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联集团”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了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现就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5年全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1、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采购商品(材料)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预计金额(元) | 实际发生金额(元) | ||
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采购商品(材料)/接受服务 | 30,000,000.00 | 24,451,688.39 |
(2)销售商品(材料)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预计金额(元) | 实际发生金额(元) | ||
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销售商品(材料)/提供服务 | 1,500,000.00 | 767,250.60 |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审批权限,上述对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桥华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小塘三环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727069682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持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按许可项目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东时利和汽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利和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团华、徐庆芳的兄弟徐桥华控制的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以往交易均能按照协议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汽车底涂PVC、汽车维修配件及售后维修服务等,公司向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汽车售后精细化学品等,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
同等对待,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时利和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按市场原则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履行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德联集团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德联集团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杨家林 周 浩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