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5 证券简称:伊之密 公告编号:2025-037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回购基本情况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之密”或“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含)。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进行回购。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3.57万股至89.29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11%至0.19%。如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变化,回购股份的数量也将随之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相关股东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
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公司拟进行股份回购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本次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如公司未能按上述用途实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6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
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500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9.29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9%;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3.5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1%;如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变化,回购股份的数量也将随之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于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若根据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500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9.29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9%;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万元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8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3.57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1%。公司将在回
购完成后36个月内按照前述股份回购用途实施,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如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变化,回购股份的数量将随之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以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后 (回购数量上限) | 回购后 (回购数量下限)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条件限售股 | 15,469,945 | 3.30% | 16,362,845 | 3.49% | 16,005,645 | 3.42% |
无条件限售股 | 453,092,139 | 96.70% | 452,199,239 | 96.51% | 452,556,439 | 96.58% |
总股本 | 468,562,084 | 100.00% | 468,562,084 | 100.00% | 468,562,084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736,653.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0,196.07万元,流动资产490,577.92万元,货币资金58,681.71万元,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5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占总资产的0.34%,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81%,占流动资产的0.51%,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敬华先生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058%。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立尧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彭惠萍女士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2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918%;自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8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议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公司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4)。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甄荣辉先生、陈立尧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佳卓控股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梁敬华先生、陈立尧先生之母彭惠萍女士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详见本报告
书“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九)”之内容;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二)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披露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4月2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如在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公司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资金规划情况,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可根据回购计划及时到位。
四、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