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9 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6债券代码:123214 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内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要求和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既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又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982,726.28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63,197,037.47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2024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1,413,672.26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3,031,635.3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3,031,635.35元。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3,607,933股扣除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回购股份7,348,000股后的股本586,259,933股测算,预计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14,656,498.32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4,656,498.32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05%。
因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处于转股期内,且公司正处于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内,自2025年4月1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持有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预计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分红总额以实际分红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656,498.32 | 13,059,287.21 | 15,433,675.2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5,982,726.28 | 119,885,372.42 | 109,437,321.14 |
研发投入(元) | 38,761,265.26 | 41,573,155.78 | 39,472,620.22 |
营业收入(元) | 884,932,215.88 | 974,512,217.68 | 943,396,998.6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11,413,672.26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383,031,635.35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3,149,460.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5,101,806.6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3,149,460.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119,807,041.2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27%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3,149,460.73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
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金额分别为5,621,494.45元、5,621,494.45元分别占对应年末总资产比例的0.21%、0.21%,均低于50%。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