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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2025-038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5-038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新视界”)之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区眼科”)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拟为该笔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小微担保基金”)为该笔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根据要求以无限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该笔授信业务的保证人中小微担保基金提供信用反担保。

在办理上述融资及担保业务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签署相关融资及担保法律文件及合同。

二、被担保人(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新视界东区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24347027Q

法定代表人:周荷莲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建路986、1000、1008号1-5层

成立日期:2015年1月4日

经营范围: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眼科专业、针灸科专业),验光配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营业务:眼科医疗服务股权结构、产权及控制关系、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持有光正新视界100%股权,光正新视界持有东区眼科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信用情况

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该企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被反担保人(受益人)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MB2F00024P

机构类型:事业单位

开办资金:50万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号16层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营管理,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协调处理基金理事会日常事务等职责。

主要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18,197.53
负债总额20,578.06
净资产-2,380.53
营业收入10,270.06
利润总额-1,274.37
净利润-1,798.28

主营业务:融资担保业务有效期:2025-02-14 至 2026-04-26登记机关:上海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信用情况: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该单位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未来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孙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为公司拟根据相关要求签署的反担保文件样本概要,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及其他反担保文件内容,以公司向中小微担保基金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为准:

文件名称:《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

反担保人:公司

被反担保人(受益人):中小微担保基金

债务人(借款人):东区眼科

主债权:东区眼科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以最终签署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约定为准。

反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反担保范围:债务人出具的《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约定的债务人应向反担保对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反担保对方因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为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等费用。

反担保期间:自反担保对方代偿之日起叁年。

六、关于不要求相关方提供同等担保的说明

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被担保方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偿债能力,且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不涉及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不要求被担保的控股孙公司提供反担保。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融资与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控股

孙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不要求被担保的控股孙公司提供反担保,主要基于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且控股孙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等原因,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议案。

八、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2,109.00万元,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金额为52,10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2.3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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