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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中瑞诚鉴字[2025]第502403号 |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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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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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瑞诚鉴字[2025]第502403号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景嘉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编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景嘉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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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景嘉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景嘉微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景嘉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景嘉微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邱阳(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亚娜 中国·北京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41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63,986,969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9.91元,共募集资金3,833,459,312.7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6,536,203.0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26,923,109.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瑞诚验字[2024]第40482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82,692.3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0.00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5.65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0.0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95.65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82,787.9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82,787.96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分别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景美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国泰海通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锡锦之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泰海通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含大额存单),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 6610007880100 0001148 | 42,954.65 | 募集资金专户 |
大额存单产品编号:202400014254 | 30,000.0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 | |
普通定期 | 30,000.0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新区支行 | 647931778 | 79,817.19 | 募集资金专户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 | 8000001007940 00006 | 100,008.06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 | 4305017850360 9888999 | 100,008.06 | 募集资金专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河西支行 | 6610007880150 0001153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新区支行 | 648169127 | 0.00 | 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 | 382,787.96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通用GPU先进架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掌握通用GPU先进架构相关前沿核心技术,增强公司在通用GPU芯片领域的进一步深度布局,其效益将最终表现为公司研发实力的增强,从而提升公司长期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除上述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内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或者现金管理账户中。
(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0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两次及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2,692.3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性能通用GP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302,890.20 | 302,890.20 | 0.00 | 0.00 | 0.00 | 2028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通用GPU先进架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4,476.00 | 79,802.11 | 0.00 | 0.00 | 0.00 | 2028年9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 计 | - | 397,366.20 | 382,692.31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4年12 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40,000.00 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或者现金管理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