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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7,136,345.5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4,119,433.33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713,634.55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80,270,186.66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600,002,31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43,904,523.86152,016,687.5542,513,649.5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911,101,136.6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80,270,186.6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600,002,314.8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12,811,620.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600,002,314.82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与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基本原则与具体政策,公司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同时兼顾日常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为保障公司的长远利益、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保证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万吨级碳纤维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2年度注销回购股份72,895,057股(详见《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与占比的规定:在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情况下,最近3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3年年均净利润的30%。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成本控制,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运营效率,降低资本成本,从而提高投资回报率和股东价值。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和投资回报水平,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和回报。

四、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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