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0 证券简称:科远智慧 公告编号:2025-009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9,991,6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科远智慧 | 股票代码 | 00238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文庆 | 吴亚婷 |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1266号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清水亭东路1266号 | ||
传真 | 025-69836118 | 025-69836118 | ||
电话 | 025-69836095 | 025-69836008 | ||
电子信箱 | zhaowq@sciyon.com | wuyt@sciyon.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工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供应商,致力于为工业用户提升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最终实现“让工业充满智慧,让智慧创造价值”的公司愿景。公司设有自动化&智能化BG和产业数字化BG两大业务板块,服务的下游行业主要包括能源电力、石油化工、钢铁冶金、市政建材以及部分离散制造行业。其中自动化&智能化BG的主要产品包括分散控制系统(DCS)、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工业机器人、非标自动化、电动执行机构及传感器等;产业数字化BG的主要产品及解决方案包括实时数据库、厂级信息化管控一体化平台和智慧电厂、智慧冶金、智慧化工、智慧港口、慧联制造平台以及各类型的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工艺包等。公司产品架构详见下图:
此外,面向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公司积极布局具身智能产品线。基于公司在驱动与控制技术领域的深厚底蕴,开发具身智能驱控一体化平台,平台采用云边端系统架构,使用分布式软总线等技术,实现数据的高效传输和处理。AI大模型通过端侧通用控制平台对物理世界产生作用,让具身智能机器人能实时地调用视觉、红外等传感器应对各类机器人任务场景,最终实现云边端架构的AI大模型+机器人技术在分拣、码垛、装配、巡检等多个工业生产场景应用落地,最终致力于成为AI机器人时代的“铲子型”公司。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3,660,796,702.28 | 3,220,544,040.69 | 13.67% | 2,965,570,404.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27,938,739.34 | 1,966,750,327.73 | 13.28% | 1,725,859,590.52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1,682,253,447.97 | 1,407,099,189.80 | 19.55% | 1,154,337,297.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1,830,540.47 | 160,768,817.86 | 56.64% | -433,689,305.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1,693,280.88 | 115,352,957.35 | 100.86% | -456,909,072.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666,214.95 | 172,299,385.81 | 27.49% | 95,026,059.5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5 | 0.68 | 54.41% | -1.8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5 | 0.68 | 54.41% | -1.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02% | 8.99% | 3.03% | -22.26%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67,062,306.35 | 438,052,126.08 | 357,134,518.94 | 520,004,496.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800,632.68 | 67,532,762.98 | 48,269,052.94 | 93,228,091.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238,700.47 | 61,267,772.73 | 45,469,474.31 | 86,717,333.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624,096.75 | 44,271,009.90 | 41,376,198.56 | 207,643,103.2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5,76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3,45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国耀 | 境内自然人 | 25.46% | 61,097,400.00 | 45,823,050.00 | 不适用 | 0 | ||
胡歙眉 | 境内自然人 | 21.95% | 52,689,000.00 | 39,516,750.00 | 不适用 | 0 | ||
刘建耀 | 境内自然人 | 3.65% | 8,750,000.00 | 6,562,500.00 | 不适用 | 0 | ||
曹瑞峰 | 境内自然人 | 1.25% | 3,000,800.00 | 2,250,600.00 | 不适用 | 0 | ||
张勇 | 境内自然人 | 1.03% | 2,465,652.00 | 1,849,239.00 | 不适用 | 0 |
梅建华 | 境内自然人 | 0.94% | 2,263,725.00 | 1,697,794.00 | 不适用 | 0 |
中国工商银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6% | 1,092,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中小盘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7% | 889,0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7% | 883,4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吴希龙 | 境内自然人 | 0.31% | 755,8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刘国耀、胡歙眉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国耀与胡歙眉系夫妻关系,刘建耀系刘国耀之弟。截至报告期末,三人合计持有本公司51.06%的股权。除以上情况外,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科远智慧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针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2022年7月8日,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后公司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获立案受理。2023年9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终审裁定撤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民事裁定并指令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结果,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就与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再次提起诉讼并获立案受理。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被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于向原告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存款本金2.95亿元及按应支付之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且本案受理费由被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负担。原告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因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获受理,案号为案号为(2025)苏06民终1069、(2025)苏06民终1070。2025年4月11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法院尚未对该案作出判决。公司将积极参与诉讼,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