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企业内外部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内部审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
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依据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
(1)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或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①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资产、负债错报>资产总额1%以上;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2%以上;利润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5%以上;所有者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即由于会计差错使得原来为亏损的转变为盈利,或者由盈利转变为亏损;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税前利润总额5%以上。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的认定标准:或有事项未披露涉及金额>所有者权益3%。
②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资产总额的0.2%≤资产、负债错报≤资产总额1%;营业收入总额0.4%≤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2%;税前利润总额的2%≤利
润错报≤税前利润总额5%;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所有者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不直接影响盈亏性质,税前利润总额的2%≤会计差错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5%。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的认定标准: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6%≤或有事项未披露涉及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3%。
③ 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资产、负债错报<资产总额0.2%以下;营业收入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4%;利润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2%;所有者权益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2%;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不直接影响盈亏性质,会计差错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2%。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的认定标准:或有事项未披露涉及金额<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6%。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国家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公司遭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实际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实际净利润同比上升。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通报批评;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决策程序效率不高;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媒体
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存在其他缺陷。
(2)定量标准
①重大缺陷的定量标准:损失>资产总额的1%;
②重要缺陷的定量标准:资产总额的0.05%≤损失≤资产总额1%;
③一般缺陷的定量标准:损失<资产总额0.05%。
四、 2024年度公司主要业务和事项的控制评价情况
(一)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一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保证了公司能够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公司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内控执行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推进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二)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建立了完善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会计信息。
在资金使用方面,公司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预算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预算及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的使用遵循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管控层级严格、权责分明。
在银行账户管理方面,公司对银行账户的开立、注销、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审批手续完备,资料规范完整,确保了银行账户管理高效、安全。
在财务类印章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财务类印章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章的刻制、保管、使用程序,规范了印章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在费用管理方面,公司持续修订了《财务日常费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差旅补贴、车辆补贴、诉讼费用的支付要求,有效加强了费用管理,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经济效益。在会计核算及报表方面,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核算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结账等流程的控制及对起草财务报告、校验、审核、批准等流程的规范,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会计信息,确保公司财务报告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三)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四)对外投资管理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实施细则》,建立了较为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明确了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审批权限及职责分配,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对
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加强了对外投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了全流程控制,对项目进行立项、分析论证、调查研究并编制方案,按照制度规定的权限履行审议程序,涉及投资类的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外担保
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制度》,严格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中心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审批程序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有效防范了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2024年度,除公司因转让原控制的子公司泗洪博世科水务有限公司75%股权被动形成的关联担保外,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系为支持其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认定、关联交易的披露等作了详尽规定,明确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领导班子会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并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时公司对关联方名单予以及时更新,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2024年度,针对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劵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信息披露的主体及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信息传递审批及披露程序等进行全程、有效控制,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的传递,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强化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为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杜绝内幕交易,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和登记。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对外披露的文件经内部流转报批程序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报刊等媒体发布,保障股东享有对公司重大事项和经营管理情况的充分知情权。
(八)销售管理
公司建立较为健全的销售内控管理体系,为进一步加强销售过程管理,公司从项目立项初筛、投标前风险控制、中标后合同条款的把关到事后评审均进行了更精细化的跟进及管理。
2024年度,公司持续强化项目成本测算及潜在风险的追踪管理,对项目后期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可行的应对方案,为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打好基础。此外,公司持续严控销售过程的费用支出,通过实行费用额度控制、超限预警等措施有效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九)采购管理
公司建立了全面的采购业务流程管理体系,精细覆盖请购、招标、合同执行、库存管理等多个主要工作环节,对材料、设备、工程分包及服务等各类采购实施严格监管。同时,坚守诚信廉洁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公正透明。
2024年度,公司进一步健全完善采购管理全流程,一是通过实施精细化价格审查,深入剖析采购成本,实施高效调控,力求成本效益最大化。同时,严守预算红线,强化成本控制,确保全年采购支出科学合理。二是深化供应商资源库管理,通过引入优质、淘汰劣质供应商的动态调整,实现资源库优化与扩充,为公司采购提供坚实资源
保障。三是科学规划合同支付条款,优化采购谈判策略,以更加灵活有力的手段争取更有利的合同条款,为公司争取更多利益。四是进一步强化采购过程细节管理,完善审批流程,确保采购效率与项目经济效益同步提升。
(十)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及下属PPP项目公司持续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目标成本和采购计划管理规定》《工程项目实施启动和策划管理规定》《工程项目总承包(EPC)标准化管理手册》《工程造价审核及变更签证管理规定》《项目结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控制文件,在项目投标、建设、进度款支付、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结算审计、成本控制等环节均得到了有效控制,实现了对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有效管控,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有效控制了项目成本。2024年度,公司严控项目上控价预算,紧盯重点项目动态成本,及时纠偏预警,强化分包结算审核,使得项目利润进一步得到了保障。
(十一)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建立了规范的人力资源制度体系,通过《考勤管理规定》《招聘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市场人员薪酬管理细则》《员工职级管理办法》《内训师管理办法》《传帮带培训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及《公司员工严重违纪行为规定》等主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得到不断完善。
2024年度,公司在强化内部管理、优化组织结构、优化薪酬管理模式、劳动关系处理等方面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多项工作,提高了人力资源对企业战略的支撑能力,具体如下:一是完善了e-HR系统基础人事、人员招聘、人力成本数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数据的分析应用功能并完成人才档案库基础数据的搭建,使得e-HR系统的使用效率和功能应用得到进一步提升,实现了信息化管理的工作目标。二是通过组织架构整合,人员结构优化等方式,减少人力资源配置,做到人尽其才,实现薪随岗变的薪酬调整机制。三是不断优化各类型人员的薪酬管理模式,并通过人才盘点及绩效考核等管理手段,实现公司人才梯队建设、人岗匹配以及岗位薪酬匹配的管理目标。四是试行薪酬总包,通过有效激励机制,优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使员工的收入增长与
经营单元的经济效益相关联。
(十二)内部审计管理
公司设立审计部并配备6名专职人员,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定期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内控制度执行的效果和效率。2024年度,公司审计部依据《内部审计制度》及审计年度计划对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出具季度、半年度及年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关联交易、费用报销、采购付款、应收账款等关键业务进行审计和例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合规事项及管理漏洞,及时提报管理层及相关责任部门,定期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提高审计效益,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十三)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学习先进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经验,打造与形成了以服务投资者为核心的工作意识和诚信勤勉的工作氛围。报告期内,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加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设与运维,进一步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2024年度,公司通过设置投资者专线、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沟通、举办年度及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开展投资者来访及投资机构调研工作等多种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情况良好,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了解。
五、 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问题整改公司于2024年8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指出公司2023年三季报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谨慎、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分类不准确的问题。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开展了专项整改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项制订了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到位。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签章页)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_________________
张玉家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