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5 证券简称:建设工业 公告编号:2025-022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根据“解释第18号”,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追溯调整业务发生最早期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2023年度所有者权益,影响2023年度利润表中科目的列报,分别是:营业成本增加17,087,233.91元,销售费用减少17,087,233.91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 报表项目 | 合并 | 母公司 |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8号》 | 营业成本 | 8,401,103.72 | 17,087,233.91 | ||
销售费用 | -8,401,103.72 | -17,087,233.91 |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