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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鑫农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猛)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我所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徐猛,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监察局、办公厅干部,北京市劳赛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党支部书记,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现任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2024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 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徐猛660002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严谨、独立行使表决权和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2024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出席了上述各次股东大会,无缺席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出席了全部应出席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投资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2024年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审议了《推选宁宇女士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两项议案。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在会前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最终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座谈、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运营情况,日常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有效支持和监督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结合自身专业能力与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现场调研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天。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同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此外,公司管理层与本人就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积极、充分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本人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发表了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严格履行所做的承诺,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信息披露事项,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5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机构》《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已更名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过变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本次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康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符合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聘任总经理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的经营实际并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在地区及行业的薪酬水平,体现经营管理的绩效导向,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同时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与公司及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签 名:徐 猛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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