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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机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2024年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2024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交所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2018年6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因任期届满,自2024年9月2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

2024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会议、10次董事会会议、2次发展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以现场、传真通讯方式按时出席全部应出席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应参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股东大会44————
董事会7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
审计委员会6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

2024年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认真讨论并审阅会议文件和各项议案,听取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况、改革发展动态及重点工作汇报,结合自身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以专业的知识背景和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秉承勤勉和尽职的态度,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各类文件,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保持沟通,深入了解公司

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6月,本人以现场调研方式,深入调研了公司所属8家分、子公司,并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计划部、企业管理部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掌握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市场发展状况、产品结构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控执行情况等,运用本人在会计行业领域的专业特长和经验,为公司在信息披露、市场拓展、精细化管理和战略成本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2024年履职期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5天。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情况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对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特别是对于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核销应收款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在发表相关事项审核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建议。

4、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规和监管规则,积极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湖北证监局组织的新“国九条”重点政策解读,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新“国九条”下独立董事监督职责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保护股东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照证券监管机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流程、审计时间安排、具体分工及进驻现场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4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亦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等。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没有妨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三、 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本人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等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司相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作价公允,符合公司商业利益,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通过关联交易操作利润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等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相应会计期间的财务、经营、内控情况,相关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发现需要特别提示股东的风险事项。

(三)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人认为公司计划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9月27日在公司董事会换届时本人离任,希望公司在以后的征程中,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吴杰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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