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6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下午在公司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举行,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国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九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职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245.57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1,991,11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鹏辉能源(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625.87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有关规定,因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后续日常经营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说明》。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规范的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并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有效地防范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查阅了公司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已经基本建立了能覆盖管理及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实施,能够满足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基本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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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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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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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新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报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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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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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减少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开展2025年度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拟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碳酸锂期货
品种。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等衍生产品市场功能,合理降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且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