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52)
2025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年度报告内容不存在异议,并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宋海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先锋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晓华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3、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4、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业绩亏损的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155.8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6,499.3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0.6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809.1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95.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727.3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4.75%。
公司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1)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负责实施的市政类工程项目集中进入结算期,政府指定的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送审项目进行工程量审计,基于部分审计机构为控制建设单位成本等原因,导致公司已确认收入的项目出现审减情况,为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经公司与政府方等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公司同意政府方审核意见审减工程量。(2)受部分业主支付能力下降以及工程项目审计结算周期长等因素影响,部分老旧工程项目回款难度增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增加,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3)公司部分运营项目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项目计提减值损失。综上所述,工程项目产值核减、计提减值损失等原因是导致
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继续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核心竞争力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面对外部客观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积极进行业务转型升级。一方面,公司有条不紊地逐步降低工程项目业务比重,以优化业务结构,规避潜在风险;另一方面,充分调动资源,全力攻坚老旧项目的结算与回款难题,将业务重心聚焦在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工业领域,工业类设备供货订单增幅稳定。截至目前,公司在手工业类设备供货订单约17.34亿元人民币(含已中标),该类订单主要客户均为国内外造纸龙头企业,将为公司未来的销售收入和现金流入产生积极影响。
6、本年度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7、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8、本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主要风险因素:
(1)负债规模与资产负债率较高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截至2024年末,公司负债规模为794,297.72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为84.38%,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除自身经营积累外,主要通过债务融资的方式获取经营所需资金。目前,公司处于稳步发展与创新开拓的阶段,自身对运营资金的需求较高,若公司在后续发展中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负债规模予以管控,进而实现资产负债率的稳步降低,公司将陷入资金周转压力大、融资难度增加等流动性风险。
(2)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较大带来的减值风险
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38,858.46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67.81%。近年来,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始终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归于公司业务的阶段性收款模式及客户的结构特性。公司客户主要为业内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政府单位,其付款程序较为复杂,部分客户支付能力下降,综合导致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公司形成了较大
程度的资金占用,使得公司面临一定信用减值风险。若相应款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工程项目多处于正常施工、竣工验收或审计结算等阶段,部分项目受经济转型、当地政府土地征收工作以及实施方式调整等因素影响进度放缓。若未来公司主要工程项目出现不能正常施工或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情形,或者继续推进存在其他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难以回收及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面临下滑风险。
(3)经营业绩继续下滑的风险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155.84万元,同比下降20.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86,499.31万元,同比下降300.66%。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见前述“业绩亏损的风险提示”部分内容。若未来出现行业周期性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经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或者公司不能继续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市场开拓成效未达预期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出现阶段性下滑,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与对策举措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4、可能面对的风险与应对举措”部分予以具体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9、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及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61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8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0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3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海农先生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宋海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先锋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晓华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六、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 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博世科 | 指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名称: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宁国国控 | 指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 |
宁国市国资委 | 指 | 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
南化集团 | 指 | 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现控股股东 |
广州环投集团 | 指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公司创始人 | 指 |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四人 |
湖南博世科 | 指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南宁博湾 | 指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科丽特环保 | 指 | 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 |
泗洪博世科 | 指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子公司,现为参股公司 |
可转债 | 指 | 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公开增发 | 指 | 公司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加元 | 指 | 加拿大元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本年度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博世科 | 股票代码 | 300422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博世科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Guangxi Bossco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Bossco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宋海农 | ||
注册地址 | 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30007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注册地址由“南宁市高新区科兴路12号”变更为“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于2021年5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授权,公司注册地址由“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变更为“安徽省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与东城路交汇处”,于2023年11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授权,公司注册地址由“安徽省宁国市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与东城路交汇处”变更为“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83号”,于2024年9月1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授权,公司注册地址由“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开发区河沥园区东城大道83号”变更为“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于2025年4月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办公地址 | 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30007 | ||
公司网址 | www.bossco.cc | ||
电子信箱 | bskdb@bossco.cc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付林 | 朱芷凝 |
联系地址 | 广西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 广西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
电话 | 0771-3225158 | 0771-3225158 |
传真 | 0771-3225158 | 0771-3225158 |
电子信箱 | bskdb@bossco.cc | zhuzn@bossco.cc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沈童、方冰、钱艳苹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1,591,558,389.54 | 2,003,383,152.13 | -20.56% | 2,223,804,929.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64,993,050.91 | -215,891,074.09 | -300.66% | -447,502,789.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18,091,431.69 | -310,830,914.94 | -195.37% | -503,137,644.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37,273,083.56 | 516,916,029.41 | -34.75% | 153,440,278.6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7 | -0.43 | -288.37% | -0.8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7 | -0.31 | -438.71% | -0.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54% | -9.95% | -41.59% | -17.94%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9,413,584,500.49 | 10,944,189,849.73 | -13.99% | 11,996,779,137.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13,048,391.97 | 2,053,336,225.48 | -36.05% | 2,275,723,725.71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 533,880,389 |
公司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 | 不适用 |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 不适用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 -1.6202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625,793,849.61 | 401,941,554.54 | 162,144,331.09 | 401,678,654.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716,609.60 | -40,424,272.65 | -83,527,118.50 | -807,758,269.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3,812,558.47 | -61,384,548.72 | -95,295,879.77 | -805,223,561.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800,847.30 | -127,943,545.89 | 95,163,667.26 | 174,252,114.8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1,591,558,389.54 | 2,003,383,152.13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2,096,322.66 | 41,425,883.55 | 房产开发销售、房产租赁、废料销售、原材料销售、劳务派遣、管道维修等其他劳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593,654,712.20 | 1,961,957,268.58 | 扣除房产开发销售、房产租赁、废料销售、原材料销售、劳务派遣、管道维修等其他劳务收入后收入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6,526,977.54 | 52,827,125.86 | 614,709.6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482,716.72 | 37,830,525.46 | 41,075,062.7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0,025,295.64 | 1,017,727.25 | 17,011,423.23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51,978.80 |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12,795,690.86 | -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 -3,398,296.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93,265.36 | 5,168,582.90 | -1,872,850.8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 14,199,688.2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706,945.93 | 1,087,418.62 | 11,944,723.4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2,685.77 | 816,702.00 | 50,158.84 | |
合计 | 53,098,380.78 | 94,939,840.85 | 55,634,854.8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十四五”期间,我国以“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为基本思路,强调要在工业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治理、高端装备和碳中和等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的突破,继续开展各类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水、土、固、废气将延续严监管态势。伴随监管手段和机制的创新,一方面,“双碳战略”提出后,传统环保向绿色环保发展,与双碳密切相关的清洁能源、节能低碳、绿色循环等新兴领域被纳入绿色环保范畴,刺激绿色环保产业迎来重大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大量国资、央企通过组建环保公司或参与民营环保企业混改等方式进军生态环境领域,环保行业已经进入产业集团化形态,向全国化、全产业链化的综合服务集团发展,产业竞争格局进一步加剧。
(1)水处理行业
党的十九大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作出了全面部署,碧水保卫战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赢得“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重点规划的任务,被提升至历史性的战略高度。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污水处理相关政策,涉及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市场化机制等多方面内容,推动我国污水处理市场不断规范化发展和行业市场规模增长。“十四五”期间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稳步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城市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为主要增量空间,设施建设聚焦管网、处理设施、再生利用设施、污泥处置四大方向。2024年,国家在保持原有政策框架的基础上,发布了新的政策指引,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一段时间的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目标。这些政策主要包括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推进农村污水处理治理、加强工业污水排放监管等。从地方层面政策来看,各省市均提出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政策,加速推进地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并下达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率、污泥资源化利用率等具体指标的量化发展目标。2025年,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完善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将废水零排放作为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的重要路径再次被重点提及,并明确指出“实施污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并在长三角地区遴选电子信息、纺织印染、化工材料等国家高新区率先示范,到2025年建成若干国家高新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试点工程”。我国废水零排放政策首先推广于现代煤化工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工业废水零排放技术已广泛应用于能源、化工、造纸等行业,正在引领工业废水处
理技术的发展方向。随着工业废水处理技术的不断提升,工业废水零排放政策的持续落地收紧,预计零排放项目将会持续增多,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根据智研咨询发布的数据,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市场规模逐年上涨,2021年,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市场规模为1,369.6亿元;2022年,市场规模达到1,437.4亿元,同比增长4.95%;2023年污水处理市场规模约为1,500.1亿元。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稳步加快以及工业化水平的持续提升,污水排放量不断增加,对污水处理的需求也会相应上升,污水处理行业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2)环保装备制造
环保装备制造业是节能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环保行业整体需求快速增长,环保装备制造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引导行业差异化集聚化融合发展。鼓励环保装备龙头企业向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调试维护、运营管理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商发展,中小企业向产品专一化、研发精深化、服务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形成一批由龙头企业引领、中小型企业配套、产业链协同发展的聚集区。引导环保装备制造与互联网、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提升制造型企业服务能力和投融资能力。”202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了未来几年环保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旨在推动行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快先进环保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的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计划提出到2025年,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力争达到1.3万亿元。2023年11月,工信部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列出了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技术装备,以加快这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发布,旨在促进投资和消费,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提升安全可靠水平,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并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2025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节〔2025〕49号,以下简称《意见》),着力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万亿级产业。《意见》提出到2027年,先进技术装备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技术装备产业链“短板”基本补齐,“长板”技术装备形成国内主导、国外走出去的优势格局。到2030年,环保技术装备产业链“短板”自主可控,长板技术装备优势进一步扩大,环保装备制造业从传统的污染治理向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升级。
(3)固废处理处置行业
在废旧电池回收行业方面,近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出台利好政策持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呈快速增长态势,锂电池行业也在积极扩产、快速扩张,国内动力锂电池行业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动力锂电池行业发展与创新,《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产业政策为动力锂电池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广阔的市场前景,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2022年至今,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以及生态环境部加强对废弃动力电池回收方向的重视,发布了多项相关政策,包括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金属污染防控以及危废环境管理等,深入聚焦布局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明确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工作对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减轻环境污染的良性促进作用。2023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全国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的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原则,旨在加大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力度,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这是继2018年8月主管部门实施《新
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5年后,行业即将迎来正式管理制度。2024年,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该方案提出支持“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强调动力电池回收的重要性。同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列入鼓励类目录。目录明确提到“废旧动力电池自动化拆解、自动化快速分选成组、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有价组分综合回收、梯次利用、再生利用技术装备开发及应用”等技术装备的开发和应用。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退役动力电池总量不断增加,预计到2030年,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将突破千亿元。政策鼓励通过科学合理的回收处理,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在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行业方面,“十四五”时期,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进入关键时期。为指导和推动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在具体的目标上,到2025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要达到60%左右,分类收运能力也要达到70万吨/日左右。近年国家陆续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等政策法规,并制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项目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一系列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动了本行业的规范和快速发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对外公布,表明了我国固体废物行业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治理措施和力度不断加强。2023年5月,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印发《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2023年1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相关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固废产业链各领域市场空间的加速释放。
(4)环境咨询服务
环评、检测、设计等环境咨询服务业务作为公司全产业链的一环,近年来业务持续提质增量。从行业层面来看,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以及环保相关政策的不断出台及其配套措施的相继实施,企业和政府对环境咨询服务的需求将持续增加,环境服务业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市场潜力进一步释放,市场规模总体呈现平稳扩张态势。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未来五年现代化监测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实施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监测科技创新、强基层补短板、监测人才培养等四大能力建设工程,加速生态环境监测数智化转型,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整体能力。再用五年左右时间,到2035年,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基本建成,生态环境监测综合实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国发〔2024〕12号),提出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将碳排放评价有关要求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开展综合评价。
(5)环卫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卫服务需求量不断增加。居民在消费同时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为保持城乡环境的整洁,对环境卫生管理业产生更多的需求。近年来,国家对环卫行业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推动环卫服务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和产业升级,行业获得快速发展,环卫行业正逐步实现智能化、机械化,从单一的清扫保洁向一体化、多元化服务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到2025年和2030年的具体目标,包括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固体废物处置以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等,旨在构建集多项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提到,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合理布局建设收集点、收集站、中转压缩站等设施,健全收集运输网络。加快补齐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短板,鼓励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就近处理等模式,推动设施覆盖范围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2023年,工信部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车辆电动化水平大幅提高,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环卫车领域力争达到80%。2024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强调构建覆盖城乡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广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推动环卫行业与资源回收体系的协同发展,要求完善垃圾收运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设施。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环卫车辆和设备的新能源化更新,重点推广电动环卫车辆,支持老旧设备淘汰替换,推动环卫作业效率提升和绿色转型。2024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纳入智慧化管理,推动环卫设备智能化升级,促进城乡环卫作业标准化和一体化管理。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将环卫行业的碳排放纳入统计体系,推动环卫作业的低碳化转型,支持新能源环卫装备的应用和碳减排技术推广。未来,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以及国民环保意识提升,环卫行业有望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一体化业务将成为行业主流。
(6)土壤修复行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近年来,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相继颁布了土壤修复行业一系列管理政策和技术指导文件,主要涉及行业规范管理、资金支持和技术提升等几方面。《“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统筹谋划。2022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尤其聚焦于农用地土壤勘察,加之《“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亦要求开展农业土壤污染调查及治理,预计土壤修复行业将在“十四五”时期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2023年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环境基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方案》提出主要目标为夯实环境基准工作基础,有序推进地表水、海洋、大气、土壤等领域的基准研究,力争在关键技术和方法上有所突破,形成一批技术指南、基准文件和模型计算软件等成果,初步建立国家环境基准数据库。培养若干专业科研团队,加大科普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环境基准工作的良好氛围。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鼓励先行先试,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修复典型经验和案例。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与城乡规划、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有机整合,加强绿色低碳修复实践应用,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高质量发展。2024年11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
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计划指出,排放涉镉等重金属的大气、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要依法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对周边农用地土壤重金属累积性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同时,减少涉重金属废气排放,强化受污染农用地溯源整治,优化土壤污染修复技术路线等。该计划的实施将推动土壤修复行业从源头上加强防控,减少新增土壤污染,进而影响土壤修复项目的需求和实施方式。注:上述行业发展阶段分析的部分内容及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官网、中国信息产业网、北极星环保网等公开信息平台。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情况
经过多年跨越式的发展,公司在多个细分领域取得国内领头、国际领先的行业地位,多项核心技术荣获国家及省部级荣誉,多项核心装备列入国家鼓励发展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重点新产品、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广西名牌产品等,形成“立足国内、面向东盟、对接全球”的产品推广布局,技术与产品远销东盟、东欧、西非、南美等海外市场,成为国内领先、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环保品牌,逐步从传统的水污染治理向环境综合治理的各个环节渗透,从国内单一市场向全球化、国际化发展,从单个污染源治理指标向整个环境治理体系效果转变,由最初的“设备+工程”的商业模式向环境技术服务、环境咨询服务、环保装备制造、环保运营服务等产业链高端领域延伸、转型,经营业绩和产业规模得以快速提升。公司以解决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为根本,通过不断提高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构建从技术成果、产品到产业化应用的良性运行机制,目前已形成环保基础理论研究、环保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以及产教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力争成为国内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发展的引领者,进一步巩固“拥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的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的战略定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概况
公司以提升环境绩效和解决环境问题为导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领域全方位的环境综合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以围绕工业环境治理及清洁化生产领域为主的高端环保装备制造、销售业务;以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为主的市政环境治理工程业务;以污水处理厂、环卫一体化、污染土壤处置终端运营等为主的环保项目运营业务;以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咨询、检验检测、工程设计、环境监测等为主的环境综合咨询服务等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服务范围覆盖咨询、设计、环评、检测、研究开发、装备制造、工程建设、投资运营等环保全产业链。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工业环境治理技术
在工业治污领域,公司响应国家“碳中和、碳减排”政策战略需求以及行业发展规划,在制浆造纸、垃圾渗滤液、尾水治理及制浆造纸零排放关键技术等领域,整合公司核心UMAR/UCAR厌氧、UBEF滤池、UHOFe芬顿、E-MOC电催化氧化、组合过滤等技术,提供满足双碳控制需求的节水减排技术。在造纸、化工制药、石油化工领域,公司正在加紧研发基于电催化、电芬顿原理的难降解高浓有机废水的预处理和深度处理技术,其中相关电催化技术已经在石油化工领域实现项目落地,并正在扩展其它领域业务;面对循环水使用过程中水硬度指标累积问题,基于解决厌氧颗粒污泥钙化成果,公司开发了高效除硬脱钙技术,截至目前已完成中试试验的产业化样机制作,具备技术推广应用条件。
(2)清洁化纸浆漂白关键设备与技术——大型二氧化氯制备系统及相关化工技术
经过近二十年技术积累,公司自主开发了还原法(BSC-M/ BSC-HP)和综合法(BSC-C)两大系列的二氧化氯制备系统用于纸浆漂白,其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打破国外技术垄断,目前单套二氧化氯制备系统产能已经做到世界最大,公司自主研发的“大型二氧化氯制备系统及纸浆无元素氯漂白关键技术及应用”荣获2019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公司还配套开发了双电解法二氧化氯制备技术,以及清洁高效的氯酸钠、烧碱、双氧水、氯酸钾、高氯酸钾、耗氯产品(三氯异氰尿酸、聚合氯化铝、漂粉精、ADC发泡剂等)等化学品生产技术,为造纸及相关化工行业的升级改造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3)土壤环境修复
围绕含油污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目标,解决现有热解装备热效率低、处理量小、回收油重质化高、产气率低的技术瓶颈,探索“碳减量、碳减排、碳回收”技术路线,报告期内,依托新疆4万吨/年间接回转窑热脱附油泥项目,从产能提升、节能降耗、装备稳定性方面优化油泥处理工艺和系统装备,目前该设备已稳定运行18个月以上,处理后固体含油率≤1%。
针对化工、矿山采选冶等场地污染土壤,公司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锑矿区锑砷污染源阻断及生态治理技术”,持续开展土壤增效生物淋洗、淋洗剂回收、废液净化等技术、装备工艺研究。开发的绿色高效生物淋洗剂,重金属污染土壤一级淋洗效率可达90%以上;通过研发的固-液-固转化工艺,可从淋洗废
液中回收50%以上生物淋洗剂,在保障淋洗效率的同时,进一步降低药剂用量及技术成本,最大程度维持土壤微生物代谢及有机、无机碳库,保障土壤碳汇能力;废液净化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最终实现污染土方量、污染物及污染排放的减量化。公司牵头完成的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子课题“锑矿区锑砷污染源阻断及生态治理技术模式工程示范验证”通过课题综合绩效评价。
在矿山、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领域,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西南典型有色金属选冶渣场影响区污染修复技术与工程示范”,公司开发了重金属污染原位阻断+原位净化技术、多层覆盖强还原微生物矿化技术并开展产业化应用示范。同时,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基于乡村振兴、农业绿色发展、生物经济发展等国家需求,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土壤阳离子态重金属活性钝化新型功能材料”,公司利用农业固废完成开发微生物土壤增质提效材料,满足《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NY/T798-2015)技术指标,同步改良土壤结构,调节土壤酸碱度,补充土壤营养,增强作物抗病抗逆性,促进水稻、蔬菜、果树等高产优质,目前在广西南宁、崇左、百色、贵港等地完成示范推广应用。参与的2个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均通过项目综合绩效评价。
针对岩溶区地下水污染重金属污染源头综合防控技术体系空白,结合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典型岩溶洼地土壤-地下水砷污染综合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研发典型岩溶土壤及地下水综合防控技术,形成具有推广性的“源头管控-全面监测预警”污染管控模式。形成的岩溶区水力压力平衡评价技术,获得在水气压力导排系统作用下岩溶空腔内水气压力变化规律,建立了水气压力变化与水气压力导排效果的关系,构建了岩溶区水气压力平衡评价体系,弥补了我国岩溶区土壤和地下水防渗领域的空白,对岩溶塌陷的监测、预警方面有着创造性的、重要的推广意义。相关技术已在河池市金城江典型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改造试点项目开展应用示范,取得了良好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关成果通过广西环保产业协会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获得了科技成果评价证书,评价结论为成果水平达到“国际先进”。
(4)铝电解大修渣综合处置领域
报告期内,针对铝电解大修渣综合利用领域,公司通过开展铝电解大修渣处理主要元素的快速高效检测技术、复杂氰化物的破氰技术、复杂氟化物的脱除与氟资源回收技术、高盐废水蒸发结晶及资源化处理利用技术、铝电解大修渣废阴极炭块湿法无害化与资源化技术等研究,解决铝电解大修渣在高盐高碱条件下复杂氰化物的无氯低盐高效去除解毒、复杂氟化物转化、脱除和回收等技术难题,实现铝电解大修渣的高效连续逆流浸取、毒性解除与无害化渣的长效稳定化。目前已完成大修渣的资源化利用小试、中试实验和产业化应用示范,成功开发出大修渣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成套技术。同时,公司也在铝电解产业的炭渣、炭泥、含氟废水处理等领域开展技术优化研究及产业化应用推广工作。
(5)废旧锂电池回收领域
为促进新能源材料绿色闭环可持续发展,探索废旧锂电池的全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新路线,针对废旧锂电池及电池厂废料湿法提取流程长、镍钴锰锂有价元素回收率低、复杂溶液体系的除杂净化不彻底和三废全量化资源化路径不畅等技术难题,公司已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废旧锂电池湿法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核心技术体系,关键核心设备均已完成自主设计及制造,实现回收工艺技术和装备开发的高度融合。该核心技术体系和装备业已打通“废电池回收-锂及其他高价金属再生-产品作为电池原料制造”的新能源金属产业链闭环,可实现对废旧三元锂电池的镍、钴、锰、锂绿色高效回收和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深度提锂回收,同时也能实现废水深度处理近零排放,对新能源动力电池的清洁生产、自动化控制、废水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公司已开发第一代“低温还原-梯度酸浸两步法资源化回收技术”试验线,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金属锂回收率达90.5%,金属镍、钴、锰回收率达98.7%,工艺废水循环利用率可达95.0%。目前该技术正在逐步推进产业化推广应用,推广范围包括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和新能源行业工业废水处理项目。已应用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有马来西亚锂电池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新能源行业工业废水处理项目有广东某新能源电池废水项目、烟台某六氟磷酸锂项目LPH废水项目、烟台某湿法冶金装置技改废水项目、山东某新材料废水处置项目。
中试第二代技术“盐化焙烧优先提锂—梯度酸浸两步法资源化回收技术”技术研发成功,采用特殊盐化焙烧优先提锂工艺,在回收率、能耗方面均有提升,金属锂回收率达93.5%,金属镍、钴、锰回收率达
99.2%,综合能耗较第一代技术降低10%以上。
(6)民用及工业消毒技术、消毒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综合消毒领域产品、设备技术的研究与攻关,包括保鲜、消毒、除臭等领域。相关核心新技术产品已实现在果蔬保鲜、水体消毒、除臭除味、空气净化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并取得良好应用效果。
在高价特色果蔬保鲜领域,从产(采摘、预冷)、供(分装、运输)、销(上架、销售)三个维度,系统性构建了“源头杀菌+过程保鲜+末端防腐”的全链条+全周期智控水果保鲜策略。采用国际权威机构认证A1级绿色高效安全保鲜剂—ClO?,首创绿色、安全、高效的二氧化氯智控保鲜技术,实现了二氧化氯从工业治理端向保鲜惠民端发展的零突破。开发多种新型果蔬保鲜产品:缓释卡、缓释包和缓释膜等,在特色果蔬保鲜领域进行推广和应用,对不同的水果采取最适合的保鲜策略,实现“一果一策”,覆盖的水果品种有:蓝莓、榴莲、葡萄、芒果、莲雾等多种高价特色水果。其中,对蓝莓、葡萄等果品的防霉抑菌率高达95%以上,可使其保鲜期延长至60天以上,实现特色果蔬错峰销售的目的,达成果蔬增值和价值最大化。
在消毒设备方面,完成了500~1000g小型号、2000g中型号次氯酸钠发生器设备的优化升级及标准化工作、以及3×10kg大型次氯酸钠发生器系统设计开发工作。同时,自主研发了500g、1000g、5kg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解槽,目前已完成新样机装机及性能测试,其核心电解性能并跑国内一线产品。另外,艾科宁还成功开发了小型号系列智能消毒投加装置,可广泛应用于供水、医疗、防疫、海关等废水消毒领域。产品质量可靠,性能稳定,获得业主的广泛青睐。
除臭除味方面,在纸厂制浆碱回收产生的黑液蒸发污冷凝水的除臭及资源化领域,艾科宁自主开发的高效除味工艺技术获得成功实践,并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7)智慧环卫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环卫装备新能源化、智能化和小型化的发展方向,持续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工作。其中,自主研发的新能源与动力系统优化匹配控制技术实现高效作业与低功耗之间的平衡。采用多级反馈的自适应控制算法解决了线控底盘精准而快速的横纵向控制问题,并通过5G网络的低延时特性,实现了线控产品的远程实时控制。公司承担的“新能源环卫车辆线控底盘及整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成
功入选2024年安徽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拟立项项目名单。相关技术成果已逐步在产品上得到应用与验证,公司产品型谱趋于完善,正有序开展市场推广工作。依托博世科在城乡环境一体化综合服务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通过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构建从关键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到产业化应用的良性发展机制。
(8)环境综合咨询
公司咨询服务业务涵盖面较广,极力打造“全过程一站式咨询服务”,业务范围覆盖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工程咨询、水务咨询、环保咨询、环保管家、绿色低碳、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农用地安全利用、效果评估及环境监理、科研与政策研究、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等领域。
公司全力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向党委政府部门提供决策支撑环保咨询意见建议超20,000条,助力重点项目落地建设超3,000项,累积提供环境咨询服务达6,000多项,涉及新能源、制浆造纸、金属冶炼、化工石化医药、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火力发电等100多个行业,已为中国铝业、中国石化、玖龙纸业、理文纸业、太阳纸业、建晖纸业、植护元创纸业、比亚迪、华友锂电等多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了咨询服务,并为地方政府及工业园区提供整体环境咨询服务。公司以高质量、高水平、高标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促进项目落地;以污染防治全生命周期咨询服务,统筹解决环境问题,助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以全面的碳排放核算和评价、碳足迹分析、碳达峰碳中和预测分析服务,为相关部门和企业提供全面、准确的碳排放数据支持;以专业的服务质量为政府、工业园区、企业等提供环保管家服务,从环保政策解读、环保问题咨询、环保整体解决方案、环境风险管控、污染达标排放等方面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环境咨询服务。公司践行专业环境咨询服务机构的使命担当,为各地政府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创建指导,服务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积极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污染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实施方案等项目,为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贡献力量。
公司以生态文明理念解决环保前端难题,向客户提供科学、有效、专业的环境综合咨询服务,拥有丰富的咨询经验和数千例成功案例,已发展成为国内环保领域资质最齐全、综合咨询服务能力最强的行业企业之一,为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同时设有第三方检测平台公司,拥有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服务能力CATL等多重资质,获认定为耕地质量标准化实验室,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制样和检测双实验室,可为社会各界提供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检测、环保产品在线监测运维服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各类综合技术服务。
3、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模式
(1)系统集成模式(EP模式)
EP是Engineering Procurement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意即“设计-采购”,该模式的核心是系统设计和设备集成。在该种经营模式下,公司作为提供商首先进行方案拟订、系统设计、设备设计和选型,然后采购通用设备和材料,生产或定制核心设备和关键构件,外购专用硬件设备等,最后通过系统组装集成的方式组成一个能完成特定功能的系统,并将整套集成设备作为一个整体出售给客户方。
(2)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模式)
EPC是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的英文首写字母缩写,意即“设计-采购-施工”,是指公司受客户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的咨询、设计、采购、施工、安装、验收、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同时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
EPC模式是工程设计业务及设备系统集成模式的延伸,其服务范围涵盖了项目建设全过程,即从项目投资前期工作开始直至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为止,也就是所谓的“交钥匙”方式的工程总承包。
(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
PPP是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的英文首写字母缩写,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4)“建设-运营-移交”模式(BOT模式)
BOT是Build Operation Transfer的英文首写字母缩写,意即“建设-运营-移交”,是指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由公司承担项目的筹资、建设、运营与维护等。公司在合同期内通过收取使用费或服务费用,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移交给客户。
在上述经营模式中,EPC模式是EP模式的延伸,在后者的基础上增加土建安装过程,而BOT模式则在EPC模式的基础上再增加了对项目的投资及项目运营期的运营管理过程。
(5)委托运营(O&M模式)
O&M是Operation & Maintenance的英文首写字母缩写,是指拥有水务设施所有权的政府部门通过签订委托运营合同,将设施的运营和维护工作交给公司完成;公司对设施的日常运营负责,但不承担资本性投资和风险,政府部门向公司支付服务成本和委托管理报酬。
此外,公司还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客户需求,采用TOT(移交-经营-移交)、BOO(建设-拥有-运营)等模式承接业务。
4、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单位:元
主营业务分类
主营业务分类 | 2024年1-12月 | 占比 | 2023年1-12月 | 占比 |
一、环境综合治理收入 | 865,916,874.63 | 54.41% | 1,126,870,074.06 | 56.25% |
1、水处理 | 899,609,057.61 | 56.52% | 932,356,854.47 | 46.54% |
2、土壤修复 | -22,898,833.86 | -1.44% | 125,232,021.95 | 6.25% |
3、其他 | -10,793,349.12 | -0.68% | 69,281,197.64 | 3.46% |
二、专业技术服务收入 | 133,190,718.89 | 8.37% | 168,236,839.93 | 8.40% |
三、运营收入
三、运营收入 | 576,973,114.09 | 36.25% | 696,195,049.96 | 34.75% |
四、其他业务收入 | 15,477,681.93 | 0.97% | 12,081,188.18 | 0.60% |
合计 | 1,591,558,389.54 | 100.00% | 2,003,383,152.13 | 100.00% |
公司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59,155.84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环境综合治理、运营收入及专业技术服务等业务。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来源于工业污水处理设备、二氧化氯制备设备等业务,主要系印尼200,000m3/d污水工程处理系统(WWTP)项目、印尼60T/D TCCA(三氯异氰尿酸)项目、联盛浆纸(漳州)有限公司100t/d综合法二氧化氯制备项目供货合同项目、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70万吨浆项目综合法二氧化氯制备项目等项目确认收入影响所致。
运营收入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水体修复、环卫一体化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板块实现收入57,697.31万元,主要系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贺州市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项目、阜阳市颍上县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西乌珠穆沁旗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运营特许经营项目等确认运营收入影响所致。
专业技术服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环保方案设计、咨询、环评、检测、环保管家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专业技术服务实现收入13,319.07 万元,主要来源于控股子公司博环环境的环评咨询及全资孙公司博测检测的环境检测等业务收入。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持续的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是公司在“强竞争、严监管”的环保行业竞争新格局中始终保持领先优势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装备技术水平、大力培养和引进人才,公司技术实力不断增强,随着公司业务模式和业务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将持续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方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获得授权专利487项,其中发明专利88项,报告期内新增授权专利24项;公司及子公司主持或参与各级科研项目30余项。报告期内,公司参与“木质纤维基功能材料开发及其在含油污泥处理中的应用”项目荣获2023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参与“纸厂白泥在高值建材资源化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飞灰水洗高盐废水污染物高效脱除及盐分质分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获得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半纤维素强化纤维素纳米纸的微塑料捕获行为机制研究”等2个项目获得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公司的子公司博环环境主持“岩溶区土壤和地下水有机污染绿色生态修复技术及应用示范”获得广西重点研发项目立项,其参与的“典型岩溶硫铁矿区酸性废水与涉重金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关键技术创新基地能力提升”获得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立项,参与“喀斯特典型森林关键带多界面过程协同固碳增汇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获得广西重点研发项目立项;公司的孙公司博测检测牵头 “柑橘杀虫剂和杀菌剂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获得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
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环保设备及相关核心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工业废水处理、清洁化生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流域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场地及地下水修复、农田修复及油泥治理、垃圾处理、消毒消杀等多个领域,以技术稳固市场,项目遍布华北、华中、华南、西北等地,部分设备出口海外;公司对承建的每个工程项目都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安全先行,着力创建精品工程,树立起良好的市场口碑,确保在手项目顺利实施并实现业绩转化;公司拥有各项齐全的业务资质,构建了环评、检测、咨询设计、研究开发、装备制造、工程建设、投资运营等覆盖环保全产业链的服务体系,通过充分利用产业链各环节相互拉动和促进作用,形成了相关业务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2、重大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
(1)公司打破加拿大Erco、Chemetics和瑞典Eka等国外企业技术垄断,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综合法、组合还原剂法、双电解法二氧化氯制备系统工程化技术,形成系列化产品,解决纸浆清洁漂白中“卡脖子”的关键技术和装备难题,一举使我国由纸浆漂白二氧化氯技术进口国变为技术出口国,实现了我国二氧化氯制备及纸浆漂白技术产品出口零突破,成为国际上主要的大型二氧化氯制备装备与技术供应商之一,单套二氧化氯制备系统已经做到目前全球最大产能规模。相关成果分别获得2018年度教育部技术发明一等奖、2018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技术发明一等奖及2019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入选《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
(2)公司构建了上流式多级厌氧-好氧-异相催化氧化的废水处理技术路线,解决了制浆造纸与发酵行业高浓度有机废水的处理难题,彻底打破了海外企业在该领域的垄断,成功实现废水的达标排放,避免了被关停危险,适应于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近零排放需求。并且该技术还应用于食品、酿造、化工、制药等行业,保证了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技术成果获得201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目前该技术成功应用于国内外200多家企业,形成了包括UMAR/UCAR厌氧反应器、UHOFe芬顿\IOP-类芬顿、E-MOC电催化氧化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装备,入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
(3)公司围绕城乡环境治理开发了系列先进适用的产品和技术。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开发了低浓度脱氮高效反硝化轻质滤料滤池(UBEF),解决了传统深床反硝化滤池易板结、生物负载量小、去除率低、运行费用高等技术难题;针对陆续颁布实施的农村污水处理标准开发MCO、MCI反应器系列产品,解决直排口污水、村镇生活污水普遍存在的水质波动大、有机物浓度低,碳氮比不协调的处理难题;开发的高效磁分离系统、一体化SBR反应器等应用于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逐渐推向市场应用;开发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内湖、近岸的水生态修复技术应用于水体生态修复。上述系列环保装备和技术广泛应用于广西、广东、湖南、湖北、贵州、云南等地黑臭水体治理、农村及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重大环保建设项目,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4)公司开发直热式链板型热脱附系统,攻克了油泥热处置效率低和达标率低的双重难题。设备的核心工艺为“多点热源直热+链板静态传输”的分段式热解吸技术,具有高产能、低残油、广适用、不结焦、高热效、少烟尘等优势特点。该技术装备完成国产化自主制造,并获多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认证,同时参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高浓度石油污染土壤修复技术体系构建与技术示范验证”通过验收,2019年成功入选国家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同时开发间接回转窑热脱附系统,解决现有热解装备热效率低、处理量小、回收油重质化高、产气率低的技术瓶颈,探索“碳减量、碳减排、碳回收”技术路线,完善公司油泥处置技术体系。
(5)公司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广西环保技术装备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发挥在工业废水和固危废治理技术及装备研发的领先优势,历经小试、产业化试验验证,已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废旧锂电池湿法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核心技术体系,该核心技术体系采用梯度连续浸出除杂技术,打通“废电池回收-锂及其他高价金属再生-产品作为电池原料制造”高价金属产业链循环闭环,实现对废旧三元锂电池的镍、钴、锰、锂绿色高效回收、废旧磷酸铁锂电池深度优先提锂回收,既能大幅度提升废旧锂电池有价金属的回收率和产品纯度,也能实现废水深度处理近零排放,对新能源动力电池的清洁生产、自动化控制、废水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相关回收利用技术进入产业化推广应用阶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锂电池湿法回收领域已获授权专利15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获认定为广西首个自治区级废旧锂电池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
3、创新科研平台载体建设方面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获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广西环保技术装备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广西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广西土壤修复技术与装备工程研究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废旧锂电池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广西工业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平台认定。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获批“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湖南省难降解工业废水强化氧化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认定。公司已建成7,000多平方米国家CNAS、CMA双重资质研发及分析检测实验室,拥有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傅立叶红外光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300多台套精密仪器装备;建成3,000多平方米环保中试平台,搭建高浓有机废水处理试验、土壤及地下水工程试验、清洁生产及化学品制备试验、固危废处理处置、废旧锂电池资源化综合利用试验等9个中试试验平台,可对水、气、固等污染物进行不同工况条件下的全流程模拟,实现研发—设计—制造—工程—运营的全过程对接,进一步加快环保科技成果产出率及转化率。
4、产业链创新、孵化和建设方面
公司构建了“科技创新—集成示范—转化推广—创新孵化—产业带动”的科技产业发展模式,已孵化或培育环评咨询、分析检测、研发创投、工业污染治理、消毒产品、智能环卫一体化、环保装备制造和新材料制造、环保设施运营、危废处置等环保产业及各领域业务板块的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8家子公司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的孙公司博测检测获得广西瞪羚企业认定。
5、创新人才引育、核心团队组建方面
公司构建了以创始人王双飞院士领衔的核心技术团队,建设围绕环保产业发展应用基础研究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人才队伍,截至2024年12月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839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2%。公司在职员工中,高级职称138人,中级职称357人,博士16人,硕士120人。公司研发团队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2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1人,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2人,广西八桂学者3人,广西高层次人才2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2人,广西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广西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8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23人等人才队伍。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成为公司的核心生产力,确保了企业在技术研发和业务拓展的竞争优势。
6、新领域的创新探索方面
(1)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开展的探索研究
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和我国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在实现各国二氧化碳减排目标保障能源安全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凸显。然而,我国 CCUS 产业体系尚未形成,亟需加强与碳中和目标相匹配的 CCUS 产业相关的研究探索。
公司与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广西大学等高等院校进行深度合作,在碳咨询、新捕集材料、技术开发、二氧化碳高附加值利用等多个方面全面开展研究,参与多个CCUS 领域科研创新项目,探索了纤维素链轴上功能基团定位调控二氧化碳捕获机制,研究了纤维素基材吸附材料的二氧化碳吸附、脱附机理,并开发
了高效二氧化碳吸附材料。参编 CCUS 领域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申请储备专有技术方面发明专利,有效推进了国内外相关科研机构及合作伙伴的创新协作,为公司后续实现产业化应用及市场拓展奠定基础。
(2)生物质能源的高值化利用领域
生物质能源是一种可再生能源,生物质能源资源储量丰富。公司在现有生物质制天然气技术基础上,围绕生物天然气制备绿色氢气和制备绿色甲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拟实现生物质能源的高值化利用。绿色生物天然气、绿色氢气和绿色甲醇在能源供应、碳减排、社会效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建设的生物质能源项目,以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采用中温全混式厌氧发酵工艺生产出沼气,沼气经湿法脱硫、干法脱硫及膜法脱碳处理后制备成生物天然气,项目已顺利试机生产出合格的生物天然气产品。
(3)电催化氧化技术以及电极材料开发
开发出以电催化技术为核心的污水处理装备,进行了电极材料研究,实现电极氧化电位高达2.8v、有机物降解覆盖面高达100%;电催化集成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能实现污水超低浓度排放,其中氨氮去除率达100%,COD去除率达95%以上,总氮去除率达90%以上,该技术及装备能够广泛应用于高盐化工废水、石化废水、垃圾渗滤液、制药废水等领域,目前已成功中标某化工领域废水电催化深度处理工程项目,处理规模9,600m
/d,是目前国内污水处理量最大的电催化处理项目之一。该项目的中标是公司在电催化深度处理领域的重要突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4)造纸废水近零排放超低排放控制技术
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造纸废水零排放关键技术及产业示范”项目,公司围绕造纸行业近零排放需求,开发了诱导结晶除硬、高盐高悬浮物废水处理、尾水深度脱氮等技术装备,解决了制约水再生循环的水质软化、盐分削减与尾水超低排放等技术难题,目前已完成再生纸废水再生、膜浓缩液全量处理的技术验证和产业化应用;同时废水高效生物处理、废水高级氧化深度处理、尾水深度脱氮、膜分离、蒸发等近零排放核心技术已实现自主研发、设计、制造。
(5)废旧锂电池回收技术
成功开发锂电回收第二代技术“耦合盐化焙烧优先提锂—梯度酸浸两步法资源化回收技术”,该技术采用耦合盐化焙烧优先提锂工艺,在金属回收率以及能耗方面均有显著提升,其中金属锂回收率达93.5%,金属镍、钴、锰回收率达99.2%,综合能耗较第一代技术降低10%以上。目前技术成果将在锂电回收项目上推广应用。
(6)特色果蔬保鲜材料开发
在特色果蔬保鲜领域,从产(采摘、预冷)、供(分装、运输)、销(上架、销售)三个维度,系统性构建了“源头杀菌+过程保鲜+末端防腐”的全链条+全周期智控水果保鲜策略。采用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A1级消毒灭菌保鲜剂——二氧化氯,首创绿色、安全、高效的二氧化氯智控保鲜技术,实现了二氧化氯从工业治理端向保鲜惠民端发展的零突破。目前已成功开发多种气态缓释型保鲜材料,分别为缓释卡、缓释包和缓释膜等,在特色果蔬保鲜领域进行推广和应用,针对不同的水果采取最适合的保鲜策略,实现“一果一策”,覆盖的水果品种有蓝莓、榴莲、葡萄、芒果、莲雾等多种高价特色水果。其中,对蓝莓、葡萄等果品的防霉抑菌率高达95%以上,可使其保鲜期延长至60天以上,实现特色果蔬错峰销售的目的,达成果蔬增值和价值最大化。通过持续加大对果蔬保鲜领域的研发与精准优化,不断改进配方和优化生产流程,生产成本同比下降17%,实现产品降本增效,为果蔬保鲜领域的市场推广夯实基础。同时,与多个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深度技术开发与合作,建立多个果蔬保鲜合作示范基地,实现果蔬保鲜领域“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与转化,为保鲜技术的研发创新蓄力赋能,并构建系统性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7)环保新材料开发
在环保新材料开发领域,为支撑自主研发的上流式生物强化滤池——优倍浮(UBEF)及同类设备的高效运行,成果开发了纳米改性高强滤料球,主要应用于市政水环境处理的深度脱氮和工业废水总氮控制环节,具有比表面积大、生物负载量高、生物亲和性强、挂膜周期短、机械强度大、理化性能稳定的特点,出水水质最优可满足地表III类水排放标准(TN < 1 mg/L)。在环保新药剂开发领域,针对工业废水的除氟、除油需求,开发了深度除油剂、高效除氟剂,可应用于锂电池回收、冶金、化工等领域,可快速将废水中溶解油和氟浓度降至1 mg/L以下,工艺简单、操作方便、处理成本低。此外,还自主研发了可应用于环卫领域的除臭剂,对主要恶臭气体氨气和硫化氢的去除率> 90%。
7、公司重大科研项目参与情况、专利、资质获取、平台建设
(1)重大科研项目参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主持或参与的省部级以上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项目/课题类别 | 项目/课题名称 | 立项文号 | 参与方式 | 进展 情况 | |
一、国家级 | ||||||
1 | 2019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西南典型有色金属选冶渣场影响区重金属污染应急保障技术研发 | 2019YFC1803502 | 参与 | 完成项目绩效评价 | |
2 | 2019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西南典型有色金属选冶渣场影响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集成技术及工程示范 | 2019YFC1803505 | 参与 | 完成项目绩效评价 | |
3 | 202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典型场地挥发类有机污染物多相传输扩散通量建模示范和环境风险评估模型验证 | 2020YFC1807104 | 主持 | 完成课题绩效评价 | |
4 | 202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验证性示范应用研究及检测技术标准化 | 2020YFC1807305 | 参与 | 完成课题绩效评价 | |
5 | 202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锑矿区污染土壤锑砷原位稳定与异位淋洗技术研究 | 2020YFC1807703 | 参与 | 完成课题绩效评价 | |
6 | 202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锑矿区锑砷污染源阻断剂生态治理技术模式工程示范验证 | 2020YFC1807705 | 主持 | 完成课题绩效评价 | |
7 | 202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结构重组与活化改性的磷矿废石钝化材料研发与应用 | 2020YFC1808501 | 参与 | 完成项目绩效评价 | |
8 | 202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多活性官能团修饰的生物驯化工业铁泥钝化材料研发与应用 | 2020YFC1808502 | 参与 | 完成项目绩效评价 | |
9 | 202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碳/硅活化改性的农业废弃物生物炭钝化材料研发与应用 | 2020YFC1808503 | 参与 | 完成项目绩效评价 | |
10 | 202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 | 造纸废水零排放关键技术及产业示范 | 2022YFC2105505 | 参与 | 在研 | |
二、省部级 | ||||||
1 | 2021年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高盐高浓制药废水高效处理技术和装备开发及应用示范 | 桂科AB21196064 | 主持 | 在研 | |
2 | 2021年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典型岩溶洼地土壤-地下水砷污染综合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 桂科AB21196037 | 参与 | 在研 |
3 | 2021年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项目 | 污水处理厂深度脱氮除磷与减污降碳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 | 湘科计[2021]46号 | 参与 | 在研 |
4 | 2022年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典型锑矿区污染土壤原位阻控技术与工程示范 | 桂科AB22080078 | 主持 | 在研 |
5 | 2023年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 | 广西环保技术装备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建设 | 桂科AD23023006 | 主持 | 在研 |
6 | 2023年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铝电解大修渣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 | 桂科AB23026067 | 主持 | 在研 |
7 | 2023年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核壳式复合型高分子多孔滤球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化应用示范 | 桂科AB23026119 | 主持 | 在研 |
8 | 2023年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典型岩溶地区锰渣污染土壤地下水协同修复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 桂科AB23026043 | 主持 | 在研 |
9 | 2023年广西科技基地和人才专项 | 北部湾海水养殖尾水高效治理技术创新团队 | 桂科AD23026330 | 参与 | 在研 |
10 | 2023年广西科技重大专项 | 面向东盟水污染防治技术及装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 桂科AA23073008 | 主持 | 在研 |
11 | 2023年度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岩溶区土壤和地下水有机污染绿色生态修复技术及应用示范 | 桂科AB23075157 | 主持 | 在研 |
12 | 2023年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柑橘杀虫剂和杀菌剂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 | 桂科AB23075085 | 主持 | 在研 |
13 | 2024年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纸厂白泥在高值建材资源化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 桂科AB24010079 | 参与 | 在研 |
14 | 2024年安徽省科技攻坚计划项目 | 新能源环卫车辆线控底盘及整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 202423d12050004 | 主持 | 在研 |
15 | 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 | 典型岩溶硫铁矿区酸性废水与涉重金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关键技术创新基地能力提升 | 桂科ZY24212039 | 参与 | 在研 |
16 | 2024年广西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 喀斯特典型森林关键带多界面过程协同固碳增汇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 桂科AB24010076 | 参与 | 在研 |
报告期内,公司牵头或参与6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中10课题的研究工作,课题研究取得良好的科技成果。
① 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西南有色金属选冶渣场影响区污染修复技术与工程示范”项目的“西南典型有色金属选冶渣场影响区重金属污染应急保障技术研发” “西南典型有色金属选冶渣场影响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集成技术及工程示范”2个课题,对西南典型岩溶坡地、岩溶丘陵污染场地,开发了场地污染应急封堵材料、多固废新型长效可渗透反应滤池,形成了“多固废协同-微生物地球化学原位矿化、水平覆盖+垂直阻隔、表面覆盖生态恢复”“高陡边坡梯级径流阻断、多层覆盖强还原、表面覆盖生态恢复”多套集成技术方案和推广模式,通过修复场地重金属输出通量减少75%以上、场地影响区土壤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项目研究成果已在广西贺州、云南等地示范应用,并于2024年7月通过项目综合绩效评价。
② 参与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场地土壤阳离子态重金属活性钝化新型功能材料研发”中“结构重组与活化改性的磷矿废石钝化材料研发与应用” “多活性官能团修饰的生物驯化工业铁泥钝化材料研发与应用”“碳/硅活化改性的农业废弃物生物炭钝化材料研发与应用”3个课题,开发新型钝化材料,有效改良土壤结构,调节土壤酸碱度,补充土壤营养,增强作物抗病抗逆性,相关技术成果在广西柳州、广西梧州、广西崇左等3个场地示范工程应用,并于2024年7月通过项目综合绩效评价。
③ 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锑矿区锑砷污染源阻断及生态治理技术”项目,其中牵头“锑矿区锑砷污染源阻断及生态治理技术模式工程示范验证”课题和参与“锑矿区污染土壤锑砷原位稳定与异位淋洗技术研究”2个课题。针对锑矿区锑砷污染土壤,开发生物淋洗剂及撬装式土壤淋洗集成装备,锑砷污染去除率达90%以上,并通过集成梯度阻隔拦截技术、浅层/深层土壤原位稳定化,以及复层植被构建、土壤基质改良等生态修复技术,实现锑矿区绿色、低碳、可持续修复,并在广西南丹、贵州、甘肃等地开展应用示
范研究,于2025年1月完成课题绩效评价。课题研究成果可为我国锑矿区污染场地治理提供先进性理论支撑及技术支持。
④ 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污染场地挥发类有机污染物传输机制与扩散通量项目的“典型场地挥发类有机污染物多相传输扩散通量建模示范和环境风险评估模型验证”课题。针对典型复杂松散多孔介质和含裂隙(岩溶)介质挥发类有机污染场地,分析场地多相态污染状况,建立精细化地下介质几何结构,构建多源异构数据库,建立复杂场地挥发类有机污染物多相传输扩散通量模型和环境风险评估模型,评估模型有效性,并形成模型评价和应用技术指南,同时在甘肃和广西等地进行示范性推广。课题于2025年1月通过绩效评价。
⑤ 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场地地下水典型重金属光/电协同原位一体化便携式检测装备研制及应用示范”项目中“验证性示范应用研究及检测技术标准化”课题,课题完成广西柳州融安典型电镀示范场地地下水验证性示范实验,取得地下水中砷、铅、镉元素原位检测与实验室采样检测结果比对数据;完成广西百色德保典型采矿示范场地地下水验证性示范实验,取得地下水中汞、砷、铅元素原位检测与实验室采样检测结果比对数据;完成广西柳州复合冶炼污染场地地下水验证性示范实验,取得地下水中六价铬与总铬原位检测与实验室采样结果比对数据,于2025年1月完成课题绩效评价。 ⑥ 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物造纸技术及产业示范”项目中“造纸废水零排放关键技术及产业示范”课题,目前已完成微生物载体及流化床反应器、电催化氧化及机械蒸汽再压缩蒸发结晶系统蒸发浓缩技术装备的开发。
(2)专利及专利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487项,其中发明专利88项、实用新型专利379项、外观设计专利20项。报告期内新增专利使用权24项,具体新增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公告日 |
发明专利 | |||
1 | 一种海藻酸钠/聚乙烯醇/聚丙烯酰胺/高岭土吸附材料的制备方法、产品及应用 | ZL202111484023.0 | 2024/02/13 |
2 | 一种高效耐用型次氯酸钠电解装置 | ZL202210190488.3 | 2024/02/13 |
3 | 一种铝电解槽大修渣湿法处理废水的深度除氟工艺 | ZL202110865447.5 | 2024/04/19 |
4 | 一种功能化悬浮滤料的制备及使用方法 | ZL202210998836.X | 2024/04/16 |
5 | TREATMENT PROCESS AND TREATMENT SYSTEM OF ENHANCED UP-FLOW MULTIPHASE WASTEWATER OXIDATION | US 11,926,549 B2 | 2024/03/12 |
6 | 一种自动采集、观测及识别活性污泥沉降实验过程的装置 | ZL202010876485.6 | 2024/06/21 |
7 | 一种智慧地埋式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 ZL202010833488.1 | 2024/07/05 |
8 | 一种用于原位热脱附的VOCs监测系统 | ZL201911168040.6 | 2024/11/22 |
9 | 一种好氧颗粒化微生物聚集体的沉降性能调节方法 | ZL202210072286.9 | 2024/01/30 |
10 | 一种盐雾法改性制备γ-FeOOH催化剂的方法 | ZL202211134720.8 | 2024/01/19 |
实用新型专利 | |||
1 | 一种负压蒸发系统的气液分离装置 | ZL202323382530.0 | 2024/08/27 |
2 | 一种物料提升机 | ZL202323381348.3 | 2024/06/28 |
3 | 一种电解槽极芯装置 | ZL202323659072.0 | 2024/09/06 |
4 | 密闭空间有害气体净化评估装置 | ZL202420184406.9 | 2024/08/23 |
5 | 一种水质检测用的虹吸抽滤采样装置 | ZL202321789605.4 | 2024/03/12 |
6 | 一种危险固体废物破碎装置 | ZL202323555657.8 | 2024/08/09 |
7 | 一种固体废物破碎分选装置 | ZL202323555664.8 | 2024/08/20 |
8 | 一种浓缩废水回用装置 | ZL202323056419.2 | 2024/06/04 |
9 | 一种高盐废水电催化氧化装置 | ZL202223513045.8 | 2024/06/07 |
10 | 一种环保型土壤污染修复装置 | ZL202420571697.7 | 2024/11/26 |
11 | 一种污水脱氮用复合碳源投放装置 | ZL202420511350.3 | 2024/12/27 |
12 | 一种环境检测气体收集装置 | ZL202420292482.1 | 2024/10/11 |
13 | 一种可多方位检测的甲醛检测装置 | ZL202420418919.1 | 2024/11/26 |
14 | 一种环境检测用样品采集设备 | ZL202420296940.9 | 2024/11/26 |
(3)主要资质的更新及获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获得117项资质,报告期内新增、更新的主要业务资质13项,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 持证人 | 证号 | 颁发时间 | 颁发机关 | 有效期 | 许可范围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博世科 | D134212134 | 2024.05.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4.5.21-2025.5.2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博世科 | D245006023 | 2021.05.19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1.05.19-2025.06.30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 博世科 | A245016997 | 2018.08.07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8.08.27-2025.12.27 | 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博世科 | (皖)JZ安许证字[2024]012580 | 2024.12.16 |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4.12.16-2027.12.15 | 建筑施工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博世科环境 | (桂)JZ安许证字[2024]002245 | 2024.12.1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4.12.11-2027.12.11 | 建筑施工 |
《国家级实验室认可证书》 | 博世科环境 | 注册号:CNASL6627 | 2024.12.27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 2024.12.27-2030.12.26 | 水和废水的总磷、总氮、氨氮等物质的检测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科佳 | TS2245A02-2028 | 2024.09.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09.20-2028.09.19 | 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名称
名称 | 持证人 | 证号 | 颁发时间 | 颁发机关 | 有效期 | 许可范围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科佳 | 桂还辐证[A0692] | 2024.03.01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2024.03.01-2029.02.28 | 高安基地五金车间探伤房:工业用X射线探伤装置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甲级)》 | 湖南博世科 | A143003458 | 2019.09.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4.08.28-2029.07.24 |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 |
《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乙级)》 | 湖南博世科 | A243003455 | 2020.06.19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4.11.18-2029.10.29 | 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湖南博世科 | D243004885 | 2024.06.03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4.06.03-2025.11.17 | 专业承包环保工程壹级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湖南博世科 | D243004885 | 2024.06.03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4.06.03-2025.03.20 |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科清环境 | GXBH2024001 | 2024.09.18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 2024.09.18-2029.09.17 | 收集、贮存、处置HW02~06、HW08~09、HW11~14、HW16~18、HW21~23、HW26、HW32~39、HW45~46、HW48~50共31大类377小类危险废物,经营规模为焚烧处理1.65万吨/年、固化填埋处理3万吨/年、物化处理1万吨/年(详见桂环审【2024】469号) |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取得73项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新增软件著作权6项,具体新增情况如下:
序号 | 著作权名称 | 权利人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权利证书号 | 发证日期 |
1 | 空气环境实时检测报告管理软件V1.0 | 湖南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12647962号 | 2024/2/7 |
2 | 智慧环保废水处理监控管理系统V1.0 | 湖南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13091283号 | 2024/5/21 |
3 | 室内甲醛环境质量监测智能治理系统V1.0 | 湖南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12646807号 | 2024/2/6 |
4 | 气体收集与监测综合智能管理软件V1.0 |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12598467号 | 2024/1/30 |
5 | 废水检测治理智能化管理软件V1.0 |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12598651号 | 2024/1/30 |
6 | 环境检测样品采集质量评估管理系统V1.0 |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软著登字第12598642号 | 2024/1/30 |
注:上述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
(5)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2019年,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2018年(第25批)新认定及全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19〕36号),公司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6)国家产教融合企业认定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1〕573号),公布了首批63家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博世科入选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是广西唯一一家入选的企业。此次获认定,公司将持续强化产教融合型企业引领带动示范作用,不断深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聚焦环保产业技术攻关共建研发机构,围绕产业创新人才培养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强化科研投入共建科技成果转移平台等,以创新引领推进企业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
