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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欧明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欧明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作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1、专业背景

本人先后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湖南财经学院、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分获经济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本人专长是经济与金融研究,可为上市公司提供宏观经济环境分析及各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为公司发展战略及部署提供专业建议。

2、工作履历

本人自1989年7月-1997年9月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工作,任金融经济师、金融教研室副主任;2002年8月起在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任教,2010年起任教授。现任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教授,国际金融系主任兼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3、在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

本人于2022年9月经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科伦药业)股东大会选举担任科伦药业独立董事,2024年5月任期届满离职,截止本报告期末,本人仅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自查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履行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目前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可以保持独立性。

三、出席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均出席并表决。其中以通讯方式参加6次,参加现场会议3次。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均列席参加。公司报告期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主要事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子公司担保额度、授信额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议案、公司股票回购方案、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子公司对外投资、吸收合并等重大事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会议议案和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会议中也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仔细询问,经认真核查和分析后对报告期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不存在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2024年,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分别对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发放情况进行了审核、拟定了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经本人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规模、行业及地域薪酬水平,绩效考核与公司业绩或其本人的工作业绩挂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2024年,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是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为进一步提高新质生产力,根据行业发展需求与公司研发方向,公司拟使用募集基金对金洲生产基地、望城生产基地和衡阳白沙洲生产基地进行扩产及提质改造,作为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根据本人专业判断,公司本次融资计划是充分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围绕公司主业进行,有利于主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从而进一步夯实公司实力。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再融资事项需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也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在过程中的合法合规性,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3、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我们将在2025年持续关注公司的重大事项,适时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时间达15日,重点走访了公司总部、望城生产基地、宁乡生产基地。深入生产车间,了解公司生产情况、工厂繁忙状况及产库情况,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询和沟通,了解公司行业现状、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等,同时对公司重要投资项目即金洲生产基地三期投资建设项目、望城生产基地提质改造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进行了现场走访。在公司北京营销办与公司一线营销人员了解公司市场状况、公司订单情况以及公司国内外营销思路。在董事会会议期间,本人对公司信息

披露人员配置、公司新质生产力的重点培育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对公司内部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也提出了要求。

五、公司对本人履职工作提供支持的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认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及潜在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4 年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

七、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情况

2024年9月,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142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认真完成了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规则修订解读、独立董事履职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变化及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中的履职事项等8门必修课程和现金分红规则修订解读、减持新规要点解读、独立董事财务监督决策职能新挑战等8门选修课程的学习,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大提升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规则意识和履职能力,也有助于本人后续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专业支持和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和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总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方面认真地监督、提供了专业的意见,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高级管理层或者其他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2025年,我将继续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欧明刚2025年4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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