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参加现场表决的董事三名,董事邓伟栋、黄晓华、李杰和独立董事刘林青、周睿、张素华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汉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发生调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各委员的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 | 委员 |
战略委员会 | 周汉生 | 邓霞飞、邓伟栋、黄晓华、周睿 |
审计委员会 | 刘林青 | 黄晓华、周睿 |
提名委员会 | 周睿 | 邓伟栋、张素华 |
特 别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素华 | 邓伟栋、刘林青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议案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南鸿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刘南鸿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刘南鸿先生的任职经历、管理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满足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