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5-025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4月1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甄荣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主要内容为2024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4年度的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等。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按要求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就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了《董事会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总经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2024年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公司2024年各项目标完成情况、2025年经营目标及计划。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62,986,914.5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7,895,384.28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7.42%。公司依据上述审计报告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0,751,914.67元,按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075,191.4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07,895,384.28元。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68,562,084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8,000,167股,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460,561,917股。公司2024年度拟以460,561,9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总股本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及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的同时,在经济、社会、环境、公司治理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综合考虑与筛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
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认为其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客观、公允、完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人民币40.47亿元、卢比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有关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甄荣辉先生签署抵押、综合授信及担保业务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江西江工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江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按照实际持有江西江工34%的股权比例提供1,36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肖德银先生担任江西江工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西江工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为江西江工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西江工及其子公司之间将产生关联交易,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江西江工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加工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向江西江工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并提供加工服务等业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肖德银先生担任江西江工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西江工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江西江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亿元,实际发生
额为130,531,007.19元。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江西江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2.4亿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外汇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投资额度可以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灵活滚动使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从事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资金与公司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作为议案附件同时一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最高额度不超过7.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
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予以公告。公司现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目前,公司所有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任职,其2025年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董事津贴。其中,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依据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岗位职能及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董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二)独立董事津贴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其他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三)监事薪酬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其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监事津贴。其中,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依据其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行使的经营管理职能、岗位职能及绩效考核情况等确定;监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不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监事只领取监事津贴,监事津贴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对该
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监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表决票0票,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2、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本次股份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3.57万股至89.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1%至0.19%。如实际回购股份的价
格变化,回购股份的数量也将随之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3、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
5、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内容为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为了及时审议上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5月14日,召开时间为下午2:00,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表决结果:表决票11票,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