(7)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22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公司获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获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此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标志着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又迈上一个新台阶,是对公司持续贯彻落实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工作的高度认可。公司将继续增强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对企业发展的支撑、推动和引领作用,保持持续的创新动力,依托技术创新,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环保企业品牌。
(8)省级科研平台认定
公司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西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重点实验室”“广西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科技创新合作基地”“广西环保技术装备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广西生态环境治理创新联合体”“广西工业水污染控制技术创新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废旧锂电池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湖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湖南省难降解工业废水强化氧化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环保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获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海岸污染治理及修复工程研究中心”。上述省级科研平台的认定将促进公司集聚环境保护及上下游产业链构建双创要素,打造创新、技术、人才、金融等环保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创新能力突出、成果转化率高、市场竞争能力强、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双创生态系统,以源源不断的科技创新能力为博世科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9)检验检测资质认定
公司孙公司博测检测拥有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全国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等资质,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等。截至目前,博测检测CMA资质,获批检测能力达3,100多项,其中环境监测能力达1,600多项,环境监测领域资质齐全;食品检测能力达1,500多项,覆盖食品理化、食品重金属、食品农残药残、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产品、食品微生物、食品维生素和31类食品产品等。子公司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检测中心于2024年9月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因核心管理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离职、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特许经营权丧失
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围绕既定的战略发展目标,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方面,公司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主动收缩工程类项目业务,将资源向工业板块领域倾斜,不断提升技术创新驱动,提高设备销售收入,强化核心业务竞争优势,工业板块实现收入99,287.66万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9.11%;另一方面,公司切实加强经营管理,通过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项目结算与回款,加速低效资产及项目的处置和退出,强化预算管理及成本控制,同时积极推进多元化融资策略,以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1)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战略聚焦工业板块核心优势
公司持续深化工业板块战略布局,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工业板块大力发展,工业板块实现收入99,287.6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62.38%,同比提升29.15%。截至目前,公司在手工业类设备供货订单约17.34亿元人民币(含已中标),其中海外订单11.58亿元,该类订单主要客户为国内外造纸龙头企业。在工业水处理及纸浆漂泊清洁化生产领域,公司基本实现东南亚业务全覆盖并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重点布局北美和南美市场,在土耳其等市场的布局也相继取得成效,海外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工业环境治理主业,持续提升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和行业影响力,形成工业废水处理、大型二氧化氯制备及其他化学品生产、工业近零排放的产业集群,夯实国内工业治污行业领先地位,稳步扩大海外工业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工业板块的业务体量和在公司业务收入的占比。
为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盈利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审慎承接市政工程类项目。依托水环境治理核心技术及专利设备,凭借在市政环境治理、工业环境治理项目积累的丰富建设经验,公司先后中标及签订“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西明江、凤凰江示范段建设工程项目”“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提升工程EPCF项目(二次)”等亿元以上订单。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全面推进项目结算与回款,加速低效资产及项目的处置和退出
报告期内,公司多措并举实现项目结算与回款工作的实质性突破。一是构建责任体系,通过压实、明确高管和经营管理层责任,召开定期回款专项会议实施动态监管,构建从决策层到执行层的全链条责任体系,全力支持回款工作。二是采用差异化回款策略,针对账龄长、数额大、回款难度高的项目,公司通过主动策划并积极沟通业主,采用“优质项目置换+以资抵债”的组合方案,累计完成2,184.14万元债权重组;同时,公司建立了“催收、发函、诉讼”相结合的法律保障机制以促进回款工作,全年启动法律程序项目90个,涉及金额2.97亿元。此外,公司将回款与各高管和各事业部绩效考核直接挂钩、针对不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匹配不同激励政策等措施,有效推动了回款工作的开展。公司还充分抓住国家化债政策的机遇,将回收应收账款与国家化解地方债务的大战略相结合,全年协助业主完成218个项目的化债申报,推动10.28亿元应收账款纳入地方化债清单。在创新回款思路方面,公司通过抖音、今日头条等全国性媒体平台发布了30多个项目的舆论催收材料,通过舆论监督的方式清收回款1,000多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工程项目结算审定工作,全年完成27个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涉及有效合同金额6.80亿元;全年完成送审项目58个,送审合同额为21.32亿元,为企业后续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加速推进低效资产及项目的处置和退出。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梳理和优化在手PPP项目和特许经营类项目,加大力度退出边际不清、或因政府方原因长期无法实施、或长期
无法进入运营的项目。经多方努力,公司与政府方于2024年10月就花垣县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之解除协议,该项目的退出工作取得了实质进展。与此同时,湖北沙洋PPP项目政府方同意了公司提出的调价方案;湖北石首PPP项目也完成了中长期评估报告,达到了和政府方协商调价的条件;公司其他部分股权置换项目也进入审计冲刺阶段。伴随公司资产结构的优化工作取得阶段性突破,为后续聚焦核心主业、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
(3)强化预算管理及成本控制,积极推进多元化融资策略
为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公司系统性强化预算管理及成本控制体系。在成本管控方面,首先通过标前风险评估机制深化合同评审流程,同步建立健全项目启动会程序和项目负责人机制,结合全面预算管理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跟踪;其次推行费用预算与收入挂钩的结构化管理模式,通过严格控制收付比保障现金流稳健运行;此外通过设备选型优化、工艺技术改良及供应链整合三重路径,在确保质量标准前提下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在管理效率提升层面,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构职能架构体系,通过合并冗余岗位与整合经营单元资源双措并举提升组织效能;同步实施全员绩效考核与分层目标管理体系,配套建立管理层竞聘机制以拓宽晋升通道;同时推进区域合署办公与分支机构撤并等资源整合举措,通过动态优化人员配置淘汰低效岗位,全面激发组织活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推动降本增效工作常态化运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面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进多元化融资策略。通过供应链采购、传统信贷优化等创新融资工具组合有效缓解阶段性资金压力。公司始终将资金安全作为经营管理核心,通过动态调整融资结构、拓展低成本资金渠道,进一步提升资本运作效率。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策略的顺利实施不仅有效缓解了当前资金压力,更为下一阶段的战略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促进企业长期价值增长,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4)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提高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提升现有技术实力与服务水平,增强技术和服务的竞争力,以巩固在环保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具备自主研发核心技术体系及装备,并构建了以王双飞院士作为技术带头人,围绕环保产业发展“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化”超过千名技术人员的科研平台,可为各业务板块的发展持续赋能。通过打造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引领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实现科研重大突破,为解决应用基础研究中的瓶颈问题探索各种途径。
公司注重培养优秀的研发、管理人才,构建“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的全链条人才发展体系,激励人才队伍投身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2024年,公司新增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目前公司已有4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24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4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取得授权专利共计487项。
(5)深化党建引领,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思想和工作方针,围绕公司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及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坚持“党建带工群团建、工群团建促党建”的长效共建机制,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搭台唱戏,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公司党委以政治建设引领,激活发展强大引擎,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建设首要任务,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主题教育活动谋划好、组织好,并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紧密
联系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及自主学习,引导公司党员干部广泛学、主动学、深入学。为突出“头雁”的带头表率作用,将“书记带头讲党课”纳入《支部书记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年度考核细则》,通过考核机制推动各支部书记做好“头雁”的带头表率作用,分级分类推动全体党员形成人人学、人人讲、人人践行的浓厚氛围。公司党委坚持党建引领原则,建立党员和业务骨干双向转化机制,推行“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骨干发展成党员”的“双培”工程,确保党员人才与企业人才同步规划、同步培育、同步管理,在加大党员队伍建设上,坚持以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引导优秀员工、核心人才向党组织靠拢。加强党组织建设,始终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筑牢企业红色阵地,积极开展结对共建交流,打造特色党建品牌。2025年1月20日,宁国国控、公司创始团队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三人与南化集团共同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122,529,91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南化集团行使。同时公司与南化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前提下,拟由南化集团全额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金额不超过约5.91亿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前述表决权委托协议于2025年2月28日生效,南化集团成为实际支配上市公司最多表决权的主体,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扎根广西,服务东盟,是一家创新型高新技术环保企业,在广西区内投资运营多个乡镇污水处理、市政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民生项目。本次南化集团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看好及内在价值的认可,拟通过表决权委托和认购定向增发股票的方式获得并巩固对公司的控制权,是落实自治区“双碳”目标,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的关键一步,同时也是南化集团及其关联主体推动产业链协同以及绿色低碳转型的重大战略安排,有助于为北部湾经济区临港工业的低碳转型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同时,依托南化集团等主体在资产投资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协助公司巩固并发展高端环保装备、解决复杂工业污水治理、提供环保技术服务等围绕具备技术优势的细分领域业务,不断推进东盟环保市场,提升海外市场竞争力,与公司在多元化产业协同、市场资源、技术研发、产业发展、融资渠道拓展、项目管理等多方面形成战略协同,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债务结构,提升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591,558,389.54 | 100.00% | 2,003,383,152.13 | 100.00% | -20.56% |
分行业 | |||||
环保行业 | 1,591,558,389.54 | 100.00% | 2,003,383,152.13 | 100.00% | -20.56% |
分产品 | |||||
一、环境综合治理收入 | 865,916,874.63 | 54.41% | 1,126,870,074.06 | 56.25% | -23.16% |
1、水处理 | 899,609,057.61 | 56.52% | 932,356,854.47 | 46.54% | -3.51% |
2、土壤修复
2、土壤修复 | -22,898,833.86 | -1.44% | 125,232,021.95 | 6.25% | -118.29% |
3、其他 | -10,793,349.12 | -0.68% | 69,281,197.64 | 3.46% | -115.58% |
二、专业技术服务收入 | 133,190,718.89 | 8.37% | 168,236,839.93 | 8.40% | -20.83% |
三、运营收入 | 576,973,114.09 | 36.25% | 696,195,049.96 | 34.75% | -17.12% |
四、其他业务收入 | 15,477,681.93 | 0.97% | 12,081,188.18 | 0.60% | 28.11% |
合计 | 1,591,558,389.54 | 100.00% | 2,003,383,152.13 | 100.00% | -20.56% |
分地区 | |||||
华中地区 | 126,472,082.56 | 7.95% | 166,256,738.41 | 8.30% | -23.93% |
华南地区 | 527,995,131.78 | 33.17% | 1,171,731,960.95 | 58.49% | -54.94% |
华东地区 | 243,793,748.62 | 15.32% | 203,995,423.53 | 10.18% | 19.51% |
华北地区 | 44,994,514.60 | 2.83% | 143,938,311.91 | 7.18% | -68.74% |
西南地区 | 21,421,216.43 | 1.35% | 126,778,068.80 | 6.33% | -83.10% |
西北地区 | 11,744,041.61 | 0.74% | 8,674,558.59 | 0.43% | 35.38% |
东北地区 | 5,645,455.99 | 0.35% | 59,113,185.73 | 2.95% | -90.45% |
海外地区 | 609,492,197.95 | 38.30% | 122,894,904.21 | 6.13% | 395.95% |
合计 | 1,591,558,389.54 | 100.00% | 2,003,383,152.13 | 100.00% | -20.56% |
分销售模式 | |||||
EP | 993,134,902.75 | 62.40% | 543,061,201.59 | 27.11% | 82.88% |
EPC | -112,198,948.46 | -7.05% | 540,419,984.88 | 26.98% | -120.76% |
运营 | 576,973,114.09 | 36.25% | 696,195,049.96 | 34.75% | -17.12% |
其他 | 133,649,321.16 | 8.40% | 223,706,915.70 | 11.17% | -40.26% |
合计 | 1,591,558,389.54 | 100.00% | 2,003,383,152.13 | 100.00% | -20.56%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环保行业 | 1,591,558,389.54 | 1,602,125,635.63 | -0.66% | -20.56% | -0.09% | -20.99% |
分产品 | ||||||
水处理 | 899,609,057.61 | 990,591,142.55 | -10.11% | -3.51% | 18.95% | -20.79% |
运营收入 | 576,973,114.09 | 469,783,902.54 | 18.58% | -17.12% | -7.17% | -8.73% |
分地区 | ||||||
华南地区 | 527,995,131.78 | 643,280,566.54 | -21.83% | -54.94% | -32.01% | -41.08% |
华东地区 | 243,793,748.62 | 270,641,320.92 | -11.01% | 19.51% | 122.37% | -51.35% |
海外地区 | 609,492,197.95 | 404,891,659.40 | 33.57% | 395.95% | 511.69% | -12.57% |
分销售模式 | ||||||
EP | 993,134,902.75 | 717,802,636.45 | 27.72% | 82.88% | 74.39% | 3.51% |
运营 | 576,973,114.09 | 469,783,902.54 | 18.58% | -17.12% | -7.17% | -8.7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工业环保设备销售 | 销售量 | 台/套 | 45 | 47 | -4.26% |
生产量 | 台/套 | 64 | 53 | 20.75% | |
库存量 | 台/套 | 1 | 2 | -50.00%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持续深化工业板块战略布局,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工业板块大力发展,本年度工业环保设备完成交付较多,确认收入金额较多。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确认收入订单 | 期末在手订单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数量 | 未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数量 | 金额(万元) | |||||||||||||||||||||||||||
EPC | 6 | 44,276.37 | 6 | 44,276.37 | 92 | -11,219.89 | 35 | 107,959.17 | ||||||||||||||||||||||
EP | 48 | 22,396.42 | 48 | 22,396.42 | 74 | 99,313.49 | 58 | 147,729.10 | ||||||||||||||||||||||
合计 | 54 | 66,672.79 | 54 | 66,672.79 | 167 | 88,093.60 | 93 | 255,688.27 | ||||||||||||||||||||||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 (订单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过1亿元) | ||||||||||||||||||||||||||||||
项目名称 | 订单金额(万元) | 业务类型 | 项目执行进度 | 本期确认收入(万元) | 累计确认收入(万元) | 回款金额(万元) | 项目进度是否达预期,如未达到披露原因 |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尚未执行订单 | 处于施工期订单 | 处于运营期订单 |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本期完成的投资金额(万元) | 本期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未完成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运营收入(万元) |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
BOT | 5 | 955.99 | 327.64 | 16,165.77 | 22 | 25,610.27 | ||||||||||||||||||||||||
ROT | 2 | 2,821.16 |
TOT
TOT | 1 | 5,556.50 | 4 | 3,519.21 | |||||||||||||||||||||
O&M | 1 | 1,199.11 | |||||||||||||||||||||||
BLT | 1 | 2,572.41 | |||||||||||||||||||||||
BOO | 2 | 754.41 | |||||||||||||||||||||||
合计 | 10 | 955.99 | 327.64 | 25,297.84 | 28 | 32,901.00 | |||||||||||||||||||
报告期内处于施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 (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过1亿元) |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执行进度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投资金额(万元) | 未完成投资金额(万元) | 确认收入(万元) | 进度是否达预期,如未达到披露原因 |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处于运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运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年度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产能 | 定价依据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回款金额(万元) | 是否存在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披露原因 | ||||||||||||||||||
不适用 |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一、环境综合治理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1,029,772,809.19 | 64.28% | 989,996,252.00 | 61.73% | 4.02% |
1、水处理 | 主营业务成本 | 990,591,142.55 | 61.83% | 832,799,991.49 | 51.93% | 18.95% |
2、土壤修复 | 主营业务成本 | 24,830,327.93 | 1.55% | 96,964,162.99 | 6.05% | -74.39% |
3、其他 | 主营业务成本 | 14,351,338.71 | 0.90% | 60,232,097.52 | 3.76% | -76.17% |
二、专业技术服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95,543,535.02 | 5.96% | 99,695,146.55 | 6.22% | -4.16% |
三、运营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469,783,902.54 | 29.32% | 506,050,839.11 | 31.56% | -7.17% |
四、其他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7,025,388.88 | 0.44% | 7,901,952.73 | 0.49% | -11.09% |
合计 | 1,602,125,635.63 | 100.00% | 1,603,644,190.39 | 100.00% | -0.09% |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新设方式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孙公司14家,通过购买股权纳入合并范围的孙公司1家,通过注销方式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孙公司5家。关于合并范围的变更与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之“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孙公司的情况”。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935,880,490.7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8.8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504,640,498.41 | 31.71% |
2 | 客户二 | 175,132,743.36 | 11.00% |
3 | 客户三 | 133,931,331.21 | 8.42% |
4 | 客户四 | 63,326,360.21 | 3.98% |
5 | 客户五 | 58,849,557.52 | 3.70% |
合计 | -- | 935,880,490.71 | 58.8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除公司的子公司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未在主要客户中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68,003,314.91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6.8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76,228,636.07 | 4.78% |
2 | 供应商二 | 71,733,522.69 | 4.50% |
3 | 供应商三 | 63,776,122.10 | 4.00% |
4 | 供应商四 | 30,749,791.49 | 1.93% |
5 | 供应商五 | 25,515,242.56 | 1.60% |
合计 | -- | 268,003,314.91 | 16.8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未在主要供应商中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权益。
报告期内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
□是 □否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销售费用 | 36,328,967.50 | 33,212,615.66 | 9.38% | 无重大变动 |
管理费用 | 161,434,612.06 | 140,623,674.79 | 14.80% | 无重大变动 |
财务费用 | 237,479,769.84 | 246,677,998.12 | -3.73% | 无重大变动 |
研发费用 | 105,060,515.31 | 153,253,654.70 | -31.45% | 主要系公司与研发相关投入减少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比较具有代表性的科研项目有: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铝电解大修渣处理处置技术研发项目 | 解决铝电解大修渣在高盐高碱条件下复杂氰化物的无氯低盐高效去除解毒、复杂氟化物转化、脱除和回收等技术难题,实现铝电解大修渣的高效连续逆流浸取、毒性解除与无害化渣的长效稳定化,解决无害化渣出路难的目标。 | 产业化阶段 | 形成标准化成套装备和项目示范,突破限制电解铝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卡脖子技术瓶颈,填补区内大修渣处理技术、装备和能力空白,支撑铝工业生态循环产业链的目标达成,预期本研发技术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 解决广西和全国电解铝产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填补区内处置技术、装备和处置能力空白,为公司拓展铝电解产业三废领域的大修渣、炭渣、炭泥、含氟废水处理等市场。 |
二氧化氯果蔬保鲜技术产品 | 采用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A1级消毒灭菌保鲜剂——二氧化氯,开发绿色、安全、高效的二氧化氯智控保鲜技术。 | 中试阶段 | 构建“源头杀菌+过程保鲜+末端防腐”的全链条+全周期智控果蔬保鲜解决方案。可广泛应用于基地贮藏、冷链物流、终端商超等环节的防霉保鲜,有效延长特色果蔬及生鲜食品的货架期保质期,实现错峰/反季上市,助力食品安全 | 首创绿色、安全、高效的二氧化氯控释保鲜技术,实现公司二氧化氯应用从工业端向民用端的首次突破。 |
高盐高浓制药废水高效处理技术和装备开发及应用示范项目 | 针对典型制药行业高盐高浓废水成分复杂、高浓高盐、毒性大、可生化性低、处理成本高等主要问题,开发强化截留型厌氧反应器开发、异相催化高级氧化反应核心关键装备。 | 中试阶段 | 解决典型制药行业废水在高盐胁迫下多污染物协同转化机制与效能调控、污染物同步高效去除、高浓度有机物能源转化与复杂盐分的低成本资源化等技术问题,实现高盐高浓制药废水达标减排、毒性减排与资源化利用。 | 将开发的相关技术和产品应用于生物医药元产业、制药废水处理行业,通过核心技术装备的推广,在制药行业废水环保技术装备领域为公司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
智慧环卫车辆研发项目 | 持续聚焦新能源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在环卫装备领域的应用,用前沿技术赋能环卫行业,推动传统环卫业务向智能化、新能源化方向发展,形成产品齐全、智能化程度高、 | 产业化阶段 | 形成较为全面的产品系列,涵盖清扫、清洗、垃圾收转运和小型智能化产品共四大系列。开发产品涵盖环卫专用车辆、新 | 聚焦环卫装备市场需求,全面提升公司高端装备自主设计水平和制造能力,力争成为我国智慧环卫装备制造的主力军企业之一。 |
性能优越的环卫装备系列产品。
性能优越的环卫装备系列产品。 | 能源环卫车辆、5G远程驾驶技术及智能套件系统等。 | |||
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研发项目 | 针对废旧锂电池及电池厂废料提取镍钴锰锂有价元素回收率低、镍钴锰锂复杂溶液体系的除杂净化不彻底、沉锂回收率低以及三废全量化资源化路径不畅等技术难题,开发成套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体系。 | 产业化阶段 | 形成“低温还原-梯度酸浸两步法资源化回收技术” ,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废旧锂电池湿法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核心技术体系。 | 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新能源材料版块拓展提供技术支撑。 |
锑矿区锑砷污染源阻断及生态治理技术模式工程示范验证 | 针对锑矿区锑砷污染土壤,开发生物淋洗剂及撬装式土壤淋洗集成装备,并通过集成梯度阻隔拦截技术、浅层/深层土壤原位稳定化,以及复层植被构建、土壤基质改良等生态修复技术,并在广西南丹、贵州、甘肃等地开展应用示范研究。 | 产业化阶段 | 构建针对锑砷污染治理的成套技术装备及体系,锑砷污染去除率达90%以上,实现锑矿区绿色、低碳、可持续修复。 | 为公司承接锑矿区锑砷污染场地治理提供技术支撑,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
典型场地挥发类有机污染物多相传输扩散通量建模示范和环境风险评估模型验证 | 针对典型复杂松散多孔介质和含裂隙(岩溶)介质挥发类有机污染场地,分析场地多相态污染状况,建立精细化地下介质几何结构,构建多源异构数据库,建立复杂场地挥发类有机污染物多相传输扩散通量模型和环境风险评估模型。 | 产业化阶段 | 在挥发类有机污染物场地治理示范项目中实现应用评估,获得通量模型和环境风险评估模型。 | 为公司承接典型场地挥发类有机污染物场地治理提供技术支撑,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
造纸废水零排放关键技术及产业示范 | 针对造纸工业废水零排放技术领域,开展微生物载体及流化床反应器、电催化氧化及机械蒸汽再压缩蒸发结晶系统蒸发浓缩技术装备的开发,并进行应用示范研究。 | 产业化阶段 | 形成系列针对工业废水零排技术装备体系,应用于造纸行业,并拓展至其它高碳排放行业如石油化工、食品发酵与制药行业、工业园区等领域。 | 巩固制浆造纸废水治理领域的领先地位,打造国际一流的工业废水资源化和超低排放领域技术和装备开发供应商。 |
核壳式复合型高分子多孔滤球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化应用示范 | 针对环保装备的核心材料-滤料,开发新型功能材料一核壳式的复合型高分子多孔滤球,以及协同滤料应用高效生物反硝化脱氮滤池装备,形成滤料材料生产线及在城镇污水、工业废水中的示范应用。 | 产业化阶段 | 开发核壳式复合型高分子多孔滤球,协同高效生物反硝化脱氮滤池装备,主要应用于市政水环境处理的深度脱氮和工业废水总氮控制环节,出水水质最优可满足地表III类水排放标准(TN < 1 mg/L)。 | 获得环保新材料技术开发及生产经验,获得新材料及新装备可进一步推广应用于微生物强化脱氨和重金属净化去除等废水深度处理领域,为实现污水处理提质降碳提供技术支持。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839 | 1,093 | -23.24%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2% | 26.21% | -4.21%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491 | 655 | -25.04% |
硕士 | 112 | 136 | -17.65% |
博士 | 14 | 31 | -54.84% |
本科以下 | 222 | 271 | -18.08%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93 | 333 | -42.04% |
30~40岁 | 450 | 573 | -21.47% |
40岁以上 | 196 | 187 | 4.81%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92,991,611.25 | 2,921,961,463.80 | -18.1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55,718,527.69 | 2,405,045,434.39 | -14.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273,083.56 | 516,916,029.41 | -34.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1,745,933.90 | 118,660,454.02 | 36.3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144,539.14 | 190,642,395.91 | -69.5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601,394.76 | -71,981,941.8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32,987,688.09 | 2,985,808,067.99 | 35.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63,371,741.74 | 3,654,094,595.54 | 24.8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0,384,053.65 | -668,286,527.55 | 20.6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8,215,930.50 | -221,316,029.34 | 60.1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7,273,083.56元,同比减少179,642,945.85 元,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到的回款减少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601,394.76元,同比增加175,583,336.65元,主要系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0,384,053.65元,同比增加137,902,473.90元,主要系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影响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8,215,930.50元,同比增加133,100,098.84元,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等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05,060,515.31 | 153,253,654.70 | 170,669,510.0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6.60% | 7.65% | 7.6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1)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负责实施的市政类工程项目集中进入结算期,政府指定的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送审项目进行工程量审计,基于部分审计机构为控制建设单位成本等原因,导致公司已确认收入的项目出现审减情况,为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经公司与政府方等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公司同意政府方审核意见审减工程量。
(2)受部分业主支付能力下降以及工程项目审计结算周期长等因素影响,部分老旧工程项目回款难度增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增加,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
(3)公司部分运营项目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项目计提减值损失。
(4)公司计入利润表的利息费用2.50亿,该费用在现金流量表中被归类为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由此导致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产生差异。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投资收益 | -14,088,355.36 | 1.82% | 主要系联营企业确认投资收益、债务重组损益形成 | 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具有可持续性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0.00% | 不适用 | 否 | |
资产减值 | -175,998,051.06 | 22.73% | 主要系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形成 | 是 |
营业外收入 | 413,051.85 | -0.05% | 主要系核销应付账款形成 | 否 |
营业外支出 | 3,924,335.08 | -0.51% | 主要系法律诉讼费及违约金形成 | 否 |
其他收益 | 23,838,650.05 | -3.08% | 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结转形成 | 与资产相关的收益具有可持续性 |
信用减值损失 | -63,762,848.45 | 8.24% | 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形成 | 是 |
资产处置收益 | 26,696,974.21 | -3.45% | 主要系处置债权资产形成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13,942,704.96 | 2.27% | 389,095,594.62 | 3.56% | -1.29% | 主要系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影响所致 |
应收账款 | 1,212,232,409.45 | 12.88% | 1,502,022,629.81 | 13.72% | -0.84% | 无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 | 1,176,352,230.34 | 12.50% | 1,430,767,584.36 | 13.07% | -0.57% | 无重大变动 |
存货
存货 | 430,479,955.18 | 4.57% | 478,531,789.00 | 4.37% | 0.20% | 无重大变动 |
投资性房地产 | 144,237,716.31 | 1.53% | 161,210,151.79 | 1.47% | 0.06%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股权投资 | 346,550,790.47 | 3.68% | 351,148,295.55 | 3.21% | 0.47% | 无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1,095,517,066.74 | 11.64% | 1,256,298,976.73 | 11.48% | 0.16% | 无重大变动 |
在建工程 | 128,889,392.68 | 1.37% | 176,324,682.48 | 1.61% | -0.24% | 无重大变动 |
使用权资产 | 3,562,712.04 | 0.04% | 3,754,037.11 | 0.03% | 0.01% | 无重大变动 |
短期借款 | 1,742,842,873.93 | 18.51% | 1,716,703,032.62 | 15.69% | 2.82% | 无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 | 693,382,725.55 | 7.37% | 639,032,877.91 | 5.84% | 1.53%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借款 | 1,384,174,313.23 | 14.70% | 1,437,208,054.35 | 13.13% | 1.57% | 无重大变动 |
租赁负债 | 2,573,416.17 | 0.03% | 2,955,225.70 | 0.03% | 0.00% | 无重大变动 |
应收票据 | 20,985,460.23 | 0.22% | 73,382,149.24 | 0.67% | -0.45% | 主要系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减少影响所致 |
预付账款 | 158,077,539.10 | 1.68% | 44,594,659.78 | 0.41% | 1.27% | 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影响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89,762,804.82 | 0.95% | 300,176,911.82 | 2.74% | -1.79% | 主要系收回股权处置款影响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336,293.54 | 0.08% | 14,979,575.50 | 0.14% | -0.06% | 主要系持有的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股权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7,002,175.15 | 1.99% | 293,639,626.92 | 2.68% | -0.69% | 主要系冲回以前年度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影响所致 |
应付票据 | 175,451,560.89 | 1.86% | 276,183,802.42 | 2.52% | -0.66% | 主要系票据支付减少影响所致 |
预收款项 | 2,566,461.70 | 0.03% | 162,500.06 | 0.00% | 0.03% | 主要系预收房租款增加影响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442,113.54 | 1.10% | 64,370,435.70 | 0.59% | 0.51% | 主要系应付职工工资增加影响所致 |
应交税费 | 28,250,772.29 | 0.30% | 40,799,607.09 | 0.37% | -0.07% | 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减少影响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14,860,338.02 | 1.22% | 71,493,351.66 | 0.65% | 0.57% | 主要系往来款增加影响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8,930,042.62 | 3.81% | 1,101,458,597.82 | 10.06% | -6.25% | 主要系偿还可转换公司债券影响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608,577,261.41 | 6.46% | 411,424,953.40 | 3.76% | 2.70% | 主要系股东借款增加影响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38,605,315.78 | 0.41% | 71,018,380.41 | 0.65% | -0.24% | 主要系偿还融资租赁借款影响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93,812.72 | 0.05% | 7,781,887.26 | 0.07% | -0.02% | 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相抵,按净额列示影响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 | 0.00 | 0.00% | 128,733,391.38 | 1.18% | -1.18% | 主要系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结转影响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10,221,273.25 | -0.11% | 2,025,954.68 | 0.02% | -0.13% | 主要系持有的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股权公允价值变动及外币报表折算影响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变动的内容:本期其他变动系公司本期收到应收票据的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受限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货币资金等,主要内容系支付项目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公司或子公司自身向银行借款、开立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进行的抵押等。除以上所述事项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具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
2.衍生金融资产 | ||||||||
3.其他债权投资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979,575.50 | -7,643,281.96 | 7,336,293.54 | |||||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金融资产小计 | 14,979,575.50 | -7,643,281.96 | 7,336,293.54 | |||||
投资性房地产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其他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48,675.09 | -433,443.05 | 1,015,232.04 | |||||
上述合计 | 16,428,250.59 | -7,643,281.96 | 433,443.05 | 8,351,525.58 | ||||
金融负债 |
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受限资产项目
受限资产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23,521,217.02 | 履约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法律诉讼冻结等 |
固定资产 | 550,162,013.81 | 银行授信抵押担保、贷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 |
无形资产 | 648,852,227.00 | 贷款抵押、质押担保 |
在建工程 | 118,693,493.30 | 贷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902,784,782.18 | 取得银行授信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担保等 |
合计 | 2,344,013,733.31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62,051,198.66 | 223,060,947.25 | -72.18%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中国—东盟国际先进环保产业合作中心(B地块) | 自建 | 是 | 环保 | 1,951,633.56 | 71,930,591.96 | 自筹 | 40.00%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1,951,633.56 | 71,930,591.96 | -- | -- | - | -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含息)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8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 08-14 | 43,000.00 | 42,089.34 | 8,501.94 | 42,114.99 | 100.06% | 0.00 | 15,000.00 | 35.64% | 0 | - | 0 |
合计 | 43,000.00 | 42,089.34 | 8,501.94 | 42,114.99 | 100.06% | 0.00 | 15,000.00 | 35.64% | 0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0,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9,106,603.7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20,893,396.2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天职业字[2018]17594号”《验证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42,114.99万元(含息),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3,613.05万元(含息),本年度使用8,501.9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42,114.99万元(含息),其中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501.9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2,089.34万元的差异金额为25.65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 | 是否达到预计 | 项目可行性是 |
市日期
市日期 | 资金投向 | 目(含部分变更) | 额注 | 期投入金额 | 额(2) | (3)=(2)/(1) | 状态日期 | 累计实现的效益 | 效益 | 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2018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 08-14 | 1、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42,089.34 | 27,089.34 | 0.00 | 18,611.67 | 68.70% | 2021-01 | 570.56 | -894.26 | 否注1 | 否 | |
2018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 08-14 | 2、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0.00 | 10,400.00 | 0.00 | 10,401.38 | 100.01% | 2021-12 | 14,355.82 | 26,730.12 | 是 | 否 | |
2018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 08-14 | 3、收购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0.00 | 4,600.00 | 0.00 | 4,600.00 | 100.00% | 2019-06 | 349.88 | 1,044.88 | 是 | 否 | |
2018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18- 08-14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不适用 | 0.00 | 0.00 | 8,501.94 | 8,501.94 | /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2,089.34 | 42,089.34 | 8,501.94 | 42,114.99 | - | - | 15,276.26 | 26,880.74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42,089.34 | 42,089.34 | 8,501.94 | 42,114.99 | - | - | 15,276.26 | 26,880.74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适用 | ||||||||||||||
注1:“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税前内部收益率为5.00%,税后内部收益率为4.72%。“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于2021年1月1日进入商业运营,因截至目前本项目尚未完成竣工决算及审计,项目公司南宁博湾公司根据《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 |
体治理工程PPP项目协议》的相关结算条款,对于年可用性服务费暂按合同约定付费金额80%确认收入,运营维护服务费按实际发生运营成本确认收入,导致本期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待项目竣工决算及审计完成后政府方将重新调整付费金额,公司已通过政府方组织的运营期定期考核,预计项目未来能够达到预期效益。
体治理工程PPP项目协议》的相关结算条款,对于年可用性服务费暂按合同约定付费金额80%确认收入,运营维护服务费按实际发生运营成本确认收入,导致本期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待项目竣工决算及审计完成后政府方将重新调整付费金额,公司已通过政府方组织的运营期定期考核,预计项目未来能够达到预期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2023年7月1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可转债不超过8,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6月25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专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获得金融机构批复的项目贷款,结合前期募集资金投入,基本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要。该项目进入商业运营后基本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节点获取政府付费,能够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其次,公司在实施本次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控制预算及成本。以上原因共产生节余募集资金总额8,501.94万元(含息)。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上述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6月28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中8,501.94万元节余资金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6月28日完成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42,089.34万元。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 | 募集方 | 变更后 | 对应的 | 变更后项 | 本报 | 截至期末 | 截至期末 | 项目达到 | 本报告期 | 是否 | 变更 |
目名称
目名称 | 式 | 的项目 | 原承诺项目 |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实现的效益 | 达到预计效益 | 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2018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 | 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 | 10,400.00 | 0.00 | 10,401.38 | 100.01% | 2021-12 | 14,355.82 | 是 | 否 |
2018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收购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 | 4,600.00 | 0.00 | 4,600.00 | 100.00% | 2019-06 | 349.88 | 是 | 否 | |
合计 | - | 15,000.00 | 0.00 | 15,001.38 | - | - | 14,705.70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博世转债”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中的15,000.00万元变更用途,其中10,400万元投入“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4,600万元投入“收购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于2019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2)2020年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
1)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含息)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0
2020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0-08-04 | 58,000.00 | 56,337.79 | 2,563.45 | 56,402.73 | 100.12% | 0.00 | 0.00 | 0.00% | 0 | - | 0 |
合计 | 58,000.00 | 56,337.79 | 2,563.45 | 56,402.73 | 100.12% | 0.00 | 0.00 | 0.00% | 0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49,871,023股,每股发行价为11.6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7.49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6,622,067.9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63,377,929.5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天职业字[2020]3331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为56,402.73万元(含息),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3,839.28万元(含息),本年度使用节余募集资金2,563.45万元(含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56,402.73万元(含息),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337.79万元的差异金额为64.94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2)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注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0-08-04 | 1.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一期) | 生产建设 | 否 | 29,000.00 | 29,000.00 | 0.00 | 29,008.63 | 100.03 | 2021-09 | -5,128.22 | -10,632.51 | 否 | 否 |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 2020-08-04 | 2.湖南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 | 生产建设 | 否 | 21,000.00 | 21,000.00 | 0.00 | 18,487.73 | 88.04 | 2022-12 | -1,636.51 | -496.01 | 否 | 否 |
票
票 | 项目 | |||||||||||||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0-08-04 | 3.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6,337.79 | 6,337.79 | 0.00 | 6,342.92 | 100.0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2020-08-04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不适用 | - | - | 2,563.45 | 2,563.45 |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6,337.79 | 56,337.79 | 2,563.45 | 56,402.73 | - | - | -6,764.73 | -11,128.52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56,337.79 | 56,337.79 | 2,563.45 | 56,402.73 | - | - | -6,764.73 | -11,128.52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适用 | |||||||||||||
1、“北部湾资源再生环保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受地方招商引资调整、其他行业协同处置等外部因素影响,区内危废处置单价较项目完成可研时下降较多;其次,由于该项目尚处于产能爬坡期和客户开发期,生产处置负荷较低,物料收储量较少,整体处理量不达预期,收入尚无法覆盖固定资产折旧及利息等固定成本,导致本项目本报告期未能达到预计效益。为有效盘活项目资产,科清环境对本项目部分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将原物化处理车间改建为资源化利用车间,并增加2万吨/年的电解铝大修渣资源化利用设备配套,本次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尽快产生效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公司将通过加大客户开发力度、收储高附加值类别废弃物、严控费用支出等方式促进效益达成。 2、“湖南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项目”受项目调规、长沙市电力管控等外部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滞后,直至2022年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初正式投产。报告期内,受环保市场需求预期减弱以及外部竞争加剧等各方因素影响,项目整体营收、效益均未达预期。为尽快提高项目产值和效益,一方面,湖南博世科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及多元化发展,依托母公司科技研发实力、平台和长沙地区先进的生产制造能力,加快节能环保相关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和自制装备的推广应用,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其次,进一步拓展综合咨询服务业,在咨询、设计、检测、运维服务等方面做大做优,巩固行业优势;第三,充分发挥园区环保产业集群优势,提升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能力,做好产业孵化工作,促成效益达成。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在实施“湖南博世科环保产业园(二期)基地建设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控制预算及成本,降低了该项目的整体投入金额,共产生节余募集资金总额2,563.45万元(含息)。 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5月24日,该募集资金专户中2,563.45万元节余资金已经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5月24日完成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2年2月28日,公司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1)鄂08民初100号《民事裁定书》,因法院在审理湖南博世科与湖北嘉园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收到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冻结湖南博世科名下账户存款2,560.00万元。本次涉及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为湖南博世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高新区科技支行开设的账号为623678762124的2020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冻结募集资金金额为2,560.00万元。由于上述合同纠纷一案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湖南博世科向法院申请以其自有资金2,560.00万元等额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经法院审理裁定,本次被冻结的资金已于2024年1月3日全部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 |
注: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56,337.79万元。
3)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湖南博世科 | 全资子公司 | 环保工程设计;环保工程设施施工;环保设备设计、开发;环保设备生产等 | 310,080,000 | 728,637,791.99 | 61,024,059.07 | 31,806,556.29 | -94,067,982.51 | -120,391,386.4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孙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南宁科丽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独资设立取得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贺州科丽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独资设立取得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崇左科丽特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独资设立取得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REMEDX RENEWABLES SDN.BHD. (瑞美达克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独资设立取得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广西博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独资设立取得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安徽博世科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独资设立取得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合肥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独资设立取得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湖南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东营博世科热力有限公司 | 通过合资设立方式取得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博世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合资设立方式取得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内蒙古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合资设立方式取得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安徽博世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独资设立取得、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安徽博世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独资设立取得、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安徽博世科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独资设立取得、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宁国博世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独资设立取得、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云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注销 |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国家和政府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方面出台了多项新政策,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关于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实施意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等,涵盖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污染物治理以及绿色智能制造等多个领域。这些政策为先进环保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更有力的支持,推动行业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市场拓展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助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
2、未来业务目标
(1)以科技创新支撑企业不断提升高端环保装备制造的核心竞争力
《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指出,环保装备制造业是绿色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该计划旨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全面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能力。目前,环保装备制造业在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和市场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通过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提升高端装备供给能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环保装备制造业正朝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稳步前进,为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有力的装备支撑。
公司将与高校院所紧密融合,围绕城市、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和微污染水体治理修复,环卫装备新能源化、智能化、小型化的发展方向,饮水安全、呼吸健康、果蔬保鲜等领域,充分利用创新资源推动核心技术装备攻关、充分发挥地域背景优势打开公司环保装备制造市场新格局。
(2)继续保持传统工业治污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
受益于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近年来,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贯彻,工业污水处理、清洁化生产等领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政策法规,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明确了工业废水处理的目标和任务,推动行业向标准化方向发展;《清洁生产促进法》的修订增加了对企业清洁生产的具体要求和支持措施,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强调推动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鼓励采用高效节能设备和绿色低碳技术;《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推动污水处理、烟气处理等领域的先进装备和技术应用。工业污水处理行业作为环
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依托自有核心技术和工程项目经验,在不断巩固制糖、造纸等行业废水处理领先地位的同时,继续保持在高浓度有机废水厌氧处理和难降解废水深度处理、制浆造纸清洁漂白二氧化氯制备技术与系统集成等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重点打造装备制造,大力拓展半导体、制药、化工、纺织、食品等其他行业废水处理市场。
(3)聚焦乡镇、村屯污水处理项目,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
治理好农村污水对于改善我国水源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增进农村人民幸福感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进行了重要部署。2025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即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对外发布。文件明确提出要“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并强调要“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这为农村污水综合治理行业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和目标,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加大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围绕城市、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黑臭水体和微污染水体治理修复开发了低浓度脱氮高效反硝化轻质滤料滤池、MCO和MCI系列一体化污水处理反应器、高效磁分离系统、一体化SBR反应器、人工湿地、水生态修复、海绵城市构筑等关键工艺和核心技术,具有投资及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稳定、环境友好的特点,可实现全自动运行、无人值守和物联网智慧管理,为公司在拓展水务投资建设运营、城市供排水一体化建设、中水回用、城市内河及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建设、流域水体生态修复等领域项目提供保障。
(4)优选轻资产业务,积极推进商业模式的创新
随着环保政策的加码,环境咨询需求不断增加,后环评、规划环评、战略环评、生态规划、环保规划等综合性服务市场迎来发展机遇。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推动环评审批信息系统四级联网全覆盖,强化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环境检测方面,《“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环境监测行业的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计划用四年时间全面查清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此次普查对检测实验室的资质、能力、人员、设备、质量保证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随着普查工作全面铺开,土壤检测相关的订单持续放量,为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司保持环保全产业链的竞争优势,集中资源巩固环评、咨询、检测、设计、环卫等环境服务业务在广西、湖南市场的行业地位,保持业务的稳健增长,同时对标同类企业的经营模式,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公司从追求体量转变为追求质量,逐步降低工程项目比重,以利润为导向将业务重心转移至优质EPC项目和设备销售类项目上,坚定不移走轻资产化道路,从而达到减少资金占用,减少应收账款累积,减少融资成本、减少坏账计提损失的“四减”目标。
(5)深入拓展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市场
“十四五”时期,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任务更加迫切。生活垃圾处理、工业固废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建筑垃圾处理等业务再度起航。从多个细分领域的表现来看,我国固废处理行业正呈现出崭新的发展态势。伴随着传统环卫企业的产业链横向扩张及焚烧等固废末端处置企业的纵向扩张,固废处置项目的竞争愈演愈烈。“无废城市”、垃圾分类、智慧环卫、智能化升级改造、无人环
卫车辆等新兴细分领域在环卫板块开始崛起,并以较高的增速持续吸引了业内及资本关注。
公司依托在水处理领域长期积累的客户资源和相关技术储备,通过深度开发市场,研发固废无害化处理、资源循环利用、固体危废处置等关键技术和设备,进一步拓展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市场。在环卫全产业链业务领域,公司构建城乡环卫智能一体化服务体系,成功探索出了城乡地区经营性清扫和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末端处置的综合服务模式。为适应环卫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重点规划专用车研发和装备制造生产能力提升,为公司打造智慧环卫云平台和智能驾驶技术;在环卫专用车辆开发、智能控制技术、新能源技术、智慧云平台及智能制造方面,力争达到国内环卫行业的先进水平。在固废危废业务领域,公司成功开发大修渣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成套技术。应用公司大修渣综合处理技术后无害化渣经鉴定为一般工业固废,可实现危废真正“脱帽子”,并可以进一步建材资源化利用;废阴极炭块资源化利用后得到的高值炭粉、萤石球等产品可以满足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可作为冶炼、氟化工等上下游产业原辅料使用,实现资源化产品的多场景产业化应用。
(6)开拓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市场,拓展在固危废处理领域的细分业务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将在2025年达到汽车新车销量的20%左右,新能源汽车产销高增带动动力电池装车量走高,动力电池将在未来面临较大退役规模,到2030年,我国将是电动汽车和储能等应用中锂离子电池回收的最大市场之一。2025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该方案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行动方案的实施将为回收利用行业带来巨大的市场机遇,电池回收行业正在迎来市场、政策、技术端的积极变化。
公司依托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广西环保技术装备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等科研平台,发挥在工业废水和固危废治理技术及装备研发的领先优势,已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废旧锂电池湿法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核心技术体系,自研的核心技术和装备已打通高价金属产业链循环闭环,实现锂、钴等锂电池原材料全量利用,对新能源动力电池的清洁生产、自动化控制、废水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司将开拓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进一步拓展在固危废处理领域的细分业务,并与公司现有的固危废处理处置板块产生协同效应,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碳中和”“碳达峰”的战略部署要求。
(7)全面提升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和提高生存空间质量为导向,以顶层设计能力与核心技术为支撑,将继续专注于水处理、土壤修复、清洁化生产、固废处置等主营业务,贯彻“全产业链服务”的战略理念,坚持产学研合作模式,促进研究成果商业化,不断完善集环评咨询、检测监测、环卫运营、工程咨询、设计咨询、研究开发、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设施运营、投融资运营于一体的一站式环境治理服务平台,拓宽收入来源,实现规模效益,通过全产业链资源整合,显著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3、未来年度经营计划
(1)巩固细分领域领先优势,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公司在保持传统业务稳步增长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工业市场(含化学品板块的业务),重点打造装备制造领域。一方面,公司内部产业链协同、高效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降低经营成本,力争实现经营业绩扭亏为盈。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与工业废水及工业清洁化生产领域优质大客户的合作和交流,完成市场纵向挖潜,同时,加快循环经济产业、特色固危废、智慧环保节能装备、新材料领域的市场开拓,进
行横向挖潜,积极布局新的业绩增长点。
(2)做大做强海外业务,积极布局全球市场
公司围绕全球战略布局,继续深耕印尼、印度、美国市场,争取更多合同落地,同时积极拓展俄罗斯,东南亚、南美市场,进一步做大做强海外业务,致力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环保品牌。公司通过吸纳发达地区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进一步输出国内领先的环保处理技术,推动与国际前沿科研机构的合作,形成开放融合、协同发展的产业创新体系。公司设立于北美的研发中心,旨在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着力解决复合性、系统性环境问题,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集中力量推进重大技术突破,为全球化市场布局提供有力支撑。此外,公司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参与多边合作机制,推动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助力沿线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
(3)加快经营业务的转型升级,努力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
公司积极开展大修渣处置资源化利用及动力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业务,通过采用自研的核心技术优势,打通“废电池回收-锂及其他高价金属再生-产品作为电池原料制造”高价金属产业链循环闭环,既能大幅度提升废旧锂电池有价金属的回收率和产品纯度,也能实现废水深度处理近零排放。在国内,可满足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需求,促进新能源汽车工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形成动力电池产业的闭环资源化循环利用,助力新能源降碳行动;在国外,公司加快马来西亚动力电池回收项目的建设,致力于构建技术+装备+运营的产业化示范,并依托本示范项目,力争成为集技术输出、装备制造、材料助剂供应、回收再生为一体的行业引领者。
(4)聚焦降本增效,全力推动经营效益提升
在推动企业经营效益提升的过程中,公司将降本增效作为未来年度的经营关键举措,并将狠抓市场、狠抓回款、狠抓化债以及狠抓处置遗留问题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首先,公司顺应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拓展市场份额,并通过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来增强市场竞争力;其次,公司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回笼,减少资金占用成本。随着国家大力推行化债政策,公司迅速响应并积极行动,全力抓住政策机遇,主动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沟通协作,加快落实应收账款回收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司现金流。在加快资产处置方面,公司成立了老旧项目处遗攻坚组,为全面催收项目应收账款提供组织和机制保障,从速推进PPP项目的退出和股权转让,盘活固定资产。此外,公司还通过内部管理优化,进一步完善财务结构,降低债务风险,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关注前瞻基础研究,实现高效的成果转化
公司着眼环保产业及未来发展的关键领域,通过打造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引领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实现科研重大突破,为解决应用基础研究中的瓶颈问题探索各种途径。公司注重培养优秀的研发、管理人才,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的融通创新发展,不断夯实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上述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4、可能面对的风险与应对举措
(1)负债规模与资产负债率较高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截至2024年末,公司负债规模为794,297.72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为84.38%,资产负
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除自身经营积累外,主要通过债务融资的方式获取经营所需资金。目前,公司处于稳步发展与创新开拓的阶段,自身对运营资金的需求较高,若公司在后续发展中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负债规模予以管控,进而实现资产负债率的稳步降低,公司将陷入资金周转压力大、融资难度增加等流动性风险。为应对负债规模与资产负债率较高对公司造成的影响,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业务开拓,公司制定了高效的资金运用规划,搭建资金管控平台,积极拓展多种融资渠道;其次,通过优化供应链方案,提高供货效率,确保订单的及时交付以推动营业收入的增长。再者,通过控制原材料成本、提高核心设备产品的研发及处理能力、优化生产人员结构等方式提高毛利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时通过自身经营积累、加大应收账款回款力度、充分利用优质项目获取政府专项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节约资金成本,确保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有效降低可能出现的偿债风险。此外,公司于2025年1月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南化集团拟全额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认购金额不超过591,005,588.04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后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事项顺利推进,随着募集资金的注入、补流,将有效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
(2)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较大带来的减值风险
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38,858.46万元,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总额的67.81%。近年来,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始终处于较高水平,主要原因归于公司业务的阶段性收款模式及客户的结构特性。公司客户主要为业内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和政府单位,其付款程序较为复杂,部分客户支付能力下降,综合导致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对公司形成了较大程度的资金占用,使得公司面临一定信用减值风险。若相应款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回,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涉及的主要工程项目多处于正常施工、竣工验收或审计结算等阶段,部分项目受经济转型、当地政府土地征收工作以及实施方式调整等因素影响进度放缓。若未来公司主要工程项目出现不能正常施工或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情形,或者继续推进存在其他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难以回收及计提大额坏账准备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面临下滑风险。一方面,公司持续加强老旧项目回款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老旧项目回款工作专班职能,将老旧项目回款纳入经营单位考核指标、各高管和各事业部绩效考核直接挂钩、针对不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匹配了不同激励政策等措施,多举措调动公司人员对于回款工作的积极性。针对部分地方政府财政困难、部分客户履约能力差的问题,就一些陷入僵局的老旧项目回款提出了“以资抵债”的回款思路,将部分难以实现债权的应收账款转化为房屋、土地、商铺等不动产及部分优质的特许经营权。另一方面,公司充分抓住国家化债的有利契机,将回收应收账款与国家化解地方债务的大战略结合起来,通过配合业主进行项目申报、化债方案申报,将老旧欠款项目纳入化债实施清单,最终实现老旧项目回款。
(3)经营业绩继续下滑的风险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155.84万元,同比下降20.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86,499.31万元,同比下降300.66%。
公司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1)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负责实施的市政类工程项目集中进入结算期,政府指定的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送审项目进行工程量审计,基于部分审计机构为控制建设单位成本等原因,导致公司已确认收入的项目出现审减情况,为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经公司与政府方等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公司同意政府方审核意见审减工程量。(2)受部分业主支付能力下降以及工程项目
审计结算周期长等因素影响,部分老旧工程项目回款难度增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增加,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3)公司部分运营项目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项目计提减值损失。综上所述,工程项目产值核减、计提减值损失等原因是导致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继续亏损的主要原因。
若未来出现行业周期性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经营成本上升等不利因素,或者公司不能继续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市场开拓成效未达预期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甚至出现阶段性下滑,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持续加大财务及资金运作管控力度,加强对成本和预算的精细化管理,以促进公司经营质量持续提升、推动经营效益稳健恢复;同时,采取制度辅以流程管控的方式,加强对标前管控、项目立项、目标成本测算和采购计划的监管,将项目利润作为核心考核要素,深化效益与业绩考核的关联,推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控;并进一步强化内部审计职能,定期开展合规性检查及风险压力测试,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将风险防控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优化资本配置,确保在复杂市场环境下保持财务健康和持续盈利能力。
(4)PPP经营模式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量PPP项目43.61亿元,约占在手订单的55.81%。PPP项目通常具有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及运营期限较长等特点,使得公司实施PPP业务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宏观经济风险、政策变动风险、市场环境风险、法律合规风险、融资风险、建设阶段风险、营运阶段风险、整体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预算和结算偏差较大的风险、不可抗力与环境风险、退出机制风险等,最终可能影响公司PPP项目的可行性和实际经济效益,使得预期效益不能完全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谨慎承接新的PPP项目。针对在手PPP项目,公司成立了工作专班,一方面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审计结算并进入商业运营,另一方面,对在运项目进一步优化运营管理工作,提升项目盈利能力,为后续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奠定基础;第三,进一步梳理在手PPP项目,制定《PPP项目评估分析报告》《PPP项目投资收益目标跟踪表》《PPP项目退出工作计划跟踪表》《固定资产投资变现计划跟踪表》等,对PPP项目状态进行动态分析,对难以推进的项目启动退出或转让谈判。
