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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汉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竹路10号;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贤路1-9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1-1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致投资者声明汉邦科技是一家以色谱技术为核心,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以“精粹色谱科技,致力人类健康”为己任,以“打造国际色谱行业第一品牌”为奋斗目标,主要为制药、生命科学等领域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耗材、应用技术服务及相关的技术解决方案。通过本次上市,公司可以持续提升人才队伍、完善治理水平;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完善产品布局;扩大生产规模、增强行业竞争优势;增强盈利能力,提升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为股东创造价值。自成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并建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并将切实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等项目,有助于公司加大研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持续增强核心产品竞争优势,实现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近年来,汉邦科技凭借全面的产品布局和领先的客户服务能力,及时响应下游对各类设备产品的市场需求,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已形成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产品。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6.91亿元,近三年营收复合增长率为19.75%,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势头,持续经营能力不断增强。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色谱产品主业,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生物制药色谱纯化领域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性能,全面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市场营销和服务能力和品牌影响力,为推动色谱分离纯化装备的国产替代和下游制药行业的产业升级作出贡献。

董事长签字:

张大兵

1-1-3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2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每股发行价格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2025年5月7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8,8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5年4月24日

1-1-4

目 录

声 明 ...... 1

致投资者声明 ...... 2

本次发行概况 ...... 3

目 录 ...... 4

第一节 释义 ...... 8

一、普通术语 ...... 8

二、专业术语 ...... 10

第二节 概览 ...... 12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2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8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9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5

五、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说明 ...... 31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2

七、发行人的具体上市标准 ...... 33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33

九、募集资金用途及未来发展规划 ...... 33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5

一、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 35

二、技术风险 ...... 36

三、财务风险 ...... 37

四、经营风险 ...... 3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 41

六、公司未来股价波动可能较大 ...... 42

七、本次发行失败的风险 ...... 4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4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 44

1-1-5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49

四、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 63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 63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63

七、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 64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 66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72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77

十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89

十二、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99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103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103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18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41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45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 ...... 147

六、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153

七、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 177

八、发行人在中国境外生产经营的情况 ...... 178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79

一、财务报表 ...... 179

二、审计意见 ...... 183

三、关键审计事项、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 184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185

五、报告期内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86

六、报告期内的主要税收政策、缴纳主要税种及税率 ...... 203

七、主要财务指标 ...... 205

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06

1-1-6九、分部信息 ...... 207

十、可比公司选取标准 ...... 207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 207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 247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 ...... 278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 282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 284十六、盈利预测报告 ...... 285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86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8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287

三、发行人战略规划及实施措施 ...... 293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96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296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96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 297

四、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297

五、独立经营情况 ...... 297

六、同业竞争情况 ...... 299

七、发行人关联方情况 ...... 299

八、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 304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11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 311

二、股利分配政策 ...... 311

三、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及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 314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5

一、重要合同 ...... 315

二、对外担保事项 ...... 320

1-1-7三、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 ...... 320

第十一节 声明 ...... 325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2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28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2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32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333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34

七、验资机构声明 ...... 335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336

第十二节 附件 ...... 337

一、备查文件 ...... 337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 337

附件一 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 339

附件二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 ...... 366附件三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 394

附件四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399

附件五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403

附件六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 405

附件七 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406

1-1-8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汉邦科技、公司、发行人、本公司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汉邦有限、公司、本公司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曾用名:淮阴汉邦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张大兵
汉德科技江苏汉德科技有限公司,系汉邦科技全资子公司
汉凰科技江苏汉凰科技有限公司,系汉邦科技全资子公司
汉邦新加坡HANBON (SINGAPORE) PTE.LTD.,汉邦(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系汉邦科技境外全资子公司
汉鼎投资淮安汉鼎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淮安集才淮安集才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淮安集智淮安集智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淮安集礼淮安集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淮安集鑫淮安集鑫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淮安集信淮安集信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淮安集义淮安集义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药明康德新药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清科致盛杭州清科致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清科共创上海清科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国寿疌泉江苏疌泉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曾用名:江苏国寿疌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红杉瀚辰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君联和业珠海君联和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君联欣康苏州君联欣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淮安淮融淮安淮融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东富龙设备上海东富龙制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股东
国发科创苏州农金国发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朗玛五十三号朗玛五十三号(深圳)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1-1-9

启真未来杭州启真未来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禾实投资新余共赢禾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淮上开元淮安淮上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赣州心月狐赣州心月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华金领越珠海华金领越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有象汉融淮安有象汉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历史股东
信海创业浙江信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历史股东
海鹏投资浙江海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历史股东
毅达宁海江苏高投毅达宁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历史股东
毅达创新淮安高投毅达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历史股东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四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招股意向书截至出具日最终经签署的作为申请文件上报、本次发行上市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招股说明书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股东、股东大会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董事、董事会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监事、监事会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创板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东富龙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利穗利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恒瑞医药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1-10

药明康德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药明生物无锡药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正大天晴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美华东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Danaher/丹纳赫美国丹纳赫公司
Cytiva美国思拓凡公司、思拓凡瑞典有限公司
GE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Pall美国颇尔公司
诺华赛法国诺华赛公司
YMC/日本YMC株式会社YMC
Sartorius/赛多利斯德国赛多利斯集团
Agilent/安捷伦Agilent Technologies,Inc.
Thermo Fisher/赛默飞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岛津Shimadzu Corporation
Waters/沃特世Waters Corporation
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律师、发行人 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审计 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最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
报告期末2024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色谱/层析一种分离技术与方法,本招股意向书中特指液相色谱/层析技术,是多组分样品分离和分析最重要的手段之一,主要利用混合组分中各成分物质与色谱填料/层析介质之间作用力的不同,进行不同组分的拆分,以实现各组分分离的目的。在生物大分子分离纯化领域,业界习惯使用“层析”作为名称;在小分子分离纯化和分析检测领域,习惯使用“色谱”作为名称
分离纯化从多组分混合物中获取单一组分物质的过程(生物制药领域中,一般指反应完毕的细胞培养液经由高性能纳米微球组成的多种层析介质抓取捕获后,获得目标抗体蛋白的过程)
小分子药物有机化合物、天然产物、抗生素、多肽等分子量小的药物,通常情况下分子量小于1,000道尔顿

1-1-11

大分子药物蛋白、抗体、抗体偶联药物、疫苗、病毒、血液制品、核酸、细胞等分子量大、结构复杂的生物分子药物,通常情况下分子量大于1,000道尔顿
色谱填料/层析介质通常指具有纳米孔道结构的功能性微球或无定形材料,可满足色谱/层析分离纯化的要求。在生物大分子分离纯化领域,业界习惯使用“层析介质”作为名称;在小分子分离纯化和分析检测领域,习惯使用“色谱填料”作为名称
SMB/模拟移动床一种利用吸附原理进行液体分离操作的传质设备。以逆流连续操作方式,通过变换固定床吸附设备的物料进出口位置,产生相当于吸附剂连续向下移动而物料连续向上移动的效果。生产能力强、分离效率高,可避免移动床吸附剂磨损、碎片堵塞设备或管道以及固体颗粒缝间的沟流
超临界流体部分物质随着温度和压力的变化,会相应的呈现出固态、液态、气态三种相态。三态之间相互转化的温度和压力称为三相点,除三相点外,分子量不太大的稳定物质还存在一个临界点,临界点由临界温度、临界压力和临界密度构成,当把处于气液平衡的物质升温升压时,热膨胀引起液体密度减少,压力升高使气液两相的界面消失,成为均相体系,这一点称为临界点,高于临界温度和临界压力以上的流体是超临界流体
SFC/超临界流体色谱以超临界流体做流动相进行分离、分析的色谱过程
寡核苷酸短的DNA或RNA分子
核酸合成仪DNA/RNA寡核苷酸合成设备,用于寡核苷酸的研发与生产
RNA核糖核酸,存在于生物细胞以及部分病毒、类病毒中的遗传信息载体
SiRNA小干扰RNA或称短干扰RNA,是一个长20~25个核苷酸的双股RNA,在生物学上有许多不同的用途
ASO反义寡核苷酸,是指短的(16~53个核苷酸)、合成的低聚核苷酸,用于阻断RNA(包括miRNA)的功能
Aptamer核酸适配体,是一段寡核苷酸序列(DNA或RNA)。通常是利用体外筛选技术从核酸分子文库中得到的寡核苷酸片段,能与多种目标物质高特异性、高选择性地结合,被广泛应用于生物传感器领域
流动相色谱过程中携带待测组分向前移动的物质
固定相色谱过程中固定不动、对样品产生保留的一相
色谱柱色谱/层析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色谱填料/层析介质的载体,由柱管、压帽、卡套(密封环)、筛板(滤片)等组成。在大分子层析系统中,业界习惯使用“层析柱”作为名称;在小分子分离纯化和分析检测领域,习惯使用“色谱柱”作为名称
手性拆分也称光学拆分或外消旋体拆分,为立体化学上用以分离外消旋化合物为两个不同镜像异构物的方法
PMC生产计划与物料控制部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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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关注本招股意向书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Cytiva与公司存在三起专利侵权诉讼。

原告Cytiva认为公司的自动轴向压缩层析柱(ACC系列自动层析柱)侵犯了其在中国申请的“柱装填方法”和“色谱柱”的两项发明专利,要求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就“柱装填方法”专利侵权事项赔偿Cytiva经济损失500.00万元、其他合理开支50.00万元,就“色谱柱”专利侵权事项赔偿Cytiva经济损失500.00万元、其他合理开支

100.00万元。

原告Cytiva认为公司的自动匀浆罐(STK系列自动匀浆罐)产品侵犯了其在中国申请的名称为“分离介质浆料罐”的发明专利,并发现上海耐利流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耐利”共同参与了相关产品的制造,要求公司与上海耐利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Cytiva经济损失500万元、其他合理开支100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两起专利侵权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对于“柱装填方法”专利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汉邦科技不构成对涉案发明专利权的侵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色谱柱”专利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2),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汉邦科技构成侵权,判决汉邦科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Cytiva享有的“色谱柱”发明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并赔偿Cytiva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340.00万元。

1-1-13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就专利侵权案1的判决,Cytiva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就专利侵权案2的判决,由于“色谱柱”专利权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已据此出具“(2024)最高法知民终349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撤销南京中院(2022)苏01民初3839号民事判决,并驳回Cytiva的起诉。

若专利侵权案1的二审判决改判公司构成侵权,则公司可能需向Cytiva支付合计不超过550.00万元的赔偿款(经济损失不超过500.00万元、其他合理开支不超过50.00万元),并可能无法继续销售侵害Cytiva享有的“柱装填方法”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分离介质浆料罐”专利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3)暂未开庭审理。若专利侵权案3的判决认定公司构成侵权,则公司可能需向Cytiva支付合计不超过600.00万元的赔偿款(经济损失不超过500.00万元、其他合理开支不超过100.00万元,与上海耐利共同赔偿),并可能无法继续销售侵害Cytiva享有的“分离介质浆料罐”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上述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所披露内容。

除上述已发生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存在竞争对手因采取以知识产权诉讼打压竞争对手策略而向公司发起知识产权诉讼的风险,亦存在因公司对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理解偏差导致公司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若公司未来出现新的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且上述争议或纠纷的诉讼或仲裁结果对公司不利,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行业政策变化及对下游行业依赖的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医药制造业,由于医药制造业的特殊性,其发展受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影响较大。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制造业的产业政策持续调整及完善,可能进一步加剧医药制造业的竞争,影响制药企业在固定资产领域的投资和制药装备行业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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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深刻理解行业法规导向,及时调整公司生产和研发布局,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2、下游客户需求下降风险及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业绩受下游医药制造业固定资产投入的影响。当医药企业有新药上市需要建设产线,或对现有产线进行升级改造等,将为包括公司在内的制药装备厂商带来业务机会。同时,下游医药企业的新型治疗药物的研发和实际投产进度和规模,亦将影响制药装备企业的产品开发方向。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8,179.49万元、61,901.12万元和69,088.47万元。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和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其中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主要销售给生物制药企业,用于生产与研发。2022年以来,我国生物制药领域投融资热度下降,部分生物药企业融资难度提升,在外部融资环境不乐观的情况下,生物药企业研发和固定资产投入更为谨慎,加之新药研发的周期较长,短期内生物医药行业的固定资产投入存在下降风险,对发行人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的需求也可能有所下降。虽然在国内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市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持续保持市场份额第一,但因发行人的市场份额已经较高,2023年度已经达到39.2%,继续提升市场份额的空间有限,未来可能主要依靠整体市场规模提升驱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在上述市场因素影响下,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幅为11.61%,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已经放缓。

如果未来发生行业周期性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市场、有效适应不断扩大的经营规模等不利情形,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未来发行人营业收入存在增幅继续下降,甚至营业收入经营利润下滑的风险。

(三)期末存货及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风险

1、期末存货金额较高及发生减值的风险

公司产品种类繁多,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0,819.61万元、43,09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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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38,680.28万元,其中1年以上库龄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9,456.43万元、15,000.54万元和15,600.48万元。公司1年以上库龄的存货主要为前期超额储备的大分子分离纯化设备原材料以及部分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如果未来客户需求或相关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长库龄存货的消化方案受到限制,如未能及时耗用长库龄存货,相关存货可能出现跌价、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期末存货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基于未来市场的需求预测并结合定制化产品的生产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储备的原材料及新增的在产品、产成品较多,且可能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进一步增加。一方面,存货金额较大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多,可能导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若未来客户因市场环境恶化等不利因素违约、撤销订单或需求下降,导致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积压,可能将使公司面临存货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若原材料市场价格下滑,也可能导致公司在未来经营中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2、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095.86万元、11,901.50万元和12,956.15万元,其中1年以内余额占比分别为76.54%、75.48%和61.37%,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96%、10.62%和12.17%,其中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占比分别为71.24%、87.03%和85.61%。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为制药、生命科学等领域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耗材与技术服务,处于细分行业产业链上游,根据同行业公司惯例多与下游客户以赊销方式结算所致,亦受客户资金支付审批安排的影响而耗时较长,导致款项并未严格按照付款节点及时支付形成逾期。

虽然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行业内知名医药企业,但由于应收账款及逾期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如公司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发生坏账,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对未来的预测性信息

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了关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主要产品的市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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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等诸多前瞻性陈述。该等预期是发行人在客观引用第三方数据同时基于审慎、合理的判断而得出的,但亦需提请投资者注意,该等预期存在不确定性,不应视为本公司的承诺。

(五)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关于业绩下滑情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兵及其控制的淮安集智、淮安集才、淮安集礼已作出关于业绩下滑情形的相关承诺,主要内容如下: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二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

(六)利润分配政策及长期回报规划

公司已制定并披露了切实可行的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包含利润分配的原则、利润分配的形式、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等内容。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四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之“(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2、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包含分配方式、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实施股票分红的条件、现金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期间间隔等内容。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之“(三)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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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三年内的利润分配计划、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以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

3、公司上市后的长期回报规划内容主要有: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四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之“(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七)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1、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2025年1-3月业绩情况预计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3月同比变动率2024年1-3月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14,490-16,2005.13%-17.53%13,783.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0-1,41046.60%-146.08%572.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0-1,36050.11%-158.41%526.29

2025年随着宏观经济环境的复苏、生物医药投融资热度的逐步回暖,公司将进一步保持在分离纯化设备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预计2025年1-3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13%至17.53%。利润方面,2025年1-3月公司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0.11%至158.41%,增长比例较高主要受益于公司销售收入增长以及去年同期基数较小。

上述2025年1-3月经营业绩预计情况系公司管理层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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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Hanb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10月28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22年02月25日
注册资本6,6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竹路10号;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贤路1-9号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兵
法定代表人张大兵
行业分类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_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代码:C35)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承销机构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人(主承销商)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
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科创板试行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保荐人将安排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并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至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保荐人及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除上述安排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份,与发行人也不存在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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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2,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0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2,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25.0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8,8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202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11.21元/股(按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1.15元/股(以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按截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按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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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
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承销及保荐费: (1)如募集资金总额小于5亿元(含5亿元),则承销保荐费为[5亿元*8%-53万元]/(1+6%); (2)如募集资金总额为 5-10 亿元(不含5亿元,含 10 亿元),则承销保荐费为[(募集资金总额-5亿元)*6%+3,947万元]/(1+6%); 其中,保荐费为330.19万元。保荐承销费分阶段收取,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及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1,928.87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3、律师费:792.45万元,依据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工作量,以及投入的相关资源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533.02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32.74万元。 上述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上述各项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6%)。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中信证券资管汉邦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信汉邦员工资管计划”)和中信证券资管汉邦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信汉邦员工2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即2,200,000股,认购金额不超过3,22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中信汉邦员工资管计划和中信汉邦员工2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人将安排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初始跟投比例预计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1,100,000股。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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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询价日期2025年4月29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5年5月6日
申购日期2025年5月7日
缴款日期2025年5月9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1、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跟投机构为中证投资,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汉邦员工资管计划和中信汉邦员工2号资管计划,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本次发行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400,000股,占本次发行数量

2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2、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证投资。

根据《实施细则》要求,中证投资跟投比例和金额将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若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2)若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若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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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中证投资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1,100,000股,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3、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中信汉邦员工资管计划

中信汉邦员工资管计划的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资管汉邦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号SAWA68
管理人名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备案日期2025年3月31日
成立日期2025年3月21日

根据《中信汉邦员工资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中信汉邦员工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为其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非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序号姓名劳动合同签署单位职务人员类型认购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份额的持有比例
1汤业峰汉邦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350.0016.67%
2穆建良汉邦科技生产运营总监核心员工230.0010.95%
3顾彬汉邦科技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200.009.52%
4李胜迎汉邦科技董事、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180.008.57%
5沈健增汉邦科技董事、人事总监核心员工150.007.14%
6金新亮汉邦科技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150.007.14%
7孙杰汉邦科技项目总监核心员工150.007.14%
8楚海鹏汉邦科技行政总监核心员工150.007.14%
9赵建强汉邦科技研发副总监核心员工150.007.14%
10严忠汉邦科技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130.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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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劳动合同签署单位职务人员类型认购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份额的持有比例
11韩海峰汉邦科技研发副总监核心员工130.006.19%
12尹彦飞汉邦科技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核心员工130.006.19%
合计2,100.00100.00%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最终认购股数待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3、中信汉邦员工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及相关费用。

(2)中信汉邦员工2号资管计划

中信汉邦员工2号资管计划的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资管汉邦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号SAWA70
管理人名称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备案日期2025年3月31日
成立日期2025年3月21日

根据《中信汉邦员工2号资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中信汉邦员工2号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为其管理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非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序号姓名任职单位职务人员类型认购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份额的持有比例
1范大双汉邦科技高级研发工程师核心员工100.007.14%
2张大兵汉邦科技董事长、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90.006.43%
3边志忠汉邦科技销售总监核心员工90.006.43%
4张明亮汉邦科技高级研发工程师核心员工80.005.71%
5曹瑞伟江苏汉德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副总经理核心员工80.005.71%
6黄育锋汉邦科技销售部长核心员工80.005.71%
7王亚辉汉邦科技销售部长核心员工80.005.71%
8张春雨汉邦科技销售部长核心员工60.004.29%
9蔡育刚汉邦科技销售部长核心员工60.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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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任职单位职务人员类型认购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份额的持有比例
10刘大伟江苏汉凰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部长核心员工60.004.29%
11贾宝华汉邦科技销售经理核心员工60.004.29%
12柴永义汉邦科技销售经理核心员工60.004.29%
13邹全汉邦科技销售经理核心员工60.004.29%
14顾涛汉邦科技销售部长核心员工50.003.57%
15施家新汉邦科技销售部长核心员工50.003.57%
16朱其琛汉邦科技销售总监核心员工50.003.57%
17王进汉邦科技销售经理核心员工50.003.57%
18郁万中汉邦科技监事会主席核心员工40.002.86%
19杨维汉邦科技销售部长核心员工40.002.86%
20刘镇汉邦科技销售副总监核心员工40.002.86%
21王俊禹汉邦科技销售经理核心员工40.002.86%
22陆成成汉邦科技销售经理核心员工40.002.86%
23朱丽娜汉邦科技销售经理核心员工40.002.86%
合计1,400.00100.00%

注: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最终认购股数待 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3、中信汉邦员工2号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及相关费用。

4、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同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最终确定。

5、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2025年4月24日(T-6日)公布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将披露战略配售方式、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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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配售股票数量上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选取标准等。

2025年4月29日(T-3日)前,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保荐人(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并通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2025年5月6日(T-1日)公布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将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获配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2025年5月9日(T+2日)公布的《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6、限售期限

中证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中信汉邦员工资管计划和中信汉邦员工2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情况

汉邦科技是一家以色谱技术为核心,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制药、生命科学等领域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耗材、应用技术服务及相关的技术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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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精粹色谱科技,致力人类健康”为己任,以“打造国际色谱行业第一品牌”为奋斗目标,专注于色谱装备、材料及应用技术,经过二十多年持续自主研发创新,掌握了具有汉邦特色的“一心两核多用”色谱技术。“一心”即被誉为色谱“心脏”的色谱柱技术,“两核”即色谱系统集成和色谱应用两大核心技术,“多用”即围绕色谱技术开发的多种药物分离纯化设备、耗材等产品技术,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实验室研发等应用场景。通过持续研发,汉邦科技突破了色谱线性放大等分离纯化技术难题,实现了产品从克级、十克级、百克级到千克级的分离纯化线性放大,产品和技术广泛应用于抗体、重组蛋白、疫苗、胰岛素、多肽、造影剂、抗生素等药物和天然产物的研发和生产,打破了国外相关技术和产品的长期垄断,已成为国内色谱分离纯化装备研发、生产和产业化领先企业,有力推动了色谱分离纯化装备的国产替代和下游制药行业的产业升级。

公司专注于色谱分离纯化产品领域,通过自主研发和长期投入构建了丰富的色谱产品矩阵,针对工业生产和实验室研发推出了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两大类产品线,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主要包括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等。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主要包括自动层析系统、手动层析柱、自动超滤系统、连续流层析系统、自动在线配液系统、核酸合成系统等设备,形成能够满足实验室研发到工业化生产的全产品体系,为国内外制药企业提供高品质纯化设备和应用方案。此外,公司持续开展色谱填料/层析介质的研发,产业化基地已启动规划建设,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丰富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公司注重自主创新,曾主持或牵头承担省级以上科研或产业化项目15项,其中包括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超临界流体色谱仪的研制与应用开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药物等制备用模拟移动床色谱分离纯化装置”等国家级项目6项。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主要产品按类型可分为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等,可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实验室研发的各类应用场景中。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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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产品 大类产品小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42,323.7561.29%30,500.0849.33%20,088.5041.74%
实验室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3,737.895.41%4,316.146.98%3,854.818.01%
小计46,061.6466.70%34,816.2156.31%23,943.3149.75%
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17,892.1625.91%22,157.1535.83%19,675.5040.88%
实验室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1,446.612.09%2,071.373.35%1,721.833.58%
小计19,338.7728.00%24,228.5239.18%21,397.3344.46%
其他-3,654.525.29%2,786.914.51%2,789.295.80%
合计-69,054.93100.00%61,831.64100.00%48,129.9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全面的产品布局和领先的客户服务能力,及时响应下游对各类设备产品的市场需求,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2022-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达19.78%,保持增长态势。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客户以制药企业为主,需要根据客户提出的生产工艺、产能、规格等需求,提供非标定制化的制药装备产品及技术服务,因此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为以行业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模式及订单式定制化的生产销售模式。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行业动态等综合考虑制定发展战略,并以此为导向研发设计新产品、新工艺,持续丰富产品矩阵,完善产品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三)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各种结构件、泵、阀、电气元件、标准件等,用于生产和研发活动。公司通过对采购原材料规格型号比对、技术人员咨询、市场调研和询价等方式遴选供应商。为确保公司所需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公司主要原材料一般向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报告期内,公司的泵、阀类供应商主要包括上海冠友流体设备有限公司等;电气元件类供应商主要包括合肥市恒昌自动化控制有限责任公司等;钣金、钢材等结构件供应商主要包括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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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销售模式及重要客户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通过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匹配合适产品,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设备配置。对于实验室仪器等标准化产品和部分境外市场,为加快市场开拓进度,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经销商根据其客户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按约定交付产品。除产品外,公司还积极为客户提供色谱纯化工艺技术及解决方案,辅助产品销售,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司主要客户为各类医药研发制造企业,客户的设备需求差异较大,公司产品销售以个性化、定制化设备为主。公司考虑产品的定制化程度、设备设计、工艺生产及安装调试服务的难度、产品的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

公司产品上市以来,已销往国内外超过2,000家客户,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包括司太立、甘李药业、正大天晴、中国医药集团等国内知名制药企业,以及印度INTECH ANALYTICAL INSTRUMENTS、挪威REETEC AS等境外客户。公司境内客户以医药研发制造企业为主,而境外客户中包含制药产线设备整合商、稀土生产商等,与境内客户性质有所差异,主要系公司适应当地市场环境和需求,积极拓展客户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客户的变动较大,主要原因在于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各类色谱纯化设备,客户需求与其产线建设和研发进度密切相关。公司向主要客户销售金额,与客户产品的研发进度与产线建设进度相匹配。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主要为制药、生命科学等领域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耗材与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和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相关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简要说明如下:

1、小分子液相色谱设备

发行人生产的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主要为液相色谱设备。小分子液相色谱设备主要可分为实验室仪器和生产级装备两大类,其中国内实验室液相色谱仪市场主要由安捷伦、沃特世、赛默飞等生命科学仪器国际巨头占据。以汉邦科技为代表的国内品牌凭借良好的本土化服务能力、更高的性价比优势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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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产品性能,逐步在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分离纯化装备领域发展成熟并占据重要市场份额。

根据沙利文数据,2023年我国液相色谱设备(包含生产级和实验室级)总规模超过27亿元人民币,其中安捷伦占比最高,为23.2%,汉邦科技凭借在生产级液相色谱分离设备市场的快速增长排名第二,市场份额约12.7%,在国产品牌中名列前茅,沃特世和赛默飞紧随其后。

中国液相色谱设备(化学药)市场主要竞争者市场份额,2023年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根据沙利文数据,2023年我国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市场规模约为

7.8亿元,其中,汉邦科技市场占有率达39.2%,排名第一;法国诺华赛(2022年2月,赛多利斯已完成对诺华赛色谱板块的收购)、创新通恒分列第二和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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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市场主要竞争者市场份额,2023年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注:汉邦科技数据包括生产级液相色谱系统、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和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等小分子药物纯化装备销售金额

2、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

发行人生产的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主要为大分子层析设备,包括生产级和实验室级设备。发行人实验室层析系统起步较晚,目前产品以生产级设备为主。在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以Cytiva、Pall等品牌为代表的进口产品由于技术水平高、发展起步早,拥有上游和下游生产全流程设备布局以及培养基/耗材/填料等个性化配套产品,在国际和国内市场均占据领先地位。近年来,随着国内制药装备工业的发展,国产厂商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逐步提升,收入规模增长迅速,已经成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沙利文数据,2023年度我国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规模约为25亿元人民币,其中,丹纳赫(包含Cytiva和Pall两个品牌)所占比例最高,达

37.2%。市场份额位列第二的为国产厂家苏州利穗,市场占比约为18.5%。汉邦科技市场占有率约8.8%,排名市场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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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主要竞争者市场分析,2023年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五、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说明

(一)发行人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的规定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制药、生命科学等领域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耗材与技术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_T 4754-2017)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第35大类“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之“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分类代码C354)”之“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分类代码C3544)”。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隶属于“4.1生物医药产业”中的“4.1.4生物医药关键装备与原辅料制造”之“制药专用设备制造”。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医药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规定的“生物医药领域”。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规定

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2022-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2,899.26万元、3,718.00万元和4,184.60万元,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10,801.86万元,满足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8,000万元以上的要求;2022-2024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03%,同时满足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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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比例在5%以上的要求。

2、发行人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0.86%,满足“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

3、发行人发明专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境内发明专利40项、境外发明专利13项,合计53项,其中50项(含境内发明专利37项)已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经营多年,取得良好的产业化成果,满足“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的要求。

4、发行人营业收入情况

公司2022-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8,179.49万元、61,901.12万元和69,088.47万元,满足“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要求。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数据经由天健会计师审计,相关财务指标依据有关数据计算得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4.12.31/ 2024年度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132,482.51135,329.99140,399.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73,963.3163,836.6256,691.57
资产负债率(合并)44.17%52.83%59.62%
营业收入(万元)69,088.4761,901.1248,179.49
净利润(万元)7,933.825,149.753,855.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933.825,149.753,855.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605.205,069.503,854.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影响)(万元)9,329.326,750.404,936.06
基本每股收益(元)1.200.780.62
稀释每股收益(元)1.200.780.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1%8.55%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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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12.31/ 2024年度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2,987.7011,332.811,983.59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06%6.01%6.02%

七、发行人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符合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公司根据所在行业特性及公司经营现状,采用可比公司市盈率法对汉邦科技的估值进行分析,结合发行人最近一次增资对应的估值情况,预计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发行人的市值不低于10亿元。

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2024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为7,605.20万元,营业收入为69,088.47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综上,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

八、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发行人公司治理不存在特殊安排及其他重要事项。

九、募集资金用途及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公司业务相关的项目。若本次股票发行成功,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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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项目环保 批文号项目备案 批文号
1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19,302.9119,302.91淮环分开发[2020]023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41号
2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7,109.6218,063.41淮环分开发[2020]023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41号
3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22,476.0422,476.04淮环开分表复[2023]25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114号
总计68,888.5759,842.36--

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使用所募集到的资金,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此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部分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

(二)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色谱产品主业,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持续进行已有产品的改进升级,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围绕生物制药色谱纯化领域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性能,全面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市场营销和服务能力、品牌影响力,推进公司业务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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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知识产权纠纷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Cytiva与公司存在三起专利侵权诉讼。

原告Cytiva认为公司的自动轴向压缩层析柱(ACC系列自动层析柱)侵犯了其在中国申请的“柱装填方法”和“色谱柱”的两项发明专利,要求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就“柱装填方法”专利侵权事项赔偿Cytiva经济损失500.00万元、其他合理开支50.00万元,就“色谱柱”专利侵权事项赔偿Cytiva经济损失500.00万元、其他合理开支

100.00万元。

原告Cytiva认为公司的自动匀浆罐(STK系列自动匀浆罐)产品侵犯了其在中国申请的名称为“分离介质浆料罐”的发明专利,并发现上海耐利流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耐利”)共同参与了相关产品的制造,要求公司与上海耐利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其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赔偿Cytiva经济损失500万元、其他合理开支100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两起专利侵权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对于“柱装填方法”专利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1),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汉邦科技不构成对涉案发明专利权的侵犯,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对于“色谱柱”专利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2),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汉邦科技构成侵权,判决汉邦科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Cytiva享有的“色谱柱”发明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并赔偿Cytiva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340.00万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就专利侵权案1的判决,Cytiva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就专利侵权案2的判决,由于“色谱柱”专利权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已据此出具“(2024)最高法知民终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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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撤销南京中院(2022)苏01民初3839号民事判决,并驳回Cytiva的起诉。

若专利侵权案1的二审判决改判公司构成侵权,则公司可能需向Cytiva支付合计不超过550.00万元的赔偿款(经济损失不超过500.00万元、其他合理开支不超过50.00万元),并可能无法继续销售侵害Cytiva享有的“柱装填方法”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分离介质浆料罐”专利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3)暂未开庭审理。若专利侵权案3的判决认定公司构成侵权,则公司可能需向Cytiva支付合计不超过600.00万元的赔偿款(经济损失不超过500.00万元、其他合理开支不超过100.00万元,与上海耐利共同赔偿),并可能无法继续销售侵害Cytiva享有的“分离介质浆料罐”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上述诉讼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所披露内容。

除上述已发生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存在竞争对手因采取以知识产权诉讼打压竞争对手策略而向公司发起知识产权诉讼的风险,亦存在因公司对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理解偏差导致公司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风险。若公司未来出现新的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且上述争议或纠纷的诉讼或仲裁结果对公司不利,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一)产品升级及技术更新风险

公司所处的制药装备及服务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研发周期较长,涉及到制药工艺、生物技术、化工、机械及制造、光学、自动化控制、计算机应用等多个学科技术协同融合,因此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研发进度缓慢等技术创新风险。未来若公司不能及时跟踪下游医药行业技术发展,或是不能根据下游医药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完成新产品的升级换代,将对未来公司业绩增长及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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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壁垒较高,持续的研发投入和研发成果创新是保持技术优势和行业竞争力的保障。但是随着行业竞争加剧,行业内竞争对手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措施稳定核心技术团队,有效避免专业技术人员流失,公司产品和技术秘密可能被泄露,公司将面临技术优势和行业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期末存货金额较高及发生减值的风险

公司产品种类繁多,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0,819.61万元、43,092.20万元和38,680.28万元,其中1年以上库龄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9,456.43万元、15,000.54万元和15,600.48万元。

公司1年以上库龄的存货主要为前期超额储备的大分子分离纯化设备原材料以及部分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如果未来客户需求或相关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长库龄存货的消化方案受到限制,如未能及时耗用长库龄存货,相关存货可能出现跌价、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期末存货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基于未来市场的需求预测并结合定制化产品的生产周期等多方面因素的考虑,储备的原材料及新增的在产品、产成品较多,且可能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进一步增加。一方面,存货金额较大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多,可能导致一定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若未来客户因市场环境恶化等不利因素违约、撤销订单或需求下降,导致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积压,可能将使公司面临存货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若原材料市场价格下滑,可能导致公司在未来经营中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095.86万元、11,901.50万元和12,956.15万元,其中1年以内余额占比分别为76.54%、75.48%和61.37%,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96%、10.62%和12.17%,其中逾期应收账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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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分别为71.24%、87.03%和85.61%。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为制药、生命科学等领域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耗材与技术服务,处于细分行业产业链上游,根据同行业公司惯例多与下游客户以赊销方式结算所致,亦受客户资金支付审批安排的影响而耗时较长,导致款项并未严格按照付款节点及时支付形成逾期。

虽然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行业内知名医药企业,但应收账款及逾期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如公司不能及时收回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发生坏账,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得益于下游生物医药行业旺盛的市场需求和公司多元化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22%、39.52%和42.46%,呈上升态势。但是,受生物医药下游市场需求调整、国产品牌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有下降趋势。若未来下游生物医药市场产能扩增需求减弱、行业竞争加剧造成产品销售价格下滑,或者因原材料价格等因素上涨导致成本上升,公司主要产品特别是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产品的毛利率有下滑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业绩表现。

四、经营风险

(一)专业人才不足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技术研发和全球化市场销售人员等专业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加大,高技术含量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随着同行业公司对专业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保持现有人才队伍稳定并持续吸引更多优秀人才的加入,人才梯队建设不到位,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可能受到制约。

(二)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下游行业主要为医药制造业,由于医药制造业的特殊性,其发展受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影响较大。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药制造业的产业政策持续调整及完善,可能进一步加剧医药制造业的竞争,影响制药企业在固定资产领域的投资和制药装备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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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深刻理解行业法规导向,及时调整公司生产和研发布局,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三)下游客户需求下降风险及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业绩受下游医药制造业固定资产投入的影响。当医药企业有新药上市需要建设产线,或对现有产线进行升级改造等,将为包括公司在内的制药装备厂商带来业务机会。同时,下游医药企业的新型治疗药物的研发和实际投产进度和规模,亦将影响制药装备企业的产品开发方向。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8,179.49万元、61,901.12万元和69,088.47万元。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和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其中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主要销售给生物制药企业,用于生产与研发。2022年以来,我国生物制药领域投融资热度下降,部分生物药企业融资难度提升,在外部融资环境不乐观的情况下,生物药企业研发和固定资产投入更为谨慎,加之新药研发的周期较长,短期内生物医药行业的固定资产投入存在下降风险,对发行人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的需求也可能有所下降。虽然在国内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市场,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持续保持市场份额第一,但因发行人的市场份额已经较高,2023年度已经达到39.2%,继续提升市场份额的空间有限,未来可能主要依靠整体市场规模提升驱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在上述市场因素影响下,2024年度较2023年度增幅为11.61%,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已经放缓。

如果未来发生行业周期性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国家产业政策变化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市场、有效适应不断扩大的经营规模等不利情形,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未来发行人营业收入存在增幅继续下降甚至营业收入下滑的风险。

(四)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公司日常经营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处理。如果未来生产过程中出现操作不当、突发事件或环保设施故障等情况,公司可能由于不能达到环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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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或发生环保事故被环保部门处罚。

随着我国政府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对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各种结构件、泵、阀、电气元件、标准件等。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83.26%、82.90%和81.94%,占比较高,其价格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上述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亦随着钢、铁等大宗商品的市场价格而波动,而大宗商品价格受市场供需、现货市场、期货市场、汇率、产业政策、国家战略、国家间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若未来上述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升,将不利于公司成本的控制,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调整可能无法有效降低或消化上游原材料价格上升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六)国际贸易摩擦影响供应链的风险

国际贸易摩擦引起全球经济效率的损失,已对全球供应链体系造成显著影响。公司产品的部分原材料来源于海外厂商。如果此类原材料的供应不稳定,将影响公司的供货能力。此外,如果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可能造成产业链上下游交易成本增加,下游需求受限,上游供给不畅,从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国内市场方面,医药制造业的发展推动国内制药装备行业转型升级,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竞争也进一步加剧。国际市场方面,公司产品知名度尚待提高,随着公司国际化进程加快,与国外知名制药装备企业的竞争将更为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和工艺突破,提升产品性能,覆盖国内外更多客户群体,或者公司在发展战略方面出现失误,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占有率可能下滑,该等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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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产品无法产业化或销售情况不及预期的风险

在原有的生物制药装备业务基础上,公司正在自主研发色谱填料/层析介质,从设备领域向耗材领域拓展,已完成产品的初步研发,正在由研发向产业化过渡。由于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制备与应用涉及化学、物理、生物、材料等多门学科知识与前沿技术,技术门槛与壁垒相对较高,同时国外厂商起步更早、规模更大、资本实力更为雄厚,公司受研发条件、产业化进程、市场推广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可能出现产品无法产业化或销售情况不及预期的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一)募投项目未按计划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未来市场拓展情况等因素做出。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慎重、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在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方面情况,并在技术、资质、人才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

公司认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产能,加快产品研发进度,推进公司新产品的产业化落地。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工程进度、产品市场销售状况、研发进展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预测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如果投资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实施后由于市场开拓不力投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公司可能面临投资项目失败的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长,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及总股本的增长幅度,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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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产能扩增的项目包括年产1000台(套)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和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项目达产后将有效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尽管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及充分的市场调研,但若下游市场环境、客户经营情况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效果不佳,或行业整体产能扩张规模过大导致竞争加剧,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并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未来股价波动可能较大

影响股市波动的因素较多,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业绩,还取决于国际或国内宏观经济发展环境、市场流动性情况、国家与行业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重因素。上述因素都可能导致公司的股价产生波动,直接或间接对投资者造成损失,建议投资者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以及公司所披露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失败的风险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数量在四亿股(份)以下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十家;公开发行证券数量超过四亿股(份)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不少于二十家。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的,应当中止发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中止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部或外部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有效报价不足或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量的情形。

本次发行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的第一套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获准后的实施过程中,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发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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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存在不能达到前款条件而导致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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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Hanb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6,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大兵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10月28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22年02月25日
注册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竹路10号;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贤路1-9号
办公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竹路10号;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贤路1-9号
邮政编码223005
电话号码0517-8370 6908
传真号码0517-8370 6903
互联网网址www.hanbon.com.cn
电子邮箱IR@hanbon.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汤业峰,0517-8370 6908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一)汉邦有限设立情况

1998年9月,时晓林、鲁广军签署《淮阴汉邦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决定成立汉邦有限。汉邦有限设立时,时晓林、鲁广军系为张大兵代持其股权,相关方于2001年4月解除了代持,具体代持原因及解除过程详见本节“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之“(三)历史上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1998年10月,江苏省淮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淮海会评

(98)第041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1998年9月30日,时晓林、鲁广军拟用以投资的实物资产评估价值合计23.50万元,其中,时晓林用以投资的实物资产评估价值为13.05万元,鲁广军用以投资的实物资产评估价值为10.45万元。

1-1-45

1998年10月,江苏淮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淮海会验(98)字第174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1998年9月30日,汉邦有限已收到时晓林、鲁广军投入资本20万元。2022年12月,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淮海会评(98)第041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报告》(坤元评咨〔2022〕82号),根据该复核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淮海会评(98)第041号)的评估结果基本合理。

1998年10月,汉邦有限取得淮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汉邦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时晓林12.000060.00%
2鲁广军8.000040.00%
合计20.0000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汉邦科技系由汉邦有限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8月31日净资产的专项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937号)。根据该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8月31日,汉邦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20,027.58万元(不含专项储备)。

2022年1月,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该公司净资产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0060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8月31日,汉邦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27,708.68万元。

2022年2月,汉邦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21年8月31日汉邦有限净资产203,046,145.52元为基础,扣除专项储备2,770,371.11元后的余额200,275,774.41元折合至20,967,953股股份,每股面值1元,其余净资产179,307,821.41元(不含专项储备)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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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汉邦科技全体发起人签订《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8574号),截至2022年2月22日,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已经以汉邦有限截至2021年8月31日止的净资产203,046,145.52元为基础,将扣除专项储备2,770,371.11元后的余额200,275,774.41元折合为股本20,967,953元。

2022年2月,汉邦科技召开创立大会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汉邦有限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全体股东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20,027.58万元(不含专项储备)整体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20,967,953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2月,汉邦科技取得淮安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改完成后,汉邦科技的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张大兵753.158935.92%
2药明康德新药224.461510.70%
3清科致盛160.16987.64%
4清科共创83.36783.98%
5君联和业79.49933.79%
6红杉瀚辰79.49933.79%
7淮安淮融77.01073.67%
8淮安集智69.81573.33%
9汉鼎投资66.00003.15%
10淮安集才63.54313.03%
11淮安集信63.13333.01%
12张洲峰59.70482.85%
13东富龙设备59.68772.85%
14君联欣康59.62442.84%
15毅达宁海39.74971.90%
16高 宣25.83791.23%
17朗玛五十三号24.00001.14%

1-1-47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8启真未来20.96801.00%
19淮上开元19.87480.95%
20赣州心月狐19.87480.95%
21倪正东17.80460.85%
22毅达创新15.96430.76%
23李胜迎14.04490.67%
合计2,096.7953100.00%

2023年4月,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改净资产的议案》,确认公司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净资产更正为189,957,834.74元,扣除专项储备2,492,888.69元及其他资本公积6,958,546.52元后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此资本公积调整为159,538,446.53元,上述净资产调整不会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2023年4月,天健会计师出具《关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实收股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报告》(天健验〔2023〕248号),确认公司调整后实有净资产仍大于折股股数,公司已相应调整折股溢价计入资本公积金额,上述调整不构成资本不到位。

(三)历史上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1、股权代持形成原因及演变情况

汉邦有限设立时,由于张大兵尚未完成在当时任职的淮阴塑料制品厂的离职手续,考虑创业风险等相关不确定因素,张大兵委托时晓林、鲁广军代其持有汉邦有限的股权。张大兵委托时晓林、鲁广军二人购买机器设备,并以相应实物资产对汉邦有限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被代持人代持人资产评估价值 (万元)代持注册资本 (万元)代持注册 资本比例
张大兵时晓林13.050012.000060.00%
鲁广军10.45008.000040.00%
合计23.500020.0000100.00%

2001年3月,受张大兵委托,时晓林以实物出资超出认缴注册资本的1.05万元及张大兵对汉邦有限的借款9.24万元、鲁广军以实物出资超出认缴注册资

1-1-48

本的2.45万元及张大兵对汉邦有限的借款6.16万元对汉邦有限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汉邦有限股东的代持情况如下:

被代持人代持人代持注册资本(万元)代持注册资本比例
张大兵时晓林22.290057.30%
鲁广军16.610042.70%
合计38.9000100.00%

2、股权代持解除情况

2001年4月,张大兵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解除了上述代持,并通过增资的方式取得了公司的控制权,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代持的解除

2001年4月,时晓林将其持有汉邦有限22.29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高宣,鲁广军将其持有汉邦有限5.61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高宣、11.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潘宁霞。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均直接支付给张大兵。本次转让完成后,上述代持事项已解除。代持解除后,汉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高 宣27.900071.72%
2潘宁霞11.000028.28%
合计38.9000100.00%

(2)控制权的取得

2001年4月,张大兵以货币出资的形式对汉邦有限增资106.00万元,潘宁霞以其对汉邦有限的借款对汉邦有限增资59.00万元。上述增资完成后,汉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大兵106.000051.99%
2潘宁霞70.000034.33%
3高 宣27.900013.68%
合计203.9000100.00%

至此,张大兵持有汉邦有限51.99%的出资比例并取得控制权,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况全部解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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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代持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张大兵与时晓林、鲁广军签署的《股权代持确认函》,各方就公司股权以及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事宜不存在任何现时或潜在的争议、纠纷。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时间变化情况变化前 注册资本变化后 注册资本
12020年2月君联欣康以1,237.1100万元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59.6244万元1,927.85931,987.4837
22020年9月1、药明康德新药以1,019.9747万元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9.8748万元; 2、君联和业以1,019.9747万元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9.8748万元; 3、红杉瀚辰以1,019.9747万元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9.8748万元; 4、毅达宁海以453.8946万元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8.8444万元; 5、淮上开元以1,019.9747万元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9.8748万元; 6、启真未来以1,076.0778万元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0.9680万元。1,987.48372,096.7953
32020年9月1、张洲峰以1,213.7745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23.6511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药明康德新药; 2、张洲峰以754.7838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14.7074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君联和业; 3、张洲峰以2,184.5436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42.5671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红杉瀚辰; 4、张洲峰以1,586.06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30.9053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毅达宁海; 5、张洲峰以819.2879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15.9643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毅达创新; 6、张大兵以2,305.1456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44.9171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君联和业; 7、东富龙设备以1,336.1675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26.036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药明康德新药; 8、信海创业以875.3858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17.0574万元注册资2,096.79532,096.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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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时间变化情况变化前 注册资本变化后 注册资本
本转让给红杉瀚辰; 9、信海创业以1,019.9747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19.8748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赣州心月狐。
42020年10月1、有象汉融以3,952.1891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77.0107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淮安淮融; 2、有象汉融以2,000.00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38.9712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淮安集信; 3、高宣以1,239.999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24.1621万元的注册资本转让给淮安集信。2,096.79532,096.7953
52022年1月汉鼎投资以3,090.4304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24.0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予朗玛五十三号。2,096.79532,096.7953
62022年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96.79532,096.7953
72022年4月1、国寿疌泉以21,075.1431万元的价格认购147.3009万股股份; 2、国发科创以6,000.0000万元的价格认购41.9359万股股份; 3、禾实投资以3,000.0000万元的价格认购20.9679万股股份。2,096.79532,307.0000
82022年9月1、淮安集鑫以1,389.4044万元的价格认购40.0520万股股份; 2、淮安集礼以1,073.5856万元的价格认购30.9480万股股份。2,307.00002,378.0000
92022年12月公司以资本公积中因股本溢价形成的4,222.0000万元转增4,222.00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2,378.0000万股增加至6,600.0000万股。2,378.00006,600.0000
102023年3月药明康德新药以5,000.00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科技91.6667万股股份转让给华金领越。6,600.00006,600.0000
112023年12月1、毅达创新以2,014.00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科技44.3080万股股份转让给淮上开元; 2、毅达宁海以5,014.6819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科技110.3230万股股份转让给淮上开元。6,600.00006,600.0000

(一)发行人报告期初的股权结构

报告期初,汉邦有限的注册资本为1,927.8593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张大兵798.076041.40%

1-1-51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2张洲峰187.50009.73%
3清科致盛160.16988.31%
4药明康德新药154.89968.03%
5有象汉融115.98196.02%
6汉鼎投资90.00004.67%
7东富龙设备85.72374.45%
8清科共创83.36784.32%
9淮安集智69.81573.62%
10淮安集才63.54313.29%
11高 宣50.00002.59%
12信海创业36.93221.92%
13倪正东17.80460.92%
14李胜迎14.04490.73%
合计1,927.8593100.00%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

1、2020年2月,第一次增资

2020年2月,汉邦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汉邦有限的注册资本由1,927.8593万元增加至1,987.4837万元,由君联欣康以1,237.11万元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59.6244万元。

2020年4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1254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2月28日,汉邦有限新增投入资本59.6244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987.4837万元。

2020年3月,汉邦有限取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汉邦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大兵798.076040.16%
2张洲峰187.50009.43%
3清科致盛160.16988.06%
4药明康德新药154.89967.79%
5有象汉融115.98195.84%

1-1-52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6汉鼎投资90.00004.53%
7东富龙设备85.72374.31%
8清科共创83.36784.19%
9淮安集智69.81573.51%
10淮安集才63.54313.20%
11高 宣50.00002.51%
12君联欣康59.62443.00%
13信海创业36.93221.86%
14倪正东17.80460.90%
15李胜迎14.04490.71%
合计1,987.4837100.00%

2、2020年9月,第二次增资

2020年9月,汉邦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如下事项:(1)汉邦有限的注册资本由1,987.4837万元增加至2,096.7953万元;(2)汉邦有限新增注册资本按照如下方式缴纳:1)由药明康德新药以1,019.9747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9.8748万元;2)由君联和业以1,019.9747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9.8748万元;3)由红杉瀚辰以1,019.9747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9.8748万元;4)由毅达宁海以453.8946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8.8444万元;5)由淮上开元以1,019.9747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19.8748万元;6)由启真未来以1,076.0778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20.9680万元。

2020年9月,药明康德新药、君联和业、红杉瀚辰、毅达宁海、淮上开元、启真未来与汉邦有限等签订《增资协议》。

2021年1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22933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9月30日,汉邦有限的资本总额为2,096.7953万元。

2020年9月,汉邦有限取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汉邦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大兵798.076038.06%

1-1-53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张洲峰187.50008.94%
3药明康德新药174.77448.34%
4清科致盛160.16987.64%
5有象汉融115.98195.53%
6汉鼎投资90.00004.29%
7东富龙设备85.72374.09%
8清科共创83.36783.98%
9淮安集智69.81573.33%
10淮安集才63.54313.03%
11高 宣50.00002.38%
12君联欣康59.62442.84%
13信海创业36.93221.76%
14启真未来20.96801.00%
15淮上开元19.87480.95%
16红杉瀚辰19.87480.95%
17君联和业19.87480.95%
18倪正东17.80460.85%
19李胜迎14.04490.67%
20毅达宁海8.84440.42%
合计2,096.7953100.00%

3、2020年9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0年9月,汉邦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如下股权转让: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权对应的 注册资本金额(万元)转让价格 (万元)
1张洲峰红杉瀚辰42.56712,184.5436
2毅达宁海30.90531,586.0600
3药明康德新药23.65111,213.7745
4毅达创新15.9643819.2879
5君联和业14.7074754.7838
6张大兵君联和业44.91712,305.1456
7东富龙设备药明康德新药26.03601,336.1675
8信海创业赣州心月狐19.87481,019.9747

1-1-54

序号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权对应的 注册资本金额(万元)转让价格 (万元)
9红杉瀚辰17.0574875.3858

2020年9月,就上述股权转让,张洲峰分别与红杉瀚辰、毅达宁海、药明康德新药、毅达创新、君联和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大兵与君联和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东富龙设备与药明康德新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信海创业分别与赣州心月狐、红杉瀚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20年10月,汉邦有限取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汉邦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大兵753.158935.92%
2药明康德新药224.461510.70%
3清科致盛160.16987.64%
4有象汉融115.98195.53%
5汉鼎投资90.00004.29%
6清科共创83.36783.98%
7君联和业79.49933.79%
8红杉瀚辰79.49933.79%
9淮安集智69.81573.33%
10淮安集才63.54313.03%
11张洲峰59.70482.85%
12东富龙设备59.68772.85%
13君联欣康59.62442.84%
14高 宣50.00002.38%
15毅达宁海39.74971.90%
16启真未来20.96801.00%
17淮上开元19.87480.95%
18赣州心月狐19.87480.95%
19倪正东17.80460.85%
20毅达创新15.96430.76%
21李胜迎14.04490.67%
合计2,096.7953100.00%

