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45,622,16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永清环保 | 股票代码 | 300187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龙麒 | 黄田 | |
办公地址 | 湖南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319国道旁) | 湖南长沙市浏阳市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319国道旁) | |
传真 | 0731-83285599 | 0731-83285599 | |
电话 | 0731-83285599 | 0731-83285599 | |
电子信箱 | qi.long1@yonker.com.cn | zqb_yonker@163.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减污降碳综合服务企业,凭借在环保和新能源领域掌握的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国内领先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工程实施案例,可以为污染排放及碳排放重点行业的企业提供一揽子优质高效的污染治理修复,双碳咨询服务和新能源投资建设运营解决方案。公司积极探索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深化新能源相关业务研究和布
局。公司打造“双核”(工程、运营)+“双碳”的发展路径,努力实现轻重资产相结合、形成保现金流又有综合技术服务能力的业务组合模式,聚焦“新能源优质资产运营商、减污降碳技术创新者”的战略定位,与公司传统环保业务形成互补与闭环,打造强竞争力的综合环保新能源平台。
1、环保业务
公司环保业务主要为土壤修复、危废运营、大气治理、环境咨询和环境检测业务等。公司作为湖南省环境治理领域的龙头,土壤修复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土壤修复业务,主要包括农田修复和场地修复。农田修复指通过源头控制、农艺调控、土壤改良、植物修复等措施,减少耕地土壤中污染物的输入、总量或降低其活性,从而降低农产品污染物超标风险,改善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场地修复指采用工程、技术和政策等管理手段,将地块污染物移除、削减、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活动。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覆盖环境修复规划咨询、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工程设计与施工以及药剂生产等全过程的完整产业链,业务范围涵盖了有机物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场地污染土壤修复、耕地安全利用及矿山生态恢复等全业务领域。在传统土壤修复领域,公司持续紧抓技术研发和市场布局,主要聚焦大型场地修复、农田修复、修复药剂供应领域。在农田修复领域,继续稳固当前行业地位;在大型场地修复领域,聚焦长三角、京津冀、珠三角、成渝等四大都市圈,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先进可靠的项目管理能力。报告期内,虽然受市场环境受到宏观经济波动、政策调控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多重影响,业务开展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公司积极调整发展策略,优化业务结构,致力于在环保和新能源领域实现战略转型以应对新增订单不及往年的情况。面对挑战,公司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致力于提升资产质量与效益,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不断优化客户管理,深化项目全周期管理,强化对存量项目的经营与维护。通过这些措施,公司力求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稳健发展。2024年1月,公司顺利通过重钢炼铁厂原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场外验收,同月顺利通过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全面实现修复目标,为同类项目的开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提升了公司在环保领域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江苏瑞和化肥有限公司的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及周边地块已成功通过竣工验收。瑞和地块现已全面移交并投入使用,为推动当地经济的增长和环境保护做出了显著贡献。
公司还成功牵头实施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的“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专项项目,即“中南有色金属冶炼场地综合防控及再开发安全利用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项目编号:2018YFC1802700)。该项目取得了重要成果,包括开发5项创新技术、17种新型材料和4套先进设备。通过这些成果,项目团队集成了一套经济、快速、高效和综合的土壤重金属复合污染修复技术模式。此外,项目还构建了一套冶炼场地污染的综合防控和再开发利用体系,并成功开展了集成综合应用示范。这为中南地区冶炼场地的综合防控和再开发安全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已经顺利通过了由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组织的全面绩效评价,并获得了专家组的高度认可。项目形成的技术集成模式和有色金属场地修复体系已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推广和应用,有效推动了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领域的发展。这不仅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还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和环境效益。
公司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土壤酸根态重金属钝化新型功能材料研发”(项目编号:SQ2020YFC180085),针对课题“典型酸根态重金属钝化材料生产工艺与产品应用”开展了研究,依据相关技术参数和生产线虚拟仿真模拟技术,组建破碎筛分、回转干燥、成品造粒、智能操控等功能模块,开发出多感知信息融合及原料连续输送、计量、混合及包装全过程协作的智能操控一体化先进生产工艺,建成可追溯产品质量生产各环节的年产量 3000吨的酸根态重金属钝化
材料智能化自动化药剂生产系统。课题核心研究成果申请1篇发明专利,形成1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已顺利通过科技部组织的课题绩效评价考核。
