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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车退债:关于全面托管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400245 证券简称:汇车5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转债代码:404004 转债简称:汇车退债 公告编号:2025-046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全面托管战略合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公司”或“甲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民族数科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族数科”)于2025年3月28日签署了《全面托管战略合作协议》,该协议已分别于2025年3月28日、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基于上述合作,公司与民族数科指定的吉林省友邻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友邻”或“乙方”)的就具体托管事项签订了《托管运营服务协议》。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甲方: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3411090040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北路699号

法定代表人:马赴江

乙方:

吉林省友邻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DN5E6801

地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西湖大路以西长春车城万达广场A2组团一期A2-4#楼2401号2408室

法定代表人:娄鑫

二、《托管运营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鉴于:

1、甲方系是中国领先的乘用车经销与服务集团,汽车经销商中最大的乘用车融资租赁提供商及汽车经销商中最大的二手车交易代理服务实体集团之一。甲方拥有行业领先的业务规模、丰富的品牌及渠道资源、突出的创新思变能力,是中国乘用车经销与服务行业中的领军企业。甲方通过精细化管控不断夯实业务基础,同时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积极推进整体战略转型,在新能源汽车换道超车的时代,加快新能源业务的布局。

2、乙方系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总部设于北京。乙方深耕汽车行业的革新前沿,专注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与数字化转型进程。同时积极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号召,依托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的支持,并凭借自身实力,成功获得极氪、捷途山海、翼真、东风奕派、零跑、上汽智己等多个知名新能源汽车品牌的官方授权,进一步巩固了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领先地位。

同时,乙方致力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为国家能源结构的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乙方已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汽车管理服务体系,该体系深度融合新零售、新能源出行解决方案、海外市场拓展、创新营销策略以及投融资拓展等多个关键领域,形成了强大的业务组合与竞争优势。乙方不仅在垂直领域内深耕细作,更通过技术创新与模式升级,实现了各业务板块的协同发展。

在具体实施层面,乙方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对汽车销售、服务及营销流程进行全面优化与重塑,旨在打造一个更加高效、智能、便捷的业态结构与生态圈。乙方积极促进线上服务与线下体验的深度融合,构建了一套完善的库存管理体系,从而开创了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新零售模式。上述举措不仅提升了客户体验,也极大地增强了乙方的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3、2025年3月28日,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汇汽车与民族数科公司共同签订了《全面托管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托管协议》”)。根据《战略托管协议》,广汇汽车和民族数科拟签订《托管运营服务协议》,依托广汇汽车全国性汽车经销网点布局的优势,结合民族数科现有新能源汽车网点的布局,双方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产业协同,促进广汇汽车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对广汇汽车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实现向新能源车、燃油车多业态、多品牌综合经营实体的转型,达成多方共赢。据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

规,同意签订本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 托管服务和托管期

1.1双方同意,本协议管理服务期限内,由乙方为甲方下属的经营实体(简称“管理服务标的”)【具体由各方另行签订协议确定】提供本协议第1.2条所述的管理服务。

1.2 管理服务内容(本协议将以下管理服务内容统称为“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运营体系服务:双方根据自身资源及专业优势,结合甲方现有经营,乙方提供经营战略、产业赋能、业务运营管理、团队职业化培养等方面的专业化运营服务,管理服务期限内,在征得甲方同意下,乙方可对亏损或盈利能力较弱的汽车4S店进行新能源转型及品牌变更,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提升经营效益。

(2)数字平台服务:管理服务期限内,乙方利用其自身的精准运维、资源聚合等优势服务能力,向甲方新增提供综合运营数字平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运营平台、新零售平台、供应链平台、金融平台、综合管理平台等。

1.3 管理服务期限

1.3.1本协议项下的管理服务期限为自合作起始日起三年。

1.3.2除非甲方或乙方中的任意一方在管理服务期限届满前两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不续约,则本协议项下的管理服务期限自动延续三年,此后亦同。

(二) 资金支持

2.1 乙方充分发挥其自身资金运营优势,对甲方进行综合金融状况评估,梳理其资产负债结构与偿债能力,向甲方提供不同阶段、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构建多层次的资金支持方案。乙方可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向甲方或管理服务标的提供借款用于偿还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债务、管理服务标的债务,具体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等具体事项由相关主体协商确认后另行签署协议。

2.2 乙方同意拟提供不低于人民币五亿元作为流动资金,另拟提供人民币三亿元额度作为零配件供应链运营资金,并设立封闭运营账户,专项用于改善管理服务标的日常经营流动性,并根据托管项目运营进度及实际需求,继续投入相应流动资金。前述资金乙方不收取利息,甲方承诺前述资金不能用于偿还合作起始日之前的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管理服务标的任何债务。

(三) 管理工作开展

3.1在合作起始日后,乙方利用其专业能力为管理服务标的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面管理服务,管理服务标的的日常经营管理、品牌与系统实施建设等各项具体事宜。管理服务标的的管理团队应按照乙方的决策实施具体工作,乙方有权更换管理服务标的的管理团队及具体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人事任免权”)。