(5)市场竞争加剧及技术被赶超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环保产业在政策驱动下快速发展,环保产业规模稳步扩大,产业投资力度不断增强。随着市场竞争加剧,技术迭代与产品升级对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性越发显著,保持核心技术的领先优势和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是企业获取持久竞争力的关键。若未来公司不能在工艺技术创新、产品成本控制、售后跟踪服务等方面保持优势,公司将面临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风险,叠加市场竞争加剧,可能会导致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市场主动权并陷入被动竞争格局。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保证公司经营战略的顺利实现,公司坚持打造核心竞争力,在立足国内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国外市场,增强市场营销能力和技术服务支持,提升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近年来,公司始终保持在技术研发方面的大力投入,并持续加强研发创新及成果转化,扩容关键技术储备,促进科研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积极打造行业领先的技术品牌,为公司业务市场的发展提供强大技术支撑和服务。
(6)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承建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通常涉及设备制造、组装集成、运输安装、项目现场施工等环节,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易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或无法事先预见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项目实施安全风险。为了科学防范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风险,公司通过实施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贯彻施行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运用PDCA循环的管理模式,开展危害因素辨识,并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闭环管理,有效降低各类安全生产风险,促进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提高,确保项目顺利快速的实施。
(7)环保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环保企业面临愈加严格的监管标准和力度,对环保各细分板块的监测指标、污染物排放浓度、处置及排放等环节提出更高标准。公司主要以承接环保工程或进行环保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方式开展业务,在日常经营中,存在产生空气污染、有害物质、污水及固体废物排放、噪声污染等环境保护方面的风险。尽管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以避免或尽量减少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但在实际生产运营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环境保护风险,如果发生环保污染事件将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品牌声誉及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成立了专业的运营团队,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制订切实可行的事故防范措施,排除潜在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不断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能力,避免发生重大环保事件。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5月10日 | 公司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及个人 | 投资者 |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披露的《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活动记录表》。 | 巨潮资讯网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 是 √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与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一)制度体系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和监管的要求,持续完善规范公司运作的基本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等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持续完善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内容的修订,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相关规章制度均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和股东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权利,保证了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报告期内股东会所有提案审议符合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事项绕过股东会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公司聘请律师见证股东会的召开并出具法律意见,确保股东会的规范运作。
2、董事和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选举和变更董事,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工作细则,明确了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较为科学和专业的参考意见或建议。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职权和职责等内容,确保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及其职权的有效行使。公司独立董事依规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报送或者信息披露等事宜。
3、监事和监事会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和变更监事,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行使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权。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以及规范运作情况,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会,对重大问题提出审核意见,勤勉尽责,发挥了法定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聘任和变更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第六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有8名,其中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1名,其他副总经理5名。公司制定了《领导班子会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了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领导班子会及总经理办公会的工作机制及审议程序、高级管理人员聘用与解聘等内容。报告期内,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保障公司稳健发展,努力实现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最大化。
(三)机构设置与职权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原组织架构职责的梳理,根据职能最大化的原则,精简和整合了部分机构,公司形成了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采购管理部、安健环质量部、经营管理部、法务部、总工程师办公室、资产管理部等11个职能管理部门和服务平台,并设置设计事业部、工业事业部、生态环境修复事业部、锂电池循环利用事业部4个公司型事业部及子公司环发院。各部门职能明确、权责明晰,按照独立运行、相互制衡的原则,有效执行公司管理层的各项决策。
(四)信息披露和公司透明度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全面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杜绝内幕交易,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公司对外披露的文件经内部流转报批程序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报刊等媒体发布。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规定,保障股东享有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情况的充分知情权。
(五)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并配备专职人员,制定有《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等内控基本制度。公司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内控制度执行的效果和效率。审计部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编制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报告期内,根据《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审计部监督和检查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建议,并出具了季度、半年度及年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固定资产管理、采购付款、重大项目工程实施、PPP项目商业运营及其他业务进行审计和例行检查,控制和防范风险,提高了公司审计质量,切实维护了股东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学习先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经验,打造与形成了以服务投资者为核心的工作意识和诚信勤勉的工作氛围。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以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致力于构建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关系,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接待投资者调研、举办年度及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接听专线电话、回复专用邮箱邮件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切实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
(七)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制定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以形成企业专业化人力资源指导、经营单元、事业部人力资源合作业务伙伴(HRBP)、人力资源数字化共享平台的模式,逐步优化人力资源三支柱管理模型,提升为各产业链业务发展提供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和支持。
一是,加强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统筹管理,统一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操作细则、办事标准。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对人力资源科学合理规划;招聘配置控编提效;培训体系建设及人才全职业周期管理;薪酬体系完善及人力成本管控分析;绩效管理优化及人才盘点结构优化;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及流程优化等,明确专业指导意见。以达成人力资源中心统筹管理的目标,实现管控、提效、优化、信息建设。
二是,加强人力资源合作伙伴(HRBP)对各产业链业务达成的专业化支持服务。通过薪酬回报率、人均效能分析,适时调整组织架构、业务区域人员配置、组织专业化人才培训、人才盘点结构优化、绩效管理等方式,加强人力资源指标与业务指标达成的经营分析并输出管理指标要求。
三是,加强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人效。
四是,结合业务发展需求,拓宽招聘渠道,提升品牌效益对人才引进作用,加强高层次及专业人才的引进,持续人才迭代。
五是,针对自治区级及市级的人才新政,积极组织相关人才申请相关人才激励及补贴政策。
(八)企业文化
公司一贯秉承“以科技发展正能量,解决环境污染负效应”的理念,以改善、提升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为己任,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始终
秉承“责任、创新、和谐、平等”的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践行社会责任。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倡导人文关怀,把员工的发展融入到企业发展的轨道中,为员工提供展现能力的职业发展平台,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致力于培育员工的归属感,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公司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此外,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员工培训体系,多次组织员工参加线上、线下技能培训,同时,以赛促学,组织员工参与各项技能大赛,提升员工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为员工的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九)党群文化
公司自2017年成立党委后,党委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思想和工作方针,围绕公司发展规划,积极构建“一流党员、一流组织、一流文化”的思想政治工作思路,着力把党组织优势、群众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创新优势、服务优势,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及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坚持“党建带工群团建、工群团建促党建”的长效共建机制,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搭台唱戏,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合,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公司于2018年实施完成了“党建入章程”,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以及党委的职权,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开展工作。
在思想建设上,坚持政治建设为引领,激活发展强大引擎原则;在党员队伍建设上,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截至目前下辖党组织数量14个,其中包含下辖支部9个、外地党委1个、外地党支部5个。公司强化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双融合”,打造一流党建,围绕生产经营创新工作载体、搭建活动平台,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公司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先锋引领上,公司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公司党员积极展现先锋模范作用。2024年10月,钦江水质检测中数据显示含有危险神经毒物“铊”,该物质在世界卫生组织纳入重点限制的主要危害废物之一。为避免当地群众受污染,当地政府启用Ⅳ级响应并提级指挥,公司接到自治区环保厅通知后,在党员队伍率领下,公司组织应急项目队伍奔赴现场,与当地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月,环江县挺峰选矿厂在锑矿选矿过程中存在污水渗漏的情况,接到上级通知任务后,党员先锋带队前往项目现场进行为期21天的应急抢险工作。在优秀党员先锋代表中,我司杨崎峰同志、陆立海同志相继荣获自治区第九批特批专家、广西先进制造业人才称号。在研发领域,由党员队伍带领申报的“木质纤维基重金属治理材料生产技术规程”获得2024年度广西标准化协会高质量团体标准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荣誉。在公司的创新技术研发上,党员同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研发的上流式多级厌氧反应器、上流式多相废水处理氧化塔以及上流式多相循环抗钙型厌氧反应器成功入选由水利厅、科技厅和工信厅联合认定的首批广西先进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目录。该目录总共入选6项技术、工艺和装备,其中我司入选的就占有3项。
在为民办事公益服务上,党委坚持积极主动投身为民办事公益事业不动摇,践行社会责任。公司党委以捐资助学的形式连续3年资助百色市那坡县城厢镇口角村获得大专院校录取的贫困学生24名,累计捐资31,000元助学金,为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做有效衔接、贡献社会力量。2024年度,公司党委累计开展6场志愿服务活动,其中,在联合南宁中心血站开展的无偿献血主题党日活动中,公司广大党员带头积极
参与献血,经过血液初筛、血压测量等初检,最终成功献血人数23人,献血总量达9,000毫升。
在工团建工作中,坚持以党建引领工团建稳步开展工作。持续升级打造“阳光港湾”、“阳光书吧”、“阳光健身”、“心灵驿站”等集学习提升、休闲娱乐、运动健身、阅读交流于一体的党群活动区域,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2024年,公司党委为丰富党员精神文化,拓宽党员知识面,为党员提供“精神驿站”,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基层党组织,添置一批党建类书籍;党工团持续关怀企业困难群体党员及职工,完成了困难党员及职工、八一退伍军人等系列慰问工作及冬日送温暖、夏日送清凉活动,真正把组织关怀和温暖传递到党员及职工手中、心里,持续提升党员及职工归属感。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宁国国控,实际控制人为宁国市国资委。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规范运行,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1、业务独立。公司具备完整的供产销和研发业务环节,拥有独立的业务流程,具备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鉴于控股股东宁国国控在污水运营业务、供水运营业务方面与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关系,为规范和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宁国国控先后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2、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推选和任免,不存在控股股东违反规定干预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资产独立。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机器设备、房屋、土地、商标、专利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公司对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和支配权,独立运营,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机构独立。公司具有健全、独立和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不存在隶属关系。
5、财务独立。公司在财务上规范运作、独立运行,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独立的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任何其他单位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股东关联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况。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问题类型
问题类型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类型 | 公司名称 | 公司性质 | 问题成因 | 解决措施 | 工作进度及后续计划 |
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地方国企 | 事项一:宁国国控与公司所经营业务在污水运营业务方面有所重叠,在一定程度上构成潜在同业竞争; 事项二:公司向宁国国控转让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75%股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宁国国控在供水运营业务领域形成一定的同业竞争。 | 针对事项一,宁国国控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针对事项二,宁国国控出具《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 报告期内承诺正常履行中。 |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8.4635% | 2024-01-22 | 2024-01-22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9.1193% | 2024-04-18 | 2024-04-18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8.3580% | 2024-05-17 | 2024-05-17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5.5066% | 2024-06-25 | 2024-06-25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4.4322% | 2024-09-10 | 2024-09-10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2.5071% | 2024-11-14 | 2024-11-14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张玉家 | 男 | 50 | 董事 | 现任 | 2024-09-10 | 2026-06-25 | - | - | - | - | - | - |
董事长 | 现任 | 2024-10-29 | 2026-06-25 | |||||||||
杨崎峰 | 男 | 50 | 副董事长 | 现任 | 2023-06-26 | 2026-06-25 | 10,120,226 | - | - | - | 10,120,226 | - |
程凯丰 | 男 | 50 | 董事 | 现任 | 2023-06-26 | 2026-06-25 | - | - | - | - | - | - |
王结良 | 男 | 39 | 董事 | 现任 | 2023-06-26 | 2026-06-25 | - | - | - | - | - | - |
程正 | 男 | 43 | 董事 | 现任 | 2024-11-14 | 2026-06-25 | - | - | - | - | - | - |
马宏波 | 男 | 47 | 董事 | 现任 | 2024-09-10 | 2026-06-25 | - | - | - | - | - | -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3-06-26 | 2024-08-19 | - | - | - | - | - | - | |||
张正堂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06-26 | 2026-06-25 | - | - | - | - | - | - |
曾萍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02-25 | 2026-06-25 | - | - | - | - | - | - |
彭书传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09-28 | 2026-06-25 | - | - | - | - | - | - |
赵磊 | 男 | 35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06-26 | 2026-06-25 | - | - | - | - | - | - |
童燕 | 女 | 47 | 监事 | 现任 | 2021-02-25 | 2026-06-25 | - | - | - | - | - | - |
邵一祯 | 女 | 39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4-05-29 | 2026-06-25 | - | - | - | - | - | - |
宋海农 | 男 | 51 | 总经理 | 现任 | 2013-06-13 | 2026-06-25 | 10,120,226 | - | - | - | 10,120,226 | - |
袁先锋 | 男 | 43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4-09-20 | 2026-06-25 | - | - | - | - | - | - |
付林 | 男 | 33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3-08-25 | 2026-06-25 | - | - | - | - | - | - |
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4-05-30 | 2024-09-17 | |||||||||
陈国宁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6-05-30 | 2026-06-25 | 1,387,841 | - | - | - | 1,387,841 | - |
周永信 | 男 | 4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5-03-12 | 2026-06-25 | 694,121 | - | - | - | 694,121 | - |
韦天辉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03-01 | 2026-06-25 | 10,000 | - | - | - | 10,000 | - |
乐观永 | 男 | 3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06-26 | 2026-06-25 | - | - | - | - | - | - |
彭嘉臻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4-08-20 | 2026-06-25 | - | - | - | - | - | - |
郭士光 | 男 | 45 | 董事长 | 离任 | 2023-06-26 | 2024-08-19 | - | - | - | - | - | - |
祝晓峰 | 女 | 47 | 董事 | 离任 | 2021-02-25 | 2024-08-19 | - | - | - | - | - | - |
李成琪 | 男 | 38 | 董事 | 离任 | 2021-02-25 | 2024-10-29 | 590,727 | - | - | - | 590,727 | - |
计桂芳 | 女 | 43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23-06-26 | 2024-05-29 | - | - | - | - | - | - |
王少南 | 男 | 45 | 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3-06-26 | 2024-05-29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22,923,141 | - | - | - | 22,923,141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2024年5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王少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少南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2024年5月29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计桂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计桂芳女士因个人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及民主选举,同意补选邵一祯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付林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024年8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郭士光先生、董事祝晓峰女士、副总经理马宏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原董事郭士光先生、祝晓峰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郭士光先生同时辞任公司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祝晓峰女士同时辞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马宏波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彭嘉臻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补选张玉家先生、马宏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4年9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付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付林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职务。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袁先锋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024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李成琪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成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选举董事张玉家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补选程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张玉家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09-10 | 工作调动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4-10-29 | 工作调动 | |
程正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11-14 | 工作调动 |
马宏波 | 副总经理 | 任免 | 2024-08-19 | 工作调动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09-10 | 工作调动 | |
邵一祯 | 职工监事 | 被选举 | 2024-05-29 | 工作调动 |
袁先锋 | 财务总监 | 聘任 | 2024-09-20 | 工作调动 |
付林
付林 | 财务总监 | 任免 | 2024-05-30 | 工作调动 |
财务总监 | 解聘 | 2024-09-17 | 工作调动 | |
彭嘉臻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08-20 | 工作调动 |
郭士光 | 董事长 | 离任 | 2024-08-19 | 工作调动 |
祝晓峰 | 董事 | 离任 | 2024-08-19 | 工作调动 |
李成琪 | 董事 | 离任 | 2024-10-29 | 个人原因 |
计桂芳 | 职工监事 | 离任 | 2024-05-29 | 个人原因 |
王少南 | 财务总监 | 解聘 | 2024-05-29 | 个人原因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如下:
(1)董事会成员
张玉家,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安徽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张玉家先生于1995年8月开始参加工作,2014年1月至2018年7月,历任宁国市河沥溪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等职务;2018年7月至2020年3月,历任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城乡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20年3月至2021年5月,任宁国市委办公室主任;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任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2022年3月至2024年8月,历任宁国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2年3月至2024年9月,历任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宁国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兼任公司董事长。
杨崎峰,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被评为“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首批广西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入选第二十批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名单。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2006年2月至2006年11月于加拿大新不伦什维克大学进行博士后研究。曾任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轻化工程系主任、院长助理。杨崎峰先生为公司原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自2003年起,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广西环保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务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董事等职务。
程凯丰,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工程管理专业学士,中级工程师。1996年7月至2003年1月,曾任宁国市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管理科科长;2003年2月至2008年2月,曾任宁国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副站长;2008年2月至2011年8月,曾任宁国市建筑业管理处主任;2011年8月至2018年7月,曾任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2018年7月至2022年7月,曾任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历任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现任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宁国市燕津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董事。
王结良,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建筑大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学士,城市规划高级工程师。2010年7月至2012年11月,曾任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科员;2012年11月至2018年4月,历任宁国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职务;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曾任宁国市规划局中溪分局局长;2019年12月至今,历任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职务;现任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源国泰(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宁国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宁国市宁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等职务,兼任公司董事。
程正,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本科学历。律师,宁国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程正先生于2007年12月开始参加工作,2007年12月至2014年7月曾任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诉讼专员、诉讼科长;2014年8月至2017年9月曾任安徽恩龙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预算合约部合约主管;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曾任贵州坤达石业有限公司行政合规部经理;2018年10月至今,任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部长、部长,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内审部部长,宁国市三津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宁国市采优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兼任公司董事。马宏波,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7月至2008年7月,历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会计、投资专职、计财部经理等职务。2008年7月至2021年2月期间,历任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部长等职务;历任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2021年6月至2024年8月,历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广西博世科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董事。张正堂,男,1975年7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人力资源管理,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项(含重点项目1项),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曾获得“蒋一苇企业改革与发展学术基金”优秀论文奖、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参与)、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参与)、人事部全国人事人才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江苏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等。兼任江苏南大苏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曾萍,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协会会员。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曾任湘潭钢铁公司钢铁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7年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彭书传,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获合肥工业大学化学系应用化学专业硕士学位,1999年至今,历任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副教授、系副主任、教授、副院长,现任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赵磊,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士,持有董秘资格证、基金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等证书。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曾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营业部客户经理;2012年7月至2020年7月,曾任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2020年7月至今,历任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副部长;现任宁国市燕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宁国市绿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童燕,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一级项目管理师。现任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数字化管理部总经理、首席数据官;兼任公司
监事。
邵一祯,女,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2022年1月至今,任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宁国市国津矿业有限公司、宁国市美丽乡村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国控恩龙世界木屋村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兼任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7月至今,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审计部总经理,兼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宋海农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宋海农先生于2004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2006年4月至2007年4月于瑞典皇家工学院进行博士后研究。其作为主要研发人员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广西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等多项荣誉。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国家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入选国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批“八桂学者”,广西高层次人才,广西第十五批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首批“广西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宋海农先生曾任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轻化工程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广西生态环境厅环境应急专家库专家成员、广西造纸行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宋海农先生自2003年起,曾任公司监事长、副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总经理。
袁先锋,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税务师。2004年12月至2018年9月,历任安徽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项目经理、审计部负责人。2018年12月至2024年8月,历任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部长、董事兼总经理;历任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部长、财务管理中心主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并在部分下属子公司任职;历任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并在部分下属子公司任职。袁先锋先生现兼任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并在部分下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兼任董事或监事;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付林,男,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董事职务。陈国宁,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西大学化学工艺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正高级工程师,曾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评为“科技特派员先进个人”,荣获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青年科技奖,荣获首届广西杰出工程师奖,广西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广西企业创新达人。列入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被南宁市人民政府授予“南宁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国轻工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08年起曾任职于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工程学院。陈国宁先生自2016年起,曾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生态环境修复事业部总经理、工业事业部总经理、设计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董事等职务。周永信,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7月毕业于广西大学制浆造纸工程专业,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荣获“南宁市新世界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列入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被评选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广西十百千知识产权(专利)
中青年专家”。周永信先生自2008年2月起,历任公司项目部工程师、项目部副经理、总工办副主任、技术中心主任、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董事、经理等职务。韦天辉,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西大学制浆造纸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2005年至2013年,历任上海洗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经理等职务。2014年至2016年期间,任杭州撒拉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至今,历任公司市场部区域经理、总经理助理、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董事、经理等职务。乐观永,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西大学岩土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2011年至2018年,历任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科员、副科长等职务。2018年至2019年期间,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审计主管、审计经理。2019年至今,历任公司企管中心副经理、工程管理中心副总监、造价合约管理中心总经理、工程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彭嘉臻,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03年3月,任广州市电力总公司企管部主管。2003年4月至2012年8月,历任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战略规划部、战略管理部主管、高级主管。2012年8月至2016年5月,历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计划部、战略管理部部门助理,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部门助理。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4年8月,历任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党群工作部部长、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人民武装部部长,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玉家 | 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4-08-18 | 至今 | 是 |
宁国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4-12 | 至今 | 否 | |
程凯丰 | 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 2023-12-19 | 至今 | 是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05-15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燕津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08-01 | 至今 | 否 | |
王结良 | 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 2023-06-20 | 至今 | 是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1-11-01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08-01 | 至今 | 否 | |
宁源国泰(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2022-02-22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宁盛产业投资 | 总经理、董事 | 2024-11-21 | 至今 | 否 |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有限公司 | |||||
程正 | 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风控内审部部长、监事 | 2023-12-19 | 至今 | 是 |
安徽省宁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6-20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国津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8-01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燕津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8-01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8-01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8-01 | 至今 | 否 | |
宁国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04-12 | 至今 | 否 | |
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8-01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青龙湾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4-25 | 至今 | 否 | |
宁源国泰(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2-08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森煜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11-26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三津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3-10-08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采优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4-03-29 | 至今 | 否 | |
安徽钜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2-16 | 至今 | 否 | |
宁国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5-16 | 至今 | 否 | |
宁国建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7-03 | 至今 | 否 | |
马宏波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4-08-16 | 至今 | 是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1-26 | 2024-02-01 | 否 | |
赵磊 | 宁国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2-06 | 至今 | 否 |
宁国市燕津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11-06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8-01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8-09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燕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 2022-11-01 | 至今 | 是 | |
安徽瑞科资源循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4-15 | 至今 | 否 |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02-06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绿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 2024-10-24 | 至今 | 否 | |
童燕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2020-12-09 | 至今 | 是 |
邵一祯 | 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12-19 | 至今 | 否 |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宁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8-01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国津矿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8-01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美丽乡村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1-04 | 至今 | 否 | |
宣城国控恩龙世界木屋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2-07 | 至今 | 否 | |
袁先锋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6-29 | 至今 | 否 |
安徽宁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12-05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8-01 | 至今 | 否 | |
池州九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08-20 | 至今 | 否 | |
宁源国泰(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2-08 | 至今 | 否 | |
宁国新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08-16 | 至今 | 否 |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2-06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4-21 | 2024-11-01 | 否 | |
宁国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3-11 | 2024-10-17 | 否 | |
彭嘉臻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职工监事 | 2024-04-17 | 2026-11-9 | 否 |
郭士光 | 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3-06-20 | 至今 | 是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11-01 | 至今 | 否 | |
祝晓峰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 2020-01-02 | 至今 | 是 |
广州市城市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02-03 | 2024-08-02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杨崎峰 | 株洲南方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10-17 | 至今 | 否 |
广西艾科宁消毒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05-17 | 至今 | 否 | |
广西环保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08-21 | 至今 | 否 | |
湖南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11-04 | 至今 | 否 | |
马宏波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5-25 | 至今 | 否 |
广西博世科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5-24 | 至今 | 否 |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张正堂 | 南京大学商学院 | 历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等职,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05-07-03 | 至今 | 是 |
江苏南大苏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2-29 | 至今 | 否 | |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12-27 | 2026-08-09 | 是 | |
彭书传 | 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历任副教授、系副主任、教授、副院长等职,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 1993-04-15 | 至今 | 是 |
曾萍 |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教授、博士生导师 | 2015-09-01 | 至今 | 是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07-09 | 至今 | 是 | |
广东华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08-28 | 至今 | 是 | |
广州塔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5-18 | 至今 | 是 | |
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08-10 | 2024-08-07 | 是 | |
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5-18 | 2024-05-17 | 是 | |
宋海农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 人大代表 | 2023-01-17 | 2028-01-16 | 否 |
浙江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11 | 至今 | 否 | |
陈国宁 | 全州县博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8-06-15 | 至今 | 否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4-13 | 2024-03-20 | 否 | |
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03-18 | 至今 | 否 |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06-14 | 至今 | 否 | |
广西博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06-28 | 至今 | 否 | |
付林 |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05-20 | 至今 | 是 |
广西博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2-27 | 至今 | 否 |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3-20 | 至今 | 否 | |
周永信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04-13 | 2024-03-20 | 否 |
河池市宜州博世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11-17 | 至今 | 否 | |
广东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2-02-16 | 至今 | 否 |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08-09 | 2024-02-05 | 否 | |
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4-09-23 | 至今 | 否 | |
韦天辉 |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9-29 | 至今 | 否 |
广西艾科宁消毒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10-28 | 至今 | 否 |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1-06-08 | 至今 | 否 | |
南宁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05-25 | 至今 | 否 | |
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3-09-07 | 2024-09-23 | 否 | |
郭士光 | 宣城国控恩龙世界木屋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0-18 | 至今 | 否 |
安徽博世科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4-04-16 | 至今 | 否 | |
博世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24-07-29 | 至今 | 否 | |
内蒙古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24-08-13 | 至今 | 否 | |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宁城南路加油站 | 负责人 | 2021-09-29 | 至今 | 否 | |
李成琪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5-25 | 2024-03-20 | 否 |
广东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2-16 | 至今 | 否 |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上海通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2023-07-10 | 2024-01-19 | 是 | |
成都玉衡天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11-01 | 至今 | 是 | |
计桂芳 | 河池市宜州博世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11-28 | 至今 | 否 |
安徽博世科晶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10-28 | 至今 | 否 |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04-10 | 2024-03-20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22年5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雪球、宋海农、马宏波、李成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6号),对博世科、时任董事长张雪球、总经理宋海农、时任财务总监马宏波、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成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2022年8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同时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张雪球、总经理宋海农、时任财务总监马宏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3、2024年8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关于对王少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1号),对时任财务总监王少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议案,在公司控股股东宁国国控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环投集团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以基本年薪和年终绩效考评相结合的薪酬体系,基本年薪按其所任职务核定,绩效考评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及绩效完成情况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额外领取监事职务报酬;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依据公司所处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依据风险、责任、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完成情况,经考核评定最终确定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玉家 | 男 | 50 | 董事长 | 现任 | - | 是 |
杨崎峰 | 男 | 50 | 副董事长 | 现任 | 42.14 | 否 |
程凯丰 | 男 | 50 | 董事 | 现任 | - | 是 |
王结良 | 男 | 39 | 董事 | 现任 | - | 是 |
程正 | 男 | 43 | 董事 | 现任 | - | 是 |
马宏波 | 男 | 47 | 董事 | 现任 | 44.30 | 是 |
张正堂 | 男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00 | 否 |
曾萍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00 | 否 |
彭书传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00 | 否 |
赵磊 | 男 | 35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 | 是 |
童燕 | 女 | 47 | 监事 | 现任 | - | 是 |
邵一祯 | 女 | 39 | 职工监事 | 现任 | 39.31 | 否 |
宋海农 | 男 | 51 | 总经理 | 现任 | 42.76 | 否 |
袁先锋 | 男 | 43 | 财务总监 | 现任 | 18.87 | 否 |
付林 | 男 | 33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53.55 | 否 |
陈国宁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2.31 | 否 |
周永信 | 男 | 4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9.13 | 否 |
韦天辉 | 男 | 45 | 副总经理 | 现任 | 42.57 | 否 |
乐观永 | 男 | 3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60.35 | 否 |
彭嘉臻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5.76 | 否 |
郭士光 | 男 | 45 | 董事长 | 离任 | - | 是 |
祝晓峰 | 女 | 47 | 董事 | 离任 | - | 是 |
李成琪 | 男 | 38 | 董事 | 离任 | 9.52 | 否 |
计桂芳 | 女 | 43 | 职工监事 | 离任 | 10.38 | 否 |
马宏波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离任 | - | 否 |
王少南 | 男 | 45 | 财务总监 | 离任 | 16.52 | 否 |
合计 | -- | -- | -- | -- | 518.47 | -- |
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2-22 | 2024-2-22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向下修正“博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3-14 | 2024-3-15 |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博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4-8 | 2024-4-8 | 1、审议通过《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4-18 | 2024-4-18 |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博世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4-25 | 2024-4-26 | 1、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及机构设置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5-30 | 2024-6-1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6-14 | 2024-6-14 |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8-9 | 2024-8-9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8-20 | 2024-8-21 |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8-29 | 2024-8-30 |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9-8 | 2024-9-9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9-20 | 2024-9-20 |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书>暨对外投资进展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10-29 | 2024-10-30 |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张玉家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杨崎峰 | 13 | 8 | 5 | 0 | 0 | 否 | 6 |
程凯丰 | 13 | 8 | 5 | 0 | 0 | 否 | 6 |
王结良 | 13 | 8 | 5 | 0 | 0 | 否 | 6 |
马宏波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张正堂 | 13 | 8 | 5 | 0 | 0 | 否 | 6 |
曾萍 | 13 | 8 | 5 | 0 | 0 | 否 | 6 |
彭书传 | 13 | 8 | 5 | 0 | 0 | 否 | 6 |
郭士光
郭士光 | 8 | 4 | 4 | 0 | 0 | 否 | 4 |
祝晓峰 | 8 | 4 | 4 | 0 | 0 | 否 | 4 |
李成琪 | 12 | 7 | 5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实地调研及其他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通过现场会议、书面报告、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重要的经营信息,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提出积极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曾萍(主任委员)、李成琪、张正堂 | 7 | 2024-02-22 |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 ||||
2024-04-24 | 1、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7、审议《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9、审议《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审议《关于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内部审计报告》; 12、审议《2023年第四季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13、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14、审议《关于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15、审议《关于公司<审计部2024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二季度工作计划>》; 16、审议《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4-06-14 | 1、审议《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4-08-27 | 1、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24年第二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4、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和冲回减值准备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审计部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2024 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 无 | 无 | |
2024-09-07 | 1、审议《关于公司对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2、审议《关于更正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4-09-20 |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无 | 无 |
2024-10-29
2024-10-29 | 1、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 无 | 无 | ||||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郭士光(主任委员)、杨崎峰、彭书传 | 3 | 2024-02-22 |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2024-04-23 | 1、审议《关于调整集团组织架构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4-05-29 | 1、审议《关于公司拟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的议案》。 | 无 | 无 | ||||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彭书传(主任委员)、曾萍、杨崎峰 | 3 | 2024-05-29 |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2024-08-19 |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无 | 无 | ||||
2024-09-19 |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无 | 无 | ||||
彭书传(主任委员)、曾萍、程凯丰 | 1 | 2024-10-29 |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无 | 无 |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正堂(主任委员)、彭书传、祝晓峰 | 2 | 2024-04-12 |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决算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经与会委员认真审议,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2024-06-24 | 1、审议《关于修订博世科环保集团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无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17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3,346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3,763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3,98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73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538 |
销售人员 | 80 |
技术人员 | 839 |
财务人员 | 95 |
职能支持管理人员 | 211 |
合计 | 3,76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136 |
大学(含本科、大专) | 1,347 |
中专及高中 | 389 |
其他 | 1,891 |
合计 | 3,763 |
2、薪酬政策
公司在当期发展阶段建立完善了薪酬与考核紧密结合的薪酬管理体系,体现业绩导向、结果应用原则,采用责任风险与收益对等的激励措施,结合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结果挂钩,通过对员工工作能力及业绩表现的评估进行人员定职定薪。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设置管理与专业双向晋升通道,以管理和专业为方向为员工职业发展提供多元化发展模式,员工可通过管理能力的提升、管理责任的加重、管理范围的拓宽而获得管理通道晋升机会,亦可通过专业技术能力的提升,专业领域的做深做强从而获得专业通道晋升机会,以实现薪资的合理增长,有效激励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人效提升。
3、培训计划
培训的生命力在于与公司战略发展及员工职业发展的紧密结合。公司培训体系是在对公司发展战略分析的基础上,围绕员工能力发展路径和职业规划而设计的学习地图。通过人才盘点等手段,识别支撑战略落地的关键岗位和关键人才,通过岗位能力分析,形成更为系统化、更加健全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进行课程体系搭建,线下专题分享、线上云端学习等灵活形式运用,以快速储备人才梯队为前提、以岗位能力提升为导向,为员工成长所需的综合素质、技能水平、管理能力等提供相应的培训支持,帮助员工有效的实现职业发展目标,也为公司发展培养更多具备良好经营、管理、技术水平的人才,不断的提升公司竞争
力。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签订《劳务外包协议》,将厨师、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后勤服务工作进行委外。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执行公司现行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891,074.09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28,303,183.00元,按照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961,494.27元,母公司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23,264,677.27元。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主要原因系公司持续贯彻落实优化业务结构的经营策略,目前正处于重要的业务转型期,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做出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于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提升经营业绩,促使关键经营指标回暖向好,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质增效,不断增强投资者回报。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现金分红政策未进行调整或变更。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533,880,389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0 |
可分配利润(元) | -1,080,082,145.86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结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及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面临的风险等因素,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地更新和完善,建立了一套设计科学、简洁适用、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领导的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子公司内控管理等环节,具有较为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有效降低了公司内外部风险,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湖南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 | 报告期内完成整合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控股孙公司湖南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进行总体控制。公司对子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在各项经营活动、资金安排、人员配备、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垂直管理。公司董事会对子公司在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架构、经营目标和计划、重大经营合同、财务管控、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控制,并不断完善相关经营管理制度及业务授权审批流程,实现对子公司的全面管控。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4月22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一、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或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5.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二、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 一、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国家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6.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公司遭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8.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 |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
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
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三、财务报告一般缺陷
1.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三、财务报告一般缺陷 1.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实际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实际净利润同比上升。 二、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 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4.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通报批评;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6.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4.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6.存在其他缺陷。 | |
定量标准 | 一、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 (一)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1.资产、负债错报>资产总额 1% 以上; 2.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2%以上; 3.利润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5%以上; 4.所有者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5.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即由于会计差错使得原来为亏损的转变为盈利,或者由盈利转变为亏损; 6.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税前利润总额5%以上;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的认定标准: 1. 或有事项未披露涉及金额>所有者权益3%。 二、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 (一)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1.资产总额的0.2%≤资产、负债错报≤资产总额1%; 2.营业收入总额0.4%≤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2%; 3.税前利润总额的2%≤利润错报≤税前利润总额5%; 4.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所有者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不直接影响盈亏性质,税前利润总额的 2%≤会计差错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5%;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的认定标准:1.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6%≤或有事项未披露涉及金额<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 三、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 (一)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1.资产、负债错报<资产总额0.2%以下; 2.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4%; | 一、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损失>资产总额的1%; 二、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资产总额的0.05%≤损失≤资产总额1%; 三、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损失<资产总额 0.05% |
3.利润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2%;
4.所有者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
不直接影响盈亏性质,会计差错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2%;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的认定标准:
1.或有事项未披露涉及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6%。
3.利润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2%; 4.所有者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 5.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 不直接影响盈亏性质,会计差错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2%;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的认定标准: 1.或有事项未披露涉及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6%。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博世科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4月22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1)公司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需遵守的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2)公司自身生产经营过程中需遵守的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再生水水质标准》(SL 368-2006)、《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等。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排污许可证情况如下: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排污许可证基本信息 | ||
证书编号 | 申领时间 (发证时间) | 有效期 | |
澄江博世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澄江市污水处理厂项目) | 91530422MA6K70F77K001Y | 2024年8月16日 | 2024年08月16日至2029年08月15日 |
宣恩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宣恩县污水处理厂项目) | 91422825MA492XNA1E001U | 2022年6月13日 | 2022年08月12日至2027年08月11日 |
京山博世科城东水务有限公司(京山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 | 91420821MA493PTL3F001Q | 2022年7月27日 | 2022年08月08日至2027年08月07日 |
京山博世科文峰水务有限公司(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项目) | 91420821MA498DPL2R001U | 2022年8月5日 | 2022年08月15日至2027年08月14日 |
上林县博世科威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象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 91450125MA5LA4UA3C001V | 2025年1月8日 | 2025年1月8日至2030年1月7日 |
灵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灵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 91140729MA0K84Q3X4001Q | 2022年11月17日 | 2022年12月10日至2027年12月09日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藤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 12450422321799511E001V | 2023年7月11日 | 2023年07月14日至2028年07月13日 |
保靖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保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保靖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保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 91433125MA4PGN584F001V | 2022年11月21日 | 2022年11月21日至2027年11月20日 |
古丈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古丈红石林工业园项目) | 91433126MA4M2GMU4F001U | 2022年6月20日 | 2022年6月20日至2027年6月19日 |
攸县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攸县网岭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 | 91430223MA4M555M74001R | 2023年3月27日 | 2023年4月07日至2028年4月06日 |
广西博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450500MA5L539Y6K001P | 2023年03月10日 | 2023年03月10日至2028年03月09日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91450500MA5N9HAL8E001V | 2024年7月17日 | 2021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澄江博世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澄江市污水处理厂项目) | 废水 | COD、TP、TN、NH3-N | 间歇 | 一个 | 排入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 | COD:13.66mg/L、TP:0.228mg/L、TN:10.96mg/ L、NH3-N:0.91mg/ 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COD:68.48吨/年、TP:1.16吨/年、TN:54.97吨/ 年、NH3-N:4.6吨/年 | COD:153.3吨/年、TP:1.84吨/年、TN:82.13吨/年、NH3-N:10.22吨/年 | 无 |
宣恩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宣恩县污水处理厂项目) | 废水 | COD、NH3-N、TP、TN | 连续 | 一个 | 贡水河 | COD:7.949mg/L、NH3-N:0.396mg/L、TN:8.984mg/ L、TP:0.0.202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COD:36.1467吨/年、NH3-N:1.699557吨/年、TN:41.044022吨/年、TP:0.924041吨/年 | COD:547.5吨/年、NH3-N:54.75吨/年、TN:164.25吨/年、TP:5.48吨/年 | 无 |
京山博世科城东水务有限公司(京山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 | 废水 | COD、NH3-N、TP、TN | 连续 | 一个 | 京山河 | COD:9.36mg/L、NH3-N:0.15mg/L、TN:7.15mg/L、TP:0.23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COD:92.01吨/年、NH3-N:1.51吨/年、TP:2.3吨/年、TN:70.17吨/年 | COD:547.5吨/年、NH3-N:54.75吨/年、TP:5.475吨/年、TN:164.25吨/年 | 无 |
京山博世科文峰水务有限公司(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项目)
京山博世科文峰水务有限公司(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项目) | 废水 | COD、NH3-N、TP、TN | 连续 | 一个 | 京山河 | COD:13.48mg/L、NH3-N:0.12mg/L、TN:8.53mg/L、TP:0.2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COD:148.3吨/年、NH3-N:1.29吨/年、TP:2.22吨/年、TN:93.99吨/年 | COD:547.5吨/年、NH3-N:54.75吨/年、TP:5.475吨/年、TN:164.25吨/年 | 无 |