危废无害化运营业务,是指通过焚烧、填埋、物化等处理工艺,对危废物进行减量化、降低危害性,并最终实现消除危废物污染属性的过程。危废业务属于工业体系刚需,具有确定性更强、更为市场化、更容易体现优质企业长期价值的特点。公司目前拥有江苏永之清和甘肃禾希两个危废处置项目,核准处置规模为9.74万吨/年。近年来,危废行业竞争加剧,处置平均价格下滑,危废业务盈利性受到较大影响。公司将积极探索布局危废资源化及贵金属循环利用项目,增加危废运营业务的新盈利点。环境咨询及环境检测业务,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普查、农业环境调查及监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评价服务、地方政府环保监督及监测、水源地划分及监测、土壤治理过程监测及效果评估、企业自行监测及排污许可申报、环评监测及竣工验收、固废及危废鉴定检测、在线设备比对验收、土壤氡气检测等。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环检测配备有大量先进的检测设备及专业的技术人员作为实力支撑,可为客户提供方案制定、现场勘查、采样、分析、报告、咨询一站式服务为公司其他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2024年获评高新技术企业,成为集团旗下第7家高新技术企业。华环检测在2024年拓展风电场工程监测咨询新业务方向,助力绿色双碳转型。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进入内业测试化验实施阶段并陆续开展验收工作,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永清力量。大气污染治理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业务,公司在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已积累了多年的技术优势和项目建设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工程实力,在国内市场享有良好的声誉,曾被环保部委任参编钢铁脱硫标准。公司在大气治理领域,致力于为燃煤电厂、钢铁有色窑炉等生产设施提供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安装、调试、运营等大气治理综合配套服务。在稳定推进火电烟气治理市场的同时,公司积极开拓非电领域的烟气治理业务,依靠领先的超低排放一体化技术,已实现“近零排放”标准。
2、新能源双碳业务
新能源双碳业务包括可再生能源投资运营、可再生能源建设工程和双碳咨询业务等,其中可再生能源投资运营业务主要为垃圾焚烧发电运营、新能源光伏发电投资运营、风力发电投资建设和储能投资运营。未来,公司将利用环保与双碳咨询业务长期积累的优质工商业客户资源,投建运营一批优质的新能源运营类资产,以运营业务形成稳定现金流,以工程业务扩大规模稳健发展。公司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比亚迪、科力远、中国核工业等签署战略协议,还与杭州市富阳区富春湾智能安防智造园区签订智能电网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共同投资、建设、运营智能电网项目。项目通过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实现园区能源协同供应,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供电可靠性,打造智慧化综合能源管理标杆园区。公司计划将该模式复制推广至长三角、珠三角及长江中游城市群等经济发达区域,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和优质产融平台,为战略投资、市场开拓、科技创新提供内生动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垃圾焚烧发电,是当前主流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和传统的堆肥、填埋等处理方式相比,焚烧具有处理效率高、占地面积小、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等优点,更能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公司全资拥有的衡阳、新余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的垃圾处置规模合计2,400吨/日,参股的长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公司处置规模为5,100吨/日,投资建设的“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污泥(一期技术改造)”项目日处理污泥量 100 吨。公司的垃圾发电运营管理水平行业领先,多次被清气团智库选入知名环保品牌企业,在国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工况指标进行对比排名中,永清环保多项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精细化运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2024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衡阳市城市管理局签订《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城市污泥(一期技术改造)补充协议》,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了公司行业地位及市场竞争力。
在新能源光伏发电领域,公司以新能源开发为核心,同步拓展国内外市场。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科研创新平台,具备丰富的新能源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营管理经验。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取得新进展:与杭州市富阳区富春湾智能安防制造园区签署智能电网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打造智慧综合能源管理标杆园区;与学校、公安局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推动分布式光伏技术在教育和公共机构领域的应用,打造低碳示范园区,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环保水平。未来,公司计划将智能电网模式推广至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等经济发达区域,将低碳园区模式拓展至高校院所和公共机构,通过校企合作推进分布式光伏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打造低碳示范校园,开拓“学校+分布式光伏”业务新场景。
公司运营的益阳菱角岔、衡阳角山米业、衡阳白沙洲、郴州兴义物流园、长沙高岭国际商贸城、永清环保浏阳园区、长沙梅溪湖步步高、鄂州赤湾物流园、浏阳尔康制药、常德麒月香、永州华皓、新余学院、广东梅州建艺、河北德龙钢
铁、辽宁沈阳金色未来、重庆精鸿益等光伏发电项目,报告期内发电量6000多万度。另外公司中标了武冈城乡融合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光伏发电产业年度(运维)服务项目,项目装机规模21.65MW,服务期限2年,巩固了在光伏发电运维领域的竞争力。同时,公司全面进军了电化学储能行业。储能业务是新能源发展的必经之路,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必要环节。公司利用多年来环保业务服务工业企业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差异化选取为工业企业服务的用户侧储能作为公司储能业务主攻细分市场。用户侧储能电站的优势是利用能源需量管理和峰谷电价差的方式来实现削峰填谷,减少工业企业的电费支出,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公司已通过重庆第一批光储项目的标杆,将持续以重庆为重点、以其他经济效益高的地区的储能项目的投资。新能源双碳咨询业务也是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前瞻布局,近年来逐步切入的新赛道。在2021年成立双碳研究院、2022年成立永之清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旨在全面落地“双碳综合服务”业务,打造“双碳环保产业链”。