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决策、投资规划及运营状况,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事项实施全面监督,确保公司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十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恪尽职守,对每项议案都认真讨论、仔细分析,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2024年召开的历次监事会会议,未有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表决的情况发生。具体会议召开情况、审议事项如下:
(一)2024年3月26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向昆山兴凯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2024年4月26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4年5月10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2024年5月14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五)2024年5月21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2024年6月28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七)2024年8月28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八)2024年9月27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签署相关意向书的议案》。
(九)2024年10月28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十)2024年12月20日,监事会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会议的相关公告已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障中小股东权益为核心,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依法合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方面实施监督和审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合规运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团队的运作和决策情况、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依据充分、讨论充足,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召集召开相关会议;董事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权,认真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持续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内控体系,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
督和检查,并对公司的定期报告与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未发现有违规的关联交易情况发生。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开展所需,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的规定,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在依循既定计划稳妥实施的过程中,能够审时度势,根据市场动态进行灵活调整。此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况,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构建了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其高效运行并且严格执行,有效保障了公司运营的规范性与风险防控能力。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均是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投融资等各个关键领域均具备对被担保方进行有效控制的能力,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全面的风险管理策略,使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和决策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限制性股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认真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并执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确保信息传递流程的规范性。同时,公司按照制度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真实、准确、及时且完整的登记。报告期内,未发现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
(九)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财政部颁布的最新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现有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全面审视和必要的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
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遵循了合规性与适用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会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持诚信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在履职过程中,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独立行使职权,确保决策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同时,积极推动公司依法依规运作,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依法履职增效,治理提质赋能
1、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持续优化监事会运行机制,依法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促使公司规范运作。
2、优化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督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确保董事会和管理层经营行为规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3、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信息披露真实性及透明度,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股东合法权益。
(二)强化监督力度,严控经营风险
1、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财务报告进行定期审阅,持续加强与公司审计部门的沟通,着重监督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确保资金流向符合战略规划及监管要求,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增强公司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使公司实现风险可控、运营高效、战略目标有效落地的良性发展。
(三)自我精进蓄力,专业强基拓能
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和培训,通过定期学习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来推进自我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公司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结合行业动态和公司实际情况向经营管理层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