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686证券简称:友发集团公告编号:
2025-045债券代码:
113058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66,959,897.66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55,163,921.7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1,433,707,000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
43,053,948股不参与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8,597,957.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418,020,059.40元(包含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金额209,422,101.6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62,741,317.3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80,761,376.77元,占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24,777,342.95元)的136.72%,占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2,466,959,897.66元)的23.54%,占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2,955,163,921.77元)的
19.6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418,020,059.40元,占2024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24,777,342.95元)的
98.41%。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关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相关数据及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18,020,059.40 | 421,742,448.60 | 214,070,029.2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24,777,342.95 | 569,870,421.14 | 297,033,154.12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2,466,959,897.6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A) | 1,053,832,537.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B)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 | 430,560,306.0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D) | 1,053,832,537.2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E=D/C) | 244.76%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