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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岩大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岩大地股票代码:003001

信息义务披露人:王立建住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回购。

签署日期:2025年4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大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岩大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中岩大地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义务披露人王立建
本报告、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王立建性别:男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购回,原因如下: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王立建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32,000股,导致王立建先生持股数量由34,504,227股减少至30,772,2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7.23%减少至24.28%、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27.73%减少至24.73%,合计持股比例已经跨越25.00%,超出股份数量为331,300股。为了使持股比例恢复到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5.00%,王立建先生自行购回超出股份331,30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及自身资金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回公司股份33.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7%。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0,772,22724.28%24.73%31,103,52724.54%2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894,0573.86%3.93%5,225,3574.12%4.20%
有限售条件股份25,878,17020.42%20.80%25,878,17020.42%20.80%

注:公司总股本为126,731,88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17,465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124,414,421股。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购回方式购回期间购回均价(元/股)购回股数(股)购回股数占总股本比例购回股数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王立建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1日39.35331,3000.26%0.27%

注:公司总股本为126,731,88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17,465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124,414,421股。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王立建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没有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王立建集中竞价交易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31日34.321,244,0000.98%1.00%
大宗交易2025年3月31日27.862,488,0001.96%2.00%

注:公司总股本为126,731,88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17,465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124,414,421股。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立建

日期:2025年4月21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中岩大地董事会办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
股票简称中岩大地股票代码003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立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直接持股数量30,772,227股,持股比例24.28%(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4.7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股数:购回331,300股,变动比例0.2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7%);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31,103,527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24.54%(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请参见本报告“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其他?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请参见本报告“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王立建)》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王立建

日期: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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