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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研铂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旭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旭东)作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履职,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客观、独立、公正的对议案公开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本人曾任东北大学复合材料教研室主任,陶瓷与粉末冶金研究所所长,材料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大连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院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中国颗粒学会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创新学院教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没有影响独立性判断的情况存在。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股东会情况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股东大会4次,财务/审计委员会会议9次,共计审议30项议题(通过30项);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8次,共计审议15项议题(通过15项),薪酬/人事委员会会议6次,共计审议11项议题(通过11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2月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增加了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规定等方面的阐述。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示:

会议类型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董事会会议121200
股东大会4400
财务/审计委员会会议9900
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会议8800
薪酬/人事委员会会议660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0

在每次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结合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重点关注议案合规性及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本年度审议的议案涉及战略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均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此外,本人通过现场调研、与管理层沟通、审阅定期报告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情况,重点关注贵金属市场波动对业务的影响,并在年度审计中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独立性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要求,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未向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未曾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获取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此外,本人任职的其他单位与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资金关联或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审计工作开展前期,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联系。详细探讨审计计划的制定,结合业务特点,与内部审计机构一同梳理重点审计领域。在审计过程中,及时了解审计进度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途径,保障审计工作按照预定时间节点完成,且结果准确、客观、公正。同时,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在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和沟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审计前、审计中及董事会召开前三次重点沟通,对年报审计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多元化方式深度参与公司治理与运营监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分别赴昆明贵研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马金铺园区及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开展专项调研,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积极主动融入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

和项目建设中,多渠道全面了解产业发展情况。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查。结合公司提供的资料及公开披露信息,就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程序合规性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及新增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需求,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2024年度,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有序推进对子公司的担保工作,保障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强化风险控制机制。

公司全年度担保事项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且无逾期担保情形。所有担保议案均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逐级表决,关联董事全程回避;通过临时公告完整披露担保金额、用途及被担保方财务数据,未发现遗漏或误导性陈述。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2024年度担保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后认为,担保事项围绕子公司核心业务展开,符合公司整体业务规划;担保额度与子公司资产规模及偿债能力匹配,风险可控。

2、资金占用情况。2024年度未发现除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外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权利,没有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投资者回报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需求,公司报告期内提出审议并顺利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60,981,57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合计派发144,586,499.82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7%。实施过程中,因部分参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被激励对象离职、退休或身故,

公司依据激励计划条款,对其持有的未解除限售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总股本调整为760,726,670股。公司对原分配方案调整如下:每股派现比例:由每10股1.90元调整为每股0.19006元(含税);派现总额维持144,583,710.90元(含税)不变。分配占比调整后占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7358%。本人认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议和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长期利益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薪酬/人事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查了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考核指标与公司业绩及战略目标挂钩,披露信息真实准确,本人无异议。

(五)公司及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对股东及相关方承诺事项进行梳理,以定期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出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未出现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全年发布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130余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完善,未发现重大缺陷,有效支撑公司合规运营。本人对公司对外披露的相关内容没有异议。

(七)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财务/审计委员会、薪酬/人事委员会。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加强细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董事会将薪酬/人事委员会调整为薪酬/考核委员会,同时新设提名委员会。

本人认为: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在审议相关重大事项的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专门委员会积极做好前置研究和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专业支撑作用。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公司治理准则》、《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规要求,通过审阅年报审计报告、参与财务及战略委员会会议并与年

审会计师沟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在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体系。于核心业务层面,将贵金属新材料研发、资源循环利用等关键业务全流程纳入管控。采购环节,建立了严谨的供应商筛选与采购审批流程;生产过程中,把控质量与成本,严格遵循标准操作规范;销售端则规范合同管理与账款回收。在财务领域,每季度进行财务数据自查与互查,确保其真实性。面对贵金属价格波动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审批流程执行,关联交易均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下规范开展。.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2024年,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外部环境挑战,贵金属主业稳健增长,创新项目有序推进,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本人对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支持深表感谢。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守独立董事职责,严守合规底线,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孙旭东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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