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卢昂荻)本人作为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督促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符合工作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如下:
卢昂荻,199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新加坡管理大学大学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20年9月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2024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召开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4 | 4 | 4 | 0 | 0 | 否 | 1 | 1 |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参股公司破产、借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的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情况,认真审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内容,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4年7月19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4年9月15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参股企业破产、参股企业借款事宜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4年10月1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事前认可、同意 |
2024年11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紫金矿业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战略配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对经营情况、内部
控制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规范提出合理建议。2024年度,本人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2次,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意见。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的配合情况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议。公司积极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交流,督促公司按照规范要求推进财务、审计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针对公司2024年1-6月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股东利益做出判断,并根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确认的2024年度1-6月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公司或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督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本人全面了解和审查了公司各份IPO审计报告及招股说明书,基于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1、本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2、本年度,没有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年度,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的履职情况,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卢昂荻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