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0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25年4月11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
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 2024年度独立董事相关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现拟定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3,005,155.47元,公司以总股本 645,622,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八、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精神,按期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了意见。现结合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范围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相关审计费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九、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履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公告》。
十二、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已履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进行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方案》等制度,公司制定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人民币 48,000 元/人(税前),上述津贴根据董事岗位特殊性给予补贴,同时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董事领取的其他工作岗位薪酬参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执行。非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执行上述津贴方案时如与其所在单位薪酬管理制度发生矛盾时,结合实际情况,按其自愿放弃部分津贴执行。
(二)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70,000 元/人(税后),其中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构成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依据公司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分别发放。总经理基础年薪区间为 60 万元/年-100 万元/年,副总经理基础年薪区间为 45 万元/年-75 万元/年,财务总监基础年薪区间为45 万元/年-75 万元/年,董事会秘书基础年薪区间为 45 万元/年-75 万元/年,以上年薪均为税前收入。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后,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一定的额度范围内进行个人绩效年薪发放,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绩效责任考核文件另行确定。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事项,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5)1100168号),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夫妻按照2022年5月7日对公司出具的《业绩补偿承诺》相关约定,刘正军夫妻2024年度向公司补偿73,226,153.24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
十五、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十六、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周支柱先生的辞职报告。周支柱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相关职务后,周支柱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支柱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履职至公告公布之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庆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十七、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不再施行。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修订如下制度:
(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修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修订《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制度。
十九、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议定于 2025 年 5 月 14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