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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维设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33427 证券简称:华维设计 公告编号:2025-039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19,000股,发行价为9.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8,870,04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4,352,215.09元(不含税),余额为人民币174,517,824.91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20,929.8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496,895.08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书》(天职业字[2021]2780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097,342.84元,其中: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资金103,863,558.79元(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1,497,758.79元,用于永久补流62,365,800元);本年度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233,784.0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6,223,483.80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银行账户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9550880224418300132活期存款5,502,560.96
定期存款40,000,000.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20000046671300038884190活期存款1,720,922.84
定期存款29,000,000.00
合计76,223,483.80

注: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账号955088022441830022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4,000.00万元,其中2,000.00万元存款期限一年,到期日2025年6月3日,利率为1.95%;2,000.00万元存款期限一年,到期日2025年12月4日,利率为1.60%;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账号2000004667130004016230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2,900.00万元,其中2,600万元存款期限一年,到期日2025年12月5日,利率为1.55%;300万元存款期限三个月,到期日2025年3月5日,利率为1.2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注: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定期存款户: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账号955088022441830022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4,000.00万元,其中2,000.00万元存款期限一年,到期日2025年6月3日,利率为1.95%;2,000.00万元存款期限一年,到期日2025年12月4日,利率为1.60%;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账号20000046671300040162308;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余额为2,900.00万元,其中2,600万元存款期限一年,到期日2025年12月5日,利率为1.55%;300万元存款期限三个月,到期日2025年3月5日,利率为1.25%。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次修订;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二次修订。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9550880224418300132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20000046671300038884190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董事长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月21日与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及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1、根据《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故对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1、根据《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故对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原拟投入募集 资金(万元)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设计服务网络 项目18,003.2718,003.2714,022.48
2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4,014.984,014.983,127.204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6,496,494.87元,具体情况如下:设计服务网络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26,496,494.87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26,496,494.87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020,929.82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1、保荐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1,886,792.45元,本期置换金额1,886,792.45元;2、审计、验资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754,716.98元,本期置换金额754,716.98元;3、律师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377,358.49元,本期置换金额377,358.49元 ;4、证券登记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2,061.90元,本期置换金额2,061.90元。无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无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名称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委托理财金额(万元)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收益类型预计年化收益率

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

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银行理财产品一年期定期存款2,7002023年5月24日2024年5月24日保本型2.15%

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

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银行理财产品六个月定期存款4,0002023年11月28日2024年5月28日保本型1.9%
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银行理财产品六个月定期存款2002023年11月29日2024年5月29日保本型1.8%

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

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银行理财产品六个月定期存款2,9002024年5月31日2024年11月30日保本型1.8%

广发银行南

广发银行南银行理财六个月定2,0002024年62024年12保本型1.85%
昌高新支行产品期存款月3日月3日

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

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银行理财产品一年期定期存款2,0002024年6月3日2025年6月3日保本型1.95%

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

广发银行南昌高新支行银行理财产品一年期定期存款2,0002024年12月4日2025年12月4日保本型1.60%

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

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银行理财产品一年期定期存款2,6002024年12月5日2025年12月5日保本型1.55%
北京银行南昌西湖支行银行理财产品三个月定期存款3002024年12月5日2025年3月5日保本型1.25%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万元,不存在质押情况。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

(1)2021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决定调整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将其中的海南、厦门调整为昆明、郑州,更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满足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的市场布局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情况如下:

(2)2023年6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降低异地项目管理风险,集中精力将现有异地项目团队做精做强,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决定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设计服务网络项目”实施地点减少杭州、成都,即“设计服务网络项目”实施地点由武汉、长沙、昆明、郑州、深圳、杭州、成都等七地调整为武汉、长沙、昆明、郑州、深圳等五地。 (3)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原有实施地深圳市的基础上增加南昌市。 (4)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设计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地点武汉、长沙、昆明、郑州、深圳调整为苏州、长沙、昆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明、郑州、深圳。

2、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1)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设计服务网络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3)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 “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2023年6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之一“设计服务网络项目”实施地点减少杭州、成都以及相应缩减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至7,785.90万元,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6,236.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前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在2023年度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6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之一“设计服务网络项目”实施地点减少杭州、成都以及相应缩减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至7,785.90万元,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6,236.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前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在2023年度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认为:华维设计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华维设计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认为:华维设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4〕2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3〕76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维设计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认为:华维设计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4〕2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3〕76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维设计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4、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鹏盛A核字[2025]00009号)。

华维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17,149.69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3.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6,236.5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73.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6.37%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 设计服务网络项目7,785.90125.344,087.0252.49%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
2. 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3,127.20498.03286.139.15%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
合计-10,913.104223.384,373.15----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1、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设计服务网络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为保证募投项目“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慎决定将 “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2023年6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之一“设计服务网络项目”实施地点减少杭州、成都以及相应缩减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至7,785.90万元,并将调减的募集资金6,236.5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6,496,494.87元,具体情况如下:设计服务网络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26,496,494.87元,拟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26,496,494.87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020,929.82元(不含
税),具体情况如下:1、保荐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1,886,792.45元,本期置换金额1,886,792.45元;2、审计、验资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754,716.98元,本期置换金额754,716.98元;3、律师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377,358.49元,本期置换金额377,358.49元 ;4、证券登记费用已预先支付金额2,061.90元,本期置换金额2,061.90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0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2023年5月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4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5月9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0.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6,900万元
超募资金投向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从经营发展战略出发,结合后期市场调研情况,决定调整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将其中的海南、厦门调整为昆明、郑州,更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满足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合理的市场布局需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变更前:拟在深圳、杭州、成都三地合计购置面积为1,5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在武汉、长沙、海南、厦门合计租赁面积为1,4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变更后:拟在深圳、杭州、成都三地合计购置面积为1,5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在武汉、长沙、昆明、郑州合计租赁面积为1,4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 2023年6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前述实施地点减少杭州、成都,即“设计服务网络项目”实施地点由武汉、长沙、昆明、郑州、深圳、杭州、成都等七地调整为武汉、长沙、昆明、郑州、深圳等五地。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设计与研发中心项目”原有实施地深圳市的基础上增加南昌市。调整完成后,实施地点由深圳市调整为深圳市和南昌市。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设计服务网络项目”的实施地点武汉、长沙、昆明、郑州、深圳调整为苏州、长沙、昆明、郑州、深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2021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注1】:上表中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注2】:公司募集资金相关报告中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括了募集资金到账后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上表中截至2024年末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调整了统计口径,剔除了发行费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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