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5-015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的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8,919,88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933,706股后的总股本107,986,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395,854.6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32,395,85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41,315,743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以上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919,888股变更为141,315,74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8,919,888元变更为人民币141,315,743元。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一百零七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8,919,888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315,743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8,919,88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8,919,888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1,315,74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41,315,743股。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董事会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该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并听取其意见;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董事会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该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查并听取其意见;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
(十六)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十六)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
注: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其他事项说明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