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0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孟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杰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一、业绩亏损的具体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437.16万元,主要受欧盟反倾销影响,烃基生物柴油价格下行、产销量下降所致,现根据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交易价格的变动情况,具体说明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的影响。
(1)烃基生物柴油
报告期内,公司烃基生物柴油实现营业收入12.58亿元,同比下降
46.83%。市场方面,烃基生物柴油价格延续2023年下跌趋势,阿格斯欧基港产品价格指数由2,653美元/吨,最低跌至1,482美元/吨,跌幅44.14%;同期原料价格由977美元/吨,最低仅跌至883美元/吨,降幅为9.58%,产品价格较原料价格跌幅更大,价差收窄。报告期内,受欧盟反倾销措施影响,公司烃基生物柴油产销量下降,产量下降导致2024年公司生物柴油产品吨均
成本上升,在产品及原料价差收窄的背景下,进一步影响公司生物柴油业务营业收入、利润双降。
(2)四川鑫达因原料甲醇价格居高不下,下游市场行情低迷,报告期内未开车,净利润亏损1.23亿元。公司拟挂牌转让四川鑫达55%股权并已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信息预披露,公开征集股权受让方。公司将继续接洽潜在受让方,推进股权转让工作。
二、改善盈利能力的具体措施
1.切实提高生产能力
公司将着力提高生产能力与企业价值创造能力,把价值创造理念贯穿于生产、经营决策全过程,加强成本管控、精益运营能力、管理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成为国内第三家取得该认证的企业。山东三聚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装置单周期运行时长达历史新高,通过节电改造、优化原料预处理白土级配等措施实现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海南环宇预处理项目建成竣工,完成甲醇制氢尾气综合利用项目改造,装置运行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将多方位提升公司生物柴油产品利润空间及市场竞争力。
2.紧跟行业政策导向
欧洲ReFuel EU法案要求从2025年1月1日起在飞机燃油中添加生物航煤(SAF),2025年添加比例为2%,2030年添加比例为6%,2035年添加比例为20%,2040 年添加比例为34%,2045年添加比例为42%,2050年达到70%;同时生物航煤(SAF)也未被欧盟列入反倾销范围。2024年9月,国内启动生物航煤加注试点,生物航煤新赛道正式开启。公司积极推进山东三聚20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项目建设,预计今年五月投产,项目投产后将新增生物航煤等产品产能约20万吨,进一步增加生物航煤供应能力。
3.打造高效采销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销售生产安排和原料行情,统筹执行采购计划,控制采购成本。公司国内外采购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内原料供应长协占比稳步提升,分质分炼持续推进,国内原料占比提升,采购成本进一步优化,完成了多种后备废弃物原料及创新原料质量和工艺评价,有力支撑了产能提升。公司将继续拓宽生物柴油原料品种和货源,拓展国内原料来源,加大原料供应保障力度;建立原料供应商名录,完善原料采购流程,提升原料采购透明度,控制采购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生物柴油海外营销体系,充分发挥境外公司区位优势,开发欧盟以外市场,优化客户结构和交易模式,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深入终端用户,构建多元化的销售格局,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波动下的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开拓日韩等市场,加快完善产品结构,制定更加灵活的合作机制,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公司细化产品结构,打通低
凝生物柴油副产物石脑油海外销售渠道,力争生物柴油产业链利润最大化;积极推动二代生物柴油行业标准制定,推动产品税控号、出口税则号出台。
公司发挥三聚凯特营销优势,持续优化催化净化产品组合促进效益提升,推动拳头产品“以产促销”;持续改良产品配方和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开拓国内新市场,大力推广高附加值产品。
4.加大研发创新力度
公司将继续优化预处理技术、通过开展悬浮床、钌基合成氨等自有技术应用及推广,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优化三聚凯特产品结构,加快推进技术升级和产品研发,加大国内外业务拓展力度,为催化净化业务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苏州恒升和武汉金中业务转型优化、服务质量提升。
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349,720,30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7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5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孟强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运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杰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海新能科 | 指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海新致 | 指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海淀区国资委 | 指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海国投集团 | 指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海国投 | 指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山东三聚 | 指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三聚凯特 | 指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三聚绿能 | 指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大庆三聚 | 指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三聚家景 | 指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武汉金中 | 指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华石 | 指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四川鑫达 | 指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聚香港 | 指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苏州恒升 | 指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巨涛 | 指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美方焦化 | 指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三聚裕进 | 指 | 北京三聚裕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三聚美国 | 指 | SJ ENVIRONMENTAL CORP |
海新国际 | 指 |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LTD./ 海新能科国际有限公司 |
海南环宇 | 指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海南清鎏 | 指 | 海南清鎏绿色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河北华晨 | 指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石科院 | 指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中航油 | 指 |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
信托计划 | 指 | 国民信托·锦富汇2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信托计划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海新能科 | 股票代码 | 300072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海新能科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aixin Energy-Tech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孟强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二层299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95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4年8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地址由“北京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厦9层”,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二层299”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95 | ||
公司网址 | http://www.hxnk.com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hxnk.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蕊 | 张冠卿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 |
电话 | 010-50911288 | 010-50911288 |
传真 | 010-50911290 | 010-50911290 |
电子信箱 | investor@hxnk.com | investor@hxnk.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辅路78号院首汇广场10号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段奇、高晓普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适用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3层301 | 张建军、陈跃杰、韩朕 | 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2,426,398,629.48 | 7,653,908,103.25 | -68.30% | 8,648,353,147.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54,371,576.99 | -84,154,536.67 | -1,034.07% | -805,178,429.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42,352,786.38 | -929,292,093.18 | -1.41% | -837,444,853.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32,049,862.92 | 540,481,717.76 | -38.56% | -510,590,483.1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62 | -0.0358 | -1,034.64% | -0.34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062 | -0.0358 | -1,034.64% | -0.34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76% | -1.20% | -13.56% | -10.67%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9,713,921,182.83 | 10,884,165,659.41 | -10.75% | 15,277,044,250.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984,453,024.18 | 6,964,036,477.24 | -14.07% | 7,027,907,401.99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2,426,398,629.48 | 7,653,908,103.25 | -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12,845,052.60 | 52,364,588.74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2,413,553,576.88 | 7,601,543,514.51 | - |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是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0.00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0.00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0.4062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21,088,870.69 | 732,486,138.50 | 585,037,049.26 | 587,786,571.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7,698,858.69 | -208,263,031.84 | -307,359,438.93 | -321,050,247.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0,920,291.33 | -218,059,084.37 | -320,045,069.45 | -323,328,341.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483,995.19 | 122,088,903.82 | 160,712,579.77 | 125,732,374.5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7,707.59 | 1,935,975.82 | 12,763,811.49 | 主要为处置非流动资产确认的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11,629.48 | 7,144,135.06 | 4,905,540.81 | 主要为本期收到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款。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7,001,723.39 | 30,425,730.97 | 14,951,035.17 | 主要为收取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收入。 |
债务重组损益 | 5,234,748.18 | 4,316,562.87 | 5,402,533.90 | 主要为债务豁免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8,335,605.55 | -12,807,003.65 | -3,313,608.80 | 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因上游供应商问题进行的税务处理及根据其他诉讼情况计提的预计负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63,726,396.23 | 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241.24 | 48,236,575.08 | 2,693,794.5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644,662.72 | 1,367,665.71 | -250,905.96 | |
合计 | -12,018,790.61 | 845,137,556.51 | 32,266,423.9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生物能源、催化净化材料、特色化工等。
1、生物能源行业
公司生物能源业务为烃基生物柴油(HVO)、生物航煤(SAF)生产与销售。生物能源行业具有显著政策驱动特征,发展进程与全球减碳目标密切相关。报告期内,受欧盟反倾销措施影响,公司烃基生物柴油出口数量下降;中长期看,生物柴油作为交通领域减碳核心路径,市场需求仍呈现持续增长趋势,生物航煤则拥有更为广阔的应用前景,是航空燃料领域在2050年前最主要的脱碳路径。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RED III)》将2030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标从21.78%提升至45%,明确交通运输领域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29%,推动欧洲生物柴油需求继续增长。2024年8月,欧盟公告对中国生物柴油征收反倾销税,公司积极开拓非欧盟市场;生物航煤(SAF)未被欧盟列入反倾销范围,成为当前产业投资的重点和热点。欧洲ReFuel EU法案要求从2025年1月1日起在飞机燃油中添加生物航煤(SAF),2025年添加比例为2%,2030年添加比例为6%,2035年添加比例为20%,2040 年添加比例为34%,2045年添加比例为42%,2050年达到70%,生物航煤新赛道已经开启。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2022 年印发的《“十四五”生物经济规划》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先进生物燃料在市政交通等重点领域替代推广应用、建立生物质燃烧掺混标准、积极开展生物柴油推广试点,推动化石能源向绿色低碳可再生能源转型;2023 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申“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报告期内,国内生物能源产业政策频繁发布。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公示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项目,公司获批实施北京市海淀区及日照莒县生物柴油推广应用。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中包含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合理调控石油消费,推广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要求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强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研发应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和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绿色燃料;1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指出,发展生物柴油产业对于改善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提高绿色清洁燃料应用比重、探索石油替代途径,促进能源农林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必然要求。2024年,我国先后在全国范围启动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建设和生物航煤加注试点,生物燃料在我国的商业化应用迈出关键性一步。
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烃基生物柴油、生物航煤产业的上市公司,产能位居行业前列。公司具有悬浮床加氢、膨胀床+固定床加氢、固定床加氢三种烃基生物柴油生产工艺技术,均实现了长周期工业化运行,三种工艺可以分别适应不同种类及质量的原料,做到差异化生产和经济性利用。公司在反应器设计、催化剂和级配、原料预处理等关键领域已形成多项独有技术,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公司现有生物航煤产能5万吨,已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适航审定及 ISCCCORSIA 及 ISCC-EU 下 HEFA 国际认证;子公司山东三聚20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项目预计五月投产,每年可生产生物航煤等产品约20万吨。
2024年,公司烃基生物柴油产量较2023年同比下降,下游客户观望,烃基生物柴油销量同比减少,主要受欧盟反倾销征税影响。山东三聚降负荷生产、海南环宇暂缓复工。报告期内,公司在多个市场推进产品认证,在欧盟之外开拓了日韩等市场。2025年,除欧盟和美国之外,加拿大、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地生物柴油、生物石脑油等为原料的生
物化学品需求逐步显现,公司正完善产品结构,针对特定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
2、催化净化行业
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领域是公司催化剂和净化剂的主要市场。石油化工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包括炼油和化工两个领域,催化剂必不可少。炼油方面受新能源推广和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影响,开工负荷不足,行业正在向化学品领域拓展。当前石化新项目主要以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轻烃综合利用项目为主,覆盖石脑油制烯烃、催化裂解制烯烃、原油直接裂解烯烃、丙烷脱氢制丙烯(PDH)等技术。化工领域催化剂需求正在持续增长。煤化工也在从传统的 BDO、PVC、合成氨等领域向现代煤化工转变,发展较快的领域包括煤制油、煤(甲醇)制烯烃、煤(合成气)制乙二醇等。工信部等七部委发布了《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提出要在2024年底前完成五个以上重大石化项目建设,并规划推动现代煤化工项目布局。2024年7月,国家工信部等联合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要提升高端聚烯烃、合成树脂与工程塑料、聚氨酯等新型催化剂等领域关键产品供给能力,“产业集群集约发展工程”中提到要在东北地区重点发展催化剂等。净化剂主要针对脱硫、脱氯、脱汞以及VOCs治理等领域。随着我国推动绿色发展减碳减排工作不断深入,相关产品需求也在稳步增长。
催化剂生产技术含量较高,生产企业较少,国内炼油催化剂技术集中在少数国有大型企业。随着产业升级和市场竞争,催化剂产品不断丰富完善,技术更新换代周期越来越短。生产方面更加注重安全环保。工艺技术方面,新型载体和成型技术成为差异化竞争的关键因素之一。产品类型方面,贵金属催化剂在催化重整、煤制乙二醇、烷烃脱氢及无汞催化剂领域应用潜力巨大,钌基催化剂在合成氨和氢能利用领域崭露头角。净化剂方面,尾气治理催化剂和分子筛特种载体在当前双碳背景下国产替代进口前景广阔。天然气脱硫方面,提高脱硫剂硫容和回收率已成为我国越来越多的高硫天然气井脱硫的业务需求,装置小型集成化、撬装化以及持续稳定的技术服务则成为重要支撑。
公司在催化剂和净化剂领域深耕20余年,在技术研发、技术引进、工业化生产和市场营销方面具有竞争优势。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是中石油、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具有一定的行业渠道优势和市场影响力。公司具备长期稳定的研发资源、剂种工业放大能力、较强的市场推广能力,近年来逐步跟随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引入新的技术,业务范围和服务水平不断拓展。三聚美国主营业务为石油和天然气脱硫服务,包括成套设备租赁、脱硫剂销售和技术咨询。公司通过拓展本土化团队,加大市场推广和业务创新,市场进一步延伸至加拿大、中东和北非,推动业务量提升。
3、特色化工行业
公司特色化工业务主要包括新戊二醇、LNG等产品。
2020-2024年,国内新戊二醇进入产能高速扩能阶段,而需求受宏观经济影响逐步放缓。过去五年,新戊二醇新增产能21万吨,累计增长42%,2024年末全国产能已达到71万吨/年,而主要下游粉末用聚酯树脂行业需求增速放缓,虽然有部分新增产能规划但实际开工情况却不及预期。隆众资讯信息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全国新戊二醇产能利用率在70-80%。新戊二醇在3D打印PETG行业作为替代材料的需求快速增长。出口方面需求出现增长趋势。但新戊二醇产能的快速增长带来的供需失衡以及对原料端产生的影响,使行业盈利压力不断提高。展望2025-2029年,国内新戊二醇供应仍将保持增长,增速预计在9%,头部企业效应持续增强,其增速预计同需求增速逐步平衡,预计市场将进入一个供需再平衡的阶段。
液化天然气(LNG)在清洁能源替代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其燃烧排放二氧化碳低于煤炭和石油等传统能源,是交通和工业能源领域实现碳减排的重要途径之一。国内天然气供给主要包括管道气、煤制天然气以及进口天然气等,中国是全球最大的LNG进口国。2024年,更多接收站投产和中俄东线建设推进使得天然气供应更加充裕,天然气进口量增幅明显。国内LNG新增产能较多。产品供应充足,企业盈利空间收窄,成本成为LNG价格走势的主导因素。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生物燃料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是公司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涵盖公司生物能源产业的技术开发、生物原料采购及产品销售体系、生物能源项目及对外委托加工生产体系。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悬浮床工艺和改进的固定床工艺,以地沟油、棕榈酸化油、酸败油等废弃油脂为原料,通过加氢脱氧,生产几乎不含氧的烃基生物柴油(HVO),其主要成分为烷烃,化学成分、分子结构、热值等接近化石柴油组分,可在不更换或改动发动机的情况下与化石基柴油大比例调和甚至完全替代。烃基生物柴油品质优异,符合我国NB/T10897-2021和欧盟EN15940标准,与化石基柴油相比,可减少80%的二氧化碳净排放,具有低碳、清洁、环境友好的优势,其主要用于掺混化石柴油中,在欧盟等发达地区的交通运输中使用或替代传统石化能源使用。2024年公司以烃基生物柴油为原料,成功采用HEFA-SPK工艺产出生物航煤(SAF),具有更好的市场前景。
2.环保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为催化剂、净化剂等功能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包括脱硫净化剂、脱硫催化剂、其他净化剂(脱氯剂、脱砷剂等)、特种催化剂材料及催化剂等四大系列百余个品种,主要应用于煤化工、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等能源化工行业的产品生产过程或产品的清洁化。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负责上述能源净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能源化工企业提供成套净化工艺、装备及成套服务,提供产业转型、原料改造、尾气综合利用、环保治理等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的设计、实施及综合运营等服务。全资子公司三聚美国主要从事美国油气田市场干法、湿法脱硫技术服务及脱硫设备租赁、脱硫剂销售。
公司与石科院等国内知名院所及赢创等国外优秀净化技术企业建立了紧密合作关系,脱硫剂、加氢催化剂等主打产品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是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物资装备网成员,是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
3.特色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苯乙烯、新戊二醇、LNG、合成氨(液氨)等。其中苯乙烯和新戊二醇由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负责生产和销售。苯乙烯主要用于生产聚苯乙烯树脂、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三元共聚物、苯乙烯-丙烯腈共聚物树脂、离子交换树脂、不饱和聚酯及苯乙烯系热塑性弹性体等,还可用于制药、燃料、农药及选矿等行业,是用量最大的苯衍生物。新戊二醇广泛应用于汽车、纺织、医药、涂料、农药、塑料和石油等领域,其衍生物可作香料、药物、阻燃剂、航空润滑剂、增塑剂、油墨和绝缘材料等,目前主要用于制造醇酸树脂、不饱和聚酯和粉末涂料等产品。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主要以煤化工副产焦炉煤气生产LNG、液氨等。LNG主要用作工业和民用燃料,还可用作制造甲醇、合成醋酸、甘氨酸等化工原料。液氨可用于生产尿素等多种化工产品。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在生物柴油、环保材料、特色化工产品各个业务领域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经营体系,经营模式较2023年没有重大变化。
1、生物柴油
2024年公司撤销生物能源事业部,调整了烃基生物柴油业务采购、生产、销售业务的管理架构,充分调动下属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积极性。
(1)采购模式
公司烃基生物柴油(HVO)的主要原材料是地沟油、棕榈酸化油(POME)、酸败油等废弃油脂。原料采购主要由海新国际等下属企业负责组织与统筹,山东三聚、海南环宇等生产企业根据原料来源和使用需求进行生产加工。公司原料采购以市场为导向、各类计划管理为指引,按照充分调研、对标市场、招标比选、性价比优先的原则,以集中采购为主,以零购为辅,不断加强供应商管理、库存物流管理、质量管理、认证管理和资金管理,增强供货稳定性和价格优势,控制采购成本和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和销售计划,发挥自有产能和委托加工合作企业特点,合理调节生产高凝、低凝产品结构。对于自建产能,充分发挥山东三聚装置和规模优势,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科学统筹,推动装置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优化推进组织管理、设备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加强人员健康和安全环保管理,引入外部专家指导改进,内部开展评选推优、岗位责任制大检查等,以对标的方式持续开展提质、降本、增效工作。对于委托加工企业,通常由公司提供原料,双方约定收率、加工费、交货期和质量等要求,由委托加工企业自行组织生产,按期保质保量交货。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供应商筛选和评价体系,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保、质量控制等进行监督,在生产过程中密切跟踪生产制造和物料消耗,保障订单执行。
(3)销售模式
烃基生物柴油和生物航煤目前的主要消费区域为欧美等国家和部分亚洲地区如日韩等,国内市场尚在试点应用阶段。公司以海新国际、三聚香港为平台,通过互联网、电话及实地拜访等方式开展产品海外销售。部分国内原料产出的产品通过山东三聚直接销售。公司采用直销方式,海新国际、三聚香港根据具体业务的合作形式组织相应业务主体与客户签订买卖或委托加工合同。公司主要客户为国际大型能源供应商和大宗产品贸易商,产品按照一般贸易和来料加工等方式大部分出口至欧盟、日韩等地区。公司持续加强销售团队建设,发展授权当地代理商,不断提升长协比例,提升品牌影响力。公司参考原油和柴油价格走势,以及生物柴油欧洲同期现货和远期交割价格,在原料和生产成本基础上,增加适当利润作为销售基准价格,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进行商务谈判后,最终确定成交价格。价格主要影响因素为原材料、欧洲市场碳排放交易价格、地方政府补贴政策、产品碳减排值(GHG值)、海运费波动、季节性调整等。在原材料价格显著变动或外部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会对定价进行调整。
2、环保材料(催化净化新材料)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催化净化材料领域耕耘超过20年,重点业务领域包括铁基净化材料、各类加氢催化剂、贵金属新型材料等,形成了材料研发、原材料采购、工业化大生产、产品销售、技术服务和循环利用等完整的产业链。
(1)采购模式
催化净化新材料业务产品原料种类较多,主要为各类贵金属、金属盐类、载体辅料等,个别产品如贵金属等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采购以市场为导向,常年跟踪重点原材料的价格走势,不断完善供应商入库和评选机制。采购部根据生产部门提出的产品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发出询价需求,在合格供应商报盘间进行比选后签订供应合同,保证产品供货与采购成本,储备部分安全库存。
脱硫服务业务在脱硫剂的基础上增加了设备采购和技术服务的内容,其中设备采购由公司根据设计文件进行比选招标,中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制造并供货。
(2)生产模式
催化净化新材料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下游客户需求具有多品种、定制化的特征,需要在不同生产工艺、不同原物料之间进行合理安排。产品销售部门签订的订单,经审核、统计后反馈至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客户需求、设备产能和物料组织情况来统筹安排生产计划,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具体活动和资源,完成生产计划。
脱硫服务业务涉及项目建设或设备租赁,以及剂种更换、运营维护、技术服务等内容,公司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相应资源适时开展。
(3)销售模式
催化净化新材料业务以沈阳三聚凯特为核心,以直销为主,主要市场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领域。公司建立了完整的销售运营体系,涵盖需求挖掘,订单谈判、交货组织、回款跟踪、售后服务、客户维护等,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求,持
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公司在保障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开发新建项目以及老装置改造升级需求,并持续推动新产品投放市场。脱硫服务业务方面,公司在新疆、西南和美国建立专业团队或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客户开发、项目建设、设备租赁、剂种更换和运营维护的模式。脱硫服务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以脱硫剂为主的脱硫服务收费,业务涵盖剂种生产、剂种运输、现场装卸剂、脱硫项目运行管理和废剂处理。二是脱硫设备租赁收费,业务涵盖脱硫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的安全管理等。催化净化新材料业务和脱硫服务业务遵循与客户共赢发展的理念,突出市场导向作用,以成本为基础,结合符合当前市场条件且具有可行性的市场调研价格作为标准价格,具体成交价格按照“标准价格+溢价”的形式定价,溢价部分主要来自公司附加增值服务和客户特殊需求等。
3、特色化工及其他
该业务主要产品为苯乙烯、新戊二醇、LNG及合成氨(液氨)等,由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负责组织采购、生产和销售。
(1)采购模式
大庆三聚苯乙烯的主要原料为工业用裂解碳九,新戊二醇的主要原料为异丁醛;三聚家景主要原料为焦化企业副产的焦炉煤气。生产企业按需就近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招标采购等,采购价格参照当地市场价格。
(2)生产模式
大庆三聚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销售订单情况、客户要求的特定指标,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大庆三聚新戊二醇产品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会根据上游原料供应情况储备一定的安全库存。
三聚家景是典型的焦炉尾气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对焦炉尾气进行净化、甲烷化生产 LNG,并以富氢联产合成氨,根据上游焦化企业焦炉尾气供应量动态调整生产负荷。
(3)销售模式
大庆三聚新戊二醇下游客户遍布华东、华南地区,苯乙烯客户主要集中在大庆周边及山东等地,下游产业链比较成熟,需求较稳定。三聚家景 LNG 主要用于能源和燃料,液氨主要用于化工原材料,LNG 和液氨主要在周边区域进行销售。上述企业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涵盖市场开发、客户维护、产品定价、订单和回款管理等,各类制度及流程运行高效。
大庆三聚为直销模式,企业与达成成交意向的客户签署买卖合同,交付货物回收货款。三聚家景下游客户主要为当地各大加气站,并拥有自建加气站开展零售业务。
苯乙烯为大宗化工产品,销售价格参考市场价格。新戊二醇参考山东、华东地区市场价格定价。部分长期客户给予一定价格优惠。LNG和液氨在周边市场竞争较为有序,基本参照产品不同质量进行定价。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碳减排、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等鼓励和强制添加政策是生物能源业务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从行业特征来看,生产技术、原料采购、生产能力、销售渠道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要素。尽管欧盟已将生物能源作为交通领域减排的主要措施,但报告期内欧盟对中国生物柴油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对产品销售和价格造成了阶段性的不利影响。长期来看,生物能源相较化石能源具备明显的碳减排优势,下游应用遍布水、陆、空交通领域,并可以向生物化学品延伸,前景依然广阔。生物航煤未被欧盟列入反倾销范围,且欧盟已经出台2025年强制添加比例为2%的法定要求,将推动生物航煤(SAF)产业发展。
公司通过工艺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推动主要生产指标持续改善,生产加工成本持续降低,抗风险能力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山东三聚单周期加工时长创历史最优,通过节电改造、优化原料预处理白土级配等措施实现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海南环宇预处理项目建成竣工,完成甲醇制氢尾气综合利用项目改造,装置运行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拓展日韩、澳大利亚等非欧市场,通过长协订单销售推动主要装置以更高负荷运行。公司增加生物航煤产能,产品组合更加
完善,并推出定制化产品满足细分市场要求,产业链进一步向上下游终端延伸。公司正积极布局国内原料渠道,提升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山东三聚异构项目正在按计划推进建设,项目投产后将新增生物航煤等产品约20万吨。剂种开发、工业放大、市场开发能力仍然是催化净化业务业绩核心驱动因素,尤其是近年轻烃催化裂解,乙烯、丙烷脱氢制丙烯,煤制二甲苯、乙二醇、甲醇、烯烃,绿氢等产业快速发展,推动高性能复合催化剂等技术不断创新。公司充分发挥技术引进与联合开发、工业化放大和渠道优势,紧跟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行业复苏节奏,在夯实主营产品基础上,加快推动丙烷脱氢、蒽醌加氢、甲烷化等新产品工业化生产和市场开发,夯实业务增长基础。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烃基生物柴油原料 | 比质比价 | 20.15% | 否 | 5,706.67 | 5,926.79 |
其他废弃动植物油脂 | 比质比价 | 5.50% | 否 | 5,077.91 | 5,390.42 |
焦炉煤气 | 独家采购 | 5.66% | 否 | 0.34 | 0.37 |
活性氧化锌 | 比质比价 | 1.44% | 否 | 17,124.68 | 17,397.05 |
钼酸铵 | 比质比价 | 1.76% | 否 | 192,182.89 | 200,943.96 |
三氧化钼 | 比质比价 | 0.36% | 否 | 230,973.45 | 240,332.73 |
碱式碳酸锌 | 比质比价 | 0.40% | 否 | 12,338.04 | 13,063.91 |
拟薄水铝石 | 比质比价 | 0.46% | 否 | 4,690.27 | 4,719.84 |
活性氧化铝球 | 比质比价 | 0.38% | 否 | 7,769.91 | 7,887.58 |
异丁醛 | 框架采购 | 7.10% | 否 | 7,273.58 | 6,549.78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烃基生物柴油原料:废弃动植物油脂为主要原料,按来源分为进口和国产。进口原料棕榈酸化油(POME)主要来源于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东南亚棕榈油生产地区,国产原料主要来源于餐厨废油、地沟油、工业废弃油脂等。报告期内,原料随植物油价格波动,进口原料额外受原料产地政策及供求关系影响,一季度受生物柴油欧盟反倾销出口窗口期影响,需求增加,价格持续上涨,二季度出口窗口期关闭后需求减少,价格回落并于三季度企稳。四季度受印尼上调生物柴油添加比例、上调出口关税等政策影响,POME价格持续上涨并在季度末高位企稳。根据阿格斯相关信息,东南亚主要原料POME2024年初为全年最低价,12月达到峰值,最高价较最低价涨幅达到48.53%,2024年均价较2023年增加
8.17%。国产原料随地沟油价格波动,受质量影响价格差异较大。根据隆众资讯信息,华北地沟油价格1-7月小幅震荡运行,9月开始震荡下行,11月开始反弹,12月价格重回全年最高水平运行,与进口原料整体走势趋同。
公司根据销售生产安排和原料行情,统筹执行采购计划,控制采购成本。国外原料2024年采购价格较2023年同期基本持平;国内原料2024年采购价格较2023年同期降低10.07%。
催化净化新材料业务原料:主要为有色金属化工原材料。各类金属化合物在经历了2022-2023年金属类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之后,2024年市场价格较2023年整体回落,一季度触底企稳后二季度反弹并冲高逐步回落。
三氧化钼、四钼酸铵2024年平均采购价格较2023年降幅分别为8.49%和20.92%;活性氧化锌、碱式碳酸锌价格分别下降6.90%和5.90%;拟薄水铝石、活性氧化铝球价格相对较为平稳。
特色化工及其他原料:
(1)LNG原料:三聚家景所用原料为焦炉煤气,2024年全部为美方焦化供应,2023年参考市场价格实施协议定价,2024年上半年价格较2023年同期持平,全年平均采购价格相对2023年上涨9.19%。
(2)其他化工原材料:异丁醛价格2024年整体呈现先涨后降趋势,年末较年初价格下降17.60%,但较2023年同比上涨2.26%。2024年实际采购均价较2023年增加2.69%。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无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二代生物柴油产品(液体石蜡/HVO) | 成熟 | 吴永涛、李春桃、丁同利等 | 已授权生物燃料相关专利20件,悬浮床技术相关授权专利58件 | 国内领先:催化剂技术、反应器技术、原料预处理技术等。 |
生物航煤 | 成熟 | 吴永涛、李春桃、丁同利等 | 已授权生物燃料相关专利20件,悬浮床技术相关授权专利58件 | 国内领先 |
化工化肥催化剂 | 成熟 | 江莉龙、曹彦宁、李景斌、单红飞等 | 已授权专利28件 | 国内领先 |
特种催化剂 | 成熟 | 对外合作 | 无 | 国内领先 |
加氢催化剂 | 成熟 | 对外合作及自主研发 单红飞等 | 已授权专利18件 | 国内领先 |
净化剂(脱硫剂、脱砷剂、脱氯剂) | 成熟 | 单红飞、迟莹等 | 拥有一百多件授权专利 | 国内领先 |
新戊二醇 | 成熟 | 王东亮、陈光等 | 已授权专利22件 | 国内领先 |
苯乙烯 | 成熟 | 王东亮、陈光等 | 已授权专利14件 | 国内领先 |
LNG | 成熟 | 邱进平、贺泯乾等 | 已授权专利20件 | 国内领先 |
液氨 | 成熟 | 邱进平、贺泯乾等 | 无 | 国内领先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烃基生物柴油产品(液体石蜡/HVO)-山东三聚 | 40万吨/年 | 22.90% | 无 |
异构项目:完成设计、采购,设备材料已基本到货,土建施工基本完成。正在做装置开工前相关准备工作。
烃基生物柴油产品(液体石蜡/HVO)-海南环宇 | 4.7万吨/年 | 0.00% | 无 | 海南环宇2023年3月启动原料预处理改造项目,2024年3月底已中交。 |
LNG | 140000吨 | 71.11% | 无 | 无 |
液氨 | 100000吨 | 3.82% | 无 | 无 |
化工化肥催化剂 | 1800 吨/年 | 53.43% | 无 | 无 |
特种催化剂 | 1000 吨/年 | 73.14% | 无 | 无 |
加氢催化剂 | 5000 吨/年 | 50.54% | 无 | 无 |
净化剂(脱硫剂、脱氯剂、脱砷剂) | 12500 吨/年 | 53.24% | 无 | 无 |
新戊二醇、苯乙烯 | 50000吨/年 | 59.32% | 无 | 无 |
甲醛(37.5%) | 200000 吨/年 | 0.00% | 无 | 无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 | 脱硫净化剂、脱硫催化剂、特种催化剂及其他净化产品 |
大庆高新区兴化园区 | 聚丙烯、润滑油、助剂(苯乙烯、新戊二醇)等 |
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LNG、液氨 |
四川江油市龙凤镇工业集中区 | 高新技术产品能源新材料及制品(甲醛、DMMn) |
莒县海右化工园区 | 液体石蜡、烃基生物柴油、生物石脑油、沥青、燃料油 |
海南临高县波莲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 液体石蜡、烃基生物柴油、生物石脑油、生物质成型燃料、绿电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1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5.03.10 | 2025.03.14 至2028.03.13 |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
2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配套公用工程环评手续 | 2022.12.15 | / | 莒县行政审批局 |
3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证书 | 2023.6.14 | 2023.06.14 至2026.06.13 | 日照市应急管理局 |
4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原料油预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2023.5.15 | / | 莒县行政审批局 |
5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产品质量升级(20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 2024.5.24 | / | 日照市应急管理局 |
6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产品质量升级(20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安全设计审查意见书 | 2024.10.30 | / | 日照市应急管理局 |
7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产品质量升级(20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2024.7.5 | / |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8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产品质量升级(20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节能报告书审查意见 | 2024.6.19 | / |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适用 □不适用四川鑫达因原料甲醇价格居高不下(如下图),下游市场行情低迷,报告期内未开车。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四川鑫达55%股权并已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信息预披露。公司将继续接洽潜在受让方,推进股权转让工作;将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等审议程序,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
海南环宇2023年11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烃基生物柴油市场较收购前发生较大变化,尤其是欧盟对中国生物柴油反倾销政策影响产品利润。为应对外部市场环境变化,海南环宇采取了原料预处理扩能、甲醇制氢尾气综合利用等系列改造以降低生产成本,报告期内未开车。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聚凯特 | ||||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1 | 关于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06.11.02 | / |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
2 | 关于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催化剂及催化新材料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09.07.09 | / |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
3 | 关于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研发及中试放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16.03.14 | / |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4 | 关于对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化工化肥催化剂及其配套生产设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12.05.21 | / | 沈阳市环境保护局 |
5 | 排污许可证 | 2020.06.29 | 2020.06.29至2025.06.28 |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
大庆三聚 | ||||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1 | 关于3万吨/年苯乙烯抽提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2014.08.15 | / |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 |
2 | 关于2万吨/年新戊二醇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2014.08.15 | / |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3.11.20 | 2023.11.20 至 2026.11.19 |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
4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2020.11.12 | 2020.11.12 至 2025.05.06 |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排污许可证 | 2023.04.27 | 2023.06.19 至 2028.06.18 |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 |
三聚家景 | ||||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1 | 关于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焦炉煤气建设年产14万吨液化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14.04.28 | / |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2 | 关于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LNG尾气综合利用生产10万吨/年合成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2016.04.26 | / | 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4.09.06 | 2024.09.06至2027.09.05 |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4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2022.07.07 | 2022.07.17至2027.07.06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5 | 关于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m?h空分制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2.03.17 | /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6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方空分制氮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22.7.25 | /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7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氨回收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022.7.25 | / |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
8 | 排污许可证 | 2020.09.18 | 2020.09.18至2025.09.17 |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 |
四川鑫达 | ||||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1 | 关于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鑫达新能源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 5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2017.01.09 | / |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0.07.24 | 2020.07.24至2023.07.23 |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
3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2020.10.09 | 2020.10.09至2025.10.08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排污许可证 | 2020.09.06 | 2020.09.06至2028.09.05 |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
山东三聚 | ||||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1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2020.12.30 | / |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2 | 排污许可证 | 2021.04.25 | 2021.4.25至2026.4.24 |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3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 2024.07.08 | 2024.7.8至2027.7.7 |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
海南环宇 | ||||
序号 | 行政许可名称 | 取得时间 | 有效期限 | 审批部门 |
1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23.3.15 | 2026.3.14 | 海南省应急管理厅 |
2 |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海南临高化工实业有限公司20万吨/年废动植物油脂制生物柴油技改联合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琼土环资审字[2012]2号 | 2012.1.9 | / | 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
3 | 排污许可证 | 2019.12.6 | 2019.12.22至2027.12.21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
4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2005.11.25 | 2022.11.18至2027.11.18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
5 | 《8000Nm?/h甲醇制氢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 2024.1.8 | / | 临高县营商环境局 |
6 | 《关于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2.29 | / | 临高县营商环境局 |
四川鑫达因未开车生产,生产安全许可证已到期,截至目前四川鑫达公司正在推进安全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计划2025年7月完成换证。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紧紧围绕优化能源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方向,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发展动力,建立了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石化联合会技术创新示范单位、“十三五”中国石油化工“绿色发展典范”。公司多项核心技术通过了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石化联合会专利奖等荣誉。
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来自于石油化工、煤化工领域的大型企业,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经营管理能力。公司拥有完善的市场团队和广泛的客户资源,与众多国内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是中石油能源一号网、物资装备网成员,是中石化“三剂”协作网成员单位,是中石油和中石化一级生产供应商。公司曾获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重要无形资产发生不利变化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
(一)核心技术及工业化成套产品
1、新型生物燃料生产技术
公司依托核心催化剂,以自主开发的悬浮床工艺和改进的固定床工艺作为核心转化单元,以各种废弃生物质为原料,开发了生物燃料生产技术,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其中,烃基生物柴油(HVO)是公司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悬浮床加氢技术和改进的固定床加氢技术,以废弃油脂为原料进行加氢脱氧、脱羧基和脱羰基等反应进行生产,该技术已经实现工业化的稳定运行。该技术具有原料适应性广、预处理工艺简单、反应温度均匀稳定、能耗低等优点,生产的烃基生物柴油产品收率高、品质优异,产品主要出口欧洲;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开拓了非欧盟市场。
公司是行业标准《烃基生物柴油》的起草单位之一。行业标准《烃基生物柴油》(NB/T 10897-2021)已由国家能源局发布,于2022年6月22日正式实施。