1-1-55

4、2020年10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0年10月,汉邦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有象汉融以3,952.1891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77.0107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淮安淮融;同意有象汉融以2,000.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38.9712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淮安集信;同意高宣以1,239.999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24.1621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淮安集信。2020年10月,就上述股权转让,高宣与淮安集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有象汉融分别与淮安淮融、淮安集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20年10月,汉邦有限取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汉邦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大兵753.158935.92%
2药明康德新药224.461510.70%
3清科致盛160.16987.64%
4汉鼎投资90.00004.29%
5清科共创83.36783.98%
6君联和业79.49933.79%
7红杉瀚辰79.49933.79%
8淮安淮融77.01073.67%
9淮安集智69.81573.33%
10淮安集才63.54313.03%
11淮安集信63.13333.01%
12张洲峰59.70482.85%
13东富龙设备59.68772.85%
14君联欣康59.62442.84%
15毅达宁海39.74971.90%
16高 宣25.83791.23%
17启真未来20.96801.00%
18淮上开元19.87480.95%
19赣州心月狐19.87480.95%
20倪正东17.80460.85%

1-1-56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1毅达创新15.96430.76%
22李胜迎14.04490.67%
合计2,096.7953100.00%

5、2022年1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2年1月,汉邦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汉鼎投资以3,090.4304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汉邦有限24.0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朗玛五十三号。

2022年1月,汉鼎投资就上述股权转让与朗玛五十三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22年2月,汉邦有限取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汉邦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大兵753.158935.92%
2药明康德新药224.461510.70%
3清科致盛160.16987.64%
4清科共创83.36783.98%
5君联和业79.49933.79%
6红杉瀚辰79.49933.79%
7淮安淮融77.01073.67%
8淮安集智69.81573.33%
9汉鼎投资66.00003.15%
10淮安集才63.54313.03%
11淮安集信63.13333.01%
12张洲峰59.70482.85%
13东富龙设备59.68772.85%
14君联欣康59.62442.84%
15毅达宁海39.74971.90%
16高 宣25.83791.23%
17朗玛五十三号24.00001.14%
18启真未来20.96801.00%
19淮上开元19.87480.95%
20赣州心月狐19.87480.95%

1-1-57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1倪正东17.80460.85%
22毅达创新15.96430.76%
23李胜迎14.04490.67%
合计2,096.7953100.00%

6、2022年2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发行人于2022年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之“(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7、2022年4月,第三次增资

2022年4月,汉邦科技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汉邦科技注册资本由2,096.7953万元增资至2,307.0000万元,其中,国寿疌泉以21,075.1431万元的价格认购147.3009万股股份,国发科创以6,000.0000万元的价格认购41.9359万股股份,禾实投资以3,000.0000万元的价格认购20.9679万股股份。

2022年5月,国寿疌泉、国发科创和禾实投资与原股东及公司签署《增资协议》。

2022年6月,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06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5月19日,汉邦科技的资本总额为2,307.0000万元。

2022年5月,汉邦科技取得淮安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汉邦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张大兵753.158932.65%
2药明康德新药224.46159.73%
3清科致盛160.16986.94%
4国寿疌泉147.30096.38%
5清科共创83.36783.61%
6君联和业79.49933.45%
7红杉瀚辰79.49933.45%
8淮安淮融77.01073.34%

1-1-58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9淮安集智69.81573.03%
10汉鼎投资66.00002.86%
11淮安集才63.54312.75%
12淮安集信63.13332.74%
13张洲峰59.70482.59%
14东富龙设备59.68772.59%
15君联欣康59.62442.58%
16国发科创41.93591.82%
17毅达宁海39.74971.72%
18高 宣25.83791.12%
19朗玛五十三号24.00001.04%
20启真未来20.96800.91%
21禾实投资20.96790.91%
22淮上开元19.87480.86%
23赣州心月狐19.87480.86%
24倪正东17.80460.77%
25毅达创新15.96430.69%
26李胜迎14.04490.61%
合计2,307.0000100.00%

8、2022年9月,第四次增资

2022年9月,汉邦科技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汉邦科技注册资本由2,307.0000万元增资至2,378.0000万元,其中,淮安集鑫以1,389.4044万元的价格认购40.0520万股股份,淮安集礼以1,073.5856万元的价格认购30.9480万股股份。

2022年9月,淮安集鑫、淮安集礼与原股东及汉邦科技签署《增资协议》。

2022年12月,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39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11月28日,汉邦科技的资本总额为2,378.0000万元。

2022年11月,汉邦科技取得淮安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汉邦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1-1-59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张大兵753.158931.67%
2药明康德新药224.46159.44%
3清科致盛160.16986.74%
4国寿疌泉147.30096.19%
5清科共创83.36783.51%
6君联和业79.49933.34%
7红杉瀚辰79.49933.34%
8淮安淮融77.01073.24%
9淮安集智69.81572.94%
10汉鼎投资66.00002.78%
11淮安集才63.54312.67%
12淮安集信63.13332.65%
13张洲峰59.70482.51%
14东富龙设备59.68772.51%
15君联欣康59.62442.51%
16国发科创41.93591.76%
17淮安集鑫40.05201.68%
18毅达宁海39.74971.67%
19淮安集礼30.94801.30%
20高 宣25.83791.09%
21朗玛五十三号24.00001.01%
22启真未来20.96800.88%
23禾实投资20.96790.88%
24淮上开元19.87480.84%
25赣州心月狐19.87480.84%
26倪正东17.80460.75%
27毅达创新15.96430.67%
28李胜迎14.04490.59%
合计2,378.0000100.00%

9、2022年12月,第五次增资(资本公积转增)

2022年12月,汉邦科技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2,378.0000万股为基数共计转增4,222.0000万

1-1-60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78.0000万股增加至6,600.0000万股。

2022年12月,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40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12月12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4,222.0000万元转增为股本,汉邦科技的资本总额为6,600.0000万元。

2022年12月,汉邦科技取得淮安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汉邦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张大兵2,090.348531.67%
2药明康德新药622.97989.44%
3清科致盛444.54196.74%
4国寿疌泉408.82506.19%
5清科共创231.38253.51%
6君联和业220.64573.34%
7红杉瀚辰220.64573.34%
8淮安淮融213.73873.24%
9淮安集智193.76942.94%
10汉鼎投资183.17912.78%
11淮安集才176.36012.67%
12淮安集信175.22282.65%
13张洲峰165.70722.51%
14东富龙设备165.65972.51%
15君联欣康165.48402.51%
16国发科创116.39061.76%
17淮安集鑫111.16201.68%
18毅达宁海110.32301.67%
19淮安集礼85.89441.30%
20高 宣71.71161.09%
21朗玛五十三号66.61061.01%
22启真未来58.19550.88%
23禾实投资58.19520.88%
24淮上开元55.16130.84%

1-1-61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25赣州心月狐55.16130.84%
26倪正东49.41560.75%
27毅达创新44.30800.67%
28李胜迎38.98080.59%
合计6,600.0000100.00%

10、2023年3月,第四次股权转让2023年3月,药明康德新药与华金领越签订了《关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药明康德新药以5,000.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91.6667万股股份转让给华金领越,相关价款已于2023年3月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汉邦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张大兵2,090.348531.67%
2药明康德新药531.31318.05%
3清科致盛444.54196.74%
4国寿疌泉408.82506.19%
5清科共创231.38253.51%
6君联和业220.64573.34%
7红杉瀚辰220.64573.34%
8淮安淮融213.73873.24%
9淮安集智193.76942.94%
10汉鼎投资183.17912.78%
11淮安集才176.36012.67%
12淮安集信175.22282.65%
13张洲峰165.70722.51%
14东富龙设备165.65972.51%
15君联欣康165.48402.51%
16国发科创116.39061.76%
17淮安集鑫111.16201.68%
18毅达宁海110.32301.67%
19华金领越91.66671.39%
20淮安集礼85.89441.30%

1-1-62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21高 宣71.71161.09%
22朗玛五十三号66.61061.01%
23启真未来58.19550.88%
24禾实投资58.19520.88%
25淮上开元55.16130.84%
26赣州心月狐55.16130.84%
27倪正东49.41560.75%
28毅达创新44.30800.67%
29李胜迎38.98080.59%
合计6,600.0000100.00%

11、2023年12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3年10月,淮上开元与毅达宁海、毅达创新签订了《关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毅达宁海以5,014.6819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110.3230万股股份转让给淮上开元,毅达创新以2,014.0000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公司44.3080万股股份转让给淮上开元,相关价款已于2023年12月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汉邦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张大兵2,090.348531.67%
2药明康德新药531.31318.05%
3清科致盛444.54196.74%
4国寿疌泉408.82506.19%
5清科共创231.38253.51%
6君联和业220.64573.34%
7红杉瀚辰220.64573.34%
8淮安淮融213.73873.24%
9淮上开元209.79233.18%
10淮安集智193.76942.94%
11汉鼎投资183.17912.78%
12淮安集才176.36012.67%
13淮安集信175.22282.65%

1-1-63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4张洲峰165.70722.51%
15东富龙设备165.65972.51%
16君联欣康165.48402.51%
17国发科创116.39061.76%
18淮安集鑫111.16201.68%
19华金领越91.66671.39%
20淮安集礼85.89441.30%
21高 宣71.71161.09%
22朗玛五十三号66.61061.01%
23启真未来58.19550.88%
24禾实投资58.19520.88%
25赣州心月狐55.16130.84%
26倪正东49.41560.75%
27李胜迎38.98080.59%
合计6,600.0000100.00%

四、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发行人成立以来,未曾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重要事件。

五、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挂牌情况

发行人未曾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六、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1-1-64

七、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设有三家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汉德科技

名称江苏汉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0MA24M6PY8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淮安市淮海南路699号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219室
法定代表人韩海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名称股权比例(%)
汉邦科技100.00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5日
经营期限2020年12月25日至2050年12月24日
登记状态存续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液相色谱柱相关填料等耗材的研发、生产

汉德科技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总资产3,598.79
净资产2,017.52
营业收入237.27
净利润-497.32
是否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1-1-65

(二)汉邦新加坡

汉邦新加坡的基本信息如下表所示:

名称汉邦(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202302863W
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加坡#14-06莱佛士码头6号
经营范围各类商品的批发贸易
注册资本200万新加坡元
实收资本5万新加坡元
股权结构名称股权比例(%)
汉邦科技100.00
成立日期2023年1月26日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人境外业务开拓

注:报告期内,汉邦新加坡尚未实际开展经营

汉邦新加坡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总资产26.43
净资产26.43
营业收入-
净利润-0.45
是否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汉凰科技

名称江苏汉凰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MACEEUQ99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贤路1-9号
法定代表人金新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设备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

1-1-66

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名称股权比例(%)
汉邦科技100.00
成立日期2023年3月29日
经营期限2023年3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登记状态存续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实验用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汉凰科技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总资产11,970.74
净资产2,807.04
营业收入8,798.04
净利润478.68
是否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已包含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张大兵直接持有公司31.67%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另外,张大兵通过淮安集智、淮安集才和淮安集礼分别控制公司

2.94%、2.67%、1.30%股份,合计控制公司38.58%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兵的基本情况如下:张大兵先生,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4111969********。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至2000年10月,历任淮阴塑料制品厂精细化工研究所办事员、副所长、所长;自2000

1-1-67

年11月起在汉邦有限工作,2001年4月至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汉邦科技董事长、总经理。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四)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兵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药明康德新药、清科致盛(及清科共创和倪正东)、国寿疌泉和君联和业(及君联欣康),其基本情况如下:

1、药明康德新药

药明康德新药直接持有公司8.05%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4月2日
注册资本1,245,720.00万元
实收资本1,245,7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朝晖
实际控制人Ge Li(李革)、刘晓钟、张朝晖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中路288号1号楼
经营范围新药、药物中间体的研发,区内合成药物性小分子化合物和化合物库,精细化工产品的制造、加工,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药品批发,从事检测技术、生物科技、计算机科技、数据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健康咨询,医药咨询,自有房产开发经营,质检技术服务,会展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1-1-68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小分子药物的发现、研发服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出资结构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3259.SH、2359.HK)100.00%

2、清科致盛、清科共创和倪正东

清科致盛和清科共创的实际控制人均系倪正东。清科致盛直接持有公司

6.74%股份,清科共创直接持有公司3.51%股份,倪正东直接持有公司0.75%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1)清科致盛

企业名称杭州清科致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17日
认缴出资22,715.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清科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安家塘25号128室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受托企业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及其相关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出资结构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
北京清科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0.95%
深圳嘉道功程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4.02%
北京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2.01%
北海市远裕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80%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40%
李 谦有限合伙人4.40%
红杉璟诗(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40%
薛 坤有限合伙人4.40%
倪正东有限合伙人2.20%
杜忠磊有限合伙人2.20%
杭州高翰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20%

1-1-69

合计100.00%

(2)清科共创

企业名称上海清科共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1年5月30日
认缴出资2,040.241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宝山区长建路199号7幢2层235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出资结构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
上海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
上海中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50%
林祖达有限合伙人12.50%
郑向东有限合伙人12.00%
上海国森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
徐君远有限合伙人10.00%
钱旦初有限合伙人10.00%
林 勇有限合伙人7.00%
冯 梅有限合伙人5.00%
叶彩娣有限合伙人5.00%
项展洲有限合伙人3.00%
黄时谊有限合伙人3.00%
合计100.00%

(3)倪正东

倪正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4324261974********。

3、国寿疌泉

国寿疌泉直接持有公司6.19%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江苏疌泉成达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27日
认缴出资500,000.00万元

1-1-70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寿(江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201室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出资结构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
国寿(江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
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00%
合计100.00%

4、君联和业和君联欣康

君联和业和君联欣康均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的私募投资基金。君联和业直接持有公司3.34%股份,君联欣康直接持有公司

2.51%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1)君联和业

企业名称珠海君联和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年3月25日
认缴出资4,279.9041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176号 (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私募基金应及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出资结构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
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34%
苏州君联欣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9.79%
安徽安元现代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3.94%
苏州国发叁号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3.94%
合计100.00%

1-1-71

(2)君联欣康

企业名称苏州君联欣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3日
认缴出资160,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迎宾大道333号25号楼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股权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出资结构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比例
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22%
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2.50%
苏州绿创产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75%
苏州元聚熙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63%
宁波保税区明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5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乾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25%
深圳市招商招银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25%
飞利浦电子贸易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75%
上海汉领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75%
宁波保税区明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47%
安徽迎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13%
杭州盛杭景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13%
陕西西咸沣东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
北京联融致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50%
厦门建金恒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8%
丁兰英有限合伙人1.25%
宁波龙泰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5%
杨珍珍有限合伙人1.25%
陈 俭有限合伙人1.25%
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0.94%

1-1-72

伙)
天津庆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0.63%
杨 平有限合伙人0.63%
西安统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0.63%
合计100.00%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6,600.00万股,本次拟申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2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假设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200.00万股,则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 (万股)持股比例
1张大兵2,090.348531.67%2,090.348523.75%
2药明康德新药531.31318.05%531.31316.04%
3清科致盛444.54196.74%444.54195.05%
4国寿疌泉408.82506.19%408.82504.65%
5清科共创231.38253.51%231.38252.63%
6君联和业220.64573.34%220.64572.51%
7红杉瀚辰220.64573.34%220.64572.51%
8淮安淮融213.73873.24%213.73872.43%
9淮上开元209.79233.18%209.79232.38%
10淮安集智193.76942.94%193.76942.20%
11汉鼎投资183.17912.78%183.17912.08%
12淮安集才176.36012.67%176.36012.00%
13淮安集信175.22282.65%175.22281.99%
14张洲峰165.70722.51%165.70721.88%
15东富龙设备165.65972.51%165.65971.88%
16君联欣康165.48402.51%165.48401.88%
17国发科创116.39061.76%116.39061.32%
18淮安集鑫111.16201.68%111.16201.26%
19华金领越91.66671.39%91.66671.04%

1-1-73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 (万股)持股比例
20淮安集礼85.89441.30%85.89440.98%
21高 宣71.71161.09%71.71160.81%
22朗玛五十三号66.61061.01%66.61060.76%
23启真未来58.19550.88%58.19550.66%
24禾实投资58.19520.88%58.19520.66%
25赣州心月狐55.16130.84%55.16130.63%
26倪正东49.41560.75%49.41560.56%
27李胜迎38.98080.59%38.98080.44%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2,200.000025.00%
合计6,600.0000100.00%8,800.0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张大兵2,090.348531.67%
2药明康德新药531.31318.05%
3清科致盛444.54196.74%
4国寿疌泉408.82506.19%
5清科共创231.38253.51%
6君联和业220.64573.34%
7红杉瀚辰220.64573.34%
8淮安淮融213.73873.24%
9淮上开元209.79233.18%
10淮安集智193.76942.94%
合计4,765.002872.2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5名自然人股东,上述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及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公司任职情况
1张大兵2,090.348531.67%董事长、总经理

1-1-74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公司任职情况
2张洲峰165.70722.51%-
3高 宣71.71161.09%曾任监事
4倪正东49.41560.75%-
5李胜迎38.98080.59%董事、副总经理
合计2,416.163736.61%-

(四)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1、国有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东持股情况。

2、外资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外资股东持股情况。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张大兵31.67%淮安集才、淮安集智、淮安集礼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张大兵
淮安集智2.94%
淮安集才2.67%
淮安集礼1.30%
倪正东0.75%清科致盛、清科共创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倪正东
清科致盛6.74%
清科共创3.51%
君联和业3.34%君联和业、君联欣康均系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的私募投资基金
君联欣康2.51%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公司各股东间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六)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涉及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1-1-75

(七)对赌协议及其清理情况

1、发行人与股东间特殊权利的签署情况

发行人历史上和股东签订的特殊权利协议如下:

序号签订情况签订时间曾约定的主要特殊权利条款内容目前状态
1海鹏投资、信海创业与原股东及汉邦有限签订了《关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2012年3月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权、盈利目标和估值调整、回购权、最惠国待遇、反稀释权、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限制及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清算财产分配权等已不可撤销地终止
2清科共创与原股东及汉邦有限签订了《关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关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2012年6月委派董事会观察员权、一票否决权、盈利目标和估值调整、回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最惠国待遇、优先清算权等已不可撤销地终止
3张洲峰与原股东及汉邦有限签订了《关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2015年1月委派董事会观察员权、盈利目标、股份回购及转让、利润分配和清算财产分配、最惠国待遇、反稀释权、优先购买权等已不可撤销地终止
4东富龙设备与原股东及汉邦有限签订了《关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2016年9月委派董事会观察员权、盈利目标、回购权、最惠国待遇、反稀释权、优先购买权等已不可撤销地终止
5有象汉融与原股东及汉邦有限签订了《关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2018年1月盈利目标、回购权、最惠国待遇、反稀释权、优先购买权等已不可撤销地终止
6君联欣康与原股东及汉邦有限签订了《关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2020年2月最惠国待遇、反稀释权、优先购买权等已不可撤销地终止
7药明康德新药、君联和业、红杉瀚辰、毅达宁海、淮上开元、启真未来与原股东及汉邦有限签订了《关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2020年9月董事提名权、最惠国待遇、反稀释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优先增资权等已不可撤销地终止
8国寿疌泉、国发科创和禾实投资与原股东及发行人签订了《关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2022年5月最惠国待遇、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随售权、反稀释权等已不可撤销地终止

2、上述特殊权利条款的清理情况

2020年9月,发行人、药明康德新药、君联和业、毅达宁海、淮上开元、启真未来、红杉瀚辰等6名本次增资入股的股东与张大兵、高宣、汉鼎投资、

1-1-76

信海创业、清科共创、张洲峰、东富龙设备、有象汉融、清科致盛、药明康德新药、倪正东、淮安集才、淮安集智、李胜迎和君联欣康等15名在册股东(以下简称“在册股东”)签订了《关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自本增资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之前曾签署的所有如“盈利目标和估值调整”“股份回购及转让”“特殊约定”“利润分配和清算财产分配”等对赌、股东特殊权利或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公司上市的其他限制性条款。2022年11月,发行人上述15名在册股东中的14名在册股东(除有象汉融已于2021年4月注销外)已就《关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中关于终止之前曾签署的所有如“盈利目标和估值调整”“股份回购及转让”“特殊约定”“利润分配和清算财产分配”等对赌、股东特殊权利或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公司上市的其他限制性条款事项确认如下:“就上述协议中约定的各项股东特殊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具有溯及力,自始不发生效力,无任何异议。”为进一步清理投资方特殊权利,发行人与在册的28名股东(除华金领越外)签订《补充协议暨确认书》。根据该《补充协议暨确认书》,“各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并确认,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股东应享有的权利外,各方基于2020年9月签署的《关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和基于2022年5月签署的《关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享有的所有股东特殊权利或其他股东优先权利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终止且自始无效,对各方均不产生法律效力,且在任何条件下不再恢复其法律效力。”

华金领越2023年3月通过受让药明康德新药部分股权成为发行人股东。在其入股前,公司已就特殊权利条款清理事项与相应股东进行了沟通,因此华金领越出具《声明确认函》,确认其与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权利、对赌等事项的安排。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投资方特殊权利已经全部终止并且自始无效,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4号》中有关对赌协议的相关要求。

1-1-77

(八)发行人股东中存在的私募投资基金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22名机构股东/法人股东,其中14名股东属于私募股权基金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汉鼎投资、淮安集才、淮安集智、淮安集礼、淮安集鑫、淮安集信、药明康德新药及东富龙设备等8名股东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依照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其中,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的股东备案、登记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基金 编号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1清科致盛SEZ780北京清科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P1002135
2国寿疌泉SJZ124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P1033329
3清科共创SD5328上海清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07454
4君联和业SLX356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P1000489
5红杉瀚辰SJQ837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P1000645
6淮安淮融SGP240南京新流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31137
7君联欣康SCZ282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P1000489
8国发科创SSG689苏州国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P1000492
9朗玛五十三号SSJ361朗玛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P1064801
10启真未来SJQ660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P1000849
11禾实投资SVN973柏穗(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P1067130
12淮上开元SCM896淮安市淮上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P1065765
13赣州心月狐SJB598上海合弘景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P1031507
14华金领越SET789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P1034045

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8名、核心技术人员5名,简要情况如下:

1-1-78

1、董事

序号姓名职位提名人本届任职期间
1张大兵董事长控股股东2022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2李胜迎董事控股股东2022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3汤业峰董事控股股东2022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4沈健增董事控股股东2022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5陈道金董事国寿疌泉2022年4月26日-2025年2月22日
6张树明董事控股股东2022年9月20日-2025年2月22日
7钱运华独立董事董事会2022年11月25日-2025年2月22日
8熊守春独立董事董事会2022年11月25日-2025年2月22日
9陈 晨独立董事董事会2022年11月25日-2025年2月22日

注:各董事、监事和股东已出具确认函,同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相应顺延

(1)张大兵

张大兵简历详见本节之“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李胜迎

李胜迎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胜迎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专业,博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10年7月,任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分析主管;2010年7月至2022年2月,历任汉邦有限研发总监、副总经理等;2012年3月至今,任汉鼎投资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汉邦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3)汤业峰

汤业峰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汤业峰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1998年12月至2009年7月,曾先后在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华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捷士通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任职;2009年7月至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副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汉鼎投资董事长。2022年2月至今,任汉邦科技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1-79

(4)沈健增

沈健增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沈健增毕业于南京工业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士学位。2003年6月至2022年2月,历任汉邦有限技术工程师、技术部经理、综合管理部部长、行政人事总监。2022年2月至今,任汉邦科技董事、行政人事总监。

(5)陈道金

陈道金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陈道金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专业,硕士学位。2015年6月至2017年4月,历任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任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总监;2020年9月至今,任北京赛赋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今,任北京先通国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艺妙神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北京灵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成都迈科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杭州依思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北京伟杰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江苏盈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江苏关怀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汉邦科技董事。

(6)张树明

张树明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树明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高分子工程专业,硕士学位,EMBA,工程师。2000年1月至2005年8月,任罗门哈斯中国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5年9月至2009年12月,任圣戈班研发(上海)有限公司亚太区研发经理;201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圣戈班高功能塑料(上海)有限公司销售部市场总监;2017年9月至2019年6月,任圣戈班磨料磨具(上海)有限公司涂附磨具产品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2年8月,任圣戈班高功能塑料(上海)有限公司战略运营部副总裁。

1-1-80

2022年9月至今,任汉邦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汉凰科技董事。

(7)钱运华

钱运华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教授。1985年7月至1988年9月,任沭阳县十字中学教师;1988年10月至2022年7月,任淮阴工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教师;2022年11月至今,任汉邦科技独立董事。

(8)熊守春

熊守春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硕士学位。1993年12月至2000年5月,任江苏省农垦职工大学教师、系主任;2000年5月至今,任淮阴工学院财务与会计系副教授;2019年6月至今,任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至今,任汉邦科技独立董事。

(9)陈晨

陈晨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2016年3月至2020年6月,历任江苏穿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专职律师;2020年6月至今,任江苏圣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2年11月至今,任汉邦科技独立董事。

2、监事

序号姓名职位提名人本届任职期间
1郁万中监事会主席控股股东2022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2夏秀丽监事控股股东2022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3李枝玲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2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注:各董事、监事和股东已出具确认函,同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相应顺延

(1)郁万中

郁万中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6月至1996年6月,任淮安淮海印刷厂胶印车间设备维修员;1996年7月至2001年7月,任淮安纵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淮阴分公司设备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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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至2020年12月,历任汉邦有限制造部副部长、生产总监;2012年3月至今,任汉鼎投资监事;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销售支持部长。2022年2月至今,任汉邦科技监事会主席。

(2)夏秀丽

夏秀丽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硕士学位,EMBA。2014年9月至2021年8月,任江苏苏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行政人事经理;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综合管理部副部长;2022年2月至今,任汉邦科技监事、综合管理部副部长;2023年3月至今,任汉凰科技监事。

(3)李枝玲

李枝玲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3年6月,任汉邦有限研发部工程师;2013年7月至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知识产权部主管;2022年2月至今,任汉邦科技监事、知识产权部副部长。

3、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职位本届任职期间
1张大兵总经理2022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2李胜迎副总经理2022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3汤业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4金新亮副总经理2022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5刘根水副总经理2022年9月20日-2025年2月22日
6严 忠副总经理2022年9月20日-2025年2月22日
7张树明副总经理2022年9月20日-2025年2月22日
8顾 彬财务总监2022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注:各董事、监事和股东已出具确认函,同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相应顺延

(1)张大兵

张大兵简历详见本节之“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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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胜迎

李胜迎简历详见本节之“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历”之“1、董事”。

(3)汤业峰

汤业峰简历详见本节之“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历”之“1、董事”。

(4)金新亮

金新亮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新亮毕业于兰州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博士学位。2011年7月至2019年10月,任汉邦有限总经理助理;2012年3月至今,任汉鼎投资董事;2019年11月至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副总经理;2022年2月至2022年9月,任汉邦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汉邦科技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汉凰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

(5)刘根水

刘根水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根水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汉邦有限研发部研发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汉邦有限研发部副部长;2013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汉邦有限研发部部长;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研发总监;2022年2月至2022年9月,任汉邦科技研发总监。2022年9月至今,任汉邦科技副总经理、研发总监;2023年3月至今,任汉凰科技董事。

(6)严忠

严忠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严忠毕业于淮海工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08年4月,任江苏清拖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技术科技术员;2008年4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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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任汉邦有限技术部工程师、主管;2012年3月至今,任汉鼎投资董事;2016年11月至2019年12月,任汉邦有限工程技术部部长;2020年1月至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工程技术部总监;2022年2月至2022年9月,任汉邦科技生产运营总监。2022年9月至今,任汉邦科技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7)张树明

张树明简历详见本节之“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历”之“1、董事”。

(8)顾彬

顾彬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6年9月至2008年5月,任南通大周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6月至2012年7月,任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海门容汇通用锂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2月至2019年5月,任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广西森合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财务总监。2022年2月至今,任汉邦科技财务总监。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5人,分别为张大兵、刘根水、严忠、韩海峰和赵建强。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认定标准为:(1)拥有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匹配的专业背景,拥有较深厚的行业资历;(2)对公司核心产品或主要知识产权具有重要贡献等。

张大兵简历详见本节之“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根水、严忠简历详见本节之“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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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历”之“3、高级管理人员”。

韩海峰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韩海峰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分析化学专业,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2年7月至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研发副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汉德科技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2月至今,任汉邦科技研发副总监、新材料研发部部长。赵建强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赵建强毕业于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植物学专业,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3年8月至2014年8月,任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生物技术部项目助理;2014年9月至2017年1月,于中国科学院攻读博士学位;2017年2月至2019年1月,任汉邦有限研发部主管;2019年1月至2022年2月,任汉邦有限研发副总监。2022年2月至今,任汉邦科技研发副总监、应用技术部部长。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与发行人关系
张大兵董事长、总经理淮安集礼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淮安集智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淮安集才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淮安集义执行事务合伙人无其他关联关系
汉邦新加坡董事、总经理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李胜迎董事、副总经理汉鼎投资董事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汤业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汉鼎投资董事长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淮安集鑫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陈道金董事北京先通国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北京灵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北京赛赋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北京艺妙神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成都迈科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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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职务兼职单位兼职职务与发行人关系
杭州依思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北京伟杰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江苏盈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江苏关怀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其他关联关系
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总监公司5%以上股东国寿疌泉系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张树明董事、副总经理汉凰科技董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熊守春独立董事淮阴工学院副教授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 晨独立董事江苏圣火律师 事务所专职律师
郁万中监事会主席汉鼎投资监事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夏秀丽监事汉凰科技监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金新亮副总经理汉鼎投资董事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汉凰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刘根水副总经理汉凰科技董事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严 忠副总经理汉鼎投资董事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韩海峰研发副总监汉德科技执行董事、 总经理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签订的协议情况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除上述协议以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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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重要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二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和“附件三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或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诉讼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未发生变动。

2、监事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动。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4、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同类业务的情况。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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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公司职务持股方式及持股比例
张大兵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发行人31.67%股份,通过汉鼎投资、淮安集才、淮安集智、淮安集礼、淮安集信分别间接持有发行人0.35%、0.26%、0.11%、0.21%、0.02%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32.62%股份
李胜迎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发行人0.59%股份,通过汉鼎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0.56%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1.15%股份
汤业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通过汉鼎投资、淮安集智、淮安集鑫、淮安集信分别间接持有发行人0.69%、0.20%、0.43%、0.0041%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1.33%股份
沈健增董事通过淮安集才间接持有发行人0.20%股份
张树明董事、副总经理通过淮安集礼间接持有发行人0.12%股份
郁万中监事会主席通过汉鼎投资、淮安集才分别间接持有发行人0.07%、0.11%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0.18%股份
夏秀丽监事通过淮安集礼间接持有发行人0.01%股份
李枝玲职工代表监事通过淮安集才间接持有发行人0.03%股份
金新亮副总经理通过汉鼎投资、淮安集智、淮安集信分别间接持有发行人0.28%、0.23%、0.04%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0.55%股份
刘根水副总经理通过汉鼎投资、淮安集才分别间接持有发行人0.14%、0.11%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0.25%股份
严 忠副总经理通过汉鼎投资、淮安集才、淮安集礼分别持有发行人0.14%、0.14%、0.03%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0.31%股份
顾 彬财务总监通过淮安集鑫间接持有发行人0.79%股份
韩海峰研发副总监通过淮安集智、淮安集鑫、淮安集信分别间接持有发行人0.14%、0.05%、0.01%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0.21%股份
赵建强研发副总监通过淮安集才、淮安集鑫、淮安集信分别间接持有发行人0.14%、0.12%、0.08%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0.35%股份
初 新注1通过汉鼎投资、淮安集信分别间接持有发行人0.14%、0.12%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0.26%股份
童 静注2通过淮安集信间接持有发行人0.04%股份
张广文注3通过汉鼎投资、淮安集才分别间接持有发行人0.07%、0.03%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0.10%股份

注1:初新为董事李胜迎的配偶,发行人前员工注2:童静为董事汤业峰的配偶注3:张广文为实际控制人张大兵的兄弟,发行人前员工,现已退休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制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奖金、年终奖、社保福利等构成,月度绩效奖金、年终奖视当期业绩考核情况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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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其职权范围,制定并审阅董事及管理层的薪酬政策。

2、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薪酬总额(万元)1,247.801,156.11956.94
利润总额(万元)9,259.776,121.634,493.97
薪酬总额/利润总额13.48%18.89%21.29%

3、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4年度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姓名任职情况2024年薪酬 (万元)是否在关联 企业领取薪酬
张大兵董事长、总经理76.17
李胜迎董事、副总经理184.13
汤业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82.57
沈健增董事78.71
陈道金董事-
张树明董事、副总经理155.93
钱运华独立董事5.00
熊守春独立董事5.00
陈 晨独立董事5.00
郁万中监事会主席69.65
夏秀丽监事32.03
李枝玲职工代表监事26.01
金新亮副总经理80.68
刘根水副总经理79.03
严 忠副总经理86.48
顾 彬财务总监99.83
韩海峰研发副总监7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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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任职情况2024年薪酬 (万元)是否在关联 企业领取薪酬
赵建强研发副总监101.83

注:陈道金系外部董事,在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领取薪酬,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系国寿疌泉的基金管理人。

十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

为吸引和稳定人才队伍,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股东、公司与员工共同利益最大化,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公司实施的员工股权激励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发行人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共成立了5个员工持股平台:汉鼎投资、淮安集智、淮安集才、淮安集鑫和淮安集礼。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上述五个员工持股平台的激励对象中,除12名已离职员工外,其他人员均为发行人现员工。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汉鼎投资、淮安集智、淮安集才、淮安集鑫和淮安集礼作为员工持股平台仅持有发行人股份,未对外投资其他主体,设立后的存续目的并非是委托第三方管理其资产或接受第三方的委托管理资产,亦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从事股权投资活动的情形,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前述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二)报告期内实施股权激励的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一次股权激励,即通过增资的方式引入淮安集鑫和淮安集礼两个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审议,具体情况如下:2022年9月,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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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与股权激励人员情况

1、汉鼎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汉鼎投资持有汉邦科技2.78%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淮安汉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亚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59251555XY
成立时间2012年3月16日
住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111号2幢C309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汉鼎投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股东性质任职情况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汤业峰自然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0.0025.00%
2李胜迎自然人董事、副总经理40.0020.00%
3张大兵自然人董事长、总经理25.0012.50%
4金新亮自然人副总经理20.0010.00%
5严 忠自然人副总经理10.005.00%
6刘根水自然人副总经理10.005.00%
7初 新自然人前员工10.005.00%
8张 明自然人工程设备部主管5.002.50%
9陈燕红自然人前员工5.002.50%
10王亚辉自然人销售部长5.002.50%
11张广文自然人前员工5.002.50%
12边志忠自然人销售总监5.002.50%
13黄建俊自然人财务人员5.002.50%
14郁万中自然人监事会主席5.002.50%
合计200.00100.00%

2、淮安集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淮安集智持有汉邦科技2.94%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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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淮安集智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大兵
出资额51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MA20K7439X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9日
主要经营场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111号C308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综合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淮安集智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任职情况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大兵普通合伙人董事长、总经理20.003.91%
2贾桂玲有限合伙人前员工40.007.81%
3边志忠有限合伙人销售总监40.007.81%
4金新亮有限合伙人副总经理40.007.81%
5汤业峰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5.006.84%
6刘庆友有限合伙人前员工25.004.88%
7韩海峰有限合伙人研发副总监25.004.88%
8刘大伟有限合伙人销售部长15.002.93%
9庄胜业有限合伙人工程设备部部长15.002.93%
10柳 杰有限合伙人销售部长15.002.93%
11王亚辉有限合伙人销售部长15.002.93%
12蒋 政有限合伙人前员工15.002.93%
13陈振华有限合伙人销售副部长15.002.93%
14黄育锋有限合伙人销售部长15.002.93%
15施家新有限合伙人销售部长10.001.95%
16陈 亮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10.001.95%
17陈 妍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10.001.95%
18顾 涛有限合伙人销售部长10.001.95%
19周 群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8.001.56%
20张春雨有限合伙人销售部长8.001.56%
21朱丽娜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8.001.56%
22杨 维有限合伙人销售部长8.001.56%
23柴 昶有限合伙人前员工8.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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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任职情况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4柴永义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8.001.56%
25王俊禹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8.001.56%
26王 进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8.001.56%
27胡士新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8.001.56%
28贾宝华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8.001.56%
29刘 军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5.000.98%
30刘媛媛有限合伙人市场经理5.000.98%
31刘帆辉有限合伙人前员工5.000.98%
32刘 潇有限合伙人销售支持部内勤5.000.98%
33刘 远有限合伙人售后工程师5.000.98%
34卜星星有限合伙人产品经理5.000.98%
35宋建中有限合伙人安全环保部副部长5.000.98%
36徐韦昌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0.98%
37朱小红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5.000.98%
38谭 松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5.000.98%
39邹 全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5.000.98%
40李 杰有限合伙人装配组长3.000.59%
41常 剑有限合伙人售后工程师2.000.39%
42程剑飞有限合伙人售后工程师2.000.39%
合计512.00100.00%

3、淮安集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淮安集才持有汉邦科技2.67%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淮安集才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大兵
出资额466.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MA20K6W34F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9日
主要经营场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111号2幢C304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综合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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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淮安集才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任职情况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大兵普通合伙人董事长、总经理45.009.66%
2沈健增有限合伙人董事、行政人事总监35.007.51%
3严 忠有限合伙人副总经理25.005.36%
4张明亮有限合伙人高级研发工程师25.005.36%
5范大双有限合伙人高级研发工程师25.005.36%
6赵建强有限合伙人研发副总监25.005.36%
7刘根水有限合伙人副总经理20.004.29%
8朱其琛有限合伙人国际销售总监20.004.29%
9郁万中有限合伙人监事会主席20.004.29%
10孙亚东有限合伙人综合管理部部长15.003.22%
11杨晓峰有限合伙人前员工15.003.22%
12韩云伟有限合伙人前员工15.003.22%
13沈 坚有限合伙人PMC部主管10.002.15%
14田羽婷有限合伙人审计部副部长10.002.15%
15赵 燕有限合伙人PMC部主管10.002.15%
16严晨曦有限合伙人工程师8.001.72%
17刘 杰有限合伙人工程师8.001.72%
18张中春有限合伙人高级技术经理8.001.72%
19张 明有限合伙人工程设备部主管8.001.72%
20徐 庭有限合伙人技术部副部长8.001.72%
21王正涛有限合伙人高级技术经理8.001.72%
22邵 锐有限合伙人高级技术经理8.001.72%
23张广文有限合伙人前员工6.001.29%
24黄建俊有限合伙人财务人员6.001.29%
25卞同刚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1.07%
26唐风举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1.07%
27张业政有限合伙人班组长5.001.07%
28张 岩有限合伙人高级技术经理5.001.07%
29李枝玲有限合伙人知识产权部副部长5.001.07%
30杨九洲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1.07%
31祁 威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1.07%
32贾 坤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1.07%

1-1-94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任职情况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3陈强文有限合伙人制造部主管5.001.07%
34陈 旭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1.07%
35高向云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1.07%
36高鉴铭有限合伙人物料员5.001.07%
37侯少梦有限合伙人工程师4.000.86%
38郑 洲有限合伙人工程师4.000.86%
39孙 斌有限合伙人工程师3.000.64%
40尹彦飞有限合伙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3.000.64%
41朱传贤有限合伙人班组长3.000.64%
42严跃东有限合伙人工程师2.000.43%
43孙运海有限合伙人工程师2.000.43%
44彭志谋有限合伙人工程师2.000.43%
合计466.00100.00%

4、淮安集鑫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淮安集鑫持有汉邦科技1.68%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淮安集鑫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汤业峰
出资额1,399.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MABWDHQE32
成立时间2022年8月1日
主要经营场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111号2幢C30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淮安集鑫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任职情况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汤业峰普通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60.0025.73%
2顾 彬有限合伙人财务总监660.0047.18%
3赵建强有限合伙人研发副总监100.007.15%
4韩海峰有限合伙人研发副总监45.003.22%
5范大双有限合伙人高级研发工程师35.002.50%

1-1-95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任职情况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6贾 坤有限合伙人工程师30.002.14%
7张中春有限合伙人高级技术经理30.002.14%
8尹彦飞有限合伙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5.001.79%
9张明亮有限合伙人高级研发工程师20.001.43%
10高向云有限合伙人工程师15.001.07%
11祁 威有限合伙人工程师15.001.07%
12唐风举有限合伙人工程师15.001.07%
13卞同刚有限合伙人工程师15.001.07%
14王正涛有限合伙人高级技术经理10.000.71%
15刘 远有限合伙人售后工程师10.000.71%
16杨九洲有限合伙人工程师9.000.64%
17陆成成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5.000.36%
合计1,399.00100.00%

5、淮安集礼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淮安集礼持有汉邦科技1.30%股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淮安集礼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大兵
出资额1,08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91MABNJFUW5G
成立时间2022年6月10日
主要经营场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111号2幢C30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淮安集礼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任职情况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大兵普通合伙人董事长、总经理179.0016.56%
2张树明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100.009.25%
3周凯有限合伙人前员工50.004.63%
4徐亮有限合伙人PMC部副部长80.007.40%
5邱月月有限合伙人财务部部长70.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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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任职情况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6孔凯丽有限合伙人质量部部长60.005.55%
7孙婕有限合伙人前员工60.005.55%
8王祥林有限合伙人工程师30.002.78%
9严忠有限合伙人副总经理25.002.31%
10蒋顺有限合伙人工程师20.001.85%
11洪韬有限合伙人PMC部部长20.001.85%
12朱长松有限合伙人售后工程师15.001.39%
13孙国元有限合伙人工程师15.001.39%
14夏秀丽有限合伙人监事、综合管理部副部长10.000.93%
15孙杰有限合伙人项目总监10.000.93%
16陈新松有限合伙人车间主管10.000.93%
17严泽有限合伙人采购人员10.000.93%
18李俊婷有限合伙人工程师10.000.93%
19刘庆有限合伙人产品专员10.000.93%
20朱海燕有限合伙人工程师10.000.93%
21刘镇有限合伙人工程师60.005.55%
22蔡育刚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10.000.93%
23席长龙有限合伙人质量部副部长10.000.93%
24陈太新有限合伙人售后工程师10.000.93%
25皇立乾有限合伙人技工8.000.74%
26张君珂有限合伙人工程师7.000.65%
27王士鹏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6.000.56%
28殷能有限合伙人工程师6.000.56%
29朱孟香有限合伙人研发部内勤5.000.46%
30范艳阳有限合伙人董办专员5.000.46%
31李璐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0.46%
32贾毅恩有限合伙人高级技术经理5.000.46%
33黄雪雷有限合伙人技工5.000.46%
34李枝芳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0.46%
35丁守波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0.46%
36胡业雷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5.000.46%
37李青松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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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性质任职情况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8丁金鑫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0.46%
39别如伟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0.46%
40顾进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0.46%
41刘夕军有限合伙人工程师5.000.46%
42张萌萌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5.000.46%
43吴蓓蓓有限合伙人市场专员5.000.46%
44穆建良有限合伙人生产总监49.004.53%
45楚海鹏有限合伙人行政总监20.001.85%
46徐 庭有限合伙人PMC部副部长10.000.93%
47陆成成有限合伙人销售经理5.000.46%
48徐 然有限合伙人董办专员4.000.37%
49马少华有限合伙人董办专员4.000.37%
50周雅丽有限合伙人研发助理3.000.28%
合计1,081.00100.00%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服务期相关约定

公司5个员工持股平台中,汉鼎投资未约定激励对象服务期限。根据《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19年12月)》和《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9月)》的约定,公司其他持股平台的服务期限约定情况如下:

持股平台/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服务期约定
淮安集才、淮安集智和李胜迎《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19年12月)》

1、自取得公司股权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为止;或2、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满5年,孰早。

淮安集礼、淮安集鑫《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9月)》1、淮安集礼:自授予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满36个月止; 2、淮安集鑫:自授予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满12个月止; 若自工商登记之日起5年内公司未能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则持有淮安集礼和淮安集鑫合伙份额的激励对象的服务期限均为5年。

2、股份锁定期安排

汉鼎投资、淮安集才、淮安集智、淮安集礼、淮安集鑫已分别出具《关于

1-1-98

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二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3、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如激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的,包括辞职、被公司开除、退休、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等情况,但不包括退休返聘或根据安排继续为公司服务的情况,则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员工有权(非义务)选择购回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激励股权或在合伙企业中持有的全部财产份额。

(五)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系基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考虑,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管理和业务骨干形成有效激励,有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授予的激励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期限将股份支付费用计入对应会计期间,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报告期各期,股权激励相关的股份支付金额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股份支付金额(万元)1,929.651,876.151,659.42
占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24.32%36.43%43.04%

公司股权激励有效期,公司各年度均需要确认一定金额的股份支付费用,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增加,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亦不会减少公司净资产。股权激励有助于实现股东、公司与员工利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公司发展与业绩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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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公司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上述股权激励实施后,张大兵仍合计控制发行人38.58%股份。股权激励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二、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规模逐步扩张,员工人数也逐年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数如下: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人)652633592

2、员工专业、学历、年龄结构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员工构成情况如下:

(1)按专业类别分类

项目员工人数(人)占比
管理人员12218.71%
生产人员28042.94%
销售人员11417.48%
研发人员13620.86%
合计652100.00%

(2)按教育程度分类

项目员工人数(人)占比
博士71.07%
硕士538.13%
本科31247.85%
大专及以下28042.94%
合计65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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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年龄分类

项目员工人数(人)占比
51岁及以上233.53%
41-50岁8312.73%
31-40岁31748.62%
30岁及以下22935.12%
合计652100.00%

(二)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1、员工社保、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员工总人数652633592
无需缴纳人数注111
应缴纳人数651632591
实际缴纳人数651631579
实际缴纳与应缴纳人数的差异0112

注:1)该员工为退休返聘员工;2)根据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办公室于2023年6月出具的缴纳差异说明,由于淮安当地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个险种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两个险种分划属于不同的缴纳系统,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纳系统的客观原因(缴费账期归档),公司部分员工在医保中心缴纳系统中未能及时显示其当月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两个险种的情形,致使公司当月缴纳人数与医保中心缴纳系统对应月度缴纳明细存在差异,2020年1月1日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未交、漏交、欠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情形;截至2023年6月末,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纳系统的客观原因(缴费账期归档)导致公司部分员工在医保中心缴纳系统中未能及时显示其当月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两个险种的情形已不存在;3)上表员工社会保险缴纳列示人数为公司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员工的人数。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实际缴纳与应缴纳人数的差异系当月新入职员工暂未办妥缴纳手续所致,公司后续已及时为相应员工进行缴纳。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个别员工因异地工作而由第三方代缴社会保险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不存在由第三方代缴社会保险的情形。

1-1-101

(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员工总人数652633592
无需缴纳人数注111
应缴纳人数651632591
实际缴纳人数651631587
实际缴纳与应缴纳人数的差异014

注:该员工为退休返聘员工。

2022年末和2023年末,发行人实际缴纳与应缴纳人数的差异系当月新入职员工暂未办妥缴纳手续所致,公司后续已及时为相应员工缴纳。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个别员工因异地工作而由第三方代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不存在由第三方代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2、主管部门就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出具的意见

(1)相关主管部门就发行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出具的合规证明

根据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和淮安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报告期内,汉邦科技为职工正常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发现其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为,也没有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根据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医疗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和淮安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报告期内,汉德科技已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及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落实劳动保护措施,与该公司员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且按要求为员工缴纳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金的情况,该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社会保险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也不存在正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形。

根据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和淮安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汉凰科技自2023年3月设立至今,

1-1-102

为职工正常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发现其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为,也没有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2)相关主管部门就发行人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出具的合规证明根据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和淮安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企业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汉邦科技、汉德科技和汉凰科技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均未发现有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的行为。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正常,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兵已作出承诺:

“如汉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前未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被有权机关处罚的,或未严格执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事宜被有权机关处罚或要求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或因未足额缴纳需要承担任何罚款、滞纳金,或因有关人员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追索,或因上述情形给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对汉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作出全额赔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且在承担后不向汉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追偿,保证汉邦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4、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提高用工的灵活性,将部分安保、保洁等服务进行外包。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通过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聘用1名派遣人员,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和可替代性的工作,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超过10%,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1-1-103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汉邦科技是一家以色谱技术为核心,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制药、生命科学等领域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耗材、应用技术服务及相关的技术解决方案。

公司以“精粹色谱科技,致力人类健康”为己任,以“打造国际色谱行业第一品牌”为奋斗目标,专注于色谱装备、耗材及应用技术,经过二十多年持续自主研发创新,掌握了具有汉邦特色的“一心两核多用”色谱技术。“一心”即被誉为色谱“心脏”的色谱柱技术,“两核”即色谱系统集成和色谱应用两大核心技术,“多用”即围绕色谱技术开发的多种药物分离纯化设备、耗材等产品技术,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实验室研发等应用场景。

通过持续研发,汉邦科技突破了色谱线性放大等分离纯化技术难题,实现了样品从克级、十克级、百克级到千克级的分离纯化线性放大,产品和技术广泛应用于抗体、重组蛋白、疫苗、胰岛素、多肽、造影剂、抗生素等药物和天然产物的研发和生产,打破了国外相关技术和产品的长期垄断,已成为国内色谱分离纯化装备研发、生产和产业化领先企业,有力推动了色谱分离纯化装备的国产替代和下游制药行业的产业升级。

分离纯化是药物生产中的核心环节,直接决定药物的纯度和质量,也是影响其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制备色谱技术是一种新型的分离纯化技术,与结晶、萃取、精馏等传统分离技术相比,具有分离效率高、应用范围广、选择性强、操作条件温和、便于在线检测等诸多优势,已成为高纯药物生产的必要手段。制备色谱/层析系统是基于制备色谱技术,适应科技进步和生产需要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高效、节能、环保的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在药物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日益广泛,是胰岛素、多肽、抗体、重组蛋白、疫苗、核酸、造影剂、抗生素等各类药物生产的关键设备之一。此外,制备色谱在天然产物、保健品、化妆品、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等领域均有重要应用,市场空间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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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高端制药装备起步相对较晚,国内药物研发和生产过程中需要的制备色谱/层析系统等核心生产设备长期依赖进口,设备采购和维护成本居高不下,直接影响了医药产业的升级和发展。随着我国医药产业改革持续推进,“医保控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药品带量采购”等政策陆续出台,对制药企业的成本控制和质量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另外,在国际形势复杂的大背景下,医药行业需要逐步摆脱对进口产品的依赖,对高质量国产设备的需求逐步放量,开发优质色谱纯化设备和应用方案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国产制备色谱/层析系统市场潜力巨大。

公司专注于色谱分离纯化产品领域,通过长期投入自主研发构建了丰富的色谱产品矩阵,针对工业生产和实验室研发推出了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两大类产品线,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主要包括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等。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主要包括自动层析系统、手动层析柱、自动超滤系统、连续流层析系统、自动在线配液系统、核酸合成系统等设备,形成能够满足实验室研发到工业化生产的全产品体系,为国内外制药企业提供高品质纯化设备和应用方案。此外,公司持续开展色谱填料/层析介质的研发,产业化基地已启动规划建设,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丰富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公司长期坚持自主创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共53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40项,海外发明专利13项;曾主持或牵头承担省级以上科研或产业化项目15项,其中包括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超临界流体色谱仪的研制与应用开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药物等制备用模拟移动床色谱分离纯化装置”等国家级项目6项。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荣誉称号。