上林县博世科威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象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 废水 | COD、NH3-N、TP、TN | 间歇 | 一个 | 缚龙渠 | COD:9.431mg/L、NH3-N:0.089mg/L、TP:0.112mg/L、TN:4.659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COD:14.772吨/年、TP:0.167吨/年、TN:6.817吨/年、NH3-N:0.126吨/年 | COD:109.5吨/年、TP:1.095吨/年、TN:32.85吨/年、NH3-N:10.95吨/年 | 无 |
灵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灵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 废水 | COD、TP、TN、NH3-N | 连续 | 一个 | 静升河 | COD:18.12mg/L、NH3-N:0.224mg/L、TP:0.204mg/L、TN:10.045mg/L | COD、氨氮、总磷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V类水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 COD:54.86吨/年、NH3-N:0.678吨/年、TP:0.618吨/年、TN:30.41吨/年 | COD:146吨/年、NH3-N:7.3吨/年、TP:1.46吨/年、TN:54.6吨/年 | 无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藤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COD、TP、TN、NH3-N | 间歇 | 一个 | 北流河 | COD:13.12mg/L、NH3-N:0.89mg/L、TP:0.08mg/L、TN:3.12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COD:1.45吨/年、NH3-N:0.098吨/年、TP:0.0088吨/年、TN:0.345吨/年 | COD:36.5吨/年、NH3-N:3.65吨/年、TP:0.365吨/年、TN:10.95吨/年 | 无 |
保靖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保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 废水 | COD、NH3-N、TP、TN | 连续 | 一个 | 酉水河 | COD:7.893mg/ L、NH3-N:0.107mg/ L、TP:0.143mg/ L、TN:7.872mg/ 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COD:25.66吨/年、NH3-N:0.34吨/年、TP:0.46吨/年、TN:25.59吨/年 | COD:365吨/年、NH3-N:36.5吨/年、TP:3.65吨/年、TN:109.5吨/年 | 无 |
古丈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古
丈红石林工业园项目)
古丈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古丈红石林工业园项目) | 废水 | COD、NH3-N、TP、TN | 连续 | 一个 | 酉水河 | COD:21.44mg/L、NH3-N:0.20mg/L、TP:0.08mg/L、TN:3.30mg/L | 《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 | COD:0.81吨/年、NH3-N:0.007吨/年、TP:0.12吨/年、TN:0.12吨/年 | COD:109.5吨/年、NH3-N:5.475吨/年、TP:0.1095吨/年、TN:36.5吨/年 | 无 |
攸县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网岭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 | 废水 | COD、NH3-N、TP、TN | 连续 | 一个 | 沙河 | COD:5.60mg/L、NH3-N:0.36mg/L、TN:6.75mg/L、TP:0.19mg/L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COD:6.4678吨/年、NH3-N:0.4427吨/年、TP:0.2063吨/年、TN:7.7773吨/年 | COD:91.25吨/年、NH3-N:10.95吨/年、TP:1.095吨/年、TN:32.85吨/年 | 无 |
广西博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无组织、废水 | 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特征污染物(臭气浓度,氨气)废水污染物: 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动植物油,悬浮物,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氟化物(以F-计),石油类,氰化物,硫化物,总砷,总铜,总锌,总铁,总铝,总氰化物 | 废气排放方式:无组织; 废水排放方式:直接排放。 | 一个 | 通过B3深海排放口排放 | DW008总排放口:总铬:0.0545mg/L、六价铬:0.018mg/L、总镍:0.12125mg/L、总锌:0.104mg/L、总铜:0.06025mg/L、化学需氧量:29.326mg/L、氨氮:1.023mg/L、氰化物:0.01675mg/L、氟化物(以F-计):6.615mg/L,总汞:0.000477mg/L,总氮:4.97mg/L,总镉:0.003375mg/L,总铅:0.06075mg/L、总磷(以P计):0.6725mg/L、 总砷:0.0024mg/L 、悬浮物:12.5mg/L 、总银:0.015mg/L 、总铁: 0.06mg/L、硫化物:0.0775mg/L、石油类:0.125mg/L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COD:0.816086吨/年、氨氮:0.030787吨/年、总锌:0.0025吨/年、氟化物(以F-计) :0.122956吨/年、总汞:0.000012吨/年、氰化物:0.000809吨/年、总镉:0.00006 、总铅:0.002091吨/年、总砷:0.000047吨/年、悬浮物:0.352358吨/年、硫化物: 0.002237吨/年、总铜:0.001874吨/年、石油类:0.001463吨/年 | COD:30.5494吨/年、氨氮:3.2362吨/年、总锌:0.0018吨/年、氟化物(以F-计) :0.037吨/年、总汞:0.000008吨/年、氰化物:0.000484吨/年、总镉:0.000167吨/年、总铅:0.00152吨/年、总砷:0.000029吨/年、悬浮物:0.412吨/年、硫化物:0.022吨/年、总铜:0.0125吨/年、石油类: 0.1546吨/年 | 无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大气、废水 | 大气污染物:氟化物,颗粒物,氯化氢,挥发性有机物,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温度,二氧化硫,砷及其化合物,氮 | 废气排放方式:有组织、无组织; 废水 | 十三个 | 大气污染排放口:12个废水污染物排放口 | DA001烟气总排口一氧化碳:0mg/m?(小时均值)、氮氧化物:0mg/m?(小时均值)、二氧化硫:0mg/m?(小时均值)、氟化氢:0mg/m?(小时均值)、氯化氢:0mg/m?(小时均值)、铬及其化合物:0mg/Nm?(小时 | 《大气污染物执行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20),《恶 | 颗粒物:2.713177吨/年、SO2:0吨/年、NOX:0吨/年 | 大气有组织排放:颗粒物:5.77吨/年、SO2:19.4吨/年、NOx:40.54吨/年 废水: | 无 |
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氟化氢,非甲烷总烃废水污染物:
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氟化物(以F-计),磷酸盐,粪大肠菌群数/(MPN/L),总余氯(以Cl计),六价铬,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烷基汞,总有机碳,总镍,总铜,总锌,总银,总铍,总钡,氰化物,苯并[a]芘,硫化物,盐类
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氟化氢,非甲烷总烃 废水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化学需氧量,氨氮(NH3-N),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氟化物(以F-计),磷酸盐,粪大肠菌群数/(MPN/L),总余氯(以Cl计),六价铬,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烷基汞,总有机碳,总镍,总铜,总锌,总银,总铍,总钡,氰化物,苯并[a]芘,硫化物,盐类 | 排放方式:间接排放 | 1个 | 均值)、砷及其化合物:0mg/Nm?(小时均值)、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0mg/Nm?(小时均值)、二噁英类:0ng-TEQ/m?(小时均值)、镉及其化合物:0mg/Nm?(小时均值)、铅及其化合物:0mg/Nm?(小时均值)、汞及其化合物:0mg/Nm?(小时均值)。 废水污染物:DW001污水处理站总排口:总锌:0.025mg/L、总磷(以P计):0.11mg/L、总有机碳:0.9mg/L、总铍:0.0005mg/L、悬浮物:14mg/L、磷酸盐:0.12mg/L、总氮(以N计):3.11mg/L、总铬:0.041mg/L、总银:0.015mg/L、总镉:0.002mg/L、粪大肠菌群数/(MPN/L):620、pH值:7.5、总铅:0.025mg/L、六价铬:0.005mg/L、总砷:0.0019mg/L、氨氮(NH3-N):1.22mg/L、石油类:0.41mg/L、化学需氧量:18mg/L、总余氯(以Cl计):0.22mg/L、总镍:0.025mg/L、氟化物(以F-计):0.72mg/L、氰化物:0.01mg/L、烷基汞:0mg/L、总钡:0.01mg/L、总汞:0.00023mg/L、苯并[a]芘:0.0000004mg/L、总铜:0.02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7mg/L;DW004污水处理站总排口:总铅:0.42mg/L、总汞:0.00038mg/L、总铍:0.0005mg/L、总银:0.03mg/L、六价铬:0.017mg/L、总铬:0.071mg/L、总砷:0.0075mg/L、总镉:0.0035mg/L、氟化物(以F-计):0.72mg/L、苯并[a]芘:0.0000004mg/L、总镍:0.025mg/L。 |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废水污染物执行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 运行情况 | 2024年度污染物排放浓度降幅 |
澄江博世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澄江市污水处理厂项目) | COD、NH3-N、TP、TN | 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脱水系统 | 预处理+ICEAS生化处理+深度处理 | 正常 | COD:92.1%、NH3-N:96.9%、TP:94.8%、TN:69.5%、 |
宣恩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宣恩县污水处理厂项目) | COD、NH3-N、TP | 进水泵站、二沉池、格栅、氧化沟、混凝沉淀池 | 进水设施、预处理(活性污泥)、深度处理 | 正常 | COD:94.82%、NH3-N:98.14%、TP:92.84%、TN:64.23%、 |
京山博世科城东水务有限公司(京山市城东污水处理厂项目) | COD、NH3-N、TP、TN |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器+紫外消毒 | 水解酸化+A2O氧化沟+深度处理工艺 | 正常 | COD:93.66%、NH3-N:98.87%、TP:90.72%、TN:61.99% |
京山博世科文峰水务有限公司(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项目) | COD、NH3-N、TP、TN | 进水泵房、曝气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 | A2O氧化沟+深度处理工艺 | 正常 | COD:93.24%、NH3-N:99.28%、TP:90.83%、TN:64.77% |
上林县博世科威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象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 COD、NH3-N、TP、TN | 格栅池、调节池、初沉池、CASS池、中间池、二沉池、砂滤池、紫外消毒设备。 | CASS池工艺 | 正常 | COD:93.53%、NH3-N:99.30%、TP:95.47%、TN:72.72% |
灵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灵石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 COD、NH3-N、TP、TN | 格栅间、沉砂池、生物池、沉淀池、混凝沉淀、滤池、清水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回用水泵房 | AAO | 正常 | COD:94.3%、NH3-N:99.3%、TP:92.6%、TN:73.5%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藤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 COD、TP、TN、NH3-N | 泵站、格栅、调节池、旋流沉沙池、CASS池、絮凝沉淀池、污泥浓缩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池 | CASS池工艺 | 正常 | COD:93.64%、TN:82.68%、NH3-N:87.06%、TP:93.22% |
保靖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保靖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 | COD、NH3-N、TP、TN | 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器+紫外消毒 | AAO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工艺 | 正常 | COD:96.04%、NH3-N:99.59%、TP:95.08%、TN:79.34% |
古丈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古丈红石林工业园项目) | COD、NH3-N、TP、TN |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生化池+MBR膜池+二氧化氯发生器 | 水解酸化+AO氧化沟+MBR膜池+深度处理工艺 | 正常 | COD:73.11%、NH3-N:95.71% |
攸县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网岭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 | COD、NH3-N、TP、TN | 粗格栅及进水泵站+细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CASS生化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消毒 | 预处理+二级处理CASS生化池+深度处理工艺 | 正常 | COD:93.9%、NH3-N:97.3%、TP:87.9%、TN:62.9% |
广西博和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广西博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特征污染物(臭气浓度,氨气)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其他特征污染物(动植物油,悬浮物,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总氮,总磷,氟化物,石油类,氰化物,硫化物,总砷,总铜,总锌,总铁,总铝,总氰化物) | 生产废水预处理单元,生化处理单元 | 物理化学处理+A2O工艺 | 正常 | 2024年与2023年相比,排放量减少12%,六价铬排放增加:80%,化学需氧量增加:22.19%,总氮增加:49.1%,总磷减少:12.28%,氟化物增加9.51%,总氰化物增加19.64%,硫化物增加100%,总铁增加100%,总铬减少39%,总铅增加397%,总砷增加100%,总汞增加223%,总镍增加100%,石油类减少54%、总锌增加30%,总铜增加100%、总银增加100%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SO2、二噁英类、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砷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氢、挥发性有机物、氨(氨气)、臭气浓度、硫化氢、氟化物。 废水污染物:COD、SS、BOD5、石油类、氨氮、氟化物、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六价铬、PH值、重金属、磷酸盐、总磷、总有机碳、总氮、总铜、总锌、总钡、氰化物、烷基汞、总铍、总镍、总银、苯并[a]芘。 | 烟气脱硝装置,烟气急冷塔,脱硫塔,布袋除尘器,脱酸塔,烟囱,引风机,碱洗塔,活性炭吸附器,生物除臭系统,气浮池,中和反应池,絮凝沉淀池,MBR反应器 |
烟气处理工艺:脱硝+烟气急冷+消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烟气再热工
艺,
废水处理工艺:气浮+还原中和反应+絮凝沉淀+MBR膜生物反应器工艺
正常 | 废气:SO2、二噁英类、一氧化碳、汞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砷及其化合物污降幅均为100%。 废水:COD减少40%,SS增加7.29%,BOD5减少47.91%,氨氮减少47.76%,总氮减少44.27%,总磷减少80.36%,磷酸盐减少77.36%,氰化物增加25%,六价铬减少37.5%,总铬增加70.83%,总铜增加604%,总锌减少68.75%,总镉减少52.39%,总汞减少14.9%,总砷减少9.6%,总镍、总银、总铍、23年均未达到检出限,故增加100%,烷基汞均未达到检出限,无变化。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报告期内,上述重点排污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阐述了公司及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措施,是指导公司及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准则。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报告期内,上述重点排污单位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执行的排放标准,制定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切实做好对自身管辖污染源的在线监测工作。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2024年度累计缴纳环境保护税2.36万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作为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公司可为客户提供经济、环保、高效的综合环境治理解决方案和技术服务。报告期内,博世科子公司博环环境中标了崇左、来宾、梧州、贺州等市的其他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项目,涉及钢铁、水泥、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约33家企业的碳排放报告核查,需完成文件评审、现场核查、不符合项清单、出具核查报告等工作,指导企业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监测计划及管理制度。在矿区/流域污染治理方面,利用自主研发的固废资源化减碳修复材料开展环境修复,辅以植被恢复带来的碳增汇,修复后的矿山生态系统可以达到自然土壤和植被的碳密度,有效提高土壤和植被固碳量。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以自主开发的生物有机肥为核心,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结合氮肥减施、精准施肥、水肥一体化的减排技术,以及科学的农田管理举措来固定土壤有机碳含量,减少农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同时因地制宜推动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退耕还林还草增汇。针对工业废水厌氧处理、农业固废制备有机肥发酵过程产生的甲烷进行统一收集和利用,有效降低水处理过程、固废处理过程碳排放。在水处理领域,公司针对低浓度脱氮问题开发的UBEF生物滤池,通过轻质高强滤料和自动化反馈控制微机构成高负荷生物膜工艺,较传统反硝化工艺提高30%碳源的利用效率,反洗能耗降低50%;在土壤修复领域,基于现有热脱附装备,公司开发了负碳绝氧热解、高温烟气碳利用、多点脉冲均热节能、油水固分离碳回收的技术工艺,大幅降低热脱附过程的碳排放;在厨余垃圾领域,公司采用酸化预处理+干式好氧发酵分散式处理方法,能降低垃圾转运过程中车辆碳排放,在预处理环节增加脱水效率,减少了50%的发酵设备能耗,相较传统集中式好氧发酵技术,碳减排提升达30%以上等。公司始终重视并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日常通过强化对员工宣传环保知识,加强对企业办公、车间生产的节能用电管理,提升环保设备研发能力以降低原材料的消耗、积极推进绿色制造等,促进节能减排,实现企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古丈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古丈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简称“古丈博世科”)运营的古丈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对每组构筑物恶臭污染源采用封闭式结构,将产生的臭气抽送到除臭处理装置中进行集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排放,而排污许可证载明大气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存在污染物排放方式与排污许可证规定不相符的违法行为。 | 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 | 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并参照《湖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表13通用裁量表的裁量标准,于2024年3月27日对古丈博世科处以5.96万元的罚款。 | 本次事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 古丈博世科在案件查处期间,已经积极完成整改,也已按时足额缴纳罚款。 2024年7月8日,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对古丈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情况说明》,明确本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和较大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
巍山博世科环境综合治 | 巍山博世科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巍山博世科”)作为2024年国家随机监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 本次事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 | 巍山博世科在案件查处期间,已经积极完成整改,也已按时足额缴纳罚款。 2024年9月20日, |
理有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 督抽查对象,被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抽查出出厂水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 治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巍山博世科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巍山博世科于2024年6月30日前改正。 | 营。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出具《关于对巍山博世科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件的相关情况说明》,明确本次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和较大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作为拥有核心技术的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公司致力于“用科技发展正能量,解决环境污染负效应”,以改善、提升环境质量,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为己任,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始终秉承“责任、创新、和谐、平等”的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扎实开展扶贫攻坚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以良好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回馈社会。
1、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护方面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企业的内控建设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和决议程序等均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越权审批或先实施后审批的情形,确保所有股东及债权人的权利不受侵害。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证了公司股东及债权人享有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情况的充分知情权。公司积极建立公开、公正、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关系,通过深交所网站、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公司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传真等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增强投资者对于公司的了解和认可。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披露登记管理工作,积极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2、职工权益保护方面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倡导人文关怀,把员工的发展融入到企业发展的轨道中,为员工提供展现能力的职业发展平台,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致力于培育员工的归属感,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公司建立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此外,公司重视人才培养,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2024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会的全局,持续升级“职工之家”设备设施,推进“幸福企业”建设,为员工提供集学习提升、休闲娱乐、运动健身、阅读教育于一体的党群活动阵地,丰富企业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同时,积极开展春节、三八妇女节、端午节等工会活动,持续开展困难职工慰问帮扶,慰问高温天气、严寒天气、春节坚守岗位的一线员工,保障职工医疗互助,切实关心并爱护广大职工的权益,展现企业的人文关怀,增强员工凝聚力。2024年4月,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公司召开了2024“五一”表彰会,共表彰了154名优秀劳动者。2024年6月,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维护职工权益。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公司持续加强对供应商的优化管理,秉持严格审核供应商准入原则,着重关注供应商的成本控制及履约能力,以增强公司经营效益。同时结合采购工作特点,持续开展供应商日常动态管理,不定期组织对供方的现场生产督造,促进供应商自身生产能力及生产技术的提升,更利于公司获取更优质产品及服务。公司持续提升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完善与客户的沟通合作机制,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为客户创造价值,全力保障客户的权益。公司始终把供应商、客户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公正对待和保护供应商、客户和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并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随时沟通,以实际行动赢得消费者和社会的信赖和支持,实现企业与供应商、企业与客户、企业与消费者的和谐发展。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
公司在提供优质的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和产品的同时,高度重视自身在生产安全、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工作,履行公司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公共责任。作为垃圾分类的倡导者与践行者,公司在总部及子公司积极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对于可再生资源,公司设置分类堆放区域,可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或者由公司采用破碎机破碎后重新注塑成型;对于危险废物,公司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喷漆、喷砂等会对大气造成污染的作业,公司生产基地有独立的喷砂喷漆密闭车间,并且自主设计了一整套尾气吸附排放系统,排放的标准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公司对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先利用自主生产的环保设备对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公司制定节电、节水、无纸化办公等管理规定,鼓励员工节约能源。公司将环境保护融入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在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效共赢。
5、社会公益事业方面
公司积极践行环保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聚焦环保与教育领域公益事业,以科技赋能公益、资源循环共享、应急民生保障三大维度服务社会,支持地方公益事业,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践行雷锋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公益志愿服务,为民办实事,提升精神内核。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科研人员走进南宁鑫利华小学开展学雷锋活动,针对校区的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系统提供技术咨询及服务,以实际行动助力校园环境改善。同时,公司积极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通过展示各类科普展品、互动式科普小游戏等方式,充分激发孩子们对科学知识的探索欲望,将生态环保理念巧妙融入其中,助力传播生态环保知识。此外,公司深入社区,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暖心服务活动,安排专业人员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促使垃圾分类成为社区新时尚。不仅如此,公司还充分发挥自身环卫专业优势,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组织大学生示范分类智慧,引导萌娃们积极参与互动,让知识与环保在行动中共同扎根与发展。
公司始终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立足实际,彰显实干担当。2024年,公司开展了以节水、治水、护水等为主题的世界水日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社会氛围;联合多部门开展“六
五环境日”进校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保护河湖理念,营造全民参与治水和保护河湖环境的浓厚氛围;开展以“关爱山川河流,助力河湖复苏”为主题的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有效构筑起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立体化格局;开展红领巾小记者看南宁生态环保主题实践活动,以红领巾小记者的视角展现西明江水质净化厂在黑臭水体治理、绿城品质提升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青春动能;组织义务植树、美化环境活动,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助力;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合格备份样品公益捐赠活动,推动社会资源节约利用,弘扬厉行节俭传统美德,助力公益事业创新发展,构建"公益+节约"闭环模式,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此外,公司坚持每年“八一”慰问退役军人,赓续拥军优属传统;遇火情,环卫车化身“消防车”,快速反应,扑灭电动车自燃引发的大火;逢旱情,环卫车变身 “救援车”,坚持仨月为旱村送饮用水。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前提。根据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为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公司用行动践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公司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工作部署,结合行业特性,凭借在水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等多个领域的核心技术,开展造福地方的民生工程或项目投资,宣传绿色产业发展新思路,带动当地就业与创收。公司根据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积极参与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设、运营等,科学评估土地资源,助力改善农村水、土生态环境,积极参与当地扶贫工作,使公司在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追求企业与社会、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彰显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博测检测承担柳州、河池、南宁等地区的食品安全抽检、农用地检测项目,中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广西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以科学检测助力农业健康发展,守护舌尖上的食品安全,为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2024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艾科宁承办的“热带/亚热带特色水果保鲜技术及产业发展”主题研讨会,助力东盟水果“引进来”,广西水果“走出去”,促进水果生鲜带上下游及电商平台的持续健康发展,共创产业的健康生态。2024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陆川博世科顺利完成第一车天然气充装外运,有效开发了陆川当地的生物质能源,减少了粪污等废弃物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改善生态环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
由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一)本公司将继续规范管理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 (三)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上市公司终止上市。 | 2023年5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中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一)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二)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但根据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股东利益,该业务机会非上市公司核心或优势业务,上市公司自主选择不承接该等业务的情况除外。 (三)就目前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承诺将在本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日起3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符合境内上市要求的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或者业务)按照届时合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或发行股份的方式)并以届时确定的公允价格注入上市公司,或采取其他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四)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五)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 | 2023年5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中 |
(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上市公司终止上市。”
(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上市公司终止上市。”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一、本公司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博世科的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前述股份在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承诺执行,自股份登记之日起锁定,并与前述股份同时解锁; 三、若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四、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23年5月24日 | 2023年5月24日-2024年11月24日 | 履行完毕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三)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规范管理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及正常经营所需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则 | 2023年5月2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中 |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六)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七)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
(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上市公司终止上市。”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六)本承诺函满足下述条件之日起生效: 1、本函经本公司签署; 2、本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七)本承诺函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上市公司终止上市。”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的承诺 |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 | 其他承诺 | 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承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如果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本人将配合公司启动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按照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博世科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博世科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公布回购方案前30个交易日博世科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孰高者。期间博世科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股份回购义务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4年05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公司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启动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并按照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与公布回购方案前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孰高者。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股份回购义务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4年05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深圳市达晨财富创业投资企 | 其他承诺 | 公司/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企业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本公司/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4年05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业(有限合伙)、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业(有限合伙)、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深圳市达晨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承诺:不采取其他任何通过增持、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博世科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博世科的持股地位;行使表决权时,按照独立判断自行投票表决,不与博世科其他股东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采取一致行动;未来不通过任何途径取得博世科控制权,或者利用持股地位干预博世科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 2014年05月20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陈琪、陈文南、池昭梅、何凝、黄海师、雷福厚、李琨生、李旼、路颖、宋海农、覃解生、王双飞、杨崎峰、周茂贤、周宁、朱琦 | 其他承诺 | 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承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若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5年01月0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陈琪、陈文南、池昭梅、何凝、黄海师、雷福厚、李琨生、李旼、路颖、宋海农、覃解生、王双飞、杨崎峰、周茂贤、周宁、 | 其他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相关承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本人未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前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则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起30 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起30 日内,本人自愿将在公司当年全年从公司所领取的全部薪金或全部薪金及现金分红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 2015年01月0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朱琦、许开绍
朱琦、许开绍 | |||||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 | 其他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承诺:若本人未能履行博世科首次公开发行期间的所有承诺及在博世科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公开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之日起30日内,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未得到实际履行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将自愿按相应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本人所持博世科相应市值的股票,为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 2015年02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 | 其他承诺 | 关于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义务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承诺:如博世科或其下属子公司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实际控制人将承担全部费用;或依照有权机构要求相关费用必须由博世科或其下属子公司支付的情况下,及时向博世科或其下属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博世科或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该等欠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实际控制人承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博世科或其下属子公司行使追索权;实际控制人就上述承诺承担连带责任。本承诺自出具之日起不可撤销。 | 2015年02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 | 其他承诺 | 公司将确保以后新担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和现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公开承诺履行义务,并在将来新聘该等人员时,要求其就此做出书面承诺。 | 2015年02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 | 其他承诺 | 承诺约束措施:公司若未能履行首次公开发行中招股书披露的所有承诺,则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 2015年02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和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下降,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基于上述情况,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措施并承诺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环节,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合理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2)认真实施募投项目,努力实现项目效益。为提高主营业务的规模化、产业化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入到环保设备制造基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通过积极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努力实现项目效益,增强公司股东回报。(3)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分红回报。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合理性。(4)坚持技术研发和业务创新,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一直以来,通过不断加强科研投入,大力培养 | 2015年02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和引进人才,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得到不断增强,业务范围和领域得到不断扩大。凭借已建立起的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关键设备、工程业绩等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拓宽市场领域,努力提高公司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5)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实现经营管理目标。公司汇集了一批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高学历管理人员,核心经营管理人员管理与技术素质兼备,通过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扩大。
和引进人才,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得到不断增强,业务范围和领域得到不断扩大。凭借已建立起的技术研发、系统集成、关键设备、工程业绩等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拓宽市场领域,努力提高公司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5)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实现经营管理目标。公司汇集了一批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高学历管理人员,核心经营管理人员管理与技术素质兼备,通过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扩大。 | |||||
公司 | 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和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下降,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基于上述情况,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措施并承诺如下:(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合理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环节,保证募集资金规范合理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2)认真实施募投项目,努力实现项目效益。为提高主营业务的规模化、产业化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入到环保设备制造基地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通过积极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努力实现项目效益,增强公司股东回报。 | 2015年02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承诺:(1)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独资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现在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博世科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3)如承诺人(包括现在或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博世科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承诺人将立即通知博世科,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博世科;(4)在未来拥有与博世科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资产时,承诺人将通过监管部门认可的合法方式将其注入博世科,以规避与博世科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从制度上保证博世科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5)不干涉博世科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损害博世科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承诺:(1)尽量避免或减少承诺人(包括其现在或将来成立的其他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博世科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不利用承诺人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3)不利用承诺人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就承诺人(包括其现在或将来成立的其他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博世科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 2015年02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陈琪、周宁、路颖、池昭梅、覃解生、雷福厚、陈文南、李旼、朱琦、李琨生、黄海师、周茂贤、何凝
陈琪、周宁、路颖、池昭梅、覃解生、雷福厚、陈文南、李旼、朱琦、李琨生、黄海师、周茂贤、何凝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尽量避免或减少承诺人(包括其现在或将来成立的其他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博世科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不利用承诺人地位及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3)不利用承诺人地位及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就承诺人(包括其现在或将来成立的其他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发行人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 | 2015年02月17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 | 其他承诺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就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事宜,郑重承诺如下:(一)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三)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16年05月1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陈琪、何凝、黄海师、农斌、宋海农、王双飞、徐全华、杨崎峰、周永信 | 其他承诺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要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本人承诺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 | 2016年05月1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王双飞、杨崎峰、宋海农、陈琪、徐全华、陈文南、罗春凤、黄海师、何凝、周永信、农斌、陈国宁、詹磊
其他承诺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6年07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 | 其他承诺 |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017年09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何凝、农斌、周永信、宋海农、徐全华、文新、杨崎峰、王双飞、詹磊、陆立海、陈国宁、陈琪、黄海师 | 其他承诺 |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如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17年09月15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王双飞、杨崎峰、宋海农、陈琪、徐全华、文新、陈文南、罗 | 其他承诺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可转债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8年03月0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春凤、韦玉华、黄海师、周永信、农斌、何凝、陈国宁、詹磊、陆立海
春凤、韦玉华、黄海师、周永信、农斌、何凝、陈国宁、詹磊、陆立海 | |||||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 | 其他承诺 |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增发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19年05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陈琪、徐全华、文新、何凝、农斌、周永信、李成琪、詹磊、陆立海、陈国宁、黄海师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增发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2019年05月14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张雪球、李成琪、李水江、宋海农、祝晓峰、张效刚、曾萍、周敬红、陶锋、马宏波、张明浩、陈国宁、周永信、韦天辉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①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⑤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⑥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⑦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年3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广州环投集团
广州环投集团 | 其他承诺 | 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①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②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③本公司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接受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2021年3月22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广州环投集团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公司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股份锁定的有关事宜。本公司取得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2021年10月25日 | 2021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5日 | 履行完毕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在宁国国控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日起3年内,公司采取以下措施解决同业竞争问题:(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目前正在运营的供水项目及相关资产(含股权),或目前正处于建设期后续将由公司或子公司负责运营的供水项目及相关资产(含股权),按照届时合法合规的方式以及确定的公允价格出售给宁国国控或其指定的主体,逐步将供水运营业务从上市公司业务体系中剥离;(2)或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除宁国国控以外的其他第三方出售上述资产、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等其他方式解决该业务领域的同业竞争问题。具体转让方式、转让价格或其他解决方式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双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国有资产转让手续。 2、本承诺函自泗洪博世科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终止(以孰早为准): (1)宁国国控不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2)宁国国控或其附属企业受让上市公司供水运营项目及相关资产等方式,直至上市公司不再从事供水运营业务; (3)宁国国控通过出售供水运营项目及其相关资产等方式不再从事供水运营业务。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4年2月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在本公司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日起3年内,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之一解决本次交易形成的同业竞争问题:(1)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届时以合法的方式、以及确定的公允价格受让上市公司存量供水运营项目及相关资产(含股权),直至上市公司不再从事该领域业务。具体转让方式、转让价格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双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国有资产转让手续;(2)通过出售持有的供水运营项目及相关资产(含股权)的方式,将供水运营业务从本公司业务体系中剥离, | 2024年2月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并承诺不再从事该领域业务;(3)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本次交易形成的同业竞争问题。
2、本承诺函自泗洪博世科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相关工
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终止(以孰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2)本公司或附属企业受让上市公司供水运营项目及
相关资产等方式,直至上市公司不再从事供水运营业务;
(3)本公司通过出售供水运营项目及其相关资产等方
式不再从事供水运营业务;
(4)上市公司终止上市。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并承诺不再从事该领域业务;(3)通过其他方式解决本次交易形成的同业竞争问题。 2、本承诺函自泗洪博世科就本次股权转让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至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终止(以孰早为准): (1)本公司不再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2)本公司或附属企业受让上市公司供水运营项目及相关资产等方式,直至上市公司不再从事供水运营业务; (3)本公司通过出售供水运营项目及其相关资产等方式不再从事供水运营业务; (4)上市公司终止上市。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其他承诺 | 不适用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准则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中“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发生变化。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6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沈童、方冰、钱艳苹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沈童1年、方冰1年、钱艳苹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内控审计费用43.0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2024年度公司新增涉诉案件金额合计37,687.74万元,约占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8.70%,无预计负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6.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累计发生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0)。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 (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公司在编制和披露《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时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谨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分类不准确的问题,且存在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项的情形。 |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2024-08-16 |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王少南 | 时任财务总监 | 对王少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整改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4年8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以下简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0号)。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专项整改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项制订了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到位。2024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关于更正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安徽证监局的要求完成了整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关于更正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告》《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等相关文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
方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确认收入/成本金额,含税,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含税,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宁国国控及其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销售 |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施工或劳务等 | 市场公允价 | 参考市场定价 | 121.15 | 0.11% | 65,000.00 | 否 | 按合同结算 | 市场价格 | 2024-04-26 | 巨潮资讯网 |
广州环投集团及其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销售 |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施工或劳务等 | 市场公允价 | 参考市场定价 | 60.70 | 0.06% | 2,000.00 | 否 | 按合同结算 | 市场价格 | 2024-04-26 | 巨潮资讯网 |
湖南泛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的配偶的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销售 | 提供服务 | 市场公允价 | 参考市场定价 | 2.00 | 0.02% | 2.00 | 否 | 按合同结算 | 市场价格 | - | - |
湖南元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的配偶的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销售 | 提供咨询服务 | 市场公允价 | 参考市场定价 | 4.00 | 0.03% | 4.00 | 否 | 按合同结算 | 市场价格 | - | - |
合计 | - | - | 187.85 | 67,006.00 | - | - | - | - | - | ||||
宁国国控及其子公司 |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 | 采购 | 采购产品、接受服务、租 | 市场公允价 | 参考市场定价 | 297.87 | 0.19% | 10,000.00 | 否 | 按合同结算 | 市场价格 | 2024-04-26 | 巨潮资讯 |
企业
企业 | 赁物业等 | 网 | |||||||||||
广州环投集团及其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 | 采购 | 采购产品、接受服务、租赁物业等 | 市场公允价 | 参考市场定价 | 37.11 | 0.02% | 40.08 | 否 | 按合同结算 | 市场价格 | - | - |
湖南泛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采购 | 采购产品、接受服务 | 市场公允价 | 参考市场定价 | 2,103.55 | 1.32% | 2,103.55 | 否 | 按合同结算 | 市场价格 | - | - |
合计 | - | - | 2,438.53 | 12,143.63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公司领导班子会审议批准,获批2024年度拟发生销售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7,006万元(含税),实际发生金额(已确认收入金额)为187.85万元(含税),其中,与宁国国控及其子公司发生销售类关联交易金额为121.15万元,与广州环投及其子公司发生销售类关联交易金额为60.70万元,与湖南泛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生销售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万元,与湖南元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生销售类关联交易金额为4万元;获批2024年度拟发生采购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143.63万元(含税),实际发生金额(已确认成本金额)为2,438.53万元(含税),其中,与宁国国控及其子公司发生采购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97.87万元,与广州环投及其子公司发生采购类关联交易金额为37.11万元,与湖南泛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发生采购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103.55万元。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无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宁国国控 | 控股股东 | 有息借款 | 3,000.00 | 71,197.00 | 41,420.00 | 年化利率不高于宁国国控实际资金来源的综合融资成本 | 1,540.78 | 32,777.00 |
广州环投集团
广州环投集团 | 持股5%以上股东 | 有息借款 | 11,000.00 | 0.00 | 0.00 | 年化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 1,552.12 | 11,000.00 |
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融资租赁 | 7,628.17 | 0.00 | 2,455.39 | 9.58% | 554.88 | 5,172.78 |
王双飞 | 持股5%以上股东 | 有息借款 | 0.00 | 4,090.00 | 2,274.75 | 不高于获得资金的实际成本 | 165.23 | 1,815.25 |
宋海农 | 公司总经理 | 借款 | 0.00 | 810.00 | 810.00 | 无息 | 0.00 | 0.00 |
陈国宁 | 公司副总经理 | 借款 | 0.00 | 20.00 | 0.00 | 无息 | 0.00 | 20.00 |
乐观永 | 公司副总经理 | 借款 | 0.00 | 20.00 | 20.00 | 无息 | 0.00 | 0.00 |
周永信 | 公司副总经理 | 借款 | 0.00 | 35.00 | 0.00 | 无息 | 0.00 | 35.00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宁国国控、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环投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按约定向其支付利息。 公司全资子公司科丽特环保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系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的大股东、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系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短期内解决公司资金需求,关联方以无息或者不高于其资金获得的实际成本为利率计算基础,是公司单方获得利益的交易,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不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上述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51,461,814 股的股票(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国国控,双方签署了《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4亿元,由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阳控股集团”)按照授信额度的10.34%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等以宁阳控股集团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宁阳控股集团按照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限,为公司相关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宁阳控股集团本次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3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可根据公司实际融资规划在相关授信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但每笔融资的担保不超过宁阳控股集团届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根据宁阳控股集团的要求,公司需根据每笔担保实际情况向其提供等额反担保。
(4)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02-22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 2024-08-09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接受关联担保并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 2024-08-20 | 巨潮资讯网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1)租入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或项目实施,向个人、其他公司等主体租赁土地、场地、机器设备以及经营场所、员工宿舍等。
2)租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租出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其他公司主体出租自有厂房、仓库、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3)融资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与相关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泗洪博世科 | 2015/10/21、2015/11/06、2019/04/26 | 14,885.00 | 2016/3/24 | 20,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3年1天 | 否 | 是 |
泗洪博世科 | 2022/5/19、2023/03/10 | 990.00 | 2023/3/2 | 9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是 |
泗洪博世科 | 2023/5/11、2023/9/20 | 1,000.00 | 2023/9/19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是 |
泗洪博世科 | 2023/5/11、2023/11/16 | 2,126.31 | 2023/11/16 | 2,126.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19,001.31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5,548.2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澄江博世科 | 2016/12/05、2016/12/20、2019/04/26 | 13,966.00 | 2017/03/22、2017/12/27 | 14,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2年 | 否 | 是 |
上林博世科 | 2017/04/10、2017/12/05 | 4,400.00 | 2017/12/7 | 4,4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公司持有的上林博世科股权 | 无 | 17年 | 否 | 是 |
攸县博世科 | 2017/04/10、2018/03/21 | 25,000.00 | 2018/3/21 | 24,877.6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8年342天 | 否 | 是 |
宣恩 | 2018/05/15、 | 15,000.00 | 2019/1/12 | 15,000.00 | 连带 | 无 | 无 | 17 | 否 | 是 |
博世
科
博世科 | 2018/11/17 | 责任保证 | 年5天 | |||||||
宁明博世科 | 2018/05/15、2019/03/29 | 17,000.00 | 2019/3/28 | 17,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266天 | 是 | 是 |
京山博世科全域 | 2018/05/15、2019/04/19 | 6,680.00 | 2020/4/23 | 6,6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7年1天 | 否 | 是 |
京山博世科城东 | 2018/05/15、2019/04/19 | 5,600.00 | 2020/3/16 | 5,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7年2天 | 否 | 是 |
昭平博世科 | 2019/5/16、2019/06/11 | 4,500.00 | 2021/3/26 | 4,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公司持有的昭平博世科股权 | 无 | 10年 | 否 | 是 |
苍梧博世科城投 | 2019/05/16、2019/06/21 | 7,300.00 | 2019/7/15 | 7,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2年 | 否 | 是 |
古丈博世科 | 2019/05/16、2019/08/20 | 7,800.00 | 2019/8/21 | 7,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7年13天 | 否 | 是 |
贺州博世科 | 2019/05/16、2019/10/18 | 20,000.00 | 2019/10/21 | 20,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1年5个月 | 否 | 是 |
科清环境 | 2019/05/16、2019/11/14 | 19,500.00 | 2019/11/28 | 19,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公司持有的科清环境股权 | 无 | 4年363天 | 是 | 是 |
颍上博晶 | 2019/05/16、2019/11/14 | 8,200.00 | 2020/3/27 | 8,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7年 | 否 | 是 |
湖南博世科 | 2019/05/16、2020/04/15 | 3,000.00 | 2020/5/13 | 3,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7个月17天 | 是 | 是 |
南宁博湾 | 2020/05/19、2020/10/13 | 67,500.00 | 2020/10/13 | 67,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4年10个月 | 否 | 是 |
灵石博世科 | 2020/05/19、2020/11/06 | 5,000.00 | 2020/11/6 | 5,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公司持有的灵石博世科股权 | 无 | 16年7个月 | 否 | 是 |
湖南博世科 | 2023/5/11、2023/08/03 | 5,500.00 | 2023/8/2 | 5,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66天 | 是 | 是 |
平桂 | 2020/05/19、 | 3,450.00 | 2021/3/26 | 3,450.00 | 连带 | 无 | 无 | 9年 | 否 | 是 |
博世科
博世科 | 2021/03/26 | 责任保证 | ||||||||
柳州博世科 | 2020/05/19、2021/05/10 | 10,300.00 | 2021/04/27、2021/06/24 | 10,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9年 | 否 | 是 |
科佳装备 | 2021/6/30 | 1,000.00 | 2021/9/29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是 |
广西博世科环境 | 2021/6/30 | 1,000.00 | 2021/6/30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是 |
环兴环保 | 2021/05/10、2021/08/16 | 8,200.00 | 2021/8/17 | 8,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7年7个月3天 | 否 | 是 |
保靖博世科 | 2021/05/10、2021/08/16、2021/12/30 | 9,600.00 | 2021/12/29 | 9,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8年 | 否 | 是 |
渌口博世科 | 2021/05/10、2021/08/16、2022/03/02 | 6,000.00 | 2022/3/1 | 6,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8年 | 否 | 是 |
湖南博世科 | 2022/05/19、2022/08/08 | 1,000.00 | 2022/8/8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332天 | 是 | 是 |
湖南博世科 | 2022/05/19、2023/4/21 | 5,000.00 | 2023/4/24 | 5,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2个月 | 是 | 是 |
湖南博世科 | 2023/5/11、2023/5/12 | 7,786.00 | 2023/5/15 | 7,78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171天 | 是 | 是 |
湖南博世科 | 2023/11/2 | 1,000.00 | 2023/10/31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360天 | 否 | 是 |
科丽特环保 | 2023/5/11、2023/6/26 | 11,078.77 | 2023/6/27 | 11,078.77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5年 | 否 | 是 |
博测检测 | 2023/5/11、2023/8/11 | 41.75 | 2023/8/10 | 41.7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3个月 | 是 | 是 |
博测检测 | 2023/5/11、2023/9/1 | 11.92 | 2023/8/31 | 11.9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8个月 | 是 | 是 |
安徽博世科装备 | 2023/5/11、2023/7/13、2023/9/25 | 2,000.00 | 2023/9/25 | 2,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是 |
安徽博世科装备 | 2023/5/11、2023/7/13、2023/9/25 | 1,000.00 | 2023/9/25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是 |
科丽特环保 | 2023/5/11、2023/10/9 | 940.00 | 2023/9/27 | 9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是 | 是 |
博测检测 | 2023/5/11、2023/10/9 | 960.00 | 2023/9/27 | 96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年 | 是 | 是 |
科佳装备 | 2023/5/11、2023/10/9 | 950.00 | 2023/9/27 | 950.00 | 连带责任 | 无 | 无 | 6年 | 否 | 是 |
担保
担保 | ||||||||||
博测检测 | 2023/5/11、2023/11/2 | 950.00 | 2023/10/31 | 9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年 | 是 | 是 |
科丽特环保 | 2023/5/11、2023/11/2 | 300.00 | 2023/10/31 | 3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年 | 是 | 是 |
科清环境 | 2023/5/11、2023/11/20 | 4,000.00 | 2023/11/17 | 4,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公司的应收账款 | 无 | 6年12天 | 否 | 是 |
科丽特环保 | 2023/5/11、2023/11/27 | 1,000.00 | 2023/11/24 | 1,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年 | 是 | 是 |
博测检测 | 2023/5/11、2023/12/14 | 900.00 | 2023/12/13 | 9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年6天 | 是 | 是 |
博测检测 | 2023/5/11/、2023/12/28、2024/1/2 | 1,000.00 | 2023/12/29 | 1,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年 | 是 | 是 |
博环环境 | 2023/5/11/、2023/7/13、2024/1/2 | 1,000.00 | 2023/12/28 | 1,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1年 | 是 | 是 |
南宁博湾 | 2023/5/11、2023/12/28、2024/1/2 | 10,000.00 | 2023/12/29 | 10,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5年 | 否 | 是 |
湖南博世科 | 2023/5/11、2023/12/28、2024/2/5 | 2,000.00 | 2024/2/4 | 2,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2天 | 否 | 是 |
湖南博世科 | 2023/5/11、2023/12/28、2024/2/26 | 5,000.00 | 2024/2/26 | 5,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2天 | 否 | 是 |
博测检测 | 2023/5/11、2023/12/28、2024/4/1 | 500.00 | 2024/3/29 | 5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南宁博湾 | 2023/5/11、2023/12/28、2024/4/1 | 1,000.00 | 2024/3/29 | 1,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博环环境 | 2023/5/11、2023/7/13、2024/4/1 | 1,000.00 | 2024/3/29 | 1,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湖南博测 | 2024/4/8 | 1,000.00 | 2024/4/24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湖南博咨 | 2024/4/8 | 1,000.00 | 2024/4/24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安徽博世科装备 | 2024/5/17、2024/6/14 | 1,000.00 | 2024/5/30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南宁博湾 | 2024/5/17、2024/6/18 | 5,501.15 | 2024/6/13 | 5,501.15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5年 | 否 | 是 |
湖南博世科 | 2024/5/17、2024/6/17 | 1,000.00 | 2024/6/20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364天 | 否 | 是 |
广西博世科环 | 2024/4/26、2024/5/17、2024/7/1 | 1,000.00 | 2024/6/28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境
境 | ||||||||||
科佳装备 | 2024/4/26、2024/5/17、2024/7/1 | 800.00 | 2024/6/29 | 8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6年 | 否 | 是 |
南宁博湾 | 2024/4/26、2024/5/17、2024/7/1 | 800.00 | 2024/6/29 | 8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6年 | 否 | 是 |
湖南博世科 | 2024/4/26、2024/5/17 | 6,499.00 | 2024/7/2 | 6,499.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150天 | 否 | 是 |
科佳装备 | 2024/4/26、2024/5/17 | 1,000.00 | 2024/9/4 | 1,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湖南博世科 | 2024/4/26、2024/5/17 | 800.00 | 2024/9/18 | 8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安徽博世科装备 | 2024/4/26、2024/5/17 | 2,400.00 | 2024/9/24 | 2,4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博测检测 | 2024/4/26、2024/5/17 | 950.00 | 2024/9/24 | 9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6年 | 否 | 是 |
科丽特环保 | 2024/4/26、2024/5/17 | 930.00 | 2024/9/23 | 9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6年 | 否 | 是 |
博测检测 | 2024/4/26、2024/5/17 | 950.00 | 2024/11/12 | 9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科丽特环保 | 2024/4/26、2024/5/17 | 300.00 | 2024/11/12 | 3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安徽博世科装备 | 2024/4/26、2024/5/17 | 1,000.00 | 2024/11/21 | 1,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科清环境 | 2024/4/26、2024/5/17 | 12,746.90 | 2024/11/27 | 12,746.9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5年196天 | 否 | 是 |
科丽特环保 | 2024/4/26、2024/5/17 | 1,000.00 | 2024/11/29 | 1,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宁明博世科 | 2024/4/26、2024/5/17 | 9,000.00 | 2024/12/19 | 9,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3年 | 否 | 是 |
博测检测 | 2024/4/26、2024/5/17 | 1,000.00 | 2024/12/26 | 1,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博环环境 | 2024/4/26、2024/5/17 | 1,000.00 | 2024/12/26 | 1,0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博测检测 | 2024/4/26、2024/5/17 | 800.00 | 2024/12/27 | 8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4年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61,977.0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61,977.0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 388,391.49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 | 204,311.29 |
(B3)
(B3) | 合计(B4)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湖南博测 | 2024/4/8 | 1,000.00 | 2024/4/24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湖南博世科的自有厂房 | 无 | 4年 | 否 | 是 |
湖南博咨 | 2024/4/8 | 1,000.00 | 2024/4/24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湖南博世科的自有厂房 | 无 | 4年 | 否 | 是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2,0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2,0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2,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63,977.05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63,977.0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409,392.8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10,859.49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60.5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5,548.2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57,888.98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47,422.31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210,859.49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注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下,结合担保及还款的实际情况,将对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提供的担保额度由原20,000万元调减至14,885万元;对子公司澄江博世科提供的担保额度由原31,000万元调减至13,966万元。注2: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宁国国控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泗洪博世科75%股权,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泗洪博世科 5%的股权。泗洪博世科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为其前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提供了相关担保,根据公司与宁国国控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前述担保将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宁国国控按其持股比例为泗洪博世科融资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宁国国
