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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石控股: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配合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工作,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2024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一)对经营管理行为的评价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违规操作行为。

(二)对经营状况的评价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月30日1.《关于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5.《关于修订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22日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计提及冲回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10.《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4年6月5日1.《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提前通知时间的议案》; 2.《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及冲回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5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0月24日《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4年资产交易和对外投资情况进行核查,公司资产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有效执行了有关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2024年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正在逐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中的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中的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对于未公开信息,公司能够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组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如实、完整记录上述信息在公开前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经核实无误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在向深交所和北京证监局报送定期报告相关资料的同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

四、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勤勉尽责,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学习,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业务能力。

(二)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

(三)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检查公司财务,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的财务运行状况。

监事会在2025年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依法经营,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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