国家能源局于2023年组织了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申报及评审工作,2024年5月公司获批实施北京市海淀区及日照莒县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公司还成功开发出了由高凝烃基生物柴油经异构化生产低凝生物柴油和生物航煤的成套技术,并具备专用催化剂的生产能力,生产的航煤组分符合国家和国际相关标准,已形成生物航煤规模化生产能力。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取得生物航煤(SAF)适航审定证书《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标志着海新能科生物航煤(SAF)产品工艺、性能已满足航空燃料要求,可正式投入商业运营。
2、劣质重油MCT悬浮床加氢技术
MCT悬浮床加氢技术是一项通过高温、高压、临氢反应,加工劣质、重质原料以获得更高轻油收率和大幅度提升产品质量的先进技术。它采用公司研发的催化剂、工艺和核心装备,在悬浮床反应器内进行气、液、固三相态的混合裂化和加氢反应,可以把煤焦油、渣油、催化油浆、油砂沥青、高杂质超重稠油等重劣质原料转化为洁净的汽油、柴油、蜡油以及化工原料。轻油收率比延迟焦化等传统工艺提高20~30%。
应用该技术的工业示范装置已经成功加工了全馏分煤焦油、新疆环烷基高钙稠油,中间基减压渣油和催化油浆等劣质重油原料。加工煤焦油转化率达96~99%,轻油收率92~95%,加工稠油和渣油转化率达90%以上,轻油收率88%以上。
3、先进催化材料的研发和制备技术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催化净化材料技术上进行了超过20年的持续专注研究,重点研究领域包括铁基净化材料、钌基催化材料、炭基新型材料等,形成了材料研发、工业化大规模生产、循环利用等完整的产业链,由此开发出了铁酸钙、磁性氧化铁、无定型羟基氧化铁等一系列先进脱硫材料,以及悬浮床加氢催化剂、钌基低压氨合成催化剂、费托合成系列催化剂、醋酸一步法加氢制乙醇催化剂、氢气纯化系列催化剂等。
公司持续研发的铁基净化材料和专用脱硫剂等系列产品,具有硫容高、寿命长、可再生等优点,降低了脱硫成本,可使资源回收再利用,产品具有效率高、寿命长等特点,得到了广泛的市场认可。
公司核心催化剂产品是公司核心工艺技术的开发基础,包括MCT悬浮床加氢技术、生物燃料生产技术、低压氨合成技术、费托合成技术等。
4、低压钌基氨合成技术
低压钌基氨合成技术以新一代钌系氨合成催化剂为核心,相比传统的铁基氨合成催化剂,能够在反应压力更低的情况下,实现更高的氨合成单程转化率,可以显著降低能耗、减少维护费用和提高安全系数。该技术既可用于新建合成氨工厂,也可广泛用于现有合成氨企业的节能增产升级改造。
5、费托合成技术
钴基费托合成技术主要利用煤、天然气或者生物质转化生成的合成气,生产高品质的溶剂油和合成蜡。钴基费托合成的溶剂油,与石油烃类溶剂油相比,沸程范围窄,溴指数低,是具有“无硫、无氮、无芳烃、无色、无味、无毒”的新型环保产品。公司与大连化物所合作开发钴基固定床费托合成技术,结合自主开发的煤焦化、气化等关键技术和系统技术,形成了分布式、灵活机动、适应性强的费托合成技术。通过该技术生产的合成蜡具有高熔点、高硬度、窄馏分等特殊性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二)专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专利授权30件,其中,发明专利12件,实用新型18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682件,其中,发明专利556件,实用新型126件。
报告期取得授权的专利明细:
序号 | 专利号 | 发明名称 | 授权公告日 | 类型 | 专利权人 |
1 | ZL201711382966.6 | 一种煤气化炉 | 2024-1-23 | 发明 | 海新能科 |
2 | ZL201910155323.0 | 一种陶瓷膜及其改性方法及包含其的过滤器和过滤系统 | 2024-4-2 | 发明 | 海新能科;河南方舟瓷业有限公司 |
3 | ZL202310362274.4 | 一种硫化态加氢异构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24-4-26 | 发明 | 海新能科;三聚福大 |
4 | ZL202410206993.1 | 一种废弃油脂预处理方法 | 2024-6-4 | 发明 | 海新能科 |
5 | ZL202211683323.6 | 一种脱硫脱氯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24-7-26 | 发明 | 三聚凯特;海新能科 |
6 | ZL202211092356.3 | 一种金属有机多孔脱硫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24-8-20 | 发明 | 三聚凯特;海新能科 |
7 | ZL202111138450.3 | 一种脱砷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24-3-8 | 发明 | 三聚凯特 |
8 | ZL202210984074.8 | 一种循环回收失活铁系脱硫剂的方法 | 2024-4-12 | 发明 | 三聚凯特 |
9 | ZL202111202813.5 | 一种脱氯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 | 2024-5-17 | 发明 | 三聚凯特 |
10 | ZL202210939978.9 | 一种氧化锌脱硫剂回收利用的方法及应用 | 2024-6-14 | 发明 | 三聚凯特 |
11 | ZL202011539708.6 | 一种高温气相脱氯剂及其制备方法 | 2024-6-18 | 发明 | 三聚凯特 |
12 | ZL202420893812.2 | 铁系脱硫剂再生装置 | 2024-12-17 | 实用新型 | 三聚凯特 |
13 | ZL202322590718.8 | 一种新戊二醇生产线用烟气余热利用装置 | 2024-4-12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14 | ZL202322591858.7 | 一种新戊二醇生产线用液料混合器 | 2024-4-19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15 | ZL202322606650.8 | 一种用于新戊二醇生产的温控冷却器 | 2024-4-26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16 | ZL202322622687.X | 一种用于新戊二醇生产线的废气混合器 | 2024-4-16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17 | ZL202322640488.1 | 一种用于新戊二醇生产线废液焚烧的雾化装置 | 2024-4-26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18 | ZL202322745350.8 | 一种苯乙烯加氢反应器 | 2024-5-7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19 | ZL202323391157.5 | 一种用于苯乙烯生产线的溶剂再生塔 | 2024-7-19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20 | ZL202323391149.0 | 一种用于苯乙烯生产的脱色精制系统 | 2024-8-9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21 | ZL202323407321.7 | 一种生产苯乙烯用的抽提蒸馏装置 | 2024-7-19 | 实用新型 | 大庆三聚 |
22 | ZL202322117703.X | 一种生物柴油用减压塔 | 2024-3-12 | 实用新型 | 山东三聚 |
23 | ZL202322228681.4 | 一种溺水分离系统 | 2024-3-19 | 实用新型 | 山东三聚 |
24 | ZL2023224126241 | 一种生物质原料油杂质分离设备 | 2024-4-9 | 实用新型 | 山东三聚 |
25 | ZL202322007388.5 | 一种原料油脱水设备 | 2024-5-3 | 实用新型 | 山东三聚 |
26 | ZL202410671587.2 | 一种劣质生物质原料油生产烃基生物柴油的方法 | 2024-10-11 | 发明 | 山东三聚 |
27 | ZL202421120352.6 | 一种离心机后生物质渣相分离装置 | 2024-11-22 | 实用新型 | 山东三聚 |
28 | ZL202323465185.7 | 一种管式加热炉中间炉管的导向结构 | 2024-8-6 | 实用新型 | 武汉金中 |
29 | ZL202323465180.4 | 一种用于裙座检查孔密封的装置 | 2024-8-23 | 实用新型 | 武汉金中 |
30 | ZL202323642463.1 | 一种新型环保空冷器 | 2024-8-27 | 实用新型 | 武汉金中 |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为响应国家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思路,立足现有产业及科研创新优势及国内外市场未来发展方向,抢抓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发展机遇,加快布局低碳产业新赛道,公司制定了《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4-2026年)》,以大力发展大生物能源、催化净化核心业务为目标,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烃基生物柴油价格低迷,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欧盟反倾销税削弱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基于可持续航空燃料需求增长的强烈预期,废弃油脂价格不降反升。公司为应对严峻市场形势,一方面以长约结合现货的方式继续夯实大宗合作伙伴业务,持续开拓日韩、新加坡等亚洲和澳洲新兴市场,并于2024年7月率先打开韩国市场,日本和澳大利亚地区销量持续增长。公司采购体系进一步完善,国
内原料供应长协占比稳步提升,分质分炼持续推进,采购成本进一步优化,完成了多种后备废弃物原料及创新原料质量和工艺评价。
为应对复杂销售局面,公司合理统筹安排装置开停车和运行负荷,继续夯实内控,建立成本基准,完善效益模型。山东三聚通过精细化管理实现装置单周期运行时长达历史新高,通过节电改造、优化原料预处理白土级配等措施实现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海南环宇预处理项目建成竣工,完成甲醇制氢尾气综合利用项目改造,装置运行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有序推进北京海淀区和山东莒县试点项目,10月在北京正式启动国内首次烃基生物柴油闭环推广应用试点项目;11月山东三聚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成为国内第三家取得该认证的企业;山东三聚异构项目按计划推进,预计2025年五月投产;公司与中航油等客户业务合作持续推进,赋能产业良性发展。报告期内,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利润整体下行,客户开工率不及预期,催化剂换剂延后,采购需求减少,影响公司催化剂净化剂产品销售。沈阳三聚凯特业务主要集中大型国央企,对下游议价能力不强,主要原料为金属盐类,原料价格降幅低于产品售价,导致产品毛利下降。为应对市场挑战,公司一是通过优化产品组合促进效益提升,推动拳头产品“以产促销”,引入受托加工提升产能利用率;二是持续改良产品配方和工艺。T202C完成载体和活性组分优化方案,推进有机硫全硫化方案,降低硫化成本。JX-4C和T202产品在保证效能的同时降低堆比,提升竞争力;三是推进冷凝水回用、加强保温、用电容改需及峰谷平抑等措施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报告期内,受国内LNG产能释放和进口海气的影响,国内LNG呈现“供强需弱”的特点,产品价格下行。LNG原料为焦炉煤气,与钢铁、焦炭形成产业链,受上游市场影响较大,同时企业地处蒙西,与宁夏接壤,均为LNG产能集中地,区域竞争激烈。为应对市场挑战,公司一是强化与上游联动,根据上游焦炉煤气供应情况,结合产品市场行情,设计经济效益最优的生产方案;二是实施节能降耗措施,从工艺、设备和绿电引入等方面优化方案,降低生产成本;三是加大客户开发力度,在传统交通领域之外开拓工业用户。报告期内,新戊二醇供需失衡以及产品原料价差持续压缩的市场格局已经显现,行业盈利压力增加。为应对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重点平衡好原料、装置产能、产品市场的关系,加大上游对接力度,拓展新原料来源确保产能利用率维持较高水平,有效摊低产品生产成本。此外,公司通过对低品位能源的回收利用、针对延长催化剂寿命进行的工艺优化、动设备的间歇操作运行等措施,从生产管理和技术提升方面降低生产成本。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426,398,629.48 | 100% | 7,653,908,103.25 | 100% | -68.30% |
分行业 | |||||
生物能源 | 1,258,414,994.52 | 51.86% | 2,366,581,773.17 | 30.92% | -46.83% |
化工 | 1,155,138,582.36 | 47.61% | 5,237,213,006.22 | 68.43% | -77.94% |
其他 | 12,845,052.60 | 0.53% | 50,113,323.86 | 0.65% | -74.37% |
分产品 |
烃基生物柴油 | 1,258,414,994.52 | 51.86% | 2,366,581,773.17 | 30.92% | -46.83%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1,050,564,160.18 | 43.30% | 4,843,530,378.68 | 63.28% | -78.31% |
能源产业综合服务 | 104,574,422.18 | 4.31% | 393,682,627.54 | 5.14% | -73.44% |
其他 | 12,845,052.60 | 0.53% | 50,113,323.86 | 0.66% | -74.37%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525,099,194.60 | 21.64% | 576,096,456.54 | 7.53% | -8.85% |
华中地区 | 40,196,127.74 | 1.66% | 492,737,604.53 | 6.44% | -91.84% |
东北地区 | 117,989,325.40 | 4.86% | 718,572,802.85 | 9.39% | -83.58% |
华北地区 | 409,996,421.77 | 16.90% | 2,622,341,310.74 | 34.26% | -84.37% |
华南地区 | 22,807,595.15 | 0.94% | 62,304,462.27 | 0.81% | -63.39% |
西北地区 | 63,155,460.82 | 2.60% | 727,327,139.50 | 9.50% | -91.32% |
西南地区 | 27,636,379.79 | 1.14% | 40,599,204.12 | 0.53% | -31.93% |
境外(含出口) | 1,219,518,124.21 | 50.26% | 2,413,929,122.70 | 31.54% | -49.48%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2,426,398,629.48 | 100.00% | 7,653,908,103.25 | 100.00% | -68.30%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生物能源 | 1,258,414,994.52 | 1,387,830,903.09 | -10.28% | -46.83% | -35.91% | -18.78% |
化工 | 1,155,138,582.36 | 1,095,594,196.08 | 5.15% | -77.94% | -79.06% | 5.04% |
分产品 | ||||||
烃基生物柴油 | 1,258,414,994.52 | 1,387,830,903.09 | -10.28% | -46.83% | -35.91% | -18.78%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1,050,564,160.18 | 1,013,565,681.66 | 3.52% | -78.31% | -79.42% | 5.19% |
能源产业综合服务 | 104,574,422.18 | 82,028,514.42 | 21.56% | -73.44% | -73.29% | -0.45%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520,113,079.28 | 559,396,484.51 | -7.55% | -6.92% | 0.96% | -8.40% |
华北地区 | 407,040,720.05 | 373,847,391.77 | 8.15% | -84.39% | -86.10% | 11.29% |
境外(含出口) | 1,219,518,124.21 | 1,288,664,124.02 | -5.67% | -49.48% | -41.52% | -14.38%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烃基生物柴油 | 9.66万吨 | 13.79万吨 | 1,258,414,994.52 | 烃基生物柴油价格前3季度价格相对平稳,自第4季度出现明显上涨,并在11月份达到短暂的最高值后再次回落。与2023年相比,生物柴油均价下跌22.84%。 | 受原油、柴油价格及欧洲碳排放交易价格波动及欧盟反倾销征税政策等影响。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26.43万吨 | 26.34万吨 | 1,050,564,160.18 | ||
其中:催化剂净化剂 | 1.40万吨 | 1.20万吨 | 339,240,669.09 | 产品价格整体比 较稳定。 | 下游需求相对稳 定。 |
LNG | 10.04万吨 | 10.11万吨 | 418,033,492.45 | 2024年LNG价格重心同比 2023 年整体下移。年初由价格高点快速跌至价格低谷后企稳,下半年经过一段平台期后,受供需平衡叠加国际气价上行短时推涨LNG 价格,第4季度前后受市场因素影响LNG价格下行。 | 供大于求,市场整体下行 |
液氨 | 0.38万吨 | 0.38万吨 | 8,563,977.00 | 液氨市场价格整体呈震荡下行态势 | 受供需影响 |
蒸汽 | 11.47万吨 | 11.47万吨 | 19,808,510.09 | 蒸汽价格整体比较稳定 | 需求相对稳定 |
新戊二醇 | 2.97万吨 | 2.98万吨 | 262,059,154.91 | 除年中有短暂的上涨行情,全年价格相对平稳。 | 原料价格变动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是 □否
境外业务名称 | 开展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内税收政策对境外业务的影响 | 公司的应对措施 |
生物柴油贸易及委托加工业务 | 此项业务主要围绕公司生物能源板块开展贸易,具体为一般贸易和委托加工两种模式,其中委托加工主要是境外公司提供原料,委托国内生产企业开展来料加工,生产企业将产品交付境外公司,最终交付客户。该业务回款按照正常销售合同回款。 | 委托加工业务不受国内税收政策影响。 出口退税率变化会对业务成本有影响,报告期内一般贸易业务没有影响。 | 若存在出口征退税率差,公司一般在报价时会考虑其对成本的影响,来评估业务成本和利润。本年度出口征退税率没有变化,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烃基生物柴油 | 销售量 | 吨 | 137,916.37 | 177,533.58 | -22.32% |
生产量 | 吨 | 96,617.68 | 196,521.20 | -50.84% | |
库存量 | 吨 | 16,626.73 | 57,925.42 | -71.30% |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销售量 | 吨 | 263,389.75 | 1,901,550.63 | -86.15% |
生产量 | 吨 | 264,335.53 | 1,896,553.83 | -86.06% | |
库存量 | 吨 | 12,116.40 | 11,170.62 | 8.47% | |
能源产业综合服务 | 销售量 | 元 | 104,574,422.18 | 393,682,627.54 | -73.44% |
生产量 | 元 | 143,178,169.73 | 472,154,394.87 | -69.68% | |
库存量 | 元 | 768,755,637.73 | 730,151,890.18 | 5.2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烃基生物柴油已实现稳定量产。国际原油及柴油价格波动加剧,欧洲碳排放交易价格震荡,欧盟对中国的生物柴油产品启动反规避反倾销调查并实施征税,受上述因素综合作用,下游欧盟客户采购意愿低迷,欧盟以外需求量有限,产品市场成交活跃度较去年显著下降,公司根据市场实际需求调整生产计划,装置运行负荷相应降低,产、销量同比减少,销售量比产量更大导致库存减少。报告期内,因美方焦化2023年底完成转让,其产销量数据不再纳入海新能科;大庆三聚苯乙烯装置因上游供料和市场影响,2023年5月停车至今,以上因素导致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产、销量减少。报告期内,受行业需求周期性波动影响,苏州恒升、武汉金中及三聚福大等子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同比回调,导致能源产业综合服务生产、销售减少。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生物能源 | 主营业务成本 | 1,387,830,903.09 | 55.71% | 2,165,330,414.49 | 29.12% | -35.91% |
化工 | 主营业务成本 | 1,095,594,196.08 | 43.98% | 5,231,299,210.93 | 70.35% | -79.06% |
其他 | 其他业务成本 | 7,626,374.38 | 0.31% | 39,359,660.01 | 0.53% | -80.62% |
合计 | 2,491,051,473.55 | 100.00% | 7,435,989,285.43 | 100.00% | -66.50%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烃基生物柴油 | 合计 | 1,387,830,903.09 | 55.71% | 2,165,330,414.49 | 29.12% | -35.91% |
烃基生物柴油 | 直接材料 | 899,688,941.28 | 64.83% | 1,633,748,782.93 | 75.45% | -44.93% |
烃基生物柴油 | 直接人工 | 29,915,054.04 | 2.15% | 8,924,477.75 | 0.41% | 235.20% |
烃基生物柴油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458,226,907.77 | 33.02% | 522,657,153.82 | 24.14% | -12.33%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合计 | 1,013,565,681.66 | 40.69% | 4,924,247,408.21 | 66.22% | -79.42%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直接材料 | 590,068,904.00 | 58.22% | 3,848,394,657.33 | 78.15% | -84.67%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直接人工 | 47,296,267.00 | 4.66% | 112,243,090.88 | 2.28% | -57.86% |
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 | 制造费用及其他 | 376,200,510.66 | 37.12% | 963,609,660.00 | 19.57% | -60.96% |
能源产业综合服务 | 合计 | 82,028,514.42 | 3.29% | 307,051,802.72 | 4.13% | -73.29% |
其他 | 合计 | 7,626,374.38 | 0.31% | 39,359,660.01 | 0.53% | -80.62% |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类型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取得方式 | 与上年相比的变化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北京海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 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加工;油脂及其化学品的销售 | 投资设立 | 本期新增 |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953,274,569.7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9.29%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249,842,232.35 | 10.30% |
2 | 客户2 | 213,701,130.59 | 8.81% |
3 | 客户3 | 177,927,937.00 | 7.33% |
4 | 客户4 | 167,687,340.80 | 6.91% |
5 | 客户5 | 144,115,929.00 | 5.94% |
合计 | -- | 953,274,569.74 | 39.29%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公司前五名客户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772,681,919.7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35.7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1 | 246,024,218.28 | 11.37% |
2 | 供应商2 | 191,468,398.87 | 8.85% |
3 | 供应商3 | 114,197,642.19 | 5.28% |
4 | 供应商4 | 112,634,594.05 | 5.21% |
5 | 供应商5 | 108,357,066.40 | 5.01% |
合计 | -- | 772,681,919.79 | 35.7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未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2,960,752.91 | 80,115,425.68 | -8.93% | 无重大变化 |
管理费用 | 266,702,592.89 | 310,102,100.95 | -14.00% | 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118,294,617.61 | 291,675,262.03 | -59.44% | 主要原因为:(1)报告期,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海国投集团财务资助款利息减少所致;(2)报告期,美方焦化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研发费用 | 118,986,265.13 | 256,738,590.69 | -53.65%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美方焦化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加氢异构制备生物航煤技术开发和应用 | 筛选适用于制备生物航煤的加氢异构催化剂。优化航空煤油生产工艺。 | 筛选出适于制备生物航煤的加氢异构催化剂。获得生产航煤最优工艺参数。 | 获得最优的生物航煤生产工艺。 | 掌握生物航煤生产核心技术,提升生物航煤生产能力。 |
原料中难转化物质分析及提高装置运行效率方案的研究 | 获得原料中难以转化组成的检测分析方法;提高生产装置运行效率。 | 完成原料中难以转化物质的检测分析方法建立,完成多种原料的加氢评价实验,获得难以转化物质对产品收率影响数据,明确原料指标对装置运行效率的影响,探索多种潜在油脂资源作为烃基生物柴油生产原料的可行性。 | 提高生物柴油生产装置运行效率。 | 延长装置运行周期、提高装置运行效率,为公司带来更大经济效益。 |
烃基生物柴油调合燃料国标修订与大比例使用性应用研究 | 开展生物柴油车用使用性能研究及道路应用试点试验,并推进烃基生物柴油调合燃料国标修订。 | 完成不同调配比例生物柴油车用性能研究与测试,取得CNAS、CMA认证报告,完成专家组技术评议并获得认可;推动道路应用试验的开展;国内首次烃基生物柴油闭环推广应用试点项目加注仪式在北京市海淀区顺利举行。 | 完成生物柴油在国内车用道路试点试验,并完成烃基生物柴油调合燃料国标修订。 | 通过国内应用,提升市场与用户认可度,推动国内应用市场开放,推动政策落地,提高公司影响力。 |
气相脱硫催化剂的开发与升级 | 研制新型脱硫催化剂及现有脱硫催化剂产品性能改进。 | 完成产品配方确定、生产工艺定型。 | 提高产品性能,确定配方,实现稳定生产及市场推广。 | 提升公司催化剂产品性能、丰富产品种类,扩大产品市场份额。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37 | 217 | -36.87%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7.52% | 7.63% | -0.11%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62 | 89 | -30.34% |
硕士 | 16 | 18 | -11.11% |
博士及以上 | 4 | 5 | -20.00% |
专科 | 54 | 66 | -18.18% |
专科以下学历 | 1 | 39 | -97.44%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23 | 30 | -23.33% |
30~40岁 | 70 | 114 | -38.60% |
40岁以上 | 44 | 73 | -39.73%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32,811,575.55 | 298,930,845.17 | 281,919,026.55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5.47% | 3.91% | 3.26%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13,825,310.42 | 42,192,254.48 | 62,781,837.09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10.41% | 14.11% | 22.27%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1.34% | -13.27% | -6.32%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71,552,760.42 | 6,947,052,210.52 | -60.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9,502,897.50 | 6,406,570,492.76 | -61.9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049,862.92 | 540,481,717.76 | -38.5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2,045,315.96 | 2,196,492,604.85 | -87.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599,236.16 | 187,611,034.10 | -10.6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446,079.80 | 2,008,881,570.75 | -94.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3,547,012.00 | 4,355,246,522.20 | -64.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21,472,291.59 | 6,913,861,333.61 | -73.6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925,279.59 | -2,558,614,811.41 | 88.7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1,309,759.17 | -6,272,068.18 | 2,671.8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8.56%,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以前年度大额应收账款回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4.80%,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全资子公司三聚绿能及联营企业三聚裕进收到股权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8.7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公司偿还海国投集团财务资助款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3.32亿元,与本年度净利润-10.35亿元存在重大差异,主要原因为:
本报告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的应收账款回款所致。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60,012,741.20 | -6.07% | 主要为公司对联营企业巨涛确认的投资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330,799,163.44 | 33.44% | 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 | 是 |
营业外收入 | 5,171,838.22 | -0.52% | 主要为收到的违约赔偿金。 | 否 |
营业外支出 | 83,507,443.77 | -8.44% | 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因上游供应商问题进行的税务处理。 | 否 |
其他收益 | 13,869,339.54 | -1.40% | 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是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758,797,225.28 | 7.81% | 585,791,993.46 | 5.38% | 2.43% | 比重无重大变化。 |
应收账款 | 530,271,227.91 | 5.46% | 828,183,204.90 | 7.61% | -2.15% | 比重无重大变化。 |
合同资产 | 16,548,432.24 | 0.17% | 29,787,178.04 | 0.27% | -0.10% | 比重无重大变化。 |
存货 | 1,303,399,509.66 | 13.42% | 1,709,536,343.29 | 15.71% | -2.29% | 比重无重大变化。 |
长期股权投资 | 734,143,280.10 | 7.56% | 712,355,248.10 | 6.54% | 1.02% | 比重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2,187,486,410.95 | 22.52% | 2,336,299,110.90 | 21.47% | 1.05% | 比重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62,375,575.91 | 0.64% | 31,392,344.37 | 0.29% | 0.35% | 比重无重大变化。 |
使用权资产 | 86,677,128.82 | 0.89% | 89,555,659.29 | 0.82% | 0.07% | 比重无重大变化。 |
短期借款 | 235,941,163.76 | 2.43% | 94,700,448.01 | 0.87% | 1.56% | 比重无重大变化。 |
合同负债 | 80,897,267.19 | 0.83% | 102,837,780.64 | 0.94% | -0.11% | 比重无重大变化。 |
长期借款 | 36,533,639.58 | 0.38% | 159,192,434.71 | 1.46% | -1.08% | 比重无重大变化。 |
租赁负债 | 23,092,963.81 | 0.24% | 37,780,101.13 | 0.35% | -0.11% | 比重无重大变化。 |
其他应付款 | 1,657,468,919.41 | 17.06% | 905,661,598.70 | 8.32% | 8.74% |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收到海国投集 |
团及海国投财务资助款增加所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48,994,786.67 | -3,952,977.77 | 1,045,041,808.90 | |||||
金融资产小计 | 1,048,994,786.67 | -3,952,977.77 | 1,045,041,808.90 | |||||
其他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155,117.06 | 12,155,117.06 | ||||||
上述合计 | 1,048,994,786.67 | 8,202,139.29 | 1,057,196,925.96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其他变动主要为收回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部分投资成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权属证号 (房屋、土地证号) | 受限原因 | 受限期限 |
房屋所有权 | 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3120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23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 |
房屋所有权 | 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3140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23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 |
房屋所有权 | 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3125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23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 |
房屋所有权 | 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3126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23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 |
房屋所有权 | 鄂(2023)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3134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23年4月6日至2025年4月6日 |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蒙(2020)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314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阿拉善支行 | 2016年9月12日至2026年9月30日 |
机器设备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阿拉善支行 | 2017年1月11日至2026年9月30日 | |
机器设备 | 售后回租,出租方为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8月27日至2027年9月29日 | |
机器设备、构筑物 | 售后回租,出租方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4日 | |
机器设备 | 售后回租,出租方为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22年5月24日至2027年5月25日 | |
机器设备、构筑物 | 售后回租,出租方为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023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26日 |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临国用(2015)第BL002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兴业银行海口分行 | 2019年5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 临国用(2015)第BL001号 | 银行贷款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农业银行临高县支行 | 2019年5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货币资金 |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对方 | 被出售股权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万元) | 本期初起至出售日该股权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万元) |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 股权出售为上市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占净利润总额的比例 |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 所涉及的股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暂时无法确定交易对象 | 四川鑫达55%股权1 | 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降低经营风险 | 依据评估报告 | 公开挂牌方式进行,暂时无法确定 | 否 | 本次股权出售延期实施,公司将继续接洽潜在受让方,推进股权转让 | 2024年04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工作。
注:1 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四川鑫达55%股权并已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信息预披露,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等审议程序,并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04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并进行信息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催化剂及催化新材料生产 | 275,000,000.00 | 1,017,494,004.19 | 556,211,604.76 | 345,873,683.93 | -78,440,909.86 | -65,018,987.32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苯乙烯、新戊二醇生产销售 | 100,000,000.00 | 234,851,323.17 | -100,274,993.02 | 264,794,354.22 | -52,053,303.62 | -52,113,303.62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清洁LNG生产销售 | 300,000,000.00 | 705,026,831.94 | 590,528,685.33 | 449,700,486.58 | 42,019,780.98 | 43,085,771.15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技术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 16,800,000.00 | 301,730,748.93 | 150,455,019.35 | 40,121,037.21 | 83,323,588.94 | 72,306,564.29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 | 205,000,000.00 | 308,247,185.71 | 307,887,079.25 | 466,981.13 | 16,790,502.20 | 16,790,502.20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能源领域技术服务、装备及材料销售、投资和投资管理 | 港币1,069,879,900 | 876,333,535.64 | 812,055,415.13 | 257,764,127.16 | 56,046,772.56 | 56,195,456.71 |
SJ ENVIRONMENTAL CORP | 子公司 | 委托生产加工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商品、设备租赁及服务业务等 | 美元20,000,000 | 260,096,407.99 | 223,067,324.80 | 83,169,563.45 | 18,528,710.54 | 15,196,242.02 |
福建三聚 | 子公司 | 化肥、煤 | 30,000,00 | 19,054,45 | 17,932,74 | 89,727.88 | - | - |
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化工相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让 | 0.00 | 1.40 | 0.92 | 3,596,247.08 | 3,597,326.37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销售 | 50,000,000.00 | 425,098,356.91 | -523,918,299.46 | 0.00 | -122,725,109.39 | -122,725,154.00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物燃料生产、销售 | 455,000,000.00 | 1,813,065,306.69 | 277,369,551.81 | 401,066,508.00 | -193,499,575.19 | -169,941,562.89 |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LTD. | 子公司 | 一般贸易、咨询服务 | 美元73,000,000 | 398,150,592.79 | 30,401,135.65 | 876,870,791.00 | -95,002,304.74 | -94,749,466.75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物燃料加工生产、销售 | 690,000,000.00 | 261,035,442.88 | -72,869,684.96 | 76,951,248.06 | -55,730,189.61 | -70,851,493.65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批发煤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乙醇溶液 | 90,000,000.00 | 191,129,064.48 | -269,021,034.55 | 0.00 | -141,658,250.53 | -207,971,867.03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油气设施制造 | 19,145,000.00 | 3,127,116,000.00 | 2,175,401,000.00 | 2,079,022,000.00 | 220,052,000.00 | 185,066,000.0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北京海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2025年经营工作重点
2025年,公司将继续聚焦生物能源主业,做强做优核心运营资产。公司将通过明确战略聚焦主业、增加生物航煤产能、优化生产提质增效、精益管理改善经营的具体措施,切实提升经营效益。 生物能源产业是公司最重要的发展方向,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生物能源采供销体系。公司将完善海外采销体系,扩大供应商范围,加强国内原料布局,持续推进降低原料采购成本;开发欧盟外市场,推动客户结构和交易模式的优化,沿着产业链上下游拓展客户,深入终端用户;关注行业动态,把握市场趋势,灵活调整销售策略,不断提升企业在市场
波动下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将充分把握国内生物柴油及生物航煤试点的推广应用发展机遇,推动自身发展。山东三聚作为主要生产基地,加工能力已获进一步提升并实现长周期稳定运行,2025年仍将通过技术创新、丰富产品线、管理提升和操作优化,持续提升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完成异构降凝装置建设,进一步增加低凝产品和生物航煤供应能力。催化净化业务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服务公司生物能源产业;推动技术创新、补齐短板,进一步增加产量;根据目标客户要求,合理排产,加强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推进降低生产成本;开拓国内新市场,大力推广高附加值产品;推进海外代工渠道并增加仓储能力,保障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展海外脱硫服务市场份额。
公司立足海淀区位优势,将继续改善资产负债结构,通过优化资产、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产利用率等方式提升净资产收益率。公司将充分利用各项资源,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深挖企业发展潜力,不断提升企业价值。
(二)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1、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生物能源,与大宗商品市场密切相关,受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2024年,生物柴油市场需求不佳、产品价格整体下行,而原料价格相对稳定。阿格斯欧基港产品价格指数由2,653美元/吨,最低跌至1,482美元/吨,跌幅44.14%,而同期原料价格由977美元/吨,最低跌至883美元/吨,降幅为9.58%,产品与原料价差缩小,对企业短期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努力提升大宗商品市场行情研判能力,深入开展生物柴油原料及产品与ICE柴油、棕榈油相关性研究,提前制定应对措施降低生物柴油产品市场价格下跌风险。同时公司积极优化生产技术,持续改进运营操作,力求使得生产成本处于行业最低水平,产品质量达到行业最优水平,以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在前期业务开发过程中形成了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公司通过业务转型,调整战略方向,减少了垫资建设规模,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力度,应收账款余额较峰值已经显著下降,但仍有部分项目的应收账款尚未完全回收,存在信用减值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强化客户信用追踪管理,通过多种途径加快实现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力求将减值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3、海外业务与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生物能源产业目前主要为外向型经营模式,受宏观经济、海外市场及政策变化、汇率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2024年,欧委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生物柴油展开了反倾销调查并作出初裁。2025年2月,欧委会公告反倾销调查终裁结果,决定对相关产品征收10.0%至35.6%的反倾销税,生物航煤未被列入反倾销范围。生物柴油短期内价格承压,合规成本增加;长期来看,违规企业逐渐退出市场,市场更规范,合规企业盈利和份额有望提高。公司通过建立健全供应链体系,多渠道获取原料和销售产品,以分散市场过于单一的风险。同时,公司将积极引入生物航煤需求方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建立高效、互利的定价模式,打造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快实施二代生物能源国内应用试点,开发国内市场,为国家的节能减排和能源安全贡献力量。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1月21日 | 永泰福朋喜来登酒店会议厅 | 其他 | 其他 | 财达证券、财通基金、中国人寿、中信建投、融通基金、海保人寿、鼎呈投资、泰舜资产等券商、公募 | 介绍公司基本情况;介绍生物柴油及生物航煤产业发展机遇;公司战略目标、二代生物柴油产品、技术储备 | 详见公司于2024年01月22日在互动易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基金、私募基金及个人等参与2024年1月21日活动的投资者 | 介绍与答疑。 | |||||
2024年02月29日 | 馨雅大厦2层公司报告厅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专业委员会、北京润成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政府贸易投资代表处、ARC集团、万可传播、华泰证券、太平洋证券、东北证券、华夏久盈 | 介绍公司基本情况、主营业务、烃基生物柴油、可持续航空燃料(SAF)。 | 详见公司于2024年03月01日在互动易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5月09日 | 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owId=1010056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线上参与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全体投资者 | 公司经营业绩、生产技术、发展战略等情况。 | 详见公司于2024年05月09日在互动易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09月11日 | 馨雅大厦1层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中信建投证券、中国人寿、华商基金、银河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华福证券、华安证券等机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等51人 | 介绍公司经营情况、烃基生物柴油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的产品特性及行业前景,以及海新能科业务规划与未来展望等。 | 详见公司于2024年09月11日在互动易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10月15日 |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烃基生物柴油生产项目现场、办公楼2层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石化资本、中石化经研院市场所、中石油昆仑资本、福建产投、中金公司、鑫翰资本、东北证券、中信证券、德邦证券、广发信德、光跃基金、开源证 | 介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烃基生物柴油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的产品特性及行业前景,以及海新能科业务规划与未来展望等。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在互动易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华安证券、华福证券、齐盛期货、海岳君泽私募、中泰证券、同花顺共27人 | ||||||
2024年10月30日 | 各机构会议室;上海延安饭店会议厅 | 其他 | 机构 | 兴证全球基金、东证资管、华夏基金、国海富兰克林、建信基金、华安证券、海通证券、国联安基金、永赢基金、德邦证券、申万菱信、信达澳亚、华宝基金;汇丰晋信基金、汇添富、信银理财、财通基金、太平资产、上海博翱投资、德邦证券、华安证券、毕方资产、泰信基金、国泰基金、国联安基金、利幄基金、博道基金、尚旌基金、臻垚资产、民生证券、华福证券、财通证券、国海证券 | 介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烃基生物柴油和可持续航空燃料的产品特性及行业前景,以及海新能科业务规划与未来展望等。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04日在互动易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4年12月11日 | 各机构会议室 | 其他 | 机构 | 平安养老、富国基金、人保资产、国海富兰克林、招商信诺、国泰基金、太平基金、中信保诚基金、中欧基金、兴全基金、富安达基金、松熙资产、青骊投资、民生证券、国金证 | 公司介绍、技术优势、烃基生物柴油和生物航煤行业前景等情况。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在互动易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券、浙商资管、盛宇投资、申万宏源、财通基金等机构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是 □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1月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1月1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按其所持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公司治理结构能够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合法行使权益,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7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6次,所有会议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全面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经营能力及完备的运营体系,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根据其议事规则或公司制度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7名为非独立董事,4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结构合理,董事任职资格、选聘程序、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会议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员工通过民主推选而选出。公司监事会成员结构合理,监事任职资格、选聘程序、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董事会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公司目前的绩效考评和激励约束机制能有效的发挥作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状况。
6、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7、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8、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审计事项的沟通,监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公司的财务信息等。公司将逐步加强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有效规范经营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同时确保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或重大事项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按授权权限提交经理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讨论确定。
(一)业务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不存在其他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二)人员方面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各个业务部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后,由人力资源部独立自主地进行招聘管理人员和员工;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部门、市场营销部门、人事等机构具有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相关部门及其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三)资产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完整生产系统、工业产权及非专利技术、商标。公司与股东之间的资产产权界定清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四)财务方面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核算业务,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了独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内部分工明确,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责分开,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独立纳税,公司的资金使用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决策,不存在股东单位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形。
