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合科技”)于2025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5,308,634.6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1,650,024.37元;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360,284.8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368,850,045.40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配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之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本支出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等因素,为更好地夯实领先优势,保障公司行稳致远、持续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4年度股东会审批。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025,849.57 | 0.0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19,985,166.6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360,284.86 | 57,546,569.61 | 56,427,239.1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68,850,045.4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51,650,024.37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025,849.5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9,985,166.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6,111,364.5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0,011,016.17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综上,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达人民币30,011,016.17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情形。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
公司主营模式为EPC总包和半导体生产制造,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需要大量资金确保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进行制造环节的设备投入以及产线建设的完善。此外,公司正处于战略升级和业务拓展的关键阶段,还在拓展立体交通场景下非轨道交通类场景(基于高速、低空等交通模式下)的产品、技术和业务,这些需要持续的投入研发和市场推广费用投入同时为了业务发展,公司还需投入资金用于软硬件设施的升级和优化。
综上,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公司在2024年半年度已经实施了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注销的基础上,拟定本年度董事会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计划将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支持公司现有业务的运营和扩展、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提供资金支持、以及为未来的利润分配提供资金基础,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情况
公司将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积极为中小股东参与公司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将继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财务结构、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制订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确保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经过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利润分配预案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