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中仑新材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12号文《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票6,00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2,91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8,079,887.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4,838,912.7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361Z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公司已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50,405.4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50,405.4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3,202.7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63,483.89 |
经批准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37,829.87 |
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 -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12,575.53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50,405.40 |
尚未使用金额 | 13,078.49 |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减: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的 | 10,800.00 |
加:累计利息及手续费净额 | 87.71 |
加:累计理财收益 | 36.56 |
减:其他转出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402.76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4年6月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募集资金余额 | 说明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 | 4100023819200398843 | 募集资金户 | 46.4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 | 4100023819200393384 | 募集资金户 | 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 | 4100023819200395463 | 募集资金户 | 1,560.88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山支行 | 129480100100434414 | 募集资金户 | 已注销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山支行 | 129480100100434653 | 募集资金户 | 已注销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山支行 | 129480100100434776 | 募集资金户 | 已注销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10486097087 | 募集资金户 | 44.23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24786107819 | 募集资金户 | 751.22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吕岭支行 | 352000665013001489466 | 募集资金户 | 已注销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10,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291.8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829.87万元,置换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461.93万元(不
含增值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479号),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该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13,202.76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2,402.76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余额10,800万元。该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安全性高,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2024年8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 |
1 | 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 | 100,698.66 | 95,218.00 | 38,078.00 |
2 | 高性能膜材项目-新型生物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 | 42,718.58 | 41,105.00 | 0.00 |
3 | 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 | 53,107.22 | 50,947.00 | 14,233.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40,000.00 | 40,000.00 | 11,172.89 |
合计 | 236,524.46 | 227,270.00 | 63,483.89 |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调整后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完成日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原预计完成日期 | 调整后的预计完成日期 |
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 | 2025年1月27日 | 2026年6月30日 |
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 | 2025年3月16日 | 2027年6月30日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己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薛阳 | 张仙俊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3,483.8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405.4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405.4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 | 否 | 95,218.00 | 38,078.00 | 36,527.41 | 36,527.41 | 95.93 | 2026年6月 | - | 不适用 | 否 | |
2.高性能膜材项目-新型生物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 | 否 | 41,105.0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7年4月 | - | 不适用 | 否 |
3.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 | 否 | 50,947.00 | 14,233.00 | 2,690.21 | 2,690.21 | 18.90 | 2027年6月 | -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40,000.00 | 11,172.89 | 11,187.78 | 11,187.78 | 100.13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7,270.00 | 63,483.89 | 50,405.40 | 50,405.40 | 79.40 | -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三条生产线,目前仅第一条产线投产,项目未实现整体投产。 2、高性能膜材项目-新型生物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尚在建设期,暂未产生效益。 3、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尚在建设期,暂未产生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829.87万元,置换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61.93万元,合计置换资金总额38,291.80万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479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202.76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2,402.76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余额10,8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2024年8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了各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金额。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调整了部分募资资金投资项目预计完成日期。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2024年6月17日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12,575.33万元以及2024年7月根据相关决议实际已置换的先期投入金额37,829.87万元。注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中,超出投资总额投入的14.89万元为补流账户结息收入,公司将该笔银行结息作为补流资金的衍生收益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按照补流项目投入列示。注3:本报告中涉及数据尾数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