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864证券简称:哈投股份编号:临2025-010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该项关联交易无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赵洪波、张宪军、任毅三位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与关联法人之间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与关联法人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序号
序号 |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证券、期货经纪业务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参控股的其他企业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交易量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0 | 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收入 |
2 | 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代理业务 | 2,226.74 | 实际发生额=∑(新增出借合约数量*2023年末时点收盘价) | ||
3 | 固定收益业务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交易量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32,034.66 | 债券买卖结算金额 | |
4 | 资产管理业务 | 280.88 | 80.88 | 管理费收入 | |
5 | 向关联方存贷款 | 由于日常结算存款账户资金量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 27,263.5 | ||
6 | 向关联人购买或者出售商品 | 2,951 | 2,788.97 | ||
7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23 | 97.85 | ||
8 |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哈尔滨哈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5,500 | 8,813 | 实际发生金额少于预计金额的原因是实际需求减少及购买渠道变化。 |
合计 | —— | 73,305.60 |
序号
序号 |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人 | 2024年度预计发生金额(万元) |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证券、期货经纪业务 |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成员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交易量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2.23 | |
2 | 代销/委托代销金融产品 | 0 | |||
合计 | —— | 2.23 |
序号
序号 |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人 | 2025年度预计金额(万元) |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1 | 证券、期货经纪业务 |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交易量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 | 0 | 0 |
2、与关联自然人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参控股的其他企业关联方名称: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749547024C成立时间:2003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赵洪波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主要办公地点: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从事固定资产、基础设施、能源、供热、高新技术产业、资源开
其参控股的其他企业
2 | 固定收益业务 | 其参控股的其他企业 | 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8,000 | 32,034.66 |
3 | 资产管理业务 | 3,300 | 0 | 80.88 | |
4 | 向关联人购买或者出售商品 | 4,248.60 | 329.10 | 2,788.97 | |
5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370.36 | 19.10 | 97.85 | |
6 | 向关联方存贷款 | 由于日常结算存贷款账户资金量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 1,246.3 | 1,224.5 | |
7 | 向关联方存贷款 |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由于日常结算存款账户资金量无法预计,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 13,098 | 26,039 |
8 | 向关联方出售债务融资工具 | 在授信额度内出售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收益凭证等 | 0 | 0 | |
合计 | —— | 22,692.50 | 62,265.86 |
序号
序号 |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人 | 预计2024年度发生金额(万元) | 发生金额填报口径 |
1 | 证券、期货经纪业务 | 本公司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监高成员 | 由于证券市场情况、交易量无法预计,因此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 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收入、认购金融产品收入等 |
2 | 代销/委托代销金融产品 | |||
合计 | —— |
发项目投资与投资信息咨询;组织实施热电项目与供热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股权投资运营(以上项目需国家专项审批凭证经营)。
关联关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哈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36.96%。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856,304.58万元,净资产3,639,261.61万元,营业总收入602,039.53万元,利润总额-98,116.87万元,净利润-106,423.10万元。
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9,985,085.67万元,净资产3,643,833.72万元,营业收入401,773.12万元,利润总额14,871.68万元,净利润8,524.15万元,资产负债率63.51%。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中涉及的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及其参控股的其他企业等包括但不限于:哈尔滨悦采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沃晟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悦采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哈投资本有限公司、哈尔滨哈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5921118
成立时间:1997年7月25日
注册资本:1099559.9553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邓新权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888号
主要办公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888号
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主营业务:按金融许可证的范围从事金融业务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1,332,872.5万元,净资产6,388,820万元,营业收入1,324,176.3万元,利润总额45,730.8万元,净利润88,810.7万元。
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1,623,192.9万元,净资产6,559,634万元,营业总收入1,424,326万元,利润总额65,142.8万元,净利润108,235.5万元。
关联关系: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公司,公司董事赵洪波、张宪军任该行非执行董事。
该银行经营状况稳健,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率等核心指标均优于监管要求,资产质量良好,不良贷款率维持在行业平均水平。通过持续的盈利能力与审慎的风险管理,银行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与完善的偿付机制,能够有效履行各项合同义务,对存款人、债权人及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持续保持优异水平。
(三)关联自然人
公司现任或离职未满12个月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现任或历任未满12个月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向关联方购买或者出售商品、向关联方及其参股银行存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工作。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即由政府或行业定价的,执行政府或行业定价;没有政府或行业定价的,参照市场价确定。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一)证券、期货经纪服务:为关联方提供代理买卖证券、转融通等经纪业务服务,参照市场上同类服务佣金费率定价;
(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代理业务:为关联方提供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代理业务的服务,关联方通过公司交易单元向证金公司出借上市证券,非约定申报按照证金公司公布费率定价,约定申报按照关联方与其对手方协商确定的费率定价,具体如下:
关联方所得的借券费用=出借日证券收盘价*出借数量*出借日费率(证金公布或与约定对手方协商确定)*实际出借天数/360。出借合约到期日证金公司通过证券公司向关联方支付借券费用;
(三)固定收益业务:与关联方在场外市场进行一级申购、现券买卖、回购、同业拆借、利率互换、债券借贷、债券销售业务;
(四)资产管理业务:为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或委托关联方进行资产管理,参照市场上同类服务定价;
(五)向关联方存贷款:将部分资金存入关联方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参照市场利率及行业惯例进行定价;向关联方贷款所支付的利息,参照市场利率及行业惯例进行定价。
(六)购买或者出售商品:向关联方采购设备或其它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商品,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七)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参考市场价格、行业标准确定。
(八)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煤炭定价参考国家发改委长协价格协商确定。
(九)代销/委托代销金融产品:为关联方提供认购或申购相关金融产品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收取费用;
(十)向关联方出售债务融资工具:关联方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融债、收益凭证等,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标准定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需要且为公司正常业务,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行业标准、行业惯例及政府有关价格指引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此无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