公司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组建了具备技术优势与管理经验的专业团队,员工曾多次获批江苏省“双创人才”、江苏省“双创团队”、江苏省“333人才工程”等高层次人才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136名研发人员,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0.86%。

公司发展中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各类产品已销往国内外超过2,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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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与恒瑞医药、正大天晴、丽珠集团、中美华东、中国医药集团等知名制药企业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还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产品已走出国门,远销德国、英国、印度、韩国、挪威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经过多年自主创新与持续发展,公司已成长为国内色谱纯化装备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根据沙利文数据,2023年度,公司在国内小分子液相色谱设备(包含生产级和实验室级)市场占有率约为12.7%,排名国产第一位,其中在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的市场占有率达39.2%,排名第一;在国内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的市场占有率约8.8%,排名第三。

(二)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以色谱技术为核心,专注于色谱分离纯化产品,在持续研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需求,针对工业生产和实验室研发等应用场景的各类需求,推出各类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产品。由于大分子、小分子药物在分子量、生物活性等方面具有差异,生产纯化工艺流程不同,相应地色谱/层析纯化设备的产品结构、主要材料、耐压耐腐蚀性能等方面均有差异。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 类别细分 品类产品图片产品描述典型应用场景
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液相色谱系统液相色谱系统是一种工业化的分离纯化装备,主要包含液相色谱系统输送单元、动态轴向压缩柱和匀浆单元。系统具有高效、快速、高通量、自动化等特点。司美格鲁肽等多肽类似物、胰岛素、纽莫康定B0、莫西菌素等发酵产品的生产;核酸、造影剂、依维莫司、氟比洛芬酯等合成产品的生产;紫杉醇、鱼油等天然产物的纯化。
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不同于传统的液相色谱系统,是一种连续分离型色谱系统,主要包含多根色谱柱、输液系统、进样系统等部分。系统具有周期短、成本低、固定相利用率高、流动相使用量少、自动化连续操作等特点。谷氨酰胺、左旋多巴、酪氨酸、组氨酸等氨基酸类产品的生产;芦荟黄酮、甘草次酸、鱼油等天然产品的生产;阿卡波糖、阿洛酮糖、塔格糖、果葡糖浆等糖类产品的生产;石油化工产品中的烷烃异构体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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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类别细分 品类产品图片产品描述典型应用场景
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是以超临界流体(通常为二氧化碳)为流动相的色谱系统,主要包含超临界流体输送系统、色谱柱、背压系统、进样系统等。系统具有高效、快速、绿色环保等特点。地高辛、环十五酮、麝香酮等产品的手性拆分生产;甾体药物、银杏内酯、多肽等天然产物生产。
超临界流体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超临界流体模拟移动床系统采用了超临界流体作为流动相的模拟移动床技术,结合了超临界流体色谱和模拟移动床色谱两大先进色谱技术和理念,能进一步降低制备过程中流动相和固定相的用量,提升单位填料的产能。奥昔布宁、氟西汀等手性药物拆分,鱼油、花青素等天然产物的分离。
实验室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实验室液相色谱仪实验室液相色谱仪是为实验室分析、小试和中试放大而开发的液相色谱产品,主要包括色谱柱及输液系统等,具有快速、高效等特点。发酵类、合成类、天然产物等产品的纯化工艺开发和实验研究。
实验室模拟移动床实验室模拟移动床用于实验室研发、小试、中试环节工艺开发和样品制备,工作原理同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中的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氨基酸、糖等产品纯化工艺开发和实验研究。
实验室超临界流体色谱仪

实验室超临界流体色谱仪用于实验室研发、小试、中试环节工艺开发和样品制备,工作原理同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中的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

手性药物、天然产物等产品的纯化工艺开发和实验研究。
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自动层析系统自动层析系统是适用于生物制药纯化工艺的中试及大规模生产的分离纯化设备,包含自动层析系统输送单元和层析柱。系统具有稳定可靠、高效、卫生级设计等特点。蛋白、抗体、抗体偶联药物、核酸、疫苗、血液制品、胰岛素等各类生物制品的生产。
自动超滤系统自动超滤系统是用于生物医药工艺开发、中试和工业化生产相关产品的浓缩和洗滤设备,主要包括膜包夹具及输液单元等部分。系统具有稳定可靠、高效、卫生级设计等特点。蛋白、抗体、抗体偶联药物、核酸、疫苗、血液制品、胰岛素等生物制品浓缩和洗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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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类别细分 品类产品图片产品描述典型应用场景
自动在线配液系统自动在线配液系统是生物制药生产过程中配制多种缓冲液的系统。系统具备自动控制、实时监测、效率高、精度高等特点。蛋白、抗体、抗体偶联药物、核酸、疫苗、血液制品、胰岛素等生产过程中的母液在线混合与稀释,在线pH和电导率调节。
手动层析柱手动层析柱是一种中低压色谱柱,具备易清洗消毒、操作简便、维护快捷等特点。蛋白、抗体、抗体偶联药物、核酸、疫苗、血液制品、胰岛素等生物制品的工艺开发、小试和生产。
核酸合成系统核酸合成系统是一种合成核酸药物以及将各种核酸药物进行中试和工业生产的设备。系统主要包括单体选择模块、溶剂选择模块、输送系统、循环模块、核酸合成系统、在线检测系统、废液收集模块等。系统具备高效、快速、偶联效率高等特点。SiRNA、ASO、Aptamer等小核酸类药物的生产。
实验室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实验室层析仪实验室层析仪是实验室用的全自动层析系统,具有高效、快速、可靠的特点。蛋白、抗体、抗体偶联药物、核酸、疫苗、血液制品、胰岛素等生物分子的纯化工艺开发和实验研究。
实验室核酸合成仪实验室核酸合成仪用于核酸药物开发、临床研究等合成一定序列长度的DNA/RNA,工作原理同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中的核酸合成系统。SiRNA、ASO、Aptamer等小核酸类药物的合成。

上述产品是公司基于小分子药物、大分子药物纯化的生产流程、技术要求、工艺特点等开发的各类设备,在药物生产中的应用案例可见招股意向书本部分之“4、主要产品典型应用案例”。此外,公司持续开展色谱填料/层析介质自主研发,从色谱设备向耗材领域拓展。下游制药产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带动色谱填料/层析介质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制药与生物科技已成为色谱填料/层析介质最大的细分应用市场之一,市场前景广阔。

1、色谱分离技术原理

色谱法实质上是一种物理化学分离方法,又称为层析法。1903年,俄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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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家茨维特使用石油醚将植物中的叶绿素溶解,然后使用碳酸钙颗粒填充玻璃柱,并将溶解后的叶绿素通过玻璃柱,得到了不同颜色的谱带,他将这一过程命名为“色谱(Chromatography)”。其中石油醚、碳酸钙和玻璃柱分别代表现代色谱技术中的流动相、固定相和色谱柱的雏形。现代色谱法是以不同物质在固定相和流动相中的分配系数、吸附能力或其他作用力的差异为分离依据,当混合物中各组分随流动相移动时,在两相中反复进行分配或吸附,从而使各组分得到分离(如下图所示)。至今色谱法已成为医药、天然产物、食品添加剂、保健品、化妆品、石油化工和精细化工等应用领域中不可缺少的分析、分离、规模纯化的关键技术。

色谱分离原理示意图

2、色谱系统的构成

传统的柱色谱法分离速度较慢,不能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和工业对高纯度分离纯化的需要。传统液相色谱法与较高压力的输液系统、自动化控制技术、高效柱填充物以及高灵敏检测器等新型技术结合,形成了现代色谱层析系统技术。现代色谱层析系统主要由输液单元、进样单元、色谱柱、检测单元、收集系统及处理装置等组成。现代色谱层析分离系统具有高效、快速、高灵敏度等特点,已成为研发和工业生产分析、分离中的重要手段。目前色谱纯化技术仍在发展过程中,在智能化、连续化、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等方向仍然具有广阔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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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和应用前景。

现代色谱分离系统组成示意图

3、主要色谱系统的分类

根据应用规模的区别,色谱设备可分为分析型色谱仪器、制备型色谱设备和生产型色谱系统几种类型。其中:

(1)分析型色谱仪器:分析型色谱是一种高效、高精度、高准确率的分析技术,广泛应用于药物的分析检测和质量控制、药物复杂组分分析、医疗诊断、食品分析检测、农残物检测、水质和环境监测等领域。

(2)制备型色谱设备:主要应用于研究院所、医药企业的产品研发、工艺方法开发过程中的小量样品制备及方法测试,对色谱设备的精度、稳定性均有较高要求。制备型色谱设备不仅可以用于优化工艺方法,也可以作为规模化生产放大的依据,是各大药企、研究单位小试、中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

(3)生产型色谱系统:主要包括大分子层析系统、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和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作为生物药、化药、发酵产品、天然提取产品规模生产过程中纯化环节的关键装备,需求量随着医药产业生产规模的扩大而快速增加。

汉邦科技主要产品中的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主要应用于药物生产过程的分离纯化步骤,属于生产型色谱系统。实验室层析仪、实验室液相色谱仪等实验室仪器设备主要用于研发单位小试、中试等环节,属于分析型和制备型色谱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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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产品典型应用案例

(1)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

公司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以高压液相色谱系统为主,适用于各类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中药有效成分等小分子药物的生产过程。由于化学小分子分子量较小、结构相对稳定,采用高压、高通量的工业级高压液相色谱进行纯化生产,可以大幅提升分离效率和产品纯度,从而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公司的液相色谱系统是针对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的生产需求开发,可广泛应用于化学合成类、发酵类、天然提取类等药物产品纯化流程的核心环节。具有耐高压、耐有机溶剂、在线紫外检测、匹配小粒径高柱效填料使用的特点,在结构、性能、和配置等方面与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均具有明显差异。

化学原料药行业是医药制造产业链中的关键上游环节,主要负责为化学药品制剂的生产提供核心原料。这些原料药是制剂中发挥药效的主要组成部分,可以通过化学合成、生物发酵、天然提取等不同方法制备,形态多样,在原料制备过程中,除了目标成分,不可避免的含有大量的副产物、残留原料、色素、毒素等杂质成分或者未知成分。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控制质量标准,对原料纯化是必不可少生产环节,也是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核心环节,这一环节不仅决定产品质量高低也关系到产品整体的生产成本。传统的处理方法主要有萃取、蒸馏、结晶、活性炭吸附等,这些方法多具有稳定性差、收率低、纯度低、关键杂质超标的问题,很难符合医药标准的质量要求,通过工业型高效液相色谱能够很好的解决生产中的纯化问题在行业中已得到广泛认同并且效果明显。随着医药产品质量标准的不断提高,规范化不断完善,公司产品的应用空间和市场前景会越来越广阔。

例如:碘海醇为碘系列造影剂的原料,这类造影剂通常在CT造影诊断前注入静脉,用于血管造影,泌尿系统、脊髓及骨关节、淋巴系统造影,具有造影密度低,毒性低,耐受性好等优点,是目前最好的造影剂之一,备受市场关注。在碘海醇生产过程中质量、安全、成本是关注的重点。碘海醇样品中除含有药理作用的碘海醇内、外异构体外,还含有少量的可电离的酸性杂质,如o-烷基化合物和n-烷基化合物。这些杂质的存在会造成用药不良反应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性,各国药典对碘海醇及其注射液中有关物质都有严格的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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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方法通过结晶或者树脂吸附对碘海醇进行纯化,结晶需要高温控制,周期较长(4-48小时不等);大孔树脂吸附收率和纯度不稳定,均不利于工业放大。通过工业级高效液相色谱设备纯化碘海醇,工艺简单,生产效率高,可以大规模生产,能够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至关重要。碘海醇的具体生产路线及公司产品的使用环节情况如下:

在碘海醇等原料药的生产中,色谱纯化设备在其核心环节中有重要应用,可以显著提高产品纯度,减少杂质,从而提高最终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

生物制品又称之为大分子药物,主要分为治疗性生物药物和预防性生物药物。预防性生物药物主要指疫苗(包括人用疫苗和兽用疫苗),治疗性生物药物主要包括单克隆抗体、重组蛋白、胰岛素等。生物药是世界上目前最畅销的医药产品之一。

公司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包括自动层析系统、自动超滤系统、自动配液系统等设备,可用于各类单抗药物、重组蛋白、疫苗等大分子药物的生产过程。由于生物大分子具有生物活性,需要在纯化过程中保持温和条件,通常在室温或低温下操作,所用的流动相一般是与生理液pH值、离子强度等物理化学性质相近的缓冲水溶液,因此公司的自动层析系统在材料选择、耐压和耐腐蚀能力等方面与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具有差异。

与大多数生物制品的生产类似,单克隆药物生产大致可分为上游发酵和下游纯化两部分。上游发酵通过分子构建、细胞株筛选、发酵等步骤表达药物分子;下游纯化将发酵产生的生物发酵液进行分离纯化,去除各种杂质,得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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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分的目标药物组分。汉邦科技的各类色谱分离纯化装备主要应用于下游纯化的核心环节中,对于单克隆药物生产纯度、质量和成本均有重要影响。为展示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的应用,以单克隆抗体药物的生产工艺为例,展示其生产流程及公司产品的应用环节:

(3)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综合应用

在多肽、胰岛素等药物的生产过程中,较为主流工艺中涉及低压层析纯化和高压色谱纯化两种纯化步骤,需同时应用公司的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例如,GLP-1类药物的生产中,GLP-1类似物原料药在下游分离纯化环节在经过中低压层析纯化步骤后,进行偶联及特异性修饰等过程,最后进行高压色谱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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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大分子、小分子还是涉及综合应用领域,汉邦科技凭借扎实的技术积累、全面的产品布局,在多个核心环节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公司的竞争优势。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产品大类产品小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42,323.7561.29%30,500.0849.33%20,088.5041.74%
实验室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3,737.895.41%4,316.146.98%3,854.818.01%
小计46,061.6466.70%34,816.2156.31%23,943.3149.75%
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17,892.1625.91%22,157.1535.83%19,675.5040.88%
实验室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1,446.612.09%2,071.373.35%1,721.833.58%
小计19,338.7728.00%24,228.5239.18%21,397.3344.46%
其他-3,654.525.29%2,786.914.51%2,789.295.80%
合计-69,054.93100.00%61,831.64100.00%48,129.94100.00%

报告期各期,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两大产品线收入占比超过90%,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全面的产品布局和领先的客户服务能力,及时响应下游对各类设备产品的市场需求,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势头。

(四)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研发的模式。公司建成了一支专业化、高水平的研发技术团队,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专业知识储备深厚,产线验证经验丰富,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基石。

公司设有研发中心,下设仪器装备研发部、应用技术部、新材料研发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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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其中仪器装备研发部主要负责新设备的研发、现有设备产品的更新改进及配套软件的研发等;应用技术部主要负责公司设备和仪器在各类应用场景中的工艺探索和开发,优化分离纯化生产工艺,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新材料研发部主要负责色谱填料/层析介质的研发。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行业动态等综合考虑制定发展战略,并以此为导向研发设计新产品、开发样机、调试性能参数。在通过公司测试之后,送至客户端验证,通过验证后产品定型,制定质量标准。此外,公司会根据客户不同的工艺应用需求,持续丰富、完善产品功能,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各种结构件、泵、阀、电气元件、标准件等,用于公司的生产和研发活动。

对于生产物料,由于公司产品大部分为非标定制产品,公司采取了订单驱动为主的采购模式。同时,为了应对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加快生产与交付速度,公司结合市场预测及历史销售数据等因素,对部分原材料针对性备货。

公司设有PMC(生产计划与物料控制部),对订单生产和物料采购进行整体计划协调,具体流程为:销售部门接到订单后,生成内部生产订单并将其推送至PMC,PMC根据生产订单分配给设计部门,由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物料清单,PMC再根据此物料清单及物料库存情况申请物料采购。

公司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核心生产环节均自行掌控。在订单较多、机械加工产能不足时,公司提供原材料、图纸和质量标准,委托稳定合作的供应商完成定制化粗加工,公司验收后继续完成后续精细加工,最终完成产品交付。

对于研发物料,由研发部门根据研发计划和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采购需求。采购部门主要根据PMC和研发部门的请购需求,结合交货周期及紧急程度安排采购。对于采购的原辅材料,由质量部检测合格后入库。

公司制定了合格供应商遴选和考核机制,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公司通过原材料规格型号比对、技术人员咨询、市场调研和询价等方式遴选供应商。对供应商的考核管理方面,外购件供应商主要考核指标包括产品价格和质量、技术支持、交货及时性、企业规模和规范性等,对外协厂家则增加质量合格率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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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要求。为确保公司所需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公司主要原材料一般向两家以上的供应商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客户以制药企业为主,主要根据客户提出的产能、规格、工艺等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制药装备产品及服务,产品销售以定制化产品为主。因此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并对部分标准化产品及标准化部件进行针对性备货。对定制化产品,公司与客户充分沟通后,形成需求说明文档,明确客户对定制化产品的功能需求,生成设计确认文件和销售订单。PMC根据销售订单制订生产计划,交由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设计,公司制造部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加工、装配、测试,并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入库。

4、销售模式

公司业务开拓方式主要包括客户拜访、行业展会和学术论坛等。除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分析,对客户进行主动拜访外,在日常的产品推广和交流过程中,公司销售团队通过与客户进行工艺和技术研讨、新技术介绍推广等方式进行营销。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通过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匹配合适产品,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设备配置。对于实验室仪器等标准化产品和部分境外市场,为加快市场开拓进度,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经销商根据其客户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签订销售合同,公司按约定交付产品。除产品外,公司还积极为客户提供色谱纯化工艺技术及解决方案,辅助产品销售,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销66,511.2896.32%55,811.0590.26%45,001.5693.50%
经销2,543.653.68%6,020.599.74%3,128.376.50%
合计69,054.93100.00%61,831.64100.00%48,129.9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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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色谱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为制药、生命科学等领域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耗材与应用技术服务及相关的技术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业务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业务起步阶段、自主成长阶段和快速发展阶段。

1、业务起步阶段(1998年至2011年)

公司成立于1998年,成立之初主营业务为色谱试剂、色谱柱及其相关配件的代理、生产和销售。起步阶段,公司在代理销售和生产实验室色谱试剂、色谱柱等色谱耗材的同时,逐步积累人才和行业资源,开展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的自主研发。经过持续研发,公司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等产品成功上市,实现了自主色谱设备的突破,并逐步发展壮大。

2、自主成长阶段(2012年至2017年)

2012年,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销售收入首次超过代理产品销售收入,公司成功转型为自主研发制造型企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在此阶段,公司持续进行自主研发和产品升级,逐步发展成为国内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知名企业。在此基础上,公司还开展了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等产品的研发,进一步丰富产品系列和产业布局,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服务能力。

3、快速发展阶段(2018年至今)

2018年以来,随着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公司的产品类型不断丰富,客户认可度和行业知名度不断提高,公司业务迎来了快速发展阶段。在国际形势复杂的大背景下,关键设备及仪器国产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同时,随着我国持续推进医药产业改革,“医保控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药品带量采购”等政策陆续出台,对制药企业的成本控制亦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先后推出实验室液相色谱系统、实验室层析系统、核酸合成仪等实验室设备,以及自动超滤系统、自动配液系统等分离纯化配套设备,并向客户提供相关配件和技术服务,市场表现良好。公司还在自主研发色谱填料/层析介质,从设备领域向耗材领域拓展,进一步开拓企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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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产品种类较多、定制化程度较高,主要设备的典型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各主要产品的研发、设计、加工和测试环节,是公司主要产品升级迭代、设计、加工和装配的技术支撑。公司核心技术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详见本节“六、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核心技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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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

具体详见本节“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

(八)公司主要产品和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战略的情况

公司专注于为制药、生命科学等领域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耗材与技术服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战略,所处的行业定位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之“(一)公司所处行业分类及确定依据”。

公司所处的生物、制药装备及服务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产业政策为我国制药工业生产装备行业提供了良好的产业环境和政策支持。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分类及确定依据

公司主要为生物、制药领域客户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及服务,属于制药装备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_T4754-2017)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第35大类“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之“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分类代码C354)”之“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分类代码C3544)”。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

(1)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宏观管理职能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制订产业政策、指导技术改造及审批和管理投资项目;国家药监局,作为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负责对药品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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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协会

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核准、注册的全国性社团法人,是行业自律性组织,由从事制药装备制造、使用及其相关的科研、设计、检验、教学及商贸等单位本着自愿原则组成。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职责主要包括:

组织起草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统计行业相关数据,进行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举办全国和国际制药装备博览会,组织国内、国际制药装备企业之间的技术协作和技术交流等。

2、行业监管情况及主要政策法规

(1)法律法规

我国制药装备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号文件名称颁布部门法律法规主要内容颁布 时间
1《疫苗生产车间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国家卫健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

参照国内外生物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紧密结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基于疫苗生产全过程中的生物安全风险提出生物安全方面的要求

2020.06
2GMP《生物制品》附录国家药监局进一步加强疫苗等生物制品监管,规范疫苗生产及监督检查行为,促进对高端疫苗研制设备的需求2020.04
3《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活动,进一步落实生产质量责任,保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符合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规范药品监督检查和风险处置2020.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国药品管理的基本法,对在我国境内进行的药品研制、生产、使用和监督等活动做出规定2019.08
5《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药品生产车间或者新增生产剂型的,应当自取得药品生产证明文件或者经批准正式生产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组织对申请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2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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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颁布部门法律法规主要内容颁布 时间
6《制药机械(设备)验证导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规定了制药机械(设备)验证的术语和定义、验证目的、原则、程序和方案;适用于指导制药设备的设计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和性能确认等验证工作2012.09
7《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原卫生部制定了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2011.01
8《制药机械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则》国家发改委规定了制药机械〈设备〉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用要求;也是对制药机械〈设备〉产品质量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基本要求2005.11

(2)行业政策

序号文件名称颁布部门行业政策主要内容颁布 时间
1《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工信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加快推进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技术、重大技术装备、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农机装备、高端医疗装备和创新药等“十四五”规划纲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扩大工业母机、仪器仪表、制药装备、工业机器人等的需求。2023.9
2《“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卫健委、应急管理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提出,要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主要内容包括大力推动创新产品研发以及提高产业化技术水平。其中,提高产业化技术水平包括围绕核心装备开展攻关,重点提升高端制剂生产技术,并明确提出了重点开发具有高选择性、长效缓控释等特点的复杂制剂技术,包括缓控释、多颗粒系统等口服制剂。2022.1
3《“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科技部等提出到2035年,药品监管体系更完善,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优化监管环境,在生产环节,要严格监督执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高风险产品监管。2021.12
4《“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国家发改委在高端科研仪器、医疗设备、新药创制、生物制造、生物育种、生物质能等前沿领域,支持有影响力的用户单位牵头建立产用联合体,与生产企业共同合作开展生物产品技术创新和示范验证,构建“应用示范-反馈改进-水平提升-辐射推广”的良性循环发展机制2021.12
5《关于推动原料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推进跨领域资源共享合作,加强生物工程、精细化工、危废处置、制药装备等企业与原料药企业融通协作,提升产业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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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颁布部门行业政策主要内容颁布 时间
链现代化水平
6《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研发机构享受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备案、审核及后续管理工作。2023.12
7《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深入实施智育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先进电力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数控机床、医药及医疗设备等产业创新发展;加强高端科研仪器设备研发制造2021.03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国家发改委鼓励开发高端化、智能化制药设备,新型制剂生产设备,大规模生物反应器及附属系统,蛋白质高效分离和纯化设备,药品连续化生产设备2023.11
9《“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务院加快开发具有重大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和生物制品,加快推广绿色化、智能化制药生产技术,强化科学高效监管和政策支持,推动产业国际化发展,加快建设生物医药强国;强化重大科研仪器设备、核心技术和关键部件研制与开发,推动科学仪器设备工程化和产业化技术研究。聚焦高端通用和专业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工程化和产业化,研制一批核心关键部件,显著降低核心关键部件对外依存度,明显提高高端通用科学仪器的产品质量和可靠性,大幅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行业核心竞争2016.11
10《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需提高制药设备的集成化、连续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发展系统化成套设备,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加强在线检测、在线监控、在位清洗消毒、高密闭和隔离等技术的应用。扩大应用工业以太网技术、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和可编程控制器,为过程控制、优化操作、智能管理创造条件2016.10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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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颁布部门行业政策主要内容颁布 时间
12《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计划》工信部该计划明确制药设备是医药工业五大重点发展领域之一。需提高制药设备生产水平,鼓励符合药品GMP要求的新型制药设备的开发与生产,为提高药品生产水平提供支持2012.01

近年来,为加速我国医药工业和科研仪器设备领域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多项政策和法规,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推动产业发展。2021年以来,《“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产业支持政策的发布,明确了制药装备行业和科研仪器设备行业自主、创新的发展方向。上述政策和法规的发布和落实,为产业提供了财政、税收、技术和人才等多方面支持,为包括发行人在内的业内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有利于发行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医药宏观市场概况

全球医药市场主要由化学药和生物药两部分组成。2021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为14,012亿美元,预计在2026年达到17,971亿美元,其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1%。生物药市场规模增速快于化学药市场,从2017年的2,396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3,384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0%。在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技术进步以及新产品的销售额增长的驱动下,生物药市场有望在2026年达到5,968亿美元,其间复合年增长率为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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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医药市场规模,2017-2026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在中国医药市场,化学药的占比最高,2021年市场规模约为7,510亿元,预计在2026年达到8,512亿元。生物药目前在中国医药市场中的占比较小,但增速数倍于同期的化药及中药板块。按照收入计算,生物药市场2017年至2021年的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7.0%,预计2026年达到8,075亿元,2021年至2026年的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14.5%。

中国医药市场规模,2017-2026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制药装备作为医药行业上游产业,受益于医药行业整体发展,处于稳步增长阶段。2018年,中国制药装备市场规模为337亿人民币。随着中国医药行业的高速发展,中国制药装备市场不断增长,2023年达到691亿人民币,期间复

单位:十亿美元

单位:十亿人民币按照销售终端价格计算

时期复合年增长率化药中药生物药总体2017-2021-0.2%-1.4%17.0%2.7%2021-2026E2.5%4.6%1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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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年增长率为15.4%。预计到2027年,中国制药装备市场将达到950亿人民币,期间复合年增长率为8.3%。

中国医药市场制药装备市场规模,2018-2027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制药装备种类多样,纯化系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纯化环节是大分子和小分子药物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步骤,直接决定了药物的质量和产率。在大分子药物纯化中,由于生物药结构复杂,对外界环境敏感程度高,根据药物性质的不同设计相应的纯化环节,并搭建完备的质量分析和控制体系,对生物药生产企业来说存在挑战。随着新型生物药物研发进程的加速,如双抗、抗体偶联药物等创新生物药物逐渐进入临床应用,对于高质量纯化设备的需求也将不断提升。小分子药物种类繁多,涉及到的纯化工艺步骤复杂,包括原料药、中间体、最终产物的纯化等,且小分子药物的生产中涉及多种杂质,其纯度将对最终药物的有效性安全性产生重要影响。此外,部分小分子药物对分离纯化技术要求高,需要用到特殊纯化设备,如手性化合物分离可能需要用到超临界流体色谱。随着创新药物的研发加速,纯化环节在药物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也将日益凸显,纯化设备市场未来有望持续增长。

2、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发展概况

根据色谱柱尺寸及用途的不同,可以将色谱柱分为分析型、半制备/制备型(常用于研发阶段)以及生产级色谱系统。在化学药物、中药研发的各个阶段,包括药物发现、药物制造、质量控制等方面,液相色谱技术都起到重要作用。在药物发现阶段,筛选化合物库、命中目标并优化目标过程需要进行大量的生化分析,液相色谱是不可或缺的分析手段。在药物制造阶段,液相色谱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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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杂质的分析,其中制备型液相色谱可以进行化学药物、天然药物的分离纯化等。此外,除小分子药物外,液相色谱在保健品、天然产物、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农药的分离分析领域也有重要应用,行业内企业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和商业布局,正不断拓展液相色谱的应用范围,实现更广泛的客户覆盖。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根据沙利文数据,2017年,全球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市场规模达到16亿美元,2021年达到36亿美元,期间复合年增长率为21.9%。预计未来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到2026年达到77亿美元,2021-2026复合年增长率为16.7%。

全球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市场规模,2017-2026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在我国,液相色谱设备在化学药物研发和制造的应用市场规模稳定增长。根据沙利文数据,2018年中国小分子液相色谱设备(包含生产和实验室用)市场(含国产厂家出口收入)规模约为16亿元,2023年则达到27亿元,期间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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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年增长率为11.6%。预计未来中国小分子液相色谱设备市场将持续增长,到2027年达到52亿元,期间复合年增长率为17.2%。其中,实验室色谱市场2023年略有下滑,主要系2023年中国整体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投入,包括对实验室分析设备的投入下降;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2023年市场规模为7.8亿元,保持增长,在司美格鲁肽等多肽类药物市场的巨大增长潜力驱动下,预计到2027年将达到18.7亿元,其间复合年增长率为24.4%。

中国小分子液相色谱设备(化学药)市场规模,2018-2027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3、生物制药纯化系统发展概况

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指用于生物制药分离纯化的仪器及设备,主要包括层析系统、层析柱、超滤系统、深层过滤系统、在线稀释系统等,广泛应用于生产疫苗、抗体、胰岛素、基因工程类产品、重组蛋白类生物制剂等。生物制药纯化过程中主要设备及其应用领域的对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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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纯化设备及使用环节对应图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药物分离纯化过程与药品质量息息相关,相关投入也是药物生产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例如,单抗药物对生产制造纯化工艺的效能和成本要求非常高,单抗分离纯化成本占其生产总成本的65%以上。特别在生物制药领域,由于生物分子稳定性差、杂质多、结构复杂、外界环境敏感度高,生物药分离纯化的技术难度较大,往往成为生产环节的主要瓶颈,纯化步骤的成本占比较高。

(1)层析系统

完整的层析系统主要包含泵、各种阀门、层析柱、各种在位检测器和收集器。

生物制药层析系统构成示意图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生物大分子分离纯化的重要问题是如何在纯化过程中保持温和的条件,从而保证蛋白质的结构和活性不受影响。层析技术为蛋白质纯化提供合适的条件,通常在室温或低温下操作,所用的流动相一般是与生理液pH值、离子强度等

病毒灭活

层析

病毒过滤超滤浓缩

质检、制剂灌装细胞培养

过滤澄清

?层析系统?层析柱

?除病毒过滤系统

?超滤系统?除菌过滤系统

?配液系统

收集器

色谱图分析数据系统

检测器层析柱进样器

梯度洗脱装置压力表输液泵

储液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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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性质相近的缓冲水溶液,从而保持蛋白质分子的原有构象和生物活性。层析系统主要包含层析输液系统和层析柱两个主要部分,层析柱根据结构和内径不同则可以分为手动层析柱、自动轴向压缩层析柱、自动喷胶层析柱等。层析系统是生物药制药工艺下游纯化分离广泛使用的重要设备。

根据沙利文数据,全球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规模增长较快。2017年,全球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规模约为8亿美元,2021年达到14亿美元,预计未来将持续增长,2026年达到21亿美元,2021-2026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7.8%。

全球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规模,2017-2026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根据沙利文数据,中国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含国产厂家出口收入)规模增长速度较快。2018年,中国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规模仅为约7亿元,2023年即增长至25.1亿元。受制药及CXO企业预期回调、投入降低的影响,2023年市场相比2022年大分子层析系统整体市场价格略有下降、客户订单有所减少,导致2023年市场规模略有下滑。但随着生物药市场的放量和医药生产外包服务需求的快速增加,未来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将持续增长,预计2027年将达到41.9亿元人民币,2023-2027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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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规模,2018-2027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2)超滤系统

膜分离是在20世纪初出现,20世纪60年代后迅速崛起的一门分离新技术。膜分离技术由于兼有分离、浓缩、纯化和精制等功能,目前已广泛应用于电子、医药用纯水、饮用蒸馏水、生物、环保、化工等领域,成为当今分离科学中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膜分离技术具有在常温下进行、无化学变化、选择性好、无相态变化、适应性强、能耗低等特点。

膜分离过程分类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根据截留组分的不同,可以将膜分离过程分为微滤、超滤、纳滤、反渗透、渗透蒸发、渗析、电渗析、气体分离等。用于发酵液后处理的膜技术主要是超滤,其次是纳滤、微滤、反渗透以及液膜分离等。膜的孔径一般为微米级,依据其孔径的不同,可将膜分为微滤膜、超滤膜、纳滤膜和反渗透膜,根据材料的不同,可分为无机膜和有机膜。抗生素、氨基酸和酶类分离纯化主要应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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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膜。超滤是介于微滤和纳滤之间的一种膜分离过程,超滤膜的过滤孔径通常在0.001-0.01微米之间,截留分子量为1,000-200,000,能对大分子有机物(如蛋白质、细菌)、胶体、悬浮固体等进行分离,广泛应用于料液的澄清、大分子有机物的分离纯化等。

根据沙利文数据,中国生物制药纯化系统超滤设备(不含耗材)市场(含国产厂家出口收入)增长较快。2017年,中国超滤设备市场规模为2亿元,2021年增长至12亿元。预计随着生物药市场的放量和医药生产外包服务需求的增加,未来超滤设备市场将持续增长,2026年达到24亿元,2021-2026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5.5%。

中国生物制药纯化系统超滤设备市场,2017-2026E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4、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制药装备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其研发、设计、制造的过程涉及制药工艺、机械制造、自动化控制等相关技术。药品作为特殊商品,生产过程容错率极低,对制药设备的原辅材料选择、制造工艺、自动化程度、可靠性和稳定性的要求极高,尤其是部分新型药物,规模生产前需要经过长期工艺开发,对制药设备供应商的研发生产能力要求较高。而行业内的优势企业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研发及制造经验,并拥有较多的知识产权,在技术和经验上拥有优势。因此,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单位:十亿人民币年份复合年增长率2017-202147.0%2021-2026E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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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才壁垒

制药装备融合了制药工艺、生物技术、化工、机械及制造、光学、自动化控制、计算机应用等多个领域技术,对员工专业背景具有较高的要求,同时熟练掌握多学科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尤为稀缺。制药装备行业的人才在生产研发实践中,不断积累相关产品技术,加深对制药行业工艺的理解,以保证其研制的制药装备产品可以符合市场的需求并且适应行业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制药设备行业内的头部企业逐步在吸引人才、培养人才方面占得先机,构筑人才壁垒。

(3)资金壁垒

制药装备行业在前期投入、产品研发、日常运营中,对资金的需求较高。前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到硬件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土地投入、厂房建设和购置大量高精度加工设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同时,制药装备行业也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需投入较多资金进行产品研发、设计,以满足装备稳定性、可靠性、自动化控制等需求。而在生产运营中,制药装备产品制造成本较大,生产周期较长,客户购买装备一般具有一定信用期,企业在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及销售过程中需要垫支的资金数额较大,因此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

5、行业发展趋势和驱动因素

(1)中国医药市场快速增长,推动小分子液相色谱市场和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增长。随着“十四五”政策对医药经济的支持、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以及老龄化人口和慢性病患病人数的增加,中国医药市场蓬勃发展,市场规模2021年达到15,912亿元,且保持高于全球市场的增速。色谱技术广泛应用于医药研发、生产、质控等多个环节中,受下游市场需求增长的驱动,预计将保持快速增长。

(2)国产厂商顺应行业和政策发展方向,持续开发高性价比的创新产品,加速进口替代趋势。由于进口厂商进入市场更早,通常具备更好的产品性能,而国产厂商在产品性能、品牌知名度等方面仍然处于劣势,目前中国高端制药装备市场仍以进口产品为主。在国际形势复杂的大背景下,关键设备和仪器国产化重要性日益凸显;此外,随着我国持续推进医药产业改革,“医保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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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药品带量采购”等政策陆续出台,对制药企业的成本控制亦提出了更高要求。多重因素作用下,行业对高质量、高性价比的国产制药纯化装备的需求与日俱增。在制药分离纯化装备市场,国产小分子色谱系统、大分子层析系统等设备凭借本土生产带来的性价比优势和服务优势,市场份额逐步提升。随着国产厂商新型色谱产品的开发,以及配套软件技术水平提升,国产厂商致力于为制药企业提供药物色谱分离纯化整体解决方案,将不断提升市场份额,并进一步推动市场的增长。

(3)技术持续更新发展。在下游制药工业智能化、标准化、合规化等要求的驱动下,上游制药装备技术持续更新发展。未来的市场需求越来越侧重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绿色环保,从单一设备需求向整体化解决方案的需求转变。在降本增效目标下,智能化已成为制药装备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通过更新升级,制药装备可以实现良好的智能控制及远程监测控制,操作者可以在线分析和处理系统,自主完成一些步骤或工序。目前国家陆续出台了推进智能制造相关的鼓励与支持政策,高耗能、性能落后的制药装备将被加速淘汰出局,预计未来制药装备智能化的生产线、单元操作工艺设备的组合等节能降耗的高端智能设备将成为主流产品。

(4)技术与产品质量标准化。随着我国生物制药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各项技术与产品将不断标准化。例如,《中国药典》是国家药品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研制、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单位均应遵循其法定技术标准。近年来,《中国药典》历次修订均根据医药工业、临床用药及检验技术的发展水平和需求,对其中大量药品标准进行提高,包括药品单杂含量控制要求提高。在此背景下,传统药物纯化方法和对应设备将无法满足逐步提升的药品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色谱分离纯化装备等高端制药装备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6、行业机遇与挑战

(1)行业面临的机遇

1)下游行业发展带动设备需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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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居民卫生健康意识加强、居民消费结构升级、人口老龄化与城镇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等多重因素的驱动下,中国医疗保健支出占总体消费性支出的比重逐步上升,带动中国制药市场以及药品零售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制药行业的持续增长,尤其是生物制药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进程加快,将带动我国制药企业和CMO/CDMO企业产线改良或扩产等需求增长,从而为制药装备行业稳步增长奠定市场基础。2)我国制药装备逐渐走向中高端,进口替代进程不断向前生产制造装备对药品的安全、质量、稳定性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制药装备产业起步较晚,相关产品与发达国家制药装备在工艺水平上存在一定差距。为加快进口替代进程,我国政府出台了多项针对性的鼓励措施。我国《十四五规划》中再次重点提出“提高我国制药设备生产水平,提升制药产业链、供应链的现代化水平,推动重点企业在药物设计、生产工艺、高端辅料、制药设备等环节上实现突破,打造出一批世界先进水平的标杆工厂”。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制药装备行业逐渐打破了国外高端制药设备供应商对跨国制药企业、国内外大型制药企业、CRO、CMO/CDMO等下游客户的垄断。目前,我国制药装备龙头企业的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口替代进程不断向前,并凭借产品技术优势、价格优势进入国际市场参与竞争。与此同时,近年来受宏观局势影响,出现国际物流缓慢、产品进口受限的现象,而下游客户对交货时间要求较高,境外制药装备厂商常常无法满足国内药企的需求,为国内制药装备企业带来了发展窗口期。未来,越来越多的国内制药装备厂商将进一步加强自主研发,在多个环节切入制药产业链,全方位、多领域实现进口替代。

3)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向智能制造转型

制药装备行业是为制药行业提供技术装备的产业,制药装备的智能化是制药行业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为了促进制药行业自主创新、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在《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中都有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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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我国制药装备行业逐步进入智能制造时代的大趋势,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智能制造相关政策来支持制药装备行业的转型。2015年工信部发布的《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对智能制造的标准框架进行了认定,并于2021年进行了修订。2017年4月14日,科技部发布《“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规划指出要提升产品智能化程度和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打造高端产品和装备,占据产业制高点,并将推动制造装备向智能化阶段迈进。2022年1月30日,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在推动医药制造能力系统升级章节提出,要深入实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品质,推动医药工业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

(2)行业面临的挑战

1)专业人才的缺乏制约行业发展

制药装备行业内专业人才的缺乏,一直是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不利因素。造成人才缺乏的原因主要是制药装备行业人才需求的特殊性。制药装备是一个特殊的专业领域,融合了制药工艺、生物技术、化工、机械及制造、光学、自动化控制、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由于近年来互联网及智能制造技术的发展,又对制药装备行业提出了新的技术需求。制药装备研发的思路是要把这些相关专业贯穿于整个设计和生产之中,因此需要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目前行业内复合型人才十分缺乏,难以满足行业对人才的整体需求。

2)国产厂商与国际巨头相比综合实力较弱

制药装备行业长期以来集中度较低,随着供给端改革的深入,经济的新常态化将逐步淘汰低附加值和过剩产能。产业升级、技术创新需要更大的科研投入和资本支持,竞争的门槛将进一步提高,国际和国内制药装备龙头企业综合实力强,在这一过程中有望受益。

(四)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1)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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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生产的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主要为液相色谱设备。小分子液相色谱设备主要可分为实验室仪器和生产级装备两大类,其中国内实验室液相色谱仪市场主要由安捷伦、沃特世、赛默飞等生命科学仪器国际巨头占据。以汉邦科技为代表的国内品牌凭借良好的本土化服务能力、更高的性价比优势以及良好的产品性能,逐步在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分离纯化装备领域发展成熟并占据重要市场份额。

根据沙利文数据,2023年我国小分子液相色谱设备(包含生产级和实验室级)总规模超过27亿元人民币,其中安捷伦占比最高,为23.2%,汉邦科技凭借在生产级液相色谱分离设备市场的快速增长排名第二,市场份额约12.7%,在国产品牌中名列前茅,沃特世和赛默飞紧随其后。

中国液相色谱设备(化学药)市场主要竞争者市场份额,2023年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根据沙利文数据,2023年我国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市场规模约为

7.8亿元,其中,汉邦科技市场占有率达39.2%,排名第一;法国诺华赛(2022年2月,赛多利斯已完成对诺华赛色谱板块的收购)、创新通恒分列第二和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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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市场主要竞争者市场份额,2023年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注:汉邦科技数据包括生产级液相色谱系统、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和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等小分子药物纯化装备销售金额

(2)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

在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以Cytiva、Pall等品牌为代表的进口产品由于技术水平高、发展起步早,拥有上游和下游生产全流程设备布局以及培养基/耗材/填料等个性化配套产品,在国际和国内市场均占据领先地位。近年来,随着国内制药装备工业的发展,国产厂商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逐步提升,收入规模增长迅速,已经成为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沙利文数据,2023年度我国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规模约为25亿人民币,其中,丹纳赫(包含Cytiva和Pall两个品牌)所占比例最高,达

37.2%。市场份额位列第二的为国产厂家苏州利穗,市场占比约为18.5%。汉邦科技市场占有率约8.8%,排名市场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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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主要竞争者市场份额,2023年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2、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汉邦科技坚持自主研发创新,逐步形成制备色谱/层析柱线性放大技术、制备色谱系统集成及放大技术、色谱应用技术及相关技术解决方案、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关键技术、多平台智能色谱管控一体化软件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基于上述核心技术,公司针对工业生产和实验室研发等应用场景的各类需求,推出各类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产品,搭建了全面的色谱设备产品矩阵并为客户提供应用工艺解决方案,满足下游客户在原料药、化学药等小分子药物及各类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环节的设备需求,在国内市场取得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发行人核心技术的先进性详见本节之“六、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核心技术的情况”。

3、发行人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具体情况

发行人重视自主研发,组建了具备自身行业管理与技术经验的团队,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改进。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共53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40项,海外发明专利13项。公司曾主持或牵头承担省级以上科研或产业化项目15项,包括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超临界流体色谱仪的研制与应用开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药物等制备用模拟移动床色谱分离纯化装置”等6项国家级项目。公司积极投入自主创新,先后荣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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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企业等荣誉称号。发行人取得的各项科技成果详见本节“六、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公司建成国内规模领先的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生产和组装车间,推出规格齐全、种类丰富、性能优越的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市场份额国内第一。此外,公司还对色谱设备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开拓,开发出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等技术难度更高的色谱纯化设备,进一步丰富产品布局,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在生产级大分子药物生产装备领域,公司基于自身在制药装备领域和色谱设备领域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积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自主研发并推出了手动和自动大分子层析系统、超滤设备、自动配液设备、核酸合成设备等生物制药生产过程的关键装备,并持续进行新设备的研发和现有设备的持续改进,产品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快速增长,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奠定了公司后续的业务与技术成长空间。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中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等,已逐渐在国内市场取得一定的市场份额乃至优势地位,成为国内制药装备领域国产替代的重要企业之一,助力国产制药行业关键制药装备进口替代、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对提升我国医药产业的生产工艺水平、资源使用效率及产业附加值有重要贡献。

4、同行业竞争对手情况分析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诺华赛、YMC、Cytiva、苏州利穗等。由于相关公司为综合性业务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对应板块详细数据难以获取。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如下:

(1)诺华赛是生命科学与化学工业领域生产和纯化的服务提供商,主要业务为面向农业化学品、生物制药、精细化学品、制药工业等市场提供设备销售及合同定制生产(CMO)服务。2022年2月,赛多利斯已完成对诺华赛色谱板块的收购。

(2)YMC成立于1980年,是日本色谱产品供应商,主要业务包括色谱制备系统的制造和销售、填料及色谱柱的制造和销售、化合物的委托合成和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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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等。

(3)Cytiva前身为GE医疗生命科学,2020年4月开始成为丹纳赫集团旗下独立公司。Cytiva是一家全球性的生命科学技术和服务提供商,产品包括仪器设备、耗材、数字化和企业解决方案,并向客户提供定制的从研究、工艺开发、到全生产流程的服务。Cytiva的产品涵盖层析系统、层析柱、膜、填料、在线配液系统等,在生物制药纯化系统市场占据领先地位。

(4)苏州利穗成立于2009年,是生物制药分离纯化产品提供商,主要业务面向从分离纯化工艺的开发与放大、分离纯化装备的定制和分离纯化工程的设计与实施等,为客户提供分离纯化系统(层析、超滤、纳滤)、层析柱装柱工作站等制药装备。

5、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A、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已自主掌握主要产品核心技术,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工艺装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共53项,其中境内发明专利40项,海外发明专利13项。公司曾主持或牵头承担省级以上科研或产业化项目15项,包括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超临界流体色谱仪的研制与应用开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药物等制备用模拟移动床色谱分离纯化装置”等国家级项目6项。公司长期以来注重研发及技术储备,通过自主研发和委托研发等多种形式提升研发实力,核心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都已达到先进水平,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B、综合解决方案服务优势

公司通过技术突破和工艺积累,开发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工艺设备,在小分子和大分子分离纯化设备领域均形成一定产品优势,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产品和方案选择。在潜在临床需求大、市场增长快速的创新生物药品种,如抗体偶联药物、核酸药物、口服胰岛素及用于减肥用途和糖尿病治疗的多肽类似物等的原料药生产中,需要综合使用色谱系统、层析系统、超滤系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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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配液系统、核酸合成仪等多种设备。公司充分发挥齐全的产品线优势,不断增强基础制造能力,增强系统设计、集成、交付能力,并利用长期积累的纯化工艺技术和经验积极为客户提供针对性、定制化解决方案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提升竞争壁垒和客户黏性。

C、领先的品牌优势公司在国内色谱分离纯化设备市场份额居行业前列,并致力于发展成为全球制药公司整体解决方案的主流提供商。公司积极参与品牌经营,重视品牌建设和客户口碑,以品牌促发展。目前,公司是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协会理事、江苏省仪器仪表学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生物技术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常务理事单位,获批江苏省工业制备色谱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研发平台,是国内能与国际知名制药装备厂商进行竞争的少数厂商之一,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D、快速响应及本土化服务优势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境内,相较于境外竞争对手,公司在地域上更接近客户,能够更全面、更迅速地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此外,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服务团队,可实时了解客户需求,根据客户的问题随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以保障客户生产线的尽快建立和稳定持续运行。在销售方面,公司团队与客户也长期保持紧密合作的关系,参与客户方案的研发,随时听取客户对产品的反馈意见,及时响应并解决客户对产品的各类需求,并帮助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持续改进现有产品线。E、客户资源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为制药、生命科学等领域提供专业的色谱分离纯化装备、耗材与技术服务,已成为国产药物纯化设备主要厂商之一,产品已销往国内外超过2,000家客户,包括恒瑞医药、正大天晴、丽珠集团、中美华东、中国医药集团等知名制药企业,以及德国、英国、印度、韩国、挪威等多个国家,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凭借着突出的研发能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配套服务,加强了客户对公司的粘性,保障公司业务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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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竞争劣势

1)与国际制药装备企业相比规模和品牌影响力较弱公司近年发展迅速,经营规模、技术积累、品牌影响力均有较大提升,但与赛多利斯、Cytiva等国外龙头企业相比,公司属于后发企业,在制药工业全领域产品布局、品牌全球知名度、综合资金实力等方面仍有一定差距。2)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伴随全球及中国制药工业和基础研究的快速发展,为紧跟行业发展趋势、拓宽企业业务领域,报告期内,汉邦科技在技术与产品研发、生产线建设和人才储备等多方面持续投入资金。目前公司的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亟需拓展融资渠道以应对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

1、产能利用率

公司产品生产主要环节包含精密加工、机电装配、软件开发与测试、工艺验证等,产品主要为根据客户要求定制的非标准化设备,产品型号、规格、组成差异较大,发行人生产的产品不能简单的按照台套来统计产能,实际生产能力用装配人工总工时衡量,产能具有一定弹性。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均处于较高水平。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理论产能(小时)182,343163,422184,800
实际生产工时(小时)173,659161,983194,529
产能利用率95.24%99.12%105.26%

2、产销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自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包括自动层析系统和手动层析柱),因此选取以上设备的产量、销量情况进行列示分析,以此反映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整体情况。

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大分子自动层析系统的关键部件包括色谱/层析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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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单元,由于客户需求差异较大,每套系统中色谱/层析柱和输送单元等关键部件的数量不同。为清晰反映产销量情况,选取规格较大、用于规模化生产的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生产级大分子自动层析系统进行统计,数量按照色谱/层析柱和输送单元数量之和计算台数。

产品大类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产量(台)337219163
销量(台)270221151
产销率80.12%100.91%92.64%
生产级大分子自动层析系统产量(台)222145295
销量(台)205218232
产销率92.34%150.34%78.64%

注1:产销量统计以产品尺寸大于等于一定规模作为选取标准,如小分子色谱柱及配套设备和大分子自动层析柱及配套设备要求柱筒直径在200mm以上。注2:发行人日常生产中,存在一定数量的设备产品已基本完工,因个别组件需在客户FAT前安装,受限于客户FAT时间不确定,未完全完工并入库。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规模化生产级大分子自动层析系统基本完工但尚未入库数量分别为20台、42台和35台。发行人生产和销售的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大分子自动层析系统中包含较多规模较大的设备,产品生产至完成销售包括运输、设备安装、调试、测试等过程,且受限于客户生产车间、生产线的建设安排,从产品生产至调试验收需要一定周期。2022年度,发行人生产级大分子自动层析系统市场需求增长较快,产量快速提升,受限于生产至调试验收的周期,产销率相对2023年度较低。2023年,发行人生产的规模化生产级大分子自动层析系统台数较少,主要系为消化库存,以及部分大型设备仍在生产中,尚未入库所致。2024年度,发行人生产的规模化生产级大分子自动层析系统数量有所恢复。

(二)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产品大类产品小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42,323.7561.29%30,500.0849.33%20,088.50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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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产品大类产品小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实验室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3,737.895.41%4,316.146.98%3,854.818.01%
小计46,061.6466.70%34,816.2156.31%23,943.3149.75%
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17,892.1625.91%22,157.1535.83%19,675.5040.88%
实验室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1,446.612.09%2,071.373.35%1,721.833.58%
小计19,338.7728.00%24,228.5239.18%21,397.3344.46%
其他-3,654.525.29%2,786.914.51%2,789.295.80%
合计-69,054.93100.00%61,831.64100.00%48,129.94100.00%

