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金分红情况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0,015,833.25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733,400.62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4,087,0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3,226,121.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3,656,595.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8.86%。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93,656,595.50 | 57,634,828.00 | 47,693,366.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4,733,400.62 | 101,691,818.34 | 127,127,061.58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98,984,789.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7,850,760.1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98,984,789.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84.5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票同意,
票弃权,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