(五)机构方面
公司建立健全了独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完善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不受股东、其他有关部门或单位、个人的干预。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64% | 2024年02月20日 | 2024年02月20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7.19% | 2024年04月08日 | 2024年04月08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0.41% | 2024年05月17日 | 2024年05月17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44% | 2024年07月01日 | 2024年07月01日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91% | 2024年10月09日 | 2024年10月09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8.61% | 2024年11月19日 | 2024年11月19日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59%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于志伟 | 男 | 52 | 董事长 | 现任 | 2024年07月01日 | 2026年10月26日 | ||||||
孟强 | 男 | 40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5月17日、2024年04 | 2026年10月26日 |
月07日 | ||||||||||||
王笛 | 女 | 43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12日 | 2026年10月26日 | ||||||
姜骞 | 男 | 39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12月25日 | 2026年10月26日 | ||||||
李雪梅 | 女 | 35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11月09日 | 2026年10月26日 | ||||||
张蕊 | 男 | 41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年02月03日 | 2026年10月26日 | ||||||
吴盛富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0月26日 | 2026年10月26日 | ||||||
姜哲铭 | 男 | 4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0月26日 | 2026年10月26日 | ||||||
李红杰 | 女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10月26日 | 2026年10月26日 | ||||||
张菁荣 | 女 | 48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4年07月01日 | 2026年10月26日 | ||||||
封晓刚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2024年11月19日 | 2026年10月26日 | ||||||
马芳 | 女 | 41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2年03月04日 | 2026年10月26日 | ||||||
王德剑 | 女 | 5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7月29日 | 2026年10月26日 | ||||||
吴永涛 | 男 | 5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2年12月30日 | 2026年10月26日 | 139,344 | 139,344 | ||||
冯晓辉 | 男 | 5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年06月13日 | 2026年10月26日 | ||||||
邓运 | 男 | 4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3年10 | 2026年10 |
月26日 | 月26日 | |||||||||||
王力 | 女 | 42 | 董事 | 离任 | 2020年09月25日 | 2024年03月21日 | ||||||
周从文 | 男 | 52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03月17日 | 2024年04月03日 | ||||||
赵文涛 | 男 | 42 | 常务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1年07月02日 | 2024年04月03日 | ||||||
王腾 | 男 | 37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5月12日 | 2025年01月08日 | ||||||
王子康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4年10月09日 | 2025年01月08日 | ||||||
张鹏程 | 男 | 58 | 董事长 | 离任 | 2021年07月21日 | 2024年07月01日 | ||||||
孙国平 | 男 | 40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04月08日 | 2024年10月24日 | ||||||
魏飞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3年10月26日 | 2024年10月09日 | ||||||
王旭瀑 | 女 | 42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3年12月25日 | 2024年07月01日 | ||||||
李雪梅 | 女 | 35 | 监事 | 离任 | 2023年10月26日 | 2024年11月19日 | ||||||
胡堃 | 男 | 44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2年12月30日 | 2024年06月12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139,344 | 0 | 0 | 139,344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1、公司董事王力女士因个人原因已于2024年03月21日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从文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4年04月03日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3、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赵文涛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4年04月03日辞去第六届董事会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4、公司董事王腾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5年01月08日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5、公司独立董事王子康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25年01月08日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6、公司董事长张鹏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24年07月01日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7、公司董事孙国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24年10月24日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8、公司独立董事魏飞先生因其所在工作单位兼职规范管理的要求,已于2024年10月09日辞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9、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旭瀑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24年07月01日辞去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10、公司监事李雪梅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24年11月19日辞去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于2024年11月19日被选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11、公司副总经理胡堃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24年06月12日辞去第六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王力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03月21日 | 个人原因 |
周从文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04月03日 | 个人原因 |
赵文涛 | 常务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4年04月03日 | 个人原因 |
王腾 | 董事 | 离任 | 2025年01月08日 | 个人原因 |
王子康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5年01月08日 | 个人原因 |
张鹏程 | 董事长 | 离任 | 2024年07月01日 | 个人原因 |
孙国平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10月24日 | 个人原因 |
魏飞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4年10月09日 | 个人原因 |
王旭瀑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4年07月01日 | 个人原因 |
李雪梅 | 监事 | 任免 | 2024年11月19日 | 工作调动 |
胡堃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4年06月12日 | 工作调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简介
1、于志伟,男,1973年07月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三部第五局七处工程师;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基本建设科副科长,基本建设科科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
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现兼任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4年07月起兼任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孟强,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材料工程领域工程专业。历任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教培中心培训师、化工六厂工程师、生产管理部主管、化工事业部高级主管、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高级主管、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智能制造事业部高级顾问、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门经理助理、副经理、唐山曹妃甸海国京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海新晟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24年04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3、王笛,女,1982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职于北京蕾波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方正赛易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4月至2024年3月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2023年8月至今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监事、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鑫泰世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关村大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北京海国鑫泰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4、姜骞,男,1986年0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北京润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海国京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海新晟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任北京稻香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龙徽国际酒文化创业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鑫恒泰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中关村中技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中关村大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新创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鑫泰世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国恒泰幼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5、李雪梅,女,1990年0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云服务业务部市场专员;历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风险管理岗、主管、高级主管、部门经理助理;2023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19日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目前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24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任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鑫恒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国恒泰幼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江峡鑫泰(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创海泰(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6、张蕊,男,1984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09月至2022年08月曾任职于北京庄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或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乐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2年09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0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7、吴盛富,男,1962年0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吉林省林业技术学校、国家人造板质量检测中心、林业部产业司技术装备处、芬兰劳特公司北京代表处、北京绿奥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林产工业协会,2016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绿林认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绿奥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北国检(北京)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绿林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8、姜哲铭,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浙江东方正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23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李红杰,女,1973年0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汤阴县饲料公司财务科、河南华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国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2023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海南天元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二)监事会成员简介
1、张菁荣,女,1977年03月出生,中国国籍,民建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获得初级会计师、经济师职称。曾担任北京贝伦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职员;北京海淀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审计部职员、业务主管、资金管理部资金借出管理岗、高级主管、部门经理助理、副经理;目前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副经理(主持部门工作)。2024年07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稻香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龙徽国际酒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鑫泰世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海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封晓刚,男,1987年02月出生,中国国籍,预备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部审计助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部项目经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项目经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项目经理;目前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24年11月起担任公司监事,兼任北京海新创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3、马芳,女,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材料化学工程硕士。曾就职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2011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科技发展部科研主管、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经营管理部部长等,现任公司科技发展部副部长,主要负责科技发展部科研管理工作。2022年03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孟强,总经理,简历同上。
2、王德剑,女,1975年0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曾任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待所、丰台区长辛店街道杜家坎社区、北京市海淀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第六房地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第一国土资源管理所、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第二国土资源管理所、北京鑫泰世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大街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大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12月至2024年07月历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党委工作部部长。2024年0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关村青创(北京)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3、吴永涛,男,1970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中石油抚顺石化催化剂厂,2002年0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部工程师及生产部部长、公司第一分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兼质检中心主任、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海新能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海新能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4、冯晓辉,男,1970年0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01月至2007年11月,历任北京古桥电器公司产品开发部制冷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兼技术部部长、副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北京轻工雪花电器集团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9年02月历任北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北京恩布拉科雪花压缩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2019年03月至2020年03月历任北京雪花电器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安全总监、副总经理;2020年03月至2021年07月任中关村创客小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1年07月至2022年03月任北京贝仑健康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03月至2024年06月任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06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5、张蕊,董事会秘书,简历同上。
6、邓运,男,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2013年07月至2023年10月曾任职于国家安监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3年10月起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任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监事、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于志伟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 | 是 | ||
王笛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监事 | 是 | ||
姜骞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经营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 是 | ||
李雪梅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风险法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 是 | ||
张菁荣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内部审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 是 | ||
封晓刚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部副经理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于志伟 | 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王笛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笛 |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笛 | 北京鑫泰世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笛 | 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笛 | 北京中关村大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笛 | 北京海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笛 | 北京海新致低碳 | 财务负责人 | 否 |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王笛 | 北京海国鑫泰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否 | ||
姜骞 | 北京稻香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否 | ||
姜骞 | 北京龙徽国际酒文化创业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姜骞 | 北京海鑫恒泰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姜骞 | 北京中关村中技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姜骞 | 北京海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姜骞 | 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否 | ||
姜骞 | 北京中关村大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姜骞 |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姜骞 | 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姜骞 |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姜骞 | 北京海新创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姜骞 | 北京鑫泰世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姜骞 | 北京海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姜骞 | 北京海国恒泰幼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雪梅 |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雪梅 | 北京海鑫恒泰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李雪梅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李雪梅 | 北京海国恒泰幼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李雪梅 | 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李雪梅 | 江峡鑫泰(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李雪梅 | 中创海泰(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吴盛富 | 北京绿奥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否 | ||
吴盛富 | 中北国检(北京)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是 | ||
吴盛富 | 北京绿林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
吴盛富 | 北京绿林认证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是 | ||
姜哲铭 | 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专职律师 | 是 | ||
姜哲铭 | 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姜哲铭 |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
李红杰 | 北京国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执行合伙人 | 是 | ||
李红杰 | 海南天元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否 | ||
张菁荣 |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
张菁荣 | 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张菁荣 | 北京稻香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
张菁荣 | 北京龙徽国际酒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张菁荣 | 北京海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张菁荣 | 北京鑫泰世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
张菁荣 | 北京海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否 | ||
封晓刚 | 北京海新创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德剑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
王德剑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否 | ||
王德剑 | 中关村青创(北京)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一)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董事会任职的独立董事按照经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执行;
2、公司监事会任职的监事按照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执行;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实行目标年薪制,薪酬总额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激励收入包括任期激励、超额利润激励及其他激励项目,其中任期激励在目标年薪中列支。
(二)确定依据
1、在公司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依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实行目标年薪制,薪酬总额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激励收入包括任期激励、超额利润激励及其他激励项目,其中任期激励在目标年薪中列支;
2、公司职工监事未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相应报酬;
3、公司董事会任职的独立董事津贴按照经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执行;
4、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执行、监事会任职的监事按照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执行。
(三)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及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人员)合计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为763.83万元;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支付,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的津贴按季度支付。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于志伟 | 男 | 52 | 董事长 | 现任 | 0 | 是 |
孟强 | 男 | 40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57.5 | 否 |
王笛 | 女 | 43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姜骞 | 男 | 39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李雪梅 | 女 | 35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张蕊 | 男 | 41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84.42 | 否 |
吴盛富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9 | 否 |
姜哲铭 | 男 | 4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9 | 否 |
李红杰 | 女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9 | 否 |
张菁荣 | 女 | 48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封晓刚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马芳 | 女 | 41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37.24 | 否 |
王德剑 | 女 | 5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6.64 | 否 |
吴永涛 | 男 | 5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00.58 | 否 |
冯晓辉 | 男 | 5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33.67 | 否 |
邓运 | 男 | 40 | 财务总监 | 现任 | 63.86 | 否 |
王力 | 女 | 42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周从文 | 男 | 52 | 董事、总经理 | 离任 | 75.58 | 否 |
赵文涛 | 男 | 43 | 常务副总经理 | 离任 | 74.43 | 否 |
王腾 | 男 | 37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王子康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离任 | 0 | 否 |
张鹏程 | 男 | 58 | 董事长 | 离任 | 110.64 | 否 |
孙国平 | 男 | 40 | 董事 | 离任 | 0 | 是 |
魏飞 | 男 | 6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6.75 | 否 |
王旭瀑 | 女 | 42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0 | 是 |
胡堃 | 男 | 44 | 副总经理 | 离任 | 65.52 | 否 |
合计 | -- | -- | -- | -- | 763.83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 | 2024年02月02日 | 2024年02月03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 2024年03月21日 | 2024年03月2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 | 2024年04月07日 | 2024年04月0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 2024年04月15日 | 2024年04月1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 2024年04月24日 | 2024年04月2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 2024年06月13日 | 2024年06月14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 2024年06月21日 | 2024年06月2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 2024年07月01日 | 2024年07月0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 2024年07月29日 | 2024年07月2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 2024年08月28日 | 2024年08月3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 2024年09月13日 | 2024年09月14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 2024年10月24日 | 2024年10月2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 2024年11月04日 | 2024年11月04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 2024年12月11日 | 2024年12月1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吴盛富 | 14 | 14 | 0 | 0 | 0 | 否 | 7 |
姜哲铭 | 14 | 14 | 0 | 0 | 0 | 否 | 7 |
李红杰 | 14 | 14 | 0 | 0 | 0 | 否 | 7 |
王子康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魏飞 | 11 | 11 | 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无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具体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科学审慎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同时,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及公司管理层沟通交流,掌握公司发展动态,有效保证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魏飞、姜哲铭、吴盛富、李红杰、张鹏程、王笛 | 8 | 2024年03月14日 |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和经理的候选人资格及高管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一致通过所有 | 无 | 无 |
议案。 |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魏飞、姜哲铭、吴盛富、李红杰、张鹏程、王笛 | 8 | 2024年04月03日 |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和经理的候选人资格及高管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魏飞、姜哲铭、吴盛富、李红杰、王笛 | 8 | 2024年05月22日 |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和经理的候选人资格及高管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魏飞、姜哲铭、吴盛富、李红杰、王笛 | 8 | 2024年07月01日 |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和经理的候选人资格及高管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魏飞、姜哲铭、吴盛富、李红杰、于志伟、王笛 | 8 | 2024年07月26日 |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目标薪酬的议案 |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和经理的候选人资格及高管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魏飞、姜哲铭、吴盛富、李红杰、于志伟、王笛 | 8 | 2024年09月13日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交通补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 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和经理的候选人资格及高管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魏飞、姜哲铭、吴盛富、李红杰、于志伟、王笛 | 8 | 2024年09月24日 | 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绩效奖金及任期激励兑现方案的议案、 |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和经理的候选人资格及高管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提名 | 王子康、姜 | 8 | 2024年10 | 关于公司非 | 提名和薪酬 | 无 | 无 |
和薪酬考核委员会 | 哲铭、吴盛富、李红杰、于志伟、王笛 | 月17日 | 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和经理的候选人资格及高管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红杰、吴盛富、姜哲铭、王笛 | 7 | 2024年03月15日 | 《新增<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议案、《启动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红杰、吴盛富、姜哲铭、王笛、孙国平 | 7 | 2024年04月12日 | 《2023 年年度报告(初稿)》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初稿)》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稿)》议案、《审计部 2023 年度工作总结、2024 年度工作计划》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红杰、吴盛富、姜哲 | 7 | 2024年04月24日 | 《2023 年年度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 | 无 | 无 |
铭、王笛、孙国平 | 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议案、《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2023 年下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报告》议案、《关于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 告》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审计部 2024 年一季度工作总结、二季度工作计划》议案 |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红杰、吴盛富、姜哲铭、王笛、孙国平 | 7 | 2024年08月15日 | 《2024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审计部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议案、《2024年上半年重大事项检查报告》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 无 | 无 |
《2024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 议案 | 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红杰、吴盛富、姜哲铭、王笛、孙国平 | 7 | 2024年09月06日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红杰、吴盛富、姜哲铭、王笛 | 7 | 2024年10月23日 |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审计部2024年三季度工作总结、四季度工作计划》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李红杰、吴盛富、姜哲铭、王笛、李雪梅 | 7 | 2024年12月11日 | 《关于聘请 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 | 无 | 无 |
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张鹏程、张蕊、姜骞、孙国平、魏飞、吴盛富 | 3 | 2024年04月11日 |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55%股权并进行信息预披露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于志伟、张蕊、姜骞、王子康、李红杰 | 3 | 2024年10月22日 | 关于〈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4-2026 年)〉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于志伟、张蕊、姜骞、王子康、吴盛富 | 3 | 2024年11月04日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 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 | 无 | 无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 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董事会技术委员会 | 孟强、于志伟、王腾、张蕊、王子康、吴盛富 | 1 | 2024年12月02日 | 关于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能源管理暨绿色生物天然气自产自 供技改项目立项申请的议案 | 技术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技术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79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64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823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04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33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951 |
销售人员 | 104 |
技术人员 | 300 |
财务人员 | 96 |
行政人员 | 372 |
合计 | 1,82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及以上 | 7 |
硕士学历 | 112 |
本科学历 | 500 |
专科 | 441 |
专科以下学历 | 763 |
合计 | 1,823 |
2、薪酬政策
公司执行同工同酬,易岗易薪的薪酬政策: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依据岗位价值、能力和业绩来执行薪酬支付。公司构建了一套完善的薪酬体系和绩效管理体系。薪酬体系以岗位体系为依托,为员工提供多样化的薪酬晋升路径,涵盖管理、研发、技术、销售、生产等多个类别。绩效管理体系则以责权利相对等为基础,以正向激励、提高绩效为导向,致力于实现激励约束的制度化、科学化和高效化,全面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薪酬体系由工资体系和福利体系两部分组成。工资体系包括基本年薪和根据业绩考核制度确定的年度奖金。福利体系则包括社会保险、公积金以及公司提供的其他福利项目,例如公司培训、团队建设活动、补充医疗保险和健康体检等,全方位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将适时调整薪酬政策,以吸引和保留优秀员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
3、培训计划
公司依据当年整体业务规则和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了一套综合性的培训计划。该计划融合了内部与外部培训资源,旨在全面提升员工素质。内部培训着重于企业文化的普及、公司制度的宣导以及业务知识的传授。而外部培训则聚焦于战略管理、专业技术、财务等领域的专业知识提升。
通过培训计划的实施与管理,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通过知识、经验、能力的积累、传播、应用与创新,提高员工岗位知识和技能水平,使员工更好的适应并推动业务的发展。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85,384.0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4,735,521.69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04月24日和2024年05月1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1,801.0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415.45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0,941.74万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6,636.68万元,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因此不进
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能够尽职履责并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1,801.09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415.45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0,941.74万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6,636.68万元,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因此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349,720,302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3,504.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437.16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76,258.87万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0,377.81万元。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于2018年专门成立内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聘用专业咨询机构,通过对各业务环节的细致梳理,组织搭建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形成了《内部控制手册》,包含了公司重要风险和关键控制流程。自内控手册投入运行以来,公司结合各年度运营情况变化,对相关制度和流程及时修订、调整,以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或规避风险。本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属企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通则》、《科研设备管理办法》、《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试行)》、《技术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员工通讯费报销管理办法》、《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生产及安全相关制度等予以修订;同时,制定了《证照管理办法》、《因公出国管理办法》、《采购管理细则(试行)》、《供应商管理通则(试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网约车使用管理规定》、《交通补贴管理办法》、《员工继续教育奖励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等。公司汇总现行内控规范制度形成了《制度汇编》,发布至 OA 系统以便全体员工学习贯彻,增强全体员工的合规经营意识,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本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参照各项内控制度和《内部控制手册》的程序,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事项的监督与评价工作,涵盖了主要业务环节和经营事项,确保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5年0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 |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发生 |
价的定性标准如下:财务报告重大缺 陷的迹象包括:(1)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公 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 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 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 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 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 括:(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 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 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 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 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 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 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 确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 的可能性大小、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 影响程度做出判断。以下迹象通常表 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 缺陷:(1)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 重大的决策失误;(2)严重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3)中高级管理人员或 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流失严重;(4)内 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或重要缺陷 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 大负面影响的情形。以下迹象通常表 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 缺陷:(1)关键业务的决策程序导致 一般性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 统存在缺陷;(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 流失严重;(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 负面影响的情形。一般缺陷:除重 大、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 价的定量标准分别以主营业务收入、 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以主营业务 收入作为衡量指标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差错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主营业务收 入总额的1%≤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 入的2%、差错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评价的定量标准分别以主营业务收 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以营业 收入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差错或损 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2%、主 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差错或损失金 额<主营业务收入的2%、差错或损失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1%;以资 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的非财务报告内 |
