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65 证券简称:中仑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同意继续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颜鸿滨,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凯,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郑伟平和颜鸿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凯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20万,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研究,认为容诚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能够达到公司对于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应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且签字注册会计师及其他项目成员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审计费用与公司规模及审计工作量相比较为公允合理,因此同意继续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基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机构容诚所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估结果,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容诚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