控将协同公司、泗洪博世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逐步解除公司对泗洪博世科超过持股比例的担保,在解除之前或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需要公司继续为泗洪博世科现有融资提供担保的,宁国国控同意按其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意泗洪博世科向公司补充提供剩余部分的反担保,反担保自泗洪博世科不再作为公司并表子公司之日起生效。具体担保、反担保的内容以相关主体之间、相关主体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注3: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将全资子公司科清环境未使用的2,000万元担保额度分别调剂给全资孙公司湖南博咨1,000万元、控股孙公司湖南博测1,000万元。
注 4: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预计新增为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0.30亿元(含续期授信重新提供的担保),主要用于为子公司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业务合作方的授信融资业务(授信融资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押汇、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等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其中,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7.91亿元,预计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39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担保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事项内容
事项内容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关于2024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 2024-02-22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向下修正“博世转债”转股价格的事项 | 2024-03-15、2024-04-18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 2024-04-26、2024-10-30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废旧锂电池资源化综
合利用项目的进展事项
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废旧锂电池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的进展事项 | 2024-06-01、2024-06-25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与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事项 | 2024-06-25 | 巨潮资讯网 |
关于“博世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事项 | 2024-05-28、2024-06-01、2024-06-04、2024-06-17、2024-06-25、2024-06-28、2024-07-02、2024-07-05、2024-07-08 | 巨潮资讯网 |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6,348,235.00 | 23.05% | -99,008,198.00 | -99,008,198.00 | 17,340,037.00 | 3.2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99,155,880.00 | 19.64% | -99,155,880.00 | -99,155,880.00 | 0.0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7,192,355.00 | 3.41% | 147,682.00 | 147,682.00 | 17,340,037.00 | 3.25%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7,192,355.00 | 3.41% | 147,682.00 | 147,682.00 | 17,340,037.00 | 3.25%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8,524,481.00 | 76.95% | 128,015,871.00 | 128,015,871.00 | 516,540,352.00 | 96.7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88,524,481.00 | 76.95% | 128,015,871.00 | 128,015,871.00 | 516,540,352.00 | 96.7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04,872,716.00 | 100.00% | 29,007,673.00 | 29,007,673.00 | 533,880,389.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98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9月向特定对象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155,880股,新增股份于2021年10月25日上市,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报告期内,有限售条件股份中,国有法人持股减少99,155,880股,系上述限售
股份于2024年10月25日解除限售所致。
2、报告期内,境内自然人持股增加147,682股,系公司离任董事的高管锁定股锁定所致。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博世转债”自2019年1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限为2019年1月11日至2024年7月5日。报告期内,“博世转债”因转股合计减少债券1,354,705张,转股数量合计为29,007,673股。
以上变更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98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9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155,8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7.6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6,559,364.40 元,全部由广州环投集团认购。新增股份于2021年10月25日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504,872,458股。上述发行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0612 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公开发行4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4.3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365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 年8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世转债”,债券代码“12301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博世转债”自2019年1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博世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博世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由504,872,716股增加为533,880,389股。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影响如下:
财务指标名称
财务指标名称 | 按新股本(加权平均)计算(元) | 按原股本计算(元) | 增减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1.67 | -1.71 | 2.34% |
稀释每股收益 | -1.67 | -1.71 | 2.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2.53 | 2.60 | -2.69% |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 股数 | 本期增加 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 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 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杨崎峰 | 7,590,169 | 0 | 0 | 7,590,169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锁定相关规定执行 |
宋海农 | 7,590,169 | 0 | 0 | 7,590,169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锁定相关规定执行 |
陈国宁 | 1,040,881 | 0 | 0 | 1,040,881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锁定相关规定执行 |
李成琪 | 443,045 | 147,682 | 0 | 590,727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锁定相关规定执行 |
周永信 | 520,591 | 0 | 0 | 520,591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锁定相关规定执行 |
韦天辉 | 7,500 | 0 | 0 | 7,500 | 高管锁定股 | 按高管股份锁定相关规定执行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9,155,880 | 0 | 99,155,880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4-10-25 |
合计 | 116,348,235 | 147,682 | 99,155,880 | 17,340,037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2024年度公司因“博世转债”转股合计增加股份29,007,673股,公司总股本由504,872,716股增加为533,880,389股。
以上变更详见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95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24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无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 | 持股比 | 报告期末持 | 报告期内增 | 持有有限售 | 持有无限售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
质
质 | 例 | 股数量 | 减变动情况 | 条件的股份数量 | 条件的股份数量 | 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57% | 99,155,880 | - | - | 99,155,880 | - | -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9.78% | 52,198,764 | - | - | 52,198,764 | - | - | ||
王双飞 | 境内自然人 | 9.38% | 50,090,697 | - | - | 50,090,697 | 质押 | 50,088,727 | ||
高勇 | 境内自然人 | 3.50% | 18,669,800 | 8,468,100 | - | 18,669,800 | - | - | ||
许开绍 | 境内自然人 | 1.90% | 10,120,226 | - | - | 10,120,226 | 质押 | 10,120,226 | ||
宋海农 | 境内自然人 | 1.90% | 10,120,226 | - | 7,590,169 | 2,530,057 | 质押 | 10,120,226 | ||
杨崎峰 | 境内自然人 | 1.90% | 10,120,226 | - | 7,590,169 | 2,530,057 | 质押 | 10,120,226 | ||
广西环保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3% | 5,477,595 | - | - | 5,477,595 | - | - | ||
刘万信 | 境内自然人 | 0.36% | 1,930,507 | 1,010,507 | - | 1,930,507 | - | - | ||
陈琪 | 境内自然人 | 0.32% | 1,694,202 | -400,000 | - | 1,694,202 | - |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2023年5月24日,广州环投集团向宁国国控协议转让52,198,764 股公司股份事项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同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广州环投集团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99,155,880股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宁国国控行使。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双方同意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的要求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时达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有效期至《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时届满,并承诺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25 年1月20日,宁国国控与广州环投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经协商一致同意将双方于2022年12月27日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与南化集团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并同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南化集团、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2025年2月28日起生效,生效后,表决权委托方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与受托方南化集团分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广州环投与宁国国控不再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2、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具体详见本节“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9,155,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155,880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2,198,764 | 人民币普通股 | 52,198,764 |
王双飞 | 50,090,697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90,697 |
高勇 | 18,66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69,800 |
许开绍 | 10,120,2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20,226 |
广西环保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477,595 | 人民币普通股 | 5,477,595 |
宋海农 | 2,530,057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0,057 |
杨崎峰 | 2,530,057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0,057 |
刘万信 | 1,930,507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0,507 |
陈琪 | 1,694,2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4,202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具体详见本节“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1、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公司股东高勇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621,000股外,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048,8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669,800股。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公司股东刘万信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82,800股外,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47,707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30,507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地方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郭士光 | 2013-02-05 | 913418810624705690 | 城市运营(主营:房地产开发、工程咨询、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物业服务、城市广告运营、停车收费、智能充电桩等)、资源能源(主营:砂石资源、矿产能源、新材料、砂石贸易等)、民生保障(主营:公交、客运、肉业、水务等)、金融服务(主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股权投资、贸易等)四大板块。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地方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 | - | 国家行政机关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张雪球 | 2008-01-23 | 354,399.53万元 | 股权投资,负责下属企业的国有资本投资和管理。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公司债券。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公开发行了4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3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365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8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世转债”,债券代码“12301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博世转债”自2019年1月1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4.30元/股。
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45元/股,自2019年4月9日起生效。
因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12.38元/股,自2019年7月11日起生效。
因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12.28元/股,自2020年6月3日起生效。
因实施公开增发A股股票,“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12.20元/股,自2020年8月4日起
生效。
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12.15元/股,自2021年7月1日起生效。因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为11.26元/股,自2021年10月25日起生效。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7.72元/股,自2022年5月20日起生效。
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6.91元/股,自2023年8月29日起生效。
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6.14元/股,自2023年11月13日起生效。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博世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4.67元/股,自2024年4月19日起生效。
2、累计转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转债简称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 |
博世转债 | 2019-01-11至2024-07-05 | 4,300,000 | 430,000,000 | 135,871,800 | 29,038,202 | 8.16% | 294,126,100 | 68.40% |
注: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2019年4月15日至4月19日期间,部分债券持有人将合计21张“博世转债”实施了回售。截至本报告期末,“博世转债”因转股合计减少债券1,358,718张。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博世转债”已于2024年7月5日到期。“博世转债”摘牌日为2024年7月8日,自2024年7月8日起,“博世转债”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贷款偿还率、利息偿付率等相关指标以及同期对比变动情况详见本节“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负面,“博世转债”信用等级为A,具体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博世转债”自2019年1月11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4年7月5日(到期日)共有1,358,718张已转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29,038,202股(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2019年4月15日至4月19日期间,部分债券持有人将合计21张“博世转债”实施了回售)。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博世转债”张数为2,941,261张,到期兑付总金额为317,656,188元(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已于2024年7月8日兑付完毕。自2024年7月8日起,“博世转债”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亏损情况 | 亏损原因 | 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65亿,占上年末净资产42.13% | (1)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负责实施的市政类工程项目集中进入结算期,政府指定的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公司送审项目进行工程量审计,基于部分审计机构为控制建设单位成本等原因,导致公司已确认收入的项目出现审减情况,为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经公司与政府方等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公司同意政府方审核意见审减工程量。 (2)受部分业主支付能力下降以及工程项目审计结算周期长等因素影响,部分老旧工程项目回款难度增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增加,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 (3)公司部分运营项目经营业绩不达预期,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项目计提减值损失。 综上所述,工程项目产值核减、计提减值损失等原因是导致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继续亏损的主要原因。 | 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核心竞争力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面对外部客观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积极进行业务转型升级。一方面,公司有条不紊地逐步降低工程项目业务比重,以优化业务结构,规避潜在风险;另一方面,充分调动资源,全力攻坚老旧项目的结算与回款难题,将业务重心聚焦在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工业领域。同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强化财务及资金运作管控,加强对成本和预算的精细化管理,以促进公司经营质量持续提升和经营效益稳健恢复。 |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 是 √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0.59 | 0.66 | -10.61% |
资产负债率 | 84.38% | 79.61% | 4.77% |
速动比率 | 0.52 | 0.59 | -11.86%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93,741.67 | -31,903.23 | -193.83%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7.18% | 5.74% | 不适用 |
利息保障倍数
利息保障倍数 | -2.07 | 0.09 | 不适用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2.67 | 3.16 | -15.51%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21 | 0.93 | 不适用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4月22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容诚审字[2025]230Z0142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沈童、方冰、钱艳苹 |
审计报告正文
容诚审字[2025]230Z0142号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博世科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博世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博世科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水污染治理、供水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环保设备销售、运营服务业务等,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客户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取得
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博世科水污染治理、供水工程、土壤修复工程等工程建造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按照履约进度进行确认,履约进度采用产出法,即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
博世科运营服务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服务提供完毕且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具体以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和实际服务情况按月确认收入。
博世科设备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2024年度,博世科营业收入159,155.84万元。由于收入是博世科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收入的真实性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对公司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博世科营业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营业收入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情况,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博世科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进行访谈,检查博世科主要的工程建造、设备销售及运营服务业务合同,识别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合同条款及履约义务,以评价博世科收入确认政策的恰当性;
(3)获取和检查工程建造项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项目合同、经业主方、监理方盖章确认的进度产值资料、结算报告等,结合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核对项目合同收入总额,根据截至年末产值结算总额与合同收入总额测算项目履约进度,复核工程建造业务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4)获取和检查设备销售项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客户验收单、海关报关单、提单等,以核实设备销售项目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5)获取和检查运营业务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运营服务合同、运营服务结算单等,以核实运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6)对主要项目合同的毛利率实施分析性复核;并函证合同签订情况、本期交易发生金额或工程量完成情况、往来余额及回款情况等,以评估营业收入确认总体合理性及准确性;
(7)抽取主要工程建造、设备销售项目实地查看、现场走访,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形象进度,并与收入确认情况比对,分析和评价履约进度的准确性以及营业收入确认的商业合理性与真实性。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没有发现收入确认存在异常。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减值)准备计提
1、事项描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博世科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余额为323,852.57万元,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余额为84,994.10万元,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238,858.4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5.37%。博世科期末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金额重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如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减值)损失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管理层在计提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减值)准备时
需考虑客户的信用风险、历史付款记录以及存在的争议等情况,涉及重大估计和判断,相关估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减值)准备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减值)准备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并测试博世科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设计及运行有效性;
(2)了解、评价博世科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政策适当性;
(3)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选取样本获取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做出估计的依据,包括客户信用记录、违约或延迟付款记录及期后实际还款情况,并复核其合理性;
(4)对于按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分析其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并按照相关组合分类选取样本对组合分类及预期损失率准确性进行测试;
(5)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龄划分、坏账(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准确性;
(6)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减值)准备存在异常。
四、其他信息
博世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博世科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博世科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博世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博世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博世科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
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博世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博世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博世科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童(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方冰 |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钱艳苹 | ||
2025年4月22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3,942,704.96 | 389,095,594.6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0,985,460.23 | 73,382,149.24 |
应收账款 | 1,212,232,409.45 | 1,502,022,629.81 |
应收款项融资 | 1,015,232.04 | 1,448,675.09 |
预付款项 | 158,077,539.10 | 44,594,659.7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9,762,804.82 | 300,176,911.8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30,479,955.18 | 478,531,789.0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1,176,352,230.34 | 1,430,767,584.3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2,534,295.17 | 57,339,987.35 |
其他流动资产 | 166,983,420.49 | 147,634,897.50 |
流动资产合计 | 3,522,366,051.78 | 4,424,994,878.57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63,221,600.34 | 311,347,631.39 |
长期股权投资 | 346,550,790.47 | 351,148,295.5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336,293.54 | 14,979,575.5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 | 144,237,716.31 | 161,210,151.79 |
固定资产 | 1,095,517,066.74 | 1,256,298,976.73 |
在建工程 | 128,889,392.68 | 176,324,682.48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562,712.04 | 3,754,037.11 |
无形资产 | 2,991,311,461.21 | 3,130,295,836.7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30,500,783.77 | 32,418,483.25 |
长期待摊费用 | 13,841,473.83 | 12,997,051.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7,002,175.15 | 293,639,626.9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79,246,982.63 | 774,780,622.5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891,218,448.71 | 6,519,194,971.16 |
资产总计 | 9,413,584,500.49 | 10,944,189,849.7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42,842,873.93 | 1,716,703,032.6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5,451,560.89 | 276,183,802.42 |
应付账款 | 2,117,211,322.74 | 2,351,866,618.43 |
预收款项 | 2,566,461.70 | 162,500.06 |
合同负债 | 693,382,725.55 | 639,032,877.9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442,113.54 | 64,370,435.70 |
应交税费 | 28,250,772.29 | 40,799,607.09 |
其他应付款 | 114,860,338.02 | 71,493,351.6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35,677.63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8,930,042.62 | 1,101,458,597.82 |
其他流动负债 | 608,577,261.41 | 411,424,953.40 |
流动负债合计 | 5,945,515,472.69 | 6,673,495,777.1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 | 1,384,174,313.23 | 1,437,208,054.35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573,416.17 | 2,955,225.70 |
长期应付款 | 38,605,315.78 | 71,018,380.4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83,587,803.43 | 168,633,819.42 |
递延收益 | 109,479,221.04 | 124,350,394.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93,812.72 | 7,781,887.2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74,047,817.75 | 227,086,526.5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97,461,700.12 | 2,039,034,288.59 |
负债合计 | 7,942,977,172.81 | 8,712,530,065.7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33,880,389.00 | 504,872,71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28,733,391.3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59,088,762.72 | 1,622,410,599.0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221,273.25 | 2,025,954.6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4,645,161.41 | 84,645,161.4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154,344,647.91 | -289,351,597.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13,048,391.97 | 2,053,336,225.48 |
少数股东权益 | 157,558,935.71 | 178,323,558.5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70,607,327.68 | 2,231,659,784.0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9,413,584,500.49 | 10,944,189,849.73 |
法定代表人: 宋海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先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晓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1,949,181.42 | 181,885,846.7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5,207,033.14 | 46,279,170.59 |
应收账款 | 1,231,834,893.74 | 1,539,878,161.80 |
应收款项融资 | 383,215.81 | 300,000.00 |
预付款项 | 137,822,176.36 | 37,024,213.38 |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 675,432,600.11 | 758,504,184.5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97,659,076.66 | 240,304,221.1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1,001,452,193.90 | 1,403,642,899.1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4,708,018.33 | 49,513,941.10 |
其他流动资产 | 71,005,154.95 | 36,307,311.56 |
流动资产合计 | 3,587,453,544.42 | 4,293,639,949.9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93,041,215.71 | 236,323,923.52 |
长期股权投资 | 2,482,019,507.17 | 2,462,707,668.4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336,293.54 | 14,979,575.5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76,974,804.10 | 85,622,511.15 |
固定资产 | 362,687,638.83 | 430,954,438.54 |
在建工程 | 120,606,267.00 | 165,626,070.0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6,286,287.95 | 49,195,454.0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2,706,662.59 | 236,371,438.9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496,924.68 | 66,831,015.8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466,155,601.57 | 3,748,612,095.96 |
资产总计 | 7,053,609,145.99 | 8,042,252,045.9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23,190,954.51 | 1,371,784,513.8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54,221,380.89 | 211,252,853.08 |
应付账款 | 1,653,193,008.04 | 1,739,194,351.60 |
预收款项 | 36,733.64 | |
合同负债 | 654,108,612.36 | 437,837,238.53 |
应付职工薪酬 | 26,390,722.18 | 14,200,599.81 |
应交税费 | 3,755,335.31 | 5,830,187.3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 794,879,577.81 | 817,799,344.8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8,478,940.18 | 738,603,595.90 |
其他流动负债 | 535,287,534.39 | 329,503,964.21 |
流动负债合计 | 5,323,542,799.31 | 5,666,006,649.1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4,000,000.00 | 91,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17,242,071.1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0,271,784.15 | 7,157,152.30 |
递延收益 | 78,211,770.95 | 87,829,262.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10,325,906.95 | 248,282,826.2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2,809,462.05 | 451,511,312.50 |
负债合计 | 5,656,352,261.36 | 6,117,517,961.6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33,880,389.00 | 504,872,71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28,733,391.3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6,456,762.04 | 1,629,747,492.7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7,643,281.96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4,645,161.41 | 84,645,161.41 |
未分配利润 | -1,080,082,145.86 | -423,264,677.2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97,256,884.63 | 1,924,734,084.2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053,609,145.99 | 8,042,252,045.93 |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591,558,389.54 | 2,003,383,152.13 |
其中:营业收入 | 1,591,558,389.54 | 2,003,383,152.13 |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58,865,328.69 | 2,194,603,800.00 |
其中:营业成本 | 1,602,125,635.63 | 1,603,644,190.3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6,435,828.35 | 17,191,666.34 |
销售费用 | 36,328,967.50 | 33,212,615.66 |
管理费用 | 161,434,612.06 | 140,623,674.79 |
研发费用 | 105,060,515.31 | 153,253,654.70 |
财务费用 | 237,479,769.84 | 246,677,998.12 |
其中:利息费用 | 249,644,641.76 | 268,811,469.31 |
利息收入 | 13,419,564.78 | 21,482,331.09 |
加:其他收益 | 23,838,650.05 | 43,604,050.0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088,355.36 | 53,655,039.9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37,746.11 | 5,463,165.03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3,762,848.45 | -129,761,007.8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5,998,051.06 | -27,016,069.8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696,974.21 | 3,781,384.7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0,620,569.76 | -246,957,250.74 |
加:营业外收入 | 413,051.85 | 6,201,866.13 |
减:营业外支出 | 3,924,335.08 | 1,397,226.3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74,131,852.99 | -242,152,611.00 |
减:所得税费用 | 110,186,438.86 | -18,060,196.3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4,318,291.85 | -224,092,414.6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4,318,291.85 | -224,092,414.64 |
法定代表人: 宋海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先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晓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64,993,050.91 | -215,891,074.09 |
2.少数股东损益 | -19,325,240.94 | -8,201,340.5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247,227.93 | 2,088,340.9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247,227.93 | 2,088,340.97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43,281.96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643,281.96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603,945.97 | 2,088,340.97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603,945.97 | 2,088,340.97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96,565,519.78 | -222,004,073.6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77,240,278.84 | -213,802,733.1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325,240.94 | -8,201,340.5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67 | -0.4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67 | -0.31 |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一、营业收入 | 721,532,942.72 | 913,582,161.20 |
减:营业成本 | 862,896,804.73 | 821,150,316.97 |
税金及附加 | 3,732,420.17 | 3,768,248.15 |
销售费用 | 12,529,599.07 | 8,308,130.44 |
管理费用 | 66,713,832.43 | 66,271,882.29 |
研发费用 | 63,575,160.38 | 103,627,367.62 |
财务费用 | 97,973,315.65 | 125,550,823.44 |
其中:利息费用 | 134,510,746.75 | 157,630,399.94 |
利息收入 | 34,859,779.94 | 32,526,030.97 |
加:其他收益 | 14,646,590.48 | 33,333,272.9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067,576.72 | 140,721,187.7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8,378.54 | 5,312,459.6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67,500,844.24 | -219,736,810.1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9,700,699.54 | -31,415,459.0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537,485.10 | 3,781,418.95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80,973,234.63 | -288,410,997.30 |
加:营业外收入 | 11,464.91 | 5,046,630.40 |
减:营业外支出 | 2,181,827.43 | 751,497.3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83,143,597.15 | -284,115,864.26 |
减:所得税费用 | 73,673,871.44 | -55,812,681.2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6,817,468.59 | -228,303,183.0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6,817,468.59 | -228,303,183.0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643,281.96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43,281.96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643,281.96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64,460,750.55 | -228,303,183.0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22,628,423.75 | 2,277,548,713.1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1,743,450.86 | 22,987,407.4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8,619,736.64 | 621,425,343.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92,991,611.25 | 2,921,961,463.8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19,872,861.46 | 1,525,717,126.10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5,780,058.52 | 383,628,989.2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6,876,524.54 | 57,889,079.2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3,189,083.17 | 437,810,239.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55,718,527.69 | 2,405,045,434.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273,083.56 | 516,916,029.4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1,108,745.15 | 3,487.8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75,000.00 | 496,323.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062,080.36 | 2,545,162.23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5,615,480.4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8.3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1,745,933.90 | 118,660,454.0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544,539.14 | 189,842,395.9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 | 8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144,539.14 | 190,642,395.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601,394.76 | -71,981,941.8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59,778,035.92 | 2,269,357,319.4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3,209,652.17 | 716,450,748.5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32,987,688.09 | 2,985,808,067.9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626,033,181.22 | 3,034,913,758.5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6,925,352.25 | 241,971,792.1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0,413,208.27 | 377,209,044.8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63,371,741.74 | 3,654,094,595.5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0,384,053.65 | -668,286,527.5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93,644.83 | 2,036,410.6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8,215,930.50 | -221,316,029.3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8,637,418.44 | 399,953,447.7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421,487.94 | 178,637,418.44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36,471,705.36 | 1,345,976,428.68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1,322,861.54 | 23,558,689.4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29,736.53 | 781,762,537.4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0,724,303.43 | 2,151,297,655.6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172,786,158.09 | 1,119,562,631.1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546,740.85 | 100,839,522.1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222,267.03 | 15,628,602.3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4,527,905.15 | 438,028,884.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5,083,071.12 | 1,674,059,639.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5,641,232.31 | 477,238,015.8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1,108,745.15 | 119,300,687.8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75,000.00 | 5,911,017.4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9,710,775.17 | 1,820,753.2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88,557.06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7,283,077.38 | 127,032,458.5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57,098.79 | 82,098,249.2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0,714,412.55 | 71,858,332.46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071,511.34 | 153,956,581.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211,566.04 | -26,924,123.24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34,360,000.00 | 1,630,781,326.27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1,695,000.00 | 367,4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66,055,000.00 | 1,998,181,326.27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14,884,226.27 | 2,168,301,002.62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02,726,528.20 | 134,110,184.4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3,737,107.29 | 246,138,396.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41,347,861.76 | 2,548,549,583.3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5,292,861.76 | -550,368,257.12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59,881.30 | 2,099,351.0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580,182.11 | -97,955,013.4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316,189.07 | 186,271,202.5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736,006.96 | 88,316,189.07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4,872,716.00 | 128,733,391.38 | 1,622,410,599.01 | 2,025,954.68 | 84,645,161.41 | -289,351,597.00 | 2,053,336,225.48 | 178,323,558.55 | 2,231,659,784.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4,872,716.00 | 128,733,391.38 | 1,622,410,599.01 | 2,025,954.68 | 84,645,161.41 | -289,351,597.00 | 2,053,336,225.48 | 178,323,558.55 | 2,231,659,784.0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007,673.00 | -128,733, 391.38 | 236,678,163.71 | -12,247,227.93 | -864,993,050.91 | -740,287,833.51 | -20,764,622.84 | -761,052,456.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247,227.93 | -864,993,050.91 | -877,240,278.84 | -19,325,240.94 | -896,565,519.7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007,673.00 | -128,733, 391.38 | 236,678,163.71 | 136,952,445.33 | -203,704.27 | 136,748,741.0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34,809.86 | -234,809.86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9,007,673.00 | -128,733, 391.38 | 236,709,269.30 | 136,983,550.92 | 136,983,550.9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1,105.59 | -31,105.59 | 31,105.59 | ||||||||||||
(三)利润分配 | -1,235,677.63 | -1,235,677.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235,677.63 | -1,235,677.63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3,880,389.00 | 1,859,088,762.72 | -10,221,273.25 | 84,645,161.41 | -1,154,344,647.91 | 1,313,048,391.97 | 157,558,935.71 | 1,470,607,327.6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4,872,716.00 | 128,733,391.38 | 1,631,000,677.63 | -62,386.29 | 84,645,161.41 | -70,282,286.86 | 2,278,907,273.27 | 269,512,830.32 | 2,548,420,103.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183,547.56 | -3,183,547.56 | -17,445.57 | -3,200,993.13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5,311.51 | 5,311.51 | 5,311.51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4,872,716.00 | 128,733,391.38 | 1,631,000,677.63 | -62,386.29 | 84,645,161.41 | -73,460,522.91 | 2,275,729,037.22 | 269,495,384.75 | 2,545,224,421.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590,078. 62 | 2,088,340.97 | -215,891,074.09 | -222,392,811.74 | -91,171,826.20 | -313,564,637.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88,340.97 | -215,891,074.09 | -213,802,733.12 | -8,201,340.55 | -222,004,073.6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590,078. 62 | -8,590,078.62 | -82,970,485.65 | -91,560,564.2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590,078. 62 | -8,590,078.62 | -82,970,485.65 | -91,560,564.27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2.本期使用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4,872,716.00 | 128,733,391.38 | 1,622,410,599.01 | 2,025,954.68 | 84,645,161.41 | -289,351,597.00 | 2,053,336,225.48 | 178,323,558.55 | 2,231,659,784.03 |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4,872,716.00 | 128,733,391.38 | 1,629,747,492.74 | 84,645,161.41 | -423,264,677.27 | 1,924,734,084.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4,872,716.00 | 128,733,391.38 | 1,629,747,492.74 | 84,645,161.41 | -423,264,677.27 | 1,924,734,084.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9,007,673.00 | -128,733,391.38 | 236,709,269.30 | -7,643,281.96 | -656,817,468.59 | -527,477,199.6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43,281.96 | -656,817,468.59 | -664,460,750.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9,007,673.00 | -128,733,391.38 | 236,709,269.30 | 136,983,550.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9,007,673.00 | -128,733,391.38 | 236,709,269.30 | 136,983,550.9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4.其他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33,880,389.00 | 1,866,456,762.04 | -7,643,281.96 | 84,645,161.41 | -1,080,082,145.86 | 1,397,256,884.63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4,872,716.00 | 128,733,391.38 | 1,629,747,492.74 | 84,645,161.41 | -192,564,545.83 | 2,155,434,215.70 |
加:会计政策变更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269,472.41 | -2,269,472.4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127,476.03 | -127,476.03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4,872,716.00 | 128,733,391.38 | 1,629,747,492.74 | 84,645,161.41 | -194,961,494.27 | 2,153,037,267.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8,303,183.00 | -228,303,183.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8,303,183.00 | -228,303,183.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4,872,716.00 | 128,733,391.38 | 1,629,747,492.74 | 84,645,161.41 | -423,264,677.27 | 1,924,734,084.2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历史沿革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有限”)整体改制设立,博世科有限前身为广西南宁壮王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壮王科工贸”),成立于1999年4月13日,由自然人艾近春(王双飞岳父)、陈琪、赵慧玲(壮王科工贸初期创业团队成员宾飞的妻子)、蓝惠清(许开绍岳母)以货币资金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50.00万元。1999年4月,壮王科工贸更名为广西南宁博世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工贸”)。2007年3月,博世科工贸更名为博世科有限。公司经过历次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0万元。经过股权转让后,股东为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等28位自然人股东。2010年6月,博世科有限以2010年4月30日为改制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0年12月,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新增股本150.00万股,股本变更为4,650.00万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王双飞 | 15,133,050.00 | 32.54 |
2 | 盈富创投 | 8,338,140.00 | 17.93 |
3 | 达晨财富 | 6,948,810.00 | 14.94 |
4 | 许开绍 | 2,475,000.00 | 5.32 |
5 | 宋海农 | 2,475,000.00 | 5.32 |
6 | 杨崎峰 | 2,475,000.00 | 5.32 |
7 | 霍建民 | 1,181,250.00 | 2.54 |
8 | 张 频 | 945,000.00 | 2.03 |
9 | 王继荣 | 900,000.00 | 1.94 |
10 | 陈 琪 | 675,000.00 | 1.45 |
11 | 黄海师 | 675,000.00 | 1.45 |
12 | 叶远箭 | 675,000.00 | 1.45 |
13 | 罗文连 | 566,463.00 | 1.22 |
14 | 杨金秀 | 360,000.00 | 0.77 |
15 | 张文亮 | 315,295.00 | 0.68 |
16 | 莫翠林 | 315,000.00 | 0.68 |
17 | 成一知 | 229,306.00 | 0.49 |
18 | 程韵洁 | 225,000.00 | 0.48 |
19 | 王 其 | 225,000.00 | 0.48 |
序号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20 | 周茂贤 | 225,000.00 | 0.48 |
21 | 易 伶 | 205,497.00 | 0.44 |
22 | 张 勇 | 183,439.00 | 0.39 |
23 | 詹学丽 | 168,750.00 | 0.36 |
24 | 林丽华 | 45,000.00 | 0.10 |
25 | 黄崇杏 | 45,000.00 | 0.10 |
26 | 朱红祥 | 45,000.00 | 0.10 |
27 | 覃程荣 | 45,000.00 | 0.10 |
28 | 陈国宁 | 45,000.00 | 0.10 |
29 | 陈 楠 | 45,000.00 | 0.10 |
30 | 陈文南 | 45,000.00 | 0.10 |
31 | 计桂芳 | 45,000.00 | 0.10 |
32 | 李琨生 | 45,000.00 | 0.10 |
33 | 陆立海 | 45,000.00 | 0.10 |
34 | 肖 琳 | 45,000.00 | 0.10 |
35 | 徐萃声 | 45,000.00 | 0.10 |
36 | 詹 磊 | 45,000.00 | 0.10 |
合 计 | 46,500,000.00 | 100.00 |
多年来,王双飞、杨崎峰、宋海农一直为本公司创业团队稳定的核心成员。2015年1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30,5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00,000.00元。截至2015年2月13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4,500,0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5,5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09,000,000.00元。本次增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3343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015年4月14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000,000.00元。根据公司2015年9月11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62,000,000.00元,以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62,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增加股本62,000,000.00元。本次增资业经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13490号”验资报告。2015年10月27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000,000.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申请向周永信等92名激励对象以每股20.86元的价格发行328.50万股股票,相应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85,0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285,000.00元。本次增资业经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15053号”验资报告。根据2016年1月12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1月28日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分别于2016年3月16日、2016年5月12日和2016年6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更新修订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0,000股新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5,193,370股(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193,37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2,478,370.00元。
经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徐理、梁劲松、梁庆生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2.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2,478,370.00元减少至人民币142,351,370.00元。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本减资登记,本次减资事项业经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4064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478,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2017年2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共计回购注销127,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42,478,370股变更为142,351,370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142,351,3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53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
15.013382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56,068,919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业经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13936号”《验资报告》。
2018年3月8日,根据2017年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司注销回购赵璇、邓燕红、覃海涛、张先玲、吴海燕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253,635.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356,068,919股减少至355,815,28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6,068,919.00元减少至人民币355,815,284.00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公开发行了43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30亿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365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18年8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世转债”。“博世转债”于2019年1 月11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0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博世转债”转股数量合计为25,514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25,514.00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2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人民
币普通股(A 股)49,871,023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1.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7.49元。新增股份于2020年8月4日上市流通,公司增加股本49,871,023.00 元。由于“博世转债”转股及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原因所致,截至2020年8月13日,公司的总股本为405,711,821股,因此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55,815,284.00元相应变更为 405,711,821.00元。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2020年12月31日,公司原共同实际控制人与广州环投集团签署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4,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给广州环投集团。同日,王双飞先生与广州环投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王双飞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4,991,970股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广州环投集团行使,该表决权的委托事宜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受让股份过户至广州环投集团名下之日生效。同日,王双飞先生、宋海农先生、杨崎峰先生、许开绍先生共同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解除协议》,一致同意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受让股份过户至广州环投集团名下之日起,王双飞先生、宋海农先生、杨崎峰先生、许开绍先生四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协议书之解除协议》即告生效。2021年2月4日,公司原共同实际控制人王双飞先生、宋海农先生、杨崎峰先生、许开绍先生向广州环投集团转让公司股份的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数量共计4,000万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广州环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2,753,423股,占截至2021 年2月4日公司总股本的 13.00%,持有享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97,745,393 股,占截至2021年2月4日公司总股本的 24.09%。广州环投集团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98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9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9,155,880 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7.6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6,559,364.40元,全部由广州环投集团认购。新增股份于2021年10月25日上市,公司增加股本99,155,880股,增加注册资本99,155,880.00元。上述发行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0612号”《验资报告》。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广州环投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854,644股,占公司总股本(发行后)的30.67%。本次发行后,广州环投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超过 30%,王双飞先生与广州环投集团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即王双飞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4,991,970股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广州环投集团行使的协议终止。广州环投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人民政府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因“博世转债”转股增加股本4,757股,增加注册资本4,757.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04,872,458.00股。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405,711,821.00元变更为504,872,458.00元。
2022年12月27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及创始团队签署《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与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关于终止<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许开绍关于转让所持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的协议》,同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2023年2月10日,广州环投集团与宁国国控及创始团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23年4月25日,广州环投集团与
宁国国控及创始团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广州环投集团将其直接持有的52,198,764股博世科股份以9.95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宁国国控。2023年5月25日,公司收到宁国国控与广州环投集团的通知,广州环投集团向宁国国控协议转让52,198,764股公司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过户日期为2023年5月24日。同日,《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宁国国控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因“博世转债”转股增加股本29,007,931股,增加注册资本29,007,93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33,880,389.00股。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533,880,389.00元。
2025年1月20日,公司的原控股股东宁国国控、公司创始团队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三人与南化集团共同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122,529,913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22.9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南化集团行使。2025年2月28日,《表决权委托协议》已经协议各方有效签署,协议各方已依据国资监管的要求完成各自的审批程序,并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根据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自2025年2月28日起,南化集团成为实际支配上市公司最多表决权的主体,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肥料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出入境检疫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系拥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自主核心技术的综合环境服务提供商。公司以提升环境绩效和解决环境问题为导向,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领域全方位环境综合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范围覆盖咨询、设计、环评、检测、研
究开发、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设施运营、投融资一体化、环保管家等环保全产业链。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以围绕工业环境治理及清洁化生产领域为主的高端环保装备制造、销售业务;以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为主的市政环境治理工程业务;以污水处理厂、环卫一体化、污染土壤处置终端运营等为主的环保项目运营业务;以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咨询、检验检测、工程设计、环境监测等为主的环境综合咨询服务等环境综合治理业务。服务范围覆盖咨询、设计、环评、检测、研究开发、装备制造、工程建设、投资运营等环保全产业链。公司注册地址:南宁高新区高安路101号;主要经营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法定代表人:宋海农;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11480258H。本公司本财务报告于2025年4月22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简称 |
1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博世科 |
2 | 贺州博世科环境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贺州博世科 |
3 | 富川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富川博世科 |
4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博环环境 |
5 | 贺州市八步区博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博麒环保 |
6 | 陆川博世科生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陆川博世科 |
7 | 澄江博世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澄江博世科 |
8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博测检测 |
9 | 沙洋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沙洋博世科 |
10 | 河池市宜州博世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宜州博世科 |
11 | 巍山博世科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 巍山博世科 |
12 | Bossco Envirotech Canada Limited. | 博世科(加拿大) |
13 | 团风博世科华堂水务有限公司 | 团风博世科 |
14 | 广西博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博和环保 |
15 | 上林县博世科威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上林博世科 |
16 | 古丈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古丈博世科 |
17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博湾 |
18 | 攸县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攸县博世科 |
19 | 花垣博世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花垣博世科环境 |
20 | 垣曲博世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垣曲博世科 |
21 | 凤山博世科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凤山博世科环境 |
22 | 苍梧博世科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苍梧博世科 |
23 | 宣恩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宣恩博世科 |
24 | 广西宁明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宁明博世科 |
25 | 石首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石首博世科 |
26 | 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科丽特环保 |
27 | 陆川博世科生态农业循环有限公司 | 陆川博世科生态 |
28 | 京山博世科全域水务有限公司 | 京山博世科全域 |
29 | 京山博世科城东水务有限公司 | 京山博世科城东 |
30 | 颍上博晶水务有限公司 | 颍上博晶 |
31 | 保靖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保靖博世科 |
32 | 全州县博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全州博盛 |
33 | 灵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灵石博世科 |
34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科清环境 |
35 | 苍梧博世科城投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苍梧博世科城投 |
36 | 京山博世科文峰水务有限公司 | 京山文峰 |
37 | 株洲县渌口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渌口博世科 |
