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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证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金隅大厦B座16层1608会议室。本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5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久超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艾久超先生现场参会,祝瑞敏女士、宋永辉女士、刘力一先生、刘俊勇先生、黄进先生、华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雪筠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件: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王雪筠女士简历王雪筠女士,1973年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曾任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综合质控部总经理。202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王雪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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