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沈阳化工 | 股票代码 | 00069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羽超 | 张茜 | ||
办公地址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 | ||
传真 | 024-25553060 | 024-25553060 | ||
电话 | 024-25553506 | 024-25553506 | ||
电子信箱 | 000698@sinochem.com | 000698@sinochem.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经过连续多年的开发创新,沈阳化工新申请了多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已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的PVC糊树脂和聚醚多元醇新牌号。公司已打造出一批国家级、省级的优秀品牌。PVC糊树脂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星塔”牌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氯碱系列产品被评为“辽宁省名牌产品”,“东大”牌聚醚多元醇是中国聚氨酯行业“知名品牌”。公司从2008年至今,被连续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率的优惠政
策。2024年糊树脂产品入选辽宁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024年我公司还获得了省级绿色工厂,省级数字化车间等称号。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强化技术营销体系,精准预判需求、敏捷响应市场波动。在关键时期依托全链条协同机制,高效保障客户供应链稳定,巩固央企责任担当形象。聚焦差异化竞争策略,深耕高端应用领域,通过定制化产品提升客户价值,实现业务粘性与满意度双增长。同步加大研发投入,推进低碳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加速布局绿色环保赛道,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生产端依托DCS系统实现2000余回路全流程自动化控制,结合BATCH批量管理精准调度生产,有效降低批次差异,确保品质稳定性,为市场拓展提供强支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4,956,036,802.81 | 6,083,200,108.57 | -18.53% | 6,817,506,783.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77,888,524.97 | 1,542,432,318.58 | -10.67% | 1,998,679,933.34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5,020,223,380.81 | 5,281,892,618.94 | -4.95% | 5,941,346,283.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8,029,551.21 | -458,244,969.30 | 63.33% | -1,717,711,472.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997,796.21 | -418,277,079.62 | 93.78% | -1,729,185,120.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440,469.10 | -51,631,811.58 | 48.79% | 671,756,635.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56 | 62.50% | -2.1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56 | 62.50% | -2.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51% | -25.88% | 14.37% | -60.11%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192,913,740.09 | 1,184,101,035.82 | 1,228,594,800.28 | 1,414,613,804.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077,088.81 | -267,525,705.40 | 97,589,987.42 | 18,983,255.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047,610.56 | -56,232,838.40 | 11,812,982.19 | 37,469,670.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68,097,283.25 | -64,055,996.02 | 97,381,886.15 | -127,863,642.48 |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3,95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0,91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6.68% | 218,663,539.00 | 184,863,539.00 | 不适用 | 0 | ||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35% | 158,585,867.00 | 158,585,867.00 | 不适用 | 0 | ||
顾诵华 | 境外自然人 | 2.25% | 18,472,100.00 | 18,472,100.0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 | 1.20% | 9,865,417.00 | 9,865,417.00 | 不适用 | 0 | ||
郭亦馨 | 境内自然人 | 0.86% | 7,060,000.00 | 7,060,000.00 | 不适用 | 0 | ||
郑春梅 | 境内自然人 | 0.64% | 5,251,600.00 | 5,251,600.00 | 不适用 | 0 | ||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 境外法人 | 0.31% | 2,580,574.00 | 2,580,574.00 | 不适用 | 0 |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境外法人 | 0.29% | 2,408,336.00 | 2,408,336.00 | 不适用 | 0 | ||
李玉祥 | 境内自然人 | 0.23% | 1,908,400.00 | 1,908,400.00 | 不适用 | 0 | ||
叶杰秋 | 境内自然人 | 0.20% | 1,637,200.00 | 1,637,200.0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母公司,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公司及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其他上述股东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化东大”)99.3333%股权,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淄博东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化工”)持有的中化东大0.6667%股权。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0.6667%股权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淄博化工持有的中化东大0.6667%股权。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78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0.6667%股权项目的公告》。2024年12月11日,公司与淄博化工签署了《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详情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79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0.6667%股权项目进展的公告》。
2、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经营管理稳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
的公告编号为2024-046的《沈阳化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沈阳化工: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于近日对公司名称进行了变更,由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取得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03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更名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4、为持续提高中化东大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中化东大启动聚醚多元醇扩能项目,该项目主要在原装置上对工艺进行优化调整,降低产品生产周期,同时对原配套废气装置升级改造,无需新增土地,无需新增购置设备。项目建成后,年新增产能10万吨,产能将由30万吨/年提升至40万吨/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24-028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聚醚多元醇扩能项目试生产手续获得批复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东大泉州公司新建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中化东大(淄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泉州”)拟在福建泉州泉惠石化工业园建设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东大泉州公司新建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12月27日,中化东大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顺利完成中交,正式从建设阶段进入试生产阶段。
5、2024年6月,公司收到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辽0106破 申5号]和《决定书》[(2024)辽0106破4-1号],裁定受理沈阳蜡化破产清算,法院指定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对外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4-039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2024年12月27日,公司获悉铁西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4)辽0106破4-2号],宣告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破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对外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4-081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沈阳蜡化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沈阳蜡化自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接管后,已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破产清算对公司利润等财务状况的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
6、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集中资源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和公司子公司中化东大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南京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对外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4-040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后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收到《股权交割证明》,本次变更后,公司对东大南京持股比例由100%变更为0%,东大南京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对外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4-044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