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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仑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所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上述议案于2024年4月22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3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所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二)2025年1月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容诚所就独立性所做的声明、2024年度计划的审计范围、计划的审计时间、识别出的特别风险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汇报。

(三)2025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审计完成阶段的治理层沟通会议,就202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控执行情况、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汇报。

(四)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的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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