下: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1%、资产 总额的0.5%≤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1%、差错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差错或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 的0.5%≤差错或损失金额<资产总额 的1%、差错或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海新能科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5年04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我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共计62项,《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行业标准共计18项。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苯乙烯抽提装置与新戊二醇装置、增建火炬和焚烧炉系统均完成环评且获得批复文件,并全部通过验收。
(2)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现有一期、二期、三期、化工化肥技改四个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在建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产品质量升级(20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2亿m?液化天然气项目、LNG尾气综合利用生产100Kt/a合成氨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聚甲氧基二甲醚项目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并全部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废动植物油脂制生物柴油技改联合装置项目、20万吨/年废动植物油脂制生物柴油技改联合装置项目、8000Nm?/h甲醇制氢尾气综合利用项目、锅炉改造项目四个项目均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备案,取得环评批复,20万吨/年废动植物油脂制生物柴油技改联合装置项目通过验收;公司严格按照ISO14001的要求,建立并运行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并取得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新戊二醇车间焚烧炉(36m) | 49.33mg/m3 | (GB1484-2001),500mg/m3 | 2.335t/a | 23.67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新戊二醇车间焚烧炉(36m) | 26.32mg/m3 | (GB1484-2001),80mg/m3 | 1.246t/a | 3.79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新戊二醇车间焚烧炉(36m) | 30.66mg/m3 | (GB1484-2001),300mg/m3 | 1.466t/a | 14.2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COD)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35mg/L | 《大庆石化公司污水进水指标》 | 0.875t/a | 5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094mg/L | 《大庆石化公司污水进水指标》 | 0.00235t/a | 1.125t/a | 无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废水 | 石油类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16mg/L | 《大庆石化公司污水进水指标》 | 0.004t/a | /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电焙烧炉2排气筒 | 4.4mg/m3 | (GB9078-1996)二级,20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电焙烧炉2排气筒 | 38mg/m3 | (GB16297-1996)二级,24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电焙烧炉3排气筒 | 3.6mg/m3 | (GB9078-1996)二级,20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电焙烧炉3排气筒 | 41.7mg/m3 | (GB16297-1996)二级,24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二车间 | 3.5mg/m | (GB162 | / | 排污许 | 无 |
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排放 | 投料粉碎挤条粉尘排气筒 | 3 | 97-1996)二级,120mg/m3 | 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二车间成型断条废气排气筒 | 3.5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电焙烧炉4排气筒 | 2.5mg/m3 | (GB9078-1996)二级,20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水铁备用备品车间废气排气筒 | 41mg/m3 | (GB9078-1996)二级,20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水铁备用备品车间废气排气筒 | 3.5mg/m3 | (GB16297-1996)二级,24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粉碎混料废气排气筒 | 4.4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电焙烧炉1排气筒 | 4.8mg/m3 | (GB9078-1996)二级,20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电焙烧炉1排气筒 | 47.1mg/m3 | (GB16297-1996)二级,24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合成车间混捏废气排气筒 | 6.0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硫容粉后处理车间混碾废 | 2.4mg/m3 | (GB16297-1996)二级,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司 | 气排气筒 | 120mg/m3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硫容粉后处理车间焙烧排气筒 | 4.0mg/m3 | (GB9078-1996)二级,20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电焙烧炉2排气筒 | 41mg/m3 | (GB9078-1996)二级,24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电焙烧炉2排气筒 | 2.9mg/m3 | (GB16297-1996)二级,20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高硫容粉后处理车间投料废气排气筒 | 2.5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车间混料废气排气筒 | 5.6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氨(氨气)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电焙烧炉3排气筒 | 0.47mg/m3 | (GB9078-1996)二级,/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电焙烧炉3排气筒 | 30.3mg/m3 | (GB16297-1996)二级,24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分子筛后处理车间电焙烧炉3排气筒 | 3.5mg/m3 | (GB9078-1996)二级,20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中试放大生产车间除尘排气筒 | 4.8mg/m3 | (GB16297-1996)二级,12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 | 废气 | 氮氧化 | 有组织 | 1 | 中试放 | 11.7mg/ | (GB162 | / | 排污许 | 无 |
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物 | 排放 | 大生产车间焙烧排气筒 | m3 | 97-1996)二级,240mg/m3 | 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中试放大生产车间焙烧排气筒 | 4.4mg/m3 | (GB9078-1996)二级,20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MF0217电焙烧炉排气筒 | 4.73mg/m3 | (GB9078-1996)二级,200mg/m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氨(氨气) | 有组织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排放口 | 0.36mg/m3 | (GB14554-9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臭气浓度 | 有组织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排放口 | 209 | (GB14554-93)2000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气 | 硫化氢 | 有组织排放 | 1 | 污水处理站排放口 | 0.01mg/m3 | (GB14554-93)/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悬浮物(SS)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16mg/L | (GB8978-1996),400mg/L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COD)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12.85mg/L | GB8978-1996),1000mg/L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镍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未检出 | GB8978-1996),1mg/L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锌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10mg/L | GB8978-1996),5mg/L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钼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22mg/L | GB8978-1996),3mg/L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NH3-N)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4.25mg/L | GB8978-1996),30mg/L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废水 | 石油类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62mg/L | GB8978-1996),20mg/L | /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P1 | 悬浮床进料加热炉、产品分馏底重沸炉 | 50mg/m3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 | / | 3.82t/a(P1、P2、P3全部排放口)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P1 | 悬浮床进料加热炉、产品分馏底重沸炉 | 100mg/m3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 | / | 53.17t/a(P1、P2、P3全部排放口)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P1 | 悬浮床进料加热炉、产品分馏底重沸炉 | 10mg/m3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 | / | 5.25t/a(P1、P2、P3全部排放口)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P2 | 固定床进料加热炉、减压炉 | 50mg/m3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 | / | 3.82t/a(P1、P2、P3全部排放口)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P2 | 固定床进料加热炉、减压炉 | 100mg/m3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 | / | 53.17t/a(P1、P2、P3全部排放口)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P2 | 固定床进料加热炉、减压炉 | 10mg/m3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 | / | 5.25t/a(P1、P2、P3全部排放口)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P3 | 转化炉 | 50mg/m3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 | / | 3.82t/a(P1、P2、P3全部排放口)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P3 | 转化炉 | 100mg/m3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 | / | 53.17t/a(P1、P2、P3全部排放口) | 无 |
准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P3 | 转化炉 | 10mg/m3 | DB37/2376-2019表一重点控制区域标准 | / | 5.25t/a(P1、P2、P3全部排放口)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P4 | 锅炉 | 50mg/m3 |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 | / | 0.3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P4 | 锅炉 | 100mg/m3 |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 | / | 3.7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P4 | 锅炉 | 10mg/m3 | 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2374-2018 | / | 0.6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排放 | P4 | 旧油气回收 | /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去除效率≥97% | / | 2.75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排放 | P5 | 新油气回收 | /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去除效率≥97% | / | 7.27t/a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磷 | 莒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4mg/L | 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 | / | / | 无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莒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30mg/L | 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 | / | / | 无 |
山东三 | 废水 | CODcr | 莒县第 | 1 | 污水总 | 300mg/L | 排水协 | / | / | 无 |
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二污水处理厂 | 排口 | 议规定的浓度限值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莒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6月9日 | 排水协议规定的浓度限值 | / | /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6-9 | 0t/a | 0t/a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50mg/m3 | 0t/a | 0t/a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200mg/m3 | 0t/a | 0t/a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悬浮物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100mg/m3 | 0t/a | 0t/a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氰化物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0.2mg/m3 | 0t/a | 0t/a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氮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60mg/m3 | 0t/a | 0t/a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磷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1.5mg/m3 | 0t/a | 0t/a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动植物油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100mg/m3 | 0t/a | 0t/a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挥发酚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0.10mg/m3 | 0t/a | 0t/a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石油类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3mg/m3 | 0t/a | 0t/a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硫化物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0.5mg/m3 | 0t/a | 0t/a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全盐量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 | 0t/a | 0t/a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300mg/m3 | 0t/a | 0t/a | 无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水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不外排循环利用 | 1 | 污水总排口 | 0mg/m3 | (GB8978-1996)20mg/m3 | 0t/a | 0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粉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能车间锅炉尾气排放口 | 20mg/Nm3 | (GB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20mg/m3 | 2.155t/a | 16.21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能车间锅炉尾气排放口 | 100mg/Nm3 | (GB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100mg/m3 | 12.705t/a | 81.09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能车间锅炉尾气排放口 | 50mg/Nm3 | (GB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50mg/m3 | 4.285t/a | 32.43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能车间尾气总排气筒 | /mg/Nm3 | (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120mg/m3 | 0.122t/a | 0.829t/a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悬浮物(SS)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70mg/L | (GB8978-1996)70mg/L | 0.001673t/a | /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COD)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60mg/L | (GB8978-1996)100mg/L | 0.00305t/a | 3.38t/a | 无 |
四川鑫 | 废水 | 总磷 | 排入污 | 1 | 综合废 | 1mg/L | (GB897 | 0.00001 | / | 无 |
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水处理厂 | 水总排口 | 8-1996)0.5mg/L | 9t/a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有机碳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20mg/L | GB8978-1996)20mg/L | 0.000762t/a | /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20mg/L | (GB8978-1996)20mg/L | 0.000669t/a | / | 无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NH3-N) | 排入污水处理厂 | 1 | 综合废水总排口 | 8mg/L | (GB8978-1996)15mg/L | 0.000137t/a | 0.507t/a | 无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4 | 加氢加热炉、蒸汽锅炉、导热油炉、废矿物油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 2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 2 标准限值 | 无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4 | 加氢加热炉、蒸汽锅炉、导热油炉、废矿物油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 200mg/m3 | (GB16297-1996)二级,200mg/m3 | 无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4 | 加氢加热炉、蒸汽锅炉、导热油炉、废矿物油加热炉废气排放口 | 50mg/m3 | (GB16297-1996)二级,240mg/m3 | 无 | 排污许可证中未许可总量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标准,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也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
的重点排污单位,上述子公司均已建立了相应的防护/防治设施,保证废水、废气等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各项设施均正常运行。
(1)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废气防治设施:苯乙烯车间与新戊二醇车间产生废气通过密闭管线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焚烧炉废气处理能力1,883m
/h、废液处理能力132kg/h。自建火炬系统作为应急处置设施保持长燃,火炬系统废气处理量为12,000m
/h。
Ⅱ.污水防治设施:建有废水处理场一座,事故池4,252m
一座。污水处理场日处理废水能力360吨/天,(EGSB工艺+A/O生化工艺)。
(2)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氮氧化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焙烧产生的含氮氧化物低浓度烟气通过烟道送到碱液吸收塔,经5-15%碱液洗涤、净化,再经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焙烧产生的含氮氧化物高浓度烟气通过烟道送到催化还原脱硝装置处理,经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
Ⅱ.粉尘污染物防治设施:粉尘岗位设有布袋除尘器,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Ⅲ.污水防治设施:建有废水处理池150m
一座,500m
一座,事故池1,000m
一座。建有日处理能力120吨高氨氮废水预处理装置,日处理能力600吨的综合废水处理站。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SO
、NOx、粉尘等污染物防治设施:各装置加热炉、重沸炉等全部采用低氮燃烧器,加氢单元加热炉采用管输天然气;各塔放空气、闪蒸罐不凝气送加热炉,不足部分以天然气为燃料。上述原料含硫量极低,含硫约20mg/m3。燃烧产生的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连续通过高烟囱排入大气。烟气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标准。Ⅱ.储罐区、装卸区无组织控制:生物柴油、生物轻油等挥发性油品物料均采用内浮顶罐,生物原料油和外甩尾油采用拱顶罐,装卸车采用专用鹤管液下密闭装卸方式,罐区配置2套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分别采用“吸收+冷凝(最低温度-25℃)+活性炭吸附(解析)”和“四级冷凝(最低温度-65~-75℃)+活性炭吸附(解析)”,处理原料罐区和装卸车的有机废气。油气回收的处理效率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4(去除效率≥97%),处理后的废气经各自的排气筒排放。
(4)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废热锅炉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经平流污水池沉淀处理后送至凉水塔循环使用;修建事故排水池(兼做消防废水池)容积 5,000m
,底层做防渗。
Ⅱ.临时储放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油等危险废物,占地面积约为 75m
临时存放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规定建设。
Ⅲ.氨缓冲罐驰放气:通过运用无动力氨回收系统,对驰放气进行吸收处理,从而制成氨水。
(5)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工艺尾气:生产工艺尾气经尾气处理器焚烧处理,回收燃烧热量,烟气通过30m高烟囱排放。Ⅱ.锅炉烟气,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NCR脱氮工艺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工艺,处理后的烟气通过50m高烟囱排放。主要监测指标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仪并与省厅联网)
Ⅲ.质检尾气,涉及有机溶剂分析化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尾气通过通风橱收集系统经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Ⅳ.生产、生活废水: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设计处理能力200m
/d,采用“次氯酸钠氧化+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工艺。生产废水主要有甲缩醛生产废水,三聚甲醛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均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转移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再次处理后排放。
(6)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护/防治设施情况
Ⅰ.废气污染物防治设施:加氢加热炉、蒸汽锅炉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其中加氢加热炉使用低氮燃烧器。Ⅱ.甲醇制氢装置尾气综合利用:甲醇制氢尾气与一级污水处理区废气引入催化加热系统,通过催化氧化催化剂发生反应达标排放并产生大量低位热为甲醇制氢装置供热。Ⅲ.污水防治设施:建有日处理能力240吨污水处理站一座,事故池2,000m
一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6月在大庆市龙凤生态环境局备案
(2)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11月在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8月在莒县生态环境局备案。
(4)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3年8月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
(5)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4月在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
(6)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2年7月在临高县生态环境局备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了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2)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了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4)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5)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6)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已经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环保监测,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1)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24.65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9,328.83元。
(2)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338.71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5,346.23元。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64.47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143,514.91元。
(4)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27.19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0元。
(5)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1.4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0元。
(6)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187.56万元,缴纳环境保护税3,467.34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1)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已进行2024年环境信息公开及2024年环境统计的上报,已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年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已进行2024年环境信息公开及2024年环境统计的上报,已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年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3)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已进行2024年环境信息公开及2024年环境统计的上报,已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年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4)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已进行2024年环境信息公开及2024年环境统计的上报,已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年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5)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已进行2024年环境信息公开及2024年环境统计的上报,已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年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6)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已进行2024年环境信息公开及2024年环境统计的上报,已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年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板上市公司,一直秉承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安全环保并重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宗旨,积极推进安全环保管理的制度化,强化风险控制、隐患排查及整改,担负安全环保社会责任,回馈社会。2024年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在生产安全环保方面完成工作预期,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一)完善生产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强化生产安全环保管理
2024年公司与所有子公司签订了年度安全目标责任状;各子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统抓落实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安全环保技改技措问题与隐患整治问题,同时完善其生产安全责任制与岗位职责等,生产安全环保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环保归口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督促落实关于安全环保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检查、隐患整改。
(二)日常安全与环保监督管理
在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同时,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已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与环保负责人,明确年度安全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并组织每周、每月、每季度的安全环保检查,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安全防控设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现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有效控制了安全环保风险。
另外,在2024年6月,公司响应国家及海国投的号召,积极开展为期30天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的主题,开展全方位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及隐患整改工作,强化了各子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及员工的安全风险防范和处理事故的意识及能力。
(三)安全环保资金投入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生产单位安全专项资金提取的规定,各子公司按照经营业务的种类,按照国家规定与行业标准,安全专项资金提取额1,729.23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628.71万元。
此外,各子公司环保方面的支出共计643.98万元,包括环保设施建设及维护、设施投用消耗、环保检测、污水处理费用、固废转移及处理费用等。
(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
各子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节能减排及清洁生产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排放标准以及检测计划,实现达标排放、减量排放。
(五)安全标准化管理
公司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大力推动各子公司进行标准化评级等工作。截至2024年底,下属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均已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工作,沈阳三聚、三聚家景、海南环宇、四川鑫达、山东三聚均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大庆三聚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在当地属于安全环保标兵单位。
公司多年来通过不断发展进取,持续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的认证。各子公司依据各自生产特性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沈阳三聚、山东三聚、三聚家景、四川鑫达、海南环宇均通过ISO9001、ISO14001、ISO45001管理体系认证;大庆三聚通过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管理体系审核、专项检查、专题培训、体检等多种形式,推动职业健康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无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同业竞争:“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或参与与三聚环保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收购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三聚环保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3、本公司保证不利用作为三聚环保的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三聚环保的正当权益。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三聚环保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关联交易:“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 2021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继续规范与三聚环保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聚环保《公司章程》、《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并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公平操作,不会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三聚环保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本公司与三聚环保将提前向市场公开做好解释说明,充分披露需调整或未履行的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本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避免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 2018年07月3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资产的行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次重组完成前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但根据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股东利益,上市公司自主选择不承接该等业务的情况除外。4、如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 | 2023年09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上市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5、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日止。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3、本次重组完成后,若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 | 2023年09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规范地签订协议,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非法转移或违规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5、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二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林科、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北京二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 | 2010年04月2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刘雷、石涛、张雪凌 | 刘雷、石涛、公司股东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上市前承诺:“一、本人、本公司及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目前不存在对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在今后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购、合营、联营、承包、租赁经营或其他拥有股份、权益方式)从事对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二、如本人、本公司及控股企业、参股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本公司将及时告知股份公司,并尽力帮助股份公司取得该商业机会。” 公司股东林科与张雪凌夫妇在上市前承诺:“本人作为三聚环保的股东,目前与三聚环保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人现郑重承诺,将来亦不在三聚环保以 |
外的公司、企业投资从事与三聚环保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本人愿意承担如因违反前述承诺给三聚环保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费用及任何额外的费用支出。” | ||||||
其他承诺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2、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 | 2023年09月0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上述承诺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日止。 | ||||||
其他承诺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股份增持承诺 | 承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 2024年02月06日 | 365天 | 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4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类型 |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取得方式 | 与上年相比的变化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北京海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生物基材料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 | 新设 | 本期增加 |
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商务秘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办公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段奇、高晓普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 □否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选聘,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共支付审计费40万元。本年度,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聘请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保荐人,期间共支付保荐费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的涉案金额为76.35万元,预计总负债0.00万元。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末,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违法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新致、海国投100%股份 | 财务资助 | 财务资助利息 | 市场公允价格 | 6765.78万元 | 6,765.78 | 100.00% | 6,765.78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6,765.78万元 | 2021年02月10日、2021年07月29日、2022年03月29日、2023年02月08日、2024年02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月03日、2025年02月12日 | |||||||||||||
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租赁 | 房屋租赁费 | 市场公允价格 | 1114.79万元 | 1,114.79 | 72.18% | 1,114.79 | 否 | 按合同约定付款 | 1,114.79万元 | 2023年07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合计 | -- | -- | 7,880.57 | -- | 7,880.57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无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上述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 | 公司间接控股股 | 财务资助 | 56,132.94 | 136,183.51 | 60,198.00 | 6.30% | 6,765.78 | 132,118.45 |
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东,持有海新致、海国投100%股份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1)2021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家景与郑州云海恒兴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5000Nm3/h氮气及2000Nm3/h仪表空气空分制氮装置租赁合同”。租赁装置为郑州云海恒兴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三聚家景要求建设,出租给三聚家景使用。租赁物总价款为3,750.00万元,租赁期为5年。
(2)2021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4,800.00万元。根据截至2024年12月底实际放款情况预计,租赁期为74个月。
(3)2021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直租)”。供应商和租赁物由山东三聚公司自行选定,由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供应商购买,再将租赁物出租给山东三聚公司使用。租赁物总价款为4,699.91万元,根据截至2024年12月底实际放款情况预计,租赁期为71个月。
(4)2022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20,000.00万元,租赁期为60个月。
(5)2022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鑫达、关联方美方焦化与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回租租赁合同”,租赁物为四川鑫达及美方焦化部分生产设备,租赁物总价款为45,000.00万元,租赁期为24个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履行完毕。
(6)2023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固定资产,租赁物总价款为20,000.00万元,租赁期为36个月。
(7)2023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固定资产,租赁物总价款为20,000.00万元,租赁期为36个月。
(8)2023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为山东三聚部分固定资产,租赁物总价款为30,000.00万元,租赁期为36个月。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三聚家景部分生产设备 | 31,396,845.41 | 9,118,933.84 | 22,277,911.57 |
山东三聚部分生产设备
山东三聚部分生产设备 | 1,130,188,859.63 | 317,042,034.13 | 813,146,825.50 | |
合计 | 1,161,585,705.04 | 326,160,967.97 | 835,424,737.07 |
(9)2023年公司与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向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用于日常办公,租赁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租金标准为人民币6元/天/建筑平方米。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8日 | 13,000 | 2023年08月18日 | 13,000 |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 | 美方焦化的机器设备和房产土地抵押 | 北京亿泽阳光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是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 13,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 | 0 |
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担保余额合计(A4)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16年08月26日、2022年06月29日 | 17,000 | 2016年09月28日 | 4,000 | 抵押、质押 | 公司持有三聚家景股权质押,内蒙古三聚家景房产抵押、机器设备抵押 | 无 | 10 年 | 否 | 否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16日 | 5,500 | 2023年05月26日 | 40 | 抵押、质押 | 武汉金中房地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1年 | 是 | 否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10日 | 20,000 | 2022年05月24日 | 10,589.43 | 抵押 | 海国投集团信用担保、山东三聚机器设备抵押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5年 | 否 | 是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8日 | 40,000 | 2023年03月30日 | 8,750.98 | 抵押 | 海国投集团信用担保、山东三聚机器设备抵押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8日 | 40,000 | 2023年04月26日 | 10,430.43 | 抵押 | 海国投集团信用担保、山东三聚机器设备抵押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7月21日 | 30,000 | 2023年07月24日 | 18,083.02 | 抵押 | 海国投集团信用担保、山东三聚机器设备抵押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 | 2023年02月28日 | 14,900 | 2023年02月28日 | 14,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1.5年 | 是 | 是 |
司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2日 | 10,000 | 2023年09月26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是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2日 | 10,000 | 2023年10月18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是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2日 | 10,000 | 2023年11月09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是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2日 | 1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是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2日 | 10,000 | 2024年02月23日 | 1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2日 | 10,000 | 2024年02月23日 | 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2日 | 10,000 | 2024年03月06日 | 48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6个月 | 是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2日 | 10,000 | 2024年03月06日 | 45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6个月 | 是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2日 | 10,000 | 2024年03月13日 | 2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6个月 | 是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2日 | 10,000 | 2024年03月22日 | 10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是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2日 | 7,520 | 2023年06月15日 | 3,706.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海南环宇的房产土地抵押,海南清鎏股权 | 无 | 1年 | 是 | 否 |
质押 |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2日 | 5,500 | 2023年05月23日 | 1,495.95 | 连带责任保证 | 海南环宇的房产土地、构建物、机械设备抵押 | 无 | 1.6年 | 否 |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1日 | 5,500 | 2024年07月29日 | 2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武汉金中土地及房产抵押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否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年06月14日 | 5,500 | 2024年08月21日 | 1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武汉金中土地及房产抵押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否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年06月14日 | 5,500 | 2024年09月24日 | 1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武汉金中土地及房产抵押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否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024年06月14日 | 5,500 | 2024年10月24日 | 363 | 连带责任保证 | 武汉金中土地及房产抵押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否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1日 | 24,900 | 2024年09月27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1日 | 40,000 | 2024年07月18日 | 1,055.3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0.5年 | 否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1日 | 40,000 | 2024年08月01日 | 456.3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0.5年 | 否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1日 | 40,000 | 2024年08月16日 | 1,1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是 |