2、主要客户群体及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为制药和生命科学领域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配件与技术服务,客户主要为生物、化学制药企业和研发单位。由于制药设备厂商需要根据客户提出的制造工艺、产能、规格等需求,提供非标定制化的制药装备产品,不同类型、配置、和规模的产品差异较大,且产品销售价格受客户定制化需求及价格谈判因素影响,因此同一类型设备产品对不同客户的销售价格不具有可比性。

(三)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的情况如下:

时间排名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万元)销售内容营业收入占比
年度1INTECH ANALYTICAL INSTRUMENTS及同一控制下公司10,698.20

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及配件、实验室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

15.48%
2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112.91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及配件8.85%
3REETEC AS3,832.13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5.55%
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2,453.78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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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排名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万元)销售内容营业收入占比
装备及配件、实验室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
5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2,061.59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实验室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2.98%
小计25,158.61-36.41%
2023年度1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5,825.43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9.42%
2INTECH ANALYTICAL INSTRUMENTS及同一控制下公司4,350.57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及配件7.03%
3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3,129.52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及配件5.06%
4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3,060.15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及配件4.94%
5甘李药业山东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2,837.68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及配件4.58%
小计19,203.35-31.02%
2022 年度1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2,779.99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实验室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及配件5.77%
2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2,665.79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实验室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及配件5.53%
3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2,151.10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实验室设备及配件4.45%
4浙江昌海制药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1,953.89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及配件4.06%
5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1,863.45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实验室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及配件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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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排名客户名称销售金额 (万元)销售内容营业收入占比
小计11,414.22-23.69%

注:1、INTECH ANALYTICAL INSTRUMENTS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INTECHANALYTICAL INSTRUMENTS、Srimaan Technologies;2、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凯莱英制药有限公司等;3、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等;4、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等;5、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正大天晴及其控制的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等;6、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雅心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7、甘李药业山东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甘李药业山东有限公司、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9、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等;10、浙江昌海制药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浙江昌海制药有限公司、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等;11、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联邦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的比例超过营业收入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除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外,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上述主要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公司采购情况

1、主要物料和服务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物料如下:

类别主要内容
结构件各类钣金类、柱筒、油缸、筛板、钢材、机加工等
泵、阀类各类泵类、阀类等
电气元件各类传感器、仪器仪表、电缆、开关等
标准件各类管路接头、密封件、罐体等
其他各类化工试剂、包材等
委外加工部分粗加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和服务采购的项目、金额及占采购总额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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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采购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采购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采购金额(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
结构件9,948.6830.56%8,321.5730.77%11,389.0029.43%
泵、阀类9,927.8930.49%7,708.5828.50%10,306.0126.63%
电气元件6,334.0219.45%4,651.0117.20%8,234.8421.28%
标准件3,640.1511.18%4,136.0515.29%6,777.2117.51%
其他2,186.516.72%1,909.267.06%1,064.732.75%
委外加工521.481.60%320.981.19%926.872.40%
合计32,558.74100.00%27,047.45100.00%38,698.64100.00%

2、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水和蒸汽。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用能源的采购金额及数量情况如下:

期间能源种类采购情况
数量单价(元)采购金额(万元)
2024年度水(吨)23,5733.668.64
电(度)2,201,2290.85186.88
蒸汽(吨)2,671238.4763.69
2023年度水(吨)27,3653.549.68
电(度)1,637,0920.82134.43
蒸汽(吨)2,016272.1454.86
2022年度水(吨)27,0823.328.98
电(度)1,751,0680.76132.90
蒸汽(吨)433266.4111.54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大,公司新厂区建设及投入运营,公司2022年能耗增长较多,与公司发展情况匹配。

(二)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时间排名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内容占采购总额比例
2024年度1里瓦(大连)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2,970.45泵、电气元件等9.12%
2北京清博华科技有限公司2,690.11泵、电气元件等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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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排名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万元)采购内容占采购总额比例
3合肥市恒昌自动化控制有限责任公司1,822.39仪器仪表、传感器、电气元件等5.60%
4淮安市丰源机电有限公司1,194.05方管、圆钢等3.67%
5泰州友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166.25各种钢材类结构件等3.58%
小计9,843.26-30.23%
2023 年度1北京清博华科技有限公司2,389.10泵、传感器、电气元件等8.83%
2里瓦(大连)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1,751.79泵、电气元件等6.48%
3苏州强隆铸锻有限公司1,487.20各种钢材类结构件等5.50%
4合肥市恒昌自动化控制有限责任公司1,190.30仪器仪表、传感器、电气元件等4.40%
5泰州友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929.26各种钢材类结构件等3.44%
小计7,747.66-28.65%
2022 年度1上海冠友流体设备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2,923.56泵、阀、电气元件等7.55%
2北京清博华科技有限公司2,571.18泵、电气元件等6.64%
3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2,395.38各种钢材类结构件等6.19%
4合肥市恒昌自动化控制有限责任公司2,110.93电气元件等5.45%
5上海加洲机械有限公司1,570.94泵、结构件、电气元件等4.06%
小计11,571.99-29.90%

注:1、里瓦(大连)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里瓦(大连)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及受同一控制的大连里瓦泵业有限公司;2、上海冠友流体设备有限公司及同一控制下公司包括上海冠友流体设备有限公司及受同一控制的上海倍诚工业设备经营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的比例超过采购总额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上述主要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

(一)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及各类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运输工具,截至报告期末,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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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0,247.651,985.018,262.64
通用设备268.89151.53117.37
专用设备7,855.643,288.924,566.72
运输工具441.34285.01156.33
合计18,813.525,710.4613,103.05

2、自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自有不动产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不动产权 编号坐落位置面积(平方米)实际用途取得方式使用期限他项权利
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
1汉凰 科技苏(2023)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63489号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贤路南侧6,670.90/工业用地出让至2067年12月14日止
2发行人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29639号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贤路1-9号20,004.006,692.35工业用地/厂房出让至2058年7月15日止抵押
3发行人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5772号经济技术开发区王高路南侧、开明路东侧34,713.20/工业用地出让至2070年11月1日止抵押
4发行人苏(2022)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77544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竹路10号42,486.8026,477.32工业用地/厂房出让至2070年8月4日止无注
5发行人苏(2023)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030373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竹路10号1幢33,334.009,841.98工业用地/车间出让至2063年7月12日止
6汉德 科技苏(2023)淮安市不动产权第0114392号张朱路东侧、孔莲路北侧86,321.00工业用地出让至2073年9月7日止

注:根据2021年4月27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经济开发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上述第4项不动产已约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经济开发区支行设定最高额抵押,为公司对该行在2021年4月26日至2031年4月26日期间签订的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具、出具保函等业务提供不超过84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第4项不动产尚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就上述第1项土地及上述第3项土地,根据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发行人应分别于2018年3月1日和2021年6月25日前对相关土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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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开发,但发行人未在上述期限内动工开发相关土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因逾期动工开发前述土地收到有关国土资源部门下达的《闲置土地认定书》,亦不存在因此被追究承担违约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况。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及使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综上所述,发行人上述逾期动工开发土地的情况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租赁物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租赁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不动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地址建筑面积(㎡)租赁 用途租赁期限
1发行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开区迎宾大道60号办公楼2层1,453.37办公2024.11.3- 2025.11.2
2发行人淮安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皋路19号智慧谷A4幢203-207、605-607、701、702、703、705、706、707室、8F、9F5,835.73办公、研发2023.4.15- 2026.4.14
3发行人淮安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皋路19号智慧谷A4幢601-604室、704室784.75研发、办公2023.5.30-2026.5.29

上述第2、3项租赁房屋暂仅取得房屋所用土地的产权证书,房屋相关产权证书尚在办理中,因此上述第2、3项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基于上述规定,上述第2、3项租赁房屋的产权人已就该项租赁房屋取得了政府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等租赁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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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发行人与相关主体签署的租赁合同系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并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租赁合同不因未履行租赁备案登记手续而无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大兵作出承诺:“若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邦科技’)及其子公司因承租的房产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租赁未办理备案等情形,导致相关房产不能用于生产经营、被有权机关强制要求搬迁、停产或产生纠纷等,汉邦科技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罚款、搬迁及赔偿等损失的,就出租方无法赔偿或补偿的部分损失,本人将向汉邦科技及其子公司足额补偿,确保汉邦科技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综上,上述发行人部分租赁房屋未取得房产证及租赁的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情况详见本节“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之“2、自有房产”。

2、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139项境内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8项

;拥有13项境外专利,均为发明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一 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之“(一)专利情况”。

3、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347项境内注册商标,9项境外注册商标,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一 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情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发明专利“一种核酸合成仪(2021112099889)”和“一种利用模拟移动床技术从维生素C母液中分离维生素C和古龙酸的方法(2023106640602)”已获得授权,发行人及子公司已获得授权的境内发明专利共4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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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之“(二)商标情况”。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5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一 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情况”之“(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是提供产品的必要基础。其中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系公司生产经营主要场所,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专利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支撑作用,是公司技术成果的体现。公司所拥有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各要素具有充分性和适当性,利用情况良好,对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性,且不存在瑕疵、纠纷和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业务不涉及特许经营内容,无特许经营权。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1、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证书

序号持证人证书 名称发证 机关证书编号发证时间许可范围有效期
1发行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淮)危化经字(开)004892023.3.22一般危化品:甲醇、乙腈、正己烷、乙醇[无水]、2-丙醇、四氢呋喃、乙酸[含量>80%]NN-二甲基甲酰胺***(不得储存,经营品种涉及其它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2023.3.22-2026.3.21
2发行人辐射安全许可证淮安市生态环境局苏环辐证[H2307]2023.3.28使用II类射线装置2023.3.28-2028.3.27
3发行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TS2232F99-20272023.4.19压力容器制造2023.4.19-2027.4.18
4发行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TS3832D04-20282024.5.9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2024.5.9-20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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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出口相关资质证书

序号持证/备案人证书名称发证机关编号/备案号登记/备案日期有效期
1发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淮安海关32089600132002.8.1长期
2汉德 科技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淮安海关32089609U42021.7.7长期
3汉凰 科技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淮安海关3208960AL32023.9.8长期

3、排污相关资质

序号资质/认证名称审批/许可/认证机构名称许可证/备案号有效期
1排污许可证(新竹路厂区)淮安市生态环境局913208917038195227002W2023.3.31-2028.3.30
2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集贤路)-913208917038195227001U2022.9.7-2027.9.6

4、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持证人证书名称编号/注册号批准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
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432005294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4.11.19三年

5、管理体系认证相关资质

序号所属 单位证书名称编号/注册号认证范围认证标准有效期
1发行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152580液相色谱系统、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GB/T19001-2016 idt ISO9001:20152025.1.26-2028.2.15
2发行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52578液相色谱系统、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GB/T24001-2016 idt ISO14001:20152025.1.26-2028.2.15
3发行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152579液相色谱系统、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研发、制造和销售GB/T45001-2020 idt ISO45001:20182025.1.26-2028.2.15
4发行人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认证NOA2406713液相色谱系统、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生物大分子层析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GB/T29490-20232024.7.11- 202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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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属 单位证书名称编号/注册号认证范围认证标准有效期
销售的知识产权管理
5发行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No.AIITRE-00223IIIMS0589401与价值创造的过程有关的AA级产供销存财一体化管控能力建设相关的两化融合管理活动GB/T23001-2017《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及 GB/T23006-2022《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新型能力分级要求》2023.1.14- 2026.1.13

六、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的情况

1、发行人核心技术及其来源、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公司是国内较早专注于色谱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的企业,始终以“精粹色谱科技,致力人类健康”为己任,以“打造国际色谱行业第一品牌”为奋斗目标,通过坚持长期自主研发及承担多项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掌握了具有汉邦特色的“一心两核多用”色谱核心技术。“一心”即被誉为色谱“心脏”的色谱柱技术,“两核”即色谱系统集成和色谱应用两大核心技术,“多用”即围绕色谱技术开发的多种药物分离纯化设备、耗材等产品技术,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和实验室研发等应用场景。公司长期坚持自主创新,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及行业趋势提升研发能力,扩展产品的深度和广度,在各类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的产品线性放大、系统设计、加工制造、软件开发、应用工艺开发方面积累了一批核心技术,为下游制药企业和科研院所提供各类色谱分离纯化装备、耗材和技术服务,体现出较强的技术先进性。发行人各项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 技术主要技术构成技术保护措施(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技术来源对应产品
1制备色谱/层析柱线性放大技术流体分配技术专利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授权专利: 一种新型流动相分配器; 一种无杆动态轴向压缩柱; 一种应用于工业制备色谱分离的混合压缩装置; 一种新型动态轴向压缩柱气动控制结构; 一种动态轴向压缩系统; 一种新型过滤板;自主研发动态轴向压缩柱、手动层析柱、全自动层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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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 技术主要技术构成技术保护措施(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技术来源对应产品
一种层析柱分配器组件结构; 一种新型层析柱; 一种层析柱活塞; 一种新型保温层析柱; 一种新型低高度层析柱结构; 一种层析柱及三位气缸
动静密封技术专利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授权专利: 一种高压DAC液压油缸活塞杆防回弹结构; 一种多功能动态轴向压缩柱; 一种应用于工业制备色谱分离的密封结构; 一种应用于工业制备色谱分离的连接法兰结构; 一种新型动态轴向压缩柱气动控制结构; 一种层析柱密封组件自主研发动态轴向压缩柱、全自动层析柱
大直径色谱/层析柱设计加工工艺技术专利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授权专利: 一种大直径拼接筛板的固定装置自主研发动态轴向压缩柱、全自动层析柱
自动匀浆装填技术专利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授权专利: 一种色谱填料自动匀浆装置自主研发动态轴向压缩柱
快速排气技术专利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授权专利: 一种新型层析柱与卸料方法; 一种喷胶装置; 一种可排气的新型色谱柱; 一种入液阀 实审专利: 一种喷胶装置自主研发全自动层析柱
2制备色谱系统集成及放大技术流量和梯度控制技术技术秘密保护自主研发液相色谱系统
防爆在线检测技术专利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授权专利: 一种快速检测液相色谱系统; 一种自动分流在线检测系统 实审专利: 一种防爆型工业级液相色谱分离纯化系统自主研发
在线配液层析控制及检测技术专利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授权专利: 一种工业制备级蛋白质分离纯化系统; 一种溶液浓度在线配比检测系统; 一种新型层析系统自主研发自动层析系统
循环式动态在线混合技术专利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授权专利: 一种新型循环式动态在线混合器自主研发
3色谱应用技术及相关技术解高效色谱工艺开发和应用技术专利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授权专利: 一种三苄糖苷异构单体的制备方法;自主研发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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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 技术主要技术构成技术保护措施(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技术来源对应产品
决方案一种单葡萄糖醛酸甘草次酸的制备方法; 一种荭草苷和异荭草苷的制备方法; 一种分离纯化莫西菌素的方法; 大麻二酚的纯化方法; 一种分离纯化白刺果多糖的方法; 一种稠环芳烃基酰胺嵌入型液相色谱固定相合成方法; 一种具有离子交换特征的氨基甲酸酯色谱填料的制备方法; 一种超临界流体色谱分离雨生红球藻提取物的方法; 一种基于单一选择体的混合模式液相色谱填料的制备方法; 一种大豆卵磷脂的提取方法; 一种超临界流体色谱分离类胡萝卜素中玉米黄质和角黄质的方法; 一种利用超临界流体色谱仪分离水飞蓟宾葡甲胺的方法 实审专利: 一种杂化硅胶色谱填料的制备方法; 从积雪草中提取烃基积雪草苷的方法; 一种高纯达托霉素的制备方法统、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
连续化色谱工艺开发和应用技术专利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授权专利: 四区模拟移动床分离纯化发酵液中的谷氨酰胺的方法; 模拟移动床色谱法从淮山药中分离纯化黄酮的方法; 四区模拟移动床色谱法分离纯化芦荟黄酮的方法; 模拟移动床色谱法从芦蒿中分离纯化黄酮的方法; 四区模拟移动床分离纯化发酵液中的1,3-丙二醇的方法; 一种模拟移动床色谱拆分氟西汀的方法; 模拟移动床色谱拆分奥昔布宁对映体的方法; 模拟移动床色谱拆分4-氯二苯甲醇对映体的方法; 一种二十碳五烯酸乙酯的制备方法; 一种利用连续色谱系统分离鱼油中EPA的方法; 一种鱼油原料中二十碳五烯酸的富集方法 实审专利: 一种分流色谱系统和利用分流色谱系统制备二十碳五烯酸乙酯的方法; 一种GLP-1类似物的纯化方法自主研发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
4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关键技术超临界流体输送技术专利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授权专利: 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中的精密分流器; 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仪的CO2增压设备; 一种CO2输送泵泵头制冷装置; 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进样装置; 半制备型超临界流体色谱仪; 一种高效率超临界设备; 一种连续分离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 一种适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自动进样器自主研发实验室分析型超临界流体色谱仪、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
超临界流体温专利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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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 技术主要技术构成技术保护措施(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技术来源对应产品
控技术授权专利: 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恒温装置; 一种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色谱柱温控装置; 一种冷热交换器; 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加热器; 一种高效率超临界设备
超临界流体自动背压控制技术专利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授权专利: 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自动背压阀; 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中的自动背压装置自主研发
气液分离技术专利保护 授权专利: 一种新型超临界流体色谱气液分离器; 一种气液分离器自主研发
5多平台智能色谱管控一体化软件技术桌面式应用软件技术软件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软件著作权名称: 汉邦科技实验室高效液相色谱系统软件[简称:HPLC-LABChrom]V1.0; 汉邦科技制备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软件[简称:制备型超临界系统软]V1.0; 汉邦科技连续分离型超临界流体色谱仪控制系统软件[简称:连续分离型SFC控制系统软件]V1.0; 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色谱谱图手动积分识别系统[简称:色谱谱图手动积分识别系统]V1.0; 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控制软件[简称:超临界色谱软件]V1.0; 汉邦科技Bio-Pro自动层析系统控制软件[简称:Bio-Pro层析系统软件]V1.0; 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软件V3.0; 实验室双柱色谱系统软件V2.0; ACC自动轴向压缩层析柱系统软件V3.0自主研发实验室用液相色谱仪、层析仪、超临界流体色谱仪、超滤仪器、连续流层析系统、全自动层析系统等
基于工业组态应用软件技术软件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 软件著作权名称: 汉邦科技基于WinCC的Bio--Pro工业层析系统软件[简称:Bio-Pro]V3.0; 汉邦科技CS-Prep工业制备色谱系统软件[简称:CS-Prep]V4.0; 汉邦科技纯化精制生产集成控制系统软件[简称:纯化精制系统软件]V1.0; 汉邦科技工业制备色谱系统控制软件[简称:CS-Prep]V2.0; 工业制备色谱系统控制软件[简称:CS-Prep]V1.0; 蛋白质分离纯化系统[简称:蛋白纯化系统]V1.0; 汉邦科技工业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软件V2.0[简称:工业型超临界系统软件]V2.0; 工业层析系统软件V5.0; 工业配液层析系统软件V3.0自主研发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
基于DCS平台软件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组合保护自主研发全自动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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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 技术主要技术构成技术保护措施(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秘密等)技术来源对应产品
软件技术软件著作权名称: 汉邦科技基于PCS7平台的一次性超滤系统软件[简称:一次性超滤系统]V2.0; 汉邦科技基于PCS7平台的层析分离纯化系统软件[简称:层析系统软件]V4.0; 汉邦科技基于PCS7平台的智能装柱系统软件[简称:智能装柱系统]V2.0析系统、一次性超滤系统、智能装柱系统

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如下:

(1)制备色谱/层析柱线性放大技术

关键 指标指标含义产品性能参数
色谱柱直径指色谱柱柱筒内径,是衡量色谱柱纯化样品通量的重要指标。一般色谱柱内径越大,纯化样品通量越大。200 mm- 2,000 mm
理论塔板数将色谱柱等效为分馏塔,待分离组分在每一个塔板内,在固定相和流动相之间达到分配平衡,随着流动相的流动,组分移动到下一个塔板,达到分配平衡,最终流出色谱柱被检测到。理论塔板数是反映色谱柱分离性能的重要参数,以N表示,通常N越大,分离效果越好。35,000 plates/米(Nucifera C18, 10 μm填料)
不对称因子不对称因子是用于评价色谱峰形不对称性的一个参数,其与拖尾因子的概念接近。美国药典中从色谱峰的顶点作一条曲线与基线垂直,再于峰高10%处做一条与基线平行的直线,与峰两边的交点和垂线的交点将这条直线分成两条线段,A表示左线段的长度,B表示右线段的长度,不对称因子用As表示,则计算公式为As=B/A。不对称因子数值越接近于1,对称性越好。0.9~1.1
表面粗糙度指加工表面具有的较小间距和微小峰谷的不平度,用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衡量,即在取样长度内,沿测量方向的轮廓线上的点与基准线之间距离绝对值的算术平均值。表面粗糙度越小,则表面越光滑。Ra≤0.2 μm
色谱柱最大耐压色谱柱最大耐压是指在色谱分离过程中,色谱柱能够承受的最大压力。最大耐压值越高,可装填的分离介质粒径越小,分离效率越高。≤10 MPa

传统的制备色谱/层析柱由于耐压、流体分配、密封、匀浆等关键技术的限制,填料的粒径较分析级色谱/层析柱大的多,导致柱效低、对称性差。为了达到相同的分离度,制备色谱柱所需的长度也较长,在分析色谱/层析柱上优化了分离方法后,还需要在制备/层析色谱柱上进行二次方法优化,从而花费大量的时间和溶剂

公司开发了制备色谱/层析柱线性放大技术,解决了传统色谱/层析柱在耐压、流体分配、密封、匀浆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难题,实现了从实验室分析色谱柱

线性放大—制备液相色谱的有效技术,祝立群,现代科学仪器,2001(5),7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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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径4.6 mm-50 mm)、制备/半制备柱(内径10 mm至50 mm)到生产级大规格(内径200 mm~2000 mm)色谱柱的生产放大。通过该技术不仅可以大大节约溶剂消耗,降低开发成本,而且有效避免过程放大的风险和样品损失。该项技术主要包括流体分配技术、动静密封技术、自动匀浆装填技术、大直径色谱/层析柱设计加工工艺技术等通用技术,及快速排气技术等层析柱相关技术。

①流体分配技术

线性放大成功的前提是解决大直径制备色谱/层析柱的流体分配技术难题,公司设计出扇形流体分配器结构,具有圆心到外径呈扇形的盘面,盘面上有多个同心圆弧型沟槽且沟槽相互连通,保证流体均匀进入色谱柱,以柱塞状方式在色谱柱中运动,降低了样品扩散,提高了色谱峰对称性。通过仿真技术模拟了流体压力和流体流速分布,优化沟槽布局,使样品溶液快速、均匀地分配至柱头全截面的柱床上,样品溶液在大直径动态轴向压缩柱内填料表面能快速均匀分配,达到实验室级别分离效果,解决从实验室到生产级的分离纯化工艺线性放大技术难题。

②动静密封技术

随着色谱/层析柱直径的增大,在相同压强下,色谱柱活塞、端盖密封处易出现漏液,严重影响性能和使用,对大直径色谱/层析柱的密封结构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证大直径动态轴向压缩柱/层析柱活塞、端盖等关键位置的密封性能,公司设计开发了动静密封技术。

大直径动态轴向压缩柱活塞组件与柱筒之间为动态密封形式,活塞组件设计了浮动导向及多级密封装置,通过导向密封装置、范塞封冗余密封装置、刮板密封装置三层密封设计,保证了高压下的密封性能,避免了活塞组件的动态泄漏风险,实现活塞上下自由移动,同时延长密封圈使用寿命,实现了活塞组件长期平稳运行。

大直径动态轴向压缩柱端盖组件与柱筒之间为静态密封形式,通过双O型密封圈冗余设计、合理的沟槽结构设计及表面加工控制,保证了大直径密封面的尺寸及粗糙度的精度控制。同时通过受力分析计算,合理控制端盖组件形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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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保证高压下长期运行的密封性能。

③大直径色谱/层析柱设计加工工艺技术

对于大直径制备色谱柱,随着色谱柱直径的增大,在相同压强条件下,动态轴向压缩柱的核心部件承受的压力在逐步增加,对动态轴向压缩柱力学计算、结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工艺、表面处理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大直径色谱柱无法采用无缝钢管,传统工艺采用钢板卷制、焊接,留下的焊痕极易成为新的腐蚀点,且焊接应力无法消除,柱筒强度大大下降。在填柱过程中,摩擦力阻止柱壁处颗粒的均匀滑落,从而使柱壁处的压力高于柱中心,导致粒度分布不均匀。此外,柱头和柱两端分配器的形状也会影响色谱柱的填装,从而影响柱内流体的形状,降低柱的性能。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司通过对大直径动态轴向压缩柱力学分析计算,确定关键核心部件的材质、尺寸、连接方式,优化调整结构,并开发了“碾扩-固溶-粗车-精车-精磨-钻孔-攻丝-精抛-电抛光-清洗”柱筒高精密制造工艺,采用碾扩成型及固溶处理技术,改善了材料内部组织,提高了柱筒耐压性能(耐压≤10 MPa)和整体强度,消除了内应力,避免加工变形;车/磨一体加工工艺避免二次装夹,有效保证柱筒内壁同轴度(误差≤0.05 mm);精密抛光技术,保证柱筒内壁粗糙度Ra≤0.2μm。通过以上方式,公司解决了大直径动态轴向压缩柱耐压、流体分配、密封等关键技术难题,在国内率先开发出内径1,200 mm、1,600 mm乃至2,000 mm的大规格动态轴向压缩柱。

对于大直径层析柱,目前国内外最大可烧结的筛板直径为1,200 mm,不能满足更大规格层析柱的需求。筛板是阻挡填料从色谱柱中流失的多孔网状结构,是采用多层平织密纹网交叉叠放在一起经过烧结、轧制等工艺制作而成的烧结网。由于生物药缓冲盐体系的特殊性,必须保证各种规格层析柱筛板耐腐蚀性能。

为生产更大规格层析柱,公司自主研发了“切割-焊接-清洗-酸洗-钝化-烘干”特殊加工工艺。通过自动焊接工艺、焊接工装夹具、惰性气体保护装置,克服了筛板材料质地稀疏、焊接成型差的缺点,解决了筛板焊接易产生孔洞等问题,保证直径大于1,200 mm筛板不漏填料、不生锈,平面度变形小于2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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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大直径层析柱分配器采用聚丙烯(PP)板材(符合FDA法规要求),PP属于结晶型聚合物材料,其尺寸收缩率受温度影响大,导致大直径层析柱的PP分配器易出现产品变形和尺寸超差问题,经常产生设备无法装配、密封不严等质量缺陷,是大直径层析柱制造加工过程中的工艺难题。公司开发了大直径层析柱聚丙烯材质分配器加工成型工艺技术,设计出密封沟槽结构,在可控的温度变化范围内,通过沟槽结构调整密封圈压缩比,实现尺寸补偿,保证了大直径层析柱的密封性能。公司还开发了恒温PP材质加工技术,有效解决了分配器变形和尺寸超差的问题。

④自动匀浆装填技术

填料匀浆装填也是影响色谱柱性能的关键因素之一,传统手动匀浆的方式一方面在倒入物料过程中极易发生抛洒翻倒,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无法满足制药企业GMP法规要求;另一方面料浆不均匀,装填的色谱柱柱效低、性能差。公司设计研发了大直径色谱柱自动匀浆装填技术,采用真空吸料装置,配置真空口、放空口、反吹口等结构,实现填料中自动吸料、投料;采用组合式搅拌桨结构设计,变频电机驱动,配合气动隔膜泵输送,能够完成填料自动上料、吸液、匀浆搅拌、装填等生产工艺过程,2小时内可完成内径2,000 mm大规格动态轴向压缩柱的快速自动装填。另外公司针对不同类型填料,设计开发装填工艺技术,解决了因装填方案不正确导致柱效降低的技术难题。

⑤快速排气技术

对于内径大于300mm的层析柱,在装柱过程中极易产生气泡,对层析柱的理论塔板数、不对称因子等性能指标有很大影响。层析柱整体结构复杂,重量较大,排气泡耗时耗力。为解决快速排气问题,公司开发了特有的排气泡结构和柱头中心三位阀门装置,并形成专利技术,实现了大直径层析柱快速、高效排气泡,可在10分钟内完成。同时,产品采用低剪切力搅拌结构设计,避免了填料破碎风险,从而快速稳定地完成层析柱装填。

(2)制备色谱系统集成及放大技术

关键指标指标含义产品性能参数
流量设定值 误差流量设定值误差是指一定时间段内实际流量平均值与流量设定值的差值与流量设定值的商,流量设定值误差作为色谱系统流量精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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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指标指标含义产品性能参数
一个重要的衡量技术指标,一般误差值越小,流量精度越高。
流量稳定性流量稳定性是指一定时间段内实际流量最大值与实际流量最小值的差值与实际流量平均值的商,流量稳定性作为色谱系统的一个重要技术指标,一般该数值越小,流量稳定性越好。≤1.0%
紫外/可见光检测器波长示值误差和波长重复性误差每个波长重复测量3次,在各特征波长处取3次误差的算术平均值,该值与标准波长的算术差为波长的示值误差,3次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为波长重复性误差。取其中的最大值作为检测器的波长示值误差和重复性误差。误差值越小,测量精度越高。≤±1 nm (误差) ≤1 nm (重复性)
电导率示值 误差电导率是指使用电导率电极对具有确定值的标准溶液进行测量,计算示值误差。误差值越小,测量精度越高。≤±0.05
pH示值误差pH示值误差是指使用pH电极对pH为低、中、高三种标准溶液进行测量,计算示值误差。误差值越小,测量精度越高。≤±3%

在色谱/层析柱线性放大技术的基础上,为充分实现色谱分离纯化过程,配套系统的在线检测和控制技术同样至关重要。在制备色谱系统使用过程中,有等度洗脱和梯度洗脱两种模式。等度洗脱过程中流动相的组成比例保持不变,而梯度洗脱过程中,流动相组成比例会连续或间歇性改变,使用梯度洗脱对洗脱流量和梯度流量控制要求较高。在洗脱过程需要实时监测流出物组成和含量变化以便及时进行样品收集。因此,洗脱过程中的流量、梯度及检测精度都直接影响样品分离纯化的效率、纯度和回收率。此外,在系统使用中会用到大量的挥发性可燃溶剂,设备通常需要满足防爆要求。为此,公司基于流体输送和检测系统设计经验,结合流体分析、自动控制、光学、软件、防爆设计形成流量梯度控制技术、防爆在线检测技术。通过自主开发流量智能控制算法,可实时在线监测系统流量,实现流量闭环智能控制。根据实时流量值对系统输液泵转速和流量调节阀开度进行实时调整,使流量设定值误差控制在最优范围内,特别是在进行梯度洗脱时可以保证流量变化响应及时性和流量的输出精度。公司产品采用整体防爆设计和在线光纤流通池技术,提高了在线检测精度,实现了工业生产过程中大流量分离样品溶液在线自动检测。同时,通过收集控制算法的优化设计,提高了收集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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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层析系统分离纯化时,需要用到大量的缓冲液进行洗脱,缓冲液的混合效果和精度直接影响层析效果和产品纯度。传统的配液方式采用人工配制,存在重复性差、污染风险高、效率低等问题。为此,公司开发在线配液层析控制及检测技术、循环式动态在线混合技术,能实现高效、高精度自动配液,同时有效避免缓冲液污染。在线配液层析控制及检测技术通过优化系统管路体积设计将系统流路死体积控制在最优范围内,将配液和层析功能进行集成式设计,公司自主研发流量智能控制算法模块,实时在线检测系统流量,实现流量闭环智能控制,确保流量变化响应及时性和流量的输出精度。通过高精度检测器和集成式流通池检测技术,测量pH和电导率,提高在线检测的实时性和检测精度。循环式动态在线混合技术采用静态混合器和液体循环装置相结合,充分混匀缓冲液,实时监测电导和pH等工艺参数,调整混合次数,极大地提高了混合效率,缩短了平衡时间,节省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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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色谱应用技术及相关技术解决方案

分离纯化无论是在单克隆抗体、疫苗、胰岛素等生物大分子药物,还是有机合成、发酵、天然提取的小分子食品、医药等原料的生产中都起着关键的作用,直接决定了相关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成本。例如单克隆抗体生产中,分离纯化环节成本即占据整个生产成本的65%以上

。因此,在产品的纯化生产过程中不但需要稳定、高效、自动化、节能环保的色谱纯化仪器和装备,同时还需要与之匹配的降本增效的优势工艺技术方案。

近年来,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迅速,研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新产品上市速度加快,市场竞争加剧,生产厂家面临巨大成本与安全供应压力。尤其是小分子药物生产企业,受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药品带量采购”等政策的影响更大,因而对性能优异、供应稳定、价格合理的设备和高效、连续、低成本的纯化技术方案需求更为迫切。公司结合自有设备在应用领域持续研发创新、技术迭代,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应用和产业化服务体系,自主研发了多项核心专有技术和解决方案,形成“优势产品+技术方案”的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公司根据相关领域的关键应用需求,系统评估色谱填料/层析介质类型和参数,并针对样品性质定向合成分离材料,优化色谱流动相组成和洗脱条件,确定设备配置需求,并开发高通量、低能耗、连续稳定的解决方案。典型案例包括莫西菌素、胰岛素、纽莫康定B

、造影剂等医药原料;鱼油、芦荟黄酮、紫衫醇等天然提取原料;谷氨酰胺、左旋多巴、组氨酸等氨基酸类原料;白刺多糖、阿洛酮糖、塔格糖、辅酶Q10等食品、保健品原料;氟西汀、奥昔布宁、地高辛、麝香酮等手性药物。公司形成多项授权发明专利以及多项储备工艺技术方案,具有载样量高、重现性好、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等优势,为客户在终端解决问题,极大地增强了设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客户综合服务能力。

Cost of Goods Modeling and Quality by Design for Developing Cost-Effective Processes,BioPharmInternational,Volume 23, Issue 6,Jun 0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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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相色谱系统在甾醇类药品生产中的应用案例

液相色谱系统在三磷酸腺苷产品生产中的应用案例

液相色谱系统在高纯天然产物原料生产中的应用案例

甾醇类药物原料制备谱图产品检测谱图
三磷酸核苷原料制备谱图产品检测谱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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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制备系统在化学合成药物生产中的应用案例

超临界流体色谱在手性药物生产中的应用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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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移动床色谱在药用级鱼油类产品连续分离中的应用案例

(4)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关键技术

关键指标指标含义产品性能参数
流量范围

最大流量是指系统在单位时间内最大输送的流量,一般最大流量越大,系统单位时间内流量输送能力越强。

0.01-2,500 ml/min
流量设定值误差流量设定值误差是指一定时间段内实际流量平均值与流量设定值的差值与流量设定值的商,流量设定值误差作为色谱系统流量精度的一个重要的衡量技术指标,一般误差值越小,流量精度越高。≤±1.0%
流量 稳定性流量稳定性是指一定时间段内实际流量最大值与实际流量最小值的差值与实际流量平均值的商,流量稳定性作为色谱系统的一个重要技术指标,一般该数值越小,流量稳定性越好。≤1.0%
温度设定值误差温度设定值误差是指一定时间段内实际温度平均值与温度设定值的差值,温度设定值误差作为色谱系统温度精度的一个重要的衡量技术指标,一般误差值越小,温度控制精度越高。≤±1.5℃
背压设定值误差背压设定值误差是指一定时间段内实际系统压力平均值与压力设定值的差值,压力设定值误差作为色谱系统压力控制精度的一个重要的衡量技术指标,一般误差值越小,压力控制精度越高。≤±0.2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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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承担“十二五”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先后攻克流量、温度、压力控制等多项关键技术难题,顺利通过项目验收,成为国内较早推出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系列产品的厂商,也是行业内少数能够提供系统流量超过350 ml/min的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厂商之一。

该项技术主要由超临界流体输送技术、超临界流体温控技术、超临界自动背压控制技术与气液分离技术组成。

①超临界流体输送技术

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中CO

流量的精度会影响各组分在流动相与固定相之间的分配,进而影响组分的分离效果。该项技术通过二级冷却系统对CO

预冷后进行精确降温控制,保证CO

形成稳定的液态;设计开发了高精度CO

输送泵,泵后使用质量流量计实时监测CO

密度和流量值,采用闭环控制技术,实现CO

流量精确稳定的输送。其性能指标值:流量设定值误差≤±1.0%,流量稳定性≤1.0%。

②超临界流体温控技术

当任一流体的温度及压力均超越临界点而达到超临界状态,此时该流体即定义为超临界流体,CO

的临界压力为73.8bar,临界温度为31.1℃。在一定压力下,CO

温度变化导致其密度变化,改变其溶解能力,从而影响了超临界流体色谱性能。该技术包含流体预热和温度反馈控制技术,CO

在进入色谱柱前通过预热装置,实现CO

超临界流体状态,通过采用智能闭环温度控制技术,确保温度设定值误差≤1.5℃。

③超临界自动背压控制技术

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操作压力的变化改变流动相密度,导致组分在两相中的分配发生变化,影响分离效果。公司研制的高稳定性自动背压阀,能够长时间在CO

临界压力下使用。通过精密调节背压,调整超临界态CO

的密度,达到最优的分离参数。该自动背压阀稳定、可靠,背压设定值误差≤0.2 MPa。

④气液分离技术

样品回收装置是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关键部件之一,实现气态CO

和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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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组分快速分离,能够提高超临界流体色谱样品收集率。普通气液分离装置是通过重力沉降的方式来实现,但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在收集时需要一定的压力,因此普通的气液分离装置在高压状态下会打破重力沉降的平衡,无法很好的实现气液分离的效果。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效气液分离器,能够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大大提高组分收集率。

(5)多平台智能色谱管控一体化软件技术

色谱系统控制软件是色谱系统的大脑,产品应用场景不同、种类不同、控制方式不同,需要不同平台的色谱系统控制软件。多平台智能色谱管控一体化是集色谱系统控制、设备管理、设备配置、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谱图算法于一体的色谱系统软件技术,包括桌面式应用软件、基于工业组态应用软件、基于DCS平台软件等技术。公司结合自主开发的色谱算法、控制算法和色谱应用、工业控制、多任务处理等多项技术,实现色谱系统数据实时采集、显示、分析、处理及在线控制。桌面式应用软件技术采用智能实验室设计理念,结合自主开发的方法库、算法库、硬件配置库等技术,实现实验室设备智能控制和数据管理,满足客户实验室工艺开发的软件需求。工业组态应用软件技术主要是应对色谱系统工业化控制稳定性、数据完整性、数据采集处理实时性等需求,基于工业组态软件进行二次深度开发生产级层析系统和生产级液相色谱系统等软件,为工业化生产提供可靠的管控一体化色谱系统平台。DCS平台软件技术应用集散控制、数字化、信息化等技术,实现层析系统、液相色谱系统、超滤系统、自动配液系统等的集成控制,为客户车间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

2、核心技术的保护措施

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依赖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公司搭建了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先保护公司的专利、商标。公司依照研发进度实际情况,及时提交专利申请,保护公司的研发创新成果。

此外,公司产品在研发、设计、生产中,积累了一定的平台性工程和工艺技术,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参数、条件、配方等,主要通过专有技术(Know-how)的形式予以保护。发行人参照行业常用的措施,根据工作分工严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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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接触专有技术人员的范围、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等方式对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此外,发行人还实施了股权激励制度,提高对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力度,维持骨干技术团队的长期稳定,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

(二)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公司和核心技术人员所获奖项和认证情况

公司专注于科技创新,获批了“江苏省工业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生物化学过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工业制备色谱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和“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省级研发平台。此外,公司及自主研发产品获得了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的多个奖项及荣誉。下表所示为部分奖项及荣誉:

序号奖项/认证名称颁发部门获得年度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
2江苏省优秀企业江苏省人民政府2023年
3江苏省绿色工厂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
5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1年
6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 三等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2021年
7江苏省科学技术三等奖江苏省人民政府2021年
8江苏省机械工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江苏省机械行业协会2020年
9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金奖中国分析测试协会2019年
10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
11全国商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商业联合会2017年
12江苏省科学技术三等奖江苏省人民政府2012年
13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CS-Prep800生物医药用工业制备级液相色谱分离纯化系统)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1年
14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产品(SFC-SEP350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获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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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获奖人颁发单位获奖时间
1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张大兵、刘根水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21年
2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张大兵、刘根水、严忠、韩海峰、赵建强江苏省人民政府2021年
3江苏省科技企业家张大兵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等2018年
4江苏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张大兵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
5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张大兵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等2016年
6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张大兵江苏省人民政府2015年
7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张大兵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2012年
8江苏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张大兵、刘根水江苏省人民政府2012年
9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刘根水、韩海峰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等2022年
10第二届淮安工匠刘根水淮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
11江苏省劳动模范严忠江苏省人民政府2021年
12江苏省“双创团队”韩海峰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等2017年
13江苏省“双创人才”赵建强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等2019年

2、科研和产业化项目

发行人历年来主持或牵头承担的省级以上科研或产业化项目主要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科研项目/基金主管部门级别立项 年度
1超临界流体色谱仪的研制与应用开发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级2013年
2生物医药用工业级色谱系统工程国家工业中小企业技改专项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级2010年
3生物医药用工业制备级液相色谱分离纯化系统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项目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国家级2010年
4竹黄菌全细胞催化合成竹红菌素关键技术研究科技人员服务行业企业行动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级2009年
5生物、医药用模拟移动床色谱分离纯化装置国家火炬计划科学技术部国家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国家级2008年
6药物等制备用模拟移动床色谱分离纯化装置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科学技术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国家级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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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科研项目/基金主管部门级别立项 年度
基金管理中心
7生物医药用高效环保型连续色谱分离纯化系统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江苏省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江苏省工信厅省级2023年
8年产1000台(套)生物大分子分离纯化装备生产项目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级2020年
9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省级2017年
10工业色谱高新技术自主创新标准化试点工业标准化试点项目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2017年
11生物医药用千吨级液相色谱分离纯化系统关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省级2015年
12生物医药用工业制备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开发科技支撑计划-工业部分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省级2013年
13智能化液动型快速制备色谱系统的开发江苏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企业博士创新项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省级2009年
14生物、医药用模拟移动床色谱分离纯化装置的开发及产业化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省级2007年
15集成化通用型智能模拟移动床色谱装置江苏省科技攻关(工业部分)项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省级2006年

(三)产品线完善进程

公司已经建立了成熟稳定的生产线,能满足客户的批量化定制要求。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研发,自2005年起,公司持续推出自主研发的色谱纯化生产装备、实验室仪器及配件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线,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公司主要产品线完善情况具体如下:

年份新产品研发
2005研制出DAC150动态轴向压缩柱
2008研制出SMB50高压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
2009研制出DAC300动态轴向压缩柱
2010研制出CS-Prep800液相色谱系统
2011研制出SMB低压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
2012研制出SFC-LAB分析型超临界流体色谱仪
2013研制出CS-Prep1000液相色谱系统
2014研制出CS-Prep1200液相色谱系统
2015研制出MCC系列手动层析柱 研制出SCC系列自动喷胶层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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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新产品研发
2016研制出SFC-SEP系列半制备/制备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
2017研制出ACC系列自动轴向压缩层析柱 研制出Bio-Pro系列全自动中试/生产级层析系统
2018研制出Bio-Con系列在线稀释配液系统 研制出Bio-TFF系列自动切向流过滤系统
2019研制出Bio-Lab系列实验室层析系统 研制出连续离交色谱系统
2020研制出Bio-Pro SU系列一次性全自动层析系统 研制出Intepure一体式液相色谱仪
2021研制出Single use TFF系列一次性超滤系统 研制出Bio-Lab TFF系列实验室超滤系统
2022研制出Bio-Oligo核酸合成仪 研制出DAC-HB 2000超大直径动态轴向压缩柱 研制出ACC 2000超大直径自动轴向压缩层析柱
2023研制出新结构ACC层析柱 研制出Oligo-MC100/140/150合成柱 研制出Bio-Pump 数字隔膜泵 研制出Bio-OligoPro 核酸合成系统
2024研制出Bio-OligoLab150实验室核酸合成仪 研制出Bio-Lab600实验室层析系统 研制出Oligo-MC200合成柱
2025研制出实验室连续流层析系统 研制出工业规模的多肽合成/裂解设备 研制出旋转式SMB系统

(四)在研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达成目标
1聚苯乙烯-二乙烯苯色谱填料-溶胀聚合研发完成高质量聚苯乙烯-二乙烯苯微球制备方法的研发
2超高效液相色谱仪(UPLC)研发完成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器关键部件及整机的研发和产业化
3硅胶亲水改性色谱填料完成氨基甲酸酯嵌入型C18填料、酰胺嵌入型C18填料聚硅氧烷改性C18填料的开发及产业化
4悬浮聚合法制备PS和PM色谱填料制备出机械强度高、载量值高、稳定性好、分离效果好的疏水改性PS和PM填料
5改性琼脂糖层析填料的研发制备出配基密度高、稳定性好、分离纯化效果好、理化性质与商品化一致的改性琼脂糖填料
6交联琼脂糖色谱填料的研究开发制备出分离纯化效果好、稳定性高的交联琼脂糖色谱填料
7核酸药物生产上下游工艺设备研制与开发开发出高精度输送泵、高精度电导检测器、高效快速核酸合成柱等关键部件,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酸合成系统
8石油及上下游产品连续色谱纯化系统方法开发、技术优化及产业化的研发选择合适设备规格及条件,对石油及上下游产品进行连续色谱纯化技术的开发,提高目标物的品质和价值,同时节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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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达成目标
9食品及上下游产品连续色谱纯化系统方法开发、技术优化及产业化的研发选择合适设备规格及条件,对食品及上下游产品进行连续色谱纯化技术的开发,提高目标物的品质和价值,同时节约成本
10精细化工及上下游产品连续色谱纯化工艺方法开发、技术优化及产业化的研发选择合适设备规格及条件,对精细化工及上下游产品进行连续色谱纯化技术的开发,提高目标物的品质和价值,同时节约成本

(五)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研发,研发投入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具体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研发费用4,184.603,718.002,899.26
占营业收入比例6.06%6.01%6.02%

(六)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

1、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核心技术人员5人。公司研发人员合计136人,占全部员工的20.86%。

2、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贡献情况

公司共有核心技术人员5名,分别为张大兵、刘根水、严忠、韩海峰、赵建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科研成果、获得奖项以及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对公司研发具体贡献、主要科研成果和获得奖项情况
1张大兵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汉邦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大兵先生全面把握公司整体的研发方向与战略发展方向,领导并参与了公司大部分产品的研发工作,为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产品规划体系。获聘为江苏省产业教授,已授权发明专利18项,多次荣获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入选江苏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科技企业家等。
2刘根水高级工程师,现任汉邦科技副总经理,研发总监。刘根水先生在公司产品控制系统设计开发、控制软件开发、系统智能化控制、整体自动系统设计开发方面攻克多项关键技术实现产品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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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对公司研发具体贡献、主要科研成果和获得奖项情况
制,主持了工业制备系统、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生物制药下游分离纯化装备等产品的研发工作,在公司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已授权发明专利13项,软件著作权12项,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多次荣获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获聘为江苏省产业教授,被评为第二届“淮安工匠”,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等人才项目。
3严忠机械工程、仪器仪表高级工程师,现任汉邦科技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严忠先生长期从事液相色谱技术工作,先后主持参与公司实验室液相色谱系统、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大分子层析系统、超临界流体色谱仪器等产品的研发工作。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2项,先后参与8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项目,多次荣获省、市级科技进步奖等奖项,被授予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4韩海峰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汉邦科技研发副总监,汉德科技总经理。韩海峰先生作为汉德科技主要负责人负责硅胶类、聚合物类以及琼脂糖类分离介质的研发及产品产业化工作。已授权发明专利6项,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曾获得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淮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奖项和荣誉,获聘为江苏省产业教授,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双创博士”等人才项目。
5赵建强博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汉邦科技研发副总监。赵建强先生长期从事分离纯化技术的理论研究和方案开发,主导完成多项医药产品下游纯化方案的开发及生产转化,为公司产品的应用推广、改进升级起到了关键作用。已授权发明专利9项,曾获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入选江苏省“双创博士”、“双创人才”、“淮上英才”等人才项目。

3、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发行人根据技术人员对公司核心技术的贡献程度、技术水平及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认定,并通过一系列激励和约束措施稳定公司的核心技术团队,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1)激励机制: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提供了工资奖金、股权激励等薪酬性福利制度;同时设立了完备的人才培训和晋升机制,通过为核心技术人员提供短期培训、外出考察、国际和国内学术交流机会等多种方式帮助其提高技术水平,并优化了核心技术人员的职业晋升通道。

(2)约束机制:为保护公司利益,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对保密事项、竞业限制事项作出安排,约定核心技术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将各类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未经公司的同意下被他人获得;此外,核心技术人员在离职后两年内,发行人有权限制其在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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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两年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最近两年,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5、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认定口径

公司设有研发中心,下设仪器装备研发部、应用技术部、新材料研发部等部门,负责公司各类产品及应用技术的研发。公司研发人员包含研发中心下设仪器装备研发部、应用技术部、新材料研发部等部门人员,以及子公司专职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发行人研发人员中不存在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人员,均为全职研发人员,从事的工作内容均为研发活动。研发人员不包括客户现场服务人员、运营中心人员、从事后勤服务的文秘、前台、餐饮、安保等与研发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人员。

(2)报告期各期末研发人员数量及占比情况

单位:人

项目2024年度2023年末2022年末
研发人员数量136132105
占总人数比重20.86%20.85%17.7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研发人员占比较为稳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有136名,占比20.86%。

(3)研发人员学历分布情况

学历类别2024年度2023年末2022年末
博士及以上3.68%3.79%4.76%
硕士20.59%18.94%15.24%
本科69.12%69.70%69.52%
大专5.88%6.82%8.57%
中专及以下0.74%0.76%1.90%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学历以本科及以上为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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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技术创新发展战略

技术创新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战略,专注于制药色谱设备领域及耗材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使得公司在该领域始终保持进步,迈向行业领先地位。

2、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

公司的研发活动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市场人员的调研以及对学术界和工业界的跟踪,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研发各类设备产品及配套耗材,并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3、持续的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2,899.26万元、3,718.00万元和4,184.60万元。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情况,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为公司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技术创新机制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4、人才引进及培养机制

发行人自创立以来,一直秉承自主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双重人才队伍建设战略方针。通过加强研发人员的内部培养和外部培训,不断引进高层次研发和管理人才,并采用多种激励方式提高研发人员积极性和创新能力。通过以上人才引进和培养策略,发行人已建立一支由高端技术人才领军、以自主培养员工为核心的中高层管理团队和以一大批资深研发人员为骨干力量的研发团队。

为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技术创新的效率,发行人重视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工作,促进优秀员工晋升与发展,并构建了包括绩效考核、职位晋升体系、股权激励等方面的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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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一)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公司结合生产环节制定了全面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涵盖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管理规程、污染物排放和处理设施的标准操作规程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制定了各项操作规程,明确了对各类废弃物的收集、堆放和处理方法,以实现各类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控制环境污染。

公司主要从事制药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如下:

序号主要污染物主要处理措施
1废气甲醇、乙醇、正己烷、乙酸乙酯和异丙醇等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无组织排放
硫酸雾、硝酸雾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经DA001排气筒(15m)排放
2废液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有机溶剂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生产废水、喷淋废水经一体化废水处理系统“pH调节+重捕池+脱磷+絮凝/混凝+沉淀”和中水回用系统“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超滤系统+保安过滤器+RO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中水回用系统产生的浓缩废水经“双效蒸发”处理后冷凝水回用于生产,配备用水计量及在线监测装置,确保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废石英砂、废滤膜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固体 废物金属边角料、焊渣、废钢砂等集中收集后外售或相应原料供应商回收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主要污染处理设施情况如下:

序号设施名称数量 (台/套)主要处理的污染物处理能力
1通风橱+排气筒1甲醇、乙醇、正己烷、乙酸乙酯和异丙醇等5,000m3/h
2一体化废水处理系统1生产废水、喷淋废水12t/d
3中水回用系统1生产废水、喷淋废水12t/d
4集气罩+排气筒2硫酸雾、硝酸雾12,000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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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施名称数量 (台/套)主要处理的污染物处理能力
(氮氧化物)(单个)

公司的主要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污染处理能力满足相关环境保护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环保设施且运行良好,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及噪声污染均已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因环境保护受到处罚的情况及是否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求。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违反环保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八、发行人在中国境外生产经营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HANBON(SINGAPORE) PTE. LTD,拟开展境外市场的销售等业务。HANBON(SINGAPORE) PTE. LTD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公司产品性能优良,销往德国、英国、印度、韩国、挪威等多个国家,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2,941.81万元、8,780.44万元及17,870.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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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天健会计师出具的2022年至2024年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511号)后附的经审计财务报表或根据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提请投资者注意,请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所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本节引用数据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本节中货币金额单位如不特殊注明,以人民币计且保留两位小数。部分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示的合计数尾数可能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投资者欲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73,181,570.85497,301,507.46480,260,077.23
应收票据9,826,242.985,068,478.449,359,086.46
应收账款129,561,545.77119,014,988.85130,958,580.62
应收款项融资6,974,159.217,398,499.0513,706,393.57
预付款项5,476,152.0410,563,749.6019,244,429.84
其他应收款4,212,115.674,467,159.354,814,235.29
存货386,802,845.19430,922,016.03508,196,105.75
合同资产34,633,407.7139,437,762.5824,866,234.99
其他流动资产13,693,558.346,011,061.093,914,790.99
流动资产合计1,064,361,597.761,120,185,222.451,195,319,934.7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31,030,539.77138,310,073.75143,146,206.96
在建工程36,946,975.566,839,391.764,260,067.60
使用权资产478,483.77739,474.91224,681.77
无形资产63,817,557.5465,241,342.8540,910,894.37

1-1-180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长期待摊费用4,783,774.047,709,070.568,280,803.59
递延所得税资产18,866,484.9214,063,287.8211,811,509.41
其他非流动资产4,539,700.00212,075.9843,350.03
非流动资产合计260,463,515.60233,114,717.63208,677,513.73
资产总计1,324,825,113.361,353,299,940.081,403,997,448.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010,388.8941,016,616.3730,026,111.11
应付票据55,290,662.5037,082,277.88114,959,291.82
应付账款115,280,552.1994,348,835.21122,786,330.62
合同负债256,208,008.67338,082,945.76346,314,443.81
应付职工薪酬60,263,434.1049,005,734.5534,860,681.73
应交税费13,849,357.2212,773,440.0515,339,539.07
其他应付款2,615,951.682,581,651.501,519,660.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61,751.2111,763,941.2413,511,853.32
其他流动负债21,389,974.5621,447,297.1347,731,061.84
流动负债合计540,170,081.02608,102,739.69727,048,973.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151,653.7565,073,125.0076,557,507.79
租赁负债-261,751.21-
预计负债9,941,198.8212,317,641.396,826,717.81
递延收益31,929,120.6929,178,530.8626,648,591.14
非流动负债合计45,021,973.26106,831,048.46110,032,816.74
负债合计585,192,054.28714,933,788.15837,081,790.3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或股本)66,000,000.0066,000,000.0066,000,000.00
资本公积503,163,917.55483,867,403.39465,105,873.2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7,668,957.535,036,809.703,845,299.26
盈余公积18,681,797.5710,188,246.184,444,306.0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44,118,386.4373,273,692.6627,520,179.56

1-1-181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39,633,059.08638,366,151.93566,915,658.1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739,633,059.08638,366,151.93566,915,658.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24,825,113.361,353,299,940.081,403,997,448.47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营业收入690,884,675.75619,011,213.26481,794,885.29
减:营业成本397,318,771.77373,929,554.95292,556,670.42
税金及附加6,303,024.285,441,770.492,442,005.08
销售费用68,626,911.4869,412,298.7252,014,190.56
管理费用59,613,913.7655,492,776.5647,101,350.33
研发费用41,845,953.6437,179,980.4528,992,646.38
财务费用-9,448,945.17-5,033,356.84-2,776,807.38
其中:利息费用3,205,307.594,368,458.342,886,651.05
利息收入12,086,338.319,437,579.875,668,088.16
加:其他收益5,317,036.968,395,813.486,644,640.4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54,399.35464,062.1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8,659.1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730,604.68-290,908.99-3,979,934.0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5,212,316.83-26,198,274.45-19,716,277.5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811.1511,319.112,899.86
二、营业利润88,996,350.2964,251,738.7344,958,880.01
加:营业外收入3,652,887.73372,283.2738,569.61
减:营业外支出51,579.693,407,699.6857,719.23
三、利润总额92,597,658.3361,216,322.3244,939,730.39
减:所得税费用13,259,413.179,718,869.126,380,089.58
四、净利润79,338,245.1651,497,453.2038,559,640.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338,245.1651,497,453.2038,559,640.81

1-1-182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少数股东损益---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79,338,245.1651,497,453.2038,559,640.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9,338,245.1651,497,453.2038,559,640.8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1.200.780.62
稀释每股收益1.200.780.6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51,145,845.70563,550,947.38448,154,032.55
收到的税费返还893,491.543,229,265.671,094,872.7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869,310.5740,527,780.7429,811,826.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2,908,647.81607,307,993.79479,060,731.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4,662,091.10271,266,734.82312,062,744.9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5,490,973.37108,845,607.1693,822,244.58
支付的各项税费38,407,802.1747,551,233.3411,174,303.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470,743.3366,316,347.8242,165,587.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3,031,609.97493,979,923.14459,224,880.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877,037.84113,328,070.6419,835,850.4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6,4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97,877.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823.0121,000.0058,407.0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83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23.0121,000.00207,156,284.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810,726.9650,243,107.3445,339,767.10
投资支付的现金--158,400,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810,726.9650,243,107.34203,739,767.1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807,903.95-50,222,107.343,416,517.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25,381,331.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150,000.0060,990,000.006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150,000.0060,990,000.00385,381,331.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7,490,000.0063,500,000.00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84,940.704,349,463.314,467,031.1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84,287.483,066,106.86223,651.1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359,228.1870,915,570.1734,690,682.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209,228.18-9,925,570.17350,690,648.6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36,461.25104,752.58153,357.7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403,633.0453,285,145.71374,096,374.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72,493,465.14419,208,319.4345,111,944.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54,089,832.10472,493,465.14419,208,319.43

二、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对发行人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511号),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汉邦科技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1-184

三、关键审计事项、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一)关键审计事项

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师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等产品的销售收入,营业收入逐年增长,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8,179.49万元、61,901.12万元和69,088.47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会计师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分析波动原因; (4)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收货确认函、验收文件、出口报关单和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额情况; (6)通过访谈主要客户以判断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54,129.07万元,跌价准备为人民币3,309.46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0,819.6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47,134.68万元,跌价准备为人民币4,042.48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3,092.2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人民币44,064.99万元,跌价准备为人民币5,384.70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8,680.28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管理层在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的基础上确定估计售价,并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会计师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1)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是否有效,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以抽样方式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期后情况、市场信息等进行比较; (4)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合理性; (5)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6)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产量下降、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7)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1-1-185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标准为营业收入的2%,或者金额虽未达到营业收入的2%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一)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披露规定而编制。

(二)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江苏汉德科技有限公司液相色谱柱相关填料耗材的研发、生产3,000万元人民币100.00%-设立
汉邦(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境外业务开拓200万新加坡元100.00%-设立
江苏汉凰科技有限公司实验用仪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500万元人民币100.00%-设立

2、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更情况

2020年12月25日,发行人出资设立江苏汉德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之“(一)汉德科技”。

2023年1月26日和2023年3月29日,发行人出资设立汉邦(新加坡)私

1-1-186

人有限公司和江苏汉凰科技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之“(二)汉邦新加坡”、“(三)汉凰科技”。

五、报告期内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部分内容仅披露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关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详细说明,请参见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注。

(一)收入确认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1-1-187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等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1)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1)对于合同约定无需公司安装的内销产品,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2)对于合同约定需要公司安装的内销产品,公司按约定发货并完成安装,取得客户的验收文件,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1)对于合同约定无需公司安装的外销产品,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2)对于合同约定需要公司安装的外销产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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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约定发货并完成安装,取得客户的验收文件,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2)技术服务

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交付最终的工作内容和成果,并取得客户的服务确认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4、设备销售的验收程序、收入确认时点及具体单据

发行人是一家以色谱技术为核心,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制药、生命科学等领域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耗材、应用技术服务及相关的技术解决方案。

(1)对于合同约定需要公司安装的设备

对于合同约定需要公司安装的设备销售业务,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流程可能包括URS(用户需求定义)、DQ(设计确认)、FAT(工厂验收测试)、SAT(客户现场验收测试)、IQ(安装确认)、OQ(运行确认)、PQ(性能确认)以及出具验收文件等环节。

上述环节中,URS(用户需求定义)作为客户的设备具体需求清单,包括设备性能、输出要求等,在客户评估发行人能够满足其设备需求时,双方签订正式合同;DQ(设计确认)包括设备技术指标确认、零部件供应商选定、P&ID图(管道仪表流程图)、部件清单等,客户认可发行人的设备设计方案后,发行人投入原材料并进入设备生产环节;待发行人完成设备生产后,设备发往客户现场前,发行人与客户执行FAT(工厂验收测试)环节,客户评估各项设备指标可符合FAT相关测试标准后,发行人才可发货;待发行人设备到达客户现场后,发行人完成设备就位、必要的组装和调试后,执行SAT(客户现场验收测试)环节,以确保设备在客户现场已完成组装调试且各项指标符合客户使用要求;当发行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必要环节后,客户签署验收文件,表明其认可发行人已完成必要环节,发行人以此作为收入确认单据,并确认收入。

IQ(安装确认)、OQ(运行确认)和PQ(性能确认)是客户为满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要求而执行的验证环节,是一种设备使用方对其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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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生产过程符合质量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佐证形式。若合同明确约定发行人需协助参与,则发行人按约定协助客户完成IQ、OQ、PQ等环节。一般情况下,PQ由客户独立完成。发行人以取得客户签署的验收文件的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具体单据为客户出具的验收文件。

(2)对于合同约定无需公司安装的设备

对于合同约定无需公司安装的设备销售业务,发行人与客户的业务流程可能包括URS(用户需求定义)、DQ(设计确认)、FAT(工厂验收测试)等环节,发行人发货后,客户签收。对于内销业务,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具体单据为客户签收单;对于外销业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具体单据为报关单、提单。

(3)同行业公司情况

同行业公司关于收入确认相关的验收程序或收入确认时点的表述如下:

公司简称验收程序或收入确认时点表述
东富龙收入确认: 公司主要销售制药装备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由客户确认接受、已取得商品的控制权。 具体而言,内销设备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在货物已经发出,客户收到货物并验收,经安装调试后出具验收清单或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或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经拒收时即可确认收入。外销设备收入:公司根据合同中相关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出口销售在办理完出口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确认收入实现,合同中有验收条款的在取得客户验收单且已报关时确认收入。 公司对于国内销售业务,在完成客户现场验收时(SAT)确认收入。 业务流程: ①签订合同;②采购原材料,产品设计、制造和质检;③客户到工厂验收(FAT);④发货;⑤公司到客户现场验收(SAT);⑥进入质保期。
蓝晓科技收入确认: 1)吸附及离子交换树脂类产品:境内销售:已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时确认收入;境外销售: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时确认收入; 2)树脂系统装置类产品:本公司向客户销售树脂系统装量类产品中部分合同满足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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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验收程序或收入确认时点表述
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这类合同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具体根据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其他合同在已安装调试完成并经客户验收确认,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迦南科技收入确认: 1)国内销售:①不需要安装调试的产品的销售: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完工经检测合格后,发至客户指定现场,经客户确认后,公司按合同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并开具发票;②需公司负责安装、调试的产品的销售: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完工经检测合格后,发至客户指定现场,并由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各项性能技术指标符合合同约定后,取得客户签字或盖章的安装调试合格确认单,此时公司按合同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并开具发票。 2)国际销售:公司按订单组织生产,产品完工经检测合格后,发至出口港,办理报关手续并取得海关盖章的出口报关单,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装运出港并取得收款权利,此时公司按合同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并开具发票。
皖仪科技收入确认: 需要安装调试:在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运抵客户指定现场并进行安装调试后,取得相应产品验收单据时确认收入;无需安装调试:在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运抵客户指定现场,取得相应产品验收单据时确认收入。
楚天科技收入确认: 公司销售的设备,依据合同规定经客户验收且双方签署验收单后,按已签署验收单的时间为收入确认时点,如果因客户自身原因公司无法取得验收单据的,在超过合同约定的验收时间后,公司将相关设备按照合同约定视同客户已验收合格,且公司享有现时的收款权利,以视同验收合格时间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公司是以取得客户签字的现场安装调试验收(SAT)合格单为收入确认时点。

数据来源:公开信息披露

结合同行业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情况,发行人的验收程序与可比公司东富龙不存在差异;对于合同约定需要公司安装的设备,发行人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必要验证环节后,客户会签署验收文件,表明对前述环节的认可,发行人以最终的验收文件作为收入确认单据确认收入;对于合同约定无需公司安装的设备,发行人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必要验证环节后,发货至客户处并经客户签收,发行人以客户签收单、报关单/提单作为收入确认单据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和收入确认单据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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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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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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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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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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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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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质保金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
1-2年10
2-3年30
3-4年50
4-5年80
5年以上1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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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四)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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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五)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10-205.004.75-9.50
通用设备平均年限法55.0019.00
专用设备平均年限法5-105.009.50-19.00
运输工具平均年限法85.0011.88

(六)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七)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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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八)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50
软件3-5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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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九)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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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十)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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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十一)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3月,财政部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对可比期间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2022年度
调整前营业成本363,992,283.24286,501,562.14
调整前销售费用79,349,570.4358,069,298.84
调整后营业成本373,929,554.95292,556,670.42
调整后销售费用69,412,298.7252,014,190.56

公司自2023年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1-1-203

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3.37
盈余公积-0.34
未分配利润-3.03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0.09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六、报告期内的主要税收政策、缴纳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0%、25%、17%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二)税收优惠

1、根据2021年11月25日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文件《关

1-1-204

于江苏省2021年第一批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告》,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发证日期为2021年11月3日、编号为GR20213200268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规定,公司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起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计缴。根据2024年11月19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中心文件《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43200529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的规定,公司企业所得税自2024年起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计缴。根据《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度第四季度新购置的设备、器具税前扣除优惠政策适用上述规定。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汉德科技为小型微利企业,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上述规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汉德科技为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上述规定。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

1-1-205

税税额。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增值税适用该项政策。

(三)税收优惠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税收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税收优惠政策对发行人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发行人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七、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2024.12.31/ 2024年度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1.971.841.64
速动比率(倍)1.251.130.95
资产负债率(合并)44.17%52.83%59.62%
利息保障倍数(倍)29.8915.0110.2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914.504.09
存货周转率(次)0.870.740.6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1,391.468,265.756,040.7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933.825,149.753,855.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7,605.205,069.503,854.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影响)(万元)9,329.326,750.404,936.0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1.971.720.3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280.815.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11.219.678.5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06%6.01%6.02%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费用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不含利息资本化金额)+折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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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影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股份支付金额-“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中股份支付金额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份总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份总数

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份总数

13、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二)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4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51%1.201.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04%1.151.15
2023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55%0.780.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41%0.770.77
2022 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86%0.620.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86%0.620.62

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八、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0.281.13-2.1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68.56591.22629.46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投资收益--54.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0.13-303.540.5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05.54-160.05-578.13
小计422.87128.75103.98
减:所得税影响额94.2448.51102.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28.6280.251.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33.825,149.753,85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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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05.205,069.503,854.77

报告期内,公司金额较大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为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股份支付以及金融资产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5.96万元、5,149.75万元和7,933.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0.03%、1.56%和4.14%,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2022年以来该占比呈现快速下降趋势。

九、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经营分部信息。

十、可比公司选取标准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选取标准如下:

1、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与发行人较为相似,主要经营制药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主要应用于制药行业。

2、经营情况相似,产品主要为自行研发生产,涉及色谱技术应用的上市公司。

公司在已上市和申请上市的公司中,将同时基本符合上述两条标准或在某一条标准上较为符合的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选取的可比公司列表如下:

序号可比公司证券简称证券代码上市日期
1东富龙300171.SZ2011年2月1日
2皖仪科技688600.SH2020年7月3日
3迦南科技300412.SZ2014年12月31日
4蓝晓科技300487.SZ2015年7月2日

十一、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整体情况如下:

1-1-208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69,054.9399.95%61,831.6499.89%48,129.9499.90%
其他业务收入33.540.05%69.480.11%49.550.10%
合计69,088.47100.00%61,901.12100.00%48,179.4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8,179.49万元、61,901.12万元和69,088.47万元,主要系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少量废料收入及贸易收入。

2022年度至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19.75%。公司业绩的增长一方面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医药产业的技术创新和快速发展、国产制药设备进口替代的趋势加快,使得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得益于公司多年研发实力积累、管理能力提升和市场渠道的拓展。

关于公司近年来收入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及未来可持续性的分析如下:

(1)下游医药行业长期结构性增长及政策红利。尽管2022年以来受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我国创新药物投融资活动热度有所下降,但是,受人口老龄化趋势发展、国民经济发展、国家政策鼓励、持续研发投入、国产替代趋势等因素影响,预计未来我国乃至全球医药市场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特别是在色谱设备领域,政府鼓励技术创新和国产替代,为色谱设备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例如,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生物医药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高端制药装备的国产化。此外,我国生物医药行业企业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创新产品的研发推进落地叠加政府产业政策引导,生产级色谱分离纯化设备市场需求预计将持续增加。

(2)工艺升级与环保要求带来公司设备需求的增加。随着药品质量标准的提高,制药企业需要更高效的分离纯化工艺来确保药品的纯度和质量。传统的分离纯化方法(如结晶法、萃取法等)在效率和精度上难以满足现代制药的需求,而色谱纯化技术凭借其高分离效率、应用范围广、操作条件温和等优势,

1-1-209

逐渐成为主流。工艺升级不仅体现在新生产线的建设上,还体现在现有生产线的改造和升级上。例如,制药企业可能会将传统的分离纯化设备替换为更高效的色谱设备,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此外,随着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日益严格,制药企业需要采用更环保的分离纯化技术。色谱纯化技术相较于传统方法,能够减少溶剂的使用,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因此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例如,超临界流体色谱(SFC)技术使用CO

作为流动相,相较于传统的液相色谱技术,更加环保,且能够显著降低溶剂残留,符合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趋势。丛设备使用时间更替角度来看,色谱分离设备的使用年限通常为5-10年,由此带来的设备更新升级将提供持续的存量市场需求。

(3)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分别为2,899.26万元、3,718.00万元和4,184.60万元,公司已累计获授权境内发明专利40项、境外发明专利13项,在色谱技术领域形成自主可控的专利布局。并且公司通过不断优化色谱设备的性能,提升分离效率和精度,公司产品包括理论塔板数(柱效)、不对称因子、表面粗糙度、最大耐压值在内的参数性能处于业内领先地位。此外,公司还积极布局超临界流体色谱技术等前沿领域,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上述研发与技术驱动因素在未来可预见期间内预计将保持可持续性,并影响公司所有系列产品收入。

(4)市场竞争格局优化。随着国内色谱设备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格局逐渐优化,国产设备在技术水平和市场份额上不断提升。作为最早进入色谱分离纯化产品市场的中国本土企业之一,公司凭借在色谱设备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品牌影响力,形成医药领域应用场景覆盖实验室研发到工业化生产的全产品体系,逐步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特别是在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领域,公司为国内外制药企业提供高品质纯化设备和应用方案,进一步巩固了市场地位。基于完整产品线和核心技术优势,公司已积累了大量客户服务经验,已销往国内外超过2,000家客户,除深度覆盖的医药产业链外,公司已进入石油化工、稀土冶炼、保健品原料、高分子材料、农药、食品原料、天然产物等各类工业级、实验室级应用领域的客户供应链。未来,随着国产替代进程的加快,公司有望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大的优势。

1-1-210

(5)客户认可与品牌效应。基于卓越的产品品质与全周期服务体系,公司已获得恒瑞医药、药明康德、正大天晴等国内外头部制药企业的高度认可,客户基础持续扩容。公司产品核心性能参数、运行稳定性及工艺适配性获得多家行业领军企业实证认证,依托持续强化的技术口碑与品牌势能,公司正加速推进进口替代进程,并通过全球化市场布局实现服务半径延伸,有望在生物制药装备领域形成更具竞争力的市场占位未来,随着客户认可度的提升和品牌效应的增强,公司有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6)境内销售网络建设与海外市场快速拓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渠道体系,已在中国华南、华东、华北、华中、西部等地区搭建销售团队,实现了对全国市场的广泛覆盖。此外,公司通过参加行业展会和举办技术交流会,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知名度。未来,随着销售网络的不断拓展和渠道的进一步优化,公司有望实现收入的持续增长。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发行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推动产品国际化进程,成功进入印度、欧洲、韩国等多个境外市场。凭借卓越的设备性能与显著的成本优势,发行人在境外市场获得了大量订单,国际化战略成效显著。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941.81万元、8,780.44万元及17,870.2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6.11%、14.20%及25.88%,呈现逐年快速增长态势。境外业务的持续扩展不仅优化了发行人的收入结构,也为企业开辟了新的增长空间,进一步提升了整体竞争力。

综上所述,尽管公司在多种驱动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未来有望保持良好增长,但高收入增长率的可持续性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收入增长风险详见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行业政策变化及对下游行业依赖的风险”。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产品大类产品小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小分子药物分离纯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42,323.7561.29%30,500.0849.33%20,088.50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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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产品大类产品小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化设备纯化装备
实验室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3,737.895.41%4,316.146.98%3,854.818.01%
小计46,061.6466.70%34,816.2156.31%23,943.3149.75%
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17,892.1625.91%22,157.1535.83%19,675.5040.88%
实验室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1,446.612.09%2,071.373.35%1,721.833.58%
小计19,338.7728.00%24,228.5239.18%21,397.3344.46%
其他-3,654.525.29%2,786.914.51%2,789.295.80%
合计-69,054.93100.00%61,831.64100.00%48,129.94100.00%

报告期各期,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两大产品线收入占比超过90%,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全面的产品布局和领先的客户服务能力,及时响应下游对各类设备产品的市场需求,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持续保持行业优势地位,收入保持在较高水平;2022年度至2024年度,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销售规模呈现先增长后下降的趋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随着国内医药企业创新药物市场的发展,生物制药市场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公司积极丰富产品类型和拓展下游市场,大分子药物领域设备订单量增加,使得2023年收入增速较快;2024年受生物医药下游市场需求调整、国产品牌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收入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全面的产品布局和领先的客户服务能力,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同时及时响应下游对各类设备产品的市场需求,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营业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势头。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1-1-212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51,184.7174.12%53,051.2085.80%45,188.1293.89%
境外17,870.2225.88%8,780.4414.20%2,941.816.11%
合计69,054.93100.00%61,831.64100.00%48,129.9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来自于境内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5,188.12万元、53,051.20万元和51,184.71万元,占比分别为93.89%、85.80%和74.1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内为主,境外销售占比逐年增长,公司的产品已经走出国门,进入了欧洲、印度、韩国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境外医药市场。公司境外收入显著增长主要源于对INTECH ANALYTICALINSTRUMENTS(下称“INTECH”)销售规模的快速扩张,报告期各期,公司对INTECH销售收入为987.79万元、4,350.57万元和10,698.20万元,占境外收入比重为33.58%、49.55%和59.87%。主要系印度制药行业受政策激励(如“自力更生”PLI计划)及全球产业链转移影响,对高端制药装备需求激增。INTECH作为本土化合作伙伴,承接印度当地市场头部药企工业化设备订单,公司销售产品结构从小试中试设备为主逐步转向工业化高价值设备为主,结合INTECH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及安装效率提升,政策红利、技术适配性与渠道协同效应共同驱动销售放量。报告期内各期对INTECH销售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10,698.204,350.57987.79
对INTECH的毛利率54.21%50.94%54.59%
剔除INTECH的外销毛利率41.42%58.13%63.17%

公司与INTECH的定价原则与向其他客户的定价原则一致。报告期内,除2024年度外,公司向INTECH销售毛利率整体低于剔除INTECH的外销毛利率,主要系公司与INTECH系长期合作伙伴,INTECH采购金额较大、持续性较好,故价格较其他外销客户给与一定程度优惠;2024年度,为拓展欧洲市场,公司向挪威客户REETEC AS销售的CS-Prep1200工业制备液相色谱系统给予较多优惠,导致剔除INTECH的外销毛利率较低。总体而言,公司对INTECH的销售

1-1-213

毛利率基本位于公司当期对其他客户销售同类产品的最高和最低毛利率区间中,亦处于该区间的中等偏上水平。公司对INTECH的销售毛利率相对处于较高水平,主要系:随着全球制药市场复苏以及多肽药物的需求增长,印度市场的制备型液相色谱系统需求持续增长,基于印度市场设备供需情况,公司在产品定价、交付周期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同时公司产品在印度市场积累了一定的口碑且公司与INTECH之间的合作不断加深,在产品协商定价时,INTECH及印度市场对于公司的产品认可度较好,公司能获得相对较高的销售价格及毛利率。

4、主营业务收入按模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模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销66,511.2896.32%55,811.0590.26%45,001.5693.50%
经销2,543.653.68%6,020.599.74%3,128.376.50%
合计69,054.93100.00%61,831.64100.00%48,129.94100.00%

注:直销收入包含客户指定第三方向公司采购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收入以直销收入为主,经销模式收入占比很小。直销收入客户类型主要为大型知名的制药企业,如司太立、正大天晴、中国医药集团、药明康德等;经销收入占比2022-2024年度先上升后下降,各期占比均不超过10%,主要系该模式下各类药物分离纯化设备销售波动变化所致。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划分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13,771.0019.94%13,580.0021.96%6,152.7012.78%
第二季度19,105.6727.67%16,613.9326.87%9,854.6220.48%
第三季度15,501.3022.45%14,731.0023.82%15,270.0331.73%
第四季度20,676.9629.94%16,906.7227.34%16,852.5835.01%
合计69,054.93100.00%61,831.64100.00%48,129.94100.00%

2022年度-2024年度,公司第一季度收入平均占比为18.23%,相对较低,主要受春节假期因素的影响;其他季度相对均衡,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1-1-214

公司的订单获取及收入实现主要与客户的采购需求及客户自身的工艺验证、产线规划节奏相关,符合同行业公司的基本特征。2022年第三、四季度的收入占比略高,主要系受到当期宏观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在上半年的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后续结合客户需求在下半年对相关项目完成了安装及验收工作。

6、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50.33552.9937.92
其中:同一集团支付50.29405.1521.48
委托第三方付款0.04147.8516.44
营业收入69,088.4761,901.1248,179.49
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0.07%0.89%0.08%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形包括:1)同一集团内付款;2)因付款便捷性等原因委托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8%、0.89%和0.07%,占比总体较低。第三方回款形成的原因主要系客户出于资金结算便利性及自身资金安排等考虑委托同一集团内公司或第三方代付资金。2023年度第三方回款金额增加主要是瀚晖制药有限公司代其集团内公司海晟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付款222.00万元以及土耳其客户EGO TRADINGDISTICARET LIMITED SIRKETI 因其资金支付便利性委托同一控制下公司付款

127.25 万元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实业务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情形。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上述销售涉及第三方回款具有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因第三方回款导致的货款归属纠纷。

(二)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整体情况如下:

1-1-215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39,731.88100.00%37,392.96100.00%29,255.67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合计39,731.88100.00%37,392.96100.00%29,255.6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均为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9,255.67万元、37,392.96万元和39,731.88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而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产品 大类产品小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21,504.7554.12%17,083.5645.69%10,854.1337.10%
实验室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2,955.627.44%3,063.788.19%2,584.898.84%
小计24,460.3761.56%20,147.3453.88%13,439.0345.94%
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12,229.6930.78%14,568.3938.96%13,671.6346.73%
实验室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1,008.382.54%1,246.823.33%924.283.16%
小计13,238.0733.32%15,815.2142.29%14,595.9249.89%
其他-2,033.445.12%1,430.413.83%1,220.724.17%
合计-39,731.88100.00%37,392.96100.00%29,255.67100.0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中,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和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9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32,554.3981.94%30,998.5382.90%24,359.0783.26%
直接人工2,308.525.81%1,976.105.28%1,428.174.88%
制造费用4,868.9712.25%4,418.3311.82%3,468.4211.86%
合计39,731.88100.00%37,392.96100.00%29,255.67100.00%

1-1-216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超过80%,占比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基于自身核心技术及生产经营的经验积累,通过自身的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准确把握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的设计和生产工艺为下游客户提供满足其需求的定制化产品,原材料及配件定制化采购较多。因此,公司产品的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较高,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相对较低,符合行业特点。公司成本主要包含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成本的归集、结转方法如下所示:

1、直接材料的归集与分配

以生产订单归集直接材料成本,根据生产用料清单进行生产领料,月末按领用的各类材料数量及该材料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单价归集材料成本并结转至对应的产成品/在产品。

2、直接人工的归集与分配

直接人工主要归集车间生产工人的工资、奖金、社保等。人工成本按照生产车间进行归集,并根据产品生产所耗用的工时占比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

3、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制造费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归集至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的其他成本支出,包括间接人工、折旧摊销费用、机物料消耗、水电费等成本。制造费用发生时按车间进行归集,并根据产品生产所耗用的工时占比在不同产品之间分配。

4、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合同履约成本以具体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分项目归集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材料费、人工成本、运费和差旅费等并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其中,人工成本主要为项目人员薪酬,包括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等,根据项目工时结合薪酬情况分配计入;材料费主要为该项目发往客户现场后承担的辅料成本;运费系发往客户现场产生的运费;差旅费系项目人员为项目所发生的差旅交通支出等;材料费、运费及差旅费根据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在项目

1-1-217

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公司将该项目下归集的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29,323.0599.89%24,438.7099.72%18,874.2799.74%
其他业务毛利33.540.11%69.480.28%49.550.26%
合计29,356.59100.00%24,508.18100.00%18,923.8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分别为18,923.82万元和24,508.18万元和29,356.59万元,主要为主营业务毛利,规模呈增长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2、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分产品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46.90%42.13%43.87%
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31.55%34.72%31.79%
其他44.36%48.67%56.24%
主营业务毛利率42.46%39.52%39.22%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9.22%、39.52%和42.46%,呈现上升态势。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毛利率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得益于公司装备产品多元化布局成效显现,其次受益于抗体等生物药的全球发展态势和产能建设,公司产品获得更多国内外市场机会。通过参与市场竞争,公司提供药物生产装备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持续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各产品系列毛利率分析情况具体如下:

1-1-218

1)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报告期内,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毛利率分别43.87%、42.13%和

46.90%,整体呈螺旋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①公司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产品质量优异,客户认可度较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稳步提升,公司议价能力增强;②2023年毛利率略有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公司产品以定制化为主,对各客户的不同产品配置定价略有差异所致;③2024年毛利率上升主要是当期该类产品的境外收入占比由2023年的10.72%上升至33.40%,且境外客户的毛利率较高,使得当期该类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有所上升。

①按细分类别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类别的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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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型号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
工业制备液相色谱系统80.8851.2541.4562.2849.3230.7252.9251.1427.06
实验室液相色谱系统8.1120.931.7012.4029.023.6016.1032.945.30
小分子低压层析系统0.4817.540.082.8612.330.357.4320.981.56
整体化配液系统1.2822.450.295.2618.470.973.1225.010.78
动态轴向压缩柱5.4644.662.443.4750.861.762.8243.661.23
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0.071.090.003.0939.511.226.3260.793.84
集成式柱塞液相色谱系统1.8718.360.343.0530.150.923.1829.080.93
其他1.8632.060.607.5934.092.598.1039.073.16
合 计100.0046.9046.90100.0042.1342.13100.0043.8743.87

报告期内,公司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3.87%、42.13%和46.90%,主要销售产品为工业制备液相色谱系统和实验室液相色谱系统。2023年较2022年毛利率减少1.74%,当期主要销售产品工业制备液相色谱系统和实验室液相色谱系统的合计毛利率贡献度较上一期变化不大,主要受当期小分子低压层析系统、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等产品收入占比较小的产品类别毛利率较往期略有下降所致。具体到订单来看,当期销往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小分子低压层析系统和销往瑞博(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的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毛利率较往期略有下降,主要受不同厂商定制化配置差异影响,以及公司为进一步抢占GLP-1、小核酸药物等新兴药物厂商客户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所致,该两类产品当期毛利率贡献度较上一期合计减少3.83%,是2023年较2022年毛利率下降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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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较2023年毛利率增加4.77%,主要是工业制备液相色谱系统的收入和毛利率占比均较2023年提升较多,具体到订单来看,当期销往INTECH、湖北健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客户金额和毛利率均较大,例如该类别产品销往INTECH的金额和毛利率由2023年的1,551.97万元、58.58%上升至2024年的8,814.39万元、59.50%,收入规模和毛利率同升,该类别产品销往湖北健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金额和毛利率由2023年的575.22万元、66.31%变化至2024年的1,522.12万元、64.41%,保持高毛利率的同时收入规模增加较多。由于公司境外客户价格敏感度较低、具备交付周期短的优势以及客户认可公司在小分子高压设备的品牌知名度等,公司获得了更好的议价优势,因此毛利率较高,该类产品当期毛利率贡献度较上一期增加10.73%,是2024年较2023年毛利率上升的最主要原因。

②按订单整体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毛利率 分布区间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订单数量销售收入占比(%)订单数量销售收入占比订单数量销售收入占比
大于60%198,984.7519.51224,438.8612.75264,369.0718.25
50%-60%2615,732.4534.16288,089.0923.23256,610.4727.61
40%-50%356,340.5113.774711,439.3132.86594,962.7820.73
30%-40%419,180.1819.93624,291.2512.33782,766.4311.55
小于30%2675,823.7512.641966,557.7018.841645,234.5721.86
合 计38846,061.64100.0035534,816.21100.0035223,943.31100.00

报告期内,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订单毛利率分布主要集中在30%至60%之间。2023年毛利率较2022年小幅下降,主要系毛利率在50%以上的订单占比有小幅降低,2024年大于50%毛利率的订单数量有所增长,该部分订单收入占比超过50%,系2024年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毛利率上升的原因。不同年度毛利率的波动受各定制化订单的影响有所波动。由于制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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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厂商需要根据客户提出的制造工艺、产能、规格等需求,提供非标定制化的制药装备产品,不同类型、配置的产品差异较大,且产品销售价格受客户定制化需求、价格谈判、公司的市场策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因此部分订单毛利率差异较大。报告期各期,高毛利率区间订单的销售收入呈逐年增长趋势,收入占比也逐渐上升,是推动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毛利率增长的重要因素。订单毛利率分布结构的优化一方面得益于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定制化产品的客户认可度提高,公司议价能力增强,持续获取优质稳定的销售订单;另一方面,为提升经营效率,公司也主动减少承接低毛利率的业务,报告期内低于30%毛利率的订单收入占比逐年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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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报告期内,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毛利率分别为31.79%、34.72%和

31.55%,变化不大但略有波动。公司自2017年开始布局大分子领域,前期通过在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领域积累的良好口碑,从既有客户体系切入下游大分子药物市场,但是由于前期规模较小,毛利率水平较低。随着近年来下游生物制药行业快速发展,新建产线不断增加,市场规模逐年扩大,公司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产品销售增速较快,且公司产品型号规格不断丰富,产品技术实力持续提升,规模效应逐渐显现,2023年毛利率水平略有上升;2024年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订单毛利率相对较低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类别的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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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型号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入占比 (%)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
全自动层析系统20.8525.965.4143.8133.4814.6745.3527.8612.63
自动层析柱34.3952.1717.9417.3550.228.7116.0048.407.75
手动层析柱11.4311.761.3410.2226.984.0113.3926.333.53
超滤系统12.267.430.9114.8627.062.778.3740.153.36
实验室层析系统7.4830.292.278.5539.813.408.0546.323.73
其他13.5927.023.675.2122.371.178.848.960.79
合 计100.0031.5531.55100.0034.7234.72100.0031.7931.79

报告期内,公司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79%、34.72%和31.55%,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销售产品为全自动层析系统和自动层析柱。

2023年较2022年毛利率提高2.94%,受主要销售产品全自动层析系统和自动层析柱的毛利率贡献提升,当期销往INTECH和甘李药业山东有限公司等的全自动层析系统,以及销往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俄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的自动层析柱毛利率较往期有所提升,主要受不同厂商定制化配置差异影响和公司在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领域的口碑积累而拥有较好的议价优势,毛利率提升。前述两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度较上一期提升3.00%,是2023年较2022年毛利率上升的最主要原因。

2024年较2023年毛利率下降3.17%,主要是受两方面因素影响:①全自动层析系统和手动层析柱的毛利率同时下降,当期销售全自动层析系统产品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客户合计销售2,672.85万元,占该产品收入66.27%,对应毛利率30.77%,较往期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当期销售手动层析柱产品收入30万元以上的客户合计销售1,399.60万元,占该产品收入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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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毛利率11.39%,较往期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②自动层析柱收入占比和毛利率上升的影响,当期销往杭州博之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和镇江蓬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自动层析柱规模较大且毛利率均较往期有所提升,主要系该等客户先前已采购过公司产品,对于公司产品认可,此次再次采购时,认为发行人产品与进口产品相当并认可发行人的报价,因此毛利率较高,该类别产品的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额合计5,151.59万元、毛利率55.24%,较上一期该类别产品的前十大客户的销售额合计3,304.72万元、毛利率50.63%以及上一期该类别产品毛利率50.22%均有较大提升,该类产品的毛利率贡献度较上一期提升9.23%。前述主要三类产品收入规模和对应毛利率的变化是导致2024年较2023年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②按订单整体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毛利率 分布区间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订单数量(个)销售收入占比订单数量(个)销售收入占比订单数量(个)销售收入占比
大于50%315,232.1827.06%334,514.8418.63%453,169.2014.81%
40%-50%241,304.716.75%306,598.9127.24%413,128.8514.62%
30%-40%242,045.9410.58%443,148.7513.00%736,650.5231.08%
20%-30%473,387.1517.51%644,326.1517.86%492,829.9013.23%
小于20%1237,368.8038.10%825,639.8823.28%885,618.8426.26%
合 计24919,338.77100.00%25324,228.52100.00%29621,397.33100.00%

报告期内,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毛利率订单分布占比呈波动变化趋势,订单毛利率低于20%的收入占比各期分别为

26.26%、23.28%和38.10%,上述毛利较低的订单收入占比的变化是公司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产品毛利率有所波动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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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期毛利率贡献前十大订单分析结合前述将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进一步拆分到细分产品类别的分析来看,驱动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各期毛利率变化的主要是当期两到三类主要产品毛利率贡献变化的影响,而基于公司主要销售定制化设备的性质,该等细分产品类别的毛利率本质上是受到相应客户订单的影响,而在前述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的订单结构上也能看出,公司高毛利率订单的收入占比在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中整体均呈现上升的趋势,这体现了公司在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深耕多年的积累逐步落地转为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在商业谈判中取得一定主动权。以下对各期毛利率贡献前十大订单作进一步分析:

①2024年

单位:万元

毛利率贡献订单排名订单对应客户名称当期收入当期收入占比毛利率 贡献度该订单毛利率贡献度较大的原因
1印度INTECH ANALYTICAL INSTRUMENTS4,512.706.53%3.57%该客户为印度制药行业完整净化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其前期已多次采购公司包括1200mm等大直径设备,其认为公司大直径设备使用稳定,认可公司产品质量,相比其他竞争对手在客户粘性、客户设备使用习惯上占据一定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2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070.805.90%3.07%该客户为上市公司诺泰生物,主要研发和生产多肽药物。客户计划建设多肽原料药车间,需要批量采购色谱纯化设备。该客户以往采购过国外竞争对手产品,但采购价格较高,本次其倾向批量采购国产设备。客户认可公司产品在行业的知名度,在性能配置满足客户要求的情况下,在价格上对比其他外资竞争对手也具备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3印度INTECH ANALYTICAL INSTRUMENTS2,146.813.11%2.25%该客户为印度制药行业完整净化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其根据其工艺选择使用1200mm直径的大型设备,且其要求的交货周期较短,而公司可以通过既有存货进行改制后实现快速交付,因此相比其他竞争对手在交货期上占据一定优势,且在性能配置满足客户要求的情况下,在价格上对比其他外资竞争对手也具备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4REETEC AS3,832.135.55%1.99%该客户为挪威稀土生产商,在其前期工艺摸索阶段曾使用公司产品,后续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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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贡献订单排名订单对应客户名称当期收入当期收入占比毛利率 贡献度该订单毛利率贡献度较大的原因
扩大生产规模阶段时,设备技术参数亦建立在公司的设备基础上进行调试,因此相比其他竞争对手占据一定先发优势,且该客户属于公司开拓欧洲市场的重要客户,公司提供及时沟通和需求响应,客户信任公司技术实力,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5杭州博之锐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455.752.11%1.59%该客户为上市公司海正药业子公司,从事抗体药物生产企业,采购公司设备用于曲妥珠单抗等药物的商业化生产,对设备质量要求较高,其前期已采购过公司多种设备,认可公司产品质量,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6重庆宸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725.662.50%1.51%该客户是上市公司智飞生物参股子公司,其较早布局GLP-1项目,对设备的整体质量、稳定性、可靠性要求较高,其认为符合其设备要求的仅公司与另一家外资品牌产品,该客户此次购买设备用于产品扩产,而原有项目已使用公司设备,相比其他竞争对手占据使用习惯上的优势,在价格上对比外资竞争对手也具备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7湖北健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522.122.20%1.42%该客户是上市公司四川双马子公司,是国内生产规模较大的多肽CDMO企业,多肽的原料成本较高、杂质较多,纯化工艺具备一定难点,因此对设备的要求较高,客户认可公司产品质量,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8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1,534.512.22%1.06%该客户是上市公司奥锐特子公司,其较早布局GLP-1项目,对设备的整体质量、稳定性、可靠性要求较高,其认为符合其设备要求的仅公司与另一家外资品牌产品,公司在境内已成为多家GLP-1相关药物生产厂商的设备供应商,相比其他竞争对手具备更丰富项目经验的优势,在价格上对比外资竞争对手也具备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9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1,079.651.56%0.94%该客户是上市公司凯莱英子公司,是全球领先、技术驱动型的CDMO一站式综合服务商,业务定位较高且业务范围布局全球,因此其对设备质量、认证文件的要求更高。客户前期曾购买公司类似型号设备,使用效果好,设备质量稳定,在性能配置满足客户要求的情况下,在价格上对比其他竞争对手也具备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10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132.741.64%0.81%该客户是上市公司乐普医疗子公司,是一家集新药研发、原料药生产、制剂生产和营销为一体的综合性制药企业。本次客户计划采购大分子产品、小分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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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贡献订单排名订单对应客户名称当期收入当期收入占比毛利率 贡献度该订单毛利率贡献度较大的原因
品及相关配套的超滤产品,而公司是市场上少数能够提供综合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在口碑及价格上对比其他竞争对手具备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小计23,012.8733.33%18.21%

注:毛利贡献度=当期收入占比*当期毛利率,下同

②2023年

单位:万元

毛利率贡献订单排名订单对应客户名称当期收入当期收入占比毛利率 贡献度该订单毛利率贡献度较大的原因
1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3,178.765.14%2.33%该客户是上市公司司太立子公司,是国内造影剂生产规模较大的客户,客户对设备要求高,公司在境内已成为多家造影剂相关产品生产厂商的设备供应商,设备稳定可靠,具有一定的行业口碑,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2甘李药业山东有限公司2,123.893.43%2.03%该客户是上市公司甘李药业子公司,其较早布局GLP-1项目,对设备的整体质量、稳定性、可靠性要求较高,其认为符合其设备要求的仅公司与另一家外资品牌产品,该客户此次购买设备用于产品扩产,而原有项目已使用公司设备,相比其他竞争对手占据使用习惯上的优势,在价格上对比外资竞争对手也具备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3印度INTECH ANALYTICAL INSTRUMENTS1,938.613.14%1.55%该客户为印度制药行业完整净化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客户该订单需求设备为Bio-Pro10000全自动层析系统,能满足该大型设备生产需求的供应商较少,且公司设备产品在性能配置满足客户要求的情况下,在价格上对比其他外资竞争对手也具备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4浙江海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539.822.49%1.04%该客户主要从事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生产,是国内造影剂生产规模较大的客户,客户对设备要求高,公司在境内已成为多家造影剂相关产品生产厂商的设备供应商,设备稳定可靠,具有一定的行业口碑,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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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贡献订单排名订单对应客户名称当期收入当期收入占比毛利率 贡献度该订单毛利率贡献度较大的原因
5印度INTECH ANALYTICAL INSTRUMENTS1,039.281.68%0.98%该客户为印度制药行业完整净化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其根据其工艺选择使用2000mm直径的大型设备,能满足该大型设备生产需求的供应商极少,因此相比其他竞争对手在生产交付占据较大优势,且在性能配置上均能满足客户要求,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6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929.201.50%0.87%该客户为知名药企正大天晴子公司,从事各种化学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客户采购设备用于小核酸药物、胰岛素等产品生产,客户先前已长期与公司合作,对公司设备认可且使用习惯上已形成粘性,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7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1,624.202.63%0.82%该客户是上市公司司太立子公司,是国内造影剂生产规模较大的客户,客户对设备要求高,公司在境内已成为多家造影剂相关产品生产厂商的设备供应商,设备稳定可靠,具有一定的行业口碑,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8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1,017.701.65%0.78%该客户为知名药企正大天晴子公司,从事各种化学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客户采购设备用于小核酸药物、胰岛素等产品生产,客户先前已长期与公司合作,对公司设备认可且使用习惯上已形成粘性,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9浙江台州海神制药有限公司939.821.52%0.77%该客户是上市公司司太立的子公司,是国内造影剂生产规模较大的客户,客户对设备要求高,公司在境内已成为多家造影剂相关产品生产厂商的设备供应商,设备稳定可靠,具有一定的行业口碑,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10石家庄鹏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1,150.441.86%0.76%该客户系平台采购方,实际使用方为华普石家庄医药有限公司,其布局CpG核酸类佐剂生产,对设备要求高,其倾向于使用市场认可度较高的产品,公司在境内已成为多家小核算药物相关产品生产厂商的设备供应商,设备稳定可靠,具有一定的行业口碑,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小计15,481.7425.04%11.94%

③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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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毛利率贡献订单排名订单对应客户名称当期收入当期收入占比毛利率 贡献度该订单毛利率贡献度较大的原因
1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964.604.08%2.06%该客户为知名药企倍特药业子公司,是国内造影剂生产规模较大的客户,客户对设备要求高,公司在境内已成为多家造影剂相关产品生产厂商的设备供应商,设备稳定可靠,具有一定的行业口碑,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2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58.412.20%1.64%该客户是上市公司药明康德子公司,是为全球医药及生命科学行业提供CDMO服务,业务定位较高且业务范围布局全球,因此其对设备质量、认证文件的要求更高,在性能配置满足客户要求的情况下,在价格上对比其他外资竞争对手也具备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3重庆宸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1,268.142.63%1.62%该客户是上市公司智飞生物参股子公司,其较早布局GLP-1项目,对设备的整体质量、稳定性、可靠性要求较高,其认为符合其设备要求的仅公司与另一家外资品牌产品,该客户此次购买设备用于产品扩产,而原有项目已使用公司设备,相比其他竞争对手占据使用习惯上的优势,在价格上对比外资竞争对手也具备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4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499.123.11%0.96%该客户是上市公司联邦制药子公司,其较早布局胰岛素项目,对设备的整体质量、稳定性、可靠性要求较高,其认为符合其设备要求的仅公司与另一家外资品牌产品,该客户此次购买设备用于产品扩产,而原有项目已使用公司设备,相比其他竞争对手占据使用习惯上的优势,在价格上对比外资竞争对手也具备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5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99.121.45%0.82%该客户是上市公司通化东宝,其较早布局胰岛素项目,对设备的整体质量、稳定性、可靠性要求较高,其认为符合其设备要求的仅公司与另一家外资品牌产品,该客户此次购买设备用于产品扩产,而原有项目已使用公司设备,相比其他竞争对手占据使用习惯上的优势,在价格上对比外资竞争对手也具备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6印度INTECH ANALYTICAL INSTRUMENTS462.680.96%0.64%该客户为印度制药行业完整净化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其为响应其终端用户的制药申报需求,对公司要求的交货周期较短,相比其他竞争对手占据交货周期优势,在价格上对比外资竞争对手也具备优势,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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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率贡献订单排名订单对应客户名称当期收入当期收入占比毛利率 贡献度该订单毛利率贡献度较大的原因
7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550.001.14%0.64%该客户是上市公司普利制药子公司,是国内造影剂生产规模较大的客户,客户对设备要求高,公司在境内已成为多家造影剂相关产品生产厂商的设备供应商,设备稳定可靠,具有一定的行业口碑,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8浙江海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530.971.10%0.57%该客户主要从事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生产,是国内造影剂生产规模较大的客户,客户对设备要求高,公司在境内已成为多家造影剂相关产品生产厂商的设备供应商,设备稳定可靠,具有一定的行业口碑,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9浙江昌海制药有限公司828.321.72%0.56%该客户是上市公司浙江医药子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属于公司长期合作客户,其采购设备用于万古霉素、达托霉素等产品的分离纯化,对公司产品和服务持续认可,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10艾美坚持生物制药有限公司770.091.60%0.54%该客户是上市公司艾美疫苗子公司,专业从事疫苗类生物制品科研开发,客户对设备要求高,公司在境内已成为多家疫苗相关产品生产厂商的设备供应商,设备稳定可靠,具有一定的行业口碑,因此客户选择与公司合作,经商业谈判后双方确认该定价。
小计9,631.4420.01%10.0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各期前十大毛利率贡献度订单的合计收入占比分别为20.01%、25.04%和33.33%,合计毛利率贡献度分别为10.04%、11.94%和18.21%,两者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说明公司的主要客户单个订单采购金额在上升的同时,其贡献的毛利率也在上升。主要得益于以下方面:1)公司在小分子分离纯化设备领域优势明显,行业内客户对公司相关高压设备的认可度较高,形成了口碑积累,为公司在商业谈判过程中具备一定议价优势;2)公司在大分子分离纯化设备领域厚积薄发,抓住2022年前期大分子领域市场热度较高的机会,当时客户对设备需求更迫切而对价格敏感度较低,使得公司部分订单毛利率较高;3)公司深耕分离纯化设备领域多年,在前期培育了丰富的客户群体并在多个客户早期工艺开发阶段提前介入,部分客户实施规模化生产时选择公司设备产品提供了使用习惯的先发优势;4)公司注重打造标杆项目并积累细分领域设备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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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经验,近年来公司在疫苗、造影剂、小核酸药物、GLP-1等细分领域提前布局,当前述细分领域市场热度较高时能够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并向客户推介自身在相关领域的丰富经验以获取客户认可,形成示范效应,有助于增强公司在相同品类业务开展中的议价能力;5)公司近年来积极拓展境外市场,境外客户相对境内客户而言价格敏感度较低,随着公司境外项目经验积累和品牌美誉度提升,境外的高毛利率客户订单亦逐渐增多。综上所述,公司整体产品毛利率的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因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提高、在竞争中具有市场议价优势、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从而持续获取高毛利率的销售订单所致,具备合理性。

1-1-232

(2)主营业务产品按量价分析

公司客户以制药企业为主,主要根据客户提出的产能、规格、工艺等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制药装备产品及服务,因此在实际生产销售中以定制化产品为主、标准化产品为辅。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69,054.9361,831.6448,129.94
其中:标准化产品6,764.407,768.307,395.51
标准化产品收入占比9.80%12.56%15.37%

