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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多氟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3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277,10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60元。截至2021年4月28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1,149,999,992.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618,634.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1,381,358.54元。

截至2021年4月28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2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3,729.84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255.39万元;于2021年5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1,474.45万元(含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计569.9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978.24万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962号文《关于核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24,15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35元。实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99.65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963,476.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88,036,522.71元。

截至2023年8月1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2,553.50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7,782.43万元;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771.07万元(含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及理财收益共计936.7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购买大额存单3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86.9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7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1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会同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民主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营业部、浦发银行郑州商鼎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公司因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鉴于保荐机构的更换,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民主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商鼎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焦作分行民主路支行1709022029200148637150,000,000.0023,605,009.66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41050164620800000971150,000,000.00239,676.54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8111101011601291869843,099,992.8463,601,815.33活期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营业部
浦发银行郑州商鼎路支行761800788010000013730.0022,335,849.18活期
合 计1,143,099,992.84109,782,350.71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营业部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中26,000.00万元用于公司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

初始存放金额1,143,099,992.84元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718,634.30元及验资户结息166,702.0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计5,699,440.67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庆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丰庆路支行3719020550109061,990,566,037.391,436,831.52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4181069990110001380560.0019,137,376.94活期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4108020101800373010.001,294,936.20活期
合 计1,990,566,037.3921,869,144.66

注:初始存放金额1,990,566,037.39元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529,514.68元。截

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结息共计8,565,479.15元,结构性存款收益802,054.79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1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中金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2021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4,138.1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072.6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3,729.8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26,000.0026,000.002,272.9523,947.8492.112022年10月31日-757.27
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35,000.0034,138.142,899.4234,138.14100.002025年4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20,000.0020,000.001,900.3011,643.8658.222026年4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34,000.0034,000.000.0034,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15,000.00114,138.147,072.67103,729.84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15,000.00114,138.147,072.67103,729.8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高性能无水氟化铝技术改造项目已于2023年完成结转,公司从资金使用效率出发按协议约定合理安排设备、工程等剩余款项的支付工作。2024年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市场状况进行生产计划调控。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的变化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放缓了项目实施进度,决定将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详见公告编号:2024-012。其中“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中的1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产线已于2023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2万吨超净高纯电子级氢氟酸产线已于2025年3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项目的土建及公用设施已经建设完成,设备已经全部到货,正处于安装阶段;根据行业惯例,该项目客户验证周期较长,但目前已获得部分客户测试机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竞争环境变化和客户需求等因素,公司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稳步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决定将年产3万吨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30日。详见公告编号:2025-035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截至2021年6月4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255.39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6月4日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对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予以确认;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255.3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编号:2021-057。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21-062。 2022年6月1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00万元归还至2021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22-061。 2023年1月4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万元归还至2021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2月8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万元归还至2021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2月21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6,000.00万元归还至2021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9月18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归还至2021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978.24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978.2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4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8,803.6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040.7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2,553.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1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关键材料项目150,000.00148,803.6520,040.7432,553.5021.882026年11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50,000.000.005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00,000.00198,803.6520,040.7482,553.5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00,000.00198,803.6520,040.7482,553.5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截至2023年8月1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782.43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对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予以确认;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7,782.4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编号:2023-074。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23-082。 2024年8月19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0万元归还至2023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24-06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0,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7,186.91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186.9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购买大额存单35,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严焱辉左飒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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