3.2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成立由专业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并承担其人工成本(不含乙方基于行使人事任免权而入职管理服务标的的人员)。

3.3甲方、乙方将与管理服务标的签署《托管运营服务合同(店面)》实现甲方下属主体的逐步托管。

3.4托管战略运行方案

3.4.1 分阶段实施店面托管计划

(1)计划先期对甲方百余家店面托管,分批进行,将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进行资金注入,确保业务平稳过渡,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逐步进行全面托管。

(2)第二阶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对管理服务标的实施全面新能源品牌转型,提升市场竞争力。

3.4.2 运营模式优化方案

(1)现有运营店面轻量化转型,降低运营成本;同时构建标准化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提升运营效率。

(2)实行"固定管理费+浮动管理费"的收益分配模式,建立对乙方的有效激励机制,但甲方仍为管理服务标的的主要受益方。

(3)混合经营策略:对转型期盈利能力不足的店面,采取新能源与传统燃油车并行的过渡性运营方案。

3.4.3 供应链及后市场建设

(1)依托乙方集采优势,实现托管与非托管店面间的资源共享,构建高效供应链体系。

(2)后服务市场布局:重点建设包含钣喷中心、洗美中心在内的综合性服务园区,完善汽车后市场服务体系。

3.4.4 新能源基建规划

推进"光-储-充"一体化能源站建设,在满足自用需求基础上,实现余电并网创收,打造新的利润增长极。

(四) 管理服务费用

管理服务费用包括固定管理费及浮动管理费,一并计入管理服务标的成本支出:

4.1固定管理费

4.1.1乙方依据运营体系评级规则,对管理服务标的进行评级,并收取相应固定管理费,具体标准如下:

4S店级别年度营业收入(元)管理费(万元/年)
A级2亿元(含)以上120
B级1亿元(含)-2亿元80
C级1亿元以下50

日管理费=年度管理费/365。

4.1.2固定管理费支付方式:

双方确认,固定管理费每个月支付一次,当期应支付的固定管理费金额=年度管理费/12,但最后一期固定管理费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管理服务标的应在合作起始日起每满一个月之日的十五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期固定管理费,最后一期固定管理费不足一个月的,于管理服务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按实际天数计算支付。双方确认,乙方每月固定管理费先行按照B级4S店的管理费进行核算收取,每年12月31日乙方对管理服务标的进行评级,并根据年终评级对当年固定管理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如管理服务标的上一核算年度扣非净利润为负,则乙方按照上述固定管理费标准的50%计收。

4.2浮动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按照管理服务标的核算年度扣非净利润的40%收取(如扣非净利润为负,乙方不收取浮动管理费)。扣非净利润数据取自于权责管理口径的年度损益分析表,双方不一致的,可共同委托审计机构审定(如涉及损益调整的,在次年一季度末予以调整)。

在核算扣非净利润时,对相关成本、费用区分核定及托管费用具体支付事宜,按照甲方、乙方与管理服务标的签署的《托管运营服务合同(店面)》执行。

(五) 双方权利义务

5.1乙方享有对管理服务标的经营管理服务权利,为达成本协议项下经营目标,乙方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权、营销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财务管理权、资金管理权、除本协议签署之前已有的房屋、土地等资产外的资产处置权等权利,乙方享有决策与甲方经营管理相关的合同及文件的权利。

5.2甲方及管理服务标的需提供满足甲方经营的场所及相关条件,全面保障乙方能够正常合法的进行托管运营,在管理服务期限内,甲方及管理服务标的应向乙方提供乙方需要的全部材料、资料和信息,以供乙方进行商业决策和经营服务,甲方及管理服务标的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遗漏、虚假、误导性陈述。

5.3甲方对乙方为管理服务标的提供的托管服务享有审计权、纪检监察权和知情权,但甲方及管理服务标的不得干扰乙方对管理服务标的的正常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经营采购、费用支出、资金调配、定价管理、市场营销、客户合作、异业联盟、创新业务导入、媒体合作等。

5.4管理服务标的有义务优先、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履行与乙方约定的给付义务。

5.5在管理服务期限内,双方共同保障管理服务标的获得的包括但不限于厂家返利、押金、保证金等全部用于其正常经营。

(六)违约责任

以甲方、乙方与管理服务标的签署的《托管运营服务合同(店面)》约定为准。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7.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双方均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起生效。

7.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未经双方书面达成一致,非因本协议约定的原因或法定事由,甲方不得撤销、撤回、中止、取消本协议。

7.3本协议未尽事宜及修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7.4协议的解除

本协议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约定解除本协议的,自双方签署解除协议之日起本协议解除。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进一步明确了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向、提升行业竞争力,有效改善目前流动性紧张问题,促进公司未来业绩增长。合作双方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四、其他说明

本次签订《托管运营服务协议》已经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修改、调整、终止后续托管服务相关协议,并配合进行与执行本协议相关事宜。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协议对公司2025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视具体托管标的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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