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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山能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山能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综合授信、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山能财务公司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累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山能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每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山能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或其他服务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山能财务公司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山能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健先生、刘波先生、王立才先生、曹怀轩先生、郑云红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一致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0777号山东能源大厦10层

3.法定代表人:李士鹏

4.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0日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7.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3.92%
2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31.669%
3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325%
4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883%
5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883%
6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1.44%
7山东东岳能源有限公司1.44%
8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4%
合计100%

9.经审计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山能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101,110.49万元,负债总额2,932,879.8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68,230.69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3,284.02万元,净利润43,368.23万元;2024年底吸收存款余额2,912,824.10万元,贷款余额2,686,195万元。

10.履约能力分析

山能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专业从事集团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证照和业务资质齐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处于良好状态,相关交易可正常履约。山能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山能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

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乙方: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金融服务内容及交易限额

1.存款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每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非融资性保函等),每日最高余额(含累计利息)为:2025年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2026年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2027年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

3.其他金融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向乙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票据承兑和贴现服务、财务顾问服务、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服务、付款和收款等结算服务、委托贷款服务等)收取的代理费、手续费或其他服务费用为:2025至2027年度费用总额每年均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三)服务定价

1.存款服务:甲方吸收集团成员单位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一般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原则上不低于同期中国六大国有商业银行就同类存款所提供的挂牌平均利率。

2.综合授信:甲方向集团成员单位发放贷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定期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如有)及一般商业银行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原则上甲方收取的贷款及票据贴现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3.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收费标准按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收费标准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参照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型金融服务所收取手续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原则上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四)风险控制

1.甲方保证将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

标规范运作,不开展未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业务,不进行非法活动。

2.甲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集团成员单位在山能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

3.甲方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成员单位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4.双方同意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协议第四条的各项保证及承诺,严格执行各项风险控制措施。

(五)协议生效条件

1.甲方就本协议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

2.乙方就本协议取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

3.本协议所涉全部集团成员单位完成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备案。

4.甲方为开展本协议所涉业务,均已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必要业务已经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如需)。

5.本协议所涉内容均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要求。

(六)协议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满足上述全部生效条件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间被修订、变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他的条款不得受到影响。

(七)协议变更、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应损害任何一方的任何根据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具体服务合同中已产生的权利或责任。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山能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专业从事集团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为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山能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定期财务报告等资料,对山能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山能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

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山能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山能财务公司之间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七、风险防范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山能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对山能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一旦山能财务公司发生风险,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以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山能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山能财务公司未发生交易。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山能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公司与山能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双方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三)关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四)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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