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立信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资质条件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
2.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执业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配备了专业的年度审计项目组,项目组成员专业水平高,其中核心成员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组人员专业结构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2.审计工作方案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资产减值、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3.审计质量管理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审计过程中,实施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并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审计过程中,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4.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总体评价
经公司董事会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