沈阳三 | 2024年 | 40,000 | 2024年 | 3,822 | 连带责 | 无 | 公司提 | 1年 | 否 | 是 |
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07月01日 | 08月19日 | 任保证 | 供反担保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1日 | 40,000 | 2024年08月23日 | 379.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0.5年 | 否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1日 | 40,000 | 2024年09月13日 | 352.8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0.5年 | 否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1日 | 40,000 | 2024年09月29日 | 388.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0.5年 | 否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1日 | 40,000 | 2024年10月12日 | 973.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0.5年 | 否 | 是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024年07月01日 | 40,000 | 2024年10月28日 | 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0.5年 | 否 | 是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09日 | 9,800 | 2024年11月2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公司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80,2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2,255.27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252,6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55,448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80,2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2,255.27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265,6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55,448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5.98% |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78,243.27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6,226,128 | 1.12% | 0 | 0 | 0 | -7,865,877 | -7,865,877 | 18,360,251 | 0.78%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26,226,128 | 1.12% | 0 | 0 | 0 | -7,865,877 | -7,865,877 | 18,360,251 | 0.78%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6,226,128 | 1.12% | 0 | 0 | 0 | -7,865,877 | -7,865,877 | 18,360,251 | 0.78%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23,494,174 | 98.88% | 0 | 0 | 0 | 7,865,877 | 7,865,877 | 2,331,360,051 | 99.22%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23,494,174 | 98.88% | 0 | 0 | 0 | 7,865,877 | 7,865,877 | 2,331,360,051 | 99.22%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2,349,720,302 | 100.00% | 0 | 0 | 0 | 0 | 0 | 2,349,720,302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原董事刘雷、原董事卞江荣、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曹华锋、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孙艳红及原副总经理孔德良在任职届满前离职,执行董监高离职后限售规定,解除部分限售股份所致。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吴永涛 | 104,508 | 0 | 0 | 104,508 | 高管锁定股 | 任职期内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孙丽华 | 0 | 7,500 | 0 | 7,500 | 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执行董监高离职后限售规定 | 离职后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刘雷 | 24,325,991 | 0 | 6,081,498 | 18,244,493 | 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执行董监高离职后限售规定 | 离职后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孔德良 | 4,000 | 0 | 250 | 3,750 | 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执行董监高离职后限售规定 | 离职后执行董监高限售规定 |
合计 | 24,434,499 | 7,500 | 6,081,748 | 18,360,25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9,19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34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1.48% | 739,626,062 | 46,993,500 | 0 | 739,626,062.00 | 质押 | 290,960,000.00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74% | 134,908,721 | 0 | 0 | 134,908,721 | 不适用 | 0 | |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0% | 37,542,162 | -68943789 | 0 | 37,542,162 | 质押 | 37,542,162 | |
张雪凌 | 境内自然人 | 1.38% | 32,457,174 | 0 | 0 | 32,457,174 | 质押 | 32,456,990 | |
刘雷 | 境内自然人 | 1.04% | 24,325,991 | 0 | 18,244,493 | 6,081,498 | 质押 | 24,325,991 | |
刘晓 | 境内自然人 | 0.88% | 20,726,686 | 3336000 | 0 | 20,726,686 | 不适用 | 0 | |
林科 | 境内自然人 | 0.68% | 15,870,902 | 0 | 0 | 15,870,902 | 质押 | 15,870,902 | |
金燕 | 境内自然人 | 0.49% | 11,581,100 | 11,581,100 | 0 | 11,581,10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 | 境外法人 | 0.48% | 11,384,786 | -4892676 | 0 | 11,384,786 | 不适用 | 0 |
有限公司 | ||||||||
王帅帅 | 境内自然人 | 0.45% | 10,621,940 | -335800 | 0 | 10,621,94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2、林科与张雪凌是配偶关系;3、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39,626,062 | 人民币普通股 | 739,626,062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134,908,7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908,721 | |||||
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7,542,162 | 人民币普通股 | 37,542,162 | |||||
张雪凌 | 32,457,1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57,174 | |||||
刘晓 | 20,726,68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26,686 | |||||
林科 | 15,870,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70,902 | |||||
金燕 | 11,58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81,1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1,384,786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84,786 | |||||
王帅帅 | 10,621,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21,940 | |||||
赵郁 | 9,609,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09,06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一致行动人;2、林科与张雪凌是配偶关系;3、其余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1、公司股东刘晓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46,800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0,479,886股,实际合计持有20,726,686股;2、公司股东王帅帅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362,840股外,还通过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259,100股,实际合计持有10,621,94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王腾 | 2021年09月13日 | 91110108MA04F5JL9K | 节能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不适用 | 2004年07月16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海淀区国资委通过其控股企业持有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48.96%股份,持有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股份,持有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9.97%股份,持有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01%股份,持有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2.88%股份,持有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30.10%股份,持有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37%的股份。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4月22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德皓审字[2025]00001005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段奇、高晓普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5]00001005号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新能科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新能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 事项描述
2024年度,海新能科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242,639.86 万元,收入金额较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由于收入是影响经营成果的关键指标之一,管理层在收入确认方面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收入确认被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有关收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8、收入及附注五、注释4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营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管理层对海新能科公司各主要业务类型销售与收款流程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对关键控制点运行的有效性实施控制测试;
(2)通过对收入各期波动分析、毛利率分析等各项分析性程序,评估收入的真实性及变动的合理性;
(3)针对重要业务收入进行细节测试,采取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提单、磅单、结算单及收货确认单等文件,以评估收入发生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4)对海新能科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估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检查是否存在提前或推迟确认收入的情况;
(5)结合应收账款、预收款项的审计,选择重要客户对当期交易金额执行函证程序,以评估收入发生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6)在执行上述程序的基础上,我们还对重要客户进行了访谈,了解客户基本情况、双方交易情况等,以评估收入的真实性;
(7)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符合海新能科公司会计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1.事项描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货余额为150,384.5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0,044.61万元,账面价值130,339.95万元,海新能科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大,且管理层
在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中需要做出重大估计和假设,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和计量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有关存货跌价准备具体内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3、存货及附注
五、注释7、存货。
2. 审计应对
(1)评估和测试海新能科公司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海新能科公司有关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以前年度的政策保持了一贯性;
(3)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结合产品市场情况及存货质量状况,评估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是否合理;
(4)了解管理层对于可变现净值估计的重要假设,包括估计售价、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评估存货跌价准备计量是否正确;
(5)获取海新能科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海新能科公司确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进行复核。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在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中作出的会计估计和假设是可接受的。
四、其他信息
海新能科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海新能科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海新能科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海新能科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海新能科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海新能科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海新能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海新能科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海新能科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段奇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晓普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58,797,225.28 | 585,791,993.4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12,735,715.18 | 56,573,963.93 |
应收账款 | 530,271,227.91 | 828,183,204.90 |
应收款项融资 | 12,155,117.06 | |
预付款项 | 552,010,433.09 | 753,655,442.7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348,530,457.42 | 1,624,395,046.1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303,399,509.66 | 1,709,536,343.29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16,548,432.24 | 29,787,178.0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4,534,166.73 | 24,333,804.06 |
流动资产合计 | 4,678,982,284.57 | 5,612,256,976.4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2,950,014.42 | 30,787,892.17 |
长期股权投资 | 734,143,280.10 | 712,355,248.1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45,041,808.90 | 1,048,994,786.67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87,486,410.95 | 2,336,299,110.90 |
在建工程 | 62,375,575.91 | 31,392,344.3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6,677,128.82 | 89,555,659.29 |
无形资产 | 553,155,529.82 | 607,389,851.9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43,473,075.19 | 38,917,819.4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45,688,148.88 | 45,688,148.88 |
长期待摊费用 | 24,492,566.93 | 12,969,790.7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2,152,639.55 | 235,885,275.4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302,718.79 | 81,672,755.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34,938,898.26 | 5,271,908,682.92 |
资产总计 | 9,713,921,182.83 | 10,884,165,659.4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35,941,163.76 | 94,700,448.0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131,807,814.89 | 50,777,084.31 |
应付账款 | 713,532,976.80 | 880,780,670.2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0,897,267.19 | 102,837,780.6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41,649.69 | 1,926,524.70 |
应交税费 | 40,107,861.09 | 90,390,106.68 |
其他应付款 | 1,657,468,919.41 | 905,661,598.7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5,106,353.07 | 893,892,292.65 |
其他流动负债 | 77,258,225.26 | 85,294,777.93 |
流动负债合计 | 3,383,962,231.16 | 3,106,261,283.9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36,533,639.58 | 159,192,434.7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3,092,963.81 | 37,780,101.13 |
长期应付款 | 201,250,218.52 | 486,548,828.82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7,778,926.85 | 27,987,062.32 |
递延收益 | 45,983,210.23 | 50,300,219.6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079,239.31 | 30,309,126.7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3,718,198.30 | 792,117,773.38 |
负债合计 | 3,787,680,429.46 | 3,898,379,057.2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49,720,302.00 | 2,349,720,30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04,382,352.99 | 1,037,779,177.1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4,449,788.70 | 38,817,971.37 |
专项储备 | 8,235,824.63 | 5,682,693.85 |
盈余公积 | 488,510,523.36 | 488,510,523.36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2,089,154,232.50 | 3,043,525,809.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84,453,024.18 | 6,964,036,477.24 |
少数股东权益 | -58,212,270.81 | 21,750,124.8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26,240,753.37 | 6,985,786,602.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713,921,182.83 | 10,884,165,659.41 |
法定代表人:孟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8,288,720.80 | 96,272,741.9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396,968.94 | 1,279,874.28 |
应收账款 | 159,890,130.66 | 210,365,173.57 |
应收款项融资 | 31,010.00 | |
预付款项 | 342,850,176.26 | 337,010,571.77 |
其他应收款 | 3,403,212,838.96 | 3,750,160,107.7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44,639,699.73 | 587,469,631.0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725,567.13 | 54,451.51 |
流动资产合计 | 4,624,035,112.48 | 4,982,612,551.95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67,488,742.78 | 2,632,488,742.7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45,041,808.90 | 1,048,994,786.67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1,203,814.81 | 32,031,611.17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4,623,421.29 | 24,372,368.89 |
无形资产 | 225,838,778.69 | 263,839,093.42 |
其中:数据资源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54,098.02 | 2,730,148.9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8,726,285.00 | 177,586,543.5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85,626.28 | 1,672,755.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98,062,575.77 | 4,183,716,050.44 |
资产总计 | 8,822,097,688.25 | 9,166,328,602.3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79,641,684.49 | 605,865,443.5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943,100.59 | 976,655.17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4,106,856.35 | 56,172,763.56 |
其他应付款 | 1,767,941,344.16 | 755,172,001.2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033,982.67 | 384,684,221.02 |
其他流动负债 | 8,718,428.73 | 66,381,694.38 |
流动负债合计 | 2,370,385,396.99 | 1,869,252,778.9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6,533,639.58 | 119,192,434.7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424,748.35 | 15,840,716.7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0,100,315.92 | 18,538,000.00 |
递延收益 | 20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93,513.19 | 3,655,855.3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4,452,217.04 | 157,227,006.82 |
负债合计 | 2,444,837,614.03 | 2,026,479,785.75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49,720,302.00 | 2,349,720,302.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1,135,251,142.33 | 1,135,251,142.3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88,510,523.36 | 488,510,523.36 |
未分配利润 | 2,403,778,106.53 | 3,166,366,848.9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377,260,074.22 | 7,139,848,816.6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822,097,688.25 | 9,166,328,602.39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426,398,629.48 | 7,653,908,103.25 |
其中:营业收入 | 2,426,398,629.48 | 7,653,908,103.2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80,257,001.88 | 8,402,237,759.38 |
其中:营业成本 | 2,491,051,473.55 | 7,435,989,285.4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2,261,299.79 | 27,617,094.60 |
销售费用 | 72,960,752.91 | 80,115,425.68 |
管理费用 | 266,702,592.89 | 310,102,100.95 |
研发费用 | 118,986,265.13 | 256,738,590.69 |
财务费用 | 118,294,617.61 | 291,675,262.03 |
其中:利息费用 | 177,714,214.25 | 335,804,636.25 |
利息收入 | 61,817,290.10 | 37,459,270.02 |
加:其他收益 | 13,869,339.54 | 12,433,101.5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012,741.20 | 900,576,835.9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5,704,866.00 | 32,533,876.8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1,302,639.72 | -303,252,320.5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9,496,523.72 | -113,177,896.5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707.59 | 1,935,975.8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10,813,162.69 | -249,813,959.95 |
加:营业外收入 | 5,171,838.22 | 11,613,073.46 |
减:营业外支出 | 83,507,443.77 | 24,420,077.1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89,148,768.24 | -262,620,963.60 |
减:所得税费用 | 45,897,019.63 | 55,389,960.8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35,045,787.87 | -318,010,924.4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35,045,787.87 | -318,010,924.4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54,371,576.99 | -84,154,536.67 |
2.少数股东损益 | -80,674,210.88 | -233,856,387.7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631,817.33 | 13,925,198.5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631,817.33 | 13,925,198.56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631,817.33 | 13,925,198.56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631,817.33 | 13,925,198.56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29,413,970.54 | -304,085,725.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 -948,739,759.66 | -70,229,338.11 |
额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0,674,210.88 | -233,856,387.7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062 | -0.035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062 | -0.035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孟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杰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87,284,671.92 | 607,738,248.09 |
减:营业成本 | 113,570,946.58 | 553,931,903.67 |
税金及附加 | 122,764.19 | 1,227,402.88 |
销售费用 | 20,309,739.40 | 25,725,681.95 |
管理费用 | 96,465,291.25 | 97,461,471.44 |
研发费用 | 54,803,664.14 | 62,953,375.73 |
财务费用 | -31,009,955.85 | 47,979,012.89 |
其中:利息费用 | 118,504,771.25 | 201,333,685.58 |
利息收入 | 159,317,336.97 | 152,680,899.70 |
加:其他收益 | 2,004,682.20 | 81,711.3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107,034.48 | 316,465,662.2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09,750.3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21,641,844.62 | 9,776,079.7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5,861,276.0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35,975.8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97,369,181.79 | 146,718,828.75 |
加:营业外收入 | 2,538,000.00 | 2,650,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359,644.20 | 18,553,550.1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95,190,825.99 | 130,815,278.57 |
减:所得税费用 | 67,397,916.43 | 21,397,875.93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2,588,742.42 | 109,417,402.64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62,588,742.42 | 109,417,402.64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62,588,742.42 | 109,417,402.64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704,500,618.71 | 6,869,090,500.1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96,700.67 | 1,660,066.9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255,441.04 | 76,301,643.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71,552,760.42 | 6,947,052,210.5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12,089,685.75 | 5,630,610,804.0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2,000,122.28 | 425,980,132.6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3,826,627.95 | 109,104,854.7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586,461.52 | 240,874,701.3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39,502,897.50 | 6,406,570,492.7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049,862.92 | 540,481,717.7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1,176,097.54 | 112,421,727.22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501,294.0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7,282.28 | 175,934.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083,894,943.6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3,310,642.0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2,045,315.96 | 2,196,492,604.8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4,582,921.16 | 105,419,693.8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16,315.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2,191,340.24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599,236.16 | 187,611,034.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446,079.80 | 2,008,881,570.7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3,890,000.00 | 279,4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9,657,012.00 | 4,075,846,522.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33,547,012.00 | 4,355,246,522.2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28,217,130.39 | 1,282,308,172.0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7,865,913.34 | 370,227,030.24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85,389,247.86 | 5,261,326,131.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21,472,291.59 | 6,913,861,333.6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925,279.59 | -2,558,614,811.4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739,096.04 | 2,979,454.7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1,309,759.17 | -6,272,068.1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7,718,578.25 | 443,990,646.4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9,028,337.42 | 437,718,578.2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3,303,085.14 | 1,078,458,311.6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542,767.57 | 50,432,644.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845,852.71 | 1,128,890,955.9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49,091,511.82 | 412,415,633.1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3,552,707.49 | 75,510,873.4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1,852,701.59 | 45,560,803.9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120,067.87 | 142,199,827.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6,616,988.77 | 675,687,137.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5,771,136.06 | 453,203,818.1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1,176,097.54 | 2,216,932,018.74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96.16 | 16,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96,336,955.58 | 1,850,093,732.0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7,513,649.28 | 4,067,041,750.7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13,920.00 | 2,053,095.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8,016,315.00 | 202,454,022.56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3,133,076.55 | 2,026,477,719.9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4,163,311.55 | 2,230,984,837.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649,662.27 | 1,836,056,913.2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75,167,258.59 | 3,625,595,164.7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75,167,258.59 | 3,625,595,164.7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9,788,473.46 | 509,528,172.0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4,930,255.97 | 316,998,065.4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7,325,348.28 | 5,093,201,151.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2,044,077.71 | 5,919,727,389.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3,123,180.88 | -2,294,132,224.4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57.85 | 4,003,803.9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3,440.40 | -867,689.1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4,048.56 | 1,731,737.6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67,488.96 | 864,048.5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1,037,779,177.17 | 38,817,971.37 | 5,682,693.85 | 488,510,523.36 | 3,043,525,809.49 | 6,964,036,477.24 | 21,750,124.89 | 6,985,786,602.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720,302.00 | 1,037,779,177.17 | 38,817,971.37 | 5,682,693.85 | 488,510,523.36 | 3,043,525,809.49 | 6,964,036,477.24 | 21,750,124.89 | 6,985,786,602.1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396,824.18 | 5,631,817.33 | 2,553,130.78 | -954,371,576.99 | -979,583,453.06 | -79,962,395.70 | -1,059,545,848.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31,817.33 | -954,371,576.99 | -948,739,759.66 | -80,674,210.88 | -1,029,413,970.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396,824.18 | -33,396,824.18 | -33,396,824.1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
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3,396,824.18 | -33,396,824.18 | -33,396,824.18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 |
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553,130.78 | 2,553,130.78 | 711,815.18 | 3,264,945.96 | |||||||||||
1.本期提取 | 17,725,416.98 | 17,725,416.98 | 2,879,200.81 | 20,604,617.79 | |||||||||||
2.本期使用 | 15,172,286.20 | 15,172,286.20 | 2,167,385.63 | 17,339,671.8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1,004,382,352.99 | 44,449,788.70 | 8,235,824.63 | 488,510,523.36 | 2,089,154,232.50 | 5,984,453,024.18 | -58,212,270.81 | 5,926,240,753.3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 | 所有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股东权益 | 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1,034,669,202.83 | 24,892,772.81 | 2,434,254.83 | 477,568,783.10 | 3,137,957,665.59 | 7,027,242,981.16 | 527,066,055.55 | 7,554,309,036.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664,420.83 | 664,420.83 | 120,803.65 | 785,224.4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720,302.00 | 1,034,669,202.83 | 24,892,772.81 | 2,434,254.83 | 477,568,783.10 | 3,138,622,086.42 | 7,027,907,401.99 | 527,186,859.20 | 7,555,094,261.1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09,974.34 | 13,925,198.56 | 3,248,439.02 | 10,941,740.26 | -95,096,276.93 | -63,870,924.75 | -505,436,734.31 | -569,307,659.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3,925,198.56 | -84,154,536.67 | -70,229,338.11 | -233,856,387.78 | -304,085,725.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109,974.34 | 3,109,974.34 | -273,324,164.18 | -270,214,189.8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3,324,164.18 | -273,324,164.18 | |||||||||||||
2.其他权益 |
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109,974.34 | 3,109,974.34 | 3,109,974.34 | ||||||||||||
(三)利润分配 | 10,941,740.26 | -10,941,740.2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941,740.26 | -10,941,740.2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248,439.02 | 3,248,439.02 | 1,743,817.65 | 4,992,256.67 | |||||||||||
1.本期提取 | 23,143,078.11 | 23,143,078.11 | 7,214,474.96 | 30,357,553.07 | |||||||||||
2.本期使用 | 19,894,639.09 | 19,894,639.09 | 5,470,657.31 | 25,365,296.4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1,037,779,177.17 | 38,817,971.37 | 5,682,693.85 | 488,510,523.36 | 3,043,525,809.49 | 6,964,036,477.24 | 21,750,124.89 | 6,985,786,602.1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1,135,251,142.33 | 488,510,523.36 | 3,166,366,848.95 | 7,139,848,816.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720,302.00 | 1,135,251,142.33 | 488,510,523.36 | 3,166,366,848.95 | 7,139,848,816.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2,588,742.42 | -762,588,742.4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2,588,742.42 | -762,588,742.4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
(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1,135,251,142.33 | 488,510,523.36 | 2,403,778,106.53 | 6,377,260,074.2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 | 2,349,720,302.0 | 1,135,251,142.3 | 477,568,783.10 | 3,067,891,186.5 | 7,030,431,414.0 |
余额 | 0 | 3 | 7 | 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49,720,302.00 | 1,135,251,142.33 | 477,568,783.10 | 3,067,891,186.57 | 7,030,431,414.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941,740.26 | 98,475,662.38 | 109,417,402.6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9,417,402.64 | 109,417,402.6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 |
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941,740.26 | -10,941,740.2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941,740.26 | -10,941,740.2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 |
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49,720,302.00 | 1,135,251,142.33 | 488,510,523.36 | 3,166,366,848.95 | 7,139,848,816.64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北京三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由自然人林科、张杰、李冬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于1997年6月3日,注册资本为10万元。
经过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后,2007年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1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后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法人股东2名,出资2,861.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6.11%;自然人股东18人,出资2,238.6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3.89%。根据2007年10月29日第五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1月26日于北京市工商局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25574Y。
经2008年增资及2009年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为7,227万元,其中: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恒天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股东持股3,486.33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8.25%;自然人股东持股3,740.67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1.75%。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400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10014号《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9,727万元。
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9,727万股增加至19,454万股,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10017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454万元。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总股本由19,454万股增加至38,908万股,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4月28日出具的(2012)年中磊(验A)字第0010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8,908万元。
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总股本由38,908万股增加至50,580.40万股,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3]第101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580.40万元。
根据公司2014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33,978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6.48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4]第1048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8,837,978.00元。
