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沃科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实施日期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4 年 1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已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利润项目2023年度
变更前累计影响金额变更后
主营业务成本3,234,844,589.921,554,647.903,236,399,237.82
销售费用55,462,084.25-1,554,647.9053,907,436.3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两项财务指标进行调整,不存在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追溯调整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