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天衡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11月4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衡共有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38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7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12月9日,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10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董事会提议变更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年审工作开展初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衡就审计范围、审计安排、
重点审计领域、审计程序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督促其按计划开展审计
工作,并对审计过程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及时进行了解与跟进,确保其按期提交审计报告,且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衡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进行了审阅,就审定数据、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天衡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5年4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