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4年11月14日当选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舒洪波,198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教授。2013年7月起任职于湘潭大学化学学院,历任讲师、硕士生导师、博士后、副教授,现任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湘潭大学化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湘潭大学“绿色新能源关键材料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地”湖南省基地负责人,湘潭大学电化学能源储存与转换湖南省重点实验室主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参加会议 次数 |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缺席会议次数 |
舒洪波 | 2 | 2 | 0 | 0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委员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对公司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会议,对公司可转债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就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年度审计工作相关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维护审计工作全面、高效开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本人重视履职能力的提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独立相关培训,报告期内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通过培训,本人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特别是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了履职能力,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运作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报告、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持续跟踪关注,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同时,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到公司靖西生产基地进行现场考察调研,在与子公司管理层沟通过程中,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重点关注公司产品技术、研发方向、主营业务等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在研发创新、人才培养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在本人开展工作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认真提供相关备查资料,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公司对于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采纳。
(六)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用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公司相关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再融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结合市场环境、公司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出于谨慎性考虑调整本次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各项议案,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紧密关注行业发展,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加强同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舒洪波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