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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25-022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等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潘喜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7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

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

要求,符合现代管理要求,能够满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能够预防风险,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健康稳定的运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本次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等,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财务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使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更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免去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9.01、审议通过《关于免去潘喜填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免去潘喜填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潘喜填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潘喜填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02、审议通过《关于免去孙铮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免去孙铮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孙铮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孙铮先生作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免去潘喜填先生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免去潘喜填先生监事会主席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免去其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前,潘喜填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会主席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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