38 | 昭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昭平博世科 |
39 | 辽宁博世科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辽宁博世科 |
40 | 贺州市平桂区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平桂博世科 |
41 | BOSSCO-INDIA ENVIRO-TECH PRIVATE LIMITED | 博世科(印度) |
42 | 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博世科环境 |
43 | 广西环保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 环保研究院 |
44 | 贺州市八步区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八步博世科 |
45 | 南宁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兴环保 |
46 | 广西博世科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孵化器公司 |
47 | 柳州博世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柳州博世科 |
48 | 广西艾科宁消毒科技有限公司 | 艾科宁 |
49 | 广西鸿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鸿科建设 |
50 | 广东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东博环环境 |
51 | 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 安徽博世科装备 |
52 | 广西博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博环生态 |
53 | 安徽博世科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安徽博世科能源 |
54 | 博世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博世科(北京) |
55 | 内蒙古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博世科 |
56 | 合肥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博世科 |
其中,本期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包括新设成立的5家子公司博环生态、安徽博世科能源、博世科(北京)、内蒙古博世科及合肥博世科,云南博世科由于注销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关于合并范围的变更与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1400万元 |
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应收款项 | 金额>=1400万元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金额>=14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金额>=1400万元 |
重要的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金额>=1400万元 |
重要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收回或转回 | 金额>=1400万元 |
重要的核销合同资产 | 金额>=14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金额>=14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19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金额>=19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的其他应付款 | 金额>=2350万元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300万元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金额>=300万元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预计影响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占合并净资产比重>=0.6%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占比>=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5)”。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5)”。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
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2)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3)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4)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1)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2)“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3)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4)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5)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1)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而
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3)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A.一次交易处置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5)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先将可变现净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项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3)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4)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特许经营权模式的污水处理项目,根据合同相关约定,本公司进行资本性投入后,能够收回本金及合理回报,并与政府约定了合理回报,且公司的资本性投入经客户确认后,可以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公司确认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
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3)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
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
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银行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组合1 | 工程业务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2 | 其他账龄组合 |
应收账款组合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应收利息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备用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其他应收款组合5 | 其他账龄组合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 商业承兑汇票 |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 银行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合同资产组合1 | 工程业务组合 |
合同资产组合2 | 其他账龄组合 |
合同资产组合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长期应收款组合1 | 应收工程款组合 |
长期应收款组合2 | 应收其他账龄组合 |
对于划分为组合1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2的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达到合同约定的收款期满日为账龄计算的起始日,按应收款项账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减值方法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工程业务组合 | 其他账龄组合 | 其他账龄组合 | |
1年以内 | 6% | 5% | 5% |
1-2年 | 12%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调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
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4)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1)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2)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3)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
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1)估值技术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2)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
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3)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债权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
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1)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8、持有待售资产”。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
23、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类 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30 | 3-5 | 3.17-3.23 |
土地使用权 | 50 | - | 2 |
24、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与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3-5 | 3.17-3.23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3-5 | 9.50-9.7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3-5 | 19.00-19.4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0 | 3-5 | 9.50-19.40 |
对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子公司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的填埋场资产,按照工作量法进行折旧,即按当期实际填埋量除以填埋场容量的比例进行折旧。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类 别 | 转固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 |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资产类别
资产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土地使用权 | 法定期限 |
软件 | 5-10 |
专利技术及非专利技术 | 10、15 |
环评业务单元资产组 | 10 |
特许经营权 |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确定或工作量法 |
其他 | 根据受益期确定 |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律权利文件未规定使用期限的,这类无形资产不摊销,该类无形资产为子公司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的土地使用权。如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律权利文件规定的期限到期时因续约而延续,且续约不需要付出较大成本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采用工作量法摊销,该类无形资产为子公司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取得的垃圾填埋审批许可(特许经营权)。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或工作量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折旧摊销费用、其他费用等。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30、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1)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5)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
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本公司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2)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特许经营权大修义务、填埋场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 适用 √ 不适用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 适用 √ 不适用
37、收入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
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质保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1)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环保设备生产销售业务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不承担安装调试责任,公司通常以设备运抵买方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承担安装调试责任的,公司通常在设备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经客户验收并完成移交时确认收入;对于海外设备销售收入,公司通常在相关设备销售交付承运人,相关设备销售合同履行完毕时取得报关单、提单,完成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2)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造服务公司工程建造业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公司采用产出法,即按照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根据已经发生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3)专业技术服务公司专业技术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公司采用产出法,对于已提交并经客户验收的工作成果作为产出,在公司提交成果并经客户书面认可时,按双方约定的产出值确认收入。
4)运营服务对于自来水供水运营业务,公司自来水经过用户计量水表,根据抄表数据生成的应收水费报表确认收入;对于污水处理运营业务,公司根据每月实际污水处理量,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确定当月收入;对于市政环卫运营业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服务条款,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确定当月收入。
5)PPP业务本公司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或发包给其他方等,按照收入准则确定本公司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合同资产。本公司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对于其他在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根据其预计是否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在资产负债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报。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提供PPP项目资产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的运营服务、维护服务的,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项履约义务。
合同规定本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合同规定本公司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条件的,本公司在拥有收取该对价的权利(该权利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因素)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应收款项。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超过有权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根据PPP项目合同,自政府方取得其他资产,该资产构成政府方应付合同对价的一部分的,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作为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确认与运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为使 PPP 项目资产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政府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本公司从事的维护或修理,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在服务提供时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发生的支出按照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预计负债”所述的会计政策确认预计负债。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
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1)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1)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3)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4)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5)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6)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
对于本公司作为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本公司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1、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4、预计负债”。
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E.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1)经营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融资租赁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a.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7、收入”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1)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2)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债务重组
(1)本公司作为债权人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其中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本公司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附注三、11所述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首先按照附注三、11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债务人
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本公司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附注三、11所述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准则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中 “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 根据解释第18号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准则中“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的内容要求。
执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
项目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3年度(合并) | 2023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成本 | 1,596,021,963.46 | 1,603,644,190.39 | 818,091,439.07 | 821,150,316.97 |
销售费用 | 40,834,842.59 | 33,212,615.66 | 11,367,008.34 | 8,308,130.44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3%、9%、6%、3% |
消费税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0%、9%、12.5%、15%、20%、25%、23%、27% |
商品及服务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1.5% |
其他税项 | 依据税法规定计缴 | - |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4月1日后,本公司设备销售收入按13%税率缴纳增值税,建安工程业务按9%税率缴纳增值税,已备案的老项目按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税率为3%;公司技术服务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2024年期间,本公司销售环保设备业务按照13%税率缴纳增值税;建安工程业务按9%缴纳增值税;已备案的老项目按简易征收办法缴纳增值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公司技术服务业务按6%缴纳增值税。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世科(加拿大)位于加拿大British Columbia,适用商品及服务税税率7%;全资子公司瑞美达克位于加拿大Calgary,适用商品及服务税税率5%。
本公司子公司湖南博世科、博环环境、博测检测、湖南博咨、湖南博测、京山博世科设备、科清环境、博世科环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博世科(加拿大)适用所得税税率27%;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瑞美达克适用所得税税率23%;科佳装备所得税税率9%;南宁博湾、团风博世科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2.5%;颍上博晶、八步博世科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0%;其他子公司适用所得税率25%。适用20%优惠税率的子公司详见本报告“六、2、税收优惠”的相关披露内容。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Bossco Envirotech Canada Limited. | 27% |
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 | 23%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5%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5% |
湖南博咨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5% |
湖南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15% |
京山博世科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5% |
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2.5% |
团风博世科华堂水务有限公司 | 12.5% |
广西科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9% |
颍上博晶水务有限公司 | 0% |
贺州市八步区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0% |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湖南博世科于2024年12月16日取得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3002780,有效期三年。湖南博世科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博环环境于2023年12月4日取得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5000334,有效期三年。博环环境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博测检测于2024年11月28日取得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5000182,有效期三年。博测检测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湖南博咨于2022年10月18日取得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3001806,有效期三年。湖南博咨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湖南博测于2022年10月18日取得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3002027,有效期三年。湖南博测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京山博世科设备于2021年12月3日取得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2003431,有效期三年。京山博世科设备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科清环境于2024年11月28日取得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45000052,有效期三年。科清环境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按15%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科佳装备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45000759,有效期三年。科佳装备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桂政发〔2019〕53号)科佳装备符合该通知第三条第五点:新设立的符合广西自贸试验区主导产业方向的装备制造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自取得第一笔主营业务收入起,免征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5年。减免后,科佳装备所得税税率为9%。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本公司子公司京山文峰、环保研究院、宜州博世科、富川博世科等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其2024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2024年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公司及子(孙)公司湖南博世科、博环环境、博测检测、科佳装备、博世科环境、湖南博测、湖南博咨、科清环境等发生的未形成无形资产并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根据财税[2012]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南宁博湾、颍上博晶、八步博世科、团风博世科等本期污水处理劳务所得享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因此,年度汇算清缴时,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达到规定标准的,可全年按照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达到规定标准的,应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申报并进行汇算清缴。本公司子公司博世科环境符合该条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财税[2019]第6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既向城镇居民供水,又向农村居民供水的,依据向农村居民供水收入占总供水收入的比例免征增值税。本公司子公司澄江博世科、巍山博世科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纳税人从事《目录》2.15“污水处理厂出水、工业排水(矿井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渗透(滤)
液等”项目、5.2“污水处理劳务”项目,适用 “三”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也可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本公司及子公司澄江博世科、京山博世科城东、京山文峰选择污水处理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根据财税[2009]9号《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第三条以及财税[2014]5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子公司澄江博世科销售的自来水业务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其他说明
本公司出口产品增值税实行“免、抵、退”政策,出口货物退税率主要为13%。除上述税收优惠外,本公司子(孙)公司京山博世科设备、南宁博湾、澄江博世科及京山文峰等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则及政策分别享受土地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公司子公司广东博环环境、环保研究院等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
3、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90,421,487.94 | 178,637,418.44 |
其他货币资金 | 123,521,217.02 | 210,458,176.18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
合计 | 213,942,704.96 | 389,095,594.6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6,446,337.17 | 14,038,907.64 |
其他说明
1、 货币资金中受限资金情况
其他货币资金中含保函保证金41,862,139.77元,农民工工资户保证金2,212,041.20元,信用证保证金3,000,016.17元,票据保证金4,374,571.32元,法律诉讼受限51,810,250.33元,质押的定期存单12,000,000.00元,定期存单6,719,082.74元,政府专项资金764,783.39元,其他受限资金778,332.10元。
2、 除上述受限资金外,货币资金中无因抵押或质押或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3、 期末无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177,960.23 | 73,382,149.24 |
商业承兑票据 | 807,500.00 | |
合计 | 20,985,460.23 | 73,382,149.2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1,027,960.23 | 100.00% | 42,500.00 | 0.20% | 20,985,460.23 | 73,382,149.24 | 100.00% | 73,382,149.24 |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 | 20,177,960.23 | 95.96% | 20,177,960.23 | 73,382,149.24 | 100.00% | 73,382,149.24 | ||||
商业承兑票据 | 850,000.00 | 4.04% | 42,500.00 | 5.00% | 807,500.00 | |||||
合计 | 21,027,960.23 | 100.00% | 42,500.00 | 0.20% | 20,985,460.23 | 73,382,149.24 | 100.00% | 73,382,149.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20,177,960.23 | 0.00% | |
商业承兑票据组合 | 850,000.00 | 42,500.00 | 5.00% |
合计 | 21,027,960.23 | 42,500.00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根据应收票据种类确定。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适用 √ 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组合计提 | 0.00 | 42,500.00 | 42,500.00 | |||
合计 | 0.00 | 42,500.00 | 42,5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期末公司无质押的应收票据。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9,901,101.01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9,901,101.01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40,100,699.75 | 855,590,873.86 |
1至2年 | 385,142,652.99 | 452,146,257.77 |
2至3年 | 300,307,014.90 | 172,065,360.28 |
3年以上 | 558,593,354.71 | 568,393,003.56 |
3至4年 | 149,778,922.81 | 246,164,703.97 |
4至5年 | 172,226,166.39 | 136,260,565.16 |
5年以上 | 236,588,265.51 | 185,967,734.43 |
合计 | 1,784,143,722.35 | 2,048,195,495.47 |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长账龄原因 | 回款风险 |
客户一 | 69,735,428.02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客户二 | 36,369,654.77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政府单位,回收风险小 |
客户三
客户三 | 36,256,012.43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国有控股企业,回收风险小 |
客户四 | 23,340,807.77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国有控股企业,回收风险小 |
客户五 | 23,105,737.36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政府单位,回收风险小 |
客户六 | 19,123,307.18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政府单位,回收风险小 |
客户七 | 18,926,892.95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国有控股企业,回收风险小 |
合计 | 226,857,840.48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6,897,347.56 | 6.55% | 87,052,464.69 | 74.47% | 29,844,882.87 | 147,412,187.87 | 7.20% | 112,353,417.90 | 76.22% | 35,058,769.97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116,897,347.56 | 6.55% | 87,052,464.69 | 74.47% | 29,844,882.87 | 147,412,187.87 | 7.20% | 112,353,417.90 | 76.22% | 35,058,769.9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667,246,374.79 | 93.45% | 484,858,848.21 | 29.08% | 1,182,387,526.58 | 1,900,783,307.60 | 92.80% | 433,819,447.76 | 22.82% | 1,466,963,859.84 |
其中: | ||||||||||
工程业务组合 | 927,867,060.57 | 52.01% | 327,238,357.32 | 35.27% | 600,628,703.25 | 1,030,744,776.14 | 50.32% | 305,740,030.20 | 29.66% | 725,004,745.94 |
其他账龄组合 | 739,379,314.22 | 41.44% | 157,620,490.89 | 21.32% | 581,758,823.33 | 870,038,531.46 | 42.48% | 128,079,417.56 | 14.72% | 741,959,113.90 |
合计 | 1,784,143,722.35 | 100.00% | 571,911,312.90 | 32.06% | 1,212,232,409.45 | 2,048,195,495.47 | 100.00% | 546,172,865.66 | 26.67% | 1,502,022,629.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1,150,208.02 | 56,178,826.29 | 71,650,208.02 | 56,979,530.17 | 79.52%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预计收回风险大 |
广西崇左市城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5,428,035.41 | 10,423,531.60 | 13,371,116.96 | 7,664,692.53 | 57.32%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预计收回风险大 |
其他项目小计 | 60,833,944.44 | 45,751,060.01 | 31,876,022.58 | 22,408,241.99 | 70.30%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预计收回风险大、机构撤销,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147,412,187.87 | 112,353,417.90 | 116,897,347.56 | 87,052,464.6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工程业务组合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45,075,804.13 | 14,704,548.26 | 6.00% |
1-2年(含2年) | 181,927,474.70 | 21,831,296.96 | 12.00% |
2-3年(含3年) | 180,746,906.54 | 36,149,381.30 | 20.00% |
3-4年(含4年) | 80,032,800.15 | 40,016,400.08 | 50.00% |
4-5年(含5年) | 127,736,721.64 | 102,189,377.31 | 80.00% |
5年以上 | 112,347,353.41 | 112,347,353.41 | 100.00% |
合计 | 927,867,060.57 | 327,238,357.32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工程业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他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86,722,609.50 | 14,336,130.50 | 5.00% |
1-2年(含2年) | 195,958,315.10 | 19,595,831.54 | 10.00% |
2-3年(含3年) | 115,399,358.55 | 23,079,871.69 | 20.00% |
3-4年(含4年) | 69,746,122.66 | 34,873,061.35 | 50.00% |
4-5年(含5年) | 29,086,563.05 | 23,269,250.45 | 80.00% |
5年以上 | 42,466,345.36 | 42,466,345.36 | 100.00% |
合计 | 739,379,314.22 | 157,620,490.89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其他账龄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适用 √ 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注:其他变动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新丰县丰江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3,362,658.12 | 根据结算评审报告调减应收账款 | 调减应收账款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预计回收风险大,根据账龄迁徙确定坏账计提比例 |
合计 | 13,362,658.12 |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112,353,417.90 | 4,724,342.43 | 30,025,295.64 | 87,052,464.69 | ||
组合计提 | 433,819,447.76 | 50,621,296.38 | 5,200.00 | -423,304.07 | 484,858,848.21 | |
合计 | 546,172,865.66 | 55,345,638.81 | 30,025,295.64 | 5,200.00 | -423,304.07 | 571,911,312.90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2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前五余额合计551,238,853.80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7.02 %,相应坏账准备余额155,908,142.55元。公司本期末不存在单个客户逾期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情况。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项目履约义务待收款 | 1,195,608,538.44 | 241,666,617.35 | 953,941,921.09 | 1,573,777,677.61 | 277,154,021.33 | 1,296,623,656.28 |
已完工项目未到期质保金 | 258,773,423.38 | 36,363,114.13 | 222,410,309.25 | 154,741,104.91 | 20,597,176.83 | 134,143,928.08 |
合计 | 1,454,381,961.82 | 278,029,731.48 | 1,176,352,230.34 | 1,728,518,782.52 | 297,751,198.16 | 1,430,767,584.36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1,952,205.98 | 9.07% | 107,001,509.97 | 81.09% | 24,950,696.01 | 146,567,448.26 | 8.48% | 115,642,616.89 | 78.90% | 30,924,831.37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131,952,205.98 | 9.07% | 107,001,509.97 | 81.09% | 24,950,696.01 | 146,567,448.26 | 8.48% | 115,642,616.89 | 78.90% | 30,924,831.3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22,429,755.84 | 90.93% | 171,028,221.51 | 12.93% | 1,151,401,534.33 | 1,581,951,334.26 | 91.52% | 182,108,581.27 | 11.51% | 1,399,842,752.99 |
其中: | ||||||||||
工程业务组合 | 704,844,6 | 48.47 | 84,581,35 | 12.00 | 620,263,30 | 1,157,318, | 66.95 | 138,878, | 12.0 | 1,018,440 |
64.15
64.15 | % | 9.70 | % | 4.45 | 183.23 | % | 181.98 | 0% | ,001.25 | |
其他账龄组合 | 617,585,091.69 | 42.46% | 86,446,861.81 | 14.00% | 531,138,229.88 | 424,633,151.03 | 24.57% | 43,230,399.29 | 10.18% | 381,402,751.74 |
合计 | 1,454,381,961.82 | 100.00% | 278,029,731.48 | 19.12% | 1,176,352,230.34 | 1,728,518,782.52 | 100.00% | 297,751,198.16 | 17.23% | 1,430,767,584.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蠡县留史镇人民政府 | 42,112,636.92 | 34,149,137.28 | 40,612,636.92 | 32,933,396.47 | 81.09%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预计收回风险大 |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39,338,874.90 | 31,839,742.21 | 39,338,874.90 | 31,900,483.73 | 81.09%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预计收回风险大 |
顺平县蒲上镇人民政府 | 28,895,705.06 | 21,313,472.05 | 28,895,705.06 | 23,431,960.67 | 81.09%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预计收回风险大 |
其他项目小计 | 36,220,231.38 | 28,340,265.35 | 23,104,989.1 | 18,735,669.1 | 81.09%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预计收回风险大 |
合计 | 146,567,448.26 | 115,642,616.89 | 131,952,205.98 | 107,001,509.9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工程业务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8,340,165.73 | 3,400,819.89 | 12.00% |
1-2年(含2年) | 125,463,093.68 | 15,055,571.24 | 12.00% |
2-3年(含3年) | 112,259,357.53 | 13,471,122.90 | 12.00% |
3-4年(含4年) | 142,476,851.32 | 17,097,222.16 | 12.00% |
4-5年(含5年) | 148,877,777.84 | 17,865,333.34 | 12.00% |
5年以上 | 147,427,418.05 | 17,691,290.17 | 12.00% |
合计 | 704,844,664.15 | 84,581,359.7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工程业务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他业务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20,445,072.35 | 16,022,253.63 | 5.00% |
1-2年(含2年) | 162,086,370.03 | 16,208,637.00 | 10.00% |
2-3年(含3年) | 69,878,971.78 | 13,975,794.36 | 20.00% |
3-4年(含4年) | 43,324,616.13 | 21,662,308.07 | 50.00% |
4-5年(含5年) | 16,360,963.26 | 13,088,770.61 | 80.00% |
5年以上 | 5,489,098.14 | 5,489,098.14 | 100.00% |
合计 | 617,585,091.69 | 86,446,861.8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其他业务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原因 |
项目履约义务待收款 | -35,487,403.98 | ||||
已完工项目未到期质保金 | 15,765,937.30 | ||||
合计 | -19,721,466.68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本期无金额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的情况。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本期无核销的合同资产。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15,232.04 | 1,448,675.09 |
合计 | 1,015,232.04 | 1,448,675.0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15,232.04 | 100.00% | 1,015,232.04 | 1,448,675.09 | 100.00% | 1,448,675.09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15,232.04 | 100.00% | 1,015,232.04 | 1,448,675.09 | 100.00% | 1,448,675.09 | ||||
合计 | 1,015,232.04 | 100.00% | 1,015,232.04 | 1,448,675.09 | 100.00% | 1,448,675.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15,232.04 | 0.00% | |
合计 | 1,015,232.0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银行承兑汇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 √ 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 适用 √ 不适用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844,762.12 | |
合计 | 7,844,762.12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本期无已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9,762,804.82 | 300,176,911.82 |
合计 | 89,762,804.82 | 300,176,911.82 |
(1)应收利息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股权处置款 | 153,998,650.48 | 252,920,497.32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往来款 | 3,000,000.00 | 83,482,700.75 |
押金及保证金 | 52,332,710.73 | 57,231,912.92 |
个人备用金 | 2,703,118.96 | 1,261,965.25 |
其他 | 20,551,799.81 | 11,719,645.34 |
合计 | 232,586,279.98 | 406,616,721.58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长账龄原因 | 回款风险 |
花垣县盛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46,980,371.32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预计收回难度大,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 146,980,371.32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龄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7,924,492.07 | 213,420,442.32 |
1至2年 | 26,723,699.64 | 72,346,910.40 |
2至3年 | 68,359,973.87 | 95,272,653.68 |
3年以上 | 109,578,114.40 | 25,576,715.18 |
3至4年 | 93,648,958.19 | 10,355,118.24 |
4至5年 | 6,484,764.65 | 8,674,076.91 |
5年以上 | 9,444,391.56 | 6,547,520.03 |
合计 | 232,586,279.98 | 406,616,721.58 |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6,980,371.32 | 63.19% | 117,584,297.06 | 80.00% | 29,396,074.26 | 147,574,897.32 | 36.29% | 73,787,448.66 | 50.00% | 73,787,448.66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146,980,371.32 | 63.19% | 117,584,297.06 | 80.00% | 29,396,074.26 | 147,574,897.32 | 36.29% | 73,787,448.66 | 50.00% | 73,787,448.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5,605,908.66 | 36.81% | 25,239,178.10 | 29.48% | 60,366,730.56 | 259,041,824.26 | 63.71% | 32,652,361.10 | 12.61% | 226,389,463.16 |
其中: | ||||||||||
其他账龄组合 | 82,902,789.70 | 35.64% | 25,239,178.10 | 30.44% | 57,663,611.60 | 257,779,859.01 | 63.40% | 32,652,361.10 | 12.67% | 225,127,497.91 |
备用金组合 | 2,703,118.96 | 1.16% | 2,703,118.96 | 1,261,965.25 | 0.31% | 1,261,965.25 | ||||
合计 | 232,586,279.98 | 100.00% | 142,823,475.16 | 61.41% | 89,762,804.82 | 406,616,721.58 | 100.00% | 106,439,809.76 | 26.18% | 300,176,911.8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花垣县盛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47,574,897.32 | 73,787,448.66 | 146,980,371.32 | 117,584,297.06 | 80.00% | 预期收回难度大 |
合计 | 147,574,897.32 | 73,787,448.66 | 146,980,371.32 | 117,584,297.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5,944,141.22 | 1,297,207.08 | 5.00% |
1-2年(含2年) | 25,866,272.94 | 2,586,627.32 | 10.00% |
2-3年(含3年) | 2,756,316.16 | 551,263.23 | 20.00% |
3-4年(含4年) | 12,485,158.76 | 6,242,579.38 | 50.00% |
4-5年(含5年) | 6,446,997.65 | 5,157,598.12 | 80.00% |
5年以上 | 9,403,902.97 | 9,403,902.97 | 100.00% |
合计 | 82,902,789.70 | 25,239,178.1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其他账龄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备用金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备用金 | 2,703,118.96 | 0.00% | |
合计 | 2,703,118.9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备用金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注:其他变动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核销金额 |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0 |
闽清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150.00 |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0,642,431.27 | 22,009,929.83 | 73,787,448.66 | 106,439,809.76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276,281.89 | 1,935,191.19 | 43,796,848.4 | 36,455,757.70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3,150.00 | 3,150.00 | ||
其他变动 | -68,942.30 | -68,942.3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297,207.08 | 23,941,971.02 | 117,584,297.06 | 142,823,475.16 |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106,439,809.76 | 36,455,757.70 | 3,150.00 | -68,942.30 | 142,823,475.16 | |
合计 | 106,439,809.76 | 36,455,757.70 | 3,150.00 | -68,942.30 | 142,823,475.16 |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花垣县盛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应收股权处置款 | 146,980,371.32 | 2-4年 | 63.19% | 117,584,297.06 |
广西龙州津通投资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3,000,000.00 | 1-2年 | 5.59% | 1,300,000.00 |
梧州市苍海泽元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及保证金 | 11,120,000.00 | 3-5年 | 4.78% | 5,896,000.00 |
山西碧瑶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股权处置款 | 7,018,279.16 | 1-2年 | 3.02% | 701,827.92 |
西安优耐特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 | 4,840,000.00 | 1年以内 | 2.08% | 242,000.00 |
合计 | -- | 182,958,650.48 | — | 78.66% | 125,724,124.98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9、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情况。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公司本期末预付账款前五余额合计61,855,173.65元,占预付账款比例39.12 %。10、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49,074,271.71 | 94.30% | 32,084,352.56 | 71.95% |
1至2年 | 3,799,877.91 | 2.40% | 6,724,645.64 | 15.08% |
2至3年 | 3,755,805.69 | 2.38% | 2,778,978.85 | 6.23% |
3年以上 | 1,447,583.79 | 0.92% | 3,006,682.73 | 6.74% |
合计 | 158,077,539.10 | 44,594,659.78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7,107,452.41 | 17,107,452.41 | 15,804,666.89 | 15,804,666.89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 适用 √ 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136,680.47 | 938,050.53 | 1,074,731.00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41,289,612.30 | 41,289,612.30 | 0.00 | |||
合计 | 41,426,292.77 | 938,050.53 | 41,289,612.30 | 1,074,731.00 |
注: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本期已结转成本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适用 √ 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在产品 | 350,635,614.62 | 1,074,731.00 | 349,560,883.62 | 383,904,921.44 | 136,680.47 | 383,768,240.97 |
库存商品 | 22,968,203.60 | 22,968,203.60 | 5,549,647.84 | 5,549,647.8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27,704,819.87 | 27,704,819.87 | 114,698,845.60 | 41,289,612.30 | 73,409,233.30 | |
发出商品 | ||||||
开发产品 | 13,138,595.68 | 13,138,595.68 | ||||
合计 | 431,554,686.18 | 1,074,731.00 | 430,479,955.18 | 519,958,081.77 | 41,426,292.77 | 478,531,789.00 |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52,534,295.17 | 57,339,987.35 |
合计 | 52,534,295.17 | 57,339,987.35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32,288,420.44 | 84,218,976.35 |
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 | 33,335,316.55 | 58,247,193.34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344,174.78 | 2,653,426.61 |
预缴增值税 | 2,509,957.27 | |
其他 | 15,508.72 | 5,343.93 |
合计 | 166,983,420.49 | 147,634,897.50 |
14、债权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6,871,718.04 | 14,515,000.00 | 7,643,281.96 | 7,643,281.96 | ||||
锦州安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403,100.00 | 403,100.00 | ||||||
广水光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1,475.50 | 61,475.50 |
合计
合计 | 7,336,293.54 | 14,979,575.50 | 7,643,281.96 | 7,643,281.96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适用 √ 不适用
17、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212,263,458.89 | 19,222,243.18 | 193,041,215.71 | 256,171,928.25 | 21,593,782.04 | 234,578,146.21 | 4.75-4.90 |
应收PPP项目管网工程回购款 | 68,036,312.36 | 68,036,312.36 | 71,277,392.05 | 71,277,392.05 | 6.00-7.00 | ||
应收环卫项目代垫款 | 2,144,072.27 | 2,144,072.27 | 3,746,315.82 | 3,746,315.82 | 4.95 | ||
应收融资租赁保证金 | 1,745,777.31 | 1,745,777.31 | 6.86 | ||||
合计 | 282,443,843.52 | 19,222,243.18 | 263,221,600.34 | 332,941,413.43 | 21,593,782.04 | 311,347,631.39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8,922,445.38 | 63.35% | 18,840,486.11 | 10.53% | 160,081,959.27 | 183,572,445.38 | 55.14% | 18,742,151.48 | 10.21% | 164,830,293.90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178,922,445.38 | 63.35% | 18,840,486.11 | 10.53% | 160,081,959.27 | 183,572,445.38 | 55.14% | 18,742,151.48 | 10.21% | 164,830,293.9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521,398.14 | 36.65% | 381,757.07 | 0.37% | 103,139,641.07 | 149,368,968.05 | 44.86% | 2,851,630.56 | 1.91% | 146,517,337.49 |
其中: | ||||||||||
应收工程款组合 | 33,341,013.51 | 11.80% | 381,757.07 | 1.15% | 32,959,256.44 | 72,599,482.87 | 21.81% | 2,851,630.56 | 3.93% | 69,747,852.31 |
其他账龄组合 | 70,180,384.63 | 24.85% | 70,180,384.63 | 76,769,485.18 | 23.06% | 0.00% | 76,769,485.18 | |||
合计 | 282,443,843.52 | 100.00% | 19,222,243.18 | 6.81% | 263,221,600.34 | 332,941,413.43 | 100.00% | 21,593,782.04 | 6.49% | 311,347,631.3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澄江分公司 | 183,572,445.38 | 18,742,151.48 | 178,922,445.38 | 18,840,486.11 | 10.53% | 预计收回难度大 |
合计 | 183,572,445.38 | 18,742,151.48 | 178,922,445.38 | 18,840,486.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工程款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工程款组合 | 33,341,013.51 | 381,757.07 | 1.15% |
合计 | 33,341,013.51 | 381,757.0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应收工程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他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其他账龄组合 | 70,180,384.63 | 0.00 | 0.00% |
合计 | 70,180,384.63 | 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其他账龄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851,630.56 | 18,742,151.48 | 21,593,782.0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45,912.95 | 98,334.63 | 1,944,247.5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4,315,786.44 | 4,315,786.44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81,757.07 | 18,840,486.11 | 19,222,243.1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本期无核销的长期应收款。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平江县天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29,938,690.10 | 29,938,690.10 | ||||||||||
小计 | 29,938,690.10 | 29,938,690.10 | ||||||||||
二、联营企业 | ||||||||||||
株洲南方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645,162.37 | -219,874. 86 | 425,287.51 | |||||||||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164,644,746.85 | 43,704.34 | 5,460,251.19 | 159,228,200.00 | 5,460,251.19 | |||||||
玉溪中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67,034,930.46 | 7,955.52 | 67,042,885.98 | |||||||||
安徽博世科晶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7,693,153.24 | 135,244.31 | 47,828,397.55 |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377,660.99 | 2,756,998.74 | 575,000.00 | 12,559,659.73 | ||||||||
富川瑶族自治县丽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766,297.42 | 483,656.02 | 1,249,953.44 | |||||||||
阜阳博源水务有限公司 | 30,047,654.12 | -2,369,937.96 | 27,677,716.16 | |||||||||
宣城市国特环境科技有限公 | 600,000.00 | 600,000.00 |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21,593,782.04 | 1,944,247.58 | 4,315,786.44 | 19,222,243.18 | ||
合计 | 21,593,782.04 | 1,944,247.58 | 4,315,786.44 | 19,222,243.18 |
司
司 | ||||||||||||
小计 | 321,209,605.45 | 600,000.00 | 837,746.11 | 575,000.00 | 5,460,251.19 | 316,612,100.37 | 5,460,251.19 | |||||
合计 | 351,148,295.55 | 600,000.00 | 837,746.11 | 575,000.00 | 5,460,251.19 | 346,550,790.47 | 5,460,251.19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164,688,451.19 | 159,228,200.00 | 5,460,251.19 | 16 | 根据PPP协议规定,营运期为20年,至评估基准日还剩余16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164,688,451.19 | 159,228,200.00 | 5,460,251.19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5,045,093.33 | 6,724,081.58 | 211,769,174.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8,378.35 | 78,378.35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其他 | 78,378.35 | 78,378.35 | ||
4.期末余额 | 204,966,714.98 | 6,724,081.58 | 211,690,796.56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陆川猪生态循环产业园项目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13,620,624.71 | 8,502,900.00 | 5,117,724.71 | 44.42 | 税前折现率为5.00%,营业收入61.90-128.25万元,毛利率69.37%-84.44%,净利润35.14-92.14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广西博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其持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38,328,326.61 | 32,974,463.13 | 5,353,863.48 | 43.00 | 税前折现率为5.99%,营业收入757.31-2,954.82万元,毛利率22.74%-72.67%净利润-277.15-1,156.56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51,948,951.32 | 41,477,363.13 | 10,471,588.19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9,714,786.56 | 1,882,769.28 | 41,597,555.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87,960.46 | 134,508.48 | 6,422,468.94 | |
(1)计提或摊销 | 6,287,960.46 | 134,508.48 | 6,422,468.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6,002,747.02 | 2,017,277.76 | 48,020,024.7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8,961,467.28 | 8,961,467.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71,588.19 | 10,471,588.19 | ||
(1)计提 | 10,471,588.19 | 10,471,588.1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9,433,055.47 | 19,433,055.4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9,530,912.49 | 4,706,803.82 | 144,237,716.3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6,368,839.49 | 4,841,312.30 | 161,210,151.79 |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 适用 √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95,517,066.74 | 1,256,298,976.7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095,517,066.74 | 1,256,298,976.73 |
注:上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扣除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填埋场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13,694,233.31 | 357,059,474.15 | 76,304,564.92 | 58,541,787.50 | 168,467,066.02 | 1,574,067,125.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6,527.77 | 13,690,157.22 | 1,071,820.82 | 3,538,675.45 | 3,734,965.79 | 22,822,147.05 |
(1)购置 | 656,956.25 | 1,687,397.80 | 1,033,461.85 | 3,155,977.83 | 3,734,965.79 | 10,268,759.52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9,571.52 | 11,372,244.66 | 304,061.95 | 11,805,878.1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630,514.76 | 38,358.97 | 78,635.67 | 747,509.4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713,647.42 | 2,185,290.98 | 6,873,664.06 | 1,313,421.39 | 2,846,718.01 | 19,932,741.86 |
(1)处置或报废 | 6,647,086.96 | 1,866,544.36 | 6,758,930.65 | 981,075.31 | 121,268.22 | 16,374,905.50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66,560.46 | 318,746.62 | 114,733.41 | 332,346.08 | 2,725,449.79 | 3,557,836.36 |
项目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陆川县陆川猪生态循环产业园核心生态养殖区(一期)项目 | 8,332,800.00 | 占用土地系租赁 |
危货品仓库11栋 | 685,621.00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9,018,421.00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907,767,113.66 | 368,564,340.39 | 70,502,721.68 | 60,767,041.56 | 169,355,313.80 | 1,576,956,531.0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4,171,502.07 | 120,289,071.19 | 41,499,896.04 | 45,029,932.46 | 12,227,664.29 | 303,218,066.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217,026.37 | 30,197,286.67 | 8,068,285.33 | 4,886,197.80 | 10,168,894.84 | 84,537,691.01 |
(1)计提 | 31,217,026.37 | 29,618,149.05 | 8,047,283.96 | 4,815,219.93 | 10,168,894.84 | 83,866,574.15 |
(2)企业合并增加 | 579,137.62 | 21,001.37 | 70,977.87 | 671,116.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047.04 | 1,125,632.44 | 6,127,641.64 | 1,087,515.51 | 298,969.86 | 8,670,806.49 |
(1)处置或报废 | 993,231.68 | 6,033,580.61 | 882,627.09 | 7,909,439.38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31,047.04 | 132,400.76 | 94,061.03 | 204,888.42 | 298,969.86 | 761,367.11 |
4.期末余额 | 115,357,481.40 | 149,360,725.42 | 43,440,539.73 | 48,828,614.75 | 22,097,589.27 | 379,084,950.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4,550,083.12 | 14,550,083.1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372,658.97 | 31,555,016.11 | 19,876,755.58 | 87,804,430.66 | ||
(1)计提 | 36,372,658.97 | 31,555,016.11 | 19,876,755.58 | 87,804,430.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6,372,658.97 | 46,105,099.23 | 19,876,755.58 | 102,354,513.78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6,036,973.29 | 173,098,515.74 | 27,062,181.95 | 11,938,426.81 | 127,380,968.95 | 1,095,517,066.74 |
2.期初账面价值 | 829,522,731.24 | 222,220,319.84 | 34,804,668.88 | 13,511,855.04 | 156,239,401.73 | 1,256,298,976.73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京山生产车间 | 10,414,851.56 | 正在办理中,施工方延迟递交竣工资料,暂无法办理竣工备案 |
合计 | 10,414,851.56 | ——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苍梧博世科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其持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52,381,769.81 | 44,543,292.81 | 7,838,477.00 | 收益法 | 租金 | 租赁合同及市场租金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其持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211,367,094.42 | 199,337,423.66 | 12,029,670.76 | 收益法 | 租金 | 租赁合同及市场租金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热脱附设备 | 6,162,899.38 | 1,323,853.23 | 4,839,046.15 | 收益法 | 处置价值 | 市场价格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奕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渗滤设备 | 17,236,517.88 | 7,354,563.34 | 9,881,954.54 | 收益法 | 处置价值 | 市场价格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MC模压 | 11,146,822.13 | 1,107,210.52 | 10,039,611.61 | 收益法 | 处置价值 | 市场价格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市油泥资源化利用综合处置项目 | 7,945,769.16 | 1,500,000.00 | 6,445,769.16 | 收益法 | 处置价值 | 市场价格 |
合计 | 306,240,872.78 | 255,166,343.56 | 51,074,529.22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陆川县固体废弃物制备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63,247,294.25 | 58,712,079.00 | 4,535,215.25 | 14.00 | 税前折现率为7.36%,营业收入327.76-1,040.78万元,毛利率-136.38%-55.34%,净利润-526.03-315.55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广西博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其持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88,132,913.64 | 75,814,983.03 | 12,317,930.61 | 43.00 | 税前折现率为5.99%,营业收入757.31-2,954.82万元,毛利率22.74%-72.67%净利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77.15-1,156.56万元
-277.15-1,156.56万元 |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其持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243,422,959.92 | 223,546,204.34 | 19,876,755.58 | 18.00 | 税前折现率为8.24%,营业收入3,504.94-7,603.03万元,毛利率-12.53%-36.33%,净利润-1114.12-1,677.06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394,803,167.81 | 358,073,266.37 | 36,729,901.44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 适用 √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8,889,392.68 | 176,324,682.4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28,889,392.68 | 176,324,682.48 |
注:上表中的在建工程是指扣除工程物资后的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中国—东盟国际先进环保产业合作中心(B地块) | 71,930,591.96 | 71,930,591.96 | 69,978,958.40 | 69,978,958.40 | ||
宁波富海含油废弃物处理项目 | 23,634,069.05 | 16,193,311.48 | 7,440,757.57 | 23,260,770.19 | 23,260,770.19 | |
陆川县陆川猪生态循环产业园核心生态养殖区项目(二期) | 16,697,720.44 | 16,697,720.44 | - | 16,214,222.92 | 1,775,316.73 | 14,438,906.19 |
大庆鑫垠厂区含油污泥处理项目 | 23,492,054.42 | 19,266,136.82 | 4,225,917.60 | 23,454,256.13 | 23,454,256.13 | |
新疆阿克苏中环油泥处置项目 | 33,596,226.17 | - | 33,596,226.17 | 31,005,988.63 | 31,005,988.63 | |
其他项目 | 12,693,157.04 | 997,257.66 | 11,695,899.38 | 14,185,802.94 | 14,185,802.94 | |
合计 | 182,043,819.08 | 53,154,426.40 | 128,889,392.68 | 178,099,999.21 | 1,775,316.73 | 176,324,682.48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中国—东盟国际先进环保产业合作中心(B地块) | 180,704,500.00 | 69,978,958.40 | 1,951,633.56 | 71,930,591.96 | 39.81% | 40.00% | 自有资金 | |||||
宁波富海含油废弃物处理项目 | 24,266,000.00 | 23,260,770.19 | 373,298.86 | 23,634,069.05 | 97.40% | 95.00% | 自有资金 | |||||
陆川县陆川猪生态循环产业园核心生态养殖区项目(二期) | 170,000,000.00 | 16,214,222.92 | 483,497.52 | 16,697,720.44 | 29.33% | 30.00% | 自有资金 | |||||
大庆鑫垠厂区含油污泥处理项目 | 23,952,000.00 | 23,454,256.13 | 37,798.29 | 23,492,054.42 | 98.08% | 95.00% | 自有资金 | |||||
新疆阿克苏中环油泥处置项目 | 36,946,000.00 | 31,005,988.63 | 2,590,237.54 | 33,596,226.17 | 90.93% | 90.00%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435,868,500.00 | 163,914,196.27 | 5,436,465.77 | 169,350,662.04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陆川县陆川猪生态循环产业园核心生态养殖区项目(二期) | 1,775,316.73 | 14,922,403.71 | 16,697,720.44 | 项目运营无法达到预期需求 | |
大庆鑫垠厂区含油污泥处理技术服务项目 | 19,266,136.82 | 19,266,136.82 | 项目运营无法达到预期需求 | ||
宁波富海含油废弃物处理项目 | 16,193,311.48 | 16,193,311.48 | 项目运营无法达到预期需求 | ||
其他项目 | 997,257.66 | 997,257.66 | 项目运营无法达到预期需求 | ||
合计 | 1,775,316.73 | 51,379,109.67 | 53,154,426.40 |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陆川县陆川猪生态循环产业园核心生态养殖区项目(二期) | 14,922,403.71 | 0.00 | 14,922,403.71 | 收益法 | 处置价值 | 市场价格 |
大庆鑫垠厂区含油污泥处理技术服务项目 | 23,492,054.42 | 4,225,917.60 | 19,266,136.82 | 收益法 | 处置价值 | 市场价格 |
宁波富海含油废弃物处理项目 | 23,634,069.05 | 7,440,757.57 | 16,193,311.48 | 收益法 | 租金 | 租赁合同及市场租金 |
合计 | 62,048,527.18 | 11,666,675.17 | 50,381,852.01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陆川县固体废弃物制备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3,140,358.72 | 2,915,175.92 | 225,182.80 | 14.00 | 税前折现率为7.36%,营业收入327.76-1,040.78万元,毛利率-136.38%-55.34%,净利润-526.03-315.55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其持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9,455,303.10 | 8,683,228.24 | 772,074.86 | 18.00 | 税前折现率为8.24%,营业收入3,504.94-7,603.03万元,毛利率-12.53%-36.33%,净利润-1114.12-1,677.06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12,595,661.82 | 11,598,404.16 | 997,257.66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工程物资
□ 适用 √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土地使用权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70,309.99 | 2,454,173.86 | 471,017.63 | 7,995,501.4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4,890.86 | 1,320,478.61 | 752,050.45 | 2,257,419.92 | |
(1)租入 | 184,890.86 | 1,320,478.61 | 752,050.45 | 2,257,419.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96,054.59 | 1,557,368.38 | 3,653,422.97 | ||
(1)租赁变更 | 1,964,935.43 | 1,964,935.43 | |||
(2)租赁到期 | 1,412,192.94 | 1,412,192.94 | |||
(3)外币报表折算 | 131,119.16 | 145,175.44 | 276,294.60 | ||
4.期末余额 | 3,159,146.26 | 2,217,284.09 | 471,017.63 | 752,050.45 | 6,599,498.4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293,650.63 | 1,871,432.54 | 76,381.20 | 4,241,464.3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3,841.39 | 639,239.41 | 25,460.40 | 89,547.44 | 1,538,088.64 |
(1)计提 | 783,841.39 | 639,239.41 | 25,460.40 | 89,547.44 | 1,538,088.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19,869.89 | 1,522,896.73 | 2,742,766.62 | ||
(1)处置 | |||||
(2)租赁变更 | 1,146,212.24 | 1,146,212.24 | |||
(3)租赁到期 | 1,412,192.94 | 1,412,192.94 | |||
(4)外币报表折算 | 73,657.65 | 110,703.79 | 184,361.44 | ||
4.期末余额 | 1,857,622.13 | 987,775.22 | 101,841.60 | 89,547.44 | 3,036,786.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环评业务单元资产组 | 特许经营权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7,911,954.57 | 11,764,224.53 | 7,999,048.00 | 14,367,039.73 | 30,242,500.00 | 3,326,727,407.35 | 3,385,898.40 | 3,582,398,072.5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3,274.34 | 30,682,466.62 | 30,795,740.96 | |||||
(1)购置 | 113,274.34 | 30,682,466.62 | 30,795,740.9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8,911.56 | 463,550.00 | 44,858.01 | 1,517,650.00 | 196,215.01 | 2,531,184.58 | ||
(1)处置 | 44,858.01 | 44,858.01 | ||||||
(2)外币报表折算 | 308,911.56 | 463,550.00 | 1,517,650.00 | 196,215.01 | 2,486,326.57 | |||
4.期末余额 | 187,603,043.01 | 11,764,224.53 | 7,535,498.00 | 14,435,456.06 | 30,242,500.00 | 3,355,892,223.97 | 3,189,683.39 | 3,610,662,628.9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1,488,334.89 | 9,562,439.35 | 3,526,312.45 | 7,542,832.84 | 23,216,576.71 | 354,146,196.41 | 419,482,692.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40,918.36 | 578,218.34 | 507,671.16 | 1,442,175.58 | 2,993,589.63 | 113,096,185.72 | 122,458,758.79 | |
(1)计提 | 3,840,918.36 | 578,218.34 | 507,671.16 | 1,442,175.58 | 2,993,589.63 | 113,096,185.72 | 122,458,758.79 |
(1)计提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01,524.13 | 1,229,508.87 | 369,176.03 | 662,503.01 | 3,562,712.0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76,659.36 | 582,741.32 | 394,636.43 | 3,754,037.11 |
3.本期减少
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24,754.62 | 24,147.74 | 187,976.74 | 436,879.10 | ||||
(1)处置 | 24,147.74 | 24,147.74 | ||||||
(2)其他 | 224,754.62 | 187,976.74 | 412,731.36 | |||||
4.期末余额 | 25,329,253.25 | 10,140,657.69 | 3,809,228.99 | 8,960,860.68 | 26,210,166.34 | 467,054,405.39 | 541,504,572.3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9,511,876.49 | 3,107,666.70 | 32,619,543.1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59,507.50 | 36,061,825.94 | 45,521,333.44 | |||||
(1)计提 | 9,459,507.50 | 36,061,825.94 | 45,521,333.4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0,448.73 | 183,832.49 | 294,281.22 | |||||
(1)处置 | ||||||||