根据2015年4月1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按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152,651,393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1053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61,489,371.00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56号文)的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6,734,079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2月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由于公司已于2015年4月30日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15年6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7.13元/股。本次实收资本(股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5]第2056号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778,223,450.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向刘雷、林科等19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4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37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18,470,000.00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796,693,450.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6]第202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89,111,693.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6年5月13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5,805,143.00元,股本为1,185,805,143.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准验字[2016]1097号验资报告。
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激励计划首期授予并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49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第一个行权期内可行权总数量为9,790,749份股票期权,并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第一期行权数量为9,790,749.00股,增加股本9,790,749.00元,行权后股本变更为1,195,595,892.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64号验资报告。
2017年3月15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97,797,946.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93,393,838.00元,股本为1,793,393,838.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65号验资报告。
2017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已获授股票期权的4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9,790,750份,并选择自主行权的方式,以及2017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数量及行权/回购价格的议案》,股票期权调整为14,686,125份,行权价格调整为5.791元每股。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686,125.00元,新增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8,079,963.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7]第2075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42,423,988.00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基准日为2018年7月24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0,503,951.00元,股本为2,350,503,951.00元。本次实收资本变更业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8]京A2028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与股东王庆明限制性股票回购协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股东王庆明减资783,649.00元。公司按每股人民币5.985元,以货币方式归还王庆明人民币4,690,139.27元,同时分别减少股本人民币783,649.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906,490.27元。变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上述减资事项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利安达验字[2019]京A2014号验资报告审验。
2022年7月15日,公司全称由“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349,720,302.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49,720,302.00元。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二层299;
法定代表人:孟强;
本公司母公司为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2024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20户(另有三级公司4户,三级以上公司1户),二级、三级公司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比上年度增加1户,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0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后认为未来12个月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经营能力发生重大疑惑的事项。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1-12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占资产总额的0.5%以上。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占资产总额的0.5%以上。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占资产总额的0.5%以上。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占资产总额的0.5%以上。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个项目期末余额占开发支出期末余额10%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个项目的在建工程金额占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单一主体收入或净利润或资产总额占本公司合并报表相关项目的10%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本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以上。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资产余额的30%以上。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负债余额的30%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同时在备查簿中予以登记。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母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以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需要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3)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③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⑤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发生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2)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项目的折算方法、汇兑损益的处理方法
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基金等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表示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方法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中单独列示。以外币表示的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1、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
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I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II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公允价值计量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①公允价值初始计量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者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初始计量,且其交易价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的,公司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时,会充分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③公允价值的层次划分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以上层次划分具体表现为: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A.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使用减值准备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a、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金额大于500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进行账龄分析,并结合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b、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单独测试后未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名称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应收账款组合1:货款或往来款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该项组合预期不会产生信用损失 |
c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理由 |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按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4、应收款项融资
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五、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其他应收款组合1: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该项组合预期不会产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组合2:往来款及其他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16、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 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3、应收账款。
17、存货
(1)存货类别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的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中期末及年末,本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已霉烂变质、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产品更新换代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1)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下同)应当确认为持有待售: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19、债权投资
无
20、其他债权投资
无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长期应收款组合1 | 应收融资租赁款项 |
长期应收款组合2 | 应收其他长期应收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2、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节五、6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本公司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都可以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以及以本公司取得投资时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等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影响进行调整,并且将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
在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盈利的,在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依次恢复长期权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相同。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年 | 5%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5% | 19.00%-31.67% |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已提折旧及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和剩余使用寿命,计提折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情况详见第十节、七、21、固定资产和22、在建工程。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本公司在建工程以自营方式建造。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情况详见第十节、七、21、固定资产和22、在建工程。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寿命的复核程序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专利费及其他费用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30、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①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单项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A.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B.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C.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D.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E.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F.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G.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应当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3)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未探明矿区权益,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4)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①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如下步骤:
A.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B.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资产上限是指公司可从设定受益计划退款或减少未来对设定受益计划缴存资金而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现值;
C.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D.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①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②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是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不计入交易价格。公司确认的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公司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该转移可能在某一时段内发生,也可能在某一时点发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方法
公司确认收入的具体时点
①环保材料及化工产品、烃基生物柴油产品国内销售,在发货并取得经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出口销售,在发货并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及提单或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②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贸易增值服务)的商品购销业务,公司贸易增值服务交易过程中承担了商品采购、销售上的主要风险,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客户,对销售的商品具有协商定价权,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
③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设备销售,如果销售设备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公司不能认为已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了客户,公司将在客户完成验收并接受该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客户验收只是一项例行程序,并不影响公司判断客户取得该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公司在发货并取得客户确认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
④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提供专利和技术许可及服务收入确认时点:在取得客户确认的技术清单、服务完成资料等时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
⑤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原化石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及生态农业与绿色能源服务)中的土建安装把一个项目按形象进度分成若干个节点,签订各分项施工合同,当工程进度达到合同约定的节点时,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取得客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8、合同成本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公司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合同取得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公司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包括资产与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对于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应计入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使用权资产
①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②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如果公司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④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其中:
A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则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本公司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在进行上述调整时,公司基于以下两者中更易于确定的项目: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租赁合同中付款额的现值与按租赁市价计算的付款额现值之间的差额。
B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应当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负债
①租赁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E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②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① 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
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17号解释”),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18号解释”),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货物、技术服务收入等 | 13%、9%、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房产税 | 自用房产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房产出租以房产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 1.2%、12% |
其他税费 | 按相关规定计缴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15%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15%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5%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20%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外的其他境内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取得了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21001580,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被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442005022,有效期三年,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取得了由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23000167,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4)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取得西部大开发战略税收优惠认定,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20年度起公司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取得了由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共同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7003056,有效期三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7)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规定,该公司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3、其他
员工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境外公司按照当地相关税收政策缴纳相应税款。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229.17 | 22,261.57 |
银行存款 | 665,720,363.75 | 534,708,809.59 |
其他货币资金 | 93,074,632.36 | 51,060,922.30 |
合计 | 758,797,225.28 | 585,791,993.4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28,918,221.22 | 107,217,891.35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28,918,221.22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1,472,115.18 | 48,328,089.65 |
商业承兑票据 | 1,263,600.00 | 8,245,874.28 |
合计 | 112,735,715.18 | 56,573,963.9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03,340,000.46 | |
合计 | 103,340,000.46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5,123,451.83 | 840,850,302.94 |
1至2年 | 269,562,163.66 | 69,043,699.05 |
2至3年 | 27,834,738.19 | 61,538,123.84 |
3年以上 | 860,197,597.87 | 846,170,873.03 |
3至4年 | 58,249,351.25 | 67,107,587.60 |
4至5年 | 45,910,280.14 | 70,651,384.59 |
5年以上 | 756,037,966.48 | 708,411,900.84 |
合计 | 1,422,717,951.55 | 1,817,602,998.8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 | 600,524,312.24 | 42.21% | 524,871,556.28 | 87.40% | 75,652,755.96 | 816,043,936.33 | 44.90% | 613,849,970.55 | 75.22% | 202,193,965.78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4,385,394.27 | 41.08% | 508,732,638.31 | 87.05% | 75,652,755.96 | 802,434,977.36 | 44.15% | 600,241,011.58 | 74.80% | 202,193,965.7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138,917.97 | 1.13% | 16,138,917.97 | 100.00% | 13,608,958.97 | 0.75% | 13,608,958.97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22,193,639.31 | 57.79% | 367,575,167.36 | 44.71% | 454,618,471.95 | 1,001,559,062.53 | 55.10% | 375,569,823.41 | 37.50% | 625,989,239.12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22,193,639.31 | 57.79% | 367,575,167.36 | 44.71% | 454,618,471.95 | 1,001,559,062.53 | 55.10% | 375,569,823.41 | 37.50% | 625,989,239.12 |
合计 | 1,422,717,951.55 | 100.00% | 892,446,723.64 | 62.73% | 530,271,227.91 | 1,817,602,998.86 | 100.00% | 989,419,793.96 | 54.44% | 828,183,204.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524,871,556.28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02,434,977.36 | 600,241,011.58 | 584,385,394.27 | 508,732,638.31 | 87.05% | 部分金额预计无法收回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608,958.97 | 13,608,958.97 | 16,138,917.97 | 16,138,917.9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816,043,936.33 | 613,849,970.55 | 600,524,312.24 | 524,871,556.2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67,575,167.36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22,193,639.31 | 367,575,167.36 | 44.71% |
合计 | 822,193,639.31 | 367,575,167.3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65,123,451.83 | 13,256,172.59 | 5.00% |
1至2年 | 148,288,651.74 | 14,828,865.17 | 10.00% |
2至3年 | 27,834,738.19 | 8,350,421.48 | 30.00% |
3至4年
3至4年 | 58,061,392.25 | 29,030,696.13 | 50.00% |
4至5年 | 41,552,786.62 | 20,776,393.31 | 50.00% |
5年以上 | 281,332,618.68 | 281,332,618.68 | 100.00% |
合计 | 822,193,639.31 | 367,575,167.36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989,419,793.96 | 5,894,933.23 | 102,868,003.55 | 892,446,723.64 | ||
合计 | 989,419,793.96 | 5,894,933.23 | 102,868,003.55 | 892,446,723.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02,858,003.55 | 银行转账、信用证、供应链票据 | 前期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列入单项计提类别,并参考原合同资产信用组合账龄计提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荆门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 269,531,606.83 | 269,531,606.83 | 18.49% | 269,531,606.83 | |
中交海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121,273,511.92 | 121,273,511.92 | 8.32% | 45,620,755.96 | |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 107,601,724.89 | 107,601,724.89 | 7.38% | 107,601,724.89 | |
山东宝舜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90,599,838.98 | 90,599,838.98 | 6.22% | 6,258,862.43 | |
山东路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2,120,487.33 | 72,120,487.33 | 4.95% | 72,120,487.33 | |
合计 | 661,127,169.95 | 661,127,169.95 | 45.36% | 501,133,437.44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34,780,864.49 | 18,232,432.25 | 16,548,432.24 | 34,780,864.49 | 4,993,686.45 | 29,787,178.04 |
合计 | 34,780,864.49 | 18,232,432.25 | 16,548,432.24 | 34,780,864.49 | 4,993,686.45 | 29,787,178.0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合同资产 | -13,238,745.80 | 计提减值准备 |
合计 | -13,238,745.80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780,864.49 | 100.00% | 18,232,432.25 | 52.42% | 16,548,432.24 | 1,684,000.00 | 4.84% | 1,684,000.0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1,684,000.00 | 4.84% | 1,684,000.00 | 100.00% | 1,684,000.00 | 4.84% | 1,684,000.00 | 100.00% | ||
单项金额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33,096,864.49 | 95.16% | 16,548,432.25 | 50.00% | 16,548,432.2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096,864.49 | 95.16% | 3,309,686.45 | 10.00% | 29,787,178.04 |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33,096,864.49 | 95.16% | 3,309,686.45 | 10.00% | 29,787,178.04 | |||||
合计 | 34,780,864.49 | 100.00% | 18,232,432.25 | 52.42% | 16,548,432.24 | 34,780,864.49 | 100.00% | 4,993,686.45 | 14.36% | 29,787,178.0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8,232,432.25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1,684,000.00 | 1,684,000.00 | 1,684,000.00 | 1,68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项金额重大但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 | 33,096,864.49 | 16,548,432.25 | 50.00% | 部分金额预计无法收回 |
资产 | ||||||
合计 | 1,684,000.00 | 1,684,000.00 | 34,780,864.49 | 18,232,432.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16,548,432.25 | 部分金额预计无法收回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3,309,686.45 | 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 ||
合计 | 13,238,745.80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2,155,117.06 | |
合计 | 12,155,117.0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4,613,104.64 | |
国内信用证 | 29,800,000.00 | |
供应链票据 | 20,500,000.00 | |
合计 | 124,913,104.64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348,530,457.42 | 1,624,395,046.11 |
合计 | 1,348,530,457.42 | 1,624,395,046.11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26,726,883.74 | 36,533,683.63 |
往来款及其他 | 1,774,105,921.44 | 1,841,888,000.20 |
合计 | 1,800,832,805.18 | 1,878,421,683.83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60,062,388.63 | 1,641,916,832.48 |
1至2年 | 1,356,994,425.00 | 21,774,563.04 |
2至3年 | 10,714,051.40 | 88,590,314.69 |
3年以上 | 173,061,940.15 | 126,139,973.62 |
3至4年 | 50,418,548.48 | 103,716,321.78 |
4至5年 | 103,508,208.14 | 15,414,840.62 |
5年以上 | 19,135,183.53 | 7,008,811.22 |
合计 | 1,800,832,805.18 | 1,878,421,683.83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9,370,729.62 | 19.96% | 311,426,302.16 | 86.66% | 47,944,427.46 | 158,788,265.46 | 8.45% | 158,788,265.46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48,291,249.16 | 19.34% | 300,346,821.70 | 86.23% | 47,944,427.46 | 152,509,515.67 | 8.12% | 152,509,515.67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 11,079,480.46 | 0.62% | 11,079,480.46 | 100.00% | 6,278,749.79 | 0.33% | 6,278,749.79 | 100.00% |
款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41,462,075.56 | 80.04% | 140,876,045.60 | 9.77% | 1,300,586,029.96 | 1,719,633,418.37 | 91.55% | 95,238,372.26 | 5.54% | 1,624,395,046.11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441,462,075.56 | 80.04% | 140,876,045.60 | 9.77% | 1,300,586,029.96 | 1,719,633,418.37 | 91.55% | 95,238,372.26 | 5.54% | 1,624,395,046.11 |
合计 | 1,800,832,805.18 | 100.00% | 452,302,347.76 | 25.12% | 1,348,530,457.42 | 1,878,421,683.83 | 100.00% | 254,026,637.72 | 13.52% | 1,624,395,046.1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11,426,302.16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52,509,515.67 | 152,509,515.67 | 348,291,249.16 | 300,346,821.70 | 86.23% | 部分金额预计无法收回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278,749.79 | 6,278,749.79 | 11,079,480.46 | 11,079,480.4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58,788,265.46 | 158,788,265.46 | 359,370,729.62 | 311,426,302.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0,876,045.6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441,462,075.56 | 140,876,045.60 | 9.77% |
合计 | 1,441,462,075.56 | 140,876,045.6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5,238,372.26 | 158,788,265.46 | 254,026,637.7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45,637,673.34 | 152,638,036.70 | 198,275,710.04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40,876,045.60 | 311,426,302.16 | 452,302,347.7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 254,026,637.72 | 198,487,285.01 | 211,574.97 | 452,302,347.76 | ||
合计 | 254,026,637.72 | 198,487,285.01 | 211,574.97 | 452,302,347.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三聚绿能科 | 往来款 | 1,263,802,026.1 | 1年以内、1-2 | 70.18% | 161,131,873.70 |
技有限公司 | 5 | 年 | |||
北京三聚绿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17,396,283.94 | 1年以内、1-2年 | 6.52% | 11,550,497.03 |
河北鑫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9,337,510.24 | 2-3年、4-5年 | 3.30% | 59,337,510.24 |
海南清鎏绿色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权款 | 55,104,542.60 | 1-2年 | 3.06% | 5,510,454.26 |
河南晶昌煤化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4,870,000.00 | 1年以内 | 3.05% | 27,435,000.00 |
合计 | 1,550,510,362.93 | 86.11% | 264,965,335.2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9,710,419.86 | 10.82% | 119,161,921.82 | 15.81% |
1至2年 | 31,054,079.22 | 5.63% | 46,148,591.84 | 6.12% |
2至3年 | 39,892,200.72 | 7.23% | 13,924,844.52 | 1.85% |
3年以上 | 421,353,733.29 | 76.32% | 574,420,084.52 | 76.22% |
合计 | 552,010,433.09 | 753,655,442.7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账龄超过1年以上金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抚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15,112,378.00 | 3年以上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6,982,170.00 | 3年以上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大连皞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4,753,432.11 | 3年以上 | 预付货款尚未办理完成采购结算手续 |
合计 | 246,847,980.11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抚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15,112,378.00 | 20.85 | 3年以上 |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6,982,170.00 | 12.13 | 3年以上 |
大连皞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大连皞威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64,753,432.11 | 11.73 | 3年以上 |
青岛齐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38,350,000.00 | 6.95 | 3年以上 |
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32,246,666.62 | 5.84 | 1-2年、2-3年 |
合计 | 317,444,646.73 | 57.50 | - |
本公司本年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317,444,646.73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7.50%。其他说明: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28,282,615.94 | 26,811,074.49 | 201,471,541.45 | 355,593,099.83 | 55,102,323.40 | 300,490,776.43 |
在产品 | 42,585,191.84 | 42,585,191.84 | 33,811,648.96 | 33,811,648.96 | ||
库存商品 | 543,031,145.30 | 133,625,288.86 | 409,405,856.44 | 951,334,643.50 | 178,328,676.13 | 773,005,967.37 |
净化项目 | 689,392,440.12 | 40,009,763.51 | 649,382,676.61 | 602,258,510.08 | 30,559.55 | 602,227,950.53 |
委托加工物资 | 554,243.32 | 554,243.32 | ||||
合计 | 1,503,845,636.52 | 200,446,126.86 | 1,303,399,509.66 | 1,942,997,902.37 | 233,461,559.08 | 1,709,536,343.29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 | 合计 |
存货 | 资源存货 |
(3)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55,102,323.40 | 28,892,267.01 | 57,183,515.92 | 26,811,074.49 | ||
库存商品 | 178,328,676.13 | 121,842,306.15 | 166,545,693.42 | 133,625,288.86 | ||
净化项目 | 30,559.55 | 40,009,763.51 | 30,559.55 | 40,009,763.51 | ||
合计 | 233,461,559.08 | 190,744,336.67 | 223,759,768.89 | 200,446,126.86 |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依据 | 本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年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 |
库存商品 | 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 |
净化项目 | 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实现对外销售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 | 7,937,970.18 | 3,179,738.67 |
预缴所得税 | 2,124,692.73 | 1,326,002.53 |
留抵税额 | 34,313,313.20 | 17,888,070.44 |
其他 | 158,190.62 | 1,939,992.42 |
合计 | 44,534,166.73 | 24,333,804.06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32,950,014.42 | 32,950,014.42 | 30,787,892.17 | 30,787,892.17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4,049,985.58 | 4,049,985.58 | 6,212,107.83 | 6,212,107.83 | |||
合计 | 32,950,014.42 | 32,950,014.42 | 30,787,892.17 | 30,787,892.1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数: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 |
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
性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712,355,248.10 | 55,704,866.00 | 1,663,928.00 | 17,566,733.87 | -18,014,028.13 | 734,143,280.10 | ||||||
小计 | 712,355,248.10 | 55,704,866.00 | 1,663,928.00 | 17,566,733.87 | -18,014,028.13 | 734,143,280.10 | ||||||
合计 | 712,355,248.10 | 55,704,866.00 | 1,663,928.00 | 17,566,733.87 | -18,014,028.13 | 734,143,280.10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其他说明:
巨涛其他增减变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三聚香港资产负债表日将其所持长期股权投资由记账本位币港币折算为人民币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以及巨涛配售新股导致股权被动稀释产生的变动所致。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636,351.20 | 4,589,328.97 |
国民信托·锦富汇2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信托计划 | 1,031,075,457.70 | 1,031,075,457.70 |
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3,330,000.00 | 13,330,000.00 |
合计 | 1,045,041,808.90 | 1,048,994,786.67 |
其他说明:
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国民信托·锦富汇2号纾困项目集合服务信托计划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的估值报告。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187,486,410.95 | 2,336,299,110.90 |
合计 | 2,187,486,410.95 | 2,336,299,110.90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54,445,020.22 | 3,076,612,986.20 | 35,125,937.02 | 40,221,210.58 | 4,406,405,154.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5,959,273.91 | 407,079.65 | 3,260,163.77 | 149,626,517.33 | |
(1)购置 | 128,069,153.32 | 407,079.65 | 3,260,163.77 | 131,736,396.7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7,890,120.59 | 17,890,120.5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910,073.57 | 1,715,737.90 | 705,458.62 | 12,331,270.09 | |
(1)处置或报废 | 1,715,737.90 | 705,458.62 | 2,421,196.52 | ||
(2)转入在建工程 | 9,910,073.57 | 9,910,073.57 | |||
4.期末余额 | 1,254,445,020.22 | 3,212,662,186.54 | 33,817,278.77 | 42,775,915.73 | 4,543,700,401.2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98,642,976.27 | 1,605,103,601.20 | 31,490,584.15 | 34,868,881.50 | 2,070,106,043.1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400,852.75 | 237,920,629.82 | 838,657.22 | 2,168,574.48 | 296,328,714.27 |
(1)计提 | 55,400,852.75 | 237,920,629.82 | 838,657.22 | 2,168,574.48 | 296,328,714.27 |
3.本期减少金额 | 8,239,301.16 | 1,308,658.25 | 672,807.67 | 10,220,767.08 | |
(1)处置或报废 | 1,308,658.25 | 672,807.67 | 1,981,465.92 | ||
(2)转入在建工程 | 8,239,301.16 | 8,239,301.16 | |||
4.期末余额 | 454,043,829.02 | 1,834,784,929.86 | 31,020,583.12 | 36,364,648.31 | 2,356,213,990.3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0,401,191.20 | 1,377,877,256.68 | 2,796,695.65 | 6,411,267.42 | 2,187,486,410.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855,802,043.95 | 1,471,509,385.00 | 3,635,352.87 | 5,352,329.08 | 2,336,299,110.9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2,031,758.83 |
机器设备 | 224,909.33 |
合计 | 2,256,668.16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1,324,217.12 | 手续办理过程中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7,402,604.71 | 31,392,344.37 |
工程物资 | 4,972,971.20 | |
合计 | 62,375,575.91 | 31,392,344.37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成品油库工程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
预处理扩能改造项目 | 17,994,626.93 | 17,994,626.93 | 2,778,266.34 | 2,778,266.34 | ||
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产品质量升级(20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项目 | 35,485,870.24 | 35,485,870.24 | ||||
100万吨/年先进生物液体燃料项目 | 660,179.84 | 660,179.84 | 660,179.84 | 660,179.84 | ||
8000Nm?/h甲醇制氢装置尾气综合利用项目 | 3,261,927.70 | 3,261,927.70 | ||||
污水站改造工程 | 2,440,456.94 | 2,440,456.94 | ||||
合计 | 82,916,045.96 | 25,513,441.25 | 57,402,604.71 | 31,392,344.37 | 31,392,344.3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预处理扩能改造项目 | 26,164,697.93 | 2,778,266.34 | 15,216,360.59 | 17,994,626.93 | 68.77% | 95.00% | 其他 |
40 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产品质量升级(20 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项目 | 231,873,700.00 | 35,485,870.24 | 35,485,870.24 | 15.53% | 72.00% | 其他 | ||||||