对于定制化产品,公司与客户充分沟通后,形成需求说明文档,明确客户对定制化产品的功能需求,生成设计确认文件和销售订单。公司生产计划与物料控制部根据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交由设计部门进行方案设计,制造部进行加工、装配。公司的定制化产品由于各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存在差异,定价系双方根据产品配置需求、采购规模、原材料成本变动、利润空间等因素综合考量后协商的结果,因此各客户、各产品之间的单位价格、成本存在一定差异,可比性较低。

标准化产品主要为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的部分手动层析柱和实验室层析系统、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的部分动态轴向压缩柱和实验室液相色谱系统。报告期内,公司的标准化产品总体销售规模较为稳定,其可比性相对较强,为进一步说明,对该等标准化产品进行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分类产品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平均单位价格平均单位成本毛利率平均单位价格平均单位成本毛利率平均单位价格平均单位成本毛利率
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DAC100动态轴向压缩柱、DAC200动态轴向压缩柱、DAC300动态轴向压缩柱、DAC450动态轴向压缩柱29.2914.5050.48%19.9311.8740.43%18.909.8847.73%
实验室液相色谱系统13.7410.8720.93%15.8311.2229.02%15.0610.1032.94%
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MCC300手动层析柱、MCC450手动层析柱7.857.346.45%11.487.6533.31%11.087.5831.64%
Bio-Lab 30层析系统、Bio-Lab 100层析系统、Bio-Lab 300层析系统24.0817.1728.69%25.7815.4240.21%25.5013.2847.92%

报告期内,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标准化动态轴向压缩柱产品的各期收

1-1-233

入金额均较小,收入规模在300万元至600万元左右,毛利率分别为47.73%、

40.43%和50.48%,2023年度毛利率有所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该等标准化产品的收入规模减小,毛利率较低的产品DAC100动态轴向压缩柱和DAC200动态轴向压缩柱收入占比较大,相应地该等标准化产品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2024年该类产品的单位价格和毛利率上升较多,主要系当期销售给某境外客户的两套DAC450动态轴向压缩柱单价约130万元且毛利率超过70%,主要系客户认可公司产品质量且对价格敏感性较低,因此该类产品的平均单位价格和平均单位成本受该客户订单影响较大。报告期内,该等标准化产品的平均单位价格和平均单位成本略有变动但变化不大,主要系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的变化所致。报告期内,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标准化实验室液相色谱系统产品的各期收入规模在2,000-4,000万元左右,是标准化产品的主要构成部分,毛利率分别为32.94%、29.02%和20.93%。该标准化产品的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系:1)报告期各期销售该类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收入及占比存在差异,2022年的NS0600制备液相色谱系统、NS3000制备液相色谱系统等高毛利率产品的销售占比较高;2023年销售以毛利率相对较低的NS4210二元制备液相色谱系统、NS43300三元制备液相色谱系统等产品销售为主,从而使得平均毛利率水平略低于前一年,总体而言,2023年该类产品毛利率较2022年变动较小,较为平稳;2)2024年该类产品平均单位价格和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销售的NS4205二元半制备液相色谱系统、NS4210二元制备液相色谱系统等产品收入占比较高,上述产品销售占当期该类标准化产品比例约40%,相关产品单价在6-15万元且毛利率在15%-25%之间,该类产品的销售结构变化使得该类产品的平均单位价格和毛利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标准化手动层析柱产品的各期收入规模在500万元至1,400万元左右,收入金额较小,毛利率分别为31.64%、

33.31%和6.45%。该标准化产品毛利率在报告期内有所波动,主要原因系该等手动层析柱的产品收入结构有所变化以及部分手动层析柱产品订单毛利率较低所致:1)2023年度毛利率上升的原因一方面是当期该等标准化产品的收入规模较小,毛利率相对较高的MCC450手动层析柱收入占比较高,相应地该等标准化产品整体毛利率有所上升,总体而言,2023年该类产品毛利率较2022年

1-1-234

变动较小,较为平稳;3)2024年该类产品平均单位价格和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销售以销售单价和毛利率较低的MCC300手动层析柱为主,且当期市场竞争较为激烈,该类标准化产品的相关订单毛利率较低。

报告期内,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标准化层析系统产品的各期收入规模在500万元至2,000万元左右,收入金额较小,毛利率分别为47.92%、40.21%和28.69%。该标准化产品毛利率在报告期内有所波动,主要原因系该等层析系统产品客户结构有所变化:1)2023年较2022年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外销客户毛利率略有下降;2)2024年该类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该类标准化产品的客户议价能力不同,定价有所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

(3)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产品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东富龙生物工艺、制剂、工程整体解决方案以及食品装备工程30.31%35.32%39.05%
皖仪科技环保在线检测仪器、检漏仪器、实验室分析仪器以及电子测量仪器46.08%48.33%47.42%
迦南科技口服固体制剂设备及智能工厂业务、生物及无菌制剂用水设备及配液系统工程业务、智慧物流业务、医药研发服务等26.83%28.68%27.88%
蓝晓科技吸附分离材料以及围绕吸附分离材料形成的配套系统装置和吸附分离技术一体化的柔性解决方案47.41%48.62%43.97%
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37.66%40.24%39.58%
汉邦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42.46%41.13%40.47%

注1: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报;此处为保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可比性,此处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相关规定调整;注2:由于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4年年报,此处列示可比公司2024年1-6月数据替代。

东富龙、皖仪科技、迦南科技和蓝晓科技四家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产品均包含应用于医药领域的制药装备或分离纯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与公司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公司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水平较接近,高于迦南科技,但略低于东富龙、皖仪科技及蓝晓科技。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产品构成有所差别。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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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户提供制药工程分离纯化整体解决方案。

可比公司东富龙主营业务覆盖生物工艺、制剂、工程整体解决方案以及食品装备工程等领域,其具体产品包含冻干机、无菌隔离装置、全自动配液系统、生物分离纯化及超滤系统、口服固体制剂制粒线、多功能流化床及物料周转系统等,可应用于制药及食品工程等领域;皖仪科技主要产品包括环保在线检测仪器、检漏仪器、实验室分析仪器以及电子测量仪器等,主要应用于环境监测领域;迦南科技主要业务覆盖口服固体制剂设备、生物及无菌制剂用水设备及配液系统工程、智慧物流等,应用于制药设备及仓储物流等领域;蓝晓科技主要提供吸附分离材料以及围绕吸附分离材料形成的配套系统装置和吸附分离技术一体化的柔性解决方案,应用于金属资源、生命科学、水处理与超纯化化工与催化等领域。上述可比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公司不完全一致。可比公司东富龙、皖仪科技及蓝晓科技的收入规模均比发行人大,在规模效应和集约生产能力方面存在一定优势,因此毛利率较高于公司。而可比公司迦南科技除制药装备业务外,还包括一部分仓储物流业务,该部分业务毛利率较低,使得其综合毛利率较低,与公司集中于药物分离纯化设备的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其毛利率低于公司。报告期内,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水平波动较小,2023年度上升,2024年下降。其中,公司的毛利率水平2023年度呈现小幅上升,与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2022年和2023年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与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水平相当。

2024年公司的毛利率水平进一步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当期的境外收入占比进一步上升至25.88%,基于公司对境外市场的持续开拓、境外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的认可所形成的口碑以及境外客户的价格敏感度相对较低,公司的议价能力较强,当期境外客户毛利率49.08%,相对较高,系拉动当期毛利率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

(四)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的具体情况如下:

1-1-236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262.85219.2064.73
房产税105.33104.8966.81
土地使用税32.2630.7429.12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185.36156.3346.23
其他44.5133.0237.31
合计630.30544.18244.20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244.20万元、544.18万元和630.30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应交增值税金额上升,相应地当期税金及附加金额增加。

(五)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6,862.699.93%6,941.2311.21%5,201.4210.80%
管理费用5,961.398.63%5,549.288.96%4,710.149.78%
研发费用4,184.606.06%3,718.006.01%2,899.266.02%
财务费用-944.89-1.37%-503.34-0.81%-277.68-0.58%
合计16,063.7823.25%15,705.1725.37%12,533.1426.01%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12,533.14万元、15,705.17万元和16,063.7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6.01%、25.37%和23.25%。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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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4,386.8463.92%4,148.2159.76%3,354.6764.50%
业务招待费1,035.3815.09%1,333.9519.22%914.1517.58%
差旅费646.639.42%722.6110.41%422.278.12%
会务费490.847.15%396.365.71%176.993.40%
广告宣传费69.161.01%105.061.51%90.481.74%
办公费103.751.51%101.251.46%96.051.85%
其他130.111.90%133.791.93%146.802.82%
合计6,862.69100.00%6,941.23100.00%5,201.4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5,201.42万元和6,941.23万元和6,862.6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0.80%、11.21%和9.93%。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合计占比80%左右,其中: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分别为3,354.67万元、4,148.21万元和4,386.84万元,占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64.50%、59.76%和63.92%,薪酬总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占比比较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强客户覆盖而扩充了营销团队的规模,销售人员数量逐年增加,因此,公司职工薪酬规模逐渐增加。

②业务招待费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招待费分别为914.15万元、1,333.95万元和1,035.38万元,占销售费用比例分别为17.58%、19.22%和15.09%,业务招待费主要为公司销售部门为开发、维护及接待客户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主要内容包含:

1)公司在商务拜访、业务洽谈、客户来访等活动发生的餐饮及招待费、交通住宿等支出等,由员工自行垫付后进行报销或者公司直接支付招待款项,2)公司直接采购烟酒、礼品用于招待。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招待费支出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1)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上升,客户开发活动增加;2)公司单个客户的招待频次和单次平均招待金额保持平稳,随着招待客户数量增加,业务招待费有所增长;3)公司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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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客户交流包括FAT等活动更频繁,相应招待费金额较高,同时亦开拓新客户使得业务招待费金额整体上升,与公司业务开拓模式相匹配;整体而言公司业务招待费增长具备合理性。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项目公司简称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销售 费用率东富龙5.14%5.97%4.73%
迦南科技8.10%10.65%8.34%
蓝晓科技3.07%3.57%3.51%
皖仪科技25.13%19.99%23.74%
可比公司平均10.36%10.05%10.08%
汉邦科技9.93%12.82%12.05%

注1: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报。此处为保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的可比性,此处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销售费用率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相关规定调整;注2:由于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4年年报,此处列示可比公司2024年1-6月数据替代。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销售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其中较东富龙、迦南科技和蓝晓科技高,但低于皖仪科技。主要系:①公司的销售规模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小,仍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在产品细分领域需要较多的投入以持续开拓客户;②公司提前对科研仪器设备、色谱填料等领域进行前瞻性布局,储备部分具有相关背景的销售人员。总体而言,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度销售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增长,2024年度销售费用率下降且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差异具备合理性。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285.0038.33%2,028.4336.55%1,631.2834.63%
折旧及摊销650.2410.91%609.4710.98%397.708.44%

1-1-239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办公费441.897.41%429.037.73%394.068.37%
中介及咨询费293.934.93%212.533.83%255.325.42%
差旅交通费253.624.25%252.114.54%146.103.10%
业务招待费92.901.56%114.802.07%181.573.85%
股份支付1,929.6532.37%1,876.1533.81%1,659.4235.23%
其他14.150.24%26.750.48%44.680.95%
合计5,961.39100.00%5,549.28100.00%4,710.1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4,710.14万元、5,549.28万元和5,961.39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中介服务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等构成。

①股份支付

为了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历史上先后实施过数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基本情况具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授予的激励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并按照约定的服务期限将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相应的会计期间,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②职工薪酬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1,631.28万元、2,028.43万元和2,285.00万元,占管理费用比例分别为34.63%、36.55%和38.33%,薪酬总额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为了支持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公司相应增加了管理人员规模及薪酬水平。

③折旧与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折旧摊销费用分别为397.70万元、609.47万元和650.24万元,呈逐渐上升趋势,主要系管理用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1-1-240

④办公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办公费分别为394.06万元、429.03万元和

441.89万元,总体呈逐渐上升的趋势。2022年以来随着公司管理人员数量进一步增加,办公用品需求支出也有所增长。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简称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管理 费用率东富龙11.22%9.81%8.62%
迦南科技7.68%9.57%8.51%
蓝晓科技3.22%4.34%5.71%
皖仪科技8.92%5.67%5.55%
可比公司平均7.76%7.35%7.10%
可比公司平均 (剔除股份支付)7.72%7.19%6.71%
汉邦科技8.63%8.96%9.78%
汉邦科技 (剔除股份支付)5.84%5.93%6.33%

注1: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年报;注2:由于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4年年报,此处列示可比公司2024年1-6月数据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分别为9.78%、8.96%和8.63%,剔除股份支付后,公司的管理费用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相当,不存在明显差异。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2,623.3662.69%2,292.7461.67%1,626.3256.09%
直接材料1,049.8125.09%1,067.0928.70%933.8732.21%
直接费用321.267.68%271.107.29%136.554.71%
委外技术服务费53.661.28%9.430.25%109.013.76%
折旧与摊销136.503.26%77.632.09%93.513.23%

1-1-241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4,184.60100.00%3,718.00100.00%2,899.2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899.26万元、3,718.00万元和4,184.60万元,主要为直接材料与职工薪酬的投入,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8.30%、

90.37%和87.78%。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投入项目为中低压层析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制备型SFC(超临界流体色谱)系列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生物医药分离纯化用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等。未来公司将保持在产品研发的投入,以研究开发性能更加优良、更具竞争优势的产品。

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薪酬分别为1,626.32万元、2,292.74万元和2,623.36万元,占研发费用比例分别为56.09%、61.67%和62.69%,薪酬总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在研项目的研发数量、研发进程不断推进以及研发人员人数的增长,使得公司研发人员薪酬不断增长。

②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金额分别为933.87万元、1,067.09万元和1,049.81万元,占研发费用比例分别为32.21%、28.70%和25.09%,直接材料主要系与公司研发项目相关的直接投入材料。

(2)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研发项目预算金额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投入合计项目进度注
2024年2023年2022年
中低压层析系统的研究与开发4,0000.18785.991,185.491,971.66已完结未验收
制备型SFC(超临界流体色谱)系列产品的研制与开发5,0002,100.331,195.35565.073,860.75已完结未验收
核酸合成与纯化设备的研制与开发1,800489.01710.02520.611,719.64已结项
超临界流体色谱填料的研发1,200-693.21445.591,138.80已结项
聚苯乙烯-二乙烯苯色谱填料-溶胀聚合研发410120.44220.9653.52394.92在研

1-1-242

研发项目预算金额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投入合计项目进度注
2024年2023年2022年
基于稠环芳烃的混合模式液相色谱固定相研究50-33.943.3937.33已结项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UPLC)研发450196.9078.54-275.44在研
改性琼脂糖层析填料的研发400167.98--167.98在研
硅胶亲水改性色谱填料550246.22--246.22在研
悬浮聚合法制备PS和PM色谱 填料350162.06--162.06在研
交联琼脂糖色谱填料的研究开发250153.87--153.87在研
反相色谱填料的研发600--125.58125.58已结项
核酸药物生产上下游工艺设备研制与开发1,800500.81--500.81在研
快速制备液相色谱系统开发项目4513.95--13.95已结项
食品及上下游产品连续色谱纯化系统方法开发、技术优化及产业化的研发36212.82--12.82在研
精细化工及上下游产品连续色谱纯化工艺方法开发、技术优化及产业化的研发42012.49--12.49在研
石油及上下游产品连续色谱纯化系统方法开发、技术优化及产业化的研发4857.52--7.52在研
合计-4,184.603,718.002,899.2610,801.84-

注:项目进度为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均为费用化投入,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形。

(3)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分析

项目公司简称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研发费用率东富龙6.72%6.73%6.09%
迦南科技7.42%8.00%7.27%
蓝晓科技5.78%5.93%6.32%
皖仪科技27.17%21.15%19.87%
平均值11.77%10.45%9.89%
汉邦科技6.06%6.01%6.02%

注1:数据来源于各上市公司年报;注2:由于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4年年报,此处列示可比公司2024年1-6月数据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6.02%、6.01%和6.06%,整体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东富龙、迦南科技和蓝晓科技相当。

1-1-243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金额持续增长,与收入规模增长同步,研发费用率保持稳定。

(4)研发投入的计算口径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计算口径与研发费用一致,主要包括研发人员的职工薪酬、直接材料、折旧及摊销费用等,不存在资本化的研发支出。

(5)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及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及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

公司2022-2024年度的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2,899.26万元、3,718.00万元和4,184.60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10,801.86万元,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03%。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20.14%。报告期内,公司总体保持了较高的研发投入水平。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利息支出320.53436.85288.67
减:利息收入-1,208.63-943.76-566.81
加:汇兑损益-73.65-10.48-15.34
手续费及其他16.8514.0515.80
财务费用合计-944.89-503.34-277.68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77.68万元、-503.34万元和-944.89万元,主要为借款利息支出和存款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有较大的资金需求,部分通过银行借款渠道解决,2022年4月公司完成了3.01亿元的融资使得当期银行存款增加较多,利息收入增长,使得融资后公司财务费用持续为负。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

1、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397.99万元、29.09万元和761.45万

1-1-244

元,系应收款项计提相关坏账准备所形成。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971.63万元、2,619.83万元和3,532.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3,541.792,496.451,934.80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8.1076.6936.83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7.0546.68-
合计3,532.842,619.831,971.63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43.44137.0198.89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95.11524.21565.58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8.157.57-
增值税加计抵减185.00170.79-
合计531.70839.58664.46

4、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理财产品收益--46.41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25.44-
合计--25.4446.41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为理财产品收益和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7.87万元、0万元和0万元,主要为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1-245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0.29万元、1.13万元和-0.28万元,系处置固定资产产生,金额较小。

7、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赔款收入2.2015.342.58
无需支付款项23.0921.891.28
冲回诉讼赔偿预计支出340.00--
合计365.2937.233.8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3.86万元、37.23万元和365.29万元,2022-2023年度主要系赔款收入及无需支付的款项,金额较小;2024年度冲回诉讼赔偿预计支出较大系因2023年度公司因与Cytiva之间的“色谱柱”专利诉讼,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苏01民初3839号”《民事判决书》计提诉讼相关的预计赔偿支出,2024年度,最高人民法院“(2024)最高法知民终349号”《民事裁定书》撤销前述南京中院判决并驳回原告起诉,公司相应冲回原预计赔偿支出。

(2)营业外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46
对外捐赠4.300.103.00
其他0.860.670.32
诉讼赔偿预计支出-340.00-
合计5.16340.775.7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5.01万元、5.77万元、340.77万元和

0.31万元。2023年度金额上升主要系计提诉讼赔偿预计支出所致,具体详见本

1-1-246

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

(七)缴纳税项

1、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应缴及实缴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期初余额775.22457.76-454.37
本期应缴1,806.261,197.061,000.01
本期已缴1,369.02879.6187.88
期末余额1,212.46775.22457.76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利润的增长,公司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后,当期应缴所得税额逐年增加。

2、增值税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应缴及实缴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期初余额-1.53769.17-952.99
本期应缴1,443.672,530.342,635.19
本期已缴1,814.173,301.04913.03
期末余额-372.03-1.53769.17

2022年-2023年,公司应缴增值税金额较为稳定,2024年度的采购额较2023年度有所上升,因此当期进项税较前期有所增加,使得当期应缴增值税有所下降。

3、重大税收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因税收政策重大变化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

1-1-247

十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

1、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比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106,436.1680.34%112,018.5282.77%119,531.9985.14%
非流动资产26,046.3519.66%23,311.4717.23%20,867.7514.86%
资产总计132,482.51100.00%135,329.99100.00%140,399.74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资产总额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40,399.74万元、135,329.99万元和132,482.5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当期收入确认增加的同时,存货结转较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85.14%、82.77%和80.34%。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总额保持在较高水平,公司目前的资产结构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

2、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47,318.1644.46%49,730.1544.39%48,026.0140.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982.620.92%506.850.45%935.910.78%
应收账款12,956.1512.17%11,901.5010.62%13,095.8610.96%
应收款项融资697.420.66%739.850.66%1,370.641.15%
预付款项547.620.51%1,056.370.94%1,924.441.61%
其他应收款421.210.40%446.720.40%481.420.40%
存货38,680.2836.34%43,092.2038.47%50,819.6142.52%

1-1-248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同资产3,463.343.25%3,943.783.52%2,486.622.08%
其他流动资产1,369.361.29%601.110.54%391.480.33%
流动资产合计106,436.16100.00%112,018.52100.00%119,531.9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19,531.99万元、112,018.52万元和106,436.16万元。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银行存款45,408.9895.97%47,249.3595.01%41,920.8387.29%
其他货币资金1,909.174.03%2,480.804.99%6,105.1812.71%
合计47,318.16100.00%49,730.15100.00%48,026.0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48,026.01万元、49,730.15万元和47,318.1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18%、44.39%和44.46%,主要为银行存款、向银行申请开具担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982.62506.85935.91
总计982.62506.85935.9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935.91万元、506.85万元和982.62万元。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095.86万元、11,901.50万元和12,956.1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96%、10.62%和12.17%。

1-1-249

①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8,935.8861.37%按组合计提5.00%446.798,489.09
1-2年4,178.9028.70%按组合计提10.00%417.893,761.01
2-3年573.253.94%按组合计提30.00%171.98401.28
3-4年577.853.97%按组合计提50.00%288.92288.92
4-5年79.300.54%按组合计提80.00%63.4415.86
5年以上216.291.49%按组合计提100.00%216.29-
合计14,561.46100.00%--1,605.3112,956.15
2023年12月31日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9,934.3375.48%按组合计提5.00%496.729,437.62
1-2年1,868.9314.20%按组合计提10.00%186.891,682.03
2-3年1,000.267.60%按组合计提30.00%300.08700.19
3-4年134.921.03%按组合计提50.00%67.4667.46
4-5年71.020.54%按组合计提80.00%56.8114.20
5年以上152.651.16%按组合计提100.00%152.65-
合计13,162.11100.00%--1,260.6111,901.50
2022年12月31日
账龄账面余额比例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1年以内10,976.8776.54%按组合计提5.00%548.8410,428.03
1-2年2,472.6317.24%按组合计提10.00%247.262,225.37
2-3年508.433.55%按组合计提30.00%152.53355.90
3-4年167.321.17%按组合计提50.00%83.6683.66
4-5年14.510.10%按组合计提80.00%11.612.90
5年以上200.701.40%按组合计提100.00%200.70-
合计14,340.46100.00%--1,244.6013,095.8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呈上涨趋势,与收入规模增长相匹配。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报告期各期末,一年以内的应

1-1-250

收账款余额占全部应收账款的比例分别为76.54%、75.48%和61.37%。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比例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业务为制药、生命科学等领域提供专业的分离纯化装备、耗材与技术服务,处于细分行业产业链上游,根据行业惯例部分货款在完成设备验收后或签收后一定日期收取,受客户资金支付审批安排的影响而部分客户付款耗时较长。

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a.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5.00
1-2年10.00
2-3年3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b.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存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金额分别为25.80万元和410.49万元,因预计无法收回,对相关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③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和结算方式

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和结算方式的主要概况如下:

类别主要信用政策结算方式
通常收款阶段通常收款比例一般合同约定
需要安装调试合同签订款20%-50%合同签订生效后付一定比例电汇/承兑汇票
发货或货到款30%-60%设备生产完成后,发货前或货到现场或FAT验收合格付一定比例
安装调试验收款10%-30%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合格付一定比例
质保款10%质保期届满后支付剩余比例
无需安合同签订/发货前/(1)货到/收票后7天/30天/60天/45天/90天内付款

1-1-251

类别主要信用政策结算方式
通常收款阶段通常收款比例一般合同约定
装调试收货后(2)全款预付 (3)合同签订预付20%-30%订货款,发货前支付60%-80%货款,0%-10%货款在发货后8个月内支付

注:上述不同类别下主要客户的具体付款阶段及比例以合同约定为准。

④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名称与公司 关系性质应收账款余额
金额占比
2024年 12月31日1印度INTECH ANALYTICAL INSTRUMENTS非关联方直销992.686.63%
2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江东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直销661.394.42%
3华宇生物科技(腾冲)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直销612.704.09%
4浙江湃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直销594.683.97%
5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方直销571.253.82%
小计3,432.7022.93%
2023年 12月31日1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方直销1,223.389.28%
2华宇生物科技(腾冲)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直销465.403.54%
3甘李药业山东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直销464.293.52%
4玉星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直销432.003.28%
5浙江昌海制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直销417.943.17%
小计3,003.0122.77%
2022年 12月31日1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直销766.115.34%
2广州市锐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直销601.614.20%
3浙江昌海制药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直销513.743.58%
4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非关联方直销439.973.07%
5玉星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直销432.003.01%
小计2,753.4319.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对象均为公司的主要直销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基本为大型国有医药企业、上市药企及其子公司或与公司合作多年的境外客户,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明显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收回货款的情形。

1-1-252

⑤应收账款坏账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公司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东富龙9.11%、11.86%、9.49%、9.71%18.64%、19.13%、15.48%、15.59%30.03%、33.20%、27.13%、26.49%58.38%、60.03%、66.64%、59.29%
皖仪科技3.00%15.00%40.00%60.00%80.00%100.00%
迦南科技5.00%10.00%20.00%50.00%100.00%
蓝晓科技5.00%10.00%30.00%50.00%100.00%
可比公司平均值5.76%13.05%29.80%55.27%60.27%90.27%
发行人5.00%10.00%30.00%50.00%80.0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单项金额重大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合理、谨慎的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⑥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及总体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情况及总体期后回款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14,971.9513,187.9114,340.46
其中逾期应收账款金额12,816.8711,476.9110,216.56
逾期应收账款占比85.61%87.03%71.24%
应收账款总体期后回款比例11.49%67.99%93.80%

注:回款截至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10,216.56万元、11,476.91万元和12,816.87万元,逾期率分别为71.24%、87.03%和85.6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比例比较高,主要原因系:1)公司产品主要为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采用分阶段收款的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通常在各阶段完成并开票后数个工作日内,客户需要支付阶段性款项,所约定的付款期限较短。但是在合同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出于与客户的友好合作和沟通协商,公司与客户未严格按照付款期间执行;2)公司客户一般为大型制药企业,其生产线的整体投资额通常较大且建设项目较多,一般在验收完成后客户整体统筹安排项目付款,回款时间受其资金安排、付款流程审批时间的影响,部分客户款项支付的审批

1-1-253

流程较为复杂且耗时较长,导致款项并未严格按照付款节点及时支付。

公司各期末的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整体良好,截至2025年2月末,2022年和2023年的应收账款回收比例分别为93.80%和67.99%,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相对较小。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1,924.44万元、1,056.37万元和

547.62万元,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常主要供应商会给予公司一定时间账期,亦有部分经双方商业谈判后采用预付款项的形式。

①预付款项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432.4978.98%913.7186.49%1,876.2097.49%
1-2年55.3410.11%112.7110.67%42.972.23%
2-3年35.136.42%25.182.38%4.500.23%
3年以上24.654.50%4.780.45%0.770.04%
合计547.62100.00%1,056.37100.00%1,924.44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预付款项主要系随着公司营运规模不断增加而有所变化,预付款项的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

②预付款项前五名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上海零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3.606.14%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145.69%
上海易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005.48%
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29.835.45%

1-1-254

淮阴工学院29.705.42%
合计154.2728.18%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G.BOPP+CO.AG119.5411.32%
天津普栋科技有限公司103.009.75%
上海易贸医疗科技有限公司85.008.05%
易达国际贸易(苏州)有限公司82.827.84%
江苏汉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68.656.50%
合计459.0143.46%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金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天津普栋科技有限公司413.0021.46%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184.739.60%
Stanley Plastics Ltd121.626.32%
易达国际贸易(苏州)有限公司111.505.79%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108.255.63%
合计939.1148.80%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481.42万元、446.72万元和421.21万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及应收暂付款。押金保证金主要系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已付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押金保证金余额也相应增长。应收暂付款主要系员工备用金等。

①其他应收款的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押金保证金461.2897.14%462.1095.21%477.3092.67%
应收暂付款13.592.86%23.244.79%37.737.33%
合计474.86100.00%485.34100.00%515.03100.00%

②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

1-1-255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4年12月31日
余额比例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坏账准备净额
1年以内330.3469.57%按组合计提5.00%16.52313.83
1-2年67.2214.15%按组合计提10.00%6.7260.49
2-3年66.6414.03%按组合计提30.00%19.9946.65
3-4年0.360.08%按组合计提50.00%0.180.18
4-5年0.300.06%按组合计提80.00%0.240.06
5年以上10.002.11%按组合计提100.00%10.00-
合计474.86100.00%53.65421.21
账龄2023年12月31日
余额比例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坏账准备净额
1年以内342.1270.49%按组合计提5.00%17.11325.01
1-2年132.5427.31%按组合计提10.00%13.25119.29
2-3年0.380.08%按组合计提30.00%0.110.27
3-4年0.300.06%按组合计提50.00%0.150.15
4-5年10.002.06%按组合计提80.00%8.002.00
5年以上--按组合计提100.00%--
合计485.34100.00%38.62446.72
账龄2022年12月31日
余额比例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坏账准备净额
1年以内457.6488.86%按组合计提5.00%22.88434.76
1-2年42.728.29%按组合计提10.00%4.2738.45
2-3年4.600.89%按组合计提30.00%1.383.22
3-4年10.001.94%按组合计提50.00%5.005.00
4-5年--按组合计提80.00%--
5年以上0.080.01%按组合计提100.00%0.08-
合计515.03100.00%33.61481.42

③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1-1-256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80.0016.85%
南宁吉锐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押金保证金55.0011.58%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36.507.69%
山东安舜制药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35.007.37%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30.006.32%
合计236.5049.81%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63.2513.03%
南宁吉锐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押金保证金55.0011.33%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押金保证金44.689.21%
海晟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37.007.62%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30.006.18%
合计229.9347.38%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账面余额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80.0015.53%
南宁吉锐生物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押金保证金55.0010.68%
海晟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37.007.18%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35.006.80%
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29.665.76%
合计236.6645.95%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0,819.61万元、43,092.20万元和38,680.28万元。2022年以来,因为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结束,产品安装验收周期恢复正常,发出商品金额下降,存货金额呈现下降趋势。整体而言,存货构成及存货余额与公司的经营状况相匹配。

1)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分类结构及库龄结构

1-1-257

①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分类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分类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0,660.673,491.817,168.8518.53%
发出商品12,518.04239.0612,278.9831.74%
库存商品4,212.431,186.353,026.097.82%
在产品15,892.70467.4915,425.2139.88%
在途物资139.67-139.670.36%
委托加工物资263.57-263.570.68%
合同履约成本377.92-377.920.98%
合计44,064.995,384.7038,680.28100.00%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8,976.502,419.9716,556.5238.42%
发出商品11,514.98109.5111,405.4726.47%
库存商品5,944.161,193.274,750.8911.02%
在产品9,909.70319.729,589.9822.25%
在途物资6.68-6.680.02%
委托加工物资440.53-440.531.02%
合同履约成本342.14-342.140.79%
合计47,134.684,042.4843,092.20100.00%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8,013.741,398.8916,614.8532.69%
发出商品16,126.51226.8515,899.6631.29%
库存商品9,789.081,372.118,416.9716.56%
在产品9,206.02311.628,894.4017.50%
在途物资478.94-478.940.94%
委托加工物资175.76-175.760.35%
合同履约成本339.03-339.030.67%
合计54,129.073,309.4650,819.61100.00%

1-1-258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四者合计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98.04%、98.17%和97.98%。公司产品的生产周期相对较长,为满足客户及时交付的需求,公司结合在手订单及产品需求预测进行排产,保证一定的安全库存,从而在期末形成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同时,为保证生产需求,公司亦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周期性备货。公司发出商品主要为公司向客户发出,但尚未完成产品验收交付的产品。委托加工物资主要核算公司将原料发至受托加工方,待产品加工完成后收回入库的产品。合同履约成本主要核算设备发往客户后至安装验收完成过程中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在途物资主要核算正在运输途中尚未入库的原材料。

②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库龄结构

报告期期末,公司的各类存货库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存货类别存货库龄及比例
1年以内1年以内占比1-2年1-2年占比2年以上2年以上占比
2024年 12月31日在途物资139.67100.00%----
原材料6,729.3043.03%2,632.0416.83%6,278.1940.14%
在产品8,464.6277.56%1,908.6717.49%540.544.95%
库存商品1,827.0443.37%651.6815.47%1,733.7141.16%
发出商品10,747.8485.86%640.525.12%1,129.689.02%
委托加工物资230.8387.58%19.057.23%13.695.20%
合同履约成本325.2286.06%14.483.83%38.2110.11%
总计28,464.5164.60%5,866.4513.31%9,734.0322.09%
2023年 12月31日在途物资6.68100.00%----
原材料10,301.8354.29%5,492.1528.94%3,182.5316.77%
在产品7,822.4978.94%2,005.3420.24%81.870.83%
库存商品3,193.0353.72%1,522.8325.62%1,228.2920.66%
发出商品10,177.0788.38%746.176.48%591.745.14%
委托加工物资411.5493.42%14.883.38%14.103.20%
合同履约成221.5064.74%9.312.72%111.3232.54%

1-1-259

日期存货类别存货库龄及比例
1年以内1年以内占比1-2年1-2年占比2年以上2年以上占比
总计32,134.1568.18%9,790.6820.77%5,209.8611.05%
2022年 12月31日在途物资478.94100.00%----
原材料13,241.6873.51%3,070.2917.04%1,701.779.45%
在产品8,958.0597.31%144.901.57%103.071.12%
库存商品7,568.7477.32%901.389.21%1,318.9513.47%
发出商品14,164.1887.83%1,594.979.89%367.362.28%
委托加工物资133.5375.97%38.5121.91%3.722.12%
合同履约成本127.5337.62%209.0861.67%2.420.71%
总计44,672.6482.53%5,959.1411.01%3,497.296.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基本集中在2年以内。公司的采购、生产及销售环节均需较长时间周期,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存货库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龄在2年以内的存货占比分别为95.97%、88.95%和77.91%,比例较高;2024年末公司存货2年以内库龄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受2年以上的原材料金额上升影响。

2)各类存货期后结转情况

报告期各期,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各类存货期后结转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项目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在途物资期末余额139.676.68478.94
期后结转金额139.676.68478.94
期后结转比例100.00%100.00%100.00%
原材料期末余额15,639.5318,976.5018,013.74
期后结转金额1,628.8210,259.1211,882.99
期后结转比例10.41%54.06%65.97%
在产品期末余额10,913.839,909.709,206.02
期后结转金额2,756.457,379.178,610.08
期后结转比例25.26%74.46%93.53%

1-1-260

存货类别项目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库存商品期末余额4,212.435,944.169,789.08
期后结转金额331.493,839.698,042.74
期后结转比例7.87%64.60%82.16%
发出商品期末余额12,518.0411,514.9816,126.51
期后结转金额1,121.449,600.2215,175.16
期后结转比例8.96%83.37%94.10%
委托加工物资期末余额263.57440.53175.76
期后结转金额161.39392.51129.36
期后结转比例61.23%89.10%73.60%
合同履约成本期末余额377.92342.14339.03
期后结转金额16.32187.14225.08
期后结转比例4.32%54.70%66.39%
合计期末余额44,064.9947,134.6854,129.07
期后结转金额6,155.5831,664.5344,544.35
期后结转比例13.97%67.18%82.29%

截至2025年1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期后结转比例分别为

82.29%、67.18%和13.97%,各类别存货均随着时间的推移提高期后结转率,2022年的结转比率较高,2023年和2024年因期后结转时间较短,故结转比率较低。其中原材料期后结转比率较其他存货类别结转比率偏低,主要系公司为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存货结构中对应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及合同履约成本等均以订单覆盖为主,期后结转较快,原材料基于备货考虑相应订单覆盖率较其他存货类别偏低,故期后结转的比率也偏低。3)长库龄原材料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去化分析

①长库龄原材料金额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1年以上原材料按对应产品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大分子类5,842.9465.58%5,606.7264.63%2,266.7047.50%
小分子类1,797.4620.17%1,885.7321.74%1,845.52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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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其他1,269.8514.25%1,182.2213.63%659.8413.83%
合计8,910.24100.00%8,674.67100.00%4,772.06100.00%

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1年以上的原材料金额为8,674.67万元和8,910.24万元,占原材料总金额比例约50%,占比较高。从对应产品类别来看,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1年以上的原材料主要系大分子类产品的原材料,余额增加也主要是大分子类原材料增加所致,公司小分子类1年以上原材料的余额变动较小。

2023年末及2024年末,公司1年以上原材料余额明显高于2022年末余额,主要原因如下:

①公司生产周期及采购备货周期较久,公司在进行生产排产时,对于未来市场预期较好的产品对应的材料会提前生产进行备货,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步增长,公司相应提高采购备货规模,储备了较多的原材料;

②2022年,大分子药物市场发展势头强劲,公司预判对大分子分离纯化设备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叠加当期国际物流不畅与国内生产运输受到一定影响的因素,部分大分子类的原材料供不应求,价格波动较大,为了降低供应链风险和锁定价格,公司提前超额储备了大分子类原材料。但因2023年起大分子药物市场投融资环境受到冲击,公司订单的交付情况不及预期,导致2023年末和2024年末公司长库龄原材料余额相对2022年末明显增长。

②长库龄原材料去化措施

公司针对长库龄原材料,制定了如下去化措施:i.积极开拓市场,发掘客户项目需求,提高相关材料订单需求量;ii.加强生产和库存管理,在满足要求情况下优先使用长库龄材料;iii.对部分材料进行加工改制,增加可应用的产品范围,加快消耗速度,例如将大分子分离纯化设备使用的管路接头加工改制后可应用于多种小分子分离纯化设备;iv.扩大进口品牌或高端品牌原材料的使用范围,替代部分国产或低端品牌材料,加快去化。

公司对于1年以上原材料未来可去化金额进行了预测。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库龄1年以上的原材料为基础(余额合计9,962.81万元),2024年7月至

1-1-262

2025年1月,已共计消耗2,181.63万元,公司截至2025年1月末的在手订单可消耗共计1,391.59万元。对于剩余部分,公司结合2025年后续预测可获取订单情况,考虑相关订单的具体情况及预计配置,基于前述去化方案去执行,优先消耗长库龄原材料。公司结合报告期末后7个月的实际消耗情况及2025年度的后续预计订单情况,2024年6月末1年以上的原材料预计未来可实现去化后余额为2,782.36万元,2024年6月末1年以上的原材料共计提跌价准备2,840.95万元,因此,报告期末1年以上的原材料已计提跌价准备能够完全覆盖对应的1年以上原材料预测剩余尚未消耗金额,不存在风险敞口,对1年以上的原材料跌价准备计提充分。4)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3,309.46万元、4,042.48万元和5,384.70万元,占存货原值的比例分别为

6.11%、8.58%和12.22%。报告期内,公司对存货的管理及会计处理,符合实际经营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预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金额。

① 具体分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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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
原材料(含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对库龄在一年以内的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及半年以内的半成品,系入库时间较短流动性良好的存货,结合综合毛利率、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率确定可变现净值;对库龄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及库龄在半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半成品,结合材料的用途、流动性以及相应产品未来生产情况预计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库龄在三年以上的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半产品,结合公司对其后续使用情况的判断来预计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往客户处试用存货:结合原材料的用途、库龄、损耗情况及未来回收的可能性预计其可变现净值,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若存在对应销售订单/合同或根据近期售价可估计售价的,以该存货的销售订单/合同约定的价格或估计售价减去预计可能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若不存在对应销售订单/合同,且近期无售价的,主要按照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正常库存:对库龄在半年以内的库存商品,系入库时间较短流动性良好的存货,结合综合毛利率、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率确定可变现净值;对于库龄在半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库存商品,结合产品生命周期、流动性以及市场销售情况预计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准备;对库龄在三年以上的库存商品,结合公司对其后续销售情况的判断来预计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发往客户处试用存货:结合库存商品的用途、库龄、损耗情况及未来回收的可能性预计其可变现净值,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在产品若存在对应销售订单/合同或根据近期售价可估计售价的,以该存货的销售订单/合同约定的价格或估计售价减去预计可能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若不存在对应销售订单/合同、且近期无售价的,主要按照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正常库存:对库龄在半年以内的在产品,系投产时间较短流动性良好的存货,结合综合毛利率、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率确定可变现净值;对于库龄在半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在产品,结合产品生命周期、完工率以及市场销售情况预计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库龄在三年以上的在产品,结合公司对其后续销售情况的判断来预计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发出商品发出商品均对应销售订单/合同,以该存货的销售订单/合同约定的价格减去预计可能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合同履约成本合同对价减去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产品成本后的金额与合同履约成本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上述差额的,对超出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② 按库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分项目存货跌价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存货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正常库存发往客户处试用存货
原材料(含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其中: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 1年以内:结合综合毛利率、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率确定可变现净值 1-2年:15% 2-3年:30% 3年以上:50%、80%或100%(结合公司后续使用情况判断) 其中:半成品 半年以内:结合综合毛利率、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率确定可变现净值半年以内:20% 0.5-1年:50% 1-2年:70% 2年以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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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项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正常库存发往客户处试用存货
0.5-1年:5% 1-2年:15% 2-3年:30% 3年以上:50%、80%或100%(结合公司后续使用情况判断)
库存商品半年以内:结合综合毛利率、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率确定可变现净值 0.5-1年:5% 1-2年:15% 2-3年:30% 3年以上:50%、80%或100%(结合公司后续使用情况判断)半年以内:20% 0.5-1年:50% 1-2年:70% 2年以上:100%
在产品半年以内:结合综合毛利率、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率确定可变现净值 0.5-1年:5% 1-2年:15% 2-3年:30% 3年以上:50%、80%或100%(结合公司后续使用情况判断)/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存货的用途、库龄、损耗情况及未来回收的可能性确认不同的计提比例,公司的存货主要存放在厂区,存在少部分发往客户处试用的存货。对于存放在厂区3年以上的存货,基于其预期耗用情况进行判断:预期存货后续可正常使用或销售,且近期存在使用或销售的情况,则按原值的5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预期存货后续可正常使用或销售,但近期未见使用或销售的情况,则按原值的8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预期存货后续不能使用或销售,则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发往客户处试用的存货,考虑其在试用过程中产生损耗,该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较正常存货偏低,对试用存货进行特殊考虑,建立更为谨慎的存货跌价计提政策。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并结合公司经营模式、产品性质,制定了谨慎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7)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金额为2,486.62万元、3,943.78万元和3,463.34万元,主要系应收客户未到期的质保金。随着发行人营业收入的增长,相应的合同约定的质保金金额也逐年增加。

1-1-265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额372.03230.0816.42
预缴土地使用税--17.15
待回收层析柱成本141.88107.43357.91
预付上市费用885.08263.59-
合计1,398.99601.11391.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91.48万元、601.11万元和1,398.99万元,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额、预付上市费用和待回收层析柱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层析柱租赁业务,公司将层析柱租出后,待租赁期满后将层析柱进行返修,根据损坏情况更换零配件,以达到可继续使用或销售状态。公司根据对相关层析柱的历史返修成本统计情况,确认预计可回收的层析柱成本以及层析柱租赁成本。因此,待回收层析柱成本核算内容为预计可回收的层析柱成本以及期末未摊余完毕的层析柱租赁成本。最近一年一期待回收层析柱成本有所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层析柱租赁业务规模下降所致。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13,103.0550.31%13,831.0159.33%14,314.6268.60%
在建工程3,694.7014.19%683.942.93%426.012.04%
使用权资产47.850.18%73.950.32%22.470.11%
无形资产6,381.7624.50%6,524.1327.99%4,091.0919.60%
长期待摊费用478.381.84%770.913.31%828.083.97%
递延所得税资产1,886.657.24%1,406.336.03%1,181.155.66%
其他非流动资产453.971.74%21.210.09%4.340.02%
非流动资产合计26,046.35100.00%23,311.47100.00%20,867.75100.00%

1-1-266

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20,867.75万元、23,311.47万元和26,046.3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86%、17.23%和19.66%。报告期各期末,随着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稳定增长。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占比较大,是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10,247.6554.47%10,247.6556.08%10,212.8158.18%
通用设备268.891.43%232.271.27%194.551.11%
专用设备7,855.6441.76%7,351.6940.23%6,780.1438.63%
运输工具441.342.35%441.342.42%365.902.08%
账面原值合计18,813.52100.00%18,272.94100.00%17,553.40100.00%
房屋及建筑物1,985.0134.76%1,492.5233.60%996.2030.76%
通用设备151.532.65%103.782.34%67.922.10%
专用设备3,288.9257.59%2,626.9359.14%2,005.5961.92%
运输工具285.014.99%218.714.92%169.065.22%
累计折旧合计5,710.46100.00%4,441.93100.00%3,238.78100.00%
房屋及建筑物8,262.6463.06%8,755.1363.30%9,216.6164.39%
通用设备117.370.90%128.490.93%126.630.88%
专用设备4,566.7234.85%4,724.7634.16%4,774.5433.35%
运输工具156.331.19%222.631.61%196.841.38%
账面价值合计13,103.05100.00%13,831.01100.00%14,314.62100.00%

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运输工具,其中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314.62万元、13,831.01万元和13,103.0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8.60%、59.33%和50.31%。报告期内,固定资产规模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公司持续增加与生产相关的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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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投资,新厂房及设备逐渐投入使用,为公司改进工艺技术、丰富产品种类的实现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2)固定资产减值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所在的行业前景及监管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固定资产运行正常。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由于技术迭代导致相关设备失去使用价值且无预期恢复时间的情形,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情况,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平均年限法10-2054.75-9.50
通用设备平均年限法5519.00
专用设备平均年限法5-1059.50-19.00
运输工具平均年限法8511.88

与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比较情况如下:

①东富龙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折旧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折旧法5-1059.50-19.00
电子设备年限折旧法5519.00
运输设备年限折旧法5519.00
其它设备年限折旧法3-5519.00-31.67

②皖仪科技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折旧法20-4052.38-4.75
机器设备年限折旧法5-100-59.50-20.00
运输设备年限折旧法4-50-519.00-25.00
办公设备年限折旧法3-50-519.00-33.33
其他设备年限折旧法3-50-519.00-33.33

1-1-268

③迦南科技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5-2054.75-19.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5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519.00-23.75
电子及其它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④蓝晓科技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5-2054.75-19.00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5519.00-23.75
其它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综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无重大差异。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426.01万元、683.94万元和3,694.7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04%、2.93%和14.19%,报告期内的增减变动主要为公司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与投产和年产2000台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生产项目开工。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 余额减值 准备账面 价值
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线升级改造注512.81-512.81225.32-225.32159.97-159.97
年产1700吨生物医药分离介质及1000吨高价值提取物项目566.32-566.32323.55-323.55266.04-266.04
年产2000台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生产项目2,150.39-2,150.39135.07-135.07---
零星工程改造401.47-401.47------
待安装设备63.72-63.72------
合计3,694.70-3,694.70683.94683.94426.01-426.01

注: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线升级改造指年产1000台(套)大分子分离纯化装备生产

1-1-269

及年产500台(套)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年产1000台(套)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零星工程改造主要是公司厂房停车场改造工程;待安装设备是已到货尚未安装的设备

报告期内,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工程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本期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
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线升级改造注225.32287.49--512.81
年产1700吨生物医药分离介质及1000吨高价值提取物项目323.55242.76--566.32
年产2000台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生产项目135.072,015.32--2,150.39
小计683.942,545.57--3,229.51
2023年度
工程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本期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
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线升级改造注159.97309.44244.09-225.32
年产1700吨生物医药分离介质及1000吨高价值提取物项目266.0457.52--323.55
年产2000台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生产项目-135.07--135.07
小计426.01502.02244.09-683.94
2022年度
工程名称期初数本期增加转入固定资产本期转入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
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线升级改造注6,316.003,423.739,217.38362.39159.97
年产1700吨生物医药分离介质及1000吨高价值提取物项目-266.04--266.04
小计6,316.003,689.779,217.38362.39426.01

注: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线升级改造指年产1000台(套)大分子分离纯化装备生产及年产500台(套)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年产1000台(套)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重要在建工程均按照计划正常开展,不存在减值迹象。

1-1-270

(3)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使用权资产金额分别为22.47万元、73.95万元和

47.85万元,主要为租入的房屋与建筑物,金额较小。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091.09万元、6,524.13万元和6,381.7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9.60%、27.99%和24.50%。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6,940.0997.07%6,940.0997.56%4,416.7796.95%
软件209.682.93%173.292.44%138.843.05%
账面原值合计7,149.77100.00%7,113.38100.00%4,555.61100.00%
土地使用权629.2081.92%487.6582.76%391.7484.33%
软件138.8218.08%101.6017.24%72.7815.67%
累计摊销合计768.01100.00%589.25100.00%464.52100.00%
土地使用权6,310.8998.89%6,452.4498.90%4,025.0398.39%
软件70.861.11%71.691.10%66.061.61%
账面价值合计6,381.76100.00%6,524.13100.00%4,091.0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828.08万元、770.91万元和478.3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97%、3.31%和1.84%,主要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厂区绿化、装修等改造工程以及软件服务费用。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经抵消后均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经抵消后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1,18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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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6.33万元和1,886.65万元。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来源于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政府补助形成的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来源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和固定资产加计扣除,各期末经抵消后均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34万元、21.21万元和453.9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0.02%、0.09%和1.74%。2021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向南京华德仓储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扬州东益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预付的工程设备款。

(二)负债结构

1、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比重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54,017.0192.31%60,810.2785.06%72,704.9086.86%
非流动负债4,502.207.69%10,683.1014.94%11,003.2813.14%
负债总计58,519.21100.00%71,493.38100.00%83,708.1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83,708.18万元、71,493.38万元和58,519.21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86.86%、85.06%和92.31%,非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13.14%、14.94%和7.69%。公司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内,非流动负债占比小幅度上升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及获取了政府补助确认递延收益。

2、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1-1-272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501.042.78%4,101.666.75%3,002.614.13%
应付票据5,529.0710.24%3,708.236.10%11,495.9315.81%
应付账款11,528.0621.34%9,434.8815.52%12,278.6316.89%
合同负债25,620.8047.43%33,808.2955.60%34,631.4447.63%
应付职工薪酬6,026.3411.16%4,900.578.06%3,486.074.79%
应交税费1,384.942.56%1,277.342.10%1,533.952.11%
其他应付款261.600.48%258.170.42%151.970.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6.180.05%1,176.391.93%1,351.191.86%
其他流动负债2,139.003.96%2,144.733.53%4,773.116.57%
流动负债合计54,017.01100.00%60,810.27100.00%72,704.9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72,704.90万元、60,810.27万元和54,017.0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86%、85.06%和92.31%。流动负债主要以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为主,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在85%以上。

(1)短期借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保证借款1,000.721,000.081,001.06
信用借款--2,001.56
保证及抵押借款500.323,001.65-
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未到期应收票据-99.93-
合计1,501.044,101.663,002.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3,002.61万元、4,101.66万元和1,501.0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13%、6.75%和2.78%。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为补充日常经营所需营运资金,公司向银行借入款项,形成短期借款。

1-1-273

(2)应付账款

①应付账款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货款10,383.628,919.0710,733.86
长期资产购置款800.73441.541,432.00
费用款343.7074.27112.77
合计11,528.069,434.8812,278.63

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的货款,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及采购规模增长而呈上升趋势。长期资产购置款主要系公司应付江苏凯力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厂房款。

②应付账款前五名的情况

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性质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比例
苏州强隆铸锻有限公司货款774.446.72%
里瓦(大连)流体技术有限公司货款576.025.00%
上海冠友流体设备有限公司货款571.894.96%
泰州友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货款559.424.85%
北京清博华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53.724.80%
合计3,035.4926.33%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性质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比例
苏州强隆铸锻有限公司货款1,392.0814.75%
里瓦(大连)流体技术有限公司货款765.258.11%
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货款525.705.57%
泰州友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货款304.193.22%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货款239.272.54%
合计3,226.4934.20%