(2)外币报表折算 | 110,448.73 | 183,832.49 | 294,281.22 | |||||
4.期末余额 | 9,459,507.50 | 65,463,253.70 | 2,923,834.21 | 77,846,595.4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2,814,282.26 | 1,623,566.84 | 3,726,269.01 | 5,474,595.38 | 4,032,333.66 | 2,823,374,564.88 | 265,849.18 | 2,991,311,461.2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6,423,619.68 | 2,201,785.18 | 4,472,735.55 | 6,824,206.89 | 7,025,923.29 | 2,943,069,334.45 | 278,231.70 | 3,130,295,836.7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苍梧博世科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 | 8,230,652.93 | 6,999,007.19 | 1,231,645.74 | 收益法 | 租金 | 租赁合同及市场租金 |
及其持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及其持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其持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16,123,736.90 | 15,206,076.34 | 917,660.56 | 收益法 | 租金 | 租赁合同及市场租金 |
合计 | 24,354,389.83 | 22,205,083.53 | 2,149,306.30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宣恩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其持有的特许经营权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273,861,825.94 | 237,800,000.00 | 36,061,825.94 | 24.92 | 税前折现率为6.40%,营业收入2,127.05-4,165.88万元,毛利率19.67%-62.37%,净利润306.17-1,902.50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的陆川县固体废弃物制备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6,647,697.06 | 6,171,016.79 | 476,680.27 | 14.00 | 税前折现率为7.36%,营业收入327.76-1,040.78万元,毛利率-136.38%-55.34%,净利润-526.03-315.55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广西博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其持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29,652,547.66 | 25,510,553.84 | 4,141,993.82 | 43.00 | 税前折现率为5.99%,营业收入757.31-2,954.82万元,毛利率22.74%-72.67%净利润-277.15-1,156.56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拟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其持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 | 32,962,094.54 | 30,270,567.43 | 2,691,527.11 | 18.00 | 税前折现率为8.24%,营业收入3,504.94-7,603.03万元,毛利率-12.53%-36.33%,净利润-1114.12-1,677.06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343,124,165.20 | 299,752,138.06 | 43,372,027.14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注:2017年3月31日,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形成商誉7,336,461.37加元,期末根据2024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商誉为人民币37,047,662.63元,本期减少为汇率变动的影响。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名称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填埋场业务相关的长期资产及运营资金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的填埋场业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不适用 | 是 | ||
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咨询业务相关的长期资产及运营资金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的咨询业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不适用 | 是 |
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 热解吸系统知识产权相关的长期资产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的热解吸系统知识产权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不适用 | 是 |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 | 39,376,989.11 | 2,329,326.48 | 37,047,662.63 | |||
合计 | 39,376,989.11 | 2,329,326.48 | 37,047,662.63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 | 6,958,505.86 | 411,627.00 | 6,546,878.86 | |||
合计 | 6,958,505.86 | 411,627.00 | 6,546,878.86 |
注:经聘请评估专家按上述方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评估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包含商誉的咨询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355,700.00加元,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1,316,526.00加元,不存在减值迹象;资产负债表日包含商誉的热解吸系统知识产权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440,000.00加元,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705,667.00加元,不存在减值迹象;填埋场业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4,190,000.00加元,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13,209,655.00加元,本年不存在减值。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 适用 √ 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支出 | 11,234,006.81 | 2,835,135.66 | 1,778,109.32 | 12,291,033.15 | |
其他 | 1,763,044.37 | 1,164,705.17 | 1,377,308.86 | 1,550,440.68 | |
合计 | 12,997,051.18 | 3,999,840.83 | 3,155,418.18 | 13,841,473.83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项目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填埋场业务相关的长期资产及运营资金 | 22,998,240.36 | 71,656,662.00 | 0.00 | 5年 | 收入增长年份增长率为-25%-10% | 稳定年份增长率0% | 管理层根据填埋场业务资产组过往年度固废处置量水平及其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期 |
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咨询业务相关的长期资产及运营资金 | 5,511,912.25 | 6,846,013.86 | 0.00 | 5年 | 收入增长年份增长率-59%-99% | 稳定年份增长率0% | 管理层根据咨询业务资产组过去的经营状况及其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期 |
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 热解吸系统知识产权相关的长期资产 | 1,990,631.16 | 7,271,712.00 | 0.00 | 5年 | 未来5年收入增长率为0% | 稳定年份增长率0% | 管理层根据热解吸系统知识产权资产组过去的经营状况及其对未来市场发展的预期 |
合计 | 30,500,783.77 | 85,774,387.86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5,798,247.64 | 12,172,824.26 | 1,055,598,094.86 | 158,103,066.6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8,637,160.32 | 6,697,768.85 | ||
可抵扣亏损 | 1,149,699,896.18 | 171,165,571.46 | 733,291,455.80 | 110,813,283.64 |
预计负债 | 27,514,737.35 | 3,582,084.66 | 32,084,264.78 | 4,487,544.28 |
递延收益 | 714,651.65 | 107,197.75 | 89,287,468.90 | 13,390,842.84 |
租赁负债 | 3,908,973.80 | 893,174.06 | 4,141,265.49 | 891,052.37 |
合计 | 1,267,636,506.62 | 187,920,852.19 | 1,963,039,710.15 | 294,383,558.6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8,980,826.22 | 5,124,823.08 | 33,834,292.40 | 7,781,887.26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3,562,712.04 | 787,666.68 | 3,754,037.11 | 743,931.68 |
合计 | 22,543,538.26 | 5,912,489.76 | 37,588,329.51 | 8,525,818.9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8,677.04 | 187,002,175.15 | 743,931.68 | 293,639,626.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18,677.04 | 4,993,812.72 | 743,931.68 | 7,781,887.26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508,427,137.26 | 197,665,049.27 |
可抵扣亏损 | 629,486,709.61 | 546,884,843.19 |
合计 | 2,137,913,846.87 | 744,549,892.46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6,643,295.06 | ||
2025 | 19,253,325.34 | 19,985,484.64 |
2026
2026 | 50,650,546.55 | 46,885,156.73 | |
2027 | 58,674,905.56 | 50,957,107.65 | |
2028 | 55,686,835.20 | 168,118,144.25 | |
2029 | 129,805,483.21 | 2,512,871.52 | |
2030 | 6,211,295.98 | 3,284,849.43 | |
2031 | 64,993,023.00 | 26,391,079.10 | |
2032 | 106,980,358.53 | 183,771,523.36 | |
2033 | 40,151,120.03 | 38,335,331.45 | |
2034 | 97,079,816.21 | ||
合计 | 629,486,709.61 | 546,884,843.19 | -- |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7,949,383.44 | - | 17,949,383.44 | 19,955,563.60 | 19,955,563.60 | |
以金融资产模式核算的PPP项目资产 | 607,553,143.11 | 36,313,688.47 | 571,239,454.64 | 657,861,445.22 | 42,168,934.41 | 615,692,510.81 |
债权资产 | 52,004,960.51 | 52,004,960.51 | ||||
待抵扣、认证进项税 | 90,058,144.55 | - | 90,058,144.55 | 87,127,587.60 | 87,127,587.60 | |
合计 | 715,560,671.10 | 36,313,688.47 | 679,246,982.63 | 816,949,556.93 | 42,168,934.41 | 774,780,622.52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23,521,217.02 | 123,521,217.02 | 履约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诉讼冻结等 | 210,458,176.18 | 210,458,176.18 | 履约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诉讼冻结等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674,666,758.76 | 550,162,013.81 | 银行授信抵押担保、贷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 | 565,312,684.88 | 489,041,431.86 | 银行授信抵押担保、贷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 |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 901,519,274.71 | 648,852,227.00 | 贷款抵押、质押担保 | 874,897,305.67 | 683,571,477.70 | 贷款抵押、质押担保 | ||
在建工程 | 163,358,410.76 | 118,693,493.30 | 贷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 | 147,699,973.35 | 147,699,973.35 | 贷款抵押担保、融资租赁担保 |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 1,115,256,651.84 | 902,784,782.18 | 取得银行授信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担保等 | 1,635,964,842.98 | 1,389,905,040.40 | 取得银行授信质押担保、贷款质押担保等 | ||
合计 | 2,978,322,313.09 | 2,344,013,733.31 | 3,434,332,983.06 | 2,920,676,099.49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74,610,000.00 | 279,540,000.00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50,500,000.00 | 215,400,000.00 |
信用借款 | 585,907,000.00 | 637,0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276,000,000.00 | 221,000,000.00 |
抵押+保证借款 | 291,320,000.00 | 57,140,000.00 |
质押+抵押借款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12,074,844.78 | 54,508,829.00 |
应计利息 | 2,431,029.15 | 2,114,203.62 |
合计 | 1,742,842,873.93 | 1,716,703,032.62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分类披露。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 174,116,830.89 | 196,536,192.58 |
银行承兑汇票 | 1,334,730.00 | 79,647,609.84 |
合计 | 175,451,560.89 | 276,183,802.42 |
本期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1,397,103,450.78 | 1,767,165,286.48 |
应付材料款 | 429,604,129.19 | 459,409,267.70 |
应付费用 | 290,503,742.77 | 125,292,064.25 |
合计 | 2,117,211,322.74 | 2,351,866,618.4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
广西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4,243,085.25 | 尚未完成审计决算或者结算,暂未与供应商结算 |
湖南尚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1,625,813.90 | |
贺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23,704,562.52 | |
湖南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2,561,088.34 | |
凤山县建筑工程公司 | 22,033,785.70 | |
合计 | 184,168,335.71 | — |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35,677.63 | |
其他应付款 | 113,624,660.39 | 71,493,351.66 |
合计 | 114,860,338.02 | 71,493,351.66 |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1)应付利息
□ 适用 √ 不适用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235,677.63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其他 | ||
合计 | 1,235,677.63 |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45,271,280.14 | 37,651,839.23 |
应付押金及保证金 | 21,867,891.91 | 19,803,888.56 |
应付职工代垫款 | 9,574,793.75 | 6,775,062.39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往来款 | 15,760,167.88 | 1,242,629.34 |
其他 | 21,150,526.71 | 6,019,932.14 |
合计 | 113,624,660.39 | 71,493,351.6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适用 √ 不适用
38、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2,566,461.70 | 162,500.06 |
合计 | 2,566,461.70 | 162,500.0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工程服务款 | 693,382,725.55 | 639,032,877.91 |
合计
合计 | 693,382,725.55 | 639,032,877.91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项目一 | 47,343,955.27 | 尚未完成交付 |
项目二 | 14,647,787.61 | 尚未完成交付 |
合计 | 61,991,742.88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3,504,594.82 | 335,311,910.18 | 297,564,721.57 | 101,251,783.4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65,840.88 | 23,856,647.60 | 22,532,158.37 | 2,190,330.11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64,370,435.70 | 359,168,557.78 | 320,096,879.94 | 103,442,113.54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2,033,928.99 | 310,413,425.09 | 275,557,630.14 | 96,889,723.94 |
2、职工福利费 | 2,028,334.40 | 1,968,659.40 | 59,675.00 | |
3、社会保险费 | 395,988.28 | 11,361,095.46 | 11,278,551.74 | 478,532.0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78,304.78 | 10,490,401.78 | 10,448,585.28 | 420,121.28 |
工伤保险费 | 17,683.50 | 870,693.68 | 829,966.46 | 58,410.72 |
生育保险费 | ||||
4、住房公积金 | 1,019,311.30 | 7,838,023.85 | 5,366,554.15 | 3,490,781.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5,366.25 | 3,671,031.38 | 3,393,326.14 | 333,071.49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63,504,594.82 | 335,311,910.18 | 297,564,721.57 | 101,251,783.4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98,363.61 | 22,963,844.66 | 21,681,280.51 | 1,880,927.76 |
2、失业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 | 22,499.68 | 892,802.94 | 850,877.86 | 64,424.76 |
3、企业年金缴费 | 244,977.59 | 244,977.59 | ||
合计 | 865,840.88 | 23,856,647.60 | 22,532,158.37 | 2,190,330.11 |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740,712.31 | 27,369,640.80 |
消费税 | ||
企业所得税 | 4,674,500.84 | 6,742,518.14 |
个人所得税 | 281,124.47 | 182,325.2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16,210.02 | 4,311,604.11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1,439,110.08 | 1,682,531.30 |
房产税 | 119,178.78 | 64,057.25 |
土地使用税 | 122,900.96 | 123,283.24 |
其他 | 557,034.83 | 323,647.05 |
合计 | 28,250,772.29 | 40,799,607.09 |
42、持有待售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55,032,616.25 | 572,195,956.35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427,738,317.21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00,215,228.21 | 79,879,487.19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335,557.63 | 1,516,236.15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利息 | 17,183,873.00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2,346,640.53 | 2,944,727.92 |
合计 | 358,930,042.62 | 1,101,458,597.82 |
其他说明:期末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包括 “保证借款”500.91万元、 “抵押借款”500.00万元、“质押+保证借款” 24,000.35万元、“质押+抵押+保证借款” 502.00万元。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借款 | 551,652,500.00 | 352,960,821.92 |
借款应计利息
借款应计利息 | 30,467,297.21 | 3,527,910.97 |
待转销销项税额 | 18,631,207.97 | 37,514,999.31 |
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7,826,256.23 | 17,421,221.20 |
合计 | 608,577,261.41 | 411,424,953.40 |
注:借款系本公司向股东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借款。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34,000,000.00 | 3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41,690,857.04 | 9,300,000.00 |
信用借款 | ||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 | 242,269,000.00 | 123,82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1,066,214,456.19 | 1,269,088,054.35 |
合计 | 1,384,174,313.23 | 1,437,208,054.3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分类披露。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长期借款的利率区间在3.55%-10.52%之间。
46、应付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南宁博湾场地租赁 | 0.00 | 1,083,623.95 |
陆川博世科生态土地租赁 | 457,919.16 | 439,300.83 |
博世科(加拿大)房屋及建筑物租赁 | 822,095.80 | 1,246,258.82 |
博世科(加拿大)机器设备租赁 | 897,600.21 | 186,042.10 |
博世科(加拿大)运输设备租赁 | 395,801.00 | |
合计 | 2,573,416.17 | 2,955,225.70 |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8,605,315.78 | 71,018,380.41 |
专项应付款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2)专项应付款
□ 适用 √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适用 √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18,507,769.54 | 10,056,115.98 | 计提售后费用保证金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资产弃置费用 | 105,523,339.49 | 106,318,723.71 | 加拿大、科清环境填埋场弃置义务 |
预计大修费用 | 59,556,694.40 | 52,258,979.73 | 预计大修、更新改造支出 |
合计 | 183,587,803.43 | 168,633,819.42 | -- |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0,449,654.03 | 7,909,924.81 | 17,126,552.59 | 81,233,026.25 | 尚未达到确认其他收益的条件 |
待处置危险废物 | 33,900,740.88 | 22,134,291.36 | 27,788,837.45 | 28,246,194.79 | 尚未达到确认营 |
合计
合计 | 38,605,315.78 | 71,018,380.41 |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17,242,071.17 | |
应付融资租赁款-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26,203,710.00 | |
应付融资租赁款-北部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10,668,644.78 | 27,572,599.24 |
应付融资租赁款-苏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27,936,671.00 | |
合计 | 38,605,315.78 | 71,018,380.41 |
业收入条件
业收入条件 | |||||
合计 | 124,350,394.91 | 30,044,216.17 | 44,915,390.04 | 109,479,221.04 | --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宣恩县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政府借款 | 72,549,778.00 | 72,549,778.00 |
已认缴未出资资本金 | 44,201,200.00 | 44,292,200.00 |
广西北部湾产业直投基金(有限合伙)对博和环保公司出资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宣恩县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政府借款应付利息 | 16,256,783.11 | 13,340,281.99 |
PPP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 56,040,056.64 | 61,904,266.55 |
安徽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0 | |
合计 | 274,047,817.75 | 227,086,526.54 |
其他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对联营企业安徽博世科晶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认缴未出资的资本金为44,201,2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十六、承诺及或有承诺”之“1、重要承诺事项”。
本公司子公司博和环保2019年10月收到广西北部湾产业直投基金(有限合伙)的实缴出资35,000,000.00元,由于本公司对其投资总额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负债。
本公司子公司安徽博世科装备2024年7月收到安徽安元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缴出资50,000,000.00元,由于本公司对其投资总额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负债。
53、股本
单位:元
其他说明:股本本期增加系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转股导致。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5日发行可转债4.30亿元,该可转债于2024年7月5日已到期兑付,期末无余额。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 | 4,295,966.00 | 128,733,391.38 | 4,295,966.00 | 128,733,391.38 | 0.00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04,872,716.00 | 29,007,673.00 | 29,007,673.00 | 533,880,389.00 |
债券
债券 | ||||||||
合计 | 4,295,966.00 | 128,733,391.38 | 4,295,966.00 | 128,733,391.38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期转股、本期到期导致了其他权益工具的减少,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19,448,841.29 | 236,709,269.30 | 31,105.59 | 1,856,127,005.00 | |
其他资本公积 | 2,961,757.72 | 2,961,757.72 | |||
合计 | 1,622,410,599.01 | 236,709,269.30 | 31,105.59 | 1,859,088,762.7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增加系本期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博世转债)转股形成,本期减少系购买子公司灵石博世科少数股东股权形成。
56、库存股
□ 适用 √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643,281. 96 | -7,643,2 81.96 | -7,643,281. 96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643,281. 96 | -7,643,2 81.96 | -7,643,281. 96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25,954.68 | -4,603,945. 97 | -4,603,9 45.97 | -2,577,991. 29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25,954.68 | -4,603,945. 97 | -4,603,945.97 | -2,577,991. 2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025,954.68 | -12,247,227.93 | -12,247, 227.93 | -10,221,273.25 |
58、专项储备
□ 适用 √ 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4,645,161.41 | 84,645,161.4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84,645,161.41 | 84,645,161.4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89,351,597.00 | -70,282,286.8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178,236.05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89,351,597.00 | -73,460,522.9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64,993,050.91 | -215,891,074.0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54,344,647.91 | -289,351,597.0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76,080,707.61 | 1,595,100,246.75 | 1,991,301,963.95 | 1,595,742,237.66 |
其他业务 | 15,477,681.93 | 7,025,388.88 | 12,081,188.18 | 7,901,952.73 |
合计 | 1,591,558,389.54 | 1,602,125,635.63 | 2,003,383,152.13 | 1,603,644,190.39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1,591,558,389.54 | 无 | 2,003,383,152.13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2,096, 322.66 | 房产开发销售、房产租赁、废料销售、原材料销售、劳务派遣、管道维修等其他劳务收入 | 41,425,883.55 | 房产开发销售、房产租赁、废料销售、原材料销售、劳务派遣、管道维修等其他劳务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13% | 2.07%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096, 322.66 | 房产开发销售、房产租赁、废料销售、原材料销售、劳务派遣、管道维修等其他劳务收入 | 41,425,883.55 | 房产开发销售、房产租赁、废料销售、原材料销售、劳务派遣、管道维修等其他劳务收入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 |
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096, 322.66 | 房产开发销售、房产租赁、废料销售、原材料销售、劳务派遣、管道维修等其他劳务收入 | 41,425,883.55 | 房产开发销售、房产租赁、废料销售、原材料销售、劳务派遣、管道维修等其他劳务收入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593,654,712.20 | 扣除房产开发销售、房产租赁、废料销售、原材料销售、劳务派遣、管道维修等其他劳务收入后收入 | 1,961,957,268.58 | 扣除房产开发销售、房产租赁、废料销售、原材料销售、劳务派遣、管道维修等其他劳务收入后收入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业务类型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其中: | ||
一、环境综合治理收入 | 865,916,874.63 | 1,029,772,809.19 |
1、水处理 | 899,609,057.61 | 990,591,142.55 |
2、土壤修复 | -22,898,833.86 | 24,830,327.93 |
3、其他 | -10,793,349.12 | 14,351,338.71 |
二、专业技术服务收入 | 133,190,718.89 | 95,543,535.02 |
三、运营收入 | 576,973,114.09 | 469,783,902.54 |
四、其他业务收入 | 15,477,681.93 | 7,025,388.88 |
合计 | 1,591,558,389.54 | 1,602,125,635.6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其中:
其中: | ||
华中地区 | 126,472,082.56 | 146,655,223.09 |
华南地区 | 527,995,131.78 | 643,280,566.54 |
华东地区 | 243,793,748.62 | 270,641,320.92 |
华北地区 | 44,994,514.60 | 59,224,225.27 |
西南地区 | 21,421,216.43 | 52,340,516.75 |
西北地区 | 11,744,041.61 | 8,664,796.38 |
东北地区 | 5,645,455.99 | 16,427,327.28 |
国外 | 609,492,197.95 | 404,891,659.40 |
合计 | 1,591,558,389.54 | 1,602,125,635.6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7、收入”。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本报告期末已中标或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3.85亿元。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33,848.65 | 1,672,882.81 |
教育费附加 | 1,546,538.54 | 1,242,835.59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9,242,045.13 | 9,545,902.52 |
土地使用税 | 1,780,343.32 | 1,758,483.81 |
车船使用税 | 71,500.16 | 82,495.73 |
印花税 | 1,993,881.91 | 1,161,782.01 |
土地增值税 | 1,533,522.30 | |
其他 | 1,267,670.64 | 193,761.57 |
合计 | 16,435,828.35 | 17,191,666.34 |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2,280,442.80 | 72,658,057.78 |
折旧费 | 22,636,250.63 | 25,736,609.41 |
中介机构费 | 26,463,825.15 | 11,839,979.27 |
无形资产摊销 | 8,232,174.54 | 8,058,948.73 |
办公费 | 4,732,782.87 | 6,049,335.60 |
物业水电费 | 4,920,536.03 | 4,000,968.54 |
业务招待费 | 8,597,890.63 | 3,093,362.56 |
差旅费 | 3,182,489.55 | 2,069,459.03 |
车辆费用
车辆费用 | 1,094,740.75 | 1,400,682.23 |
办公室租金 | 1,551,365.04 | 992,188.27 |
其他 | 7,742,114.07 | 4,724,083.37 |
合计 | 161,434,612.06 | 140,623,674.79 |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3,678,235.89 | 20,388,944.69 |
差旅费 | 3,805,557.75 | 5,744,961.19 |
业务招待费 | 3,490,794.47 | 4,621,994.03 |
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 | 1,355,099.07 | 1,435,838.42 |
办公费 | 3,914,577.33 | 727,690.26 |
其他 | 84,702.99 | 293,187.07 |
合计 | 36,328,967.50 | 33,212,615.66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动力、燃料) | 46,613,843.74 | 55,381,523.82 |
职工薪酬 | 31,029,848.99 | 41,010,620.79 |
折旧摊销 | 11,204,584.28 | 12,191,211.25 |
其他 | 16,212,238.30 | 44,670,298.84 |
合计 | 105,060,515.31 | 153,253,654.70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净额 | 236,225,076.98 | 247,329,138.22 |
其中:利息支出 | 249,644,641.76 | 268,811,469.31 |
利息收入 | 13,419,564.78 | 21,482,331.09 |
汇兑损失 | -1,733,995.19 | -3,619,580.49 |
银行手续费 | 3,051,146.73 | 1,400,104.40 |
其他 | -62,458.68 | 1,568,335.99 |
合计 | 237,479,769.84 | 246,677,998.12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 | 22,919,452.04 | 42,078,913.31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217,787.63 | 190,828.92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701,410.38 | 1,334,307.85 |
合 计 | 23,838,650.05 | 43,604,050.08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 适用 √ 不适用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适用 √ 不适用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37,746.11 | 5,463,165.0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9,409,684.2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2,795,690.86 | |
转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30,410.61 | -1,217,809.28 |
合计 | -14,088,355.36 | 53,655,039.99 |
注:本期转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确认收益为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支出2,130,410.61元。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2,500.00 | 227,444.2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5,320,343.17 | -76,141,698.8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6,455,757.70 | -51,404,890.4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26,696,974.21 | 3,781,384.78 |
合计 | 26,696,974.21 | 3,781,384.78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违约金利得 | 79,402.26 | 5,007,920.00 | 79,402.26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5,451.59 | 1,000.00 | 5,451.59 |
其他 | 328,198.00 | 1,192,946.13 | 328,198.00 |
合计 | 413,051.85 | 6,201,866.13 | 413,051.85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44,247.58 | -2,441,862.82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63,762,848.45 | -129,761,007.88 |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38,050.53 | -2,103,051.26 |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5,460,251.19 | |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10,471,588.19 | -3,444,567.28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87,804,430.66 | -3,281,084.95 |
五、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51,379,109.67 | |
七、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八、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45,521,333.44 | -27,644,753.84 |
十、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9,721,466.68 | 1,952,930.71 |
十二、其他 | 5,855,245.94 | 7,504,456.78 |
合计 | -175,998,051.06 | -27,016,069.84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20,000.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75,448.26 | 364,943.16 | 175,448.26 |
诉讼支出 | 45,767.15 | 391,495.17 | 45,767.15 |
违约金支出 | 1,363,003.55 | 56,461.02 | 1,363,003.55 |
其他 | 2,340,116.12 | 464,327.04 | 2,340,116.12 |
合计 | 3,924,335.08 | 1,397,226.39 | 3,924,335.08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702,020.14 | 6,855,906.6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6,484,418.72 | -24,916,102.96 |
合计 | 110,186,438.86 | -18,060,196.3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74,131,852.9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6,119,777.9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8,721,528.1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988,918.1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86,25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025,740.1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92,222.6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1,498,168.89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51,329.64 |
研发费用及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14,252,187.71 |
所得税税率变化影响 | 179,166.80 |
以前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 | 172,749,861.55 |
所得税费用 | 110,186,438.86 |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57、其他综合收益”。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289,908,554.45 | 103,173,834.30 |
政府补助 | 14,470,413.66 | 27,110,870.74 |
银行利息收入 | 5,025,038.81 | 14,716,917.34 |
项目履约、投标、保函保证金、经营冻结款等 | 79,126,453.38 | 82,742,222.46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定期及定期保证金等 | 18,956,197.52 | 383,894,162.93 |
其他 | 1,133,078.82 | 9,787,335.43 |
合计 | 408,619,736.64 | 621,425,343.2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40,926,227.04 | 104,748,374.44 |
付现费用 | 139,993,124.45 | 108,005,630.25 |
项目履约、投标、保函保证金、经营冻结款等 | 102,269,610.13 | 143,099,225.6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定期及定期保证金等 | 69,977,768.84 | 72,023,575.88 |
其他 | 22,352.71 | 9,933,433.63 |
合计 | 453,189,083.17 | 437,810,239.81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子公司支付的现金与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08.39 | |
合计 | 108.39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适用 √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融资保函保证金 | 26,962,705.79 | 21,141,919.52 |
股东借款 | 911,104,000.00 | 448,400,000.00 |
融资租赁借款 | 49,908,962.16 | 159,400,000.00 |
不可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贴现款 | 42,433,984.22 | 54,508,829.00 |
企业间借款 | 42,800,000.00 | 33,000,000.00 |
合计 | 1,073,209,652.17 | 716,450,748.5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融资保函保证金 | 14,190,474.70 | 28,354,826.38 |
支付的租赁负债款 | 2,037,462.34 | 9,745,048.16 |
归还股东借款 | 598,194,091.82 | 258,439,178.08 |
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 | 3,244,082.00 | 5,675,000.00 |
融资租赁借款 | 63,711,820.46 | 44,994,992.21 |
企业间借款 | 48,778,190.16 | 30,000,000.00 |
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 257,086.79 | |
合计 | 730,413,208.27 | 377,209,044.83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716,703,032.62 | 2,921,378,035.92 | 186,716,009.01 | 3,063,240,000.00 | 18,714,203.62 | 1,742,842,873.93 |
长期借款 | 1,437,208,054.35 | 38,400,000.00 | 59,589,263.73 | 151,023,004.85 | 1,384,174,313.23 | |
长期应付款 | 71,018,380.41 | 49,908,962.16 | 82,322,026.79 | 38,605,315.78 | ||
租赁负债 | 2,955,225.70 | 2,664,061.73 | 2,037,462.34 | 1,008,408.92 | 2,573,416.1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01,458,597.82 | 96,111,823.47 | 682,407,349.08 | 156,233,029.59 | 358,930,042.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352,960,821.92 | 861,195,000.00 | 32,067,297.21 | 598,194,091.82 | 65,909,230.10 | 582,119,797.21 |
合计 | 4,682,304,112.82 | 3,870,881,998.08 | 377,148,455.15 | 4,496,901,908.09 | 324,186,899.02 | 4,109,245,758.94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884,318,291.85 | -224,092,414.6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39,760,899.51 | 156,777,077.7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0,241,908.16 | 94,583,618.54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538,088.64 | 5,258,439.29 |
无形资产摊销 | 122,418,944.23 | 139,891,295.2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155,418.18 | 2,098,887.3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696,974.21 | -3,781,384.7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4,390.42 | 363,943.1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1,153,167.26 | 262,868,227.0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088,355.36 | -54,872,849.2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6,637,451.77 | -21,967,373.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788,074.54 | -1,269,162.0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7,113,783.29 | -230,756,850.3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14,685,586.30 | 315,280,225.1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9,831,568.96 | 76,534,350.3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273,083.56 | 516,916,029.4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265,716,942.30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444,922,190.21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1,178,335.22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0,421,487.94 | 178,637,418.4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8,637,418.44 | 399,953,447.7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8,215,930.50 | -221,316,029.3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 适用 √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 适用 √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0,421,487.94 | 178,637,418.44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0,421,487.94 | 178,637,418.4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421,487.94 | 178,637,418.4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123,521,217.02 | 210,458,176.18 | 冻结、保证金等 |
合计 | 123,521,217.02 | 210,458,176.18 |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无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23,393,946.62 |
其中:美元 | 1,079,316.12 | 7.1884 | 7,758,555.99 |
欧元 | |||
港币 | |||
加元 | 3,057,659.13 | 5.0498 | 15,440,567.07 |
卢比 | 998,420.00 | 0.06606 | 65,955.63 |
林吉特 | 79,553.01 | 1.6199 | 128,867.92 |
应收账款 | -- | -- | 184,596,749.71 |
其中:美元 | 24,397,234.41 | 7.1884 | 175,377,079.83 |
欧元 | |||
港币 | |||
加元 | 1,825,749.51 | 5.0498 | 9,219,669.88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18,600,874.74 | ||
其中:美元 | 9,652.05 | 7.1884 | 69,382.80 |
加元 | 3,669,747.70 | 5.0498 | 18,531,491.94 |
其他应收款 | 2,698,525.85 | ||
其中:美元 | 179,030.94 | 7.1884 | 1,286,946.01 |
加元 | 279,531.83 | 5.0498 | 1,411,579.84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境外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子公司层级 | 选择依据 |
RemedX Remediation Service Inc. | 加拿大Calgary | 加元 | 二级子公司 | 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
Bossco Envirotech Canada Limited. | 加拿大British Columbia | 加元 | 一级子公司 | 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
REMEDX RENEWABLES SDN. BHD. | Malaysia Kuala Lumpur | 林吉特 | 二级子公司 | 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 |
8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 适用 □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适用 √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 适用 □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单位:元
项 目
项 目 | 2024年度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300,441.86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622,380.6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337,904.20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0,375,884.58 | |
合计 | 10,375,884.58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 适用 √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第一年
第一年 | 12,596,105.08 | 10,502,811.70 |
第二年 | 9,855,661.20 | 10,759,875.17 |
第三年 | 8,118,012.85 | 7,679,284.47 |
第四年 | 7,509,978.62 | 5,385,860.42 |
第五年 | 6,576,503.98 | 4,403,091.27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17,132,003.40 | 5,973,974.98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 适用 √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 适用 √ 不适用
84、其他
(1)PPP项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 PPP 项目,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按组合披露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特许使用权期限 | 特许经营权主要内容 | 项目回报模式 | 本期PPP项目合同变更情况 |
1 | 生态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权项目 | 在项目合作期内,负责PPP合同约定生态保护及基础设施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保护性工程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 30年 | (1)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方面的各项经营活动; (2)在特许经营期内,接受甲方的运营绩效考核,按考核评分取得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 (3)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当日即移交日,项目公司应向业主无偿移交项目设施。 | 使用者付费、可行 性缺口补助 | 本期PPP项目合同无变更情况 |
2 | 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 | 在项目合作期内,负责PPP合同约定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 13-30年 | (1)独家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维护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2)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从使用者、政府方或其指定的机构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可行性补助、配套管网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服务费; (3)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移交日,项目公司应向业主单位无偿移交所有设施、构筑物及相关档案材料。 | 使用者付费、可行 性缺口补助 | 本期PPP项目合同无变更情况 |
3 | 自来水处理特许经 营权项目 | 在项目合作期内,负责PPP合同约定自来水厂、净水厂及配套管网、附属工 | 25-30年 | (1)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维护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2)在特许经营期内,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供水,合法经营并取得合理回报; | 使用者付费、可行 性缺口补助 | 本期PPP项目合同无变更情况 |
程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程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 | (3)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移交日,项目公司应向业主单位无偿移交全部固定资产、权利、文件和材料和档案。 |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与PPP相关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2,777,535,374.36元。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1,029,848.99 | 41,010,620.79 |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材料、动力、燃料) | 46,613,843.74 | 55,381,523.82 |
折旧摊销 | 11,204,584.28 | 12,191,211.25 |
其他 | 16,212,238.30 | 44,670,298.84 |
合计 | 105,060,515.31 | 153,253,654.7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5,060,515.31 | 153,253,654.7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本期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本期无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情况。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湖南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06-28 | 0.7 | 70% | 转让 | 2024-06-28 | 支付转让价款并完成工商登记 | 11,608,575.22 | 586,491.90 | -840,300.60 |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 | 湖南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现金 | 0.7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适用 √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0.7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51,979.5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51,978.80 |
湖南晟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9.09 | 109.09 |
应收款项 | 2,148,886.69 | 2,148,886.69 |
存货 | 3,025,889.54 | 3,025,889.54 |
固定资产 | 76,392.54 | 76,392.54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1,537,000.00 | 1,537,000.00 |
应付款项 | 1,075,785.13 | 1,075,785.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74,256.43 | 74,256.43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74,256.43 | 74,256.43 |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适用 √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 适用 √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1)报告期公司通过对外投资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并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
1)博环生态2024年2月,公司认缴出资2000.00万元独资设立广西博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2月27日已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自2024年2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安徽博世科能源
2024年4月,公司认缴出资3000.00万元独资设立安徽博世科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4月16日已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自2024年4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3)安徽博世科检测
2024年5月,公司认缴出资1000.00万元独资设立安徽博世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5月31日已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自2024年5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4)安徽博世科新能源
2024年6月,公司认缴出资15000.00万元独资设立安徽博世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6月5日已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自2024年6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5)博世科(北京)
2024年7月,公司与北京晟辉全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500.00万元设立博世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75.00万元,持股55.00%;北京晟辉全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25.00万元,持股45%。2024年7月29日已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自2024年7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6)内蒙古博世科
2024年8月,公司与北京中科融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2800.00万元设立内蒙古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2240.00万元,持股80.00%;北京中科融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60.00万元,持股20%。2024年8月13日已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自2024年8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7)合肥博世科
2024年8月,公司认缴出资200.00万元独资设立合肥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8月29日已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自2024年8月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
云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完成注销登记,自2024年6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安徽博世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完成注销登记,自2024年11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安徽博世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完成注销登记,自2024年12月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10,080,000.00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主要从事水污染治理、供水工程承包、施工等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以及环境设计咨询等业务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 |
贺州博世科环境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环境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等业务 | 80% | 设立取得 | |
富川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环保水处理、环境基础设施投资与运营等业务 | 100% | 设立取得 |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40,242,5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主要从事环境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等业务 | 80.52% | 设立取得 | |
贺州市八步区博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投资、环境生态开发和利用等业务 | 100% | 设立取得 | |
陆川博世科生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 拟开展生物燃气和生物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 100% | 设立取得 | |
澄江博世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79,030,800.00 | 云南省玉溪市 | 云南省玉溪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环保工程、市政管道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工程等业务 | 80% | 设立取得 |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主要从事环境影响监测、竣工环保验收、污染排放监测等业务 | 100% | 设立取得 |
沙洋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沙洋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34,000,000.00 | 湖北省荆门市 | 湖北省荆门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项目、自来水处理项目的咨询、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等业务 | 100% | 设立取得 | |
河池市宜州博世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给排水、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及运营、固体废弃物处理等业务 | 100% | 设立取得 | |
巍山博世科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 12,994,800.00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给排水、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及运营、固体废弃物处理等业务 | 80% | 设立取得 | |
Bossco Envirotech Canada limited. | 85,471,121.67 | 加拿大British Columbia | 加拿大British Columbia | 主要从事贸易、投资、控股、咨询服务等业务 | 100% | 设立取得 | |
团风博世科华堂水务有限公司 | 6,974,000.00 | 湖北省黄冈市 | 湖北省黄冈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环保水处理系统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等业务 | 60% | 设立取得 | |
广西博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68,33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 从事工业废水、电镀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及循环使用等业务 | 55.45% | 设立取得 | |
上林县博世科威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园区污水处理工程、中水回用工程、自来水处理工程等业务 | 95% | 设立取得 | |
古丈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环保水处理系统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工程等业务 | 90% | 设立取得 |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75,013,1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水处理项目、排水管网项目、河道治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等业务 | 51% | 设立取得 | |
攸县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62,200,000.00 | 湖南省株洲市 | 湖南省株洲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和供应、饮用水制造、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业务 | 80% | 设立取得 | |
花垣博世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24,521,600.00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农田修复等业务 | 99% | 设立取得 | |
垣曲博世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山西省运城市 | 山西省运城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施工等业务 | 99.9999958% | 设立取得 | |
凤山博世科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给排水、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及运营、固体废弃物处理、环境修复等业务 | 95% | 设立取得 | |
苍梧博世科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 | 20,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 | 广西壮族自治 | 环保设备制造及销售;机械通用设备、机械专用设备的加工、 | 100% | 设立取得 |
司
司 | 区梧州市 | 区梧州市 | 制造及销售等业务 | ||||
宣恩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98,982,900.00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环保设施运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等 | 55% | 设立取得 | |
广西宁明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42,26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 | 项目公司,从事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环保水处理、污水处理等业务 | 69% | 1% | 设立取得 |
石首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19,116,700.00 | 湖北省荆州市 | 湖北省荆州市 | 项目公司,从事环保设施运营、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服务等业务 | 80.12% | 设立取得 | |
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主要从事环卫服务业务 | 100% | 设立取得 | |
陆川博世科生态农业循环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 拟从事新能源技术研发及推广、生猪养殖、农产品加工及销售等业务 | 100% | 设立取得 | |
京山博世科全域水务有限公司 | 29,046,000.00 | 湖北省荆州市 | 湖北省荆州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京山县全域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 | 90% | 设立取得 | |
京山博世科城东水务有限公司 | 22,586,300.00 | 湖北省荆州市 | 湖北省荆州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京山县城东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 | 83.57% | 设立取得 | |
颍上博晶水务有限公司 | 46,900,000.00 | 安徽省阜阳市 | 安徽省阜阳市 | 项目公司,从事环保设施运营、污水处理等业务 | 63.97% | 设立取得 | |
保靖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35,700,000.00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项目公司,从事水处理项目、排水管网项目、水质监测等业务 | 88% | 2% | 设立取得 |
全州县博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65,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对水务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自来水生产及供应等业务 | 75% | 设立取得 | |
灵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山西省晋中市 | 山西省晋中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项目的咨询、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污水处理设备的研
发与销售等业务
90% | 设立取得 |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 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保工程咨询等业务 | 100% | 设立取得 | |
苍梧博世科城投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24,5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城市污水厂、污水设施的建设与经营,提供环境工程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业务 | 70% | 设立取得 | |
昭平博世科水务 | 12,500,00 | 广西壮 | 广西壮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 | 80% | 设立取得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0.00 | 族自治区贺州市 | 族自治区贺州市 | 及其再生利用;污水处理项目咨询、设计、工程建设;环保工程;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设备的研发与销售等业务 | |||
京山博世科文峰水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 | 湖北省荆门市 | 湖北省荆门市 | 主要从事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移交;污水处理工程施工等业务 | 100% | 设立取得 | |
株洲县渌口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湖南省株洲市 | 湖南省株洲市 | 项目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水污染治理;水质检测服务;水处理设备制造;管道和设备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的销售等业务 | 60% | 10% | 设立取得 |
辽宁博世科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辽宁省盘锦市 | 辽宁省盘锦市 | 为开拓市场成立的公司 | 100% | 设立取得 | |
贺州市平桂区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13,1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 项目公司,拟从事污水处理项目的咨询、设计、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设备的研发与销售等业务 | 80% | 设立取得 | |
BOSSCO-INDIA ENVIRO-TECH PRIVATE LIMITED | 93,992.55 | 印度Chennai | 印度Chennai | 环保设备销售、进出口贸易、投资、咨询服务等 | 100% | 设立取得 | |
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治理等业务 | 100% | 设立取得 | |
广西环保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科技成果鉴定服务等业务 | 100% | 设立取得 | |
贺州市八步区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 项目公司,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业务 | 70% | 设立取得 | |
南宁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7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项目公司,环保技术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对水管网、污水治理项目的投资、建设、
运营及管理等业务
79% | 1% | 设立取得 | |||||
广西博世科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创业空间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等业务 | 100% | 设立取得 | |
柳州博世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4,824,3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 项目公司,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业务 | 90% | 设立取得 | |
广西艾科宁消毒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消毒剂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及销售;消毒剂、消毒器械生产及销售;出入境检疫处理 | 100% | 设立取得 | |
广西鸿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3,137,300.00 | 广西壮族自治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 |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酒店管理;物业管 | 100% | 设立取得 |
区贺州
市
区贺州市 | 市 | 理 | |||||
广东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9,800,000.00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90% | 8.052% | 设立取得 |
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安徽省宣城市 | 安徽省宣城市 |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 | 68.75% | 设立取得 | |
广西博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 环保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 | 100% | 设立取得 | |
安徽博世科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安徽省宣城市 | 安徽省宣城市 | 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 | 100% | 设立取得 | |
博世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 55% | 设立取得 | |
内蒙古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80% | 设立取得 | |
合肥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安徽省合肥市 | 安徽省合肥市 | 技术服务;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 100% | 设立取得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2020年6月,本公司及子公司湖南博世科作为联合体成为平江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2020年7月,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岳集团”)代表政府出资方与联合体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平江县天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江博世科”)。平江博世科注册资本为5913万元,天岳集团认缴出资额为2,897.37万元,占比49%;本公司及湖南博世科认缴出资额分别为2,986.07万元、29.56万元,占比50.5%、0.5%。平江博世科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本公司及湖南博世科共提名4人;且公司章程约定,“股东会行使职权时需经过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生效”、“董事会行使职权时需要董事会表决的事项经过代表100%表决权的董事同意通过即生效”。故本公司及湖南博世科、天岳集团共同控制平江博世科。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无其他说明: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 | 非流动 | 资产合 | 流动负 | 非流动 | 负债合 | 流动资 | 非流动 | 资产合 | 流动负 | 非流动 | 负债合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7.14% | 1,548,651.28 | 41,566,685.78 |
产
产 | 资产 | 计 | 债 | 负债 | 计 | 产 | 资产 | 计 | 债 | 负债 | 计 |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14,342,989.58 | 765,074,208.10 | 879,417,197.68 | 367,176,715.36 | 276,488,565.04 | 643,665,280.40 | 113,457,509.31 | 824,613,267.10 | 938,070,776.41 | 451,197,750.01 | 256,905,603.01 | 708,103,353.02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33,931,331.21 | 5,784,493.89 | 5,784,493.89 | 64,886,169.41 | 117,297,053.82 | 250,947.68 | 250,947.68 | 61,665,642.97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 适用 √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 适用 √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24年12月,公司购买了其控制子公司灵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石博世科”)0.9%的股权,持股比例由89.1%变更为90%。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灵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257,086.79 |
--现金 | 257,086.79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257,086.79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225,981.20 |
差额 | 31,105.59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31,105.59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 |
营企业名称
营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 区南宁市 | 广西壮族自治 区南宁市 | 河道治理 | 18% | 1% | 权益法 |
玉溪中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云南省玉溪市 | 云南省玉溪市 | 环境治理 | 23% | 权益法 |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 | 浙江省杭州市 | 环境治理 | 5% | 权益法 | |
平江县天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湖南省岳阳市 | 湖南省岳阳市 | 环境治理 | 50.5% | 0.5% | 权益法 |
阜阳博源水务有限公司 | 安徽省阜阳市 | 安徽省阜阳市 | 环境治理 | 36.43% | 0.76%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平江县天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平江县天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9,516,310.41 | 9,516,310.41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25,810.74 | 425,810.74 |
非流动资产 | 236,601,940.54 | 236,601,940.54 |
资产合计 | 246,118,250.95 | 246,118,250.95 |
流动负债 | 187,414,937.02 | 187,414,937.02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87,414,937.02 | 187,414,937.02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8,703,313.93 | 58,703,313.9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9,938,690.10 | 29,938,690.10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9,938,690.10 | 29,938,690.10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阜阳博源水务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玉溪中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阜阳博源水务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玉溪中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558,191.13 | 283,418,591.95 | 5,424,424.75 | 421,253,286.58 | 1,711,340.99 | 458,355,754.64 | 23,976,846.87 | 187,102,819.14 |
非流动资产 | 313,568,822.95 | 2,754,295,033.24 | 988,149,187.05 | 430,520,264.29 | 308,795,187.27 | 2,587,811,479.03 | 838,631,969.59 | 429,439,025.34 |
资产合计 | 314,127,014.08 | 3,037,713,625.19 | 993,573,611.80 | 851,773,550.87 | 310,506,528.26 | 3,046,167,233.67 | 862,608,816.46 | 616,541,844.48 |
流动负债 | 239,709,947.94 | 606,933,712.60 | 436,833,532.95 | 535,427,238.39 | 228,034,461.73 | 480,427,049.24 | 310,403,326.81 | 361,051,504.18 |
非流动负债 | 1,563,998,590.53 | 254,175,396.28 | 45,454,024.31 | 1,699,270,153.66 | 249,675,396.28 | 36,806,830.59 | ||
负债合计 | 239,709,947.94 | 2,170,932,303.13 | 691,008,929.23 | 580,881,262.70 | 228,034,461.73 | 2,179,697,202.90 | 560,078,723.09 | 397,858,334.77 |
少数股东权益 | - | 19,699,093.55 | 11,130,289.9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74,417,066.14 | 866,781,322.06 | 302,564,682.57 | 251,193,194.62 | 82,472,066.53 | 866,470,030.77 | 302,530,093.37 | 207,553,219.8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7,677,716.16 | 164,688,451.19 | 69,589,877.00 | 12,559,659.73 | 30,047,654.12 | 164,644,746.85 | 69,581,921.48 | 10,377,660.99 |
调整事项 | -5,460,251.19 | -2,546,991.02 | -2,546,991.02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546,991.02 | -2,546,991.02 | ||||||