合计 | 258,038,397.93 | 2,778,266.34 | 50,702,230.83 | 53,480,497.17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成品油库工程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根据公司规划河北华晨不再开展油品业务 | ||
合计 | 25,513,441.25 | 25,513,441.25 | -- |
其他说明: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40 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产品质量升级(20 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项目 | 4,972,971.20 | 4,972,971.20 | ||||
合计 | 4,972,971.20 | 4,972,971.20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3,454,175.87 | 74,444,710.85 | 107,898,886.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690,380.17 | 17,690,380.17 | |
(1)新增 | 17,690,380.17 | 17,690,380.1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1,144,556.04 | 74,444,710.85 | 125,589,266.8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389,063.91 | 11,954,163.52 | 18,343,227.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521,067.88 | 7,047,842.76 | 20,568,910.64 |
(1)计提 | 13,521,067.88 | 7,047,842.76 | 20,568,910.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910,131.79 | 19,002,006.28 | 38,912,138.0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234,424.25 | 55,442,704.57 | 86,677,128.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065,111.96 | 62,490,547.33 | 89,555,659.2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9,095,826.57 | 653,472,152.64 | 45,134,392.24 | 48,962,637.55 | 956,665,009.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78,470.00 | 9,270,054.70 | 272,637.65 | 14,221,162.35 | |
(1)购置 | 4,678,470.00 | 272,637.65 | 4,951,107.65 | ||
(2)内部研发 | 9,270,054.70 | 9,270,054.7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13,774,296.57 | 662,742,207.34 | 45,134,392.24 | 49,235,275.20 | 970,886,171.3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0,021,228.67 | 267,177,666.86 | 14,900,899.42 | 25,425,362.14 | 347,525,157.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48,208.04 | 57,539,790.96 | 4,031,387.76 | 1,836,097.68 | 68,455,484.44 |
(1)计提 | 5,048,208.04 | 57,539,790.96 | 4,031,387.76 | 1,836,097.68 | 68,455,484.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5,069,436.71 | 324,717,457.82 | 18,932,287.18 | 27,261,459.82 | 415,980,641.5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50,000.00 | 1,750,00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50,000.00 | 1,750,00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8,704,859.86 | 336,274,749.52 | 26,202,105.06 | 21,973,815.38 | 553,155,529.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9,074,597.90 | 384,544,485.78 | 30,233,492.82 | 23,537,275.41 | 607,389,851.9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63.16%。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4,809,209.67 | 4,809,209.67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4,542,059.98 | 34,542,059.98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2,510,385.64 | 2,510,385.64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233,888.59 | 7,233,888.59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1,420.38 | 501,420.38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55,499.84 | 55,499.84 |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6,281,379.39 | 6,281,379.39 | ||||
合计 | 55,933,843.49 | 55,933,843.49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大连五大连油石化有限公司 | 2,510,385.64 | 2,510,385.64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7,233,888.59 | 7,233,888.59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1,420.38 | 501,420.38 | ||||
合计 | 10,245,694.61 | 10,245,694.61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分别出具了评估报告,商誉本年未发生减值。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置填充剂 | 8,419,626.58 | 20,496,567.66 | 9,686,564.85 | 19,229,629.39 | |
装修费用 | 3,494,360.87 | 903,669.72 | 1,643,932.57 | 2,754,098.02 | |
其他 | 1,055,803.26 | 2,460,797.63 | 1,007,761.37 | 2,508,839.52 | |
合计 | 12,969,790.71 | 23,861,035.01 | 12,338,258.79 | 24,492,566.93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56,080,280.50 | 143,412,042.07 | 942,103,746.24 | 141,855,538.57 |
可抵扣亏损 | 254,612,119.26 | 38,191,817.89 | 520,051,592.51 | 79,199,697.51 |
分期计入损益已完税的政府补助 | 31,703,978.60 | 4,755,596.79 | 32,706,140.48 | 4,905,921.07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8,410,678.27 | 2,102,669.55 | 18,246,608.57 | 4,561,652.13 |
租赁资产暂时性差异影响 | 24,603,421.66 | 3,690,513.25 | 33,190,272.06 | 5,362,466.17 |
合计 | 1,275,410,478.29 | 192,152,639.55 | 1,546,298,359.86 | 235,885,275.4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5,988,304.51 | 11,497,076.12 | 49,352,644.61 | 12,338,161.15 |
租赁资产暂时性差异影响 | 87,982,431.74 | 17,582,163.19 | 92,362,660.75 | 17,970,965.62 |
合计 | 133,970,736.25 | 29,079,239.31 | 141,715,305.36 | 30,309,126.7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2,152,639.55 | 235,885,275.4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079,239.31 | 30,309,126.7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977,251,766.24 | 386,905,270.04 |
可抵扣亏损 | 1,816,073,256.42 | 1,426,955,141.56 |
合计 | 2,793,325,022.66 | 1,813,860,411.6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183,421,744.74 | ||
2025年 | 388,352,575.84 | 372,157,753.99 | |
2026年 | 327,941,266.01 | 328,193,889.48 | |
2027年 | 376,949,172.90 | 220,015,779.72 | |
2028年 | 319,805,324.83 | 323,165,973.63 | |
2029年 | 403,024,916.84 | ||
合计 | 1,816,073,256.42 | 1,426,955,141.56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采购款 | 27,302,718.79 | 27,302,718.79 | 81,672,755.00 | 81,672,755.00 | ||
合计 | 27,302,718.79 | 27,302,718.79 | 81,672,755.00 | 81,672,755.00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59,768,887.86 | 159,768,887.86 | 保证金、冻结、定期存单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诉讼冻结、定期存单质押、质量保证金 | 148,073,415.21 | 148,073,415.21 | 保证金、冻结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诉讼冻结 |
固定资产 | 2,214,540,669.93 | 1,221,203,797.41 | 抵押、涉诉 | 借款抵押、融资租赁抵押、诉讼冻结 | 2,632,488,897.73 | 1,593,105,230.24 | 抵押、涉诉 | 借款抵押、融资租赁抵押、涉诉 |
无形资产 | 38,561,075.23 | 27,031,689.47 | 抵押、涉诉 | 借款抵押、诉讼冻结 | 38,561,075.23 | 28,105,922.14 | 抵押、涉诉 | 借款抵押、诉讼冻结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330,000.00 | 13,330,000.00 | 涉诉 | 诉讼冻结 | ||||
合计 | 2,426,200,633.02 | 1,421,334,374.74 | 2,819,123,388.17 | 1,769,284,567.59 |
其他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59,768,887.86元,其中:冻结款项66,978,936.79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2,753,142.07元;定期存单质押30,000,000.00元;质量保证金36,809.00元。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63,247,111.10 | 57,167,200.00 |
信用借款 | 15,001,416.67 | |
保证、质押、抵押借款 | 8,902,353.92 | 37,533,248.01 |
已贴现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48,790,282.07 | |
合计 | 235,941,163.76 | 94,700,448.0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1,807,814.89 | 50,777,084.31 |
合计 | 131,807,814.89 | 50,777,084.3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及项目款 | 713,532,976.80 | 880,780,670.28 |
合计 | 713,532,976.80 | 880,780,670.2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大庆石化建设有限公司 | 75,104,395.76 | 未结算 |
合计 | 75,104,395.76 |
其他说明: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657,468,919.41 | 905,661,598.70 |
合计 | 1,657,468,919.41 | 905,661,598.70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海国投集团及海国投财务资助款 | 1,321,184,517.43 | 561,329,434.93 |
往来款 | 296,234,934.93 | 335,138,954.04 |
保证金、押金 | 2,443,549.00 | 3,196,680.00 |
其他 | 37,605,918.05 | 5,996,529.73 |
合计 | 1,657,468,919.41 | 905,661,598.7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莒县金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2,275,626.86 | 尚未结算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68,963,971.99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91,239,598.85 |
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销售商品收到的预收款 | 80,897,267.19 | 102,837,780.64 |
合计 | 80,897,267.19 | 102,837,780.64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926,524.70 | 283,887,575.02 | 283,972,450.03 | 1,841,649.6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9,995,962.27 | 29,995,962.27 | ||
三、辞退福利 | 2,602,250.55 | 2,602,250.55 | ||
合计 | 1,926,524.70 | 316,485,787.84 | 316,570,662.85 | 1,841,649.69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26,524.70 | 229,991,767.71 | 230,084,602.24 | 1,833,690.17 |
2、职工福利费 | 15,159,445.14 | 15,159,445.14 | ||
3、社会保险费 | 17,066,721.50 | 17,066,721.5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473,304.82 | 15,473,304.82 | ||
工伤保险费 | 1,593,416.68 | 1,593,416.68 | ||
4、住房公积金 | 16,956,987.64 | 16,956,987.64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712,653.03 | 4,704,693.51 | 7,959.52 | |
合计 | 1,926,524.70 | 283,887,575.02 | 283,972,450.03 | 1,841,649.6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8,991,226.17 | 28,991,226.17 | ||
2、失业保险费 | 1,004,736.10 | 1,004,736.10 | ||
合计 | 29,995,962.27 | 29,995,962.27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688,616.91 | 80,172,809.44 |
企业所得税 | 24,808,944.81 | 18,393.62 |
个人所得税 | 261,806.74 | 359,537.9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51,883.34 | 3,858,636.22 |
房产税 | 298,723.81 | 298,359.63 |
土地使用税 | 259,923.97 | 317,782.14 |
教育费附加 | 399,801.63 | 2,140,282.29 |
地方教育附加 | 266,534.42 | 1,426,854.85 |
其他 | 371,625.46 | 1,797,450.57 |
合计 | 40,107,861.09 | 90,390,106.68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3,055,601.47 | 585,444,385.0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87,514,808.48 | 274,450,508.92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4,535,943.12 | 33,997,398.71 |
合计 | 445,106,353.07 | 893,892,292.65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及附加 | 21,353,506.87 | 85,294,777.93 |
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55,904,718.39 | |
合计 | 77,258,225.26 | 85,294,777.9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49,147,965.27 | |
保证、质押、抵押借款 | 159,589,241.05 | 595,488,854.46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23,055,601.47 | 585,444,385.02 |
合计 | 36,533,639.58 | 159,192,434.7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7,628,906.93 | 71,777,499.8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4,535,943.12 | 33,997,398.71 |
合计 | 23,092,963.81 | 37,780,101.13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01,250,218.52 | 486,548,828.82 |
合计 | 201,250,218.52 | 486,548,828.82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款 | 192,943,454.33 | 323,095,647.21 |
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款 | 180,514,981.00 | 274,337,284.84 |
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款 | 102,309,274.60 | 138,272,730.28 |
华旭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款 | 12,997,317.07 | 25,293,675.41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87,514,808.48 | 274,450,508.92 |
合计 | 201,250,218.52 | 486,548,828.82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67,778,926.85 | 27,987,062.32 | 预计支付的未决诉讼相关费用 |
合计 | 67,778,926.85 | 27,987,062.3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50,300,219.63 | 920,600.00 | 5,237,609.40 | 45,983,210.23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50,300,219.63 | 920,600.00 | 5,237,609.40 | 45,983,210.23 |
其他说明: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海淀区重大投资项目谋划专项资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扩建、改造款 | 27,991,711.76 | 823,285.64 | 27,168,426.12 | 与资产相关 | ||||
沈阳市产业发展基金补助款 | 1,389,389.30 | 263,776.27 | 1,125,613.03 | 与资产相关 | ||||
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 | 449,579.93 | 349,213.49 | 100,366.44 | 与资产相关 | ||||
沈阳市财政局2017 | 859,459.49 | 286,486.48 | 572,973.01 | 与资产相关 |
年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
可再生能源电解制氢—低温低压合成氨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 | 2,016,000.00 | 720,600.00 | 2,736,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及投资补助款 | 1,903,571.64 | 1,522,857.12 | 380,714.52 | 与资产相关 | ||||
大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奖励购车款 | 240,500.00 | 78,000.00 | 16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款 | 6,594,957.00 | 329,748.00 | 6,265,209.00 | 与资产相关 |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设施补助资金 | 735,050.40 | 464,242.44 | 270,807.96 | 与资产相关 | ||||
川财教34号2017年科技项目 | 217,500.00 | 30,000.00 | 18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 | 362,499.89 | 50,000.04 | 312,499.85 | 与资产相关 | ||||
四川省定向财力转移支付项目 | 456,750.00 | 63,000.00 | 393,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项目 | 1,370,250.00 | 189,000.00 | 1,181,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5万吨甲氧 | 3,828,000.00 | 528,000.00 | 3,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基二甲醚项目专项补助 | ||||||||
四川行动与创新驱动资金项目 | 1,812,500.11 | 249,999.96 | 1,562,500.15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 72,500.11 | 9,999.96 | 62,500.15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50,300,219.63 | 920,600.00 | 5,237,609.40 | 45,983,210.23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49,720,302.00 | 2,349,720,302.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37,779,177.17 | 33,396,824.18 | 1,004,382,352.99 | |
合计 | 1,037,779,177.17 | 33,396,824.18 | 1,004,382,352.9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变化为公司联营企业巨涛配售新股导致股权被动稀释减少的资本公积。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8,817,971.37 | 5,631,817.33 | 5,631,817.33 | 44,449,788.70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8,817,971.37 | 5,631,817.33 | 5,631,817.33 | 44,449,788.7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8,817,971.37 | 5,631,817.33 | 5,631,817.33 | 44,449,788.7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5,682,693.85 | 17,725,416.98 | 15,172,286.20 | 8,235,824.63 |
合计 | 5,682,693.85 | 17,725,416.98 | 15,172,286.20 | 8,235,824.6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88,510,523.36 | 488,510,523.36 | ||
合计 | 488,510,523.36 | 488,510,523.3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43,525,809.49 | 3,137,957,665.5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664,420.83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043,525,809.49 | 3,138,622,086.4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54,371,576.99 | -84,154,536.6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941,740.26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89,154,232.50 | 3,043,525,809.4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13,553,576.88 | 2,483,425,099.17 | 7,603,794,779.39 | 7,396,629,625.42 |
其他业务 | 12,845,052.60 | 7,626,374.38 | 50,113,323.86 | 39,359,660.01 |
合计 | 2,426,398,629.48 | 2,491,051,473.55 | 7,653,908,103.25 | 7,435,989,285.43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426,398,629.48 | - | 7,653,908,103.25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2,845,052.60 | - | 52,364,588.74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53% | - | 0.68%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2,845,052.60 | 水电费、销售材料、租赁等收入 | 50,106,226.87 | 水电费、销售材料、租赁等收入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0.00 | - | 2,258,361.87 | 贸易业务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2,845,052.60 | - | 52,364,588.74 |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413,553,576.88 | - | 7,601,543,514.51 | -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 |
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1,886,314.51元,其中,70,707,069.22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1,179,245.28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46,880.04 | 2,649,000.08 |
教育费附加 | 428,113.86 | 1,190,674.86 |
房产税 | 5,499,732.38 | 7,212,678.67 |
土地使用税 | 3,118,299.19 | 5,793,613.39 |
车船使用税 | 81,093.84 | 107,329.35 |
印花税 | 1,098,545.70 | 5,263,937.94 |
地方教育附加 | 285,409.27 | 793,783.24 |
环境保护税 | 143,646.72 | 4,087,309.14 |
其他 | 759,578.79 | 518,767.93 |
合计 | 12,261,299.79 | 27,617,094.60 |
其他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4,366,774.03 | 135,958,327.27 |
折旧费 | 73,923,056.21 | 70,707,594.07 |
资产摊销 | 13,108,740.36 | 24,042,115.47 |
业务招待费 | 2,243,847.66 | 2,762,128.61 |
租赁费 | 1,931,505.48 | 8,827,603.15 |
差旅费 | 2,513,306.15 | 3,106,129.33 |
交通运输费 | 1,847,806.92 | 2,155,838.70 |
咨询顾问费 | 4,241,975.32 | 12,842,072.65 |
办公费 | 1,794,129.60 | 2,790,380.20 |
水电费 | 2,136,830.76 | 2,292,466.45 |
通讯费 | 721,468.64 | 765,239.34 |
会议费 | 767,911.31 | 230,255.60 |
董事会会费 | 969,034.34 | 1,228,814.91 |
技术服务费 | 1,840,192.23 | 3,595,203.86 |
绿化费 | 89,660.83 | 217,939.79 |
劳务费 | 2,080,289.40 | 1,619,136.41 |
通勤费 | 772,183.00 | 802,974.00 |
诉讼费 | 4,569,904.86 | 2,229,418.15 |
股权激励及变动相关费用 | 1,767,120.70 | |
中介服务费 | 24,658,770.31 | 20,338,447.19 |
保险费 | 504,803.02 | 238,243.87 |
维修费 | 523,001.57 | 1,072,928.67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880,159.45 | 2,195,852.05 |
其他 | 9,217,241.44 | 8,315,870.51 |
合计 | 266,702,592.89 | 310,102,100.95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025,853.49 | 33,346,586.55 |
广告宣传费 | 457,039.16 | 398,996.30 |
运输费 | 3,947,141.45 | 10,033,443.11 |
差旅费 | 2,615,303.61 | 3,013,983.00 |
业务费 | 3,682,655.30 | 4,540,094.26 |
办公费 | 50,631.68 | 53,137.45 |
折旧费 | 2,949,570.01 | 714,603.59 |
通讯费 | 24,908.05 | 34,369.65 |
车辆费 | 99,846.73 | 190,641.00 |
交通费 | 6,650.28 | 5,753.32 |
会议费 | 378,832.78 | 229,134.09 |
邮寄费 | 69,225.39 | 99,170.51 |
投标费 | 1,191,861.42 | 2,349,248.86 |
技术服务费 | 7,109,030.63 | 8,659,575.40 |
销售服务费 | 9,786,167.63 | 9,524,921.91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281.65 | 3,892.80 |
仓储费 | 3,248,403.47 | 2,183,871.05 |
网络交易费 | 1,346,328.85 | 717,612.01 |
其他 | 2,971,021.33 | 4,016,390.82 |
合计 | 72,960,752.91 | 80,115,425.68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2,959,497.54 | 58,862,540.04 |
折旧及摊销费 | 53,987,737.37 | 53,351,170.68 |
材料费 | 16,004,378.37 | 132,513,238.03 |
通讯费 | 34,117.17 | 55,014.33 |
办公及差旅费 | 273,440.52 | 395,379.65 |
检测费 | 27,188.93 | 1,365,026.40 |
水电费 | 1,217,590.31 | 3,506,408.44 |
技术服务费 | 1,413,390.91 | 3,528,389.79 |
专利费 | 1,213,692.24 | 1,203,529.01 |
租赁费 | 307,377.64 | 226,937.80 |
劳务费 | 409,236.49 | 247,200.00 |
其他 | 1,138,617.64 | 1,483,756.52 |
合计 | 118,986,265.13 | 256,738,590.69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77,714,214.25 | 335,804,636.25 |
减:利息收入 | 61,817,290.10 | 37,459,270.02 |
加: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11,553,719.77 | 16,559,043.20 |
手续费 | 13,951,413.23 | 9,888,939.00 |
合计 | 118,294,617.61 | 291,675,262.03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5,978,415.99 | 3,281,652.22 |
企业并购支持资金项目-并购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 | 1,620,000.00 | |
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资金 | 2,560,000.00 |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及投资补助款 | 1,522,857.12 | 1,522,857.12 |
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扩建、改造款 | 823,285.64 | 823,285.64 |
稳岗补贴 | 545,203.34 | 519,272.07 |
年产15万吨甲氧基二甲醚项目专项补助 | 528,000.00 | 528,000.00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基础设施补助资金 | 464,242.44 | 464,242.44 |
企业基础设施配套补贴资金 | 349,213.49 | 349,213.49 |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基础设施建设款 | 329,748.00 | 329,748.00 |
沈阳市财政局2017年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286,486.48 | 286,486.48 |
沈阳市产业发展基金补助款 | 263,776.27 | 263,776.27 |
四川行动与创新驱动资金项目 | 249,999.96 | 249,999.96 |
2015年省级技术改造项目 | 189,000.00 | 189,000.00 |
福建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项目资助经费 | 150,000.00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41,684.67 | 134,306.50 |
商务局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资金补助 | 43,250.00 | 202,000.00 |
纾困专项资金贷款贴息 | 195,641.23 | |
亳州市三聚绿汇万吨级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 | 57,857.10 | |
其他 | 384,176.14 | 475,763.04 |
合计 | 13,869,339.54 | 12,433,101.56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5,704,866.00 | 32,533,876.8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63,726,396.23 | |
债务重组收益 | 5,234,748.18 | 4,316,562.87 |
应收款项融资-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926,872.98 | |
合计 | 60,012,741.20 | 900,576,835.91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6,973,070.32 | -113,481,941.2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8,275,710.04 | -189,770,379.38 |
合计 | -101,302,639.72 | -303,252,320.58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90,744,336.67 | -192,786,160.14 |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25,513,441.25 |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3,238,745.80 | 79,608,263.61 |
合计 | -229,496,523.72 | -113,177,896.53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37,707.59 | 1,935,975.82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39,702.65 | 268.63 | 39,702.65 |
违约赔偿收入 | 3,860,828.16 | 11,304,503.00 | 3,860,828.16 |
其他 | 1,271,307.41 | 308,301.83 | 1,271,307.41 |
合计 | 5,171,838.22 | 11,613,073.46 | 5,171,838.22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080.51 | 473,075.79 | 5,080.51 |
违约赔偿支出 | 17,832,746.76 | 22,066,148.93 | 17,832,746.76 |
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 64,539,616.50 | 64,539,616.50 | |
其他 | 1,130,000.00 | 1,880,852.39 | 1,130,000.00 |
合计 | 83,507,443.77 | 24,420,077.11 | 83,507,443.77 |
其他说明:2024 年3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收到沧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因上游供应商以前年度存在虚开发票行为,要求河北华晨补缴税款3,422.05万元、滞纳金3,031.91万元。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617,814.64 | 4,545,388.4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2,279,204.99 | 50,844,572.45 |
合计 | 45,897,019.63 | 55,389,960.8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89,148,768.24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47,287,192.0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1,611,530.9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65,966.1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711,236.9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8,798,341.8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5,237,563.7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78,635,024.08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2,022,988.13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8,361,854.99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9,191,302.89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22,808.35 |
所得税费用 | 45,897,019.63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1,132,801.41 | 274,794.00 |
备用金返还 | 910,360.42 | 569,475.93 |
政府补助款 | 3,622,229.48 | 4,731,176.34 |
利息收入 | 15,464,461.88 | 2,929,962.93 |
收到的保证金 | 11,344,882.87 | 56,551,438.00 |
解冻资金 | 30,317,394.11 | |
收到的其他款项 | 3,463,310.87 | 11,244,796.23 |
合计 | 66,255,441.04 | 76,301,643.4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单位往来款 | 880,326.21 | 378,960.40 |
支付的备用金 | 5,309,764.89 | 4,459,760.97 |
付现费用 | 101,722,183.12 | 136,030,602.43 |
支付的保证金 | 15,523,562.22 | 16,538,829.16 |
冻结资金 | 78,088,042.67 | |
支付的其他款项 | 18,150,625.08 | 5,378,505.70 |
合计 | 141,586,461.52 | 240,874,701.3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还款 | 203,310,642.06 | |
合计 | 203,310,642.06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93,894,943.63 | |
收到股权转让过渡期损益补偿款 | 47,223,119.77 | |
收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还款 | 203,310,642.06 |
合计 | 250,533,761.83 | 2,193,894,943.6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4,582,921.16 | 105,419,693.86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82,191,340.24 | |
合计 | 164,582,921.16 | 187,611,034.1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款 | 672,673,222.20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7,167,012.00 | |
海国投集团及海国投财务资助款 | 1,292,490,000.00 | 3,146,540,000.00 |
其他 | 256,633,300.00 | |
合计 | 1,299,657,012.00 | 4,075,846,522.2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款 | 349,256,294.23 | 877,944,746.37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49,179,878.76 | 33,649,400.90 |
海国投集团及海国投财务资助款 | 538,991,538.30 | 4,317,843,318.22 |
往来款 | 24,266,400.00 | 14,466,364.44 |
担保费 | 7,992,190.52 | 3,306,094.83 |
其他 | 15,702,946.05 | 14,116,206.58 |
合计 | 985,389,247.86 | 5,261,326,131.3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94,700,448.01 | 233,890,000.00 | 57,274,951.07 | 149,924,235.32 | 235,941,163.76 | |
其他应付款-海国投集团及海国投财务资助款 | 561,329,434.93 | 1,292,490,000.00 | 67,657,800.98 | 601,980,000.00 | 1,319,497,235.91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44,636,819.73 | 38,122,768.03 | 623,170,346.71 | 159,589,241.05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1,777,499.84 | 24,616,365.87 | 33,144,958.78 | 5,620,000.00 | 57,628,906.93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760,999,337.74 | 44,154,665.09 | 316,111,335.45 | 277,640.38 | 488,765,027.00 | |
合计 | 2,233,443,540.25 | 1,526,380,000.00 | 231,826,551.04 | 1,724,330,876.26 | 5,897,640.38 | 2,261,421,574.65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35,045,787.87 | -318,010,924.4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30,799,163.44 | 416,430,217.1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96,328,714.27 | 426,506,323.6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0,568,910.64 | 14,169,021.51 |
无形资产摊销 | 68,455,484.44 | 68,676,594.6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338,258.79 | 19,383,410.3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707.59 | -1,935,975.8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622.14 | 472,807.1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
“-”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9,158,771.09 | 288,819,862.0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012,741.20 | -900,576,835.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3,732,635.90 | 62,037,253.4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29,887.46 | -3,618,523.7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5,727,492.43 | 114,427,301.5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1,152,636.42 | 701,232,784.8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9,926,873.42 | -347,531,598.7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049,862.92 | 540,481,717.7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99,028,337.42 | 437,718,578.2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37,718,578.25 | 443,990,646.4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1,309,759.17 | -6,272,068.1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99,028,337.42 | 437,718,578.25 |
其中:库存现金 | 2,229.17 | 22,261.5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99,022,167.94 | 437,412,478.6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940.31 | 283,837.99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9,028,337.42 | 437,718,578.25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62,753,142.07 | 50,777,084.31 | 保证金无法随时变现 |
冻结款项 | 66,978,936.79 | 97,296,330.90 | 冻结款项无法随时变现 |
定期存单质押 | 30,000,000.00 | 定期存单质押无法随时变现 | |
质量保证金 | 36,809.00 | 质量保证金无法随时变现 | |
合计 | 159,768,887.86 | 148,073,415.21 |
其他说明: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供应商融资安排
①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
本公司通过“中企云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办理相关业务,为“中企云链”平台持有的由本公司到期付款的电子债权凭证的卖方提供服务。本公司对通过“中企云链”平台开立的云信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在承诺付款日前将承诺金额支付至指定账户,不得以公司与任意第三方之间的约定、争议或纠纷等原因拒绝履行云信确立的付款义务。
②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列报项目 | 期末余额 |
应付账款 | |
其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的款项 | |
短期借款 | 3,075,000.00 |
其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的款项 | 3,075,000.00 |
③付款到期日区间
项目 | 付款到期日区间 |
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 | 按需 |
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金融负债 | 按需 |
④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的类型和影响
类型 | 本期金额 |
从应付账款转至短期借款 | 14,607,960.00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422,757,318.54 | ||
其中:美元 | 57,460,799.47 | 7.1884 | 413,051,210.91 |
欧元 | |||
港币 | 9,868,795.00 | 0.9260 | 9,138,504.17 |
新加坡元 | 106,664.31 | 5.3214 | 567,603.46 |
应收账款 | 21,632,431.45 | ||
其中:美元 | 3,009,352.77 | 7.1884 | 21,632,431.45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658,680.93 | ||
其中:美元 | 44,006.74 | 7.1884 | 316,338.05 |
港币 | 71,541.60 | 0.9260 | 66,247.52 |
新加坡元 | 51,883.97 | 5.3214 | 276,095.36 |
应付账款 | 14,832,085.08 | ||
其中:美元 | 2,063,336.08 | 7.1884 | 14,832,085.08 |
其他应付款 | 633,604.80 | ||
其中:美元 | 46,023.02 | 7.1884 | 330,831.88 |
新加坡元 | 56,897.23 | 5.3214 | 302,772.92 |
租赁负债 | 16,467,850.22 | ||
其中:美元 | 2,036,483.17 | 7.1884 | 14,639,055.62 |
港币 | 183,241.86 | 0.9260 | 169,681.96 |
新加坡元 | 311,781.23 | 5.3214 | 1,659,112.64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SJ ENVIRONMENTAL CORP | 美国休斯敦 | 美国休斯敦 | 美元 | 以经营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所使用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港币 | 以经营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所使用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美元 | 以经营所处的主要经营环境所使用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
说明: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新国际,因目前主要业务结算方式为美元,记账本位币由新加坡元变更为美元。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金额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 2,381,945.23 |
合计 | 2,381,945.23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公司售后租回交易不涉及属于销售的情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 40,176,495.62 | |
合计 | 40,176,495.6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无
84、其他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4,344,960.74 | 62,859,358.35 |
折旧及摊销费 | 53,996,753.57 | 53,924,606.50 |
材料费 | 20,242,011.36 | 163,614,051.39 |
技术服务费 | 5,338,540.91 | 7,825,844.79 |
专利费 | 1,247,735.15 | 1,351,744.68 |
其他 | 7,641,573.82 | 9,355,239.46 |
合计 | 132,811,575.55 | 298,930,845.17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18,986,265.13 | 256,738,590.6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3,825,310.42 | 42,192,254.48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焦炉气制合成天然气甲烷化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13,076,614.62 | 896,926.35 | 13,973,540.97 | |||||
高效热化 | 9,966,813 | 8,550,776 | 18,517,58 |
学合成氨催化剂及其放大制备技术 | .07 | .66 | 9.73 | |||||
重质原料悬浮床工艺研发 | 4,927,592.47 | 4,342,462.23 | 9,270,054.70 | |||||
脱氢类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5,734,436.86 | 5,734,436.86 | ||||||
系列加氢催化剂氧化铝载体的研究及技术升级 | 5,212,362.45 | 35,145.18 | 5,247,507.63 | |||||
合计 | 38,917,819.47 | 13,825,310.42 | 9,270,054.70 | 43,473,075.19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脱氢类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申报专利证书过程中 | 2026年10月01日 | 技术开发服务及产品销售收入 | 2019年01月01日 | 项目评估说明 |
焦炉气制合成天然气甲烷化催化剂的开发及应用 | 开发中 | 2027年12月01日 | 技术开发服务及产品销售收入 | 2021年05月01日 | 项目评估说明 |
高效热化学合成氨催化剂及其放大制备技术 | 开发中 | 2028年12月01日 | 技术开发服务及产品销售收入 | 2022年11月01日 | 项目评估说明 |
系列加氢催化剂氧化铝载体的研究及技术升级 | 申报专利证书过程中 | 2025年12月01日 | 技术开发服务及产品销售收入 | 2023年11月01日 | 项目评估说明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无
(6) 其他说明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北京海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51%。公司于2024年01月29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废弃油脂处理平台公司的议案》。2024年04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海聚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生物基材料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企业形象策划;商务秘书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办公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危险废物经营;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其他
