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马正良,作为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马正良,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律师。1986年9月至1992年8月,任嘉兴市律师事务所律师。1992年9月至1994年4月,任嘉兴东港律师事务所负责人。1994年5月至1996年12月,任浙江靖远律师事务所律师。199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主任。1996年10月被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授予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证书。2011年9月至2017年9月任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今任长盛轴承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恒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2022年3月任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2月至2023年9月任浙江晋椿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马正良 | 3 | 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3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公司召开董事会次数 | 出席董事会次数 | ||
马正良 | 6 | 出席 | 委托出席 | 缺席 |
6 | 0 | 0 |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已出席。对《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 本年应出席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 1 | 1 | 0 | 0 |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 3 | 3 | 0 | 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 | 2 | 0 | 0 |
1、2024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进行深入研究,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人员的需求情况,认真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定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保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2、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审计工作进行安排和讨论,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同时制作工作记录,记录履行职责的情况。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高度重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如下: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经审核,公司已经发生的2023年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4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2024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马正良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