--其他 | - | -5,460,251.19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7,677,716.16 | 159,228,200.00 | 67,042,885.98 | 12,559,659.73 | 30,047,654.12 | 164,644,746.85 | 67,034,930.46 | 10,377,660.9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037,735.85 | 285,378,714.82 | 6,466,112.92 | 427,977,089.16 | 3,773,584.92 | 491,079,898.40 | 15,917,431.19 | 366,889,387.21 |
净利润 | -611,996.30 | 4,740,374.04 | 34,589.20 | 45,967,030.65 | -86,553.82 | 18,440,795.82 | 28,682.59 | 33,710,604.8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11,996.30 | 4,740,374.04 | 34,589.20 | 45,967,030.65 | -86,553.82 | 18,440,795.82 | 28,682.59 | 33,710,604.80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0,103,638.50 | 49,104,613.03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399,025.47 | 4,695,991.6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399,025.47 | 4,695,991.60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 适用 √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 适用 √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 适用 √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575,000.00 | 496,323.53 |
6、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 适用 √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5,792,899.45 | 14,284,822.81 |
合计 | 5,792,899.45 | 14,284,822.81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80,055,435.42 | 2,584,859.96 | 77,470,575.45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10,394,218.61 | 7,909,924.81 | 14,541,692.63 | 3,762,450.8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90,449,654.03 | 7,909,924.81 | 17,126,552.59 | 81,233,026.25 |
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
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附注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中披露。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占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总额的17.02%(比较期:15.08%);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78.66%(比较:85.60%)。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 目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742,842,873.93 | 1,742,842,873.93 | |||
应付票据 | 175,451,560.89 | 175,451,560.89 | |||
应付账款 | 2,117,211,322.74 | 2,117,211,322.74 | |||
其他应付款 | 114,860,338.02 | 114,860,338.0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58,930,042.62 | 358,930,042.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589,946,053.44 | 589,946,053.44 | |||
长期借款 | 122,260,171.31 | 256,927,803.37 | 1,004,986,338.55 | 1,384,174,313.23 | |
租赁负债 | 920,409.95 | 824,781.00 | 828,225.22 | 2,573,416.17 | |
长期应付款 | 27,868,177.48 | 10,737,138.30 | 38,605,315.7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74,047,817.75 | 274,047,817.75 |
项 目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合计 | 5,099,242,191.64 | 151,048,758.74 | 268,489,722.67 | 1,279,862,381.52 | 6,798,643,054.57 |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716,703,032.62 | 1,716,703,032.62 | |||
应付票据 | 276,183,802.42 | 276,183,802.42 | |||
应付账款 | 2,351,866,618.43 | 2,351,866,618.43 | |||
其他应付款 | 71,493,351.66 | 71,493,351.6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01,458,597.82 | 1,101,458,597.82 | |||
其他流动负债 | 373,909,954.09 | 373,909,954.09 | |||
长期借款 | 221,723,654.54 | 183,415,213.32 | 1,032,069,186.49 | 1,437,208,054.35 | |
长期应付款 | 56,358,626.88 | 14,659,753.53 | - | 71,018,380.41 | |
租赁负债 | 888,849.86 | 110,754.21 | 1,955,621.63 | 2,955,225.7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20,890,059.99 | 120,890,059.99 | |||
合计 | 5,891,615,357.04 | 278,971,131.28 | 198,185,721.06 | 1,154,914,868.11 | 7,523,687,077.49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和加元计价的外币资金和负债有关,除本公司设立在境外的下属子公司使用美元、加币、卢比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
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美元 | 加币 | 卢比 | 林吉特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1,079,316.12 | 7,758,556.01 | 3,057,659.13 | 15,440,567.07 | 998,420.00 | 65,955.63 | 79,553.01 | 128,867.92 |
应收账款 | 24,397,234.41 | 175,377,079.83 | 1,825,749.51 | 9,219,669.88 | ||||
其他应收款 | 179,030.94 | 1,286,946.01 | 279,531.83 | 1,411,579.84 | ||||
应付账款 | 9,652.05 | 69,382.80 | 3,669,747.70 | 18,531,491.94 |
项 目
项 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美元 | 加币 | 卢比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878,311.56 | 6,220,817.29 | 2,434,624.09 | 13,067,357.88 | 992,972.82 | 84,859.46 |
应收账款 | 3,043,143.76 | 21,553,674.31 | 3,529,673.29 | 18,944,815.45 | ||
其他应收款 | 179,030.94 | 1,268,022.44 | 531,666.87 | 2,853,615.59 | ||
应付账款 | 9,652.05 | 68,362.57 | 4,841,420.29 | 25,985,355.12 |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② 敏感性分析
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1,553.30万元。
于2024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加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46.90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个基点,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就会下降或增加72.78万元。
2、套期
□ 适用 √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单位:元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转移金融资产的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的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转移金融资产的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的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3,487,497.28 | 终止确认 |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4,357,264.84 | 终止确认 | |
合计 | — | 7,844,762.12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 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3,487,497.28 | - |
应收款项融资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贴现 | 4,357,264.84 | -22,781.83 |
合计 | — | 7,844,762.12 | -22,781.83 |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 目 | 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7,826,256.23 | 7,826,256.23 |
应收票据中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贴现 | 12,074,844.78 | 12,074,844.78 |
合计 | — | 19,901,101.01 | 19,901,101.01 |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336,293.54 | 7,336,293.54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15,232.04 | 1,015,232.04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351,525.58 | 8,351,525.5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 适用 √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应收款项融资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本公司持有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采用按照市场法(上市公司比较法)测算其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本公司持有的锦州安帮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广水光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 适用 √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
9、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开发区河沥园区振宁路南侧东城路北侧综合楼 | 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管理及其项目的投资 | 30.00亿元 | 9.78% | 28.3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宁国国控成立于2013年2月5日,主营业务为城市运营(主营:房地产开发、工程咨询、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物业服务、城市广告运营、停车收费、智能充电桩等)、资源能源(主营:砂石资源、矿产能源、新材料、砂石贸易等)、民生保障(主营:公交、客运、肉业、水务等)、金融服务(主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股权投资、贸易等)四大板块。目前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房地产销售、代建项目、砂石销售、安置房收入等业务板块。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平江县天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阜阳博源水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株洲南方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玉溪中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安徽博世科晶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企业 |
富川瑶族自治县丽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宣城市国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间接控股股东 |
宁国市国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宁国市国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 |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安徽津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宁国市阳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宁国市金津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宁国市燕津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环投建材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环投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广州花都区环投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持股5%以上股东控制的公司 |
湖南元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配偶的近亲属实际控制的企业 |
湖南泛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配偶的近亲属实际控制的企业 |
王双飞 | 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创始人之一 |
宋海农 | 公司创始人之一、公司总经理 |
杨崎峰 | 公司创始人之一,公司副董事长 |
陈国宁 | 公司副总经理 |
乐观永 | 公司副总经理 |
周永信 | 公司副总经理 |
其他说明:
除上述关联方外,属于下列情况的视为本公司关联方:1)间接控股股东宁阳控股控制的除上述列表公司外的其他企业;2)控股股东宁国国控控制的除上述列表公司外的其他企业;3)持股5%以上股东广州环投集团控制的除上述列表公司外的其他企业;4)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5)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6)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7)与本公司控股股
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含税)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352,212.39 | 400,799.19 | 否 | 4,017,682.72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建造服务 | -28,001.88 | 否 | 9,998,063.68 |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运营服务 | 0.00 | 否 | 213,185.84 | |
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建造服务 | 0.00 | 否 | 2,351,029.01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2,765.05 | 否 | ||
安徽津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建造服务 | 1,957,763.11 | 100,000,000.00 | 否 | |
宁国市阳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建造服务 | 201,119.27 | 否 | ||
宁国市金津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86,045.10 | 否 | ||
宁国市国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251,324.80 | 否 | ||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271,046.22 | 否 | ||
湖南泛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8,633,648.34 | 21,035,474.00 | 458,664.98 | ||
合计 | 21,727,922.40 | 121,436,273.19 | 17,038,626.2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提供运营、设计服务 | 442,819.44 | |
玉溪中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956,760.78 |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提供建造服务、销售商品 | 410,106.19 | 26,902.66 |
广州花都区环投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994.16 |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 2,409,964.31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 | 18,867.92 |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 | 1,427,380.20 |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技术服务 | 37,654.87 | 28,451,544.50 |
广环投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451.32 |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371.68 | 48,318.59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6,161.94 | 37,610.62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5,221.24 |
广州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41,504.43 |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823.01 | 1,337,245.57 |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911.50 | 34,513.27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256.63 | |
广州环投建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371.69 | |
湖南元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 | 37,735.84 | 56,603.77 |
宣城市国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技术服务 | 4,836,941.28 | |
宁国市燕津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销售设备 | 1,022,548.67 | |
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 | 52,830.19 | |
富川瑶族自治县丽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车辆租赁、设备销售、提供劳务 | 2,691,670.93 | |
湖南泛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服务 | 18,867.92 | |
合计 | 9,196,989.87 | 35,485,965.25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 适用 √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6/20 | 2028/6/19 | 否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498.74 | 2024/7/2 | 2028/11/28 | 否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 | 2024/9/18 | 2028/9/17 | 否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10/31 | 2028/10/24 | 否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2/4 | 2028/2/6 | 否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4/2/26 | 2028/2/28 | 否 |
湖南博咨咨询服务技术有限公司(注1) | 500.00 | 2024/4/28 | 2028/4/27 | 否 |
湖南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注2) | 500.00 | 2024/4/28 | 2028/4/27 | 否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4,784.00 | 2020/7/1 | 2035/5/21 | 否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3/12/29 | 2028/12/29 | 否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3/29 | 2028/3/31 | 否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4,767.31 | 2024/6/13 | 2029/6/11 | 否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750.00 | 2024/6/29 | 2030/6/28 | 否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3,700.00 | 2024/11/26 | 2030/4/7 | 否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1,190.00 | 2024/11/26 | 2030/3/9 | 否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1,080.00 | 2024/11/26 | 2030/3/3 | 否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1,800.00 | 2024/11/26 | 2030/6/9 | 否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1,600.00 | 2024/11/26 | 2030/5/5 | 否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176.90 | 2024/11/26 | 2030/4/24 | 否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2,800.00 | 2024/11/26 | 2030/3/29 | 否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2,535.17 | 2023/11/17 | 2029/11/29 | 否 |
广西宁明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8,704.99 | 2024/12/19 | 2027/12/20 | 否 |
宣恩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10,950.00 | 2019/1/12 | 2036/1/17 | 否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4,485.00 | 2016/3/24 | 2029/3/25 | 否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1,063.20 | 2023/11/16 | 2027/11/17 | 否 |
柳州博世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7,163.00 | 2021/4/27 | 2050/4/27 | 否 |
京山博世科全域水务有限公司 | 5,630.00 | 2020/4/23 | 2037/4/20 | 否 |
颍上博晶水务有限公司 | 5,830.00 | 2020/3/27 | 2037/3/27 | 否 |
古丈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4,400.00 | 2019/8/21 | 2036/8/22 | 否 |
京山博世科城东水务有限公司 | 4,310.00 | 2020/3/16 | 2037/3/14 | 否 |
澄江博世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4,558.00 | 2017/3/22 | 2039/3/29 | 否 |
澄江博世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4,488.00 | 2017/3/22 | 2039/6/26 | 否 |
澄江博世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336.00 | 2017/12/27 | 2039/12/27 | 否 |
苍梧博世科城投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4,848.00 | 2019/7/15 | 2041/7/14 | 否 |
昭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3,250.00 | 2021/2/5 | 2031/2/4 | 否 |
灵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3,575.29 | 2020/11/6 | 2037/6/20 | 否 |
上林县博世科威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2,760.00 | 2017/12/7 | 2034/12/6 | 否 |
南宁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725.40 | 2021/8/17 | 2039/3/20 | 否 |
贺州市平桂区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2,372.76 | 2021/2/20 | 2030/2/19 | 否 |
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11/29 | 2028/11/29 | 否 |
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399.38 | 2023/6/27 | 2028/6/27 | 否 |
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30.00 | 2024/9/23 | 2030/9/23 | 否 |
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2024/11/12 | 2028/11/11 | 否 |
广西科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9/4 | 2028/9/5 | 否 |
广西科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930.00 | 2023/9/27 | 2029/9/28 | 否 |
广西科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750.00 | 2024/6/29 | 2030/6/28 | 否 |
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6/28 | 2028/6/29 | 否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950.00 | 2024/9/24 | 2030/9/24 | 否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 | 2023/12/13 | 2027/12/19 | 否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12/26 | 2028/12/25 | 否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950.00 | 2024/11/12 | 2028/11/11 | 否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 | 2024/3/29 | 2028/3/31 | 否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12/27 | 2028/12/26 | 否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3/29 | 2028/3/31 | 否 |
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 2,000.00 | 2024/9/24 | 2028/9/23 | 否 |
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5/30 | 2028/5/29 | 否 |
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11/21 | 2028/11/20 | 否 |
攸县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13,752.40 | 2018/3/21 | 2037/2/26 | 否 |
贺州博世科环境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2,441.00 | 2019/10/21 | 2040/3/8 | 否 |
保靖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5,703.70 | 2021/12/29 | 2038/12/31 | 否 |
株洲县渌口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821.25 | 2022/3/1 | 2040/3/1 | 否 |
注1:湖南博咨咨询服务技术有限公司500万元借款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公司与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担保;注2:湖南博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500万元借款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公司与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担保。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万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6,087.82 | 2023/3/16 | 2029/10/9 | 否 |
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94.76 | 2024/9/18 | 2029/10/9 | 否 |
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695.76 | 2024/8/13 | 2028/8/21 | 否 |
宁国市宁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633.26 | 2024/9/14 | 2028/12/26 | 否 |
关联方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7,282,900.00 | 2022-11-07 | —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2,717,100.00 | 2022-11-10 | — | |
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2,177,622.96 | 2023-06-27 | 2024-03-27 | |
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2,376,284.30 | 2023-06-27 | 2024-07-26 | |
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1,727,832.84 | 2023-06-27 | 2025-06-27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600,000.00 | 2023-11-1 | 2024-1-23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12-14 | 2024-3-18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12-15 | 2024-3-18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 | 2023-12-15 | 2024-1-23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1-5 | 2024-3-18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24-1-5 | 2024-6-30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1,000,000.00 | 2024-1-5 | 2024-6-26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1-5 | 2024-6-28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3-15 | 2024-6-26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3-15 | 2024-6-7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3-15 | 2024-6-25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3-20 | 2024-6-30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3-29 | —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5,395,000.00 | 2024-4-7 | 2024-6-30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870,000.00 | 2024-5-7 | 2024-7-12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130,000.00 | 2024-5-7 | 2024-6-30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5-7 | 2024-7-10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5-7 | 2024-7-12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5-10 | —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3,870,000.00 | 2024-6-11 | 2024-8-6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2,130,000.00 | 2024-6-11 | 2024-7-12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24-6-11 | 2024-7-15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6-27 | 2024-8-6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0,500,000.00 | 2024-6-28 | —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9,500,000.00 | 2024-6-28 | 2024-8-16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39,170,000.00 | 2024-7-4 | —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130,000.00 | 2024-7-4 | 2024-8-6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2024-7-4 | 2024-8-9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 | 2024-7-4 | 2024-8-16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7-5 | 2024-7-12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3,680,000.00 | 2024-7-26 | —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 | 2024-7-31 | —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800,000.00 | 2024-8-5 | —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8-12 | —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4-8-14 | —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2024-8-15 | —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0 | 2024-8-15 | —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10-9 | — |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11-5 | — | |
陈国宁 | 200,000.00 | 2024-07-04 | — | |
乐观永 | 200,000.00 | 2024-07-04 | 2024-07-19 | |
周永信 | 350,000.00 | 2024-07-04 | — | |
宋海农 | 3,800,000.00 | 2024-08-29 | 2024-09-06 | |
宋海农 | 3,000,000.00 | 2024-09-28 | 2024-11-04 | |
宋海农 | 1,000,000.00 | 2024-09-30 | 2024-11-13 | |
宋海农 | 300,000.00 | 2024-06-20 | 2024/11/12 | |
王双飞 | 300,000.00 | 2024-07-04 | — | |
王双飞 | 200,000.00 | 2024-07-04 | — | |
王双飞 | 5,500,000.00 | 2024-07-08 | 2024-07-09 | |
王双飞 | 2,200,000.00 | 2024-08-29 | 2024-09-06 | |
王双飞 | 3,000,000.00 | 2024-09-27 | 2024-10-14 | |
王双飞 | 5,000,000.00 | 2024-09-27 | 2024-11-29 | |
王双飞 | 3,000,000.00 | 2024-10-11 | 2024-11-29 | |
王双飞 | 5,952,500.00 | 2024-09-18 | — | |
王双飞 | 10,000,000.00 | 2024-09-19 | — | |
王双飞 | 1,700,000.00 | 2024-09-22 | — | |
王双飞 | 2,000,000.00 | 2024-09-18 | 2024-11-05 | |
王双飞 | 1,000,000.00 | 2024-09-18 | 2024-11-15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184,772.76 | 4,172,207.37 |
(8)其他关联交易
1)关联方利息收入、支出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407,791.67 | 5,902,941.67 |
利息支出 | 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548,785.62 | 4,576,081.09 |
利息支出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521,160.87 | 1,952,989.44 |
利息支出 | 王双飞 | 1,652,258.00 | |
合计 | 38,129,996.16 | 12,432,012.20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7,522,210.64 | 1,484,661.53 | 18,073,865.68 | 7,791,617.65 |
应收账款 | 平江县天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21,740,557.58 | 1,576,683.45 | 546,500.00 | 186,220.00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13,616,739.63 | 2,723,347.93 | 13,647,139.63 | 1,635,528.76 |
应收账款 | 广州花都区环投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6,000.00 | 1,600.00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43,859.34 | 4,385.93 | 602,400.00 | 30,120.00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785,124.17 | 77,402.42 | 799,274.17 | 39,963.71 |
王双飞
王双飞 | 47,500.00 | 2024-09-18 | 2024-11-21 | |
王双飞 | 1,000,000.00 | 2024-09-18 | 2024-12-23 | |
拆出 | ||||
不适用 |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2,462,800.00 | 246,280.00 | 2,462,800.00 | 123,140.00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0.00 | 4,250.00 | 212.50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59,900.00 | 7,995.00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5,600.00 | 780.00 | 54,600.00 | 2,730.00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0.00 | 0.00 | 7,800.00 | 390.00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0.00 | 0.00 | 7,400.00 | 370.00 |
应收账款 | 阜阳博源水务有限公司 | 110,116,130.59 | 9,955,558.26 | 4,764,000.00 | 3,802,800.00 |
应收账款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399,948.10 | 93,514.85 | 499,948.10 | 47,196.93 |
应收账款 | 宁国市燕津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306,480.00 | 15,324.00 | ||
应收账款 | 宁国市安居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56,000.00 | 2,800.00 | ||
应收账款 | 宣城市国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58,785.00 | 7,939.25 | ||
应收账款 | 富川瑶族自治县丽城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738,811.61 | 36,940.58 | ||
应收账款 | 湖南泛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0.00 | ||
预付账款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02 | 2,813.21 | ||
预付账款 | 湖南泛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77,659.48 | 177,659.48 | ||
其他应收款 | 平江县天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0.00 | 0.00 | 254,081.12 | 47,904.91 |
其他应收款 | 株洲南方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6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安徽博世科晶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0.00 | 91,000.48 | 63,904.56 |
其他应收款 | 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0 | 5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00 | 0.00 | 86,525,000.00 | 4,326,250.00 |
其他应收款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0.00 | 0.00 | 81,137,619.15 | 4,058,324.66 |
合同资产 |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4,055,579.53 | 486,669.54 | 4,055,579.53 | 486,669.54 |
合同资产 | 玉溪中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8,578,649.19 | 1,029,437.90 | 8,578,649.19 | 1,029,437.90 |
合同资产 | 平江县天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0.00 | 0.00 | 21,194,057.58 | 2,543,286.91 |
合同资产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12,459,567.85 | 1,495,148.14 | 12,459,567.85 | 1,495,148.14 |
合同资产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598,000.00 | 59,800.00 | 598,000.00 | 29,900.00 |
合同资产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8,486,875.00 | 908,487.50 | 8,486,875.00 | 454,243.75 |
合同资产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598,000.00 | 59,800.00 | 598,000.00 | 29,900.00 |
合同资产 | 阜阳博源水务有限公司 | 1,610,000.00 | 1,610,000.00 | 159,760,514.69 | 20,526,461.76 |
合同资产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2,145,399.13 | 214,539.91 | 74,340,630.34 | 8,770,697.70 |
合计 | 199,692,790.86 | 23,790,501.19 | 502,905,925.20 | 58,582,014.38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236,995.26 | 236,995.26 |
应付账款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7,278,636.96 | 7,186,432.06 |
应付账款 | 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282,674.86 | 2,282,674.86 |
应付账款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4,229,200.00 | 4,072,100.00 |
应付账款 | 宁国市国投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252,201.00 | |
应付账款 |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82,309.00 | |
应付账款 | 安徽津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377,142.92 | |
应付账款 | 宁国市金津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62,045.74 | |
应付账款 | 宁国市阳诚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219,220.00 | |
应付账款 | 湖南泛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4,323,809.69 | 796,117.64 |
合同负债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867.92 | 8,867.92 |
合同负债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64,601.77 | 264,601.77 |
合同负债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103,982.30 | 103,982.30 |
合同负债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22,126.00 | |
合同负债 | 湖南元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4,528.30 | 192,264.14 |
合同负债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1,458,715.60 | 1,366,972.48 |
合同负债 |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 9,511,059.97 | |
合同负债 | 湖南泛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559,114.30 | 559,114.30 |
其他应付款 | 安徽博世科晶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201,170.41 | 1,201,170.41 |
其他应付款 | 阜阳博源水务有限公司 | 41,458.93 | 41,458.93 |
其他应付款 | 湖南泛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30,658.00 | 30,658.00 |
其他应付款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14,484,880.54 |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3,331,016.79 | 51,375,446.13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2,467,833.34 | 111,653,830.56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34,398.23 | 34,398.23 |
其他流动负债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13,517.70 | 13,517.70 |
其他流动负债 | 湖南元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9,271.70 | 9,271.70 |
其他流动负债 | 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44,117,205.87 | 30,826,045.00 |
其他流动负债 |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 0.00 | 6,422.61 |
其他流动负债 | 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41,284.40 | 33,027.52 |
其他流动负债 | 宁国市国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 285,331.80 | |
其他流动负债 | 湖南泛航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33,546.86 | 33,546.86 |
其他流动负债 | 王双飞 | 19,804,758.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陈国宁 | 2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周永信 | 35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宁源国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6,203,71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 安徽博世科晶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4,201,200.00 | 44,292,200.00 |
合计 | 643,276,764.16 | 282,824,826.38 |
7、关联方承诺
详见本报告之 “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8、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已签订尚未到期的保函
项目 | 金额(万元) |
已签订未到期保函 | 10,017.08 |
合计 | 10,017.08 |
(2)认缴未出资的资本金
被投资单位 | 认缴未出资的资本金(万元) |
安徽博世科晶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420.12 |
合计 | 4,420.12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决诉讼涉及标的额合计32,785.55万元,占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2.29%。其中,主要未决诉讼事项如下:
1)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安徽百川生物医药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4年2月22日,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受理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安徽百川生物医药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起诉时按照法律规定及法院的要求提交了相应的起诉材料。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认为安徽百川生物医药产业园有限公司存在未及时结算工程款及未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情形,请求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判令安徽百川生物医药产业园有限公司向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支付工程款33,574,717.09元及利息暂定440,808.06元、退还履约保证金80万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此案件处于鉴定的过程中。2)温州城创建设有限公司诉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2024年4月24日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温州龙湾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温州城创建设有限公司的诉状起及起诉材料。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温州城创建设有限公司向温州龙湾区人民法院起诉,认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未及时结算工程款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情形,请求温州龙湾区人民法院判令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1,910,894.55元,及利息损失704,296.77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此案件仍处于鉴定过程中。3)广西铖泽矿业有限公司诉广西博世科债权转让合同纠纷2024年5月24日收到西乡塘法院高新法庭送达的广西铖泽矿业有限公司诉博世科(2024)桂0107民初7327号债权转让纠纷一案,诉请:1.返还原告已经支付的1600万元2.支付资金占用损失(以1600万元为基数、3.65*1.5计算)3.支付诉讼费用。
2025年2月18日公司收到西乡塘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2024)桂0107民初7327号广西铖泽矿业有限公司与博世科债权转让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
一、原告(反诉被告)广西铖泽矿业有限公司向被告(反诉原告)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000,000.00元(该款项应从原告(反诉被告)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中扣除)方。二、被告(反诉原告)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余款11,000,000.00元返还原告(反诉被告)广西铖泽矿业有限公司。三、被告(反诉原告)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反诉被告)广西铖泽矿业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11,000,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2年12月8日起计算至款项结清之日止方。四、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销售退回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60,164,116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为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1,005,588.04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实控人变更2025年1月20日,公司的原控股股东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国控”)、公司创始团队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三人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集团”)共同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将其持有的公司合计122,529,91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南化集团行使,前述表决权委托事项生效之后,南化集团成为实际支配上市公司最多表决权的主体,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西自治区国资委”)。同时,表决权委托方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与受托方南化集团分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协议》经协议各方有效签署及各方依据国资监管的要求完成各自的审批程序及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或者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不予禁止决定之日起生效。该协议项下的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以下时点中的较早者:
(1)协议生效之日起届满36个月;(2)南化集团或其关联方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或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直至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日(股份登记在南化集团或其关联方名下之日)。
2025年2月28日,公司收到南化集团的通知,其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139号),决定对南化集团通过合同取得博世科的控制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根据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于2025年2月28日生效。同日,宁国国控与广州环投解除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关系;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分别将其持有的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78%、9.38%、1.90%、1.90%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南化集团行使,南化集团成为实际支配上市公司最多表决权的主体,并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广西自治区国资委,表决权委托方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与受托方南化集团分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住所和名称变更
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完成了住所和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南宁市政务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工商备案。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 适用 √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 适用 √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 适用 √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 适用 √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8、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23,710,995.67 | 599,679,536.07 |
1至2年 | 314,492,609.87 | 476,044,714.52 |
2至3年 | 372,881,408.92 | 296,732,267.38 |
3年以上 | 930,635,153.40 | 893,286,148.27 |
3至4年 | 296,933,220.69 | 513,800,977.21 |
4至5年
4至5年 | 328,841,691.87 | 183,857,868.78 |
5年以上 | 304,860,240.84 | 195,627,302.28 |
合计 | 2,041,720,167.86 | 2,265,742,666.24 |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长账龄原因 | 回款风险 |
客户一 | 142,679,070.14 | 受子公司运营回款影响,回款延迟 | 控股子公司,回收风险小 |
客户二 | 73,914,590.76 | 受子公司运营回款影响,回款延迟 | 控股子公司,回收风险小 |
客户三 | 71,007,646.40 | 受子公司运营回款影响,回款延迟 | 控股子公司,回收风险小 |
客户四 | 69,735,428.02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客户五 | 39,236,613.00 | 受子公司运营回款影响,回款延迟 | 控股子公司,回收风险小 |
客户六 | 36,369,654.77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政府单位,回收风险小 |
客户七 | 36,256,012.43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国有控股企业,回收风险小 |
客户八 | 36,067,317.71 | 受子公司运营回款影响,回款延迟 | 控股子公司,回收风险小 |
客户九 | 32,485,553.02 | 受子公司运营回款影响,回款延迟 | 控股子公司,回收风险小 |
客户十 | 30,256,612.53 | 受子公司运营回款影响,回款延迟 | 控股子公司,回收风险小 |
客户十一 | 25,300,995.70 | 受子公司运营回款影响,回款延迟 | 控股子公司,回收风险小 |
客户十二 | 23,340,807.77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国有控股企业,回收风险小 |
客户十三 | 23,105,737.36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政府单位,回收风险小 |
客户十四 | 19,123,307.18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政府单位,回收风险小 |
客户十五 | 18,926,892.95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国有控股企业,回收风险小 |
客户十六 | 16,627,474.00 | 受子公司项目回款影响,回款延迟 | 控股子公司,回收风险小 |
客户十七 | 15,536,093.52 | 受子公司运营回款影响,回款延迟 | 控股子公司,回收风险小 |
合计 | 709,969,807.2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9,122,106.56 | 5.33% | 81,681,007.79 | 74.85% | 27,441,098.77 | 136,232,747.58 | 6.01% | 104,411,549.45 | 76.64% | 31,821,198.13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109,122,106.56 | 5.33% | 81,681,007.79 | 74.85% | 27,441,098.77 | 136,232,747.58 | 6.01% | 104,411,549.45 | 76.64% | 31,821,198.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932,598,061.30 | 94.66% | 728,204,266.33 | 37.68% | 1,204,393,794.97 | 2,129,509,918.66 | 93.99% | 621,452,954.99 | 29.18% | 1,508,056,963.67 |
其中: | ||||||||||
工程业务组合 | 856,934,341.93 | 41.97% | 303,993,467.77 | 35.47% | 552,940,874.16 | 949,093,642.50 | 41.89% | 283,917,967.77 | 29.91% | 665,175,674.73 |
其他账龄组合 | 257,680,155.65 | 12.62% | 71,942,501.88 | 27.92% | 185,737,653.77 | 284,831,196.89 | 12.57% | 51,361,957.62 | 18.03% | 233,469,239.27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817,983,563.72 | 40.06% | 352,268,296.68 | 43.07% | 465,715,267.04 | 895,585,079.27 | 39.53% | 286,173,029.60 | 31.95% | 609,412,049.67 |
合计 | 2,041,720,167.86 | 100.00% | 809,885,274.12 | 39.67% | 1,231,834,893.74 | 2,265,742,666.24 | 100.00% | 725,864,504.44 | 32.04% | 1,539,878,161.8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安顺市西秀区农业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69,235,428.02 | 54,785,388.83 | 69,735,428.02 | 55,540,511.15 | 79.64%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预计收回风险大 |
广西崇左市城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4,250,035.41 | 9,554,673.96 | 12,193,116.96 | 6,709,434.66 | 55.03%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预计收回风险大 |
其他明细小计 | 52,747,284.15 | 40,071,486.66 | 27,193,561.58 | 19,431,061.98 | 71.45%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预计收回风险大、机构撤销,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136,232,747.58 | 104,411,549.45 | 109,122,106.56 | 81,681,007.7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工程业务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32,434,107.34 | 13,946,046.45 | 6.00% |
1-2年(含2年) | 160,757,744.88 | 19,290,929.38 | 12.00% |
2-3年(含3年) | 162,487,273.22 | 32,497,454.64 | 20.00% |
3-4年(含4年) | 75,842,715.39 | 37,921,357.70 | 50.00% |
4-5年(含5年) | 125,374,107.50 | 100,299,286.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38,393.60 | 100,038,393.60 | 100.00% |
合计 | 856,934,341.93 | 303,993,467.77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工程业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他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1年以内(含1年) | 82,318,628.64 | 4,115,931.43 | 5.00% |
1-2年(含2年) | 43,093,778.05 | 4,309,377.81 | 10.00% |
2-3年(含3年) | 58,452,710.65 | 11,690,542.13 | 20.00% |
3-4年(含4年) | 39,583,122.92 | 19,791,561.46 | 50.00% |
4-5年(含5年) | 10,984,131.70 | 8,787,305.36 | 80.00% |
5年以上 | 23,247,783.69 | 23,247,783.69 | 100.00% |
合计 | 257,680,155.65 | 71,942,501.88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其他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00,655,972.92 | 2,336,747.33 | 2.32% |
1-2年(含2年) | 105,249,890.11 | 5,323,593.81 | 5.06% |
2-3年(含3年) | 147,780,675.24 | 24,882,419.81 | 16.84% |
3-4年(含4年) | 181,507,383.03 | 89,737,948.11 | 49.44% |
4-5年(含5年) | 178,426,170.97 | 126,517,981.55 | 70.91% |
5年以上 | 104,363,471.45 | 103,469,606.07 | 99.14% |
合计 | 817,983,563.72 | 352,268,296.6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104,411,549.45 | 4,592,360.64 | 27,322,902.30 | 81,681,007.79 | ||
组合计提 | 621,452,954.99 | 106,756,511.34 | 5,200.00 | 728,204,266.33 | ||
合计 | 725,864,504.44 | 111,348,871.98 | 27,322,902.30 | 5,200.00 | 809,885,274.12 |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新丰县丰江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3,362,658.12 | 根据结算评审报告调减应收账款 | 调减应收账款 | 业主资金来源无法保障,预计回收风险大,根据账龄迁徙确定坏账计提比例 |
合计 | 13,362,658.12 | -- |
项目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20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前五余额合计680,797,519.42元,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0.60%,相应坏账准备余额262,298,966.29元。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75,432,600.11 | 758,504,184.58 |
合计 | 675,432,600.11 | 758,504,184.58 |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1)应收利息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801,827,921.00 | 628,969,359.45 |
应收股权处置款 | 153,998,650.48 | 252,920,497.32 |
合并范围外关联方往来款 | 2,000,000.00 | 81,108,745.15 |
押金及保证金 | 35,549,523.69 | 38,725,809.68 |
个人备用金 | 1,370,858.20 | 394,813.74 |
其他 | 14,550,039.65 | 8,218,725.17 |
合计 | 1,009,296,993.02 | 1,010,337,950.51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31,537,606.78 | 459,846,001.14 |
1至2年
1至2年 | 175,036,238.32 | 160,557,822.79 |
2至3年 | 160,225,335.39 | 220,193,036.52 |
3年以上 | 342,497,812.53 | 169,741,090.06 |
3至4年 | 202,455,811.15 | 52,001,151.97 |
4至5年 | 40,869,903.17 | 45,788,773.49 |
5年以上 | 99,172,098.21 | 71,951,164.60 |
合计 | 1,009,296,993.02 | 1,010,337,950.51 |
账龄超过三年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长账龄原因 | 回款风险 |
单位一 | 146,980,371.32 | 受地方财政预算及资金拨款影响进度,回款延迟 | 预计收回难度大,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单位二 | 92,458,314.03 | 与子公司往来款 | 控股子公司,回款风险小 |
单位三 | 80,420,110.03 | 与子公司往来款 | 控股子公司,回款风险小 |
单位四 | 72,205,217.95 | 与子公司往来款 | 控股子公司,回款风险小 |
单位五 | 37,032,370.43 | 与子公司往来款 | 控股子公司,回款风险小 |
单位六 | 34,242,067.14 | 与子公司往来款 | 控股子公司,回款风险小 |
合计 | 463,338,450.90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46,980,371.32 | 14.56% | 117,584,297.06 | 80.00% | 29,396,074.26 | 147,574,897.32 | 14.61% | 73,787,448.66 | 50.00% | 73,787,448.66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146,980,371.32 | 14.56% | 117,584,297.06 | 80.00% | 29,396,074.26 | 147,574,897.32 | 14.61% | 73,787,448.66 | 50.00% | 73,787,448.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62,316,621.70 | 85.44% | 216,280,095.85 | 25.08% | 646,036,525.85 | 862,763,053.19 | 85.39% | 178,046,317.27 | 20.64% | 684,716,735.92 |
其中: | ||||||||||
备用金组合 | 1,370,858.20 | 0.14% | 0 | 0.00% | 1,370,858.20 | 394,813.74 | 0.04% | 0.00% | 394,813.74 | |
其他账龄组合 | 59,117,842.50 | 5.86% | 15,617,370.43 | 26.42% | 43,500,472.07 | 233,398,880.00 | 23.10% | 22,785,692.47 | 9.76% | 210,613,187.5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801,827,921.00 | 79.44% | 200,662,725.42 | 25.03% | 601,165,195.58 | 628,969,359.45 | 62.25% | 155,260,624.80 | 24.68% | 473,708,734.65 |
合计 | 1,009,296,993.02 | 100.00% | 333,864,392.91 | 33.08% | 675,432,600.11 | 1,010,337,950.51 | 100.00% | 251,833,765.93 | 24.93% | 758,504,184.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花垣县盛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147,574,897.32 | 73,787,448.66 | 146,980,371.32 | 117,584,297.06 | 80.00% | 预计收回风险大 |
合计 | 147,574,897.32 | 73,787,448.66 | 146,980,371.32 | 117,584,297.0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备用金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备用金 | 1,370,858.20 | ||
合计 | 1,370,858.2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备用金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他账龄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6,678,497.10 | 833,924.88 | 5.00% |
1-2年(含2年) | 22,348,556.10 | 2,234,855.61 | 10.00% |
2-3年(含3年) | 1,622,019.92 | 324,403.98 | 20.00% |
3-4年(含4年) | 10,940,708.99 | 5,470,354.50 | 50.00% |
4-5年(含5年) | 3,871,144.64 | 3,096,915.71 | 80.00% |
5年以上 | 3,656,915.75 | 3,656,915.75 | 100.00% |
合计 | 59,117,842.50 | 15,617,370.4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其他账龄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13,488,251.48 | 7,566,057.64 | 2.41% |
1-2年(含2年) | 148,437,822.25 | 13,454,029.32 | 9.06% |
2-3年(含3年) | 105,446,741.24 | 16,922,328.89 | 16.05% |
3-4年(含4年) | 102,019,420.63 | 43,404,759.66 | 42.55% |
4-5年(含5年) | 36,969,119.18 | 24,944,991.09 | 67.48% |
5年以上 | 95,466,566.22 | 94,370,558.82 | 98.85% |
合计 | 801,827,921.00 | 200,662,725.4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8,010,135.36 | 160,036,181.91 | 73,787,448.66 | 251,833,765.93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610,152.88 | 47,843,931.46 | 43,796,848.40 | 82,030,626.98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399,982.48 | 207,880,113.37 | 117,584,297.06 | 333,864,392.9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花垣县盛鑫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应收股权处置款 | 146,980,371.32 | 2-4年 | 14.56% | 117,584,297.06 |
贺州博世科环境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92,458,314.03 | 1-5年 | 9.16% | 32,501,457.82 |
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87,573,924.74 | 1年以内 | 8.68% | |
澄江博世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80,420,110.03 | 1年以上 | 7.97% | 47,861,392.49 |
攸县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72,205,217.95 | 1-5年 | 7.15% | 14,437,002.08 |
合计 | -- | 479,637,938.07 | — | 47.52% | 212,384,149.45 |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坏账准备 | 251,833,765.93 | 82,030,626.98 | 333,864,392.91 | |||
合计 | 251,833,765.93 | 82,030,626.98 | 333,864,392.91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146,557,415.01 | 2,146,557,415.01 | 2,121,299,328.22 | 2,121,299,328.2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40,634,961.71 | 5,172,869.55 | 335,462,092.16 | 341,408,340.25 | 341,408,340.25 | |
合计 | 2,487,192,376.72 | 5,172,869.55 | 2,482,019,507.17 | 2,462,707,668.47 | 2,462,707,668.47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10,680,000.00 | 310,680,000.00 | ||||||
贺州博世科环境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富川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32,403,261.00 | 32,403,261.00 | ||||||
陆川博世科生物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广西博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澄江博世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63,224,600.00 | 63,224,600.00 | ||||||
贺州市八步区博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沙洋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34,000,000.00 | 34,000,000.00 | ||||||
河池市宜州博世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云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0.00 | |||||
巍山博世科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 10,395,800.00 | 10,395,800.00 | ||||||
Bossco Envirotech Canada Limited. | 85,471,121.67 | 85,471,121.67 | ||||||
团风博世科华堂水务有限公司 | 4,184,400.00 | 4,184,400.00 | ||||||
广西博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3,330,000.00 | 93,330,000.00 | ||||||
上林县博世科威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22,800,000.00 | 22,800,000.00 | ||||||
古丈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81,000,000.00 | 81,000,000.00 | ||||||
南宁博湾水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140,256,700.00 | 140,256,700.00 | ||||||
攸县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49,760,000.00 | 49,760,000.00 | ||||||
花垣博世科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24,276,384.00 | 24,276,384.00 | ||||||
垣曲博世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3,999,999.00 | 23,999,999.00 | ||||||
凤山博世科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24,700,000.00 | 24,700,000.00 | ||||||
苍梧博世科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宣恩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54,440,600.00 | 54,440,600.00 | ||||||
广西宁明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29,160,000.00 | 29,160,000.00 | ||||||
石首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15,316,700.00 | 15,316,700.00 | ||||||
广西科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陆川博世科生态农业循环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京山博世科全域水务有限公司 | 26,141,400.00 | 26,141,400.00 | ||||||
京山博世科城东水务有限公司 | 18,876,300.00 | 18,876,300.00 | ||||||
颍上博晶水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保靖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31,420,000.00 | 31,420,000.00 |
灵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灵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23,166,000.00 | 257,086.79 | 23,423,086.79 | |||||
广西科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全州县博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 48,750,000.00 | 48,750,000.00 | ||||||
苍梧博世科城投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17,150,000.00 | 17,150,000.00 | ||||||
京山博世科文峰水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昭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株洲县渌口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15,569,900.00 | 15,569,900.00 | ||||||
辽宁博世科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贺州市平桂区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10,480,000.00 | 10,480,000.00 | ||||||
广西科佳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0.00 | |||||
BOSSCO-INDIA ENVIRO-TECH PRIVATE LIMITED | 93,992.55 | 93,992.55 | ||||||
广西环保产业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广西博世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8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广西博世科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贺州市八步区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16,100,000.00 | 16,100,000.00 | ||||||
柳州博世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2,341,870.00 | 22,341,870.00 | ||||||
广西艾科宁消毒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南宁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6,353,000.00 | 16,353,000.00 | ||||||
广西鸿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3,137,300.00 | 13,137,300.00 | ||||||
广东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8,820,000.00 | 8,82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广西南宁北投 | 156,020, | 150,847, | 5,172,86 | 16 | 根据PPP协议规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安徽博世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广西博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0 | ||||||
合计 | 2,121,299,328.22 | 80,258,086.79 | 55,000,000.00 | 2,146,557,415.01 |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平江县天岳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 | 29,645,173.53 | 29,645,173.53 | ||||||||||
小计 | 29,645,173.53 | 29,645,173.53 | ||||||||||
二、联营企业 | ||||||||||||
株洲南方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645,162.37 | -219,874 .86 | 425,287.51 | |||||||||
广西南宁北投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155,964,605.54 | 56,032.43 | 5,172,869.55 | 150,847,768.42 | 5,172,869.55 | |||||||
玉溪中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67,034,930.46 | 7,955.52 | 67,042,885.98 | |||||||||
安徽博世科晶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47,693,153.24 | 135,244.31 | 47,828,397.55 | |||||||||
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0,377,660.99 | 2,756,998.74 | 575,000.00 | 12,559,659.73 | ||||||||
阜阳博源水务有限公司 | 30,047,654.12 | -2,934,7 34.68 | 27,112,919.44 | |||||||||
小计 | 311,763,166.72 | -198,37 8.54 | 575,000.00 | 5,172,869.55 | 305,816,918.63 | 5,172,869.55 | ||||||
合计 | 341,408,340.25 | -198,37 8.54 | 575,000.00 | 5,172,869.55 | 335,462,092.16 | 5,172,869.55 |
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心圩江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637.97 | 768.42 | 9.55 | 定,营运期为20年,至评估基准日还剩余16年 | |||
合计 | 156,020,637.97 | 150,847,768.42 | 5,172,869.55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75,434,477.03 | 849,811,548.89 | 871,181,419.79 | 809,168,427.10 |
其他业务 | 46,098,465.69 | 13,085,255.84 | 42,400,741.41 | 11,981,889.87 |
合计 | 721,532,942.72 | 862,896,804.73 | 913,582,161.20 | 821,150,316.97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业务类型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其中: | ||
一、环境综合治理收入 | 612,283,385.36 | 778,471,346.25 |
1、水处理 | 608,466,835.84 | 707,920,904.66 |
2、土壤修复 | -22,898,833.86 | 23,866,808.77 |
3、其他 | 26,715,383.38 | 46,683,632.82 |
二、专业技术服务收入 | 15,399,714.72 | 11,710,203.19 |
三、运营收入 | 47,751,376.95 | 59,629,999.45 |
四、其他业务收入 | 46,098,465.69 | 13,085,255.84 |
合计 | 721,532,942.72 | 862,896,804.7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其中: | ||
华南地区 | 115,223,136.20 | 311,824,322.11 |
国外 | 581,419,913.65 | 382,803,112.65 |
其他地区 | 24,889,892.87 | 168,269,369.97 |
合计 | 721,532,942.72 | 862,896,804.7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7、收入”。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5.57亿元。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793,913.86 | 5,414,693.92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8,378.54 | 5,312,459.6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978,999.14 | 130,493,178.24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12,465,690.86 | |
转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8,422.04 | -499,144.11 |
合计 | -9,067,576.72 | 140,721,187.70 |
6、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26,526,977.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482,716.7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0,025,295.64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51,978.8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12,795,690.86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93,265.3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706,945.9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2,685.77 | |
合计 | 53,098,380.78 | -- |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1.54% | -1.67 | -1.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4.71% | -1.77 | -1.7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之签章页)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海农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