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5,000,000.00 | 江苏省吴江市 | 江苏省吴江市 | 石油化工催化剂销售、高新材料项目的研究开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75,000,000.00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催化剂及催化新材料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SJ ENVIRONMENTAL CORP | 20,000,000.001 | 美国休斯敦 | 美国休斯敦 | 委托生产加工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商品、 | 100.00% | 投资设立 |
设备租赁及服务业务等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河北黄骅市 | 黄骅市吕桥镇工业区 | 石油、化工产品采购销售 | 8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苯乙烯、新戊二醇生产销售 | 60.00% | 投资设立 |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清洁LNG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6,800,000.00 | 湖北省武汉市 | 湖北省武汉市 | 技术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 | 51.00%2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北京市朝阳区 | 北京市朝阳区 | 工程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建省福州市 | 化肥、煤化工相关技术研发及成果转让 | 66.67% | 投资设立 |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海南省陵水县 | 海南省陵水县 | 生物质资源高质化利用科研开发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1,069,879,900.003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能源领域技术服务、装备及材料销售、投资和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5,000,000.00 | 北京市海淀区 | 北京市海淀区 |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咨询等 | 51.22%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鹤壁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河南省鹤壁市 | 河南省鹤壁市 | 生物质燃料生产、销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四川省江油市 | 四川省江油市 | 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销售 | 55.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455,000,000.00 | 山东省日照市 | 山东省日照市 | 生物燃料生产、销售 | 84.62%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 | 生物燃料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沈阳聚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辽宁省沈阳市 | 辽宁省沈阳市 | 化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大连五大连 | 22,000,000 | 辽宁省大连 | 辽宁省大连 | 国际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
油石化有限公司 | .00 | 市 | 市 | 转口贸易等 | 合并 | ||
内蒙古聚禾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 煤炭、焦炭、蜡、润滑油等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SANJ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LAYSIA) SDN. BHD | 10,000,000.004 | 马来西亚吉隆坡 | 马来西亚吉隆坡 | 棕榈油、废油、废动植物油的采购、回收、加工、仓储、进出口贸易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LTD. | 73,000,000.005 | 新加坡 | 新加坡 | 一般贸易、咨询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690,000,000.00 | 海南省临高县 | 海南省临高县 | 生物燃料加工生产、销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海南环润星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海南省临高县 | 海南省临高县 | 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合并 | |
北京海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北京 | 北京 | 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加工;油脂及其化学品的销售 | 51.00% | 投资设立 |
注:1 SJ ENVIRONMENTAL CORP 注册资本货币单位为美元。2 本公司持有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武汉金中石化工程有限公司)29%股权。3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货币单位为港币。4 SANJ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LAYSIA) SDN. BHD 注册资本货币单位为马币。5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LTD. 注册资本货币单位为美元。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40.00% | -20,845,321.45 | -40,109,997.21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5.00% | -55,138,680.08 | -234,808,501.43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15.38% | -26,142,940.30 | 42,659,757.64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00% | 0.00 | -12,209,833.5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143,010,907.20 | 91,840,415.97 | 234,851,323.17 | 334,583,101.67 | 543,214.52 | 335,126,316.19 | 92,263,006.39 | 117,640,339.61 | 209,903,346.00 | 257,512,823.79 | 2,144,071.64 | 259,656,895.43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372,743.05 | 417,725,613.86 | 425,098,356.91 | 930,049,545.29 | 18,967,111.08 | 949,016,656.37 | 22,006,897.76 | 473,401,273.30 | 495,408,171.06 | 879,013,091.98 | 17,475,320.97 | 896,488,412.95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550,286,436.21 | 1,262,778,870.48 | 1,813,065,306.69 | 1,332,594,143.00 | 203,101,611.88 | 1,535,695,754.88 | 745,242,614.43 | 1,260,853,495.98 | 2,006,096,110.41 | 1,062,784,702.12 | 496,818,500.03 | 1,559,603,202.15 |
河北华晨 | 191,105,41 | 23,647.94 | 191,129,06 | 460,150,09 | 0.00 | 460,150,09 | 294,037,16 | 24,351,515 | 318,388,67 | 379,437,84 | 379,437,84 |
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6.54 | 4.48 | 9.03 | 9.03 | 3.60 | .94 | 9.54 | 7.06 | 7.06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264,794,354.22 | -52,113,303.62 | -52,113,303.62 | 7,231,344.04 | 428,523,333.11 | -100,034,579.02 | -100,034,579.02 | 31,361,600.17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2,725,154.00 | -122,725,154.00 | -13,611,309.87 | -121,257,815.48 | -121,257,815.48 | -16,282,409.02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401,066,508.00 | -169,941,562.89 | -169,941,562.89 | 211,565,543.86 | 865,857,674.11 | 104,795,739.11 | 104,795,739.11 | 71,166,733.34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207,971,867.03 | -207,971,867.03 | -1,486,162.17 | -46,422,693.96 | -46,422,693.96 | -1,026,432.88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开曼群岛 | 油气设施制造 | 30.1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巨涛海洋石油服务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762,217,000.00 | 2,721,644,000.00 |
非流动资产 | 1,364,899,000.00 | 1,363,355,000.00 |
资产合计 | 3,127,116,000.00 | 4,084,999,000.00 |
流动负债 | 858,794,000.00 | 1,781,239,000.00 |
非流动负债 | 92,921,000.00 | 292,021,000.00 |
负债合计 | 951,715,000.00 | 2,073,260,000.00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175,401,000.00 | 2,011,739,000.0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54,795,701.00 | 651,401,088.20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79,347,579.10 | 60,954,159.90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34,143,280.10 | 712,355,248.10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079,022,000.00 | 2,591,773,000.00 |
净利润 | 185,066,000.00 | 254,989,000.0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5,528,000.00 | 5,997,000.00 |
综合收益总额 | 190,594,000.00 | 260,986,000.0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7,566,733.87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无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无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
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50,300,219.63 | 720,600.00 | 5,237,609.40 | 45,783,210.23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2,511,629.48 | 3,728,176.34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
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新加坡元等外币有关,除本公司的子公司SJ ENVIRONMENTAL CORP、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 LTD.有部分业务以美元、港币、新加坡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4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或负债为美元、港币、新加坡元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413,051,210.91 | 320,578,150.59 |
港币 | 9,138,504.17 | 951,381.23 |
新加坡元 | 567,603.46 | 715,148.56 |
合计 | 422,757,318.54 | 322,244,680.38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1,632,431.45 | 250,819,266.69 |
合计 | 21,632,431.45 | 250,819,266.69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316,338.05 | 97,430,692.15 |
港币 | 66,247.52 | 85,546.73 |
新加坡元 | 276,095.36 | 270,338.73 |
合计 | 658,680.93 | 97,786,577.61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中:港币 | 734,143,280.10 | 712,355,248.10 |
合计 | 734,143,280.10 | 712,355,248.1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14,832,085.08 | 100,243,800.79 |
合计 | 14,832,085.08 | 100,243,800.79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330,831.88 | 97,524,915.70 |
新加坡元 | 302,772.92 | 84,959.76 |
合计 | 633,604.80 | 97,609,875.46 |
租赁负债 | ||
其中:美元 | 14,639,055.62 | 1,937,388.66 |
港币 | 169,681.96 | 355,982.38 |
新加坡元 | 1,659,112.64 | 708,272.63 |
合计 | 16,467,850.22 | 3,001,643.67 |
2、信用风险
2024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重大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的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票据背书或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74,613,104.64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票据背书或贴现 | 应收票据 | 103,340,000.46 | 不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 |
应收账款保理 | 应收款项融资 | 20,500,000.00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信用证议付 | 应收款项融资 | 29,800,000.00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合计 | 228,253,105.10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或贴现 | 74,613,104.64 | |
应收款项融资 | 信用证 | 29,8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保理 | 20,500,000.00 | |
合计 | 124,913,104.64 |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 | 票据背书或贴现 | 103,340,000.46 | 103,340,000.46 |
合计 | 103,340,000.46 | 103,340,000.46 |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2,155,117.06 | 12,155,117.06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45,041,808.90 | 1,045,041,808.9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57,196,925.96 | 1,057,196,925.96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无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无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①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主要为本公司持有的信托计划及非上市公司股权:
公司无法准确、可靠的取得信托计划公允价值的计量数据,准确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因此公司将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非上市公司股权因被投资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司将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②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信用风险较小目剩余期限较短,因此公司以其票面余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无
9、其他
无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 | 节能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等 | 8,000万元 | 31.48% | 31.4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9月13日,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腾,主营业务为节能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报告期内,海新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9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6%。增持后,海新致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海国投集团持有海新致100%股份,为海新致控股股东。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持有海新致、海国投100%股份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
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北京海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北京市兆祥和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参股子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原董事长担任其董事 |
内蒙古美方煤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七台河隆鹏甲醇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为公司合作经营方(期末不存在关联关系)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高管担任其董事(期末不存在关联关系)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海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3,539,825.03 | 3,539,825.03 | 否 | 1,241,138.52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3,389,301.85 | 133,389,301.85 | 否 |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8,534,699.31 | 28,534,699.31 | 否 | 63,680,421.2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50,625.56 | 1,705,836.96 |
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工程、设备服务 | 220,260,561.88 | |
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528,301.88 | 213,207.54 |
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维保服务 | 7,048,612.27 |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224,528.30 | 28,301.89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01,769.90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8,614,628.24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896,226.4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44,247.7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60,630.23 | 7,071,573.14 | 1,193,202.32 | 5,490,142.56 | ||||||
北京市兆祥和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46,320.00 | 346,320.00 | ||||||||
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652,259.40 | |||||||||
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0,123,601.28 | 899,135.64 | 1,398,913.18 | 929,070.83 | 24,372,368.89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2023年08月18日 | 2024年08月16日 | 是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9,000,000.00 | 2023年02月28日 | 2024年08月27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9月27日 | 2025年09月26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553,326.01 | 2024年07月18日 | 2025年01月18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563,633.90 | 2024年08月01日 | 2025年02月01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780,000.00 | 2024年08月16日 | 2025年08月15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220,000.00 | 2024年08月19日 | 2025年08月15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791,520.00 | 2024年08月23日 | 2025年02月23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28,715.20 | 2024年09月13日 | 2025年03月13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86,013.14 | 2024年09月29日 | 2025年03月29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731,587.92 | 2024年10月12日 | 2025年04月11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海新能源科 | 3,000,000.00 | 2024年10月28日 | 2025年04月28日 | 否 |
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2021年08月27日 | 2025年02月27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099,735.62 | 2021年09月22日 | 2025年03月2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099,735.62 | 2021年11月04日 | 2025年05月04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2021年12月08日 | 2025年06月08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099,735.62 | 2022年01月12日 | 2025年07月1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200,000.00 | 2022年04月26日 | 2025年10月26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2022年08月22日 | 2026年02月2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2023年01月16日 | 2026年07月16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2023年01月17日 | 2026年07月17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2023年08月31日 | 2027年02月28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99,911.88 | 2024年01月19日 | 2027年07月19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 | 2024年03月29日 | 2027年09月29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年05月24日 | 2027年05月25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海新致 | 514,262,532.98 | 2021年12月29日 | 2024年12月29日 | 是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海新致 | 85,857,661.36 | 2022年01月28日 | 2025年01月28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海新致 | 93,735,315.59 | 2022年03月29日 | 2025年03月29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泰融汇科技有限公司、海新致 | 106,134,557.58 | 2023年01月19日 | 2026年01月19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年03月30日 | 2026年03月30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年04月26日 | 2026年04月26日 | 否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内蒙古美方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3年07月24日 | 2026年07月24日 | 否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内蒙古美方能源有限公司 | 360,000,000.00 | 2016年09月28日 | 2026年09月22日 | 否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11月28日 | 2025年11月27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08月为原控股子公司美方焦化向银行申请1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笔借款已于2024年08月14日偿还,担保已履行完毕。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4年01月15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600,000.00 | 2024年01月19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024年01月24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300,000.00 | 2024年01月26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7,000,000.00 | 2024年02月06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24年02月23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4年03月15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900,000.00 | 2024年03月20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7,000,000.00 | 2024年03月28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700,000.00 | 2024年03月29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04月01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4年04月15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024年04月30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840,000.00 | 2024年05月08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24年05月08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5月21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24年05月24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4年06月14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500,000.00 | 2024年06月20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3,240,000.00 | 2024年06月24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8,500,000.00 | 2024年06月28日 | 2025年05月14日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4年07月15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2024年07月19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024年07月24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1,000,000.00 | 2024年07月26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2024年08月23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4年08月27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4年09月14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800,000.00 | 2024年09月20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024年09月29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10月10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4年10月15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4年12月13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900,000.00 | 2024年12月20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12月27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8,800,000.00 | 2024年12月30日 | 2025年05月14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070,000.00 | 2024年01月05日 | 2025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3,340,000.00 | 2024年01月25日 | 2025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02月01日 | 2025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02月29日 | 2025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04月01日 | 2025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5月20日 | 2025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6月24日 | 2025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06月24日 | 2025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7月22日 | 2025年03月01日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9,000,000.00 | 2024年11月15日 | 2025年03月01日 | |
拆出 |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193,268,870.11 | 2023年12月06日 | 2024年12月06日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专利技术 | 1,933,962.26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7,276,322.25 | 10,951,924.96 |
(8) 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52,734,633.63 |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67,657,800.98 | 51,446,702.01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费 | 5,343,623.23 | 9,146,001.67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6,725,513.47 | |
内蒙古美方煤业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175,288.89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7,882,540.40 | 3,941,270.20 | 7,882,540.40 | 3,324,300.12 |
应收账款 | 七台河隆鹏甲醇有限责任公司 | 866,619.57 | 866,619.57 | 866,619.57 | 866,619.57 |
应收账款 | 七台河勃盛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280,000.00 | 14,000.00 | ||
应收账款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113,393.64 | 7,509,771.12 | ||
预付款项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1,090,756.80 | |||
预付款项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121,682.97 | |||
其他应收款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999,039.60 | 999,039.60 | ||
其他应收款 | 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 | 279,683,377.67 | 13,984,168.88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25,527.15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385,409.90 |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26,765,052.31 | 571,188,899.04 |
其他应付款 | 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68,963,971.99 | 68,963,971.99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海国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23,235.02 | 459,558.22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 | 2,031,743.02 | |
合同负债 | 鹤壁华石联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5,663.73 | |
租赁负债 | 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5,424,748.35 | 15,840,716.7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16,037,475.64 | 13,510,301.65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6、其他
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的涉案金额为76.35万元,预计总负债 0.00 万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0.00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0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00 |
利润分配方案 |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
本。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公司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转让给北京市广域方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域方圆”)。公司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信托计划份额进行了评估,根据中威正信评报字(2024)第1099号资产评估报告,信托计划份额的评估价值为103,107.55万元。以信托计划份额在2024年11月30日的评估价值为参考,拟确定公司转让信托计划中间级份额的价格不低于1,031,075,457.70元人民币。
(2)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涉及新增冻结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709.88万元,解除冻结货币资金为人民币3,598.26万元。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 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无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 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2024年12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接到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冀沧税稽检通(2024)76号),因上游供应商2018年开具7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7,883.93万元)存在虚开发票行为,对河北华晨进行检查。 河北华晨接到通知后积极配合沧州市税务稽查局检查,及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截至报告报出日,案件尚处于调查取证阶段,河北华晨尚未收到沧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处理结果。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5,555,900.51 | 98,737,407.15 |
1至2年 | 14,513,411.73 | 32,339,763.58 |
2至3年 | 28,345,284.20 | 36,693,676.14 |
3年以上 | 618,231,520.33 | 595,348,598.62 |
3至4年 | 36,292,608.43 | 69,206,184.24 |
4至5年 | 62,588,498.18 | 11,112,031.20 |
5年以上 | 519,350,413.72 | 515,030,383.18 |
合计 | 716,646,116.77 | 763,119,445.4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0,132,687.38 | 46.07% | 330,132,687.38 | 100.00% | 327,780,687.38 | 42.95% | 327,780,687.38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5,727,518.72 | 45.46% | 325,727,518.72 | 100.00% | 325,727,518.72 | 42.68% | 325,727,518.72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405,168.66 | 0.61% | 4,405,168.66 | 100.00% | 2,053,168.66 | 0.27% | 2,053,168.6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86,513,429.39 | 53.93% | 226,623,298.73 | 58.63% | 159,890,130.66 | 435,338,758.11 | 57.05% | 224,973,584.54 | 51.68% | 210,365,173.57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94,680,363.11 | 13.21% | 94,680,363.11 | 88,194,491.38 | 11.56% | 88,194,491.38 | ||||
货款或往来款 | 291,833,066.28 | 40.72% | 226,623,298.73 | 77.66% | 65,209,767.55 | 347,144,266.73 | 45.49% | 224,973,584.54 | 64.81% | 122,170,682.19 |
合计 | 716,646,116.77 | 100.00% | 556,755,986.11 | 77.69% | 159,890,130.66 | 763,119,445.49 | 100.00% | 552,754,271.92 | 72.43% | 210,365,173.5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30,132,687.38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5,727,518.72 | 325,727,518.72 | 325,727,518.72 | 325,727,518.7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53,168.66 | 2,053,168.66 | 4,405,168.66 | 4,405,168.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27,780,687.38 | 327,780,687.38 | 330,132,687.38 | 330,132,687.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6,623,298.73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94,680,363.11 | ||
货款或往来款 | 291,833,066.28 | 226,623,298.73 | 77.66% |
合计 | 386,513,429.39 | 226,623,298.7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货款或往来款组合计提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2,464,258.48 | 623,212.93 | 5.00% |
1至2年 | 14,513,411.73 | 1,451,341.17 | 10.00% |
2至3年 | 18,319,082.90 | 5,495,724.87 | 30.00% |
3至4年 | 26,292,608.43 | 13,146,304.22 | 50.00% |
4至5年 | 28,673,978.40 | 14,336,989.20 | 50.00% |
5年以上 | 191,569,726.34 | 191,569,726.34 | 100.00% |
合计 | 291,833,066.28 | 226,623,298.7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552,754,271.92 | 4,001,714.19 | 556,755,986.11 | |||
合计 | 552,754,271.92 | 4,001,714.19 | 556,755,986.1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荆门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 269,531,606.83 | 269,531,606.83 | 37.61% | 269,531,606.83 | |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 47,873,442.95 | 47,873,442.95 | 6.68% | 47,873,442.95 | |
山东三聚生物能 | 43,091,642.03 | 43,091,642.03 | 6.01% |
源有限公司 | |||||
宁夏宸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4.19% | 30,000,000.00 |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8,068,721.08 | 28,068,721.08 | 3.92% | ||
合计 | 418,565,412.89 | 418,565,412.89 | 58.41% | 347,405,049.78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403,212,838.96 | 3,750,160,107.77 |
合计 | 3,403,212,838.96 | 3,750,160,107.77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内部备用金等款项 | 13,002,439.90 | 13,697,062.06 |
往来款及其他 | 3,908,070,605.55 | 3,836,683,121.77 |
合计 | 3,921,073,045.45 | 3,850,380,183.83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92,205,696.02 | 2,058,496,532.05 |
1至2年 | 1,578,080,927.75 | 460,896,620.36 |
2至3年 | 122,698,251.59 | 339,559,912.61 |
3年以上 | 1,228,088,170.09 | 991,427,118.81 |
3至4年 | 296,785,432.57 | 776,173,943.11 |
4至5年 | 717,249,561.82 | 214,808,155.70 |
5年以上 | 214,053,175.70 | 445,020.00 |
合计 | 3,921,073,045.45 | 3,850,380,183.83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2,429,761.00 | 10.01% | 392,429,761.00 | 100.00% | 17,937,431.72 | 0.47% | 17,937,431.72 | 100.00%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84,542,329.28 | 9.81% | 384,542,329.28 | 100.00% | 15,000,000.00 | 0.39% | 15,000,000.00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887,431.72 | 0.20% | 7,887,431.72 | 100.00% | 2,937,431.72 | 0.08% | 2,937,431.7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28,643,284.45 | 89.99% | 125,430,445.49 | 3.55% | 3,403,212,838.96 | 3,832,442,752.11 | 99.53% | 82,282,644.34 | 2.15% | 3,750,160,107.77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528,643,284.45 | 89.99% | 125,430,445.49 | 3.55% | 3,403,212,838.96 | 3,832,442,752.11 | 99.53% | 82,282,644.34 | 2.15% | 3,750,160,107.77 |
合计 | 3,921,073,045.45 | 100.00% | 517,860,206.49 | 13.21% | 3,403,212,838.96 | 3,850,380,183.83 | 100.00% | 100,220,076.06 | 2.60% | 3,750,160,107.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92,429,761.0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384,542,329.28 | 384,542,329.2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2,937,431.72 | 2,937,431.72 | 7,887,431.72 | 7,887,431.7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7,937,431.72 | 17,937,431.72 | 392,429,761.00 | 392,429,761.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5,430,445.49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 3,528,643,284.45 | 125,430,445.49 | 3.55% |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3,528,643,284.45 | 125,430,445.4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2,282,644.34 | 17,937,431.72 | 100,220,076.0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43,147,801.15 | 374,492,329.28 | 417,640,130.43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25,430,445.49 | 392,429,761.00 | 517,860,206.4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00,220,076.06 | 417,640,130.43 | 517,860,206.49 | |||
合计 | 100,220,076.06 | 417,640,130.43 | 517,860,206.4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三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1,137,425,229.71 | 1年以内、1-2年 | 29.01% | 148,695,184.31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849,461,033.91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 21.66%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812,213,938.61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 | 20.71%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328,767,863.54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 8.38% | 328,767,863.54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借款及利息 | 235,228,468.52 | 1年以内、1-2年 | 6.00% | |
合计 | 3,363,096,534.29 | 85.76% | 477,463,047.8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827,488,742.78 | 60,000,000.00 | 2,767,488,742.78 | 2,632,488,742.78 | 2,632,488,742.78 | |
合计 | 2,827,488,742.78 | 60,000,000.00 | 2,767,488,742.78 | 2,632,488,742.78 | 2,632,488,742.78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 275,000,000.00 | 275,000,000.00 | ||||||
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 121,750,000.00 | 121,750,000.00 | ||||||
大庆三聚能源净化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 | 343,613,920.00 | 343,613,920.00 | ||||||
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39,241,440.00 | 39,241,440.00 | ||||||
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SJ ENVIRONMENTAL CORP | 136,103,992.41 | 136,103,992.41 | ||||||
三聚环保(香港)有限公司 | 833,894,048.63 | 833,894,048.63 | ||||||
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海南三聚绿色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20,006,301.29 | 20,006,301.29 | ||||||
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7,513,245.49 | 7,513,245.49 | ||||||
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016,315.00 | 9,016,315.00 | ||||||
山东三聚生物能源 | 385,000,000.00 | 385,000,000.00 |
有限公司 | ||||||||
广西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海南环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346,857.40 | 33,346,857.40 | ||||||
HAIXIN ENERGY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PTE.LTD. | 114,002,622.56 | 195,000,000.00 | 309,002,622.56 | |||||
合计 | 2,632,488,742.78 | 195,000,000.00 | 60,000,000.00 | 2,767,488,742.78 | 60,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6,533,151.90 | 113,570,946.58 | 607,508,393.73 | 553,671,884.25 |
其他业务 | 751,520.02 | 229,854.36 | 260,019.42 | |
合计 | 87,284,671.92 | 113,570,946.58 | 607,738,248.09 | 553,931,903.67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168,230.09元,其中,2,168,230.09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09,750.3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12,631,120.48 | |
债务重组收益 | 5,107,034.48 | 4,044,292.06 |
合计 | 5,107,034.48 | 316,465,662.24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7,707.59 | 主要为处置非流动资产确认的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11,629.48 | 主要为本期收到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款。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7,001,723.39 | 主要为收取的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收入。 |
债务重组损益 | 5,234,748.18 | 主要为债务豁免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8,335,605.55 | 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华晨因上游供应商问题进行的税务处理及根据其他诉讼情况计提的预计负债。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241.2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644,662.72 | |
合计 | -12,018,790.6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76% | -0.4062 | -0.40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57% | -0.4010 | -0.401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