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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李兰明先生因任期即将届满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李兰明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李兰明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兰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兰明先生在任职独立董事期间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兰明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刘成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

董事后接任李兰明先生担任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成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成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成安,男,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正高级职称(教授)。现任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师、研究生导师,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兼任山东省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山东省工程法学研究会理事、济南市工程法学会理事、青岛市破产法学会常务理事、上海仲裁委仲裁员、济南仲裁委仲裁员、青岛仲裁委仲裁员。历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成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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