1-1-274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名称性质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比例
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货款1,277.5610.40%
江苏凯力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土地及厂房款900.007.33%
上海冠友流体设备有限公司货款889.857.25%
北京清博华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02.474.09%
里瓦(大连)流体技术有限公司货款425.813.47%
合计3,995.6932.54%

(3)合同负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25,620.8033,808.2934,631.44
合计25,620.8033,808.2934,631.4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34,631.44万元、33,808.29万元和25,620.80万元,主要系公司预收药物生产装备相关客户款项。公司主要合同负债均来自主要客户,周转正常,随着公司销售订单的持续扩大,公司预收货款也呈现上升趋势,由于公司药物生产装备生产周期及验收周期相对较长,在项目完成验收前客户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由此形成合同负债金额较大。2024年末较前期合同负债金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客户设备验收较多,相应地将合同负债确认至收入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3,486.07万元、4,900.57万元和6,026.34万元,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79%、8.06%和11.16%。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构成。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人员人数增加,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相应增加。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1,533.95万元、1,277.34万元和1,384.9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11%、2.10%和2.56%。公司应交税

1-1-275

费主要包括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151.97万元、258.17万元和

261.6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21%、0.42%和0.4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付费用款232.00237.17107.20
应付暂收款2.601.0044.77
押金保证金27.0020.00-
合计261.60258.17151.97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351.19万元、1,176.39万元和26.1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6%、1.93%和 0.0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6.1825.1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151.291,351.19
合计26.181,176.391,351.19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4,773.11万元、2,144.73万元和2,139.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57%、3.53%和3.96%。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额1,439.801,818.154,029.20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699.20326.58743.91
合计2,139.002,144.734,773.11

1-1-276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315.177.00%6,507.3160.91%7,655.7569.58%
租赁负债-0.00%26.180.25%--
预计负债994.1222.08%1,231.7611.53%682.676.20%
递延收益3,192.9170.92%2,917.8527.31%2,664.8624.22%
非流动负债 合计4,502.20100.00%10,683.10100.00%11,003.2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1,003.28万元、10,683.10万元和4,502.2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3.14%、14.94%和7.69%。公司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预计负债及递延收益。

(1)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信用及抵押借款315.176,507.317,655.75
合计315.176,507.317,655.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7,655.75万元、6,507.31万元和

315.17万元,主要系用于满足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需求向银行借入的长期借款。

(2)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金额分别为682.67万元、1,231.76万元和

994.12万元,系公司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以及诉讼赔偿预计支出形成。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2,664.86万元、2,917.85万元和3,192.91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4.22%、27.31%和70.9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项目情况如下:

1-1-277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项目期初数本期新增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期末数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年产1000台(套)大分子分离纯化装备生产项目1,295.00-70.001,225.00与资产相关
抗体药物生产全自动层析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补助359.28-48.30310.98与资产相关
色谱系列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873.57-18.71854.87与资产相关
2023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资金375.00--375.00与资产相关
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15.00--15.00与资产相关
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22.50-22.50与资产相关
市2023第二批工业强市发展引导资金-96.005.0190.99与资产相关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发展资金-200.000.95199.05与资产相关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设备进场和投产补贴-100.000.4799.53与资产相关
合计2,917.85418.50143.443,192.91
2023年度
项目期初数本期新增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期末数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年产1000台(套)大分子分离纯化装备生产项目1,365.00-70.001,295.00与资产相关
抗体药物生产全自动层析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补助407.58-48.30359.28与资产相关
色谱系列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892.28-18.71873.57与资产相关
2023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资金-375.00-375.00与资产相关
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15.00-15.00与资产相关
合计2,664.86390.00137.012,917.85
2022年度
项目期初数本期新增本期计入当期损益期末数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年产1000台(套)大分子分离纯化装备生产项目1,400.00-35.001,365.00与资产相关
抗体药物生产全自动层析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补助455.88-48.30407.58与资产相关
色谱系列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907.8715.59892.28与资产相关

1-1-278

目补助
合计1,855.88907.8798.892,664.86-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

(一)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4.12.31/ 2024年度2023.12.31/ 2023年度2022.12.31/ 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1.971.841.64
速动比率(倍)1.251.130.95
资产负债率(合并)44.17%52.83%59.6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1,391.468,265.756,040.73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数值较为稳健,偿债能力良好。2022年,公司完成新一轮融资后以及公司通过近年来经营所得积累偿还部分借款后,资产负债率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也持续上升。

2、与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的对比情况

项目公司简称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东富龙37.83%37.13%42.86%
皖仪科技37.38%34.97%28.30%
迦南科技58.71%59.35%56.66%
蓝晓科技40.03%39.32%40.03%
可比公司平均43.49%42.69%41.96%
汉邦科技44.17%52.83%59.62%
流动比率(倍)东富龙2.031.922.01
皖仪科技2.162.402.96
迦南科技1.321.341.39
蓝晓科技2.442.471.87
可比公司平均1.992.032.06
汉邦科技1.971.841.64
速动比率东富龙1.301.151.32

1-1-279

项目公司简称2024年 12月31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
(倍)皖仪科技1.431.702.13
迦南科技0.620.660.80
蓝晓科技1.831.831.30
可比公司平均1.301.341.39
汉邦科技1.251.130.95

注1:数据来自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注2:由于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4年年报,此处列示可比公司2024年1-6月数据替代。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偿债能力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可比上市公司东富龙、皖仪科技、迦南科技、蓝晓科技均实现了资本市场的上市融资,融资渠道更广,偿债能力较强,而公司经营所需资金主要通过上市前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自有资金积累解决,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3、最近一期末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项况;逾期未偿还债项原因及解决措施;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及依据、时间和金额

(1)最近一期末银行借款、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等主要债项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详见本节“十二、(二)、2、(1)短期借款”和本节“十二、(二)、3、(1)长期借款”相关内容,除银行借款外,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借款、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

(2)逾期未偿还债项原因及解决措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项。

(3)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及依据、时间和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项目资本化金额依据
2022年度年产1000台(套)大分子分离纯化装备生产及年产500台(套)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179.39同时满足资产化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1-1-280

公司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参见本节“五、报告期内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七)借款费用”。

(4)可预见的未来需偿还的负债金额及利息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预见的未来需偿还的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合计金额为18,558.16万元,公司银行存款金额为45,408.98万元,可以偿付短期借款及应付账款。同时,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且与合作银行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可预见的未来不存在无法偿还负债的风险。

(二)重大资本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

1、公司最近三年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533.98万元、5,024.31万元和3,981.07万元,主要系公司新厂区的建设支出。

2、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支出及年产1700吨生物医药分离介质及1000吨高价值提取物项目。

3、公司重大资产业务重组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情况。

(三)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四)营运能力分析

1、公司运营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主要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4.914.504.09
存货周转率0.870.720.60

1-1-281

2、与可比上市公司运营能力指标的对比情况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东富龙2.343.234.11
迦南科技2.492.202.44
蓝晓科技3.384.184.69
皖仪科技2.433.383.69
可比公司平均2.663.253.73
汉邦科技4.914.504.09
存货 周转率东富龙0.860.940.91
迦南科技0.810.841.09
蓝晓科技1.771.241.50
皖仪科技0.971.301.19
可比公司平均1.101.081.17
汉邦科技0.870.720.60

注1:数据来自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注2:由于可比公司尚未披露2024年年报,此处列示可比公司2024年1-6月数据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上升。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大型制药企业,议价能力较强,且与客户经商业谈判后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属于行业内惯例,随着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虽有所增加但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保持上升态势,整体高于可比平均公司水平。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销售订单和发货量都显著提高,且公司发货后需要经过一定周期验收后确认收入,公司需要保持一定规模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确保能够尽快响应客户的需求,公司期末存货余额具有业务合理性。

(五)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下列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公司的业务和产品定位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1-282

2、公司报告期经营策略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其他可能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存在影响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风险因素,已在本招股意向书“第三节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和披露。

十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87.7011,332.811,983.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80.79-5,022.21341.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20.92-992.5635,069.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3.6510.4815.3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40.365,328.5137,409.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7,249.3541,920.834,511.1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5,408.9847,249.3541,920.83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55,114.5856,355.0944,815.40
收到的税费返还89.35322.93109.4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086.934,052.782,981.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290.8660,730.8047,906.0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466.2127,126.6731,206.2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549.1010,884.569,382.22
支付的各项税费3,840.784,755.121,117.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47.076,631.634,216.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303.1649,397.9945,922.49

1-1-283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987.7011,332.811,983.59

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83.59万元、11,332.81万元和12,987.70万元。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净利润,公司销售回款及现金流情况较好,经营活动创造现金流能力较强。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净利润水平,主要系由于本年度应收账款随着收入规模增长,另外随着销量的提升而进行的存货备货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多。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升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以及销售订单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前期增加较多所致。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64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9.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0.282.105.8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0.282.1020,715.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81.075,024.314,533.98
投资支付的现金--15,84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81.075,024.3120,373.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80.79-5,022.21341.65

公司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41.65万元、-5,022.21万元和-3,980.79万元。主要系购买固定资产设备、投入在建工程项目以及购买、赎回理财产品等投资活动形成。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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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2,538.1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15.006,099.00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15.006,099.0038,538.1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1,749.006,350.003,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8.49434.95446.7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8.43306.6122.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35.927,091.563,469.0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20.92-992.5635,069.06

公司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069.06万元、-

992.56万元和-10,920.92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系吸收投资及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借款所支付的现金。2022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主要为公司新一轮融资吸收资金所致。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承诺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重要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及或有事项。

(三)重大担保、诉讼及其他重大事项

1、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对外重大担保。

2、诉讼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涉及的诉讼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

3、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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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盈利预测报告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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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使用安排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环评批复 文件备案文号
1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19,302.9119,302.91淮环分开发[2020]023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41号
2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7,109.6218,063.41淮环分开发[2020]023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41号
3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22,476.0422,476.04淮环开分表复[2023]25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114号
总计68,888.5759,842.36--

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使用所募集到的资金,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此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部分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

(二)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存入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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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别、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提升研发实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公司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密切,是从公司战略角度出发,对现有业务进行的扩展和深化。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科技创新开展,公司生产线扩大项目将引入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装配设备和工艺,提升公司生产的自动化水平;公司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公司各类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满足下游研发的仪器需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购置先进的研发设备,引进优秀行业人才,提升技术和创新实力,强化核心技术体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新建厂房和配套用房,完善厂区道路、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引进高端全自动液相色谱分离装备生产线,用于生产公司各型号的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等。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公司业务能力,为生物医药行业提供更专业、更齐全的色谱技术产品与服务。

本项目总投资19,302.9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9,302.91万元,预计建设期为2年。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扩大生产级小分子液相色谱系统及大分子层析系统产能,满足下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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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扩大的生产需求。在中国医药市场,化学药的占比最高,2021年达7,510亿元;生物药市场增长速度较快,2017年至2021年的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7.0%,预计于2026年达到8,075亿元。中国医药产业的蓬勃发展将持续带动其上游制药产业的发展,从而带动对各类药物分离纯化制药装备的需求。

(2)扩大制药装备品类及应用场景覆盖,为公司业务收入增长提供持续动力。目前中国生产级大分子层析系统市场仍由进口品牌主导,主要由于进口厂商进入市场更早,性能更好。随着研发投入的增加和政策促进,国产品牌在供货完整性、速度和准确性方面的竞争力正在逐步提升。汉邦科技致力于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药物色谱纯化整体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从实验室到工业生产的一站式服务,提升供货效率和提高供货完整性。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产品供应能力,提升服务能力,为公司业务收入增长提供持续动力。

(3)加速创新制药设备应用落地,巩固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在高端液相色谱生产技术领域深耕多年,除先进的液相色谱系统和大分子层析系统外,公司还开发了模拟移动床色谱系统、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等具有技术特色的新型色谱设备,其产品应用场景覆盖实验室至中试生产再至工业生产全业务。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快提升新型制药装备的生产能力,以巩固公司在高端制药装备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公司深耕液相色谱行业多年,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支持。公司拥有国际同步的验证体系和完善的验证实施流程,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保证设备符合制药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多年来,公司在行业积累了良好的客户群体和知名度,与多家业内知名医药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和成熟的合作机制,可为客户提供从产品定制到工艺开发、工程设计、总装调试和系统验证的全流程服务。随着创新药物的研发持续推进,市场对于高质量制药装备以及创新药物生产解决方案的需求将持续增加,本项目拥有充分的市场需求可行性。

(2)本项目与政策对生物医药鼓励的发展方向一致。《“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的发布,提出要“重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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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超大规模(≥1万升/罐)细胞培养技术,双功能抗体、抗体偶联药物、多肽偶联药物、新型重组蛋白疫苗、核酸疫苗、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药物等新型生物药的产业化制备技术”。此外,政策指出,应支持企业整合科技资源,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的关键技术、核心装备、新型材料开展攻关,开发和转化应用一批先进技术,构筑产业技术新优势。重点提升新型生物药生产技术、原料药创新工艺、高端制剂生产技术、中药全过程质量控制技术、医疗器械工程化技术和关键部件生产技术;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强化资源要素支撑,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科研单位加强协作,开展关键技术产品攻关,补齐产业链关键短板。本项目拥有充分的市场需求可行性。

4、相关程序履行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为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高路南侧、开明路东侧地块,发行人已取得该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由公司实施,已完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文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41号),并取得淮安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相关批复(淮环分开发[2020]023号)。

(二)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新建研发楼作为色谱分离装备研发及配套场地,并配备相应研发设备,建成后将主要用于公司色谱分离装备相关的未来重点产品和核心技术的开发等,以满足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开发、产品升级等的研发需求。

本项目总投资27,109.6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8,063.41万元,预计建设期为3年。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完善制药生产和研发装备覆盖产品品类,为公司业务收入增长提供持续动力。目前中国实验室色谱及层析设备市场仍以进口产品为主导,主要由于进口厂商进入市场更早,性能更好。随着研发投入的增加和政策促进,国产品牌在供货完整性、速度和准确性方面的竞争力正在逐步提升。本项目将建设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进一步加强各类新产品研发和原有产品的持续改进,从而更好地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药物色谱纯化整体解决方案,为广大客户提供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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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到工业生产的一站式服务,提升供货效率和提高供货完整性。

(2)加速创新制药设备应用落地,巩固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在高端液相色谱生产技术为行业领先企业,除先进的液相色谱系统以及大分子层析系统外,公司的模拟移动床装置是国内首批用于制药领域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现高压分离的系统之一,其产品应用场景覆盖实验室至中试生产再至工业生产全业务。此外,公司还是国内少数的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国产厂商。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加快高端制药装备的生产推广,以巩固公司在高端制药装备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3)投入高端色谱设备研发,引领国产替代趋势。由于技术壁垒和客户粘性,中国医药行业的生命科学产品或服务大部分由国外品牌供应。产品性能与装备水平息息相关,长期以来,国产制药装备与进口制药装备在工艺水平上存在较大差距,随着国内装备企业对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的不断重视,这一局面在近几年来有所改善,国产装备在很多领域已达到国际水平。但由于医药行业在质量、杂质、稳定性等方面要求严苛,药企对于制药装备的价格敏感度较低,行业进口替代之路并不顺利,制药装备、尤其是高端装备仍被进口厂家所占据。本项目将继续加大对高端生物制药纯化设备的研发投入,加强产品测试、提升产品质量、严格控制生产环境、充分满足环保要求,加速生物制药纯化设备的国产替代。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公司拥有核心技术平台,雄厚的研发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公司在创新疗法核心工艺设备及耗材领域,不断加大研发力度和产品布局,以更好地满足小核酸药物、mRNA药物、细胞治疗、基因治疗等新兴市场对行业上游优质国产工艺设备及耗材的需求。整体来看,公司已拥有自主研发的技术创新平台,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具备制药装备全过程研发能力和经验,能够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商业化产品。本项目具备充分的技术可行性。

(2)公司先后成立“江苏省生物化学过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工业制备色谱工程中心”、“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立了一支集纯化工艺、分离材料、机械设计、软件设计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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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100余人的研发团队,构建了一个强大的“产、学、研、用”平台,具备充分的人才可行性。

(3)本项目符合政策要求及目标发展方向。近年来,国家发布了《国务院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文件,着重强调了智能制造是我国制造业的主攻方向,是落实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我国制造业紧跟世界发展趋势、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所在。国家发布多项政策鼓励创新药发展,随着创新药类别的不断推陈出新,例如细胞与基因治疗产品的出现,以及对于降本增效需求的不断提升,对于新型制药装备的研发与生产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汉邦科技为制药装备生产提供商,本研发项目有利于进一步配合创新生物药及化学药物研发生产的需要,开展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具备充分的政策可行性。

4、相关程序履行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为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高路南侧、开明路东侧地块,发行人已取得该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由公司实施,已完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文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41号),并取得淮安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相关批复(淮环分开发[2020]023号)。

(三)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新建主体厂房及辅助、配套用房,并将引进高端全自动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线,建成后将增强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业务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拓展实验室设备市场、提高综合竞争力

本项目总投资22,476.0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2,476.04万元,预计建设期为2年。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实验室仪器设备市场需求旺盛。2017年,中国液相色谱设备(化学药为主要应用)市场(含国产厂家出口收入)规模约为14亿元,2022年达到30亿人民币,期间复合年增长率为16.7%。预计未来中国液相色谱仪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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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药为主要应用)将持续增长。其中,实验室液相色谱市场2022年市场规模达到23亿元,预计未来将持续增长,到2026年达到36亿元,需求旺盛。在实验室液相色谱市场持续稳定增长的背景下,公司扩大实验室液相色谱设备的生产投入和产能,符合行业趋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打开市场,提高市场份额。

(2)助力实验室色谱仪器市场国产替代,为公司业务收入增长提供持续动力。目前中国实验室色谱及层析设备市场仍以进口产品为主导,主要由于进口厂商进入市场更早,性能更好。在2022年中国液相色谱(小分子药物应用)市场中,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四位的皆为进口厂家,前四位整体占比超过50%,实验室液相色谱市场中,进口厂家的占比更高。随着研发投入的增加和政策促进,国产品牌在供货完整性、速度和准确性方面的竞争力正在逐步提升。

公司致力于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药物色谱纯化整体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从实验室到工业生产的一站式服务,提升供货效率和提高供货完整性。在实验室设备方面,汉邦科技经过长期研发,目前已有BIO-LAB实验室层析系统、实验室级自动切向流过滤系统、实验室制备液相色谱仪系统等产品上市,本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打开市场,打破外资机构长期垄断的局面,为公司业务收入增长提供持续动力。

(3)巩固公司在高端实验室液相色谱装备的竞争优势。公司是行业少数拥有实验室液相色谱设备生产能力的国产厂家之一。除先进的液相色谱仪以及大分子层析系统外,公司还拥有实验室模拟移动床、实验室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等产品线。本生产项目将扩大公司在国产高端实验室液相色谱设备中的优势,实现实验室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实验室全自动超滤系统等高端设备的生产落地,提升公司在国产实验室液相色谱仪市场中的市场地位。

3、项目建设可行性

(1)本项目顺应政策要求及发展方向,具备充分的政策可行性。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和工信部发布的《关于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力争在高端制造、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建设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掌握质量技术的最新发展方向,突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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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检验检测新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制一批智能化高端检测设备,形成一批重点产业标准及认证方法,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明显缩小。到2035年,基本建成同现代产业体系发展与安全保障相适应的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体系,形成重点突出、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先进、运行高效的良性发展局面。此外,国家发布多项政策鼓励创新药发展。本项目为医药制造厂家和创新药研发实验室提供相关设备,开展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备充分的政策可行性。

(2)公司在实验室色谱设备领域拥有长期技术积累,具备充分的技术可行性。公司是最早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液相色谱系统的国产厂商之一,多年来专注色谱技术研发,自主研发产品涵盖从实验室到工业生产环节,工艺覆盖从小分子药物大大分子药物各品类,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在实验室产品方面,公司已有实验室液相色谱系统、BIO-LAB实验室层析系统、实验室自动切向流过滤系统、核酸合成仪等多品类产品上市,具备丰富的研发和生产技术经验。

(3)严格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支持实验室色谱生产项目高质量完成。实验室液相色谱设备制备流程复杂,涉及到多类上游原件,生产过程中需要全程对设备的功能参数进行监测,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高。公司拥有国际同步的验证体系和完善的验证实施流程,先后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保证设备符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质量管理体系,本实验室色谱生产项目具备充分的质量管理可行性。

4、相关程序履行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为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贤路南侧地块,汉凰科技已取得该土地的不动产权证明。本项目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汉凰科技实施,已完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文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114号),并取得淮安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相关批复(淮环开分表复[2023]25号)。

三、发行人战略规划及实施措施

(一)未来发展规划及目标

公司将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基石,以色谱产品为核心,不断提升和拓展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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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化装备、耗材和服务业务,全力打造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上市公司。

未来三年,公司将充分发挥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产业链融合、客户资源与品牌等方面所形成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推进公司业务长期发展。具体来说:

1、针对现有的生产级纯化分离设备产品,不断进行产品、技术、工艺升级,丰富自动超滤系统、自动在线配液系统等配套设备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性能,为客户提供制药工程下游分离纯化整体解决方案,增强公司竞争优势,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2、针对实验室仪器设备产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完善产品布局、提升产品性能,为科研院所和制药企业基础研发、工艺优化、产品商业化提供全面的仪器设备产品,丰富公司收入结构,拓展生产级设备产品的销售渠道。

3、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投资建设新厂房,提高生产能力,引入新型设备,增加产品种类,满足下游医药制造产业对国产生产和研发设备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

4、继续投入色谱填料/层析介质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将产品从设备向高附加值耗材延伸,形成设备和配套耗材的闭环,提升公司业务的发展空间。

(二)实施未来发展规划及目标的措施

1、持续加强人才团队建设

公司所处的制药装备及服务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业务发展需要强大的研发团队、贴近客户的销售团队和高效综合的管理团队。为此,公司将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提升公司人才队伍。同时,继续完善公司的薪酬和晋升体系,激发员工的潜能,调动员工主观能动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支持公司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2、加强市场营销和服务能力

公司不断研发和丰富产品种类,为客户提供制药工程下游分离纯化整体解决方案,业务发展对公司的产品营销和技术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继续稳定现有客户,根据市场情况适度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完善营销和服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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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提升品牌形象,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从而有效增加客户粘性,支撑公司市场拓展和新产品推广。

3、多元化融资满足未来资金需求

公司将以本次新股发行上市为契机,按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合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综合考虑自身财务状况和发展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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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报告期期初,发行人未设置董事会及监事会,也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自2022年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并建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行,相关机构和人员均履行相应职责,通过上述组织机构的建立和相关制度的实施,公司已经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自我评价如下: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确认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报告

天健会计师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审核之后,出具了《关于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512号),其结论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汉邦科技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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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发行人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和《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发行人资金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独立经营情况

自成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运行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方面

公司是由汉邦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且独立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公司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设备、设施。公司全部资产均由公司独立合法拥有和使用。公司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控制或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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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和规定选举产生,不存在违规兼职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通过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况,亦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存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况。

(三)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建立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设立了独立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况。

(四)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常设的决策与管理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总经理负责日常事务,并在公司内部建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不存在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完整的技术研发、原料采购、产品生产等业务经营体系,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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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六、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兵控制的其他企业如下:

序号名称控制关系主营业务
1淮安集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兵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2淮安集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兵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3淮安集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兵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4淮安集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兵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目前无对外投资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形成潜在的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大兵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二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之“(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相关内容。

七、发行人关联方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张大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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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药明康德新药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企业
2清科致盛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企业
3倪正东倪正东直接持有发行人0.75%的股份,同时,倪正东为清科致盛和清科共创的实际控制人,清科致盛持有发行人6.74%的股份、清科共创持有发行人3.51%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11.00%的有表决权股份
4国寿疌泉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企业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五)发行人子公司

公司的子公司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控股、参股公司的简要情况”。

(六)除上述披露情况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药明康德截至报告期末,药明康德(股票代码:603259.SH、2359.HK)通过发行人股东药明康德新药间接持有发行人8.05%的股份。
2君联欣康发行人股东君联欣康持有发行人2.51%的股份,君联和业持有发行人3.34%的股份,二者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二者的基金管理人均为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君联和业
4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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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5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君诚合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0%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君诚合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北京君祺嘉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拉萨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君诚合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君祺嘉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发行人5.85%的有表决权股份。
6北京君诚合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北京君祺嘉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除上述主体外,其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七)除上述披露的情况之外,关联法人(不含间接持股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及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淮安集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大兵控制的其他企业
2淮安集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大兵控制的其他企业
3淮安集礼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大兵控制的其他企业
4淮安集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大兵控制的其他企业

2、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对外控制的主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北京药明康德新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2常熟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3辉源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4上海药明津石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5上海康德弘翼医学临床研究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6Wuxi AppTec(Hong Kong)Holding Limited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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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7无锡药明康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8南通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9南京明捷生物医药检测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10无锡药明康德一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11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12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13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14无锡合全药业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新药控制的企业

除上述主要关联方之外,其他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3、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南通坤和贸易有限公司顾彬配偶的兄弟王建忠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2南通博昇辉贸易有限公司顾彬配偶的兄弟王建忠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3淮安曦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李胜迎的配偶初新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4淮安曦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李胜迎的配偶初新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5江苏塔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汤业峰的配偶童静担任董事的企业
6淮安集鑫汤业峰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7汉鼎投资汤业峰担任董事长,李胜迎、金新亮、严忠担任董事的企业
8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道金担任董事的企业
9北京赛赋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陈道金担任董事的企业
10北京先通国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道金担任董事的企业
11北京伟杰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道金担任董事的企业
12北京艺妙神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陈道金担任董事的企业
13北京灵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道金担任董事的企业
14成都迈科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陈道金担任董事的企业
15杭州依思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陈道金担任董事的企业
16江苏盈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陈道金担任董事的企业
17江苏关怀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陈道金担任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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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8江苏威凯尔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道金担任董事的企业
19北京盈瑞升科技有限公司陈道金的配偶诸春云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20上海毅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张树明的配偶姚君茹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八)其他的关联方

1、曾经的主要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高宣报告期内,曾担任汉邦有限监事
2江苏睿旭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宣控制的企业
3淮安市睿澜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高宣控制的企业
4淮安市清江浦区睿旭职业培训学校高宣控制的主体
5淮安市清河区正清图文印务社高宣控制的主体
6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萱百货商行高宣控制的主体
7淮安学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高宣控制的企业,已于2019年8月注销
8张洲峰报告期内,曾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9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张洲峰曾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10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张洲峰担任董事长兼经理的企业
11杭州金色未来实业有限公司张洲峰曾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12智慧云饮有限公司张洲峰曾担任董事的企业
13杭州金色未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张洲峰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14信海创业报告期初前12个月内,曾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已不再为发行人股东
15海鹏投资报告期初前12个月内,曾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已不再为发行人股东
16浙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初前12个月内,曾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17有象汉融报告期内曾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已于2021年4月注销
18淮安优渡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汤业峰的配偶童静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10月注销
19天津顺吉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陈道金的配偶诸春云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已于2022年9月注销
20上海曦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李胜迎的配偶初新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4年6月注销

除上述关联方外,以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

(1)报告期内及过去12个月内曾经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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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及曾经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2)报告期内及过去12个月内,发行人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2、其他关联方

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关联方情形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且与发行人发生过交易的企业
2无锡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上海药明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4泰兴合全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5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6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八、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一)重大关联交易判断标准

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0万元,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规定,结合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与收入、净利润水平,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的频率、性质、金额等,公司将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将1,500.0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认定为一般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066.21997.308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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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2.700.930.22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500.701,004.472,159.51
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担保关联担保情况详见本小节“(四)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担保”

(三)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总额分别为819.17万元、997.30万元和1,066.21万元。随着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数量及其薪资水平的增长,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的金额逐年上涨。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2、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服务,采购金额分别为0.22万元、

0.93万元和2.70万元,采购金额较小,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材料2.700.330.22
江苏睿旭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职工培训费-0.60-
合计-2.700.930.22

3、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销售主要为向药明康德下属公司等客户销售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及相关配件、实验室仪器等产品,合计销售金额分别为2,159.51万元、1,004.47万元和500.70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销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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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药明康德下属公司泰兴合全生命科技有限公司36.50414.77-
无锡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9.2984.06430.84
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155.0755.19396.51
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0.87194.9972.72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85.31244.771,140.31
南通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452.0828.08
成都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14.60
药明康德新药0.292.675.25
上海药明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3.722.04
无锡合全药业有限公司0.81-1.71
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0.122.210.64
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40.35-58.41
陈道金担任董事之公司成都迈科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8.41
苏州赛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62--
合计500.701,004.472,159.51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48%、1.62%和0.72%,比例较低,公司销售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2022年关联交易销售金额较高的原因主要系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CDMO业务拓展新增购买相应设备需求。

(1)关联方销售用途及合理性

1)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及相关配件

报告期内,该等关联方主要向公司采购生产级小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生产级大分子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实验室仪器等,均与各自的业务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2)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少量的技术服务、认证等服务。

3)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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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向无锡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大分子设备租赁服务。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向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销售设备、耗材、租赁和服务系基于关联方其客户资源优势所开展的项目需求,对关联方销售的数量及金额占公司销售的比重较低,公司销售不存在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

(2)定价机制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生物、制药领域下游提供专业的药物分离纯化装备及相关配件与技术服务,下游客户主要为生物、化学制药企业和研发单位,通过与客户对接,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筛选合适产品并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设备成套解决方案。公司定价主要考虑设备配置方案的个性化定制程度、原材料成本及市场供需变化情况,具有一定的波动。公司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定价机制与向第三方销售的定价机制一致,价格具备公允性。

(四)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仅存在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担保方被担 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注1担保到期日主债权是否已履行完毕
1张大兵、庄元琍发行人2,500.002018.1.29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张大兵、淮安开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发行人1,000.002020.4.21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张大兵、淮安开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发行人1,000.002021.5.24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张大兵、庄元琍发行人1,000.002020.3.17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5张大兵发行人1,000.002021.3.19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6张大兵发行人4,000.002022.1.21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张大兵发行人4,900.002022.11.9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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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担保方被担 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注1担保到期日主债权是否已履行完毕
8张大兵发行人4,900.002023.12.25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注2
9张大兵汉凰 科技1,000.002023.12.25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否注3

注1:上表“担保起始日”为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或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额度有效期起始日;注2:截至报告期期末,此担保项下尚未签订对应的主借款合同;注3:截至报告期期末,此担保对应的主借款合同金额为1,000.00万元。

(五)关联方往来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关联方款项等关联方往来余额主要为应收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同控下公司往来款,具体如下: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8.4414.4711.88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10.06319.22271.26
武汉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1.78
无锡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7.36-
上海药明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30
无锡合全药业有限公司0.92--
药明康德新药-1.611.28
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23.10
泰兴合全生命科技有限公司9.541.4953.50
南通药明康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10-
小计328.96355.25365.10
合同资产泰兴合全生命科技有限公司-23.25-
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404.55-
小计5.4027.80-
其他应收款李胜迎--1.65
夏秀丽--0.73
小计--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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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合同负债泰兴合全生命科技有限公司246.90246.90637.83
无锡生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32.839.27-
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24.21-
小计279.73280.38637.83

(六)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1、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4月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行人于2024年5月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行人于2025年3月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就2022年的该等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和价格公允性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就2023年和2024年的关联交易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交易的价格或条件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对于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回避表决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并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药明康德新药、清科致盛(及清科共创和倪正东)、国寿疌泉和君联和业(及君联欣康),以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情况详见本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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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意向书之“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三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之“(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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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及决策程序

根据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有关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四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之“(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二)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订的原则为:公司董事会根据《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平衡股东回报与公司未来发展的关系,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可行性,通过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在兼顾股东回报和企业发展的同时,保证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从而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规划及具体方案。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时考虑的因素为: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是在综合分析企业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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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三)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的利润分配计划、制定的依据和可行性以及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为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公司制定并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的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计划作出相应安排。具体如下:

1、分配方式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2、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

3、实施股票分红的条件

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1-1-313

4、现金分配的比例

(1)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分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855.96万元、5,149.75万元和7,933.82万元。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母公司层面累计未分配利润15,667.93万元。发行人充分考虑了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盈利水平以及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的利润分配计划,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具有可行性。

(四)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及制定考虑因素

有关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及制定考虑因素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

1-1-314

件”之“附件四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之“(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五)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有关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有关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四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之“(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三、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及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情形。

公司报告期内连续三年盈利,不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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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本节重要合同是指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要销售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主要客户签署的重大年度框架销售合同,以及已履行、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含税)或等值外币的重大销售合同/订单如下:

序号合同对手方合同主要内容签署时间合同总金额履行情况
1四川仁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制备液相色谱系统等的销售2021年1月20日2,220.00万元履行完毕
2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层析系统、层析柱、匀浆罐等的销售2021年5月24日3,750.00万元履行完毕
3江西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工业制备液相色谱系统、整体化辅助单元、均相膜电渗析系统的销售2022年2月9日3,592.00万元履行完毕
4镇江蓬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度框架协议:手动层析柱,自动层析柱,匀浆罐,配套装柱站及层析系统常规设备等产品的销售2022年10月11日-履行完毕
5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框架协议:低压层析设备等产品的销售2022年12月31日-履行完毕
6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DAC1200高压制备液相色谱系统设备的销售2022年12月21日2,780.00万元正在履行
7REEtec AS高效液相色谱系统的销售2022年11月9日504.00万欧元履行完毕
8Intech Analytical InstrumentsBio-Pro 层析系统等的销售2021年9月9日30,000.00万印度卢比履行完毕
9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防爆高压制备系统的销售2023年9月6日4,600.00万元履行完毕
10湖北健翔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工业制备液相色谱系统设备的销售2023年11月13日2,560.00万元履行完毕
11Intech Analytical Instruments防爆高压制备系统的销售2023年8月1日302.63万美元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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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对手方合同主要内容签署时间合同总金额履行情况
12Intech Analytical InstrumentsCs-Prep1200工业制备色谱系统和Cs-Prep600工业制备色谱系统的销售2024年1月9日631.47万美元正在履行
13Aktinos Pharma Private LimitedCS-PREP1200工业制备液相色谱系统、DAC1200动态轴向压缩柱、CS-PREP600工业制备液相色谱系统、DAC600动态轴向压缩柱2024年7月10日370.00万美元正在履行
14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防爆高压制备系统、高压制备柱2024年7月4日3,100万元正在履行
15翰宇药业(武汉)有限公司CS-Prep1200工业制备液相色谱系统、CS-Prep450工业制备液相色谱系统2024年10月30日2,400万元正在履行

注:1、与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年度框架协议》同时适用于其子公司连云港润众制药有限公司及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

(二)重要采购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的重大年度框架采购合同,以及已履行、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超过500万元(含税)或等值外币的重大采购合同/订单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合同/订单内容签署 时间合同总金额履行情况
1上海加洲机械有限公司采购四元隔膜泵2021年10月29日687.04万元履行完毕
2苏州强隆铸锻有限公司采购柱筒、端盖分配器、活塞分配器等2021年2月7日500.00万元履行完毕
3天津普栋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低浓度甲醇装置、乙醇装置等2022年2月24日590.00万元履行完毕
4苏州强隆铸锻有限公司采购支撑板、柱筒、端盖分配器等2023年2月6日590.00万元履行完毕
5里瓦(大连)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2年10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0月8日-履行完毕
6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1日-履行完毕
7上海加洲机械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12日履行完毕
8上海冠友流体设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2023年1-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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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合同/订单内容签署 时间合同总金额履行情况
备有限公司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1日完毕
9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20日-履行完毕
10苏州西电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8月21日-履行完毕
11淮安市丰源机电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2年8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8月20日-履行完毕
12世伟洛克(上海)流体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2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10日-履行完毕
13苏州强隆铸锻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1日-履行完毕
14里瓦(大连)流体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隔膜计量泵2022年11月30日700.00履行完毕
15世伟洛克(上海)流体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29日-正在履行
16上海冠友流体设备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正在履行
17苏州西电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正在履行
18里瓦(大连)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正在履行
19上海麓胜流体科技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正在履行
20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4年1月12024年1月1日-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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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合同/订单内容签署 时间合同总金额履行情况
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1淮安市丰源机电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正在履行
22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正在履行
23苏州强隆铸锻有限公司年度采购合同:按照《采购订单》订购零件,框架合同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正在履行
24扬州海创精工数控机床有限公司采购海天精工-龙门加工中心GHU36?60西门子828D系统设备2024年11月28日560万元正在履行

(三)重要研发服务合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采购研发服务的重要合同。

(四)重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署的正在履行的重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对手方工程名称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总 金额签署时间
1淮安市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建设项目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桩桩基工程、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建设项目工程桩桩基工程400.002023年11月11日
2江苏恒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施工2,780.002023年12月8日
3淮安中利源建设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汉凰科技室外配套工程547.002024年10月25日

(五)重要银行贷款及担保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签署的尚在授信或借款期限内的重要银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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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借款人/担保人授信人/贷款人合同名称/编号借款/授信金额(单位:万元)签署时间授信/借款期限担保合同
1发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经济开发区支行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建淮开2021012)2,000.002021年4月28日2021年4月28日-2028年4月27日汉邦科技与贷款方于2021年4月27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抵建淮开2021012)、于2024年12月20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HTU320725300FBWB2024N0007)
2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建淮开固2021003)1,000.00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3日-2028年4月27日
3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建淮开固2021004)1,000.002021年12月15日2021年12月13日-2028年4月27日
4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建淮开固2022001)2,000.002022年1月21日2022年1月21日-2028年4月27日
5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建淮开固2021002)2,000.00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19日-2028年4月27日
6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HTU320725300FBWB2024N0006)25,000.00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0日-2032年12月19日
7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建淮开流贷20230005)2,000.002023年7月6日2023年7月6日-2025年7月4日汉邦科技与贷款方于2023年7月3日签署专利权质押合同(编号:80070GA20230410005)
8发行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最高债权额度合同(编号:A0467022110220007)1,500.00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0月27日-2024年10月25日汉邦有限与授信方于2021年10月27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Ec267022110220013)及不动产抵押合同、汉邦科技与授信方于2023年11月29日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Ec267022311280028)
9最高债权额度合同(编号:A0467022311280015)7,000.00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1月28日-2026年11月27日
10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67022311290137)500.00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1月29日-2024年11月20日
1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6702231215149)2,500.00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15日-2024年12月11日
12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Ba167022401250017224)500.002024年1月26日2024年1月25日-2025年1月22日
13汉凰 科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兴银淮(贷款)字(2024)第00516号)1,000.002024年3月29日2024年3月29日-2025年3月28日张大兵与借款方于2023年12月25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11201HA2023036A001)、汉邦科技与债权方于2024年3月29日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淮(保证)字(2024)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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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借款人/担保人授信人/贷款人合同名称/编号借款/授信金额(单位:万元)签署时间授信/借款期限担保合同
00515号)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Cytiva与公司存在三起专利侵权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1、关于“自动轴向压缩层析柱”(ACC系列自动层析柱)产品

汉邦科技自2017年开始生产销售“自动轴向压缩层析柱”(ACC系列自动层析柱),并通过参加展会以及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渠道许诺销售。

Cytiva认为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其在中国申请的两项专利:(1)2009年1月在中国申请的一项名称为“柱装填方法”的发明专利(“涉案专利1”,于2014年10月获得授权,专利号ZL200980103252.4,对应诉讼简称“专利侵权案1”);(2)2005年7月在中国申请的一项名称为“色谱柱”的发明专利(“涉案专利2”,于2010年12月获得授权,专利号ZL200580037990.5,对应诉讼简称“专利侵权案2”)。就上述事项,Cytiva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就专利侵权案1(案件编号:(2022)苏01民初3945号),Cytiva诉讼请求为:(1)判令汉邦科技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Cytiva第ZL200980103252.4号发明专利权的产品;(2)判令汉邦科技赔偿Cytiva经济损失500.00万元;(3)判令汉邦科技赔偿Cytiva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合理开支(简称“其他合理开支”)共计50.00万元;(4)判令汉邦科技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就专利侵权案2(案件编号:(2022)苏01民初3839号),Cytiva诉讼请求为:(1)判令汉邦科技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Cytiva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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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200580037990.5号发明专利权的产品;(2)判令汉邦科技赔偿Cytiva经济损失500.00万元;(3)判令汉邦科技赔偿Cytiva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公证费、样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维权合理开支(简称“其他合理开支”)共计

100.00万元;(4)判令汉邦科技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关于“自动匀浆罐”(STK系列自动匀浆罐)产品

Cytiva认为公司的“自动匀浆罐”(STK系列自动匀浆罐)产品侵犯了其在中国申请的名称为“分离介质浆料罐”的发明专利(“涉案专利3”,于2013年11月获得授权,专利号ZL200980125060.3,对应诉讼简称“专利侵权案3”),并发现上海耐利共同参与了相关产品的制造。就上述事项,Cytiva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就专利侵权案3(案件编号:(2024)沪73知民初227号),Cytiva诉讼请求为:(1)判令汉邦科技和上海耐利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Cytiva第ZL200980125060.3号发明专利权的产品;(2)判令汉邦科技和上海耐利赔偿Cytiva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3)判令汉邦科技和上海耐利赔偿Cytiva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00万元;(4)判令汉邦科技和上海耐利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诉讼进展

1、专利侵权案1

2023年11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苏01民初394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汉邦科技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Cytiva的全部诉讼请求。

截至本招股书说明书签署日,Cytiva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判令汉邦科技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Cytiva第ZL200980103252.4号发明专利权的产品,赔偿Cytiva经济损失500.00万元、其他合理开支50.00万元,并由汉邦科技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上诉申请,尚未作出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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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利侵权案2

2023年10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2)苏01民初3839号”《民事判决书》,认为汉邦科技构成侵权,判决如下:(1)汉邦科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Cytiva享有的“色谱柱”(专利号ZL200580037990.5)发明专利权产品的行为;(2)汉邦科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Cytiva经济损失300.00万元;(3)汉邦科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Cytiva为维权支付的合理开支40.00万元;(4)驳回原告Cytiva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及Cytiva均不服上述判决,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公司亦同步进行“色谱柱”专利的无效申请准备工作。在经过详细论证后,公司认为“色谱柱”的相关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并于2024年4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色谱柱”专利权全部无效的请求。2024年1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并作出第58295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色谱柱”专利权全部无效。2024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据出具“(2024)最高法知民终349号”《民事裁定书》,认定“思拓凡公司据以主张专利权的权利要求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裁定驳回思拓凡公司的起诉”,据此终审裁定如下:(1)撤销南京中院(2022)苏01民初3839号民事判决;(2)驳回Cytiva的起诉。

3、专利侵权案3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24年9月向公司送达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专利侵权案3暂未开庭审理。公司2025年1月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涉案专利3全部无效的请求,尚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

(三)上述诉讼对发行人的影响

1、涉案专利对发行人产品及核心技术的影响

(1)涉案专利1

此涉案专利主要应用于层析柱产品填料装填过程的控制方法,以实现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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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柱,避免损害。使用过程中,需要实施者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浓度的介质浆料向控制单元提供5个输入数据,包括浆料浓度、目标床高度、可接受的压缩/装填系数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等。发行人涉诉产品ACC系列自动层析柱中所使用的技术与之存在明显差异,在实施过程中仅需要输入4个值即可,无需输入装填或压缩系数的最大值与最小值。另外,在控制过程中,结合具体的产品用途,每个值的输入范围与前述专利均存在一定的差异。2023年11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汉邦科技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该发明专利主要涉及用于柱的介质装填,与产品的结构设计、加工工艺、测试方法等核心环节无关,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技术。该专利侵权纠纷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涉案专利2

此涉案专利主要应用于层析柱实际使用中的维护,即当需要对层析柱内部部件如阀、密封件、分配系统等进行维护或清洗时,无需使用起重机等提升装置来提升色谱柱的上部端板组件,仅通过转动柱壁即可移动色谱柱,进而对色谱柱进行清洗与维护。

该专利的核心发明点为“柱壁可转动”,实现的效果为“便于清洗、维护”,应用场景在色谱柱的使用维护过程中,与发行人产品结构设计、加工工艺、测试方法等核心环节无关,不涉及发行人的核心技术。

(3)涉案专利3

此涉案专利提出了一种处理分离填料的方法。填料在注入层析柱前,一般需要先经过匀浆,目的是将填料搅拌均匀。主要技术方案是先在匀浆罐的底部以吹气方式使罐中沉积的填料悬浮起来,而后使用罐中的推动器进行搅拌。

该专利保护一种用于在运输到柱之前暂存介质浆料的罐体,主要结构包括:

1)罐体;2)罐体内用于搅拌的推动器;3)罐体底部的气体入口。其核心发明点在于:气体可通过罐体底部的气体入口被吹送到介质浆料中,使得已沉积的介质重新悬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专利侵权案3暂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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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1月已就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该涉案专利全部无效的请求,尚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经过检索分析,公司初步判断该涉案专利的涉案权利要求对应的技术方案较为简单,保护范围较广,诸多现有技术专利都公开了完全相同的原理或近似的技术方案。鉴于涉案专利的创造性较低,涉案权利要求有较高的可能性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如果在本案判决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宣告涉案专利的涉案权利要求全部无效,则原告可能主动撤诉或被法院驳回起诉。

2、判决结果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针对专利侵权案2,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具“(2024)最高法知民终349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如下:(1)撤销南京中院(2022)苏01民初3839号民事判决;(2)驳回Cytiva的起诉。

Cytiva已对专利侵权案1的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其上诉申请,尚未作出二审判决,而专利侵权案3尚未开庭审理。若法院最终支持Cytiva的全部诉讼请求,则发行人最高需要向Cytiva支付合计不超过1,150.00万元的赔偿款(专利侵权案1共计不超过550.00万元;专利侵权案3共计不超过600.00万元,与上海耐利共同赔偿),且无法继续销售侵害Cytiva享有的相关发明专利权的产品。

综合考虑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预计相关专利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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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事:

张大兵李胜迎汤业峰
沈健增陈道金张树明
钱运华熊守春陈晨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26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监事:

郁万中夏秀丽李枝玲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27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顾彬刘根水严忠
金新亮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2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张大兵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29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荐代表人:

王天祺周 游

项目协办人:

俞菁菁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0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1

保荐人(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总经理:

邹迎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 丽

经办律师:

王雨微
王浚哲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33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吴 慧
朱俊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王国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34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办资产评估师:

卢 江李世兵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徐伟建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35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吴 慧
朱俊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王国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36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吴 慧
朱俊峰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王国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37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九)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四)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十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一)发行人: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贤路1-9号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1-1-338

联系人:汤业峰电话:0517-8370690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联系人:王天祺、周游电话:010-60834171

1-1-339

附件一 发行人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一)专利情况

1、境内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139项境内专利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专利 权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四区模拟移动床分离纯化发酵液中的谷氨酰胺的方法发明专利20071002290062007.5.24发行人原始取得
2模拟移动床色谱法从淮山药中分离纯化黄酮的方法发明专利20071002290102007.5.24发行人原始取得
3四区模拟移动床色谱法分离纯化芦荟黄酮的方法发明专利20071002290252007.5.24发行人原始取得
4模拟移动床色谱法从芦蒿中分离纯化黄酮的方法发明专利200710022903X2007.5.24发行人原始取得
5四区模拟移动床分离纯化发酵液中的1,3-丙二醇的方法发明专利20071002290442007.5.24发行人原始取得
6一种模拟移动床色谱拆分氟西汀的方法发明专利20121027574642012.8.6发行人原始取得
7一种三苄糖苷异构单体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21029065962012.8.16发行人原始取得
8一种单葡萄糖醛酸甘草次酸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21042682992012.10.31发行人原始取得
9模拟移动床色谱拆分奥昔布宁对映体的方法发明专利201310618738X2013.11.29发行人原始取得
10模拟移动床色谱拆分4-氯二苯甲醇对映体的方法发明专利20141002793632014.1.22发行人原始取得
11一种荭草苷和异荭草苷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141041685862014.8.22发行人原始取得
12一种分离纯化莫西菌素的方法发明专利20161015952782016.3.21发行人原始取得
13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自动背压阀发明专利20171020704072017.3.31发行人原始取得
14一种可排气的新型色谱柱发明专利20171051108152017.6.29发行人原始取得
15一种稠环芳烃基酰胺嵌入型液相色谱固定相合成方法发明专利20191000856192019.1.4发行人原始取得
16大麻二酚的纯化方法发明专利20191140812232019.12.31发行人原始取得
17一种分离纯化白刺果多糖的方法发明专利20201064906882020.7.8发行人原始取得
18一种利用连续色谱系统分离鱼油中EPA的方法发明专利20201150843252020.12.18发行人原始取得
19一种滤芯滤膜完整性测试装置发明专利20211165127392021.12.30发行人原始取得

1-1-34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专利 权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0一种新型层析柱与卸料方法发明专利20191141781062019.12.31发行人原始取得
21一种具有离子交换特征的氨基甲酸酯色谱填料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221020072982022.03.03汉德 科技原始取得
22一种基于单一选择体的混合模式液相色谱填料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211014019072021.02.02汉德 科技原始取得
23一种二十碳五烯酸乙酯的制备方法发明专利202210773577.02022.7.1发行人原始取得
24一种超临界流体色谱分离雨生红球藻提取物的方法发明专利202111570709.12021.12.21发行人原始取得
25一种层析柱及三位气缸发明专利202111268009.72021.10.29发行人原始取得
26一种可调式中空纤维超滤系统发明专利202010362536.32020.4.30发行人原始取得
27一种层析柱柱头提升装置发明专利201810984031.32018.8.28发行人原始取得
28一种入液阀发明专利201710909012X2017.9.29发行人原始取得
29一种层析柱密封组件发明专利20171049941282017.6.27发行人原始取得
30一种超临界流体色谱分离类胡萝卜素中玉米黄质和角黄质的方法发明专利20211157071952021.12.21发行人原始取得
31一种鱼油原料中二十碳五烯酸的富集方法发明专利20221077422422022.7.1发行人原始取得
32一种适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自动进样器发明专利20241035356322024.3.27发行人原始取得
33一种完整性测试仪的模块功能保护电路发明专利202111659030X2021.12.30发行人原始取得
34一种大豆卵磷脂的提取方法发明专利20211166198102021.12.31发行人原始取得
35一种利用超临界流体色谱仪分离水飞蓟宾葡甲胺的方法发明专利20231032606202023.3.30发行人原始取得
36一种共轭亚油酸的超临界流体色谱快速检测方法发明专利20231168869522023.12.11发行人原始取得
37一种乙酯型鱼油中欧米伽-3-酸乙酯的纯化方法发明专利202111574016X2021.12.21发行人原始取得
38实验室用超滤设备及其实验方法发明专利20221090854422022.7.29发行人原始取得
39一种新型层析系统实用新型20232329014532023.12.1发行人原始取得
40一种新型多通阀组实用新型20232347373262023.12.19发行人原始取得
41一种辅助油缸提升装置实用新型20242041194282024.3.4发行人原始取得
42一种核酸合成系统和限流阀 装置实用新型202321158270.62023.5.15发行人原始取得

