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4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汤敏智女士、孙鹏程先生与非独立董事施忠先生3名成员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并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和丰富财务管理经验的独立董事汤敏智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8项议案,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0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4月15日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3.《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0.《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2.《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2024年5月24日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8月16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18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众华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积极保持沟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持续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审阅、检查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及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了了解与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监督公司相关部门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要求。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管理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相关部门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保障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6.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杨玉宝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财务总监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杨玉宝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的审计委员会职责,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推动公
司治理水平提升。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更好地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帮助公司持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管理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