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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嘉设计: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陶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陶勇,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3至7月至1995年8月任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助教,1998年7月-2017年8月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2017年9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教授。2022年5月至今任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自身的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职务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 席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张陶勇独立董事7700

2、本人列席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姓名职务应出席 次数现场出 席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张陶勇独立董事3300

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准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主动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动参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未有缺席会议的情况。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各项会议,现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实地走访、现场调研、电话、邮件、网络通讯、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多方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和规范运作的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本人2024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8天。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对审计质量进行指导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审核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现场工作及履职过程中,公司十分重视并积极配合、支持本人的工作,确保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信息,为有效行

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足够的知情权与良好的协助。

(八)与中小股东沟通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关注市场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就市场和中小投资者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管理层深入探讨,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深对规范公司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相关规则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高管和独董聘任、董事及高管薪酬、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具体如下

序号日期及会议议案内容审议 结果
12024年0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同意相关议案事项

审计机构的议案》;5、《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机构的议案》;5、《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024年0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汇报》同意相关议案事项
32024年0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2024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汇报》同意相关议案事项
4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同意相关议案事项
5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相关议案事项
6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提名内部审计负责人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相关议案事项
7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1、《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的确定以及2024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同意相关议案事项
82024年9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关于现金收购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相关议案事项
9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相关议案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3、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特别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十分重视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张陶勇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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