1-1-34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专利 权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43一种自动层析柱实用新型202320533926.12023.3.27发行人原始取得
44一种溶液浓度在线配比检测 系统实用新型20152039137552015.6.9发行人原始取得
45一种新型流动相分配器实用新型20152042041012015.6.18发行人原始取得
46一种无杆动态轴向压缩柱实用新型20152042240202015.6.18发行人原始取得
47一种新型超临界流体色谱气液分离器实用新型20152043196182015.6.23发行人原始取得
48一种新型带搅拌层析柱实用新型20152081297692015.10.21发行人原始取得
49一种色谱填料自动匀浆装置实用新型20152085644262015.11.2发行人原始取得
50一种应用于工业制备色谱分离的混合压缩装置实用新型20152107544862015.12.22发行人原始取得
51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进样装置实用新型20162061221492016.6.21发行人原始取得
52半制备型超临界流体色谱仪实用新型20162065774112016.6.29发行人原始取得
53一种层析柱活塞实用新型20162084048302016.8.5发行人原始取得
54一种新型过滤板实用新型20162097360342016.8.30发行人原始取得
55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仪的CO2增压设备实用新型20162098503112016.8.31发行人原始取得
56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自动背压阀实用新型20172033332502017.3.31发行人原始取得
57一种自动分流在线检测系统实用新型20172036065102017.4.7发行人原始取得
58一种CO2输送泵泵头制冷 装置实用新型20172075360952017.6.27发行人原始取得
59一种用于层析柱的扳手实用新型20172075452342017.6.27发行人原始取得
60一种层析柱密封组件实用新型20172075506752017.6.27发行人原始取得
61一种新型动态轴向压缩柱气动控制结构实用新型20172076688022017.6.29发行人原始取得
62一种可排气的新型色谱柱实用新型20172076787872017.6.29发行人原始取得
63一种喷胶装置实用新型20172078358582017.6.30发行人原始取得
64一种新型层析柱端盖旋转机构实用新型20172126489212017.9.29发行人原始取得
65一种新型低高度层析柱结构实用新型20172126648692017.9.29发行人原始取得
66一种入液阀实用新型20172126963802017.9.29发行人原始取得

1-1-342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专利 权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67一种实验室蛋白分离纯化系统实用新型20172181234902017.12.22发行人原始取得
68一种层析柱柱头提升装置实用新型201821387614X2018.8.28发行人原始取得
69一种应用于工业制备色谱分离的密封结构实用新型20182202889372018.12.5发行人原始取得
70一种应用于工业制备色谱分离的连接法兰结构实用新型20182202889222018.12.5发行人原始取得
71一种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色谱柱温控装置实用新型20182213032812018.12.19发行人原始取得
72一种动态混合器实用新型20182213032772018.12.19发行人原始取得
73一种新型保温层析柱实用新型20192111607462019.7.17发行人原始取得
74一种自动层析柱端盖升降机构实用新型20192115131082019.7.22发行人原始取得
75一种新型串口服务器实用新型20192179299352019.10.24发行人原始取得
76一种冷热交换器实用新型20192198555122019.11.18发行人原始取得
77一种基于32位微控制器的多功能电路板实用新型201922096647X2019.11.29发行人原始取得
78一种应用于层析柱的旋转装置实用新型20192232810992019.12.23发行人原始取得
79一种新型循环式动态在线 混合器实用新型20192241758622019.12.30发行人原始取得
80一种新型层析柱实用新型20192247630502019.12.31发行人原始取得
81一种可调式中空纤维超滤系统实用新型20202070051872020.4.30发行人原始取得
82一种自动层析柱支撑机构实用新型20202077744662020.5.12发行人原始取得
83一种层析柱维护装置实用新型20202109034622020.6.15发行人原始取得
84一种连续流层析系统实用新型20202300270952020.12.14发行人原始取得
85一种连续分离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实用新型20202332552522020.12.31发行人原始取得
86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加热器实用新型20212042060322021.2.26发行人原始取得
87一种实验室一次性层析系统实用新型20212133562172021.6.16发行人原始取得
88一种膜包夹具装置实用新型20212146782752021.6.30发行人原始取得
89一种核酸合成仪实用新型20212250618852021.10.18发行人原始取得
90一种大直径拼接筛板的固定装置实用新型20212250918192021.10.19发行人原始取得

1-1-34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专利 权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91层析柱筛板运输装置实用新型20212261846662021.10.29发行人原始取得
92一种动态轴向压缩系统实用新型202122887878X2021.11.19发行人原始取得
93一种高压DAC液压油缸活塞杆防回弹结构实用新型20212311425552021.12.13发行人原始取得
94一种多功能动态轴向压缩柱实用新型20212332628332021.12.28发行人原始取得
95一种实验室梯度层析系统实用新型20212332123022021.12.28发行人原始取得
96一种高效率超临界设备实用新型20212344103722021.12.30发行人原始取得
97一种气液分离器实用新型20212338904422021.12.30发行人原始取得
98一种完整性测试仪的模块功能保护电路实用新型202123401478X2021.12.30发行人原始取得
99一种层析柱分配器组件结构实用新型20222165777672022.6.30发行人原始取得
100自动收集装置及多通道蛋白纯化系统实用新型202223564424X2022.12.30发行人原始取得
101一种连续流层析系统实用新型20222356581342022.12.30发行人原始取得
102一种膜包夹具机构实用新型20222356991002022.12.30发行人原始取得
103实验室用蛋白纯化系统机箱外观设计201730272452X2017.6.27发行人原始取得
104半制备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机箱外观设计20173044986272017.9.21发行人原始取得
105分析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机箱外观设计20173044986462017.9.21发行人原始取得
106实验室蛋白纯化系统机箱外观设计20173045055502017.9.21发行人原始取得
107实验室层析设备外观设计20183073179482018.12.17发行人原始取得
108全自动层析配液系统外观设计20183073181372018.12.17发行人原始取得
109中空纤维超滤系统外观设计20183073217082018.12.17发行人原始取得
110全自动超滤系统外观设计20183073179902018.12.17发行人原始取得
111实验室蛋白纯化系统外观设计201830745368X2018.12.21发行人原始取得
112模拟移动床外观设计20193002530662019.1.17发行人原始取得
113液相色谱仪外观设计20193002530852019.1.17发行人原始取得
114超临界流体色谱二氧化碳回收循环利用系统外观设计20193002542702019.1.17发行人原始取得

1-1-344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专利 权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15双面高压精密柱塞泵外观设计20193002972612019.1.21发行人原始取得
116单面高压精密柱塞泵外观设计20193002972762019.1.21发行人原始取得
117连续型超临界系统柱温箱外观设计20193003250302019.1.22发行人原始取得
118动态轴向压缩柱外观设计20193003605702019.1.23发行人原始取得
119动态轴向压缩柱控制柜外观设计20193003607632019.1.23发行人原始取得
120正压防爆电气柜外观设计20193003906992019.1.24发行人原始取得
121制备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外观设计20193003909092019.1.24发行人原始取得
122动态轴向压缩柱外观设计20193004198752019.1.25发行人原始取得
123玻璃柱装柱站外观设计201930041988X2019.1.25发行人原始取得
124二氧化碳储气罐外观设计20193004649022019.1.28发行人原始取得
125冷冻设备外观设计20193004958072019.1.29发行人原始取得
126流通池外观设计20193004959682019.1.29发行人原始取得
127装柱机外观设计20193004957942019.1.29发行人原始取得
128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工业型)外观设计20203014502572020.4.13发行人原始取得
129工业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的旋风分离器外观设计20203014430602020.4.13发行人原始取得
130半制备型超临界流体色谱仪外观设计20203015191822020.4.16发行人原始取得
131超临界流体色谱的自动进样器外观设计20203015191782020.4.16发行人原始取得
132实验室三泵层析系统外观设计20203019856702020.5.7发行人原始取得
133手动压缩层析柱外观设计20203020986362020.5.11发行人原始取得
134实验室用动态轴向压缩柱外观设计20203020985852020.5.11发行人原始取得
135自动层析柱装柱站外观设计20203021397062020.5.12发行人原始取得
136喷胶层析柱装柱站外观设计20203024179472020.5.22发行人原始取得
137手动玻璃层析柱外观设计20203034245962020.6.30发行人原始取得
138中控纤维超滤机外观设计20203047420072020.8.19发行人原始取得

1-1-345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专利 权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39中压快速分离色谱仪外观设计20213061764312021.9.17发行人原始取得

注: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发明专利“一种核酸合成仪(2021112099889)”和“一种利用模拟移动床技术从维生素C母液中分离维生素C和古龙酸的方法(2023106640602)”已获得授权,发行人及子公司已获得授权的境内发明专利共40项;

2、2022年12月2日,发行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下简称质权人)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将上述第14项专利质押给质权人,用于担保发行人对质权人1,000万元的借款,质权自2022年12月6日起设立,质押权登记号为Y2022980025314。

3、2023年7月3日,发行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经济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质权人)签订《专利权质押合同》,将上述第19项专利质押给质权人,用于担保发行人对质权人2,000万元的借款,质权自2023年7月29日起设立,质押权登记号为Y20223980049153。

2、境外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13项境外专利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专利权人取得方式申请 地区他项权利
1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自动背压阀10-22084552019.6.20发行人原始取得韩国
2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自动背压阀US11015717B22021.5.25发行人原始取得美国
3一种可调式中空纤维超滤系统BE2021/52292022.3.29发行人原始取得比利时
4一种可调节中空纤维超滤系统20274902021.2.3发行人原始取得荷兰
5一种可调式中空纤维超滤系统1020210000061642021.3.16发行人原始取得意大利
6一种应用于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的自动背压阀4430632017.9.5发行人原始 取得印度
7一种动态轴向压缩系统N20335582022.11.18发行人原始 取得荷兰
8一种高效率超临界设备N20338132022.12.23发行人原始 取得荷兰
9一种高效率超临界设备10297112022.12.22发行人原始 取得比利时
10一种可调式中空纤维超滤系统CH7174152020.4.30发行人原始取得瑞士
11一种动态轴向压缩系统BE2022/59372022.12.21发行人原始取得比利时
12一种动态轴向压缩系统28065322022.11.17发行人原始取得俄罗斯
13一种高效率超临界设备28086442022.12.27发行人原始取得俄罗斯

1-1-346

(二)商标情况

1、境内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347项境内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1发行人56874700第7类原始 取得2023.4.7-2033.4.6
2发行人68869105第9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3发行人55887971第9类原始 取得2023.2.7-2033.2.6
4发行人52858578第9类原始 取得2023.2.7-2033.2.6
5发行人52858937第37类原始 取得2023.2.7-2033.2.6
6发行人62439674第7类原始 取得2022.11.14-2032.11.13
7发行人61449640第42类原始 取得2022.7.28-2032.7.27
8发行人58830086第3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9发行人58815990第6类原始 取得2022.7.7-2032.7.6
10发行人58815947第40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11发行人58812579第28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12发行人58830130第21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13发行人58814742第13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14发行人58833551第20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15发行人58808710第19类原始 取得2022.6.7-2032.6.6
16发行人58833501第4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17发行人58828594第45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18发行人58815553第44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19发行人58809091第33类原始 取得2022.2.28-2032.2.27
20发行人58822376第24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21发行人58827872第43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1-1-347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22发行人58804720第21类原始 取得2022.6.7-2032.6.6
23发行人58814399第8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24发行人58829287第10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25发行人58818691第16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26发行人58818630第15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27发行人58828541第12类原始 取得2022.5.21-2032.5.20
28发行人57752384第7类原始 取得2022.5.14-2032.5.13
29发行人56513263第35类原始 取得2022.2.7-2032.2.6
30发行人55871990第1类原始 取得2022.1.21-2032.1.20
31发行人55874610第1类原始 取得2022.2.21-2032.2.20
32发行人55866883第1类原始 取得2021.11.21-2032.11.20
33发行人55898410第5类原始 取得2021.11.28-2031.11.27
34发行人55879757第9类原始 取得2021.11.21-2031.11.20
35发行人55887663第11类原始 取得2021.12.7-2031.12.6
36发行人55888708第37类原始 取得2022.11.14-2032.11.13
37发行人55882369第7类原始 取得2021.11.14-2031.11.13
38发行人55880566第35类原始 取得2021.11.14-2031.11.13
39发行人55881949第7类原始 取得2022.2.21-2032.2.20
40发行人55880575第37类原始 取得2021.11.28-2031.11.27
41发行人55866942第39类原始 取得2021.11.21-2031.11.20
42发行人55882871第42类原始 取得2021.11.14-2031.11.13
43发行人55876181第11类原始 取得2022.1.21-2032.1.20
44发行人55888335第42类原始 取得2022.1.28-2032.1.27
45发行人55289858第9类原始 取得2021.11.21-2031.11.20

1-1-348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46发行人55313633第9类原始 取得2021.11.21-2031.11.20
47发行人55306659第9类原始 取得2022.2.14-2032.2.13
48发行人55304379第7类原始 取得2021.10.28-2031.10.27
49发行人55280275第9类原始 取得2021.10.28-2031.10.27
50发行人55313984A第9类原始 取得2021.11.21-2031.11.20
51发行人55278688第9类原始 取得2021.10.28-2031.10.27
52发行人55250634第9类原始 取得2021.10.28-2031.10.27
53发行人55232772第1类原始 取得2022.2.14-2032.2.13
54发行人55202341第9类原始 取得2021.10.28-2031.10.27
55发行人52986801第37类原始 取得2021.9.7-2031.9.6
56发行人53000944第14类原始 取得2021.8.28-2031.8.27
57发行人52970051第11类原始 取得2022.4.14-2032.4.13
58发行人52987620A第7类原始 取得2021.10.21-2031.10.20
59发行人53001238A第39类原始 取得2021.10.21-2031.10.20
60发行人52970051A第11类原始 取得2021.10.21-2031.10.20
61发行人52962132第1类原始 取得2021.12.21-2031.12.20
62发行人72602875第7类原始 取得2024.4.14-2034.4.13
63发行人52864386第18类原始 取得2021.9.7-2031.9.6
64发行人52858911第1类原始 取得2021.12.21-2031.12.20
65发行人52865886第11类原始 取得2021.12.7-2031.12.6
66发行人52864379A第16类原始 取得2021.11.21-2031.11.20
67发行人52864696第26类原始 取得2021.8.28-2031.8.27
68发行人52864744A第42类原始 取得2021.10.21-2031.10.20

1-1-349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69发行人52863045第7类原始 取得2024.3.28-2034.3.27
70发行人73896298第7类原始 取得2024.6.15-2034.6.13
71发行人55282838第9类原始 取得2021.12.28-2031.12.27
72发行人52446610第16类原始 取得2021.12.7-2031.12.6
73发行人52437215第42类原始 取得2021.12.7-2031.12.6
74发行人52469873第14类原始 取得2021.8.28-2031.8.27
75发行人52445534第11类原始 取得2021.12.7-2031.12.6
76发行人52443503第35类原始 取得2022.1.14-2032.1.13
77发行人50847059第41类原始 取得2021.10.7-2031.10.6
78发行人50816163第35类原始 取得2022.3.14-2032.3.13
79发行人50816225第39类原始 取得2021.8.21-2031.8.20
80发行人50707428第9类原始 取得2021.10.7-2031.10.6
81发行人50728793第1类原始 取得2021.10.7-2031.10.6
82发行人50721557第7类原始 取得2021.7.7-2031.7.6
83发行人50705875第5类原始 取得2021.6.28-2031.6.27
84发行人50692770第1类原始 取得2021.10.7-2031.10.6
85发行人50693314第7类原始 取得2021.10.7-2031.10.6
86发行人50670821第1类原始 取得2021.8.28-2031.8.27
87发行人50666922第7类原始 取得2022.11.7-2032.11.6
88发行人50655394第16类原始 取得2021.8.28-2031.8.27
89发行人47017823A第1类原始 取得2021.4.7-2031.4.6
90发行人47000914第7类原始 取得2021.12.21-2031.12.20
91发行人49870083第1类原始 取得2021.4.21-2031.4.20

1-1-350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92发行人49875789A第25类原始 取得2021.5.21-2031.5.20
93发行人49863210第14类原始 取得2021.4.21-2031.4.20
94发行人49855527第26类原始 取得2021.4.21-2031.4.20
95发行人49855504A第9类原始 取得2021.5.21-2031.5.20
96发行人49689378A第16类原始 取得2021.7.21-2031.7.20
97发行人46987702第1类原始 取得2021.2.28-2031.2.27
98发行人46992866A第1类原始 取得2021.3.7-2031.3.6
99发行人46996951第1类原始 取得2021.2.14-2031.2.13
100发行人47004045第1类原始 取得2021.2.14-2031.2.13
101发行人47008788第1类原始 取得2021.2.14-2031.2.13
102发行人47000914A第7类原始 取得2021.4.7-2031.4.6
103发行人46989202第1类原始 取得2021.2.7-2031.2.6
104发行人42158836第1类原始 取得2020.8.14-2030.8.13
105发行人42162647第1类原始 取得2020.8.14-2030.8.13
106发行人42181661第1类原始 取得2020.8.14-2030.8.13
107发行人36790046第9类原始 取得2019.11.14-2029.11.13
108发行人36790046第7类原始 取得2019.11.14-2029.11.13
109发行人36767448A第7类原始 取得2020.1.14-2030.1.13
110发行人36778592A第7类原始 取得2020.2.7-2030.2.6
111发行人36785381A第7类原始 取得2020.1.28-2030.1.27

1-1-351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112发行人36776081A第7类原始 取得2020.1.28-2030.1.27
113发行人36784859A第7类原始 取得2020.1.28-2030.1.27
114发行人36780212A第7类原始 取得2019.12.21-2029.12.20
115发行人36783790A第7类原始 取得2019.12.21-2029.12.20
116发行人36775533第9类原始 取得2019.11.14-2029.11.13
117发行人36775533第7类原始 取得2019.11.14-2029.11.13
118发行人11018205第9类原始 取得2023.10.7-2033.10.6
119发行人7126003第7类原始 取得2021.7.7-2031.7.6
120发行人7126002第9类原始 取得2021.1.14-2031.1.13
121发行人6813582第7类原始 取得2020.4.14-2030.4.13
122发行人6813583第9类原始 取得2020.7.7-2030.7.6
123发行人6632637第42类原始 取得2021.2.21-2031.2.20
124发行人6632636第9类原始 取得2020.5.14-2030.5.13
125发行人6577169第9类原始 取得2020.4.28-2030.4.27
126发行人6577172第9类原始 取得2020.4.28-2030.4.27
127发行人6577173第9类原始 取得2020.6.21-2030.6.20
128发行人6577170第9类原始 取得2020.4.28-2030.4.27
129发行人6577171第9类原始 取得2020.4.28-2030.4.27
130发行人6577174第9类原始 取得2020.4.28-2030.4.27
131发行人5215625第9类原始 取得2019.4.14-2029.4.13
132发行人5215626第1类原始 取得2019.6.28-2029.6.27
133发行人1472016第1类原始 取得2020.11.14-2030.11.13

1-1-352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134发行人76090361第24类原始 取得2024.7.21-2034.7.20
135发行人76086559第34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36发行人76068597第21类原始 取得2024.8.7-2034.8.6
137发行人76080657第28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38发行人76068629第25类原始 取得2024.7.21-2034.7.20
139发行人76069721第42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40发行人76068766第39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41发行人76088045第29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42发行人76063866第30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43发行人76090384第27类原始 取得2024.7.21-2034.7.20
144发行人76073341第36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45发行人76073214第23类原始 取得2024.7.21-2034.7.20
146发行人76078686第44类原始取得2024.7.14-2034.7.13
147发行人76086552第33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48发行人76073358第38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49发行人76071216第43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50发行人76082089第26类原始 取得2024.7.21-2034.7.20

1-1-353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151发行人76065486第37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52发行人76083540第45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53发行人76068605第22类原始 取得2024.7.21-2034.7.20
154发行人76083505第41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55发行人76073374第40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56发行人76073334第35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57发行人76073275第31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58发行人76082100第32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59发行人76061004第12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60发行人76058791第2类原始 取得2024.7.7-2034.7.6
161发行人76041503第3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62发行人76046258第10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63发行人76060165第15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64发行人76038921第11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65发行人76038897第8类原始 取得2024.7.7-2034.7.6
166发行人76043925第14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67发行人76055032第6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1-354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168发行人76047834第19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69发行人76038939第13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70发行人76038439第5类原始 取得2024.7.7-2034.7.6
171发行人76044393第1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72发行人76057216第4类原始 取得2024.7.7-2034.7.6
173发行人76048507第17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74发行人76057285第18类原始 取得2024.7.7-2034.7.6
175发行人76050832第9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76发行人76056082第20类原始 取得2024.7.7-2034.7.6
177发行人76062136第7类原始 取得2024.7.7-2034.7.6
178发行人76043077第16类原始 取得2024.7.14-2034.7.13
179发行人75779788第7类原始 取得2024.8.21-2034.8.20
180发行人77837821A第7类原始 取得2024.11.14-2034.11.13
181发行人77838707第7类原始 取得2024.10.28-2034.10.27
182汉凰科技71630116第25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183汉凰科技71630137第28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184汉凰科技71901316第42类原始 取得2023.12.7-2033.12.6
185汉凰科技71626112第36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186汉凰科技71629031第14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1-1-355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187汉凰科技71629338第29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188汉凰科技71629356第31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189汉凰科技71629376第34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190汉凰科技71630042第18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191汉凰科技71622469第11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192汉凰科技71622569第41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193汉凰科技71624081第15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194汉凰科技71624856第40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195汉凰科技71624889第44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196汉凰科技71626102第35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197汉凰科技71622088第43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198汉凰科技71621920第24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199汉凰科技71621914第23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00汉凰科技71621873第17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01汉凰科技71619690第16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02汉凰科技71616574第37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03汉凰科技71612688第19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04汉凰科技71612745第27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05汉凰科技71613003第30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06汉凰科技71613027第33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07汉凰科技71615103第20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08汉凰科技71605440第42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09汉凰科技71606559第21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10汉凰科技71606564第22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1-1-356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211汉凰科技71607089第32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12汉凰科技71607552第45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13汉凰科技71611114第39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14汉凰科技71601086第10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15汉凰科技71602159第1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16汉凰科技71605410第38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17汉凰科技71605327第26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18汉凰科技71605232第13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19汉凰科技71602796第2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20汉凰科技71599322第4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21汉凰科技71600936第34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22汉凰科技71600994第40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23汉凰科技71601057第7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24汉凰科技71597616第33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25汉凰科技71597625第44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26汉凰科技71598812第18类原始 取得2023.11.21-2033.11.20
227汉凰科技71598963第36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28汉凰科技71599313第3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29汉凰科技71594550第23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30汉凰科技71594560第24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31汉凰科技71595690第9类原始 取得2023.11.28-2033.11.27
232汉凰科技71596467第31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33汉凰科技71597391第8类原始 取得2023.11.21-2033.11.20
234汉凰科技71597476第25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1-1-357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235汉凰科技71593227第15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36汉凰科技71593856第38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37汉凰科技71593865第39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38汉凰科技71593887第41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39汉凰科技71594195第43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40汉凰科技71594211第45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41汉凰科技71589218第42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42汉凰科技71589516第5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43汉凰科技71590974第21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44汉凰科技71592508第26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45汉凰科技71592547第30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46汉凰科技71592621第8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47汉凰科技71586517第27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48汉凰科技71586526第28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49汉凰科技71588754第11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50汉凰科技71588771第13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51汉凰科技71588823第29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52汉凰科技71589169第37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53汉凰科技71580842第5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54汉凰科技71582146第6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55汉凰科技71582174第9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56汉凰科技71582817第35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57汉凰科技71583943第14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58汉凰科技71584912第7类原始 取得2023.11.21-2033.11.20

1-1-358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259汉凰科技71576321第20类原始 取得2023.11.21-2033.11.20
260汉凰科技71578782第1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61汉凰科技71578822第6类原始 取得2023.11.21-2033.11.20
262汉凰科技71579165第22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63汉凰科技71579328第2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64汉凰科技71579620第17类原始 取得2023.11.21-2033.11.20
265汉凰科技71573658第3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66汉凰科技71574391第10类原始 取得2023.11.21-2033.11.20
267汉凰科技71575249第4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68汉凰科技71575590第16类原始 取得2023.11.21-2033.11.20
269汉凰科技71575619第19类原始 取得2023.11.21-2033.11.20
270汉凰科技71571537第37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71汉凰科技71572171第32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72汉凰科技71564766第3类原始 取得2023.11.21-2033.11.20
273汉凰科技71568766第2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74汉凰科技71571306第22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75汉凰科技71571324第24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76汉凰科技71562608第39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77汉凰科技71563324第9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78汉凰科技71560217第19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79汉凰科技71562024第16类原始 取得2023.11.21-2033.11.20
280汉凰科技71562041第18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81汉凰科技71552703第41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82汉凰科技71553690第17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1-1-359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283汉凰科技71558890第34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84汉凰科技71550627第13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85汉凰科技71550756第45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86汉凰科技71551140第7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87汉凰科技71551915第38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88汉凰科技71545680第36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89汉凰科技71550387第23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90汉凰科技71548491第26类原始 取得2023.10.28-2033.10.27
291汉凰科技71545652第4类原始 取得2023.11.7-2033.11.6
292汉凰科技71545624第1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93汉凰科技71544494第31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94汉凰科技71544136第28类原始 取得2023.11.14-2033.11.13
295汉凰科技74067861第32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296汉凰科技73921715第35类原始 取得2024.6.7-2034.6.6
297汉凰科技72997926第24类原始 取得2024.4.7-2034.4.6
298汉凰科技72985796第19类原始 取得2024.3.28-2034.3.27
299汉凰科技73005115第35类原始 取得2024.4.7-2034.4.6
300汉凰科技72983126第5类原始 取得2024.4.7-2034.4.6
301汉凰科技72995509第8类原始 取得2024.4.7-2034.4.6
302汉凰科技72994172第36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303汉凰科技72987237第37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304汉凰科技72999198第38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305汉凰科技72985846第27类原始 取得2024.4.14-2034.4.13
306汉凰科技72986055第9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1-1-360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307汉凰科技72979311第42类原始 取得2024.4.7-2034.4.6
308汉凰科技72988787第22类原始 取得2024.1.28-2034.1.27
309汉凰科技72989275第1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310汉凰科技72981697第2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311汉凰科技72999998第26类原始 取得2024.1.28-2034.1.27
312汉凰科技72985919第34类原始 取得2024.2.7-2034.2.6
313汉凰科技72998346第13类原始 取得2024.2.7-2034.2.6
314汉凰科技72991611第18类原始 取得2024.1.28-2034.1.27
315汉凰科技72998816第45类原始 取得2024.1.28-2034.1.27
316汉凰科技72988797第23类原始 取得2024.1.28-2034.1.27
317汉凰科技72985558第11类原始 取得2024.4.7-2034.4.6
318汉凰科技72980762第16类原始 取得2024.1.28-2034.1.27
319汉凰科技73001795第29类原始 取得2024.5.7-2034.5.6
320汉凰科技72984581第3类原始 取得2024.2.7-2034.2.6
321汉凰科技72985901第32类原始 取得2024.4.7-2034.4.6
322汉凰科技72999207第39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323汉凰科技72991427第6类原始 取得2024.4.7-2034.4.6
324汉凰科技72996455第31类原始 取得2024.1.28-2034.1.27
325汉凰科技72988779第21类原始 取得2024.4.7-2034.4.6
326汉凰科技73002371第4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327汉凰科技72991602第17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328汉凰科技72983148第7类原始 取得2024.2.7-2034.2.6
329汉凰科技72985862第28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330汉凰科技72982154第20类原始 取得2024.3.28-2034.3.27

1-1-361

序号商标商标权人注册号类别取得 方式有效期限他项 权利
331汉凰科技72996108第40类原始 取得2024.4.7-2034.4.6
332汉凰科技72998807第44类原始 取得2024.4.7-2034.4.6
333汉凰科技73004267第12类原始 取得2024.4.7-2034.4.6
334汉凰科技71938487第12类原始 取得2024.2.14-2034.2.13
335汉凰科技71574415第12类原始 取得2024.2.7-2034.2.6
336汉凰科技71571510第29类原始 取得2024.1.28-2034.1.27
337汉凰科技71563346第11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338汉凰科技71559393第5类原始 取得2024.1.28-2034.1.27
339汉凰科技71552670第27类原始 取得2024.6.14-2034.6.13
340汉凰科技71563545第21类原始 取得2024.2.7-2034.2.6
341汉凰科技71544861第25类原始 取得2024.2.7-2034.2.6
342汉凰科技71571023第44类原始 取得2024.1.28-2034.1.27
343汉凰科技71555668第6类原始 取得2024.2.14-2034.2.13
344汉凰科技71561683第8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345汉凰科技71544158第30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346汉凰科技71560225第20类原始 取得2024.1.21-2034.1.20
347汉凰科技71551274第40类原始 取得2024.1.28-2034.1.27

2、境外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9项境外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商标 权人注册号核定 类别取得方式有效期至注册地区他项权利
1发行人16084881原始取得2031.7.16德国、法国、美国、挪威、越南、韩国
2发行人16081431原始取得2031.7.16德国、法国、美国、挪威、印度、韩国
3发行人16081427原始2031.7.16德国、法国、

1-1-362

序号商标商标 权人注册号核定 类别取得方式有效期至注册地区他项权利
取得美国、挪威、印度、韩国
4发行人161051542原始取得2031.8.2美国、日本、瑞典、印度、英国、韩国、泰国
5发行人14613079原始取得2029.2.26俄罗斯、印度、越南
6发行人14631681原始取得2029.3.7西班牙、越南
7发行人14648669、42原始取得2029.2.26英国、瑞典、挪威、德国、法国、意大利、俄罗斯、越南、美国、日本、韩国
8发行人3220212247417、9、11、42原始取得2031.5.19德国
214767907原始取得2031.5.18法国
315901原始取得2031.5.19挪威
488275原始取得2031.5.19越南
发行人68983287原始取得2032.11.15美国
68983299
689833011
689833142
发行人49773107原始取得2031.5.19印度
49773119
497731211
497731342
发行人40-19326017原始取得2032.11.9韩国
40-19325959
40-193259011
40-193258842
9Hedera发行人17202761、7、9、42原始取得2033.2.27马来西亚

(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5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如下:

1-1-363

序号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开发 完成日首次发表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发行人汉邦科技基于PCS7平台的一次性超滤系统软件[简称:一次性超滤系统]V2.02022SR13979222022.4.15未发表原始取得
2发行人汉邦科技基于PCS7平台的层析分离纯化系统软件[简称:层析系统软件]V4.02022SR13979202022.3.30未发表原始取得
3发行人汉邦科技基于WinCC的Bio--Pro工业层析系统软件[简称:Bio-Pro]V3.02022SR13979242022.4.30未发表原始取得
4发行人汉邦科技工业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软件[简称:工业型超临界系统软件]V2.02022SR13980832021.6.16未发表原始取得
5发行人汉邦科技基于PCS7平台的智能装柱系统软件[简称:智能装柱系统]V2.02022SR13979212022.3.30未发表原始取得
6发行人汉邦科技分析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软件[简称:分析型超临界系统软件]V1.02022SR13980842021.5.16未发表原始取得
7发行人汉邦科技匀浆单元系统[简称:匀浆罐系统]V1.02022SR13979232022.3.16未发表原始取得
8发行人汉邦科技Bio-LabSU一次性梯度层析系统软件[简称:Bio-LabSU]V1.02022SR09819232021.10.27未发表原始取得
9发行人汉邦科技Bio-TFF实验室超滤系统软件[简称:Bio-TFF]V1.02022SR09819222021.12.9未发表原始取得
10发行人汉邦科技Bio-Oligo核酸合成仪软件[简称:Bio-Oligo]V1.02022SR09819242021.11.18未发表原始取得
11发行人汉邦科技Bio-ILC一体式液相色谱系统软件[简称:Bio-ILC]V1.02022SR07530982021.9.8未发表原始取得
12发行人汉邦科技Bio-SMB连续流层析系统软件[简称:Bio-SMB]V1.02022SR07531002021.6.18未发表原始取得
13发行人汉邦科技低压层析配液系统软件[简称:低压层析配液系统]V1.02021SR12640712020.11.1未发表原始取得
14发行人汉邦科技连续离交色谱系统软件[简称:连续离交色谱系统]V2.02021SR12640722021.3.17未发表原始取得
15发行人汉邦科技CS-Prep工业制备色谱系统软件[简称:CS-Prep]V4.02021SR11244092021.5.24未发表原始取得
16发行人汉邦科技制备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软件[简称:制备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软件]V2.02021SR10314532020.3.16未发表原始取得
17发行人汉邦科技ACC自动轴向压缩层析柱软件[简称:ACCChrom]V1.02020SR02701532019.10.22未发表原始取得

1-1-364

序号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开发 完成日首次发表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8发行人汉邦科技Bio-Pro全自动层析系统软件[简称:Bio-ProChrom]V2.02020SR01124002019.10.22未发表原始取得
19发行人汉邦科技Bio-Lab实验室层析系统软件[简称:Bio-LabChrom]V1.02020SR00931802019.10.21未发表原始取得
20发行人汉邦科技实验室高效液相色谱系统软件[简称:HPLC-LABChrom]V1.02020SR00931762019.10.1未发表原始取得
21发行人汉邦科技Bio-HF中空纤维超滤系统软件[简称:Bio-HF软件]V1.02020SR00874862019.10.22未发表原始取得
22发行人汉邦科技Bio-TFF全自动超滤系统软件[简称:Bio-TFF]V1.02020SR00931782019.10.24未发表原始取得
23发行人汉邦科技制备型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软件[简称:制备型超临界系统软]V1.02019SR11302282019.3.21未发表原始取得
24发行人汉邦科技连续型离子交换色谱系统软件[简称:连续型离交色谱系统软件]V1.02018SR9283672017.10.22未发表原始取得
25发行人汉邦科技连续分离型超临界流体色谱仪控制系统软件[简称:连续分离型SFC控制系统软件]V1.02018SR9284302016.9.6未发表原始取得
26发行人汉邦科技连续离子交换模拟移动床双功能系统软件[简称:连续离交SMB双功能系统软件]V1.02018SR8162772018.7.20未发表原始取得
27发行人汉邦科技二维色谱系统控制软件[简称:二维色谱软件]V1.02018SR7481862018.3.27未发表原始取得
28发行人汉邦科技纯化精制生产集成控制系统软件[简称:纯化精制系统软件]V1.02018SR7481842018.4.1未发表原始取得
29发行人汉邦科技工业制备色谱系统控制软件[简称:CS-Prep]V2.02018SR7481802018.3.22未发表原始取得
30发行人汉邦科技Bio-Con在线稀释配液系统控制软件[简称:Bio-Con系统软件]V1.02018SR7481762018.3.22未发表原始取得
31发行人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控制软件[简称:超临界色谱软件]V1.02016SR1304032016.2.22未发表原始取得
32发行人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色谱谱图手动积分识别系统[简称:色谱谱图手动积分识别系统]V1.02016SR0170642015.10.12未发表原始取得
33发行人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SMB控制系统(12通阀-RS232)[简称:模拟移动床控制系统(12通阀-RS232)]V1.02016SR0170662015.1.6未发表原始取得

1-1-365

序号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开发 完成日首次发表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4发行人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SMB控制系统(8通阀-RS232)[简称:模拟移动床控制系统(8通阀-RS232)]V1.02016SR0179662015.3.10未发表原始取得
35发行人江苏汉邦科技有限公司SMB控制系统(6通阀-RS485)[简称:模拟移动床控制系统(6通阀-RS485)]V1.02016SR0179232015.7.15未发表原始取得
36发行人快速检测控制系统[简称:快检系统]V1.02015SR2045252014.6.5未发表原始取得
37发行人工业制备色谱系统控制软件[简称:CS-Prep]V1.02015SR2045302014.9.22未发表原始取得
38发行人蛋白质分离纯化系统[简称:蛋白纯化系统]V1.02015SR0217762014.8.22未发表原始取得
39发行人模拟移动床控制软件[简称:SMB控制软件]V2.02014SR1855042013.11.7未发表原始取得
40发行人组份收集系统[简称:FC系统]V1.02014SR0597692013.5.2未发表原始取得
41发行人顺序式模拟移动床控制系统[简称:SSMBControlSystem]V1.02014SR0498222013.10.15未发表原始取得
42发行人模拟移动床色谱装置控制系统[简称:SMB控制系统]V1.02008SR21499-2008.4.6原始取得
43发行人汉邦科技Bio-Pro自动层析系统控制软件[简称:Bio-Pro层析系统软件]V1.02018SR7770032018.4.1未发表原始取得
44发行人汉邦科技雾化速冻系统[简称:雾化速动系统]V1.02023SR05980062023.2.28未发表原始取得
45发行人汉邦科技自动匀浆罐系统[简称:自动匀浆罐系统]V1.02023SR13680352023.8.29未发表原始 取得
46发行人汉邦科技数字隔膜泵系统[简称:数字隔膜泵系统]V1.02023SR15710202023.9.24未发表原始 取得
47发行人超临界流体色谱系统软件[(简称:SFC)]V3.02024SR00033602023.10.31未发表原始取得
48发行人ACC自动轴向压缩层析柱系统软件[简称:ACC(智能装柱站)]V3.02024SR10520452024.5.25未发表原始取得
49发行人汉邦科技实验室核酸合成仪100系统软件[简称:OP100]V2.02024SR10542452023.11.6未发表原始取得
50发行人工业层析系统软件[简称:Bio_Pro]V5.02024SR10191652024.4.30未发表原始取得
51发行人工业配液层析系统软件[简称:Bio_CPro]V3.02024SR10175652024.5.15未发表原始取得
52发行人Oligo-Pro工业核酸系统软件[简称:Oligo-Pro软件]V2.02024SR09454392024.1.25未发表原始取得
53发行人实验室双柱色谱系统软件[简称:Bio-SMB]V2.02024SR09204812024.5.7未发表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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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软件名称登记号开发 完成日首次发表日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4发行人多肽合成仪系统软件[简称:SD(多肽合成仪)]V1.02024SR11653622024.6.5未发表原始取得
55发行人汉邦科技核酸合成仪400系统软件[简称:OP400]V2.02024SR14191442024.5.16未发表原始取得
56发行人汉邦科技基于DeltaV的层析系统控制软件[简称:层析系统]V6.02024SR20191912024.9.29未发表原始取得

附件二 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兵出具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在不违反前述第2项承诺的前提下,自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5、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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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6、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7、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8、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对本人设置了更严格的锁定要求,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淮安集智、淮安集才和淮安集礼出具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企业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张广文出具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2、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1-1-368

3、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4、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对本人设置了更严格的锁定要求,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4、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胜迎、汤业峰、沈健增、张树明、金新亮和顾彬出具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4、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5、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1-1-369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7、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对本人设置了更严格的锁定要求,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刘根水和严忠出具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在不违反前述第2项承诺的前提下,自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至本人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5、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6、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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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8、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对本人设置了更严格的锁定要求,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韩海峰和赵建强出具如下承诺:

“1、本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另有规定的除外;

2、自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所持首次公开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对本人设置了更严格的锁定要求,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郁万中、夏秀丽、李枝玲出具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或区间、减持的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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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期限等信息。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对本人设置了更严格的锁定要求,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5、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汉鼎投资、淮安集信、淮安集鑫出具如下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企业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公司股东华金领越出具如下承诺:

“1、如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时间间隔在12个月内,则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孰晚),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时间间隔已超过12个月,则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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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企业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公司股东东富龙设备、赣州心月狐、国寿疌泉、国发科创、禾实投资、淮安淮融、淮上开元、君联和业、君联欣康、倪正东、启真未来、清科共创、清科致盛、药明康德新药、朗玛五十三号、高宣、张洲峰出具如下承诺:

“1、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以上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如果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出售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如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进行修订,本企业/本人所作承诺亦将进行相应更改。”

公司股东红杉瀚辰出具如下承诺:

“1、如果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兵出具如下承诺:

“一、持股意向

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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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的前提条件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发行人其他股东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减持的方式、数量、价格及期限

本人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1)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股份后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的,在减持后6个月内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本人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四、未履行上述承诺的责任及后果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届时将该等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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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淮安集智、淮安集礼和淮安集才出具如下承诺:

“一、持股意向

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二、减持的前提条件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发行人其他股东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减持的方式、数量、价格及期限

本企业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1)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股份后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的,在减持后6个月内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本企业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本企业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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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四、未履行上述承诺的责任及后果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届时将该等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3、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如下承诺:

“一、持股意向

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二、减持的前提条件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发行人其他股东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三、减持的方式、数量、价格及期限

本人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1)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股份后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的,在减持后6个月内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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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的1%。

本人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四、未履行上述承诺的责任及后果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届时将该等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4、持股5%以上的公司承诺

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倪正东出具如下承诺:

“一、减持的前提条件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发行人其他股东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二、减持的方式、数量、价格及期限

本人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1)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股份后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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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的,在减持后6个月内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人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价格将结合发行人股票市场交易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未履行上述承诺的责任及后果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届时将该等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清科致盛、清科共创出具如下承诺:

“一、减持的前提条件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发行人其他股东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二、减持的方式、数量、价格及期限

“本企业保证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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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未履行上述承诺的责任及后果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届时将该等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给发行人所有。”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国寿疌泉出具如下承诺:

“一、减持的方式、数量、价格及期限

本企业保证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低于5%时不受前述限制。

二、未履行上述承诺的责任及后果

如违反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届时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

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君联和业、君联欣康出具如下承诺:

“一、减持的前提条件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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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发行人其他股东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二、减持的方式、数量、价格及期限

“本企业保证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低于5%时不受前述限制。”

三、未履行上述承诺的责任及后果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届时将该等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给发行人所有。”

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药明康德新药出具如下承诺:

“一、减持的前提条件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发行人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发行人其他股东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该等股东已经全额承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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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责任。

二、减持的方式、数量、价格及期限

本企业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1)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股份后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的,在减持后6个月内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本企业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价格将结合发行人股票市场交易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企业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减持公司股份的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自不再作为发行人的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之日起无需遵守上述承诺中属于相关监管规则对于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价锁定或减持特殊要求的内容。

三、未履行上述承诺的责任及后果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届时将该等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给发行人所有。”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了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稳定,强化股东、管理层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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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价的承诺,具体如下:

“一、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1、稳定公司股价的原则

公司将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合理回报。为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如公司股价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及/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启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以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一旦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若因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做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并与其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公司公告稳定股价方案后,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保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符合上市条件。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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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股价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若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以上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②公司董事会应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份预案(包括拟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回购期限及其他有关回购的内容)的决议(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实施回购的(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发行前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股东大会就回购事项进行表决时投赞成票),回购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③除应符合上述要求之外,公司回购股票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净额;

B、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C、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2)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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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实际控制人应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

A、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公司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如期公告股票回购计划;

C、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的股票回购计划未能通过公司股东大会。

②公司实际控制人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③公司实际控制人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的累计资金金额不超过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30%;连续12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的,实际控制人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3)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

A、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实际控制人未如期公告增持计划。

②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应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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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的累计资金金额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在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的30%;增持计划完成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④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新聘任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上述新聘人员符合本预案相关规定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其他稳定股价措施

①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②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前提下,公司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承诺

就上述稳定股价事宜,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如下:

1、发行人的承诺

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启动《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并与其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公告稳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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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方案后,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公司保证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应符合上市条件;若公司情况触发启动条件,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等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公司承诺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回购公司股票或采取其他稳定股价措施;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前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中规定的约束措施。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本人将无条件遵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自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等股本变动行为规定的,本人承诺依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中规定的相关程序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承诺接受《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中规定的约束措施。

3、发行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发行人处领薪的股东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本人认可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若公司触发需采取稳定股价的情形,本人承诺将督促公司履行稳定股价事宜的决策程序;涉及本人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对稳定股价作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稳定股价事宜在董事会中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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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无条件遵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三、约束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发行人处领薪的股东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发行人处领薪的股东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实际控制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给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实际控制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公司有权将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实际控制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发行人处领薪的股东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司应在事实得到确认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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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公司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且自违反前述承诺之日起,公司有权将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所需资金金额相等的应付董事、高管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同时限制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负有增持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未来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发行人处领薪的股东委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要求其作出上述承诺并要求其履行。”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确定的基准价格(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若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上市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自行或极力促使发行人回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确定的基准价格(投资者买入股票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以买入股票价格作为回购价格)。若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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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拟定了相关填补措施。

1、公司承诺

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1、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公司将提高加强预算管理,控制本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本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此外,本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本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本公司将全面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针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通过了设立专项账户的相关决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本公司指定的专项账户,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满足了本公司扩大产能、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的需求,提高本公司研发能力,并进一步推进了品牌建设,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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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和提高本公司的市场份额,对本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将发挥积极作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加快推进各募投项目工程的建设,积极调配资源,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各项目早日竣工并达到预期效益。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了《公司章程》,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5、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本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本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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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若发行人将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该等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1、分配方式

在本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本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本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本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2、实施现金分配的条件

本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本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本公司后续持续经营;本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实施股票分红的条件

在本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本公司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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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本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本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现金分配的比例

(1)本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原则上本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2)本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本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本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本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本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分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保证本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本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本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本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本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董事会制定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单独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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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本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热线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本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本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项。”

(七)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1、如《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2、如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将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部门依法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1、如《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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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如下承诺:

“1、如《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及分红(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八)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签署之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或业务经营的情形。

2、为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或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本人承诺: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将不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将不会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本人保证将促使本人控股或本人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以下并称“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所参股的企业,如从事与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产品生产和业务经营,本人将避免成为该等企业的控股股东或获得该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如发行人此后进一步拓展产品或业务范围,本人和控股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如本人和控股企业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亲自和促成控股企业采取措施,以按照最大限度符合发行人利益的方式退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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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业绩下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兵及其控制的淮安集智、淮安集才、淮安集礼出具如下承诺:

“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前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届时所持股份’指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十)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

“江苏汉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人承诺在项目审核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附件三 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一)履行相关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出具如下承诺:

“1、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相关责任主体应继续履行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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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责任主体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相关责任主体应继续履行该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淮安集智、淮安集礼和淮安集才出具如下承诺:

“1、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相关责任主体应继续履行该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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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出具如下承诺: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相关责任主体应继续履行该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药明康德新药、清科致盛(及清科共创、倪正东)、国寿疌泉、君联和业(及君联欣康)出具如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相关责任主体应继续履行该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4、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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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药明康德新药、清科致盛(及清科共创和倪正东)、国寿疌泉和君联和业(及君联欣康),以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任职或控制的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本人/本企业不会实施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的行为,并将保持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3、本人及本人任职或控制的企业/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4、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5、本人/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人/本企业保证并促使本人的关联方/本企业的关联方遵守上述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人/本企业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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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近亲属在与发行人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将严格限制占用发行人资金。

四、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近亲属不得要求发行人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也不得要求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五、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近亲属不谋求以下列方式将发行人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近亲属使用,包括:(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发行人的资金给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近亲属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近亲属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近亲属进行投资活动;(4)为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近亲属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近亲属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本人将促使本人及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近亲属遵守上述承诺。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近亲属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函持续有效。”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如下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亦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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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保密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投资者沟通渠道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识,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回报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的相关规划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新闻机构等联系,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上市后的主要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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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

3、公司现金分红方式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

同时,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者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者购买设备、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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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0%。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公司年度盈利,管理层、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需就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发行人已建立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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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等事项的权利。

1、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董事、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股东大会表决实行累积投票制应执行以下原则:(1)董事、监事候选人数可以多于股东大会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票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股东大会拟选董事、监事人数,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2)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3)董事、监事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但每位当选人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网络投票机制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4、征集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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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1、发行人已在招股意向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发行人不存在股权代持、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发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5、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发行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7、若发行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附件五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总经理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等制度,并建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组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健全清晰,制衡机制有效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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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运作规范,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的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已累计召开11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就《公司章程》的订立、公司重大制度建设、重大经营投资和财务决策、董事、独立董事与监事的聘任、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行使权力。

(二)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已累计召开16次董事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制度建设、重大经营投资和财务决策、管理层的聘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有效履行了职责。

(三)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有效履行了监督等职责。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及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的聘任

为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聘任了陈晨、钱运华、熊守春为公司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当选后参加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并参与表决。此外,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员。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上市相关规则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可有效维护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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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股东合法权益。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独立董事未曾对董事会的历次决议或有关决策事项提出异议。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汤业峰担任。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及与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组织筹备并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等工作。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附件六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的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集人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张大兵钱运华、张树明
提名委员会陈晨钱运华、李胜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钱运华熊守春、沈健增
审计委员会熊守春陈晨、沈健增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议案,对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评审及工作程序、议事规则等作出了规定。自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设立至今,各委员能切实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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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附件七 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向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环评批复 文件备案文号
1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19,302.9119,302.91淮环分开发[2020]023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41号
2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7,109.6218,063.41淮环分开发[2020]023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41号
3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22,476.0422,476.04淮环开分表复[2023]25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114号
总计68,888.5759,842.36--

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使用所募集到的资金,公司可以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此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部分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

(二)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公司制定了相关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及时存入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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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产1000台液相色谱系列分离装备生产项目

1、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的进度如下表所示:

第月项目24681012141618202224
前期准备
工程设计
工程建设
设备采购
安装调试、项目试运行
竣工验收

2、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总投资19,302.9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9,302.91万元,具体资金使用计划见下表:

序号资金项目建设期(年)运营期(年)小计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123???
1工程费用6,073.736,035.36-12,109.0812,109.08
1.1其中:建筑工程费用3,605.022,403.34-6,008.366,008.36
1.2设备购置费用2,326.603,489.90-5,816.505,816.50
1.3安装工程费用142.11142.11-284.23284.23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8.06105.37-263.43263.43
3预备费311.59307.04-618.63618.63
4铺底流动资金-0.006,311.786,311.786,311.78
合计6,543.376,447.766,311.7819,302.9119,302.91

3、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有固体废物、水污染物、废气和噪声等。项目将按照“清除污染、保护环境、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三废”治理与生产装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在设计、建设和生产经营中采取有效的综合防治和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及生活废水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对生产噪音采取隔振、隔声及消声措施,项目投产后正常运行时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排放浓度达标、排放速率达标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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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达标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相关程序履行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为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高路南侧、开明路东侧地块,发行人已取得该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由公司实施,已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完成项目备案(备案文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41号),并取得淮安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环评相关批复(淮环分开发[2020]023号)。

(四)色谱分离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项目实施的进度如下表所示:

项目进展(月)369121518212427303336
项目前期准备
土建及装修设计
工程施工
设备购置及安装
研发课题实施

2、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3年,项目总投资27,109.6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8,063.41万元,具体资金使用计划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资金项目建设期(年)小计拟使用募集资金
123
1工程费用7,248.397,248.395,636.5620,133.3513,966.51
1.1其中:建筑工程费用4,678.984,678.982,339.4911,697.446,315.67
1.2设备购置费用2,414.832,414.833,219.778,049.447,457.61
1.3安装工程费用154.59154.5977.29386.47193.23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72.371,783.421,188.955,944.753,581.14
3预备费511.04451.5968.901,031.53515.77
合计10,731.819,483.416,894.4027,109.6218,0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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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和建成运营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条例和标准,制定了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各类污染物进行处理和控制,保证各项环境指标均能达标。

4、相关程序履行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为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高路南侧、开明路东侧地块,发行人已取得该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由公司实施,已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完成项目备案(备案文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41号),并取得淮安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环评相关批复(淮环分开发[2020]023号)。

(五)年产2000台(套)实验室色谱分离纯化仪器生产项目

1、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实施的进度如下表所示:

项 目(月)24681012141618202224
前期准备
工程设计
工程建设
设备采购
安装调试、项目试运行
竣工验收

2、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总投资22,476.0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2,476.04万元,具体资金使用计划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资金项目建设期(年)运营期(年)小计拟使用募集资金
123???
1工程费用8,815.237,937.35-16,752.5816,7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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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资金项目建设期(年)运营期(年)小计拟使用募集资金
123???
1.1其中:建筑工程费用6,261.434,174.28-10,435.7110,435.71
1.2设备购置费用2,418.533,627.79-6,046.326,046.32
1.3安装工程费用135.28135.28-270.56270.56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7.31151.54-378.85378.85
3预备费452.13404.44-856.57856.57
4铺底流动资金--4,488.034,488.034,488.03
合计(万元)9,494.678,493.344,488.0322,476.0422,476.04

3、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过程和建成运营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气、污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条例和标准,制定了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对各类污染物进行处理和控制,保证各项环境指标均能达标。

4、相关程序履行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址为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集贤路南侧地块,汉凰科技已取得该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汉凰科技实施,已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完成项目备案(备案文号:淮管发改审备[2023]114号),并取得淮安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环评相关批复(淮环开分表复[2023]25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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