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092 证券简称: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 | (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 | 0 | 0 | -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5,000,000 | 0 | 2025年系根据实际交易需求进行预计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0 | 0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0 | 0 | - |
其他 | - | 0 | 0 | - |
合计 | - | 5,000,000 | 0 | -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9日法定代表人(如适用):李明注册资本:10,000,000元主营业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关联关系:公司参股35%的公司,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明、柳鹏分别兼任济南产发人工智能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
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参照市场定价协商或招投标方式制定。
(二) 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参照市场定价协商或招投标方式制定。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参照市场定价协商或招投标方式制定,具有合法性和公允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参照市场定价协商或招投标方式制定,具有合法性和公允性,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依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需要,公司预计为关联方济南产发人工智能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000.00元。公司在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依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需要,公司预计为关联方济南产发人工智能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000.00元。公司在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合作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合作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1、《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