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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8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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