已对双碳领域的政策、市场、技术、商业模式等进行研究,开展碳中和技术的研发和转化应用,为钢铁、石化、电力、建材、有色等碳排放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提供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咨询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包括对地方政府、工业园区、重点控排企业提供节能、减污、降碳、增效等双碳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前端的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编制,碳排放核算,后端的碳资产开发及碳交易等业务。双碳咨询业务作为业务入口,为公司光伏发电、储能、碳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2023年,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市场各项政策、机制和项目方法学相继准备完毕。2024年1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正式启动,6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机构资质的审批通过,12月两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正式发布,标志着全国CCER市场完成所有环节准备工作,CCER项目开发将进入爆发期。公司也在加紧布局林业碳汇等碳资产开发业务。
双碳研究院还就多能互补业务开展工作,筛选出多个多能互补方向的先进实用技术,包括相变蓄冷、中央空调高效机房、中温太阳能集热、空气源热泵、智能控制系统等技术;储备了多个优质的多能互补应用场景,包括商场、医院、酒店、写字楼、政府机关、食品加工、医药加工、酿酒行业、纺织、木材加工、冷链等。2024 年,预制菜产业园多能互补技术示范项目在河北省正式启动建设,并于同年11月15日顺利投产运营,为区域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目前,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是未来行业发展的大趋势,公司也正在积极探索其在业务领域的应用,如 “垃圾焚烧+IDC”的商业组合已成为未来发展趋势,公司正在积极布局相关业务,关注相关产业给公司带来的业务发展机会。同时,公司在过去的技术研究和业务开展中沉淀了大量数据信息,计划利用这些数据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将人工智能与垃圾发电、微电网、储能等业务紧密结合,推动业务升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3,545,006,385.10 | 3,392,527,582.43 | 4.49% | 3,311,739,064.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90,778,726.46 | 1,029,534,565.50 | 5.95% | 965,249,293.15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760,207,959.31 | 645,804,919.49 | 17.71% | 713,353,315.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8,290,465.96 | 79,846,569.18 | 23.10% | -386,970,573.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51,676.19 | -15,418,700.33 | 112.66% | -460,422,486.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3,060,187.38 | 106,578,426.89 | 165.59% | 138,223,617.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22 | 0.1237 | 23.04% | -0.599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22 | 0.1237 | 23.04% | -0.599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25% | 8.01% | 1.24% | -30.67%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07,632,149.91 | 219,209,197.64 | 182,101,434.62 | 251,265,177.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852,551.72 | 42,490,776.03 | 15,362,771.12 | 14,584,367.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49,676.40 | 16,685,876.68 | -6,269,778.14 | -12,614,098.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023,394.61 | -1,305,932.48 | 33,276,326.83 | 150,066,398.4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2,50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32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71% | 340,279,323.00 | 0.00 | 质押 | 294,520,000.00 | ||||||||||
欧阳玉元 | 境内自然人 | 3.81% | 24,580,113.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傅细庭 | 境内自然人 | 1.02% | 6,556,2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周传 | 境内自然人 | 0.74% | 4,755,7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李世纯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2% | 4,0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蔡天明 | 境内自然人 | 0.48% | 3,071,50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阮琇瑜 | 境内自然人 | 0.31% | 2,009,9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王峰 | 境内自然人 | 0.31% | 2,004,698.00 | 1,503,523 | 不适用 | 0.00 | ||||||||||
唐宗 | 境内自然人 | 0.28% | 1,828,49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郑建国 | 境内自然人 | 0.28% | 1,8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欧阳玉元为实际控制人刘正军的岳母,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还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4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永之清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长沙碳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所持33%股份转让给永清环保,